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 妃嫔用什么煤炭
清朝后宫的嫔妃自太后起,都烧红箩炭和黑炭。但每种炭有固定的量,由个人的品级决定。红箩炭仅限品级高的妃嫔使用;品级低的则只能用黑炭。所谓品级主要有: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不单是炭火,其他东西如:米、面、蔬菜、油、肉、蛋、茶叶、点心、服饰、蜡烛等,不同级别的人,分到东西的多少也不一样。每位后妃所分得的东西,叫做“份例”,而她的份例并不是自己享用,而是宫中全部的
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涉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
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
(1)古代煤炭产业的发展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的国家。流传久远的神话传说充分说明,我国很早就已发现和利用煤炭。
1973年10月在沈阳“新乐遗址”出土的文物中,有97块煤精雕刻制品和煤块,经鉴定为抚顺煤田西部本层煤,“新乐遗址”出土文物属于新石器时代,早、中期,这说明我国抚顺煤田早在距今6800—7200年以前就被发现和利用了。1938年有抚顺还发现过一处距今2000多年前汉代居民点遗址燃煤的遗迹。
从汉代开始,煤炭已经用于冶铁过程中。西汉时期,开始采煤炼铁东汉末年三国时期,煤炭的开采和使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晋代以及南北朝时期,江西高安、新疆库车和山西大同等地区煤炭开发比较突出。
隋文帝初年,煤炭就成了宫廷中的重要燃料。唐元和四年(公元809年),炼丹家清虚子发明了黑火药,使采矿业进入了爆破开采的时代。从唐代开始,我国煤炭开发利用的知识逐渐传播到国外,在一些外国著作中,记述了中国人民利用煤炭的情况,成为中外友好交往的象征。
宋代的煤炭开发利用以现今河南、河北、陕西、山东等地最为突出。在宋代,我国人民就已经利用焦炭,炼焦技术已臻成熟。
元代,在全国统一之后,以蒙古贵族为首的统治集团为了巩固统治,大力发展生产,注重矿业。特别是都城大都(今北京)的西山地区,采煤业发展较为普遍,成为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
明代,我国煤炭开发利用得到了比较明显的发展。当时煤炭业不仅在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等地有了普遍进步,且在江西、安徽、四川、云南等地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发展。
清代的采煤业,在明代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从清初到道光,历代统治者对煤炭生产都是比较重视,并对煤炭开发采取扶植措施。由于各级官府对煤炭开发比较重视,加上社会的迫切需要和各地人民的辛勤劳动,从而使清代采煤业有了普遍的发展,尤其是在乾隆年间(公元1736~1795年),出现了我国古代煤炭开发史上的又一个高潮。
(2)近代煤炭产业的发展
中国正式建成的第一个近代煤矿是台湾基隆煤矿。至1895年为止,各地开办了十几个规模较小的近代煤矿,使中国的采煤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此为中国近代煤矿发展的第一阶段。
1895~1936年,在外资和民族资本家争相投资中国煤矿的情况下,又出现一批新式合资煤矿企业。1929年国民党政府建设委员会开办淮南煤矿同年,成立山西晋北矿务局,开采大同煤矿至1936年,全国年产5万t以上的新式煤矿61个,全国原煤产量3900万t,平均效率为每工0.3t。
这一时期的基本特点是:①各帝国主义相继攫取中国矿权,以单独经营或同中国合资经营的方式,控制了中国主要煤矿。这期间外国人投资的煤矿32个,投资额占中国煤矿总投资额的51.78%。1933年全国煤产量属于有外资的产额占61.3%。②中国民族资本在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条件下,开办了一批煤矿,其效率较低,成本较高,经受不住外煤倾销的打击,往往亏损。③生产环节的机械配置极不合理,矿井提升、通风、排水用新式机器,而回采工作面主要是手镐刨煤,巷道运输多靠人力和畜力。④煤矿企业分布极不合理,主要集中于河北、山东、辽宁、山西、河南5省。1936年这5省煤产量占全国煤产量的76.5%。
(3)抗日战争时期的煤炭产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日本帝国主义继1931年侵占东北所有煤矿之后,又陆续侵占华北、华中煤矿。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华北、华中占领区进行掠夺性开采,煤矿开采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日本帝国主义为解决设备不足的困难,而又能更多、更快地掠夺中国煤炭资源,煤田开拓方式主要采用小斜井和小立井,例如东北有大小煤坑267个,其中立井8个,露天矿7个,斜井252个采煤方法绝大多数为残柱式,回收率仅20%左右。②增产主要靠增加劳动力,很少增加机械设备。③生产效率逐年下降,煤炭成本逐年提高。④缺少保安设备和措施,灾害事故严重,1942年本溪湖煤矿发生世界罕见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549人。
1937年以后,随着华北主要产煤区被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占,国民党政府不得不把煤炭开发事业转向西南、华南和西北。从1937~1945年,国民党政府管辖区新建或扩建日产50t以上的煤矿57个,规模最大的是天府煤矿,年产30多万t,其他煤矿年产量多在2万t以下。从1938~1945年国民党政府管辖区共计产煤4562万t。
(4)解放战争时期的煤炭产业
1945年日本投降后,所侵占的煤矿大部分为国民党政府接收。这些煤矿因受日帝掠夺破坏和战争影响,多数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西南等地的煤矿因销路不旺,产量锐减。1946~1948年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直辖的29个煤矿只生产原煤1252万t。
在中国解放区,民主政府先是从日帝手中接管了一批煤矿,嗣后又陆续从国民党政府手中接管了除台湾省以外的所有煤矿。这些煤矿都曾遭到严重破坏。民主政府在器材物资极端缺乏的条件下,进行艰苦的修复工作,逐步恢复生产。从1946~1949年,中国解放区约生产原煤2000万t。
(5)新中国成立后的煤炭产业
新中国在建立之初,从旧中国接收了约40个煤矿企业、200处矿井和少数几个露天煤矿,加上解放区民主政府兴办的小煤矿、公私合营煤矿和私人开办的小煤窑,1949年生产原煤32.43Mt。
在三年恢复时期(1950~1952年),全面恢复了原有煤矿的生产,对32处矿井进行了改扩建,并开工建设新井17处,设计生产能力12.51Mt/a,初步奠定了煤矿开采发展的基础。
“一五”时期(1953~1957年)开始了大规模的煤矿生产建设,重点扩建了开滦、大同、阜新、鹤岗等15个老矿区,又开发建设了平顶山、鹤壁、包头、潞安、石嘴山等10个新矿区,开工建设矿井194处,设计生产能力75.37Mt/a建成投产矿井205处,设计生产能力63.76Mt/a恢复矿井38处,设计生产能力11.34Mt/a,1957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130.73Mt。
1958年开始的三年大跃进及这期间出现的高指标、瞎指挥等不科学的做法,导致不适当地扩大了煤矿建设规模,一些新建矿井简易投产,一些生产矿井重采轻掘,推行了不合理的采矿方法,出现严重的采掘失调。针对大跃进带来的问题,煤炭工业进行了第一次大调整。
“三五”(1966~1970年)和“四五”(1971~1975年)时期,煤炭开发战略和建设重点有重大改变。在此期间,集中建设了煤炭工业“大三线”——西南和西北煤炭生产基地,突击性开发江南煤田。在西南主要建设了六盘水(六枝、盘县、水城三个矿区的总称)和攀枝花矿区,建设矿井共28处,设计生产总能力14.11Mt/a,建成投产矿井21处,设计生产能力9.40Mt/a在西北的贺兰山基地和渭北基地。
“四五”期间,建设总规模达到42处,设计生产能力12.82Mt/a建成矿井(露天)13处,设计生产能力11.22Mt/a,满足了西南和西北用煤的需要,显著改善了煤炭开发布局。为扭转北煤南运的局面,“三五”时期对江南煤田进行了大规模的煤田地质勘探和分布范围广阔的矿区建设,到“四五”期末,建成矿井295处,设计生产能力39.36Mt/a。由于建设部署不符合江南煤田实际,尽管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扭转北煤南运”的原定目标仍未能实现。
针对20世纪70年代偏重挖掘生产矿井潜力,新井建设规模缩小,一些生产矿井又出现采掘失调的情况,从70年代后期起,又进行了煤炭工业第二次大调整。加大了新井建设规模,建设重点由西南、江南转向北方和东部,加强了生产矿井的开拓延深,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煤矿开采在质与量方面都有很大发展,新开发了10多个新矿区,新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矿井和露天矿,大力推广采矿机械化和综合机械化,有重点地建设多层次的高产高效矿井,大力发展了地方煤矿,开办了遍布全国的乡镇煤矿,有选择地建设了重点产煤县,使煤矿开采在更大规模和高质量的基础上持续向前发展。
20世纪的最后10年,我国煤矿开采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应用现代高新技术与采矿技术及装备相结合,加速推进煤矿生产技术的现代化,进行了高产高效矿井(露天)建设,并建成129处高产高效煤矿(井工123处,露天6处),少数矿井达到了世界最先进的水平,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开拓出了我国煤矿开采21世纪发展的新道路。[1]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煤炭行业发展迅速,掀起了煤矿开发及开采的新高潮。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2012年我国原煤产量已达36.5亿t。图1-1为近六年来我国原煤产量及增长情况。
图1-1 近六年来原煤产量及增长比例
“女床之山,其阳多赤铜,其阴多石涅”。意思是女床山这个地方,向阳的南坡上有红色的铜,背阴的北坡遍布着石涅。在古代,石涅的意思是可以做黑色染料的石头,可见在《山海经》的时代,煤的价值还没有被发现,被看作是普通的黑色石块。那个时候的煤,仅仅被用来做石雕材料。
到了西汉时期,人们发现这种黑色石头可以燃烧,而且火力旺盛,燃烧时间持久,比干草、木材好用得多,于是开始大规模地开采来做燃料。
司马迁的《史记·外戚世家》记载:窦皇后的弟弟窦广国年轻时给人进山挖煤,遇到山体滑坡,矿工死伤一百多人,只有他侥幸逃脱。可见这时候的煤炭开采已经颇具规模了。河南巩县铁生沟西汉冶铁遗址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用煤遗址,这里出土了大量的煤块和煤饼,煤显然已经成为冶炼行业中的主要燃料。西汉时期的采煤工艺比较简单,基本是露天开采,挖采出来的煤质量不是很高。
魏晋时期,地下采煤工艺开始出现。曹魏时期,魏国武安城的煤井深八丈,这在当时已经是相当的深度。《晋书》记载,后赵皇帝石虎年轻时盗掘古墓,发现了一个废弃的煤井,里面有支撑坑道的顶板,还有大量坑道水。
可见地下作业、坑道开采已经是那时采煤的主要方式。一些地方志记录了当时采煤的艰辛,工人挖好井穴,举着火把裸身而入,井穴幽深而狭窄,只能像蛇一样在里面爬行,采到煤后,再像老鼠一样背煤出来。这种采煤方式很不安全,工人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总结:宋元时期,古人改进了采煤方式,出现了很多先进的开采技术。
首先采用了井巷分层采煤法,工人们在矿井中布设井巷,将煤炭运输、煤炭开采、人员进入分成不同区域,使复杂的开采工作有条不紊。人们又在巷道内架设梯形支架,使崎岖不平的地底成为较平缓的工作面,这一方法大大提高了采煤效率,也为采煤工提供了安全保障。
1959年,在河南鹤壁发现的宋代采煤遗址矿井中,考古学家还发现了排水井,由此也能看到当时地下采煤系统的完善。明代时,人们在地下矿井引入了通风系统。
宋应星的《天工开物》中有这样一幅图画:人们在下井采矿之前,先把一根中空的粗竹竿削尖,插入井下的煤层,将有毒的瓦斯引出井外。这些技术采用既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障,也保证了生产的顺利进行。到了清代,采煤的流程更加科学和合理,井巷、通风、排水系统的布设都有了成熟的方法。虽然这时候仍旧是手工作业,但在当时,我国的煤矿开采技术仍能称得上世界较为先进的采煤工艺。
昂贵的煤气费
上海是中国最早有煤气的城市。1863年侨民在泥城浜(今西藏中路)苏州河边圈地30亩建造了上海煤气厂,1865年开始送气,日产煤气8600立方码,1码为3呎,1立方码约合0.76立方米,8600立方码约等于6775立方米,如以今日上海三口之家月消耗100立方米计算,这个数字实在是小得可怜。当然,上海煤气厂也不断扩大规模,增加生产能力。1909年版《上海指南·卷三·煤气灯》中记:
煤气公司。在西藏路五号。燃点价目,视用量多少,按月照火表计算。用沙罩者光力较强,用煤气亦省,每一时间约五尺;无沙罩者光微,每一时间约用煤气七尺。每千尺计洋一元七角。装管时须付押柜洋十元,此款可在点费上扣除。
当时煤气表叫“火表”,以“尺”作为单位,装火表的用户根据火表所显示的数字计价,计价单位以“每千尺计洋一元七角”,也就是讲一立方米为2.23元,这比今日的煤气价不知高了多少倍,好在当时煤气仅用于点灯,一种光度稍亮的煤气灯一小时耗气7尺,以每天使用4小时计算,每月即7(尺)×4×30=840尺,每月的煤气费为一元四角二分。当时使用银洋钿,一个全劳力男工的月收入不足5元,这个价格平头百姓是接受不了的,但他们一般用“美孚灯”,与煤气无缘,使用煤气灯的多为侨民和商家,他们则不在乎每月几元钱的煤气灯费。
当然,随着上海煤气事业的发展,煤气的产量大幅度上升,用户日益增加,成本明显下降,煤气的价格也日益下降。
煤炭
据史料记载,上海最早开始使用煤是在清乾隆、嘉庆年间(1795~1996年),当时都是湖南、江西的土煤,以杭州为集散地,沪地商人去杭州采办而来。为了便于采购、储存、运输煤炭,上海、嘉邑两地煤商集资在杭州江干地区购置土地,建筑成立嘉上煤炭公所,作为煤炭经营和中转运输场所。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上海被辟为“五口”通商口岸。随着国外资本的输入,蒸汽机的使用,煤炭需用量日增。1856年泰西(欧州)外来煤开始运沪倾销,国产煤遭到抑制。据《上海煤炭公所征信录》记载:“1856年(清咸丰六年)间泰西外煤运沪销售,其中大量供应蒸气机使用,少量供应市民炊用。”后来,华商陆续从河北开平、江苏徐州、安徽池州等地采运煤炭来沪销售,煤炭才逐渐扩大到石灰窑、砖瓦厂、熟水业(老虎灶、茶馆)使用。当时,沪地煤炭商人集会交易场所在上海县城北门浙绍公所后殿。直到同治十三年(1874年),同业集资在上海县北门内福佑路102号置土地1.11亩。建筑煤炭公所。清光绪二年(1876年)农历十一月初一,煤炭公所第一届董事会成立,推选丁熙昌、韩之鹏、郁昌乾、张森、李志英、沈国宝、刘恩海、汪隆谟、施荣堂等为董事。这是上海最早的煤炭行业组织。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沪北已有煤商20多家,虽其中有四、五家经营批发业务,但整个煤炭市场为英商所垄断,市场主要销售的是“英松煤”。1894年甲午战争后,日商也开始占领上海煤炭市场。
国民初期及中期,山西原煤开采的矿点及产量有所增加,然而当时中国内忧外患,煤矿工业发展受限。这个时期,山西开始进入商业采煤时期。
1937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同年,大同市被日军攻陷。1937年至1945年,日本侵略者在此制造了一段中国煤炭开采的血泪史。
为了掠夺中国煤炭资源,日本侵略者在大同推行“以人换煤”的血腥政策,很多矿工仅仅是因为丧失劳动能力——就被活活扔进大大小小的“万人坑”和炼人炉。据了解,在此期间,日本侵略者掠夺大同煤炭约1418万吨,杀害矿工6万多人。
1949年10月1日以后,山西所有煤矿收归国有。据多位在煤炭行业工作多年的专家向记者介绍,在“改革开放”之前,乡、村一级都不允许开办煤矿;“改革放开”以后,该省的煤炭开采历程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2年到1990年。当时,中央政策是“大矿大开,小矿小开,有水快流” 。以前被称为“资本主义尾巴”的私人小煤窑,一夜之间在山西遍地开花。
“这个阶段,煤炭开采的特点是健康、稳定和快速。”一名煤炭局局长对记者说,几乎所有的煤矿都在政府有效管理之下,由于开采煤层浅所以基本没有机械化,且安全管理抓得好,“基本没有大矿难,小矿难也很少发生。”
第二阶段,从1990年到1998年。那时,山西普遍出现了“私开矿”,非法煤窑呈泛滥之势,“无序发展”。以大同市左云县为例,在此期间政府审批的合法煤矿约120个,而“非法井口”也将近120个,私开的煤矿则有150余座。“私开滥采,矿难频发”。
第三阶段,即1998年到现在。在矿难明显增多的形势下,为了遏制矿难,提高煤矿资源的利用率,在中央政府对矿产资源进行一系列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山西实行了所谓“严查重罚、双管齐下、四位一体、关小建大”的十六字方针。全面推进煤矿探矿权、采矿权有偿转让,实施资源整合、采煤方法改革,以及严厉打击违法私开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