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站补贴政策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审核申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国家补贴竞价排序工作。现将竞价排序结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经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对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审核申报项目进行复核、竞价排序,拟将河北、内蒙古等1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434个项目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总装机容量2596.7208万千瓦,其中普通光伏电站295个、装机容量2562.874万千瓦,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39个、装机容量33.8468万千瓦,具体名单在国家能源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各项目按要求建成并网后依政策纳入国家竞价补贴范围,享受国家补贴。鼓励未纳入竞价补贴范围的申报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二、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按照国能发新能〔2020〕17号文件相关要求,认真落实申报项目的各项条件和承诺,扎实做好拟纳入2020年国家竞价补贴范围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请电网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及时并网,共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三、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各项目单位建立建设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填报截至上月底情况,并督促加快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并网。对于2020年底前未全容量建成并网的,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逾期两个季度后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项目补贴资格。如遇社会公认的不可抗力因素,建设期限经批准后可适当顺延。四、请各派出机构加强对监管区域国家竞价补贴项目建设、电网送出落实、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我局将根据项目条件落实和建设实施等实际情况,做好名单动态跟踪管理。
山西光伏网12月份光伏审批2022年12月最后一批光伏发电项目13号时候评审,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2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确定,涉及产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四大领域共518项重点工程。其中光伏项目9个,新装备领域5个、新材料领域3个、科技创新领域1个。涉及类型主要有光伏组件项目、光伏玻璃项目以及多晶硅项目等。
2020年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文件《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即是户用补贴总额为5亿元,工商业与地面竞价项目位10亿元。
2020年4月2日,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权威文件,明确说明里2020年光伏补贴政策。明确到: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即是,户用电站每发一度电的补贴是0.08元。
由这两个政策可以得出,2020年的户用补贴规模为:
按照户用光伏总补贴额度5亿元、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
当户用光伏度电补贴强度为每千瓦时0.08元时,5亿元÷1000小时÷0.08元/千瓦时=625万千瓦。向下取整为600万千瓦。即6GW。即是2020年可纳入补贴的容量为6GW。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解读,2020年纳入规模的户用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并网截止日。需要重点强调是:国家不允许提前抢户用指标,先建先得的行为。
你好,光伏发电不是骗局哦。
在最近召开的十四五计划会议中,明确提出要:“推进能源革命”、“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要求,为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而光伏发电光技术降本空间大、技术进步快、产业化确定性强,是未来主要发展的低成本节能发电方式之一。
未来,我国很多城市农村家庭房屋、建筑的屋顶都会安装光伏电站,来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
按照我国2050年近零排放,深度脱碳的愿景目标,“十四五”能源转型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快。大家可以看到,煤电基本要关门了,煤炭提前达峰是大概率的事件。另外,我们要力保非化石能源占比不低于20%的比例,是非常关键的一个指标,风电和光伏就要担当主力了。光伏发电在“十四五”期间,至少要新增2.5亿千瓦,要达到累计装机5亿千瓦。这样我们才能为2030年光伏累计不少于8亿千瓦,实现25%的非化石能源打下基础,进而再一步实现到2030年和2050年非化石能源占到35%和70%的高比例目标。所以我们要坚信并且看见光伏发电将成为未来最重要的发电电源。
所谓,新能源光伏发电的发展前景非常好!
而且,国家在推动光伏发电普及上,每年都会有补贴政策发布。
2020年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文件《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即是户用补贴总额为5亿元,工商业与地面竞价项目位10亿元。
2020年4月2日,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权威文件,明确说明里2020年光伏补贴政策。明确到: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即是,户用电站每发一度电的补贴是0.08元。
由这两个政策可以得出,2020年的户用补贴规模为:
按照户用光伏总补贴额度5亿元、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
当户用光伏度电补贴强度为每千瓦时0.08元时,5亿元÷1000小时÷0.08元/千瓦时=625万千瓦。向下取整为600万千瓦。即6GW。即是2020年可纳入补贴的容量为6GW。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解读,2020年纳入规模的户用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并网截止日。需要重点强调是:国家不允许提前抢户用指标,先建先得的行为。
所以说,光伏发电从来就不是骗局,只是有一些人歪曲事实,错误的引导了老百姓对光伏电站产品的认识。
资讯来源:碳盈协同 碳银网
“十四五”规划中指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
综上规划可见光伏发电项目前景是非常 nice 的~
当前光伏行业发展趋势逐步向着数字化转型,这意味着光伏行业将与云计算、无人机巡检、物联网等多种新兴技术相结合。在新一代数字科技支撑和引领下,我国新能源行业通过整合新能源全产业链,与数字平台深度融合,利用可视化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价值释放为核心,以数据赋能为主线,对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全要素数字化进行升级、转型和再造。
给大家展示下我手里当前还不错的一个光伏数字化案例,案例搭建的是Hightopo智慧园区光伏发电能源管控可视化系统。
根据园区现状、能源管理特点,充分考虑各能耗管理的整合,设计科学高效,可实施性强,符合园区运维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园区解决方案。为园区运维人员提供一个全面实时、可感可知的能源监测决策分析平台。
监测园区充电桩运行状态及实时功率,可通过对接充电桩的充电状态,判断当前车位是否有车辆,通过线条流动效果动画模拟充电状态。在充电桩发生故障时,通过模型染色、告警动画等效果提示,为充电桩的实时使用情况和运行监控维护提供了便利。
还支持模拟无人机或行人视角进行漫游,可全方位无死角浏览园区,当经过设备时,自动弹出信息进行查看,方便运维人员进行巡检。支持结合 WebVR 进行展示,通过适配 VR 设备,用户可带上 VR 眼镜配合手柄在场景行走、飞行,实现通过手柄对设备进行抓取、移动等功能。相比传统的观看方式,它具备 360 度全景画面,用户可以身临其境,全面感受气氛和氛围,空间感、距离感都会更有层次,做到真正的沉浸式交互。
技术创新是实现光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光伏可视化监控有助于光伏企业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
利用 3D 数据可视化管理方案对能源进行管理可满足的功能有:
· 减少资源浪费,优化资源配置。
· 清除管理漏洞,实时有效的检测,为维护人员提高有效有序的信息,远程运维诊断,设备健康管理。
· 使能源产业运行效率提高。
· 方便管理,无需更多人力参与,可远程监控操作。
· 将庞大的结构优化,更为直观地展现出来,有助于分析并做出决策。
· 缩小安全能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多维度,综合性进行管理
第四次工业革命将全面展开,以光伏为主的清洁能源、物联网等技术正全面发展。通过现代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包括光伏在内的多种能源的集中运维管理,打造智慧的能源生态圈。
春天刚刚来临,洗牌已经开始。
疯狂扩产,合纵连横,巨资跨界,以及激烈的“定价权”争夺背后,新的淘汰赛无可避免。
并非危言耸听!过往的一些产业 历史 证明:乐观的人越来越有钱,悲观的人越来越睿智—— 但是当所有的要素都翻转的时候,悲观的人站在了舞台中心,乐观的人走向了天台。
产业要实现持续发展,对风险的警惕乃至“未雨绸缪”,不可或缺。
当然,我们相信,包括曹仁贤、李振国、刘汉元、南存辉、沈浩平、高纪凡、瞿晓铧、朱共山、李仙德、蔡浩、杨建良、李贤义、王燕青、王一鸣等等一众历经跌宕与淬炼的 光伏企业家们,早已是胸中有沟壑,“洞若观火”,各有筹谋。
“洗牌”,从来不是贬义词,而是一个希望产业和充分竞争产业的正常现象。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坏”。一些企业被淘汰,一些企业留下,一些企业乘势夯实竞争优势,甚至加速加速走向寡头;在商言商,冰火两重,冷暖自知。
本文意在抛砖引玉,提醒行业同仁对风险与问题的重视,共同推动行业的 健康 发展。文中观点不妥之处,欢迎指正,欢迎拍砖和吐槽。 本文将从以下八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产能绝对过剩,部分企业必将被“洗掉”。
二、供应链的“战争”开打,“扛不住”的企业将被无情淘汰。
三、经营分化明显,部分企业承受巨大转型风险和经营压力。
四、集中度加速提升,寡头趋势已成,“马太效应”强者恒强,未来的光伏没有弱者的空间。
五、巨量资本“跨界”光伏,国有资本加速跑马圈地,强烈冲击光伏固有利益分配与竞争格局。
六、产业正式进入“后上市时代”,不仅是产业的竞争,更是资本的竞争,能否登陆资本市场,深刻影响企业竞争力与生死存亡。
七、中国逆变器行业正面临第五次大洗牌。
八、以下12种光伏企业可能被淘汰。
一.光伏产业链部分环节产能绝对过剩,部分二三线企业必将被“洗掉”。
2021年光伏新增装机到底会有多少?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预测是全球光伏装机预测150-170GW,国内55-65GW。彭博新能源的最新乐观预期是,2021年新增209GW,未来两年将分别达到221和240GW。
但即便最终实现如此的增量,光伏产业绝大部分环节的产能还是远超市场需求,形成“绝对过剩”。
“过剩”往往是竞争市场的常态,但绝对的过剩或巨量的过剩,必将引起惨烈竞争和强烈的洗牌。
“疯狂扩产”,这是过去2020年,乃至2021年的至今的主题词,且这一轮扩产潮涉及产业链的方方面面。最新的消息是:2月28日,保利协鑫与上机数控就颗粒硅研发及生产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扩产标的是30万吨颗粒硅。
从产业链环节来看,硅片、电池、组件环节的扩产极为激进,以至于六大组件企业2021年的合计出货量目标超过了今年全球的潜在需求。
我们再看几组数据:
1.黑鹰光伏统计发现,2020光伏新项目投资超4000亿!其中,单个项目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就多达82个,50亿元以上的有22个,100亿元以上也有15个,前三大投资项目投资预算都在200亿元以上。
2.截止2020年底,晶科投资350亿,隆基投资287.85亿,东方日升286亿,通威投资235亿,晶澳投资123.3亿,五家投资合计1282.15亿。
3.各组件企业扩产投资总额超过1075亿。
4.仅福斯特一家企业在2021年底就会拥有200GW的胶膜产能,加上其他家的产能,全行业胶膜也会达到300GW。
5.根据Solarwit治雨统计:2020年,中国光伏行业新增360余条电池产线,按照每条产线400MW的产能计,对应140GW+的新增电池产能。
6.根据Solarwit治雨统计:2020年,中国光伏全行业一年新增500条组件产线,折合200GW+的产能,一年扩张的产能就超越全球需求!
简言之:硅片、电池、组件环节, 过去一年的扩厂产能,已经超越当年全球的市场需求。 毫无疑问,在尚未导入可以令后来者居上的先进技术之前,随着产能的快速扩张,不同环节的龙头企业势必会利用成本以及规模优势掀起市场的淘汰赛。
可以预期,2021年,即使上述产能不能完全落地,光伏产业链上部分环节产能的绝对过剩已是必然,惨烈的洗牌也是必然。
二.供应链的战争贯穿全年,“定价权”的矛盾和争夺也贯穿全年,“扛不住”的企业将被无情清洗。
牛年春节后,以“涨价”为特征的定价权争夺战已经打响。
短短一周内,硅料涨幅超10%,硅片再涨3~4毛/片,组件预期涨5分/W。
光伏供应链的失衡已在去年加速凸显,尤其是对于那些日渐走向紧缺、供不应求的产业环节,供应链的争夺已尤为激烈。
综合机构、观察人士、协会等观点,2021年的光伏行业,上游硅料、玻璃等紧缺可能是贯穿始终的主旋律。
Solarwit治雨分析:透过硅料,已看到无数光伏企业的生死悲荣......组件环节将会是供应链的战争,因为硅料紧缺导致的供应有限, 诸多企业并不会缺乏订单而是缺乏交付能力; 那些没有来得及做硅料战略布局的企业将会在2021年面临有单没物料、没办法交付的窘境。
过去的一年至今,通威、东方希望、大全、协鑫、特变等五大硅料产商, 几乎都被上门“求粮”的人踏破门槛。 黑鹰光伏统计发现,截止2020年底,通威股份、江苏中能&新疆协鑫新能源、新疆大全、亚洲硅业、新特能源5大硅料巨头已签出86.73万吨硅料,折合到2021年约22.6——23.7万吨。通威股份、中能、大全、亚洲硅业4家企业虽然抛出20余万吨的扩产计划,但2021年产能释放仍然有限。
上游硅料紧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无疑会极大增加硅片、电池片、组件企业的焦虑——他们必须必须一手抢市场、一手抢供应——特别对于组件企业而言:是否要延续2020年“赔钱”供货的局面?上游涨价传导到组件企业,那么是要违约撕单与赔钱供货? 终端爆发,能否采购到足够的量来支持订单?
根据硅业分会的判断,正常情况下,原有产能2021年产量将达到43万吨;若新增产能如期投产,能带来约5万吨新增产量, 使2021年国内硅料总产量达到约48万吨左右。海外OCI和瓦克的产能8.7万吨,预期进口料将保持8——9万吨,年总供应量为56——58万吨。按1W组件对应3g硅料,预期可支持180——190GW的组件产量。
硅业分会对于2021年硅料供应状况的判断是“紧平衡”。 中信证券则预计硅料中短期供给有限,产能释放速度较慢;2021、2022两年内,硅料均“供不应求”,该机构预计:2021-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将达165/200GW左右,考虑1:1.2的容配比,预计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对应的组件需求为198GW和240GW。在单GW组件硅料需求量2900吨的情况下,上述组件规模对应的硅料需求约为58万吨和70万吨。
Solarwit治雨则判断是“紧缺”:至2021四季度,国内硅料产出只可以满足60%下游需求;硅料产能对应年初的180GW勉强会增长到2021年底的193GW,而 其他环节的产能则会增长的不成样子,纷纷冲破300GW大关!
以上图表是行业中硅料长约签单情况,基于这份长约汇总,Solarwit判断得出一个令人担忧的结论:全行业2021年有限的52.7万吨硅料产出已经通过长约锁定的方式锁定掉97%。
就是说:在之前没能进行过充分的硅料产能布局的企业,接下来都可能会面临无料可用的情况。虽然我们也看到了玻璃、硅片等环节有大量长约在,但锁定比例远没有达到硅料这样夸张的情况。
与硅料供应状况相似的,还有玻璃环节。去年连续的涨价事件让人记忆尤深。供应短缺,连续涨价背后,光伏玻璃扩张加速键直到2020年四季度才被按下。到2021年,对应部分核心环节动辄300GW的产能,玻璃的供应紧缺必将还要持续一段时间,而后是逐渐宽松,乃至再次陷入过剩。
对于上游材料“紧缺”、“紧平衡”,以及持续涨价,已有人和媒体呼吁“相关部门”加以调节。也有观察者呼吁“别让光伏玻璃划伤了整个行业”、“别让硅料烫伤了整个光伏行业”。等等。
但也有产业人士为上游硅料企业鸣不平: “光伏行业最赚钱的是硅料厂吗?硅片厂持续的高毛利为什么没有人来说话? 之前电池赚钱的时候也没人说话?硅料这刚刚赚了几天钱就要烫伤行业了?”
三.企业经营状况分化明显,有人喝汤就有人吃肉,部分二三线企业可能在新一轮的洗牌中被加速淘汰。
“形势一片大好”并不能完全概括一些光伏企业的经营状况。
从70余家已发布2020年经营业绩预告的企业数据可以发现,包括ST天龙、罗博特科、东旭蓝天、亿晶光电、协鑫集成、中利集团等10家以上企业均出现亏损,甚至巨亏。
其中,中利集团预计2020年度将亏损25.5亿元至28.45亿元。其公告显示,资产减值准备、刚性费用支出等是造成中利集团2020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业绩预亏”还只是明面上最直观的数据,从多位角度来分析,进入十四五后,不少光伏企业依然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比如,截止2020年9月末,79家A股 光伏上市公司总负债规模为5600亿元 ,同比2019同期增长了684.2亿元。不少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偿债压力,部分老牌企业都发生了债务逾期,甚至部分企业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过去的一年,不少企业面临着控制权转让、退市、破产重组等命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从企业经营发展角度而言, 你可能做了99件正确的事,却可能架不住一件重大失误的决策, 企业战略抉择必然要慎之又慎。
同时,在技术路线的抉择上,伴随市场剧烈变动,步子调整过慢也可能把企业一步步拖入泥沼。过去的两三年之间,亦有数家光伏巨头因过往战略决断、技术路线选择的失误或“滞后”而陷入企业经营转型的阵痛,未来走向如何,依然难有确定。
光伏行业一直都是一个“剩者为王”的行业,先进技术代替落后技术,高性价比产品代替低性价比产品,有竞争力的公司干掉失去竞争力的公司。而且由于光伏设备处于不断更新进步过程中,单位产能的投资额度必然会处于越来越小的趋势当中,光伏的“喜新厌旧”也成为必然。
四.产业集中度加速提升,寡头趋势无可避免,“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因更加凸显,未来的光伏市场,难有“弱者”的生存空间。
在过去一年,对外投资和扩产对凶猛的,往往还是那些龙头企业。
当比你优秀和强大的人,比你还努力。结局必然是“马太效应”,强者恒强。
除了疯狂扩产,光伏产业另一大“奇观”是合纵连横、“强强联手”。与此同时,通过各种合作模式携手“垂直一体化”,或者在产业链环节 “互踩地盘”,通过自身投资和扩产加强“垂直一体化”。
这原本就是一个迷信奇迹的商圈,但历经20年的产业跌宕至今,从企业竞争秩序来讲,进入十四五后,“寡头趋势”下,强者恒强,弱者愈弱,二三线企业已很难“逆势进击”,实现超越。
什么是寡头?解释得直接一点就是垄断者,是托拉斯,是上下游都能通吃。 曾经,资本规模化进入光伏产业,无竞争力企业规模化破产。而光伏“领导者”等计划推出后,政策的清晰导向与市场的压力,联合推动了产业集中度的提升,产业及 社会 资源也加速向领头企业聚拢和集中。
黑鹰曾做过大量统计分析,最近两三年,在所有光伏上市企业中,榜单前十名企业的营收之和、净利润之和、订单规模、筹资规模、对外投资现金流流出等等,均占据了整体比重的60%以上,部分数据甚至超过90%。
新一轮大洗牌启动的当下,每个光伏企业对于自身的“定位”都事关兴衰生死:我的核心优势是什么?在不同“强强联合”的利益联盟和条线上,我处于什么位置?我的中长期利益来源?假如失去最直接的利益盟友,我是否能继续发展壮大?
五、巨量资本“跨界”光伏,国有资本加速跑马圈地,强烈冲击光伏固有利益分配与竞争格局。
在政策的引导下,以及资本和媒体的推动下,光伏发电的热度已经超出了产业本身,引起许多圈外的公司跨界进入。
从过去两年进击光伏的资本来看,笔者认为有三大类:
其一,众所周知,以“五大四小”为代表的国有资本强势进击光伏电站投资环节,极大改变了下游的竞争格局,进入十四五,国有资本将是新能源电站投资的绝对主力。
其二,以中煤集团、神华集团、中国石油、中海油、中石化十多家传统煤炭、油气企业为代表的大型传统能源企业,强势进击光伏产业链不同环节,迅速增加了光伏产业竞争格局的变量。
其三,过去的2020年, 一些与光伏“八竿子打不着”的企业,开始跨界光伏。 甚至,这些“跨界”者中,刚刚出现了吉利集团的身影——这是继比亚迪后,有一家整车制造企业进入光伏领域。
以上这些“新势力”的进入,将强烈冲击光伏产业固有的竞争格局,产业蛋糕有可能将重新划分。
其一,光伏行业的技术进步以及市场对高效组件追求不断推动产业的快速发展,产品迭代速度不断加快,后进的跨界巨头确实有弯道超车的机会。
其二,中国光伏产业已走向成熟,市场格局脉络相对清晰,大的蛋糕已经瓜分完毕,这对于后进者来说,有机遇,但更是个挑战。
其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他们最大的短板就是资金链紧张,以及缺乏专业的光伏人才,很可能会在跨界征途中翻船。而 对于国企和央企巨头来说,钱对他们不是问题, 问题是并购的项目是否是优质项目,能否带动集团实现绿色转型是个挑战。
六.光伏正式进入“后上市时代”,能否登陆资本市场,很大程度影响企业的竞争水平和市场话语权。
对于很多光伏企业来讲,到底要不要上市?
事实的疑问是:能不能尽快上市?绝大多数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登陆资本市场。
什么是上市?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把公司的所有权分成若干小份,放在市场上流通,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如果看好公司的行业或者前景,就可以到公开市场上买入该公司的股票。
上市后,融资渠道变多,公司架构不同,对股东意义不同,企业知名度大幅提升。总而言之,企业的潜在竞争力大幅提升。
过去的两三年里,超过30家光伏企业实现了“资本梦想”的第一步,也即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并借由资本市场的力量,实现了大幅扩张和新阶段的发展。而那些想上市,但又一直没有上市的企业而言,其管理团队、创始团队、背后股东,都可能承受更大的压力,甚至焦虑。
黑鹰光伏团队曾详细统计中国光伏资本市场过往20年的一些数据变量,比如:
1. 20年前,中国光伏上市企业只有18家,总市值740亿元。
2. 如今104家光伏上市企业的董事长,平均年龄53岁。
3. 尚德电力曾连续6年“霸屏”市值第一。
4. 隆基股份上市首日的总市值只有59亿,到了2021年,一度超过4000亿。
5. 20年里,中国光伏上市企业对外总投资为13451亿。
6. 20年里,光伏上市公司或通过股权,或是债权直接融资4979亿元。
从上市时间来看,一些企业的上市“司龄”已超过25年。但彼时,多数企业尚未涉及光伏业务。
从年度上市企业数量来看,2010、2011、2017和2020年,光伏领域成功上市的企业最多。过去2020年,有多达16家光伏企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过去的20年中,不少曾经辉煌一时的光伏上市企业,因各种原因被迫退出资本市场。比如,中电光伏、尚德、赛维、海润、英利等。
当然,最近三年,还有个“变局”,就是海外上市的光伏企业争相“回A”。截止目前,天合光能和晶澳 科技 均以成功回归A股,此外,阿特斯、大全、晶科均“在路上”。
目前104位光伏上市公司董事长,最年长的是大全新能源董事长徐广福,近年78岁;最年轻的是易事特董事长何佳,今年36岁。黑鹰光伏统计发现,中国光伏上市企业董事长的平均年龄为53岁。其中年龄超过60岁的董事长15位。“八零后”董事长8位。
“十四五”开局,光伏产业迎来新的发展,这不仅体现在产业层面,更体现在资本层面。能不能上市,对于绝大多数企业而言,意义重大,甚至事关生死。目前,排队IPO的光伏企业有15家左右。相信2021年,在继续扩产的大背景下,光伏产业在资本层面的竞争和淘汰赛会更加凸显。
七.光伏逆变器进入第五次大洗牌,竞争格局剧烈变化。
在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中,逆变器的竞争历来激烈。从2018年531至今,逆变器行业的竞争格局已发生深刻的变化。一些企业突然行踪难觅,一些企业加速发展。此消彼长中,2021年,一些排序可能又要有不小的变化了。
我们可以数出一大堆近几年“消失”或“易主”的逆变器企业,比如:茂硕电源、欧姆尼克、追日电气、科陆电气、江苏兆伏新能源、中兴昆腾、中电长城等等。此外,最近几年的市场竞争的一大“奇观”,是多家世界500强企业陆续退出逆变器业务。
光伏逆变器行业的竞争极为残酷,甚至可以称为“血腥”。看看这组数据:2012年上海SNEC展会上,逆变器相关厂家多达439家;到了2013年则只剩下286家,而2013年4月至今,还出现在国内光伏逆变器采购招标的企业已仅有30家左右,而活跃在50%以上的国内招标项目的企业则已屈指可数。
根据以往的市场发展规律,一两年一次小洗牌,三五年一次大洗牌,进入光伏十四五前后,光伏逆变器行业的第五次大洗牌大调整正在提速。
中国的逆变器产业已经历四次大洗牌:
目前,中国的逆变器市场两大阵营已经形成:
新一轮洗牌到底有何特点和趋势?其一,借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的分析:市场会往分布式的微电网、家庭以及工商业等小型市场方面发展,同时,向大型电站项目的聚集也将更加明显。阳光电源将紧贴市场,将上述大小市场“两手抓”,迎难而上。简言之, 做大机的想抢占小机的蛋糕,做小机的也垂涎大型地面电站的份额。
其三,逆变器企业在资本层面的竞争愈加明显。过去两年时间,包括锦浪 科技 、上能电气、固德威等企业均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并借由此加大技术研发、产能扩张与国际化布局,由此实现更大发展。是否上市,将很大程度影响逆变器企业未来的竞争力、话语权和生词存亡。
八.以下12种光伏企业面临巨大压力和风险,可能被洗掉。
“整体前景一片光明”这话根本不能概括整个行业发展的真实境况。就如《动物庄园》里的 游戏 ,强者吞噬了弱者,拳头大的打赢了拳头小的,商业竞争极其残酷。
结合最近一年多,大量光伏企业财报数据,以及此轮洗牌和调整的特点,黑鹰光伏认为,以下12种光伏企业很可能在新一轮的产业整合与竞争竞争中面临巨大风险,并很有可能被陆续被淘汰。
光伏发电项目有:
1、户用光伏发电扶贫
利用贫困户屋顶或院落空地建设3-5kW的发电系统,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
2、村级光伏电站扶贫
以村集体为建设主体,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建设100-300kW的小型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贫困户按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占比在60%以上。
3、光伏农业大棚扶贫
利用农业大棚等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的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和贫困户共有。
4、地面光伏电站扶贫
利用荒山荒坡建设1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产权归投资企业,企业捐赠一部分股权,股权收益分配给贫困户。
光伏发电的优点:
1、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洁净能源,而且光伏发电是安全可靠的,不会受到能源危机和燃料市场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2、太阳光普照大地,太阳能是随处可得的,光伏发电对于偏远无电地区尤其适用,而且会降低长距离电网的建设和输电线路上的电能损失;
3、太阳能的产生不需要燃料,使得运行成本大大降低;
4、除了跟踪式外,光伏发电没有运动部件,因此不易损毁,安装相对容易,维护简单;
5、光伏发电不会产生任何废弃物,并且不会产生噪音、温室及有毒气体,是很理想的洁净能源。安装1KW光伏发电系统,每年可少排放CO2600~2300kg,NOx16kg,SOx9kg及其他微粒0、6kg;
6、可以有效利用建筑物的屋顶和墙壁,不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太阳能发电板可以直接吸收太阳能,进而降低墙壁和屋顶的温度,减少室内空调的负荷;
7、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周期短,而且发电组件的使用寿命长、发电方式比较灵活,发电系统的能量回收周期短;
8、不受资源分布地域的限制;可在用电处就近发电。
电网新政为光伏行业注入活力
国家电网公司规定,从2012年11月1日起,对适用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系统接入方案制订、并网检测、调试等全过程服务,不收取费用。同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的富余电量,国家电网公司将按照有关政策全额收购。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曾少军表示,国家电网在此时出台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表明了政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态度,给困境中的我国光伏企业带来了信心。各地电网公司已正式受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申请。
业界忧虑光伏并网政策执行力
国家电网公司承诺全部并网流程办理周期约为45个工作日。“在这一政策出台后,相关企业就会采取行动找电网企业申请并网,在这一过程中,政策是不是贯彻下来了,并网是否依然碰壁,这些都还需要继续盯下去。”南昌大学太阳能光伏学院院长周浪说。
同时,国家电网公司还规定,电网企业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家针对光伏发电项目已出台了设计标准和施工标准,但对并网验收却没有明确的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声称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验收,但是到底什么标准,现在还说不清楚。”
国家电网在政策中提出要变以往的装机补贴为度电补贴。曾少军表示,这一调整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但在具体结算方法上还不尽合理。“按照政策,我们上、下网电量将分开结算,光伏发电业主给电网卖电的电价和从电网买电的电价不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应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完善运作模式
针对上述问题,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政策能够执行到位,并建立起完善的商业化运作模式。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正文如下: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2020年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文件《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即是户用补贴总额为5亿元,工商业与地面竞价项目位10亿元。
2020年4月2日,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权威文件,明确说明里2020年光伏补贴政策。明确到: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即是,户用电站每发一度电的补贴是0.08元。
由这两个政策可以得出,2020年的户用补贴规模为:
按照户用光伏总补贴额度5亿元、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
当户用光伏度电补贴强度为每千瓦时0.08元时,5亿元÷1000小时÷0.08元/千瓦时=625万千瓦。向下取整为600万千瓦。即6GW。即是2020年可纳入补贴的容量为6GW。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解读,2020年纳入规模的户用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并网截止日。需要重点强调是:国家不允许提前抢户用指标,先建先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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