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可再生能源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占一次性能源供应的比重要从目前的7%提高
| (1)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 (2)可以从自然界源源不断地获得,清洁、环保等 (3)不可再生能源日渐似竭,而需求不断增大,人类面临着能源危机;可再生能源可以不断再生、持续利用,只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人类才能摆脱能源危机;通过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能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供电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永续利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它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中国除了水能的可开发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之外,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各种可再生能源资源也都非常丰富。中国太阳能较丰富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2/3以上,年辐射量超过6000MJ/㎡,每年地表吸收的太阳能大约相当于1.7万亿tce的能量;风能资源量约为32亿kW,初步估算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约10亿kW,按德国、西班牙,丹麦等风电发展迅速的国家的经验进行类比分析,中国可供开发的风能资源量可能超过30亿kW;海洋能资源技术上可利用的资源量估计约为4亿-5亿kW;地热资源的远景储量为1353亿tce,探明储量为31.6亿tce;现有生物质能源包括:秸秆、薪柴、有机垃圾和工业有机废物等,资源总量达7亿tce,通过品种改良和扩大种植,生物能的资源量可以在此水平再翻一番。总之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具有大规模开发的资源条件和技术潜力,可以为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大有可为。
2006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为2亿吨标准煤,(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约占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比2005年上升了0.5个百分点,这为201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国一次性能源10%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鼓励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和措施,可再生能源的生产规模和使用范围正在不断扩大,2007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达到了24万兆瓦,比2004年增加了50%。
2007年至少有60多个国家制订了促进可持续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欧盟已建立了到2020年实现可持续能源占所有能源20%的目标,而中国也确立了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比重达到15%的目标。2007年,全球并网太阳能发电能力增加了52%,风能发电能力增加了28%。全球大约有5000万个家庭使用安放在屋顶的太阳能热水器获取热水,250万个家庭使用太阳能照明,2500万个家庭利用沼气做饭和照明。
可再生能源比重的提升传递着“绿色经济”正在兴起的信息,2012年《京都议定书》到期后新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将进一步促进绿色经济的全面发展。
根据中国中长期能源规划,2020年之前,中国基本上可以依赖常规能源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能源需要,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将日益突出,届时需要可再生能源提供数亿吨乃至十多亿吨标准煤的能源。因此,中国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目的将是:最大限度地提高能源供给能力,改善能源结构,实现能源多样化,切实保障能源供应的安全。
我国能源结构中高碳的化石能源占比85%。
我国能源结构是以高碳的化石能源为主,占比达到约85%,其中,煤炭的占比达到57%。
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也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还是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中国的能源状况与政策》白皮书表明,2006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24.6亿吨标准煤。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69.4%,其他能源比重为30.6%。其中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比重为7.2%,石油和天然气有所增长。
中国能源结构调整目标
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随着能源危机的出现,人们开始发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
一般是分为 ·太阳能
·地热能
·水能
·风能
·生物质能
·潮汐能
二次能源有(除电能外)氢能、煤气、液化气、煤油、汽油、柴油、甲醇、乙醇、丙烷、火药等。日本科学家研究出一种红极毛杆菌和淀粉制氢的方法,美国科学家发现一种蓝绿色藻类在一定的光照、温度条件下进行光合的结果不是产生氧气,而是产生氢气这种能源叫绿色能源定名为《氢树》
,2007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折合2.2亿吨标准煤,相对于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5%,
2007年,中国能源消费量总量是26.5亿吨标准煤,是世界上第二大的能源消费国.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
2、生物能:由绿色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储存在体内,可沿食物链单向流动,最终转化为热能散失掉.通过燃烧和厌氧发酵获得沼气来取得能量.
3、风能:由太阳辐射提供能量,因冷热不均产生气压差异,导致空气水平运动——风的形成.主要是通过风力发电机来获得能量.
4、水能:由太阳辐射提供能量,产生水循环,来自海洋的暖湿空气,受热上升,太阳能转化为势能,当在高山上形成降水后,水往低处流,势能转化为动能,就是水能.主要是通过水力发电机来获得能量.
5、海洋能:包括潮汐、波浪、洋流等海水运动蕴藏的能量,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潮汐能主要来自于月球、太阳等天体的引力,波浪、洋流的能量主要是受风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潮汐的动能来发电.
6、地热能:来自于地球内部放射性元素的衰变.可以用于地热发电和供暖.
7、氢能:通过燃烧或者是燃料电池来获得能量.
8、核能:通过核能发电站来取得能量.
上述能源都是可再生能源,而且是直接来自于自然界的一次能源.
利用以上这些能源的技术
能源资源是能源发展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不断加大能源资源勘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多次资源评价。中国能源资源有以下特点:
——能源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中国拥有较为丰富的化石能源资源。其中,煤炭占主导地位。2006年,煤炭保有资源量10345亿吨,剩余探明可采储量约占世界的13%,列世界第三位。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相对不足,油页岩、煤层气等非常规化石能源储量潜力较大。中国拥有较为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折合年发电量为6.19万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年发电量约1.76万亿千瓦时,相当于世界水力资源量的12%,列世界首位。
——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煤炭和水力资源人均拥有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左右。耕地资源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30%,制约了生物质能源的开发。
——能源资源赋存分布不均衡。中国能源资源分布广泛但不均衡。煤炭资源主要赋存在华北、西北地区,水力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主要赋存在东、中、西部地区和海域。中国主要的能源消费地区集中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资源赋存与能源消费地域存在明显差别。大规模、长距离的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是中国能源流向的显著特征和能源运输的基本格局。
——能源资源开发难度较大。与世界相比,中国煤炭资源地质开采条件较差,大部分储量需要井工开采,极少量可供露天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地质条件复杂,埋藏深,勘探开发技术要求较高。未开发的水力资源多集中在西南部的高山深谷,远离负荷中心,开发难度和成本较大。非常规能源资源勘探程度低,经济性较差,缺乏竞争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源工业迅速发展,为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
——供给能力明显提高。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应格局,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源供应体系。建成了一批千万吨级的特大型煤矿。2006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22.1亿吨标准煤,列世界第二位。其中,原煤产量23.7亿吨,列世界第一位。先后建成了大庆、胜利、辽河、塔里木等若干个大型石油生产基地,2006年原油产量1.85亿吨,实现稳步增长,列世界第五位。天然气产量迅速提高,从1980年的143亿立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586亿立方米。商品化可再生能源量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逐步提高。电力发展迅速,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分别达到6.22亿千瓦和2.87万亿千瓦时,均列世界第二位。能源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较快,运输能力显著增强,建设了西煤东运铁路专线及港口码头,形成了北油南运管网,建成了西气东输大干线,实现了西电东送和区域电网互联。
——能源节约效果显著。1980—2006年,中国能源消费以年均5.6%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9.8%的增长。按2005年不变价格,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由1980年的3.39吨标准煤下降到2006年的1.21吨标准煤,年均节能率3.9%,扭转了近年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上升的势头。能源加工、转换、贮运和终端利用综合效率为33%,比1980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单位产品能耗明显下降,其中钢、水泥、大型合成氨等产品的综合能耗及供电煤耗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
——消费结构有所优化。中国能源消费已经位居世界第二。2006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24.6亿吨标准煤。中国高度重视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由1980年的72.2%下降到2006年的69.4%,其他能源比重由27.8%上升到30.6%。其中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比重由4.0%提高到7.2%,石油和天然气有所增长。终端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趋势明显,煤炭能源转化为电能的比重由20.7%提高到49.6%,商品能源和清洁能源在居民生活用能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中国能源科技取得显著成就,以“陆相成油理论与应用”为标志的基础研究成果,极大地促进了石油地质科技理论的发展。石油天然气工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勘探开发技术体系,特别是复杂区块勘探开发、提高油田采收率等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煤炭工业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矿井,重点煤矿采煤综合机械化程度显著提高。在电力工业方面,先进发电技术和大容量高参数机组得到普遍应用,水电站设计、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等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核电初步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自主设计和工程建设能力,高温气冷堆、快中子增殖堆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烟气脱硫等污染治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迅速提高。正负500千伏直流和750千伏交流输电示范工程相继建成投运,正负800千伏直流、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试验示范工程开始启动。
——环境保护取得进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基本国策,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普遍提高。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中国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国的能源政策也把减少和有效治理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引起的环境破坏、环境污染作为其主要内容。2006年,燃煤机组除尘设施安装率和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近100%,烟尘排放总量与1980年基本相当,单位电量烟尘排放减少了90%。2006年,全国建成并投入运行的脱硫火电机组装机容量达1.04亿千瓦,超过前10年的总和,装备脱硫设施的火电机组占火电总装机的比例由2000年的2%提高到30%。
——市场环境逐步完善。中国能源市场环境逐步完善,能源工业改革稳步推进。能源企业重组取得突破,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建立。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能源投资快速增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煤炭工业生产和流通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电力工业实现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建立了监管机构。石油天然气工业基本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一体化。能源价格改革不断深化,价格机制不断完善。
随着中国经济的较快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能源需求不断增长,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面临着重大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资源约束突出,能源效率偏低。中国优质能源资源相对不足,制约了供应能力的提高;能源资源分布不均,也增加了持续稳定供应的难度;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能源结构不合理、能源技术装备水平低和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导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高于主要能源消费国家平均水平,进一步加剧了能源供需矛盾。单纯依靠增加能源供应,难以满足持续增长的消费需求。
——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环境压力加大。煤炭是中国的主要能源,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难以改变。相对落后的煤炭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压力。煤炭消费是造成煤烟型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随着中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部分城市大气污染已经变成煤烟与机动车尾气混合型。这种状况持续下去,将给生态环境带来更大的压力。
——市场体系不完善,应急能力有待加强。中国能源市场体系有待完善,能源价格机制未能完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能源监管体制尚待健全。煤矿生产安全欠账比较多,电网结构不够合理,石油储备能力不足,有效应对能源供应中断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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