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三十三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 席 胡 锦 涛
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
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源调查的技术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调查结果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第七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
第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第十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公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第十一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
对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第十四条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第十五条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
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国家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液体燃料。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卫生综合治理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资源转化、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能等技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提供财政支持。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第十九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实行招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是,不得高于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同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
第二十条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第二十二条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办法分摊。
第二十三条进入城市管网的可再生能源热力和燃气的价格,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价格管理权限确定。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第二十四条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下活动:
(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二)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三)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
(四)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五)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第二十五条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有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
第二十六条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并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检查时,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不准许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燃气、热力入网,造成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石油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造成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
(二)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是指不与电网连接的单独运行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
(三)能源作物,是指经专门种植,用以提供能源原料的草本和木本植物。
(四)生物液体燃料,是指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液体燃料。
第三十三条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国际石油能源日益枯竭的严峻形势下,印尼能源专家多次警告说,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新油气生产基地建设的滞后,如果政府和社会不重视节约能源并开发新的油气来源,那么,已探明的油气储量将在19年内耗尽。
印尼是东南亚的能源大国,全国的石油蕴藏量约400亿桶,天然气蕴藏量约136万亿立方米,分布在全国60多个油气田中。其中,已探明石油储量约95亿桶,天然气储量43.5万亿立方米。未开采的油气田大部分在深海和交通不便的东部地区,勘探、开采的成本高,困难大。
近30年来,印尼的人口、石油产量和消费量的增减让人为印尼石油的前景感到担忧。20世纪70年代初期,印尼人口为1.2亿,石油日产量是130万桶,油价平均8美元/桶;进入20世纪80年代,石油日产量上升至150万桶,油价约15美元/桶,但人口增至1.5亿;目前,印尼总人口已达到2.2亿,石油日消耗量超过125万桶,但日产量却只有115万桶。同时,由于本国石油油质和石油提炼能力有限等问题,印尼现在每天都需要从中东进口25万桶原油,从新加坡等地进口15万桶精炼油。实际上,印尼已经从石油净出口国变成了净进口国。
进入21世纪后,印尼人口的增长出现了一个高峰,近几年年均净增长300万人以上。专家估计,随着人口增长、经济规模滚雪球扩张、汽车和家用电器的普及,印尼国内石油的消耗量每年将增加5%,到2010年,全国燃油的需求将达到200万桶/日。
近年来,为了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印尼从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以气代油、寻找能源供应新途径等三个方面,努力探索寻求能源多元化之路。
印尼努力在国际范围内寻求开发新油气资源的合作伙伴,每年都要拿出十余个油气田开发项目在全球范围内招标。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能源消费和技术大国,都在积极参与印尼国内的油气勘探和开发,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印尼的天然气储量丰富,是符合新世纪环保和建设要求的清洁燃料。目前,印尼政府正加快实施以天然气替代石油的战略,在工业、民用和城市交通等领域推广使用天然气计划,例如交通部门正在制订措施,鼓励城镇机动车辆更多地使用清洁、节能的天然气,同时减少城镇工业生产和家庭的煤炭消耗量,加大天然气的工业和民用供应。
除正在开展的节约能源工作外,印尼有关部门还加紧寻求能源供应的新途径,其中正在着手进行的就有生物能源研制以及地热开发等。
根据印尼农业部的资料,印尼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可用以提炼燃油替代品的植物就多达40余种,如棕榈、椰子、甘蔗、蓖麻、木棉子、豆蔻、红厚壳、红豆子、辣木子等,其中棕榈、甘蔗和椰子等燃油替代品植物,具有非常可观的发展前景。今年7月2日,苏西洛总统主持召开了生物能源内阁会议,决定成立加速新能源开发的国民能源小组,初步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600万公顷的土地上发展棕榈、甘蔗、木薯和蓖麻种植园,为研发中的生物能源提供充足的原料。为了鼓励农民种植燃油替代品植物和消费者自愿使用新型燃油添加剂的积极性,印尼政府还在着手制定相关的优惠鼓励措施。根据政府生物燃柴油研发小组的报告,如果各方面进展顺利,全国生物柴油的年产量在2007年有可能达到1.87亿公升,2008年达到3.77亿公升,2009年达到12亿公升,2010年达到13.37亿公升。
印尼还加紧地热能源的开发。印尼地热能源丰富,其总潜力达到2.7140万兆瓦,约占世界地热总潜力的40%。但由于缺乏开发利用资金,以及各方面的协同配合不够密切,迄今为止印尼的地热能源开发利用还十分有限,2006年地热发电857兆瓦,仅占地热总潜力的3%。
为了加快地热能源的开发利用,印尼不仅出台了专门的政府法令,同时也积极吸引投资。政府计划在建立小型示范工程和提高科技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地热的开发利用。印尼矿物与能源部制定的地热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中明确规定:至2020年,印尼地热发电的最终指标为6000兆瓦,其中2008年要达到2000兆瓦,2012年达到3442兆瓦,2016年达到4600兆瓦。
世界主要石油公司公布的最新财务报告显示,由于能源价格飙升,今年第二季度世界主要石油公司的利润大幅增加。其中,世界五大石油公司: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英荷壳牌石油公司、英国石油公司、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和美国雪佛龙石油公司今年第二季度的利润总额可望达到336亿美元,同比增长32%。图为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的加油站,汽车排队等待加油。随着国际能源价格不断上升,美国的汽油平均价格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每加仑已经超过3美元。这一方面对消费者形成日益广泛的影响,使众多的人要么降低汽油消耗,要么减少其他方面的开支。另一方面,油价居高不下也刺激替代燃料的研究和发展加快了步伐。美国政府、汽车产业、替代燃料产业以及农业部门等,都在纷纷寻找替代燃料发展的突破口。
实际上,美国的替代燃料研发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美国的替代燃料研发基地一度像雨后春笋般涌现。尽管后来国际油价大跌使大部分替代燃料研发项目停止,但美国的替代燃料生产和研发,在政府和部分私有大企业的支持下,仍发展成初具规模的产业,如美国的汽油基本上全部掺有15%的乙醇,在少数地区,人们甚至已习惯使用E85,即掺有85%乙醇的汽油。
在竞争环境下,美国的替代燃料开发一直呈现出多样性特点。经过20年的发展,乙醇、甲醇、生物柴油,乃至蓄电池汽车等,都在试图挑战汽油在汽车燃料方面的霸主地位。然而,这些替代燃料研发能否坚持下去,更不用说最终是否能夺得霸主地位,目前仍是个很大的未知数。尽管这样,目前的竞争态势显示,乙醇、甲醇和蓄电池汽车三种替代燃料研发和生产势头强劲,尤其是乙醇研发已遥遥领先。
玉米乙醇:乙醇提炼主要分玉米乙醇和纤维乙醇。目前,美国生产和使用的主要是玉米乙醇,相当一部分人相信玉米乙醇有可能代替汽油登上汽车用油的霸主地位。尽管仍有众多人质疑这一预测,但汽油价格居高不下,的确使玉米乙醇前景看好。今天,国际石油价格已经上升到70多美元一桶,每生产1加仑汽油,原有成本大体是1.65美元,提炼成本在65美分上下,1加仑汽油的成本约为2.30美元。而乙醇的成本已经低于目前的汽油生产成本。按今天1蒲式耳玉米2美元的价格计算,1加仑乙醇的成本只有1美元,这意味着即使将来国际能源价格相对下降,玉米乙醇仍会有很大的价格竞争优势。
然而,玉米乙醇要成为汽车耗能霸主仍面临多重挑战。首先是玉米生产难以满足需求。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玉米生产国之一,但有研究结果表明,即使把美国生产的每一粒玉米都用于乙醇生产,也只能满足美国汽车所需燃料的12%。这意味着玉米乙醇最终仍将无法代替汽油成为美国汽车未来的主要燃料。
纤维乙醇:相关专家认为,纤维乙醇的生产潜力更大。多年来,美国及加拿大等国的科学家试图从玉米秸、木材、麦秸,以及其他有机纤维中提炼乙醇,且已经取得多项重大进展。加拿大首都渥太华附近的一家纤维乙醇试验生产基地,目前可从1吨麦秸中提炼出80加仑的纤维乙醇,据估算生产成本在1加仑2美元左右。美国自然资源保护理事会曾进行过一项研究,结论表明,如果大规模生产纤维乙醇,就有望把生产成本降低到1加仑60美分。该理事会专家纳塔内尔·格林纳称:“可以说纤维乙醇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最有前途的燃料。”
也有美国商界人士从另一个角度看纤维乙醇市场。今天,巴西不但已经广泛使用从甘蔗中提炼的纤维乙醇,且有充足的纤维乙醇出口能力,价格也不高。然而问题是,由于美国相关行业要实行自我保护,对从巴西进口的纤维乙醇征收每加仑50美分的进口关税,从而堵死了从国外进口乙醇的渠道。如果美国取消这一不合理的关税壁垒,美国消费者将从中得到可观的实惠。
煤转甲醇:在多数人关注乙醇发展前景的同时,不少人把希望寄托在煤转甲醇的研发和生产上。今天,甲醇的生产原料主要是天然气。在相关人士看来,由于美国是个煤炭储藏丰富的国家,美国应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资源放在煤转液体燃料的研发和生产上。目前,美国西弗吉尼亚等煤炭储藏丰富的州,已经有不少煤转油研发和生产项目。宾夕法尼亚州甚至在开发如何把煤渣转化成柴油。美国全国再生能源实验室经过对7项煤转甲醇研发项目的研究,2003年得出的一项研究报告称,煤转甲醇的生产成本最低可降到1加仑40至60美分。设在华盛顿的甲醇研究所今年春天发表研究成果称,一旦煤转甲醇进入规模生产,成本基本上可维持在76美分上下。
实际上,甲醇可直接用于目前的大多数汽车,近年来已经有不少种赛车开始用甲醇作燃料。另外,甲醇还是氢燃料的原料。然而,尽管氢燃料是最环保的燃料之一,但要建造氢燃料加油站网络系统,开支巨大,在可预见的时期内仍不可行。
甲醇还被不少人用来制造生物柴油。据美国全国生物柴油理事会统计,2005年美国人把用过的动植物油与甲醇混合,生产出7500万加仑的生物柴油。不过,认为甲醇转生物柴油没有前途的人认为,资源并不丰富的动植物油,将严重掣肘甲醇转生物柴油成为美国未来主要汽车燃料的可能性。
蓄电池动力汽车:近年来,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汽车行业把越来越多的注意力放在电力汽车的研发上。电力汽车因其无污染、无噪音而日益受到部分消费者的青睐。今年7月初丰田汽车公司宣布,未来公司的发展战略之一,是把重点从油电混合型动力车向可直接充电的油电混合动力车方面转移。有专家经过研究得出数据显示,每天驾驶蓄电池作动力的电动车行驶50公里上下班,费用仅相当于使用75美分1加仑汽油的开支,经济效益非常好。除此之外,研究结果还表明,即使用煤发电为电动车提供电力,也比汽车烧汽油环保得多。
总体来看,尽管美国替代能源研发五花八门,但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当数乙醇、甲醇、蓄电池电动汽车。有专家认为,多种选择竞争的结果,很可能是一部分因效益、成本以及环保等方面的劣势而被淘汰出局,而竞争中成长起来的任何一种替代燃料,都很难像汽油那样,在汽车燃料方面发挥独霸地位,最终有可能是多种替代燃料互补共存,携手改变汽油在汽车燃料方面的霸主地位,大幅度降低人们今天对汽油的严重依赖程度。在自然界丰富的能源资源中,油砂资源占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有专家指出,随着传统石油资源的减少,油砂将成为世界最重要的石化能源。油砂矿的主要成分是沥青、水、粘土和砂粒,外观似黑色的糖蜜。通常,油砂区蕴藏在植被茂盛的湿地和未开发的温带森林下面,地表附近的油砂可以露天开采,经清洗后可以得到一种粘稠的焦油,即“沥青”。由于油砂的开采、运输、分离和提炼过程复杂,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其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一度被忽视。近年来,随着油砂开采、运输和提炼过程的一系列工艺和技术创新,生产成本大幅度降低,其经济价值和战略意义越来越受到国际战略投资者的重视。
目前世界上所探明的油砂资源的95%集中在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北部阿森巴斯卡河流域、和平湖和阿尔伯塔省与萨斯客彻温省交界处的冷湖地区。其中阿森巴斯卡流域的油砂是世界上最大的已知油砂资源,在地下埋藏着2130亿立方米沥青,加上冷湖和和平湖等地区的油砂和重油资源,加拿大已经探明的油砂和重油资源达4000亿立方米(合2.5万亿桶原油),相当于整个中东地区的石油蕴藏量。如果这些资源全部被开采利用,按照现在世界能源的需求水平,可供全世界消费100年。
不过,这些资源目前还不能全部成为石油贮藏,因为凭借现在掌握的开采技术,仅仅可以对12%的油砂资源进行经济规模的开采,大部分埋在地下深处和含量较低的矿藏资源还不具有进行经济开采的价值。尽管如此,这些可以被开采的油砂资源已经相当于整个中东地区石油贮藏量的一半,由此可见,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油砂资源将成为世界重要的能源来源。
目前,加拿大在阿尔伯塔省共有26个油砂项目投入生产,其中露天开采7个,采用现场分离技术的19个,总生产规模达到每天83万桶,占加拿大石油产量的43%。
加拿大巨大的油砂资源也成为国际石油大亨们竞相抢占的市场,纷纷投巨资与加拿大合作,其中包括埃克森—美孚、壳牌和BP等公司。据统计,截止到2004年,世界各国投资者向阿尔伯塔省投入的油砂开采资金高达350亿美元。
另据了解,过去,美国并不十分重视油砂资源的开采,油砂在美国能源中只占一小部分。但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技术上的不断改进已经使油砂每桶生产成本由30美元降到了20美元,不过比起中东地区3 美元/桶的生产成本,油砂的生产成本依然很高。但随着成本继续下降、技术改良以及油价攀升,油砂开采正逐步成为主流,预计到2020年,美国油砂产量将达到每日300万桶。美国已有12家以上的公司计划在今后10年投入600亿美元,用于建设新项目,或扩大生产。 在国际石油能源日益枯竭的严峻形势下,印尼能源专家多次警告说,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新油气生产基地建设的滞后,如果政府和社会不重视节约能源并开发新的油气来源,那么,已探明的油气储量将在19年内耗尽。
印尼是东南亚的能源大国,全国的石油蕴藏量约400亿桶,天然气蕴藏量约136万亿立方米,分布在全国60多个油气田中。其中,已探明石油储量约95亿桶,天然气储量43.5万亿立方米。未开采的油气田大部分在深海和交通不便的东部地区,勘探、开采的成本高,困难大。
近30年来,印尼的人口、石油产量和消费量的增减让人为印尼石油的前景感到担忧。20世纪70年代初期,印尼人口为1.2亿,石油日产量是130万桶,油价平均8美元/桶;进入20世纪80年代,石油日产量上升至150万桶,油价约15美元/桶,但人口增至1.5亿;目前,印尼总人口已达到2.2亿,石油日消耗量超过125万桶,但日产量却只有115万桶。同时,由于本国石油油质和石油提炼能力有限等问题,印尼现在每天都需要从中东进口25万桶原油,从新加坡等地进口15万桶精炼油。实际上,印尼已经从石油净出口国变成了净进口国。
进入21世纪后,印尼人口的增长出现了一个高峰,近几年年均净增长300万人以上。专家估计,随着人口增长、经济规模滚雪球扩张、汽车和家用电器的普及,印尼国内石油的消耗量每年将增加5%,到2010年,全国燃油的需求将达到200万桶/日。
近年来,为了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印尼从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以气代油、寻找能源供应新途径等三个方面,努力探索寻求能源多元化之路。
印尼努力在国际范围内寻求开发新油气资源的合作伙伴,每年都要拿出十余个油气田开发项目在全球范围内招标。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能源消费和技术大国,都在积极参与印尼国内的油气勘探和开发,并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印尼的天然气储量丰富,是符合新世纪环保和建设要求的清洁燃料。目前,印尼政府正加快实施以天然气替代石油的战略,在工业、民用和城市交通等领域推广使用天然气计划,例如交通部门正在制订措施,鼓励城镇机动车辆更多地使用清洁、节能的天然气,同时减少城镇工业生产和家庭的煤炭消耗量,加大天然气的工业和民用供应。
除正在开展的节约能源工作外,印尼有关部门还加紧寻求能源供应的新途径,其中正在着手进行的就有生物能源研制以及地热开发等。
根据印尼农业部的资料,印尼拥有丰富的植物资源,可用以提炼燃油替代品的植物就多达40余种,如棕榈、椰子、甘蔗、蓖麻、木棉子、豆蔻、红厚壳、红豆子、辣木子等,其中棕榈、甘蔗和椰子等燃油替代品植物,具有非常可观的发展前景。今年7月2日,苏西洛总统主持召开了生物能源内阁会议,决定成立加速新能源开发的国民能源小组,初步决定从2007年开始,在600万公顷的土地上发展棕榈、甘蔗、木薯和蓖麻种植园,为研发中的生物能源提供充足的原料。为了鼓励农民种植燃油替代品植物和消费者自愿使用新型燃油添加剂的积极性,印尼政府还在着手制定相关的优惠鼓励措施。根据政府生物燃柴油研发小组的报告,如果各方面进展顺利,全国生物柴油的年产量在2007年有可能达到1.87亿公升,2008年达到3.77亿公升,2009年达到12亿公升,2010年达到13.37亿公升。
印尼还加紧地热能源的开发。印尼地热能源丰富,其总潜力达到2.7140万兆瓦,约占世界地热总潜力的40%。但由于缺乏开发利用资金,以及各方面的协同配合不够密切,迄今为止印尼的地热能源开发利用还十分有限,2006年地热发电857兆瓦,仅占地热总潜力的3%。
为了加快地热能源的开发利用,印尼不仅出台了专门的政府法令,同时也积极吸引投资。政府计划在建立小型示范工程和提高科技水平的基础上,加快地热的开发利用。印尼矿物与能源部制定的地热能源开发利用规划中明确规定:至2020年,印尼地热发电的最终指标为6000兆瓦,其中2008年要达到2000兆瓦,2012年达到3442兆瓦,2016年达到4600兆瓦。
世界主要石油公司公布的最新财务报告显示,由于能源价格飙升,今年第二季度世界主要石油公司的利润大幅增加。其中,世界五大石油公司: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英荷壳牌石油公司、英国石油公司、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和美国雪佛龙石油公司今年第二季度的利润总额可望达到336亿美元,同比增长32%。图为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的加油站,汽车排队等待加油。
欧盟拟推出5650亿欧元能源计划,此举背后的原因如下。
一、欧洲能源危机自从俄乌战争爆发后,欧洲的能源危机不断升级,矿物燃料供应短缺,价格飙升,电力市场几乎失去控制。
英国能源管理部门称,从十月份开始,英国消费者的能源账单上限将上涨80%。这就意味着,在这个冬季,几百万的英国人将无法负担燃气和电力。与此同时,德国也将征收天然气附加费。
在传统能源“失控”的时代,欧洲国家虽然加速了能源结构的变革,但在短期内,新能源的作用并不大。今年冬季,欧洲面临着“青黄不接”的问题。
二、欧洲各国能源负担越来越大到目前为止,27个欧盟国家已经为减少能源危机给消费者和商业带来的冲击拨出了3140亿美元。德国以1002亿欧元排在首位,法国和意大利紧随其后,分别为536亿欧元和592亿欧元。另外,英国政府也已经提供了1780亿欧元的援助。
这些支出反应了欧洲各国政府为保护家庭和企业免受天价能源价格影响的努力。自从俄罗斯切断了欧洲的天然气供应以来,欧洲的能源价格一直在飙升。但是,即便有这么多的政府救助,欧洲的经济前景仍然很黯淡。
贝莱德的分析师先前曾发出警告,欧洲将于2023年早期进入深度衰退,并预期到年底会萎缩0.9%。同时,在欧洲国家为应对日益加剧的通货膨胀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欧盟的财政压力也越来越大。
在欧洲,可再生能源以氢、海上风力发电为主,相比于传统能源,可再生能源受到了气候的严重影响,安全性相对较差。所以,可再生能源能否成为欧盟的“救星”,还是一个问题。
该指数根据全球各国可再生能源投资和发展机会的吸引力来排名,每年发布2次,今年已经是第16年,第52次发布了。
本次排名前10位的国家分别为中国、美国、印度、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英国、荷兰、阿根廷。除阿根廷首次进入外,与此前排名并无明显的变化,主要是相互之间名次略有差异。
关于中国市场
就中国而言,它之所以能稳坐第一的位置,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长期支持和追求。
电目标和降低上网电价——但安永分析师预计,这些举措将提高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效率。
此外,中国政府已经采取行动,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实现平价上网,这样它们就可以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变得更成熟和更具有竞争性。
总之,安永认为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财务状况相对良好”。
中国正致力于提高市场的效率和竞争力,这表明中国政府有意让这个市场成为一个长期的重要的能源来源。
尽管增长速度放缓,但中国市场的绝对规模是一个主要因素。
此外,与其他许多国家不同,空气污染是支持中国可再生能源增长的一个重要驱动力。
关于新兴市场
排名前40位的国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发展中国家,这证明了这些市场的重要性。
阿根廷首次进入前10名就是这种趋势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发展中国家不一定只是在复制发达国家的能源模式。
例如,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离网太阳能和分布式发电的兴起是一项重要的发展,它符合该地区的能源环境,但发达国家在迈向今天的发电模式中就不一定经历了此阶段。
据美国能源部能源情报署《国际能源展望2004》基准状态预测,全球能源消费总量将从2001年的102.4亿吨油当量增加到2025年162亿吨油当量,世界能源消费在2001-2025年将增加54%。日本、欧盟等能源机构预计,全球能源消费峰值将出现在2020-2030年。全球化石能源的枯竭是不可避免的,将在本世纪内基本开采殆尽。《BP世界能源统计2006》的数据表明,全球石油探明储量可供生产40多年,天然气和煤炭则分别可以供应65年和155年。国际能源署2005年分析认为,到2030年世界能源需求将增长60%,届时仍将有“足够”的资源可满足需求。预测未来石油需求增长的大多数将来自运输部门,运输部门占全球石油需求的份额将从现在的47%增加到2030年的54%。同时指出,C02排放也将增多,减排温室气体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国际能源署认为,中东将增加投资以扩增常规石油资源产能,非常规石油资源如油砂等将得到加快开发利用,氢能将有少量应用,可再生能源将有更大发展潜力。到2030年,替代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不仅将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而且将成为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球能源市场日趋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中国的能源消费已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3.6%,世界能源消费将越来越向中国和亚太地区聚集。
据预测,目前中国主要能源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储采比分别为约80、15和近50,大致为全球平均水平的50%、40%和70%左右,均早于全球化石能源枯竭速度。未来5-10年,中国煤炭国内生产量基本能够满足国内消费量,原油和天然气的生产则不能满足需求,特别是原油的缺口最大。注重能源资源的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中国来说既重要又迫切。
二、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
世界大部分国家能源供应不足,各国努力寻求稳定充足的能源供应,都对发展能源的战略决策给予极大的重视,其中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尤为引人注目。化石能源的利用会产生温室效应,污染环境等,这一系列问题都使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围内升温。
从目前世界各国既定能源战略来看,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未来各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可再生能源发展很快,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可再生能源作为能源政策的基础。从世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与发展趋势看,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展最快,产业前景最好,其开发利用增长率远高于常规能源。
风力发电技术成本最接近于常规能源,因而也成为产业化发展最快的清洁能源技术,风电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年增长率达27%。国际能源署的研究资料表明,在大力鼓励可再生能源进入能源市场的条件下,到2020年新的可再生能源(不包括传统生物质能和大水电)将占全球能源消费的20%,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总的比例将达30%,无论从能源安全还是环境要求来看,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新能源的战略选择。
三、世界部分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2004年,美国、德国、英国和法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分别为1%、8%、4.3%和6.8%;到2010年将分别达到7.5%、20.5%、10%和22%;到2020年将都提高到20%以上;到2050年,德国和法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将达到50%。韩国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由2004年的2.1%提高到2010年的5%。日本和中国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由2004年的3%和7.5%提高到2010年的10%左右,2020年分别达到20%和15%。
四、世界部分国家可再生能源利用进展
美国正在加大可再生能源研发和利用力度,2005年美国能源部能源研发总投资7.66亿美元,其中可再生能源研发投资占了42%。美国制定了庞大的太阳能发电计划,克林顿政府出台的“百万屋顶计划”将在1997年到2010年里,安装总容量达4.6亿兆瓦的光伏发电系统。
德国新的《可再生能源法》,为投资可再生能源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德国制定了《未来投资计划》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迄今投入研发经费17.4亿欧元。2004年,德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年销售额达100亿欧元。风力发电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54%,太阳能供热器总面积突破600万平方米。法国。法国推出了生物能源发展计划,2007年之前将生物燃料的产量提高3倍,使起成为欧洲生物燃料生产第一大国。具体内容是建设4个生物能源工厂,年均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生物燃料的总产量将从目前的45万吨上升到125万吨,用于生产生物燃料的作物面积也将达到100万公顷。由于生物燃料目前成本比汽油和柴油贵2倍,法国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生物燃料的生产和消费。
英国把研究海洋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作为开发新能源的突破口,设立了5000万英镑的专项资金,重点开发海洋能源。不久前,在苏格兰奥克尼群岛的世界首座海洋能量试验场正式启动。英国第一座大型风电场一直在不断发展,目前风电装机总量已达650兆瓦,可满足44万多个家庭的电力需求,近期还将建设10座类似规模的风电场。
日本官方报告,将从2010年正式启动生物能源计划,并与美国和欧盟共同开发可再生能源,建设500个示范区。预计将投资2600亿日元,而与之有关的产品和技术将成为日本新工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他国家和地区。一些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和巴西等国家,越来越重视可再生能源对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的重要性。中国制定实施了《可再生能源法》,编制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并确定了明确目标。印度成立了可再生能源部,政府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目前印度在风电和太阳能利用规模方面已居于世界前列。东盟国家也开始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工作。10个成员国各自都有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计划,包括地热、水电、风能、太阳能和来自棕榈或椰子油的植物燃料等。按东盟计划,到2010年各成员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将达到2.75万兆瓦,其中印尼、菲律宾和泰国将成为领先者。
能源分可再生和不可再生。
人类目前使用的能源有9成9来自与不可再生资源。
什么叫不可再生资源。简单来说它是有数量的。用完就没有了。
地球--这个美丽的星球的资源是有限的。为了我们这个种族可以一直的生存繁衍下去。我们要为后代留下一些什么。不光是为后代留下文明和各种遗物和我们的骨灰。我们要给后代留下足够他们使用的能源类财富。而现实的情况是别说留给后代了。现有的不可再生资源我们在以看得见的方式在消耗。
在这个基础上。开发可再生能源就是迫在眉竭的事情了。所以各国都在积极主动的发展可再生资源。
从经济体系等方面上来说。如果能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方法。将会给本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推动和各方面的优势。
从政治上来说。有点远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3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强大支撑。
截至到2020年底,在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增长14.6个百分点。而针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也持续的上升,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前景,可谓是一片光明。
可再生能源技术日益完善。利用可再生能源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可探测的到的能力范围内,地球上的中石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存储量是固定的,而且这些化石能源的使用,也会使全球温室气体的增加,导致气候变暖冰川融化。
海平面上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而可再生能源有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电能等依靠大自然能力而创造的能源,这些新能源遍布世界各地,比如利用风力发电,风力发电的优势在于清洁,无污染。
最早利用风力的国家是丹麦,在1890年,而真正兴起,是世界各国对能源需要量剧增,不少国家也逐渐的注意到风力发电这种大自然神奇的力量,后来因为石油危机,环境恶化等情况的发生,世界各地环保呼声日益高涨。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强有力推动下,风力发电技术更是迅猛发展,到如今发展成就,令人瞩目。
1月14日本报记者从中国农机协会风力设备分会获知该消息。共有26家企业参与本期4个项目的竞标。该分会秘书长祁广生告诉记者:“参与此期竞标者主要还是国有发电企业,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都没有独立参与竞标。”
令外界颇为关注的是,此次招标一改以往“低价者胜”的招标方案,而采用“中间价”的模式。“与前四次最大的不同是谁出价更接近平均价,谁得分就更高。”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项目教授级高工施鹏飞说。
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始于2003年,由于竞标企业争先压价以获取风电资源,导致特许权项目价格低于一般项目的审核价格。各发电集团争夺特许权项目是为完成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做准备。
施鹏飞表示,此次采用中间价竞标对改善风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是个利好。多位风电专家均认为,非理性出价不利于风电上网价格形成,也导致风电产业发展过热。
目前,国内风电电价采用招标和核准两种模式。而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已于近期率先采用风电标杆价,开启了国家风电“固定电价”的先河。
招标新政
第五期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包括内蒙古北清河风电场、内蒙古乌兰伊力更风电场、河北围场御道口风电场和甘肃玉门昌马风电场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95万千瓦。本期招标是去年11月30日正式开标的。
记者获悉,此次招标在电价权重上依然保持25%比例,但在评分体系上,根据所有通过初评的投标人的投标上网价格,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然后算出平均投标电价,谁越接近平均投标定价,得分越高。
祁广生表示:“采取这个方式招标,避免了恶性低价的竞争局面。虽然还不是最合理的价格,但是比往届价格都有所提高。”施鹏飞也认为,此次中标价格虽然还是相对偏低,但已开始向合理理性回归。
“竞标价是国家为未来制订风电上网电价的重要依据,但竞标者往往是以取得项目抢占优质资源为出发点,而不是以项目投资收益为出发点,这种非理性出价导致竞标价格与合理水平相差甚远。这不仅不利于风电未来合理定价,也不利于整个风电产业的发展。”施鹏飞指出。
迄今开展的五期风电特许权招标共15个项目,总装机容量330万千瓦。但前四期由于“价格战”导致特许权项目价格明显低于一般项目的审核价格。
据施鹏飞介绍,第一、二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明确规定承诺上网电价最低的投标商中标,结果实际中标的上网电价远低于合理范围,甚至出现了像0.382元/千瓦时(含税,下同)夺标的低价。2004年第二期特许权项目招标,北京国际新能源竞标联合体以此低价中标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场项目。
祁广生认为:“这种恶性竞争导致中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格。”各竞标体都不以风能评估数据为出价标准,出价偏离理性水平。最明显的案例是如东项目连续两年招标,风能资源和其他条件几乎完全相同,而华睿公司2003年和2004年的投标上网价格却相差0.16元/千瓦时,飙升40%。
“低价为王”使得发改委不得不改变竞标方案。第三、四期的招标降低了价格的评选权重,但效果并不明显。第三期电价占项目评选权重调整为40%,第五期再减少至25%。据公开资料显示,除第四期巴音项目是出价第二低的竞标人夺标外,其它四个项目仍然是上网电价最低的投标商。
据介绍,第五期特许权招标方案另外一个重要的调整是对风电机组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具体规定方面。对于其生产的同一种机型,在同一项目上可以与不超过三家的投标人签署供货协议。而在以前几期招标中,供货协议都必须是一对一、排他性的。
风电过热
为何企业宁愿亏本也想夺得特许权招标项目?施鹏飞告诉记者:“这是进入风电领域和扩大风电装机容量最简单的方法,看重的是风电未来的前景。”
据了解,采用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装机规模比一般项目都要大,且国家在立项前已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祁广生指出:“对于企业来说,这样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国家把前期工作弄好了,所以通过这种方式取得项目可以避免许多麻烦。”
同时,上述两位专家都指出了各能源企业抢“风”更深层次的原因:各电力企业都在为完成新能源发电配额储备装机容量。
早在2006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指出:“发电企业应当积极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并承担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义务。”但具体配额指标迟迟没有出台。
施鹏飞对记者表示,国家有意要求装机容量超过500万千瓦,发电投资商在2010年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配额达到3%,2020年达到8%。“由于生物质能发电目前发展并不顺利,所以各大发电集团把这部分指标押在风电上。”
专家指出,对于各国有发电集团来说,风电造成的亏损都可以从火电项目里补足。同时,施鹏飞表示:“五大发电集团也面临着做大做强的压力,虽然2002年电改时为打破垄断成立五大发电集团,但由于国资委要求各行业央企要争取做到前三,所以各发电集团积极加码风电装机容量。”
1月9日,华电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达成协议,由中国华电、华电国际(4.73,-0.05,-1.05%)、华电能源(3.74,-0.05,-1.32%)、贵州水电及华电工程订立增资协议,共同向华电新能源公司注资1.52亿元。增资完成后,华电集团注入华电新能源的资金将达2.54亿元,持有后者51%的股份,并由此做大风电业务。
国家支持风电的发展,但施鹏飞和祁广生都认为目前风电的发展速度是非理性的,“明显过热”。公开资料显示,风电装机容量已经连续两年增长速度超过100%,到2007年年底总装机容量已超过500万千瓦时,提前三年完成国家提出的2010年风电装机容量目标。
施鹏飞指出,风电过热表现之一是盲目立项,有些项目没开展足够的前期工作,跟电网也没充分协调。“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立项前就连一座测风塔都没有。”“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只管装机容量而不管未来能不能发电,能发多少电。”
其次,对风机设备是个严峻考验。“样机还没经过严格试验就大批量生产,两三年后很多风电场肯定会为此付出代价。”祁广生也指出:“有些产品还没有安装,就已经有定单了,它没有经过一个逐步的完善的过程,这对我国风电设备的发展是不利的。”
定价机制争议
风电价格形成机制是近年来风电产业关注的焦点,关于招标定价与固定定价的争议也已持续多年。祁广生认为:“从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风电采取招标定价的方式不是太好,如果采用固定电价会好一些。”
目前,国内风电电价采用招标和核准两种模式。施鹏飞指出:“国家是想通过招标定价为未来确定风电电价做参考,但目前即使同等条件的风电场,招标电价也相差很大,而且什么项目应该招标也没有明确。”据了解,相关政策只规定高于5万千瓦的项目需要国家发改委批准,其它项目由地方政府批准。
<2007年风电发展报告>也指出:“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的价格差别正常的,但是价格形成机制的因素造成的价格差异,往往容易成为人们批评的焦点。”例如,在同一时期建设运行的南澳岛的3个风电场,价格各异,高低相差高达0.28元。
施鹏飞对记者表示:“固定电价更有利于产业的发展,但也要有一个形成过程,且各地资源不同,可以根据不同区域的情况实行不同的价格。”祁广生也认为,即使实行固定电价,南方和北方也应该有所区别。
就在各方对风电价格争论之际,广东省在2007年12月1日起率先实行风电标杆价,开启了国家风电“固定电价”的先河。目前暂定为0.689元/千瓦时(含税),原上网电价高于这一标准的维持原有标准不变,其中实行招标的项目按照招标确定的价格执行。
施鹏飞认为:“这个价格相对于广东省内的风电资源情况是比较合理的,基本上就是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基础上加价0.25元,等同于发改委规定的生物质能发电加价政策。”
平安证券电力行业分析师窦泽云对本报记者表示:“广东风电实现标杆价将使行业合理盈利得到保障,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投资。”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风电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支付,高出部分由全国分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照0.001元/千瓦时的标准在销售电价中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