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矿务局总医院的历史沿革
抚顺矿务局总医院始建于1907年,迄今已有97年的历史。日俄战争后,日本帝国主义大肆掠夺抚顺的煤炭资源,设立了“抚顺采炭所”,成立了“千金寨诊所”。之后,日本南满铁道株式会社接管了抚顺采炭所,将千金寨诊所改称为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大连病院抚顺千金寨分院”。1907年10月将该院划归采炭所管辖,改称“抚顺炭矿病院”。1926年开始大规模扩建本院。两年后,医院已开设床位600张,设有内、外、妇、儿、皮肤、耳咽、眼、口腔等9个临床科室和病理、放射线等医技科室,并在各矿开设诊所。附设了看护妇养成所(即抚矿卫生学校的前身)。虽然当时规模很大,但它是为帝国主义服务的,被奴役的中国矿工根本没有什么医疗保障。
1945年东北光复,次年医院被国民党接管更名为“抚顺煤矿医院”,同年10月改称“抚顺矿务局医院”。1948年抚顺解放,抚顺矿务局接管了“抚顺矿务局医院”当时有床位200张,职工400余名,是当时抚顺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好,技术水平最高的唯一一所大型综合性医院。
1959年1月,抚顺矿务局医院改称“抚顺市中心医院”,1962年7月抚顺市中心医院恢复原名称“抚顺矿务局医院”,1968年8月,医院成立革命委员会,正常的医疗秩序被破坏,医院工作受到很大影响。十二届三中全会以后,医院通过全面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得以恢复并逐渐步入正常轨道。1985年8月,为加强对厂矿医院的业务指导,抚顺矿务局医院改称为“抚顺矿务局总医院”,医院拥有床位700张,职工1291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74人,临床科室21个,医技科室6个。
1987年3月10日,总医院被确定为能源部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医疗技术服务中心,1991年6月26日被命名为东煤公司中心医院。1987年9月18日,1994年7月1日,抚顺市脑血管病研究所,抚顺市创伤外科临床研究所分别设在这里。1986年9月27日,1988年7月21日分别成为中国医科大学和华北煤炭医学院教学医院。1988年机构调整,分别将科教科、基建科从医务处和行政科分离出来,成立了中心化验室、新生儿等科室。同年5月,医院正式实行院长负责制。1992年第一批被评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同年设立改革办公室、信息科、车队和供应中心。1993年2月组建肿瘤内科,9月成立男性科,12月设置整形美容科。1994年医院拥有医务人员1013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15人,中级职称244人。1995年医院成立审计科、计算机中心和手显外科。组建生活服务公司,将总务科、基建科纳入其中。1996年医8月28日市120急救中心在本院设立急救站。1998年将局预防保健中心与总医院合并。2001年4月成为抚顺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2001年11月改制为抚顺矿业集团总医院,保留抚顺矿务局总医院为第二名称。2002年8月16日我院最高建筑,新外科大楼投入使用。2003年9月,医院成为中国医科大学第七临床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基地。完成了门诊楼、综合楼的内部装修和布局调整,修建了一些辅助设施,基本完成了院内环境整体改造。2004年11月国家矿山救护抚顺分中心设在这里。
发文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06-5-18
执行日期:2006-5-18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4月制定省政府办公厅2006年5月18号晋政办发[2006]33号文转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晋政发(200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列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计划或依法实施关闭破产的省属国有企业。
第三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费用的缺口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经批准后,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第四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司法审理程序按法律和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积极稳妥,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第六条 凡借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世界银行贷款或转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省属国有企业,债务人不得申请破产。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 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并及时解决遇到的有关问题,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关闭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
第八条 实行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审查制度。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预案由企业主管部门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实施关闭破产。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审查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第九条 省直委、办、厅、局和企业集团公司以及各级国资、经(贸)、财政、劳动保障、民政、国土资源、税务、工会等部门,要条块结合、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和配合人民法院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二)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
(三)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建立相应机构,做好关闭破产企业工伤人员、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四)做好关闭破产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接收管理工作;
(五)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善后工作。积极做好职工再就业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企业制定关闭破产预案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政策的衔接和补助资金的落实;
(三)组织实施所属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
(四)做好政策宣传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五)协助和配合人民法院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六)做好国有企业破产的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集团公司所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委、办、厅、局管理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由省直委、办、厅、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破产申报及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可申请破产:
(一)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二)长期亏损,资不抵债需要清算的;
(三)资源枯竭的矿山。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省属国有企业申请关闭破产要编制破产预案。破产预案可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制定。
破产预案应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职工、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现状)、负债状况,近三年企业生产经营及亏损状况;
(二)企业关闭破产原因。其中重点反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需要清算的真实情况;
(三)企业关闭破产遵循的原则;
(四)企业关闭破产费用测算;
(五)资产变现方案;
(六)职工安置方案;
(七)抵押、担保责任及敏感债务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八)关闭破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九)关闭破产工作进度安排和确保稳定的措施;
(十)有关附件。
第十五条 破产预案需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含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的情况及决议)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第十六条 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责任人,负责做好企业关闭破产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提交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破产费用缺口补助资金,经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
企业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提供案件受理的各项必备材料。
第十八条 凡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企业,不得进入破产法律程序。
第十九条 根据人民法院指定,国资、经(贸)委、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资源、工商、审计、税务、物价、人事、发展改革委和银监等部门,要指派专人参加破产清算组工作,认真履行清算组的各项职责,落实各项政策。
第四章 企业关闭破产费用
第二十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费用主要由破产清算费用、职工安置费用、社会保险费用、拖欠费用、社会职能移交补助费用等构成。各项费用以人民法院宣告关闭破产日为基准日,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政策进行测算和预决算,严格审查确定。
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军工企业关闭破产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破产清算费用(一)破产案件诉讼费。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法发(1999)21号)规定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资产评估、审计费用。按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
(三)清算组人员费用及办公费用。根据关闭破产企业在职职工人数规模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在职职工人数清算费金额1000人以下10万元,100l-2000人20万元,2001-3000人30万元,3001-4000人40万元,4001-5000人60万元,5001-10000人80万元,10001人以上100万元。
(四)清算期间的维护费。根据关闭破产企业在职职工人数规模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在职职工人数维护费金额1000人以下20万元,1001-2000人40万元,2001-3000人60万元,3001-4000人80万元,4001-5000人100万元,5001-10000人150万元,10001人以上200万元。
(五)清算期间职工基本生活费。按照6个月的关闭破产清算期,职工基本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六)留守人员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第二十二条 职工安置费用(一)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安置费。按法院宣告破产时企业所在城市(含县城)企业全部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测算。具体发放时应体现工龄差别。
本人安置费=(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职工的安置费总额÷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职工的总工龄(月))×本人工龄(月)。
(二)合同制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按每满1年工龄发1个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三)混岗集体工的安置费用。按每满1年工龄发1个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四)1-6级工伤、工残人员费用,抚恤人员费用和退养家属工费用。
工伤、工残人员费用。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等级鉴定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10年。
抚恤人员费用。按照抚恤人员数和各类抚恤人员抚恤标准计算10年。
退养家属工费用。按照退养家属工人数和规定的退养费用标准计算10年。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费用(一)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企业上年实际缴费工资总额的28%计算10年,再折半核定。并一次性缴付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统筹的机构管理,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二)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企业上年实际缴费工资总额的比率为基数计算10年核定,并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用于解决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资金出现缺口时,由省人民政府统筹研究解决。国家如有新的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拖欠费用(一)职工工资及医疗费。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实际拖欠工资数核定。
(二)职工抚恤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因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按企业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实际拖欠数核定;
(三)拖欠基本养老、失业和医疗社会保险费。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实际拖欠数填列。
第二十五条 社会职能移交补助等费用省属关闭破产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后的办学经费(含离退休教师企业转事业养老保险差补部分),以所在地政府办同类学校现行经费的平均金额为标准计算三年。三年后的负担费用比例在省、市财政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确定。
省属关闭破产企业移交的公安、消防、医院、生活后勤服务设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移交当地政府管理等补助费用。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费用标准,计算3年。
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从原企业分离后的工作人员经费、场地建设维护费、办公经费、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费等补助费用(详见《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中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破产财产变现和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得仍不足以支付上述破产费用时,缺口部分由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第五章 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职工安置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破产企业职工的基本情况;
(二)职工安置渠道、措施、费用来源、经济补偿办法及执行的政策依据;
(三)离退休人员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及费用的落实情况;
(四)社会保险费用的清偿和缴纳情况;
(五)社会职能及其相关人员移交情况;
(六)工伤残职工、抚恤人员情况及保障计划;
(七)拖欠职工工资等费用总额及解决方法。
第二十八条 关闭破产企业中的离休人员交由原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具体实施按《关于加强我省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费等补助费用一次性拨付接收机构。具体实施按《关于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中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
第三十条 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军工企业的在职职工安置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非资源枯竭型省属国有企业的在职职工安置。
截止法院宣告破产之日,关闭破产企业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即:男满55周岁,女管理岗位满50周岁,女生产岗位满45周岁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凡办理提前退休的,不再享受其他安置政策,养老金按规定计发。
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不符合前款安置条件的,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发给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
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不符合本条第一款安置条件的,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发给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直至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按职工本人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工龄,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按照企业破产前上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及3倍以上的,按3倍的标准计发。
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自谋职业的职工,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我省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
本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按照人事部《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省属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的移交,以破产宣告日的在册职工(含内退人员)、离退休人员为准进行编制核定后,成建制整体移交所在地政府管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29号)进行核编后,有超编人员的,以2001年12月31日在册人数为基础,加上2002年1月1日以后分配进入学校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全部移交。学校全部国有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现状)移交当地人民政府管理,移交补助费用一次性拨付当地政府。
中央下放我省管理的煤炭、有色企业实施关闭破产时,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费用全额拨付地方政府,补助年限期满后的办学经费,在省、市财政体制改革中统筹解决。
省属关闭破产企业所办的公安、消防、医院、生活后勤服务设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社会职能,经核定后在破产终结裁定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整体移交当地人民政府管理。移交补助费用一次性全额拨付当地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完成生活后勤服务设施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具体实施时按《关于推进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第三十三条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与关闭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被其他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被其他单位招用的,参保办法按照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未参加失业保险的破产企业,其失业人员符合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十五条 因工受伤1-6级已办理退休手续伤残人员的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生活护理费属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余部分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因工受伤1-6级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伤残职工,应享受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企业破产后,上述人员暂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重组企业代管,所需费用比照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执行,待社区具备管理工伤人员条件时,再逐步移交社区管理。
除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外,其他抚恤人员抚恤金一次性发放。
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拨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5年后资金有缺口,由省人民政府统筹研究解决。
因工受伤7-10级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伤残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除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费用在破产清算时优先予以拨付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第三十六条 随同关闭破产的原省属国有企业所属集体企业的职工,属于城市居民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未参加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十七条 以上各渠道安置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其家庭成员属于城市居民的,如其家庭人均实际收入仍未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标准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并体现鼓励就业的原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的程序由当地专门机构审查造册、张榜公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十八条 应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职工,按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六章 相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将破产企业职工的再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统筹规划。按照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加速建立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网络,广泛开辟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培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帮助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好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关闭破产企业的稳定工作负全责。要建立维护企业、社会稳定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制定相应预案及防范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矛盾,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和扩大。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协助债权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做好呆坏账、债权清偿和损失的上报核销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 破产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要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组织不散,工作不断。企业破产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做好党、团和工会组织关系的接转。
具体实施按《关于在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做好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四十四条 关闭破产清算工作档案处置要与破产清算工作同步进行,上交企业主管部门或寄存国家综合档案馆,防止流失。
第四十五条 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工会财产以及移交的中小学校、公安、消防、医院、生活后勤服务设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公益设施不计入破产财产。
第四十六条 省属关闭破产企业的生活后勤服务设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要与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分离,并确保设备完好。
第四十七条 有关拖欠费用的处理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债权,在关闭破产时,经破产清算组审核,张榜公布无误后,由企业工会集中申报。
(一)关闭破产企业拖欠的在职职工工资、医疗费、抚恤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因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等予以补发。
(二)关闭破产企业自谋职业的人员,仍在当地工作、生活的,原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建立个人账户,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筹管理。不在当地工作、生活并要求退出住房公积金的,经本人申请,其原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及企业缴纳的部分)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退还。
被挪用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售房时相应抵扣。
(三)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清偿欠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长期挂账的欠费,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列入破产相关费用外,其余不能清偿的欠缴部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省劳动保障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
个人已缴纳被企业挪用和企业欠费应计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部分,在破产财产处置中优先清偿。职工个人未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补缴。
第四十八条 省属国有企业破产财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应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产和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准、备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转让。
第四十九条 省属国有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无抵押或抵押无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企业关闭破产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处置,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所得,减去出让业务成本费用后全额缴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支付关闭破产相关费用及安置职工。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变现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设专户管理,各级财政不得将其纳入财政收入,不得截留。
第五十条 经审核资产变现确有困难的个别省属国有企业,可实行人资分离的办法。所需破产费用由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先行垫付,破产财产(含土地使用权)变现收入缴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账户,缺口部分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经批准实行人资分离的省属国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清算组提出申请,并将职工安置方案、关闭破产费用预算、破产财产处置方案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实行人资分离的省属国有企业,其破产财产(含土地使用权)由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并负责在破产清算期结束后三个月内变现,破产财产(含土地使用权)变现后,将变现所得缴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
第五十一条 鼓励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其他法人、自然人收购重组关闭破产企业。具体办法按照《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处置的意见》和《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二条 企业破产过程中资产评估、验资、审计、产权交易、公证、职业介绍等项目的收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土地使用权的核定费用在土地使用权评估费用中列支。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主管部门是指省直委、办、厅、局和企业集团公司。
第五十四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查明企业破产的原因和责任,对因违法违纪致使企业破产的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关闭破产实施中违法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干涉司法公正,侵害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对破产实施中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相互推诿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 监察、审计等部门审查核实后,对无违法违纪行为,在生产经营中无重大决策失误的,在破产清算工作中恪尽职守并做出贡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破产清算组推荐,破产清算领导组同意,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妥善安置。
第五十八条 中央在晋及下放我省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执行国家关闭破产政策。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特点:专款专用受益税附加税按规模设计税率范围广。
2.作用:补充城建资金限制派调动地方方便分税制。
3.税目:城市县城/建制镇+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4.纳税人:1、内资2、外资3、个体商贩和个人在集市上交增值税的,由省确定。
5.税率:城市7%县城、建制镇、铁道部5%/其他地区1%。
6.计税依据:三税缴纳额,不含滞纳金,三税减免额不征,但出口免抵增值税额征。
7.直接减免税:1、进口不征2、出口不退3、先征后返退的不退4、符合政策退库的不征。
8.行业减免税:1、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2、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3、三峡工程2004-2009年4、金融机构撤销。
9.慈善减免税:1、新办零售商贸企业招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同)30%及签1年以上的,免3年2、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同)从事建筑娱乐广告桑吧外个体经营的,免3年3、新办广告桑吧外服务企业招退役士兵30%及签1年以上的,免3年。
10.义务时间:增值税、消费税。
11.纳税地点:增值税、消费税。
12.特殊情况(1):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先按7%,减免的下一征期退税。
13.特殊情况(2):教育附加3%,不同的是:1、出口外减免三税的可退2、行业减免中无石油和三峡工程。
二、资源税
1.特点:只征特定资源、受益税、级差收入税、从量定额征、普遍。
2.作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合理开采、税收杠杆、财政收入。
3.税目:原油、天然气、原煤、其他非,黑色,有色金属矿原矿、固体,液体盐。
4.纳税人:1、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人2、开采,生产或收购,单一环节。
5.税率:按数量按幅度(未列明的由省级政府30%内浮动)征,铁矿石减征40%,冶金独立矿山的铁矿石减征60%。
6.计税依据:直接销售数量/自用数量或产量*单位定额税额
7.直接减免税:1、人造石油/煤矿产的天然气/洗煤等加工产品不征2、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
8.行业减免税:无
9.慈善减免税:1.不分别税目的从高2.移送煤炭可按综合回收率折算原煤3.矿原矿精矿可按选矿比折算原矿4.稠高稀油不分的按稀油数量5.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按固体盐征,外购所耗用的液体盐税额可抵扣。
10.义务时间:1.分期按合同收款日期2.预收款按发出日期3.其他按收款或凭证当天4.自用按移送5.扣缴按支付。
11.纳税地点:1.开采或生产地2.扣缴为收购地。
12.特殊情况(1):扣缴税率:1.独立矿山和联合企业收购相同的按本单位税率2.其他按收购地税率。
三、车辆购置税
1.特点:范围,环节单一/特定目的中央税/价外,不转嫁税负。
2.作用:筹集资产/规范政府行为/调节收入差别/打击走私。
3.税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四轮运输车。
4.纳税人:境内购买/进口/受赠/自产/获奖/其他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5.税率:10%因质量退回的,申报日起每满1年扣10%后退税,未满1年全退。
6.计税依据:基本同增值税,代收要看谁开票,控购费不征。
7.直接减免税:1.04/10/1起三轮车不征2.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8.行业减免税:1.使馆驻华及外交人员自用车辆2.列入军队装备计划的车辆3.防汛消防指挥等专用车。
9.慈善减免税:1.回国留学人员用现汇购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2.长期定居外国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3.底盘发生更换的重新申报4.己用未税的滞纳金从登记日/出厂后60日起算,超过3年或没有凭证的按3年算。
10.义务时间:在上牌前的使用环节,购车发票日期/其他取得日/进口报关日起60日内。
11.纳税地点:1.车辆登记注册地2.不登记的在所在地。
12.特殊情况(1):没有购价或偏低的按最低计税价。
13.特殊情况(2):己用车辆税额=最低价*[1-(已用年/规定年)]*10%,减去已缴数补征,多缴不退。
四、车船使用税
1.特点:财产税/面广/税源流动性强/纳税人多为个人。
2.作用:筹集资产/加强车船管理/调节财富分配。
3.税目: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包括内部场所行驶作业但登记的。
4.纳税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5.税率:客电车60-660/辆,货车专项车挂车牵引车16-120/自重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24-120/自重吨,摩托车36-180/辆,船舶3-6/净吨。
6.计税依据:按数量,拖船2马力=1吨,船舶
7.直接减免税:1.非机动车船(不含非机动驳船2.农业拖拉机3.捕捞/养殖渔船4.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8.行业减免税:1.军队/武警专用车船2.公安/安全/监狱/劳教/法院/检察院等警用车船。
9.慈善减免税:1.使馆驻华及外交人员自用车船2.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定期减免税由省级政府定3.车辆尾数0.5吨以下的按0.5吨,以上的按1吨,船舶尾数0.5吨以下的不计,以上的按1吨算。
10.义务时间:登记当月,未登记的发票当月,其他税务定按年申报纳税,具体期限由省级定。
11.纳税地点:省级按实际定,跨省的在登记地。
12.特殊情况(1):完税车船被盗/报废/灭失的,或退年内剩余月的税,但变更的不退不征。
13.特殊情况(2):新购或短期=数量*年税*应税月/12未缴从06年补缴,分年从强险截止次日算万分5滞纳金。
五、关税
1.特点:进出境货物和物品/单一环节价外税/涉外性。
2.作用:按对象分进口/出口/过境税按标准分从量/从价/复合/选择/滑动税,按性质分普通/优惠/差别税,按保护分非/壁垒。
3.税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1类,97章,前2位章,前4位目,56位子目,共8位出口只征少量资源性/须规范的。
4.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5.税率:进口:最惠国/协定/特惠/普通/配额/暂定税率等,分四栏,具体看适用情况出口:23种商品0-20%暂定税率,16种0,6种1%以下,真正只20种按进出口之日,先申报按申报进境之日,分期租赁按原进口。
6.计税依据:完税价格=CIF*中间价,CIF=(FOB+运)/(1+保险率),CFR=FOB+运费。
7.直接减免税:1.税额50元下/无值样品/外国赠送/放行前损失/运输必需品2.展示表演等非商业6月内复运3.因品质1年仙复运/更换/退货/退关等4.学校或科研机构非营利国内不产直接投用的科教用品5.康复机构等进口国内不产的残疾人专用品6.捐赠给团体或政府直用的扶贫慈善性物资。
8.行业减免税:1.石油天然气开采进口/部分纺织品出口/台湾进口水果
2.规定进口设备/边境贸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3.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的来料设备/剩料2%/3千下内销的免税4.进料加工的进料按复出口数量免/成品出口免税/剩料和增产品2%/5千下免税。
9.慈善减免税:1、进口成交价格的调增:2、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外的佣金和经纪费3、一体的容器费4、包装材料和劳务,买方提供的材料零件5、工具6、消耗材料7工程设计等,买方支付的有关8、构成销售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技术/商标/著作/销售等),卖方从买方进口后获得收益9、单独标明不计入CIF:进口后的保修外的安装维修费,起卸后运保费,关税及代征税,境内复制货物费用,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有证明的专门利息费用出口价格不包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10.义务时间:进口申报进境14日内/出口监管区装货24小时前申报,填发缴款书日起15日内交,海关错1年内/他错3年内补征。
11.纳税地点:原产地标准1)完全一国生产准则(2)实质性改变准则,分改变四位税号/列出加工程度表/从价百分比30%方法。
12.特殊情况(1):内销:进料加工以原进口价,来料加工和保税区以同时同类价,边角料以内销价为基础进口无法确定的运费按运费率,保险费按(货价+运费)*0.3%,铁公的按口岸价1%。
13.特殊情况(2):特殊进口价格:境外修理加工货物由修理加工费+料件费+复运运保费,租赁进口由租金+利息,补税的减免税货物由原进口价*[1-实际进口月/(监管年限,15日以上算1月,以下不算。
六、土地增值税
1.特点:房地产转移增值税/面广/扣除和评估法/超率累进/按次。
2.作用:加强宏观调控/抑制炒买炒卖/规范收益分配方式。
3.税目: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增值额,开发企业用于福利/投资等视同销售,出让/无偿不征。
4.纳税人:转让人,但不涉及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合作建房自用/兼并的暂免征。
5.税率:增值额/扣除项目=增值率*100%≤50%,按30%,速算扣除系数0%50—100%,按40,扣5%100—200%,按50,扣15%>200%,按60,扣35%。
6.计税依据:税=(收入-扣除项目)*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速算扣除系数。
7.直接减免税: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20%的,但未分别核算的不适用2.被政府征用收回的3.旧房转为廉租/经济适应房,增值≤20%的。
8.行业减免税:1.个人普通住房免非普通住宅≥5年免,3-5年减半2008/11/1起个人一律免2.1994/1/1前签合同的,但超过7年转让的征3.个人交换免征,企业交换征。
9.慈善减免税:扣除分:1.新房扣土地地价款费用+开发成本(含契税,能转让的配套设施收入算,成本也扣)+开发费用[=利息(有证明,≤同期贷款利率,不含超期和加罚)+(地价费+成本)*5%内或=(地价费+成本)*10%内]+税金(不含开发企业印花税)+开发企业加计20%2.旧房扣土地地价费+评估价(=重置成本*成新率)+转让税金(不含购买契税)。
10.义务时间:一次付清的登记前,分期的按合同,竣工前先转让或预售的预征,后清算签合同起7日内(开发公司可按期)按次申报。
11.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也就是坐落地。
12.特殊情况(1):收入包括所有收入,其中代政府收费1.一并收计入,也可扣除,但加扣20%时基数不含2.单独收不计入,也不扣除。
13.特殊情况(2):开发企业清算:竣工并售完/未竣工但整体转让/转让土地税务要求清算:竣工并85%转让或剩余出租自用的/许可证满3年/税务注销/其他。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
1.特点: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对象是土地/限定范围/差别幅度。
2.作用:合理节约用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广集财政资金。
3.税目: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
4.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权属不清的实际使用人/共有的各方。
5.税率:50万人以上大城市1.5-30元20万-50万人中等城市1.2-24元小城市0.9-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视情况调整)。
6.计税依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分米)。
7.直接减免税:1.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2.财政拨付经费事业单位自用3.寺庙公园名胜自用4.街道广场绿化等公共用地5.开山填海地。
8.行业减免税:1.直接农业生产地2.铁路/人行/中储/中油/林业/盐场矿/矿山/电力/水利/核总/海油/港口/民航部分3.石油储备基第一期。
9.慈善减免税:1.老年机构自用2.高校后勤实体自用06-08年3.廉租/经济适应房用地4.核电站除生活办公(基建期减半)外用地5.国家储备库自用06-08年6.天然林保护工程自用7.居民供热生产地8.劳教劳改用地。
10.义务时间:购新的交付/购存的登记/租借/非耕地的征用/自用的使用次月起新征耕地的征用起满1年开始。
11.纳税地点:土地所在地计算征收,分期纳,各地自行规定按月按季按半年或一年征。
12.特殊情况(1):经省级定可免的,安全防范用地/企业内荒林湖泊/搬迁后不用的原场地。
13.特殊情况(2):个人居住房及院/福利工厂/集体或个人办的学校等/大型扶持项目/农贸市场等由省级定。
八、房产税
1.特点:个人财产税/城镇经营性房屋/区别经营方式征税。
2.作用:筹集地方财收/调节财富分配/加强房屋管理。
3.税目: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不含独立的建筑物。
4.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外资及外国人经营的不交。
5.税率:按房产余值的1.2%或租金12%2008/3/1前个人出租居住4%,后不分用途4%企业等按市价租给个人居住4%。
6.计税依据:税=租金收入*12%或=原价*(1-减除比)*1.2%。
7.直接减免税:1.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2.财政拨付经费事业单位自用3.寺庙公园名胜自用4.个人非营业用5.开发商品房售前。
8.行业减免税:1.工地临时房屋2.连续停用半年在大修期间3.邮政划分城镇外的4.铁道企业自用5.人行自用6.天然林保护工程。
9.慈善减免税:1.学校医院等自用2.军队空余租赁/毁损停用3.老年机构自用4.公有住房/廉租住房5.学生公寓/高校后勤实体自用6.国家储备库及经营储备商品企业自用的08/12/31前。
10.义务时间:原有的经营/验收前使用租借之月起,自建的建成/委托的验收/租借/购新的交付/购存的登记次月起。
11.纳税地点:在房产所在地,按年征收,分期纳,各地一般按季或半年。
12.特殊情况(1):融资租赁按1.2%投资联营分红共担分险的按1.2%,不担的按12%。
13.特殊情况(2):房产原价包括不可分割附属及配套设备,如冷暖通风,更换的用差额计入,但易坏零配件不算。
九、印花税
1.特点:兼有凭证和行为税/范围广/税率低税负轻/自行完成。
2.作用:广集财收/促进法制/培养纳税/维护涉外权/监督其他。
3.税目: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其他。
4.纳税人:立合同当事人立账簿人立据当事人领受人使用人不含保人,证人。
5.税率:1‰:租赁/仓储/保险/证券0.5‰:加工/勘察/运输/产权/资金0.3‰:购销/建筑/技术0.05‰:借款5元/本:其他。
6.计税依据:凭证所载份额或凭证数量没金额的先5元,后补。
7.直接减免税:1.凭证副本及抄本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3.国企改制上市国有股权无偿转让4.改制产权转移书据及变更执行主体的合同。
8.行业减免税:1.军货抢救物资/新建临管线运输2.邮政99/1/1前资金分立3.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4.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
9.慈善减免税:1.赠予政府福利学校的书据2.指定收购部门与村委或农民立的农产品收购3.房产管理部门个人租房合同4.外国优惠贷款合同5.投资者封闭式基金买卖6.涉及廉租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单位及购买人。
10.义务时间:书立或领受时,外国的入境时保存10年。
11.纳税地点:就地纳税,全国性订货会回所在地。
12.特殊情况(1):电网与用户的供电合同/企业与主管部门的承包合同/法律会计审计咨询。
13.特殊情况(2):未标明按市价/书立日外汇价拆算未分别的从高1角
十、契税
1.特点:财产转移税/土地房屋的购买人缴纳。
2.作用:增加地方财收/保护合法产权/调节财富分配。
3.税目: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抵债/交换/投资/赠与/折料/翻建。
4.纳税人:承受土地或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
5.税率:3%--5%,由省级自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2008/11/1起按1%征。
6.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市场价格/评估价格/基准地价。
7.直接减免税:1.机关/事业/团体/军队自用2.荒地用于农业的3.使馆驻华及外交人员承受4.国有控股公司投资新设85%股权公司。
8.行业减免税:1.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2.已购公有住房补土地出让金后为完全产权的3.改制/合并/分立/重组划转/破产后债权人承受。
9.慈善减免税: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公有住房的/首次购买单位集资或购进的普通住房2.不可抗力重购的可减或免3.拆迁补偿款内重购的4.廉租/经济适应房单位购买为廉租租/经济适应房的5.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减半。
10.义务时间: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义务发生日起10日内申报。
11.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
12.特殊情况(1):房屋交换价值相等的不交,超出部分应交支付方交。
13.特殊情况(2):单独转移附属设施的不交,连同土地或房屋一起转移的按总价交实质性转移,没证书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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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员增效”停留在口号上,减员减的是一线基层,增效增的是机关效益。老话说得好,费力不挣钱,挣钱不费力。这个问题反映了部分国有煤矿的现状。
煤矿为什么不精减机关工作人员最先,煤矿企业经济效益并不低。尽管说如今煤炭企业不会再像20世纪那般光辉,但也依然具备着优良的经济效益。它如今还确实不用借助精减机关工作人员来节省成本,提升 本身经济效益。
次之,在中国大中型的煤矿企业多是国有制企业。机关繁、工作人员多也就是一个很广泛的状况。而在国有制企业中针对组织架构和人力资源管理的调节并并不是哪一个人能够 随便更改的。更何况,国有制企业,特别是在机关部门,工作人员关联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弄不好便会危害自身的发展前途。因此,都没有谁想要去得罪这一不便。
第三,在针对一般劳动者工人的要求上,煤矿企业并不一定过多的宣布工人。在煤矿上许多的人全是业务外包队和派遣工。便说如今许多煤矿企业的生产制造企业除开一些独特职位和煤矿开采区队,许多的别的职位全是业务外包队在做,就连开掘都不除外。所以说,在外面包工和派遣工被容许的状况下,合同工总数的是多少针对企业的一切正常生产制造约束性是较为比较有限的。实际上,单便说“煤矿企业招不上人”也是相对来说的!
许多状况下并不是招不上,只是不招一直以来,国有制煤矿企业的宣布员工来源于主要是根据二种方法:内部子女招工和退伍士兵安装。这一大伙儿应当都很好了解,一来是处理自身员工子女的就业压力,算作给与员工的褔利现行政策,这也是大部分的国有制企业都存有的一种状况。二来,退役军人安装,为地区学生就业出示职位,平稳地区的就业前景。
但是,最近几年这二种招工方法相继的撤出了历史时间的演出舞台,国有制煤矿企业又不开展公布的社会发展招工。尽管说每一年国有制煤矿也会在毕业季节的情况下开展一些校招,可是也全是应对大学生毕业。针对文凭和技术专业具备着确立的、较高的规定。另外,校招的总数一般都非常少,而这一部分招骋的在校大学生也全是丰富到机关部门和生产制造企业的农村基层管理人员团队里边,不容易说让她们去做一个一线的生产制造工人。
那样,一边不是招工,另一边又持续的有老工人离休、辞职,这就使的一切正常生产制造的工人越来越低,也给大家导致一种煤矿招不上人,没有人想要来的错觉。
学会放下身姿,找准定位,才可以招到大量出色的优秀人才尽管说如今煤矿企业早已不会再像上世纪那般光辉夺目,可是在薪资待遇和褔利现行政策上,还具备一定的竞争能力。尤其是放进社会发展中,依然也有很多人想要进到煤矿企业工作中。看一看每一个煤矿上的这些很多外包工和派遣工,大家就可以有一个大约的了解。很多人她们也想变成一名宣布职工,可是企业并没有给他那样一个机遇。
如今许多企业眼高手低,把对员工的文凭水准定在本科乃至高些。而本科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又不肯到生产制造企业去工作中。那样每一年企业都开展校招,可是引来的在校大学生都是在部门工作中,生产制造企业依然处在缺人情况。实际上,互换去想一下,假如自身具备较高的文凭,也会很不情愿去地下挖煤。并且,说句实话,在矿井挖煤确实并不是说非要要多大的文凭。
所以说,假如煤矿企业可以学会放下身姿,选准对专业人才的精准定位,而不一味的追求完美高文凭,面向全国开展公布的招工招骋,坚信煤矿招不上人的状况就目前还不容易发生。
失业下岗遭到艰辛的全是一般煤矿工人,煤矿工人把握的资源仅有精力和技术性。而煤矿机关工作人员则把握了资源的配制工作能力。根据在外面开设自身的企业开展关联方交易,把自己的物品贵些卖给煤矿,把煤矿的物品便宜点卖为自己。再在承揽煤矿生产车间或别的单位的全过程中,开展资源的牟取。最典型性的便是根据自身的人脉关系让亲人或是亲朋好友设立选煤厂,随后把选煤的工作中根据手上权利业务外包。再一个便是以前的价格双轨制,用私企的煤价取得外边以销售市场上的价钱售出,得到爆利价差。
坚信20世纪八十年代经历过国企改制的人一件事常说的并不生疏。如果你是山西人,你毫无疑问明白关联二字在山西人眼里有多大份量。由于煤碳经济发展中,走关联把资源为自己优秀人才能赚钱。
当初在毛主席时期,煤矿企业确实能变成大家族,煤矿的领导人员真实能获得拥戴,是她们确实把矿上当做了自身的家,把工人当做了自身的亲人。煤矿工人得病领导干部亲自上门服务拜会探望,煤矿有自身的医院门诊完全免费看病,院校能够 给煤矿工人子女念书。
一旦加班加点和下矿,领导干部比煤矿工人都积极主动,由于领导干部务必要有一个能让矿上工人相信的榜样。在这个基本上,工人们哪里能主动性不高?斤斤计较的人在这个自然环境里是压根活不下去的。无论是煤矿机关工作人员或是工人,做事讲话全是“矿上如何如何”。
而现如今,一切向着钱看,煤矿领导干部胡搞瞎搞中饱私囊,那煤矿工人也毫无疑问不愿意,能懒惰就懒惰,能混日子就混日子,能偷窃就偷窃,能贪便宜就贪便宜。终究这一点物品跟机关工作人员的薪水也有公款私存比起来差的远了。
国资国企改革概念股票有:
成飞集成(002190)中航飞机(000768)中航动力(600893)成发科技(600391)中航动控(000738)洪都航空(600316)。
中航电子(600372)中航机电(002013)中航光电(002179)中航黑豹(600760)中直股份(600038 )中纺投资( 600061 )。
贵航股份(600523)中航重机(600765)*ST三鑫(002163)深天马A(000050)飞亚达A(000026)中航地产(000043)。
扩展资料:
分析预计:
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创造能力的大幅提升,中国出口产品的质量与技术含量也越来越高,低成本高质量的“中国制造”产品冲撞欧美本土产品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大,冲突将日趋升级激化。
面对美国利益集团的强大压力以及即将开始的下届总统大选,布什政府表示,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财长斯诺、商务部长埃文斯、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贸易代表佐立克等主要经济官员也纷纷指责中国的货币与贸易政策。
美国正逐渐失去对中国的耐心。一些亚洲专家认为,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全球的资金与人力资源正在大洗牌。
以往的全球化是劳动密集型、低技术含量的产业迁离欧美;而今,随着通讯手段的大幅提高以及中国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产业也同样卷入了全球化的浪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概念股票
2.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华锦股份、北方国际、北化股份、光电股份、北方股份、北方导航、凌云股份、晋西车轴、北方创业、江南红箭。
3.中国医药集团:国药一致、国药股份、天坛生物、现代制药。
4.中国建材集团:北新建材、洛阳玻璃、方兴科技、瑞泰科技、中国玻纤。
5.国投集团:中成股份、国投新集、国投电力、中纺投资、国投中鲁。
6.中粮集团:中粮地产、中粮屯河、中粮生化。
7.中国诚通集团:中储股份、冠豪高新、岳阳林纸。
8.恒天集团:恒天海龙、恒天天鹅。
9.国家电网公司:平高电气、国电南瑞。
10.国电集团:国电电力、长源电力、英力特、平庄能源。
11.上海上实集团:上海医药。
12.百联集团:上海物贸、百联股份、第一医药。
13.光明食品集团:海博股份、金枫酒业、光明乳业、上海海林。
14.上海城建集团:隧道股份。
15.上海地产集团:金丰投资、中华企业。
16.上海电气集团:自仪股份、上海电气、上海机电。
17.上海文广集团:百视通。
18.上海纺织集团:龙头股份、申达股份。
19.上海国盛集团:棱光实业、耀皮玻璃。
20.上海华谊集团:双钱股份、三爱富。
21.上海机场集团:上海建工
22.上海交运集团:交运股份
23.锦江国际集团:锦江股份
24.上海久事公司:强生控股、申通地铁
25.上海兰生集团:兰生股份
26.上海汽车工业集团:上汽集团、华域汽车、上柴股份
27.上海城建总公司:城投控股
28.上海报业集团:新华传媒
29.上海仪电电子:仪电电子、飞乐音响
30.上海实业集团:开创国际
31.申能集团:申能股份
32.上海国际港务集团:上港集团
33.中山中汇投资:中山公用
34.圳振业集团:深振业A
35.广电广晟资产:中金岭南、风华高科、广晟有色
36.广东商贸控股:广弘控股
37.广东粤电集团:粤水电
38.广东广新控股:省广股份、佛塑科技、星湖科技
39.珠江钢琴集团:珠江钢琴
40.广州无线电集团:广电运通、海格通信
41.珠海华发集团:力合股份
42.珠海格力集团:格力地产
43.广东广业资产:贵糖股份、宏大爆破
44.广州百货集团:广百股份
45.广州岭南国际
11月10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公告称,因流动资金紧张,“20永煤SCP003”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违约本息金额共计10.32亿元。
让市场诧异的是,作为河南省最大国企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化集团)的下属核心骨干企业,永煤控股截至9月末货币资产达400多亿元,但连10亿元都拿不出来。而永煤控股主要子公司永煤集团也曾有过年利润几十亿元的辉煌过往。
永煤控股“意外”爆雷后第二天,蝴蝶效应迅速显现,中诚信国际火速将永煤控股及其控股股东豫能化集团的主体评级,由AAA下调至BB,并列入降级观察名单。多只煤企、城投、地方国企境内外债券持续下跌。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永煤控股,11月有多家发债企业遇困,它们数量不多,但主体多为国企,债券存量规模较大、信用事件发生前均为AAA评级。经此一事,债市中的“国企信仰”是否被彻底打破?目前,今年债券市场违约金额达1262.83亿元,未来影响如何?
违约背后 本部已经5个月没发工资
走进河南永城,永煤是难以忽视的存在,冠以“永煤”字样的医院、宾馆、文体中心散落在城市中,作为当地最知名的国企之一,永煤已然与城市发展融为一体。
作为纳入永煤控股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永煤集团是永煤控股在煤炭板块的经营主体。相较于永煤集团,同样位于永城的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总部大楼气势略显不足——隔着“光明路”的“邻居”永煤集团的总部大楼更新一些,“个头”也要比神火集团高上三分之一。
一位永煤集团员工介绍道,在他初入职时,永煤集团的待遇要比神火集团好得多。
这样的“碾压”在数字上来看是有依据的:永城市政府官网介绍,在以营收为标准的全国500强企业的排名中,2015年时永煤集团、神火集团分别排在第130位和385位。
永煤集团曾被作为“逆袭”的样本推介。根据永城市政府官网的介绍,永煤集团1997年首对矿井投产后出现严重亏损,2000年亏损1.18亿元,为全省第二亏损大户,当年7月份后新领导班子调整发展思路及结构,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据河南省政府官网信息,2007年永煤集团营业收入达到351亿元,利润33亿元。
伴随着永煤集团营收壮大的是其对资金的需求。永煤集团曾在融资上有过多番尝试,2007年起,永煤集团试图闯关IPO,但据《大河报》2013年报道,由于与豫能化集团控股的“大有能源”存在同业竞争问题,永煤集团被挡在A股门外。
当下永煤集团的窘迫现状已成为当地居民茶余饭后的谈资。11月16日中午,永煤集团附近的公交站台上,几个不相熟的市民等车之余聊起了永煤控股债券违约。“现在都知道永煤欠着钱呢,这条街(注:指永城光明路上的部分建筑)都是永煤的,但都抵押出去了。”一位市民说道。虽然债券在他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但居民们对永煤集团很熟悉,永煤集团员工也可能是他们的左邻右舍。
“干脆破产算了,反正也不发工资。”两位永煤集团员工在交流近况时泄气地说道。实际上,不少永煤集团的员工都有怨气,原因就在于永煤集团工资发放出现了问题。
“现在降工资,每个月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一点,大约降薪7%。”另一位永煤集团本部员工介绍,不仅工资减薪, 社会 保险缴纳也出现断缴情况,公积金则是仅在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而企业缴纳的部分在去年7月后就已经停缴。
“债务太多了,盈利微薄,入不敷出。”永煤集团本部员工认为,公司在前些年“负债”收购了不少“小煤窑”,但这些收购资产并没有带来效益,因而拖累了企业发展。另有员工认为,永煤集团机构过于臃肿,“裁下去的(是)一线员工,机关科室人员过于臃肿,闲人太多,倒是没见裁”。
此外,永煤集团方面介绍,近期,河南省政府对永煤控股股东河南能源注资150亿元,剥离化工板块和其他非主业资产,实施改革放权、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强化业绩导向等措施。
违约早有征兆 豫能化集团9月已替其代偿10亿
从目前来看,永煤控股的债务危机,在8月份就有了征兆。
今年1月2日,永煤控股在债券市场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20永煤SCP001”,票面年利率为4.50%。按照既定时间,这笔发行规模为10亿元的超短融,兑付日为今年9月2日。
在偿债资金安排上,永煤控股提道:“主要偿债来源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还可以通过变现资产、银行借款等方式提供还款保障。”
在“20永煤SCP001”即将到期之前,豫能化集团在8月14日公布的《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拟募集资金10亿元,所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
从豫能化集团披露的信息来看,在这个需要偿还的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就是永煤控股的“20永煤SCP001”。
对于为何由豫能化集团发债代偿,永煤控股并未说明。不过,对于身为一家国有独资特大型能源化工集团,乃至河南省最大国企的豫能化集团,永煤控股确实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永煤控股在发债资料中提到,公司作为豫能化集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直为后者第一大子公司,截至2020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占豫能化集团总资产比例超过50%。
上述四期超短融偿债资金安排上的说法,永煤控股在募集说明书中给出的计划,均与“20永煤SCP001”如出一辙。不过,从今年发行的四期超短融来看,相比于“以债养债”,永煤控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似乎并没有派上用场。
在豫能化集团代偿“20永煤SCP001”、自筹资金偿还“20永煤SCP002”后,“20永煤SCP003”于11月10日到期,但因流动资金紧张,永煤控股未能按期筹措足额兑付资金,这也是永煤控股首次发生债券违约。
发行资料显示,“20永煤SCP003”发行于今年2月14日,当前余额10亿元,发行期限270天,票息4.39%。11月13日,永煤控股公告称,利息3238.52万元已经兑付,本金尚在筹措。
在11月10日宣布违约前,永煤控股在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将其持有部分股权无偿划出。
11月2日,永煤控股发布了资产无偿划转事项的公告。从公告来看,除了将已持有的中原银行全部股份划出外,永煤控股主要将旗下亏损较大的煤化工公司剥离至豫能化旗下的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这被认为是公司改革的重要一步。
2100亿债务压顶 豫能化集团债务风险未解
永煤控股的违约,直接波及到了持有其96.01%股份的豫能化集团,后者信用等级由AAA降至BB,其存续期债券卷入交叉违约的风险之中。
作为河南省规模最大的省级煤炭企业集团,豫能化集团能眼睁睁看着子公司永煤控股倒下见死不救?豫能化集团的真实状况如何?
豫能化集团官网信息显示,豫能化集团是经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分别于2008年12月、2013年9月经过两次战略重组成立的一家国有独资特大型能源化工集团,产业主要涉及能源、高端化工、现代物贸、金融服务、智能制造和合金新材料等产业。
截至2019年12月,豫能化集团员工17.9万人,拥有煤炭产能8000多万吨、化工产品产能合计1000万吨,拥有大有能源等境内外上市公司。集团位居2019年世界500强企业第484位、中国500强企业第119位、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第7位、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11位。
然而,这家外表光鲜的巨头,债务压力也颇为沉重。上海清算所披露的资料显示,截至今年三季末,豫能化集团总资产为2642.21亿元,总负债2154.76亿元,净资产487.46亿元,资产负债率81.55%。
“五六月份的时候,包括安全办公会,还有其他一些会议,包括集团层面、二级子公司领导也让大家理解目前公司的资金困难。”在上述二级子公司中层人士看来,豫能化集团下面有很多子公司,工资发放需要集团公司审批,只要集团公司批了基本都能发。
也就是说,豫能化集团的债务风险仍未解除。与此同时,作为永煤控股的控股股东,豫能化集团还从永煤控股拆借了大笔资金。
上海清算所网站10月16日披露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永煤控股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为155.98亿元,主要为与豫能化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之间的往来款,资金拆借规模较大。
值得注意的是,在向豫能化集团拆借大笔资金的同时,永煤控股的融资也依赖豫能化集团。
在发债文件中,永煤控股披露,公司对外融资实行“总额授信、个体分贷”的原则。金融机构对豫能化集团统一授信,永煤控股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资金状况,在需要时向豫能化集团申报授信额度。截至2020年6月末,豫能化集团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2260亿元,已使用额度1288亿元,剩余授信额度972亿元。
中金公司研报提到,永煤控股、豫能化集团存续债券体量接近500亿元,而且母子公司全部公募债券合计265亿元均设置了交叉保护条款,募集均约定了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如果确认交叉违约,可能导致企业短期集中兑付压力进一步加大。
对此,河南省政府国资委于2020年11月11日回应表示:“您所反映的问题属实。自疫情发生以来,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措施化解河南能源债务风险、保障职工工资。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协调督促力度,争取早日发放工资。”
早在今年3月24日,豫能化集团召开化工板块亏损源治理动员视频会,豫能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银志在讲话中指出,企业不消灭亏损,亏损就消灭企业,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并提出:三年内仍然不能实现扭亏的,就要毫不犹豫关闭退出、挂牌出让,彻底从根源上止住“失血点”。
“我们现在处置的是一些监管机构要求的自查、公告披露,具体偿债方案是管理层在制定。”11月16日,永煤控股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工资已经有几个月拖欠,但工资发放还没有考虑,当务之急在于全力保债券。连续爆雷:3A国企违约冲击市场
永煤控股突然违约打破了市场沉寂,然而带给市场冲击的并非只此一家。
10月23日,华晨 汽车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因未能按期兑付“17华汽05”本息,构成实质违约。
11月16日晚,华晨集团公告称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
11月11日,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桥铝电)所发债券“16魏桥05”和“19魏桥01”遭联合资信下调评级,由“AAA”降至“AA+”,依照相关规定,将被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由“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调整为“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11月12日,清华大学旗下紫光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多只债券急跌,数只紫光系债券净价跌至十几元。紫光集团“芯”产业下核心企业之一紫光国微,所发行债券“18国微01”更因信用等级遭调降,而被调整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由“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调整为“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虽然上述公司数量不多,但这些主体多有国资背景、债券存量规模大、信用事件发生前均为“AAA”评级。如今,“白马王子”们已搅得信用债市场风声鹤唳,市场避之不及。
针对此番信用债掀起的违约风波,浙商证券提及,本次信用风险事件对信用债短期内有几个重要的影响:第一是公募基金等买方机构的债券入库标准一定会变严格,这就意味着资质一般的债券的流动性会更差。第二,银行间质押式回购中质押券的标准也一定会提高,借钱也会变难。第三,部分债基的赎回可能发生,散户和机构出于避险情绪的上升可能选择赎回。近期债市信用事件频发,继华晨集团和永煤控股违约后,紫光债券大幅折价,这些高评级发行人的违约或大幅折价超越了市场预期,导致市场在短期内产生了较大的波动。市场环境以及企业信用资质的变化会对投资者的违约预期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债券信用风险溢价补偿的高低,带来信用利差不同程度上的波动。
前后对比可见,2020年以来,地方国企违约数量有增多迹象。
对此,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固收首席分析师明明指出,下半年国企信用事件不断,近期态势尤为严峻。他说,信用风险显著加剧,僵尸国企隐忧已成现实。过去两年债务集中到期下民企风险是债市最大隐患,而今年僵尸国企风险显著加剧,其债务规模大、化解难度高,已成为当前市场信用风险的主要矛盾。
这一现象有多层次的原因。明明认为,产业国企基本面虽优于城投,但近年来并没有得到政府完全兜底;从再融资角度看,部分产能过剩国企面临融资压力;从经营角度看,部分产能过剩产品价格中枢较高点回落;随着国企剥离 社会 职能逐步完成,政府完全无保留地支持必要性也将降低。
影响扩散:上周多家公司取消发债
动荡的市场环境使得部分发债主体打了“退堂鼓”。根据Wind统计,上周(11月9日~11月13日)有113只债券合计发行规模达441亿元推迟或发行失败,仅发行规模来看环比上上周增长了32.25%。
不少公司推迟发行,正是由于市场波动太大。如兖矿集团就在取消发行第四期中期票据的公告中提到,鉴于近期市场波动较大,公司决定取消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将另行择机重新发行。同样,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也在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取消发行时,发出了类似的公告。
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15日,2020年新增违约债券110只,违约金额达1262.83亿元。2019年新增违约债券184只,对应违约金额1494.04亿元;2018年新增违约债券125只,对应违约金额1209.61亿元;2017年34只,对应金额312.49亿元;2016年56只,对应金额393.77亿元。
对比历年数据可见,近两年债券违约呈上升趋势,不管违约债券只数,还是发生违约金额都如此。
近期信用债市场风波很容易让人怀疑今年的融资环境风险偏好下降。
对于当前融资环境是否恶化,张旭表示,目前看并未出现。
此前10年左右,改革之所以进展不快,与对改革出现新的争议、改革共识不足有一定的关系。有的争议关系到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如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保护个体权利与维护公共利益的矛盾、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中国模式(政府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等等。
说改革形成了新的共识,首先是对改革大方向和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改革开放初期,姓资姓社、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激烈交锋。今天虽然还有极个别人从意识形态角度反对改革,但总起来看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已形成高度共识。第二,说改革形成共识,是大家普遍认识到不改革中国难以进步,甚至会出现倒退。改革必然触及某些人的利益,必须下决心打破利益集团的阻碍。第三,一些重要改革的目标及改革路径已经有了共识,如人民币利率、汇率改革,财政预算改革,房产税的开征等。有的改革路径虽然不完全清晰,但对改革目标的认识基本一致,如企业、教育、文化单位行政级别的取消,司法改革,等等。
(二)从经济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
中国改革从经济领域开始,从底层试点开始。但实际上,即使在体改委时代,改革也不仅仅局限于经济体制。如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石油部、化工部、纺织部、冶金部、煤炭部、机械部等部门,早在20年前就都已经改掉了。今天政企不分仍然受到广泛批评,但相比改革开放初期已经有了非常大的进步。但是,相比经济领域改革,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军队、社会治理乃至国家政治方面的改革确实滞后了。一个国家如果文化落后,政治不民主,即使物质非常发达,也不能成为现代国家。
(三)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组建及其职责
现在中央已经决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总书记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有关的政治局委员、各有关部门的领导等。总起来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后,不可能全面取代它们。有的领导小组和机构作用发挥得很好,就应该继续以它们为主推进原来的改革有的领导小组和机构推动改革难度大的,就应该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直接推动的作用。
(四)地方怎样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体改委时代,各省、市(地)绝大多数都成立了体改委,县一级大多也成立了体改委。根据报道,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大多数省已经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如北京、天津、重庆、广东、吉林、广西、内蒙古等。广东省委书记要求市、县都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借鉴体改委时代经验,根据形势的变化,省、市(地)两级应该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而县一级一般就不需要成立了。
很多改革,在中央层面非常重要,如汇率利率改革、财税改革、垄断企业改革等。但在省及省以下,这些改革都属贯彻落实的问题,不需要地方去自己设计。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就是打破部门利益对改革的阻碍。在县一级,县委县政府的统筹能力非常强,部门很难构成对改革的严重阻碍。当年,县一级体改委最大的成绩是国有企业改革。现在,县一级类似国有企业改革这种需要组织大量力量一家一家推进的改革,恐怕已经没有了。
组建省、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不像中央层面那样有很多力量可以利用。最直接可能利用的是党委、政府的研究室和发改委的有关人员,也可以从财政、国资、经信、金融、宣传、政法、人大等部门抽调一部分工作人员。省、市大学、社科院等研究机构力量不一定很强,但是也应该尽量利用。
省、市改革工作也有总体方向、总体方案设计问题。各地改革发展情况不一样,有的经济发展已处于较高水平,有的还非常落后有的民间力量非常强大,有的什么都要靠政府有的城市人口多,有的农村人口多。像浙江温州、广东东莞、福建泉州等地区,自发形成的民营经济已经非常发达,下一步政府统筹规划的任务就比较重而河北、陕西等地方调动民间创业积极性的改革任务就更重。北京、上海可以不太重视GDP,而大多数地方不重视GDP还不行。河北目前阶段环保压力巨大,压缩钢铁、水泥产能工作中,不可避免会使用行政手段,甚至会强化行政手段。但在其他地方一般不要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干预企业。
与中央不同,地方改革操作层面的任务比较重。如学校管理改革、医院改革、文化单位改革、广电出版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民间金融机构培育等等。政企不分问题,在中央层面很大程度上也是破除垄断问题。而在地方层面,则很少涉及垄断问题。目前,各类机关下面还有大量事业、企业单位,包括设计研究机构、培训机构、宾馆甚至食堂、幼儿园等。各级国资委成立初期,要求企业一律与主管部门脱钩,当时就没有完全做到。后来有的部门又建立了新的企业,有的企业又被主管部门收了回去。文化、卫生部门下面仍然有大量演出单位、医院等,管办不分普遍存在。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其实在1990年代就应该完成。管办分开后,还有改制和转换机制等更为艰巨的任务。各地以往实践证明,靠原有的主管部门推动这些改革很难做好。这些都需要地方全面深化改革领导机构研究组织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