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规模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陕北新增10万千瓦(含)以上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设施,其中榆林地区不低于20%,新增项目储能设施按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储能系统满足10年(5000次循环)以上工作寿命,系统容量10年衰减率不超过20%标准进行建设,且须与发电项目同步投运。鼓励地方政府或大型企业牵头在升压站附近配置集中式储能电站。
法律依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光伏电站项目管理包括规划指导和规模管理、项目备案管理、电网接入与运行、产业监测与市场监督等环节的行政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管。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技术管理工作。
二、光伏电站的分类
2.1、光伏发电站根据是否并网分类
光伏发电站根据是否并网分为:离网光伏发电系统 ;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
离网光伏发电系统适用没有并网或并网电力不稳定的地区,离网光伏系统通常由太阳能组件、控制器、逆变器、蓄电池组和支架系统组成。他们产生直流电源可直接通过白天发电储存在蓄电池组中,用于在夜间或在多云或下雨的日子提供电力。离网电站的规模和应用形式各异,系统规模跨度很大,小到0.3~2W的太阳能庭院灯,大到kW级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其应用形式也多种多样,在家用、交通、通信、空间应用等诸多领域都能得到广泛的应用。尽管光伏系统规模大小不一,但其组成结构和工作原理基本相同。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可以将太阳能电池阵列输出的直流电转化为与电网电压同幅、同频、同相的交流电,并实现与电网连接并向电网输送电能。这种发电系统的灵活性在于,在日照较强时,光伏发电系统在给交流负载供电的同时将多余的电能送入电网;而当日照不足,即太阳能电池阵列不能为负载提供足够电能时,又可从电网索取电能为负载供电。并网电站又分为集中式地面电站 :集中安装在地面区域的光伏电站, 一般采用高压、特高压并网。分布式屋顶电站:组件安装在屋顶的光伏电站,多数为380V电压并网, 自发自用。光伏大棚:光伏电站与农业大棚相结合,一般采用高压并网。
2.2、光伏发电站按安装容量分类
光伏发电系统按安装容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小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小于或等于1MWp;中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大于lMWp和小于或等于30MWp;大型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大于30MWp。
大中型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的基本特点是:光伏电站安装整体容量大, 占地面积广阔; 很多电站是建设在偏僻的人烟稀少的地方,光伏电站土建工程量较大; 为了光伏电站正常运行与维护, 光伏电站需要专业人员驻守维护,相应的附属设施较多。 大中型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通常由太阳能光伏组件方阵、 光伏逆变/光伏电气系统和光伏电站并网接入系统等三大部分组成。大中型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的基本器件与设备包括:光伏方阵、 光伏方阵地基/基础/支架、直流汇流箱、直流配电柜、并网逆变器、 交流配电柜、 高压柜(进线柜、出线柜) 、计量柜、 电能监测仪、 升压变压器、消防配套设施等设备,另外还有电站监控装置和环境监测装置等。
分布式发电(Distributed Generation,简称DG), 通常是指发电功率在几千瓦至数百兆瓦(也有的建议限制在30~50兆瓦以下)的小型模块化、分散式、 布置在用电用户附近的高效、可靠的发电单元。分布式 屋顶并 网光伏电站基本组成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与 建筑屋面结合的基础、 光伏方阵光伏方阵支架安装形式、光伏组件方阵布局、光伏直流/交流电气 结构、 并网接入部分等。大部分分布式光伏电 站与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安装容量偏小 、接入电压等级较低,接近负荷,对电网影响小等特点,可以应用在大中型工业 厂房、公 共建筑以及居民屋顶等建筑上。
光伏农业科技大棚是一种与农业生产相结合, 棚顶太阳能发电、 棚内发展农业生产的新型光伏系统工程,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新模式。 它通过建设棚顶光伏电力工程实现清洁能源发电,最终并入国家电网,同时在棚下将光伏科技与现代物理农业发展有机结合,发展现代物理高效农业,探索农作物生产安全高效新模式,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 空间, 提高单位土地经济效益。
2.3、根据并网光伏电站的接入电压等级分类
根据光伏电站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可分为小型、 中型和大型光伏电站。
小型光伏电站-通过380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电站。
中型光伏电站-通过10㎸~35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电站。
大型光伏站-通过66㎸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电站。
(2) GB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
(3) 国家标准 光伏并网电站太阳能资源评估规范(征求意见稿)
(4) GD 001-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5) GD 002-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 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6) GD 003-2011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7)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8) 光伏发电工程概算定额(征求意见稿)
(9) 光伏发电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10) NB/T32001-2012 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11) NB/T32012-2013 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
(12) GB 50797-2012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13) GB 50794-2012 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14) GB/T 50795-2012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15) GB/T 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6) 能源行业标准 光伏发电站现场组件检测规程(征求意见稿)
(17) GB/T 9535-1998 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 设计鉴定和定型
(18) DB13/T 1289-2010 地面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
(19) NB/T 32004-2013 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
2、光伏发电站设计在满足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同时,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大、中型光伏发电站内宜装设太阳能辐射现场观测装置。
4、光伏发电站的系统配置应保证输出电力的电能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5、接人公用电网的光伏发电站应安装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管机构认可的电能计量装置,并经校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建筑物上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7、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必须进行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
8、光伏发电站设计时应对站址及其周围区域的工程地质情况进行勘探和调查,查明站址的地形地貌特征、结构和主要地层的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条件等。
9、光伏发电站中的所有设备和部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主要设备应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
施工企业:需要有机电安装资质证书,如果是大型电站,需要一级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施工企业:需要安全生产证;设计单位:需要新能源电站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书,如,电站方案审批书、规划许可证、环境评价证书、施工许可证等。
光伏电站,是指一种利用太阳光能、采用特殊材料诸如晶硅板、逆变器等电子元件组成的发电体系,与电网相连并向电网输送电力的光伏发电系统。光伏电站是属于国家鼓励力度最大的绿色电力开发能源项目。
可以分为带蓄电池的独立发电系统和不带蓄电池的并网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分为光热发电和光伏发电。现时期进入商业化的太阳能电能,指的就是太阳能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产品主要用于三大方面:一是为无电场合提供电源;二是太阳能日用电子产品,如各类太阳能充电器、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草地各种灯具等;三是并网发电,这在发达国家已经大面积推广实施。到2009年,中国并网发电还未开始全面推广,不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部分用电是由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提供的。
应用
适用于光电系统互连线路(接地和不接地的),也符合部分(NEC), NFPA 70的要求。
技术资料
额定电压: 600 V AC
测试电压: AC 3.0 KV
温度等级: -40℃~90℃ 干或湿
耐日光
燃烧等级: UL 1685 FT1
产品描述
导体:绞合镀锡铜 参照IEC 60228 class 5
绝缘材料: XLPE
被覆材料: XLPE
颜色: 黑色和红色
行业标准
UL 4703, 文件号E326179
1、光伏电池片、组件技术标准;
2、控制器标准;
3、逆变器标准;
4、系统设计标准;
5、交、直流配电箱标准;
等等,您可以去CQC官网,TUV官网下载!
目前与公共电网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站一般需要以下一些基本条件,供您参考:
1、屋顶或其它场地有合法的租赁或产权证明文件。
2、屋顶或其它场地的承重,抗风等建筑物安全必须由相关专业或有设计资质单位确认。
3、向当地主管部门及电力公司报备和出具设计安装资质、系统方案设计等相关建站技术文 件,并向当地电力公司提出并网申请和签订相关合同。
4、光伏组件安装场地四周应开阔,最少东南西方向无遮挡物;了解并网点公共电力线路及距离、与之相关的线路电力变压器容量、当地用电负荷量等相关公共电力设施。
5、所需基本设备及部件: 屋顶或地面土建及水泥预制基础、光伏支架、光伏组件、直流防雷 汇流箱、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箱)、直流侧光伏专用电缆、交流侧电力电缆、系统 防雷接地系统以及电力公司负责安装的光伏并网计量器等。
6、设计、安装及施工最好请当地有资质的电力设计、安装施工单位建站。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光伏(PV)组件紫外试验(GB/T19394-2003)》补充了GB/T9535——19986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中的光伏组件紫外试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光伏(PV)组件紫外试验(GB/T19394-2003)》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为便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光伏(PV)组件紫外试验(GB/T19394-2003)》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