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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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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1 21:06:03

云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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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04:37:47

遵照《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精神,我省对地勘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广泛地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国有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我省形成了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的勘查队伍。在地质勘查科研、找矿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从事地质勘查的国有地勘单位涉及地矿、有色、煤炭、核工业、冶金、化工、建材、石油、黄金等9个工业部门。即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云南省核工业209地质大队、云南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局昆明地质勘查队、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云南地质勘查院、中国建材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云南总队、中石化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武警黄金第十支队。

根据国发〔1998〕22号文、国办发〔1999〕37号文和国办发〔2001〕2号文精神,原属国家经贸委管理的煤炭局所属的云南煤田地质局、原属国家地质矿产部的云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属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云南有色地质勘查局、原属核工业部地质总局的核工业209队和核工业云南地调院等5家地勘单位下划云南省,实施属地化管理;滇黔桂石油勘探局进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2002年4月11日组建中石化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冶金昆明地质勘查院进入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建材云南总队进入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化工地质勘查院进入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武警黄金十三支队(后改为十支队)归属武警黄金指挥部。

属地化的地勘单位是省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云南省地矿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是省政府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云南省煤田地质局现隶属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云南省核工业209队和核工业云南地调院现隶属云南省国防工业办公室,为正处级事业单位。

云南省地矿局下属28个正处级事业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下属21正处级事业单位,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下属6个处级单位。

截止到2006年底,云南省9个地勘部门共有职工33588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0611人,占61%,在职职工12977人,占39%。

(一)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人员状况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31151人,占全部职工33588人的93%。其中离退休职工19842人,占离退休职工总数的96%,在职职工11309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87%。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岗职工6958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62%,待岗及其他人员4351人,占3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327人,占职工总数的42%,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671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3%,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261人,占42%,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下技术人员2395人,占45%。在现有从事专业技术人员5314人中,地质专业人员1894人,占36%,物化探专业人员507人,占10%,探矿工程专业人员637人,占12%,其他专业人员2267人,占42%。

(二)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人员状况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职工2437人,占全部职工33588人的7%,其中离退休职工769人,占职工人数的32%,在职职工1668人,占68%。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岗职工1564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94%,待岗及其他人员104人,占6%。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461人,占职工总数的60%,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70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8%,中级技术职称人员391人,占27%,初级技术职称及以下技术人员800人,占55%。在现有从事专业技术人员364人中,地质专业人员173人,占48%,物化探专业人员6人,占2%,探矿工程专业人员28人,占8%,其他专业人员157人,占42%。

(三)职工收入状况

2005年全省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17143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2114元。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15739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0751元。

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在职职工人年均收入26665元,其中在岗职工人年均收入28181元。

(四)资产状况

2005年末,全省地勘单位总资产63.69亿元,总负债26.43亿元,资产负债率41.5%。

2005年末,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总资产32.35亿元,总负债19.16亿元,资产负债率59.22%。

(五)社会保障及职工住房情况

实行属地化管理的5支地勘单位全部职工均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试行)》和《云南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试行办法》(云政发〔1996〕150号)文件要求参加了云南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实行属地化管理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在下划的地勘事业费基数中,已切块全部进入省社保,离退休金由省社保统一支付各单位。按省里要求,在职职工从2001年1月1日起,均已停止缴纳养老保险,且1996年7月至2000年12月原在省社保缴纳的养老保险已全部清退,等待执行省里的新政策。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各单位均已按属地原则参加了保险。

由于历史原因,云南9个地勘单位职工住房情况较差。目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8.47万平方米,补贴住房金额5.81亿元。

实施属地化管理的5个地勘单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5.5万平方米,其中,离退休职工应补贴的住房面积51万平方米,在职职工应补贴的住房面积64.5万平方米。应补贴住房金额5.46亿元,其中,离退休职工2.44亿元,在职职工3.02亿元。目前各单位局机关(包括核工业2个地勘单位)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已由省财政拨款基本解决。

(六)云南省勘查资质情况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云南省地质勘查单位除上述9个工业部门的地勘队伍外,目前已经形成了多元投资的勘查格局。云南省已经取得勘查资质的勘查单位共计73家,其中甲级27家,16家乙级,30家丙级。外省区到云南省开展地勘工作登记备案的勘查资质单位共计36家。

二、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各地勘单位现从事的产业主要有地勘业(包括大调查、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地质技术劳务等)、工勘业(包括岩土施工)、多种经营业等三大产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2005年实现收入20.73亿元,其中地勘业收入10.15亿元(其中:中央及地方财政地勘费拨款4.13亿元,矿业权收入0.12亿元,矿产品收入4.75亿元,地质勘查技术劳务收入1.15亿元),占49%,工勘业收入5.1亿元,占25%,多种经营5.48亿元,占26%。2005年实现利润4867万元。收入利润率为2.3%。

2005年分矿种投入资金情况:铜5777万元、铅锌3356万元、金15319万元、银60万元、铁316万元、锰624万元、煤3566万元、磷653万元、石油天然气10.96亿元,其他矿种1729万元。

完成地质工作实物工作量情况:机械岩心钻探6.9万米、坑探1.96万米、槽探23.3万立方米、浅井0.54万米。

属地化地勘单位资金来源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省财政地勘事业费拨款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省财政地勘事业费拨款合计58454万元,其中,地矿局32000万元、有色局19700万元、煤田局4520万元、核工业2234万元。

2.中央和地方财政各类项目专项资金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各类项目专项资金合计8245万元,其中地矿局4925万元、有色局2900万元、煤田局240万元、核工业180万元。

3.市场经营收入

属地化地勘单位2005年市场经营收入合计139852万元,其中,地矿局收入108775万元、有色局收入26800万元、煤田局收入3169万元、核工业两支队伍收入1108万元。

三、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一)地勘单位的主体实现属地化管理、企业化经营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预算内地质工作任务逐年减少,地勘费逐年下降,地勘单位面临着生存困难,整个地勘行业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指导方针,以地质成果商品化、地勘单位管理企业化、地质工作社会化为总体目标,积极引进市场机制,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以开拓地质市场为突破口,在完成国家地质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开始逐步进入市场,兴办了多种经营产业,通过对外创收,安置富余人员,弥补了地勘事业费的不足。通过多年努力,我省各地勘单位(特别是属地化后)基本维持了队伍的生存和稳定。

1998~2001年,按照国家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原地矿、有色、煤炭、核工业的地勘队伍先后下划云南省,实行属地化管理,并按照企业化经营方向,积极推进地勘单位内部改革。云南省地质矿产开发局、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煤田地质局主要开展了以局为单元,将精干队伍和优良资产从地质队剥离出来,进行优化配置和重组,构筑产业实体,推进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结构调整战略,概括起来就是在地勘单位内部进行了分离、重组以及改制工作。

分离就是将主业和优良资产、精干人员从地质队分离出来,组建名副其实的公司,推进企业化经营,剩下的继续保留地质队外壳,实行事业管理,从事离退休和内退、待岗职工管理,基地物业管理,职工身份管理和社会保险管理等。

重组就是在事企分离以后,在全局范围对产业进行重组:如云南地矿局将全局17个各个级别的施工资质企业,重组为国土建设工程公司、地质工程勘察公司、地矿建设工程公司和南方地勘工程公司等4个高资质勘察施工企业(施工一级,勘察甲、乙级);云南有色地质局围绕着地质找矿,将全局找矿的骨干力量进行整合,集中到重点区带和重点项目;云南煤田地质局以局为单元组建了云南省煤炭地质勘查院,组建了钻探施工队,完成对昆明工程勘察公司的重组。3个单位对多种经营产业也围绕着骨干企业实施了重组。

改制就是在分离、重组的基础上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云南地矿局以局属云南地矿勘查工程总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局集团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等5家发起人,组建了以矿产资源勘查为主业的云南地矿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有色地质局在勘测设计院、金泉大酒店、308队等单位推进了股份制改革,对各队的几十个二级实体实行内部企业化运作,大部分按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地勘单位也准备实施事企分体运行改制工作。

未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改革工作进展不一:有的单位正在尝试企业化改革,如化工地勘院、建材地质队;有的单位已是公司运作如冶金地调院、中石化南方分公司,没有统一的具体改革办法。

(二)初步建立了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

目前我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主要以云南省地质调查院和云南省环境监测总站为主体的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另外,有色地质局、煤田地质局等地勘单位也有部分人员承担少量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的通知》为做实做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云南省政府决定组建隶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调局,组建方案已报省编委待批复。

1.云南省地质调查院

地质队伍属地化后,根据国家的要求,省编办2000年2月22日批复原省地矿厅:同意成立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为厅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00名。经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和云南省地勘局共同协商,在云南省地勘局地调院基础上组建了云南省地质调查院,以局为主管理,主要职能是承担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云南大型国有矿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云南省地质调查院按处级的干部配备和机构设置组建,院长由副局级领导兼任。2004年开始独立核算运行。截至2005年底,全院有副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22名(其中,正处级6名,副处级16名);在职职工270人,包含院部机关44人,职能处室7个:办公室、基础调查处、资源评价处、对外合作与科技处、计划处、财务处、劳动人事处。技术服务部门2个:信息中心、资料馆。下属地质科学研究所(昆明)15人,水工环所(昆明)15人,区调所(玉溪)30人,物化探所(宜良)56人,矿产所(大理)83人,测试中心(昆明)27人。全院现有教授级高工10人,高级工程师75人,工程师106人。扣除由地调院代管的地矿局测试中心、信息中心、地质资料馆以及未进入地调院编制等人员,实际在册职工约210人,几乎全部为技术干部,没有离退休人员。

地调院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土资源大调查(每年2000万~300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1500万~1800万元)、中央补贴地方地质勘查项目经费(100万元);地勘事业拨款(约400万元);社会地质勘查项目等。2005年度总收入6515万元,固定资产约650.66万元。

2.省环境监测总站

省环境监测总站于1987年由地矿部批准成立,为县(处)级事业单位,定编150人。主要职责是从事全省地质环境监测调查、研究和保护,为政府的相应管理职能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截至2005年底,其在册职工101名,包括在职在编职工67名,其中内退12人,退休职工34名,实际在职职工55人。处级干部3名,正高工2名,副高工11名。

经费来源主要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矿山调查、泥石流应急调查与治理工程、地下水监测补助、主要城市环境地质调查等专项公益性项目和少量社会项目及地勘事业拨款。2005年总收入1051万元,固定资产为309.29万元。

(三)启动了深化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前期工作

2003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同年9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和行业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土资发〔2003〕358号)。为贯彻这两个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批示,由我厅牵头,省发改委、经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国资委参加,就深化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加强我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进行了一轮调研。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我厅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地质勘查队伍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报省政府。《实施意见》重点对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的处置以及职工住房、社保、工资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对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因《实施意见》涉及矿业权价款的处置问题,省政府办公厅批示待我省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后再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报审。《实施意见》最终未能出台。

四、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组建云南省地质调查局

按照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分开运行、加强公益性地质工作、建实建强公益性队伍的原则和要求,组建云南省地质调查局,云南省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队伍建成后,主要承担国家及省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及重要矿产的勘查任务。按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担重任的要求,以现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云南省地质调查院和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基础,从属地化的国有地勘单位中抽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及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组建云南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云南省地质调查局。

(二)推进其他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

全省除保留一支公益性地勘队伍外,其他地勘单位在属地化基础上逐步向企业化改革,组建规模化、集团化并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地质勘查开发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成为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的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实体公司,从跨行业系统角度拟组整合为地勘总公司(方案一)或按系统分别组建地矿、有色、煤炭、勘查公司(方案二)。拟在原调研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关于深化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改革的意见(或通知)》,报请省政府出台,提出省属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帮助地勘单位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地勘单位企业化改革的扶持力度,确保地勘单位改革的平稳推进。

五、对策建议

属地化管理后,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开拓地质服务领域,推进企业化经营,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未能分体运行

地勘单位在逐步推进企业化经营过程中,由于体制不顺、事企不分、职责不清,事企两种机制并轨运行,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地质勘查未分体运行,导致公益性地质调查成果不能公平享用,未能有效促进商业性地质勘查的健康发展。建议从中央政府层面出台文件理顺各省各行其是的做法。

(二)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1.社会保障问题

地勘单位属地化管理后,地质勘查事业费主要为人员经费,但离退休职工及在职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均不含在人员经费中,这部分资金仍由地勘单位承担。

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大病统筹费用,由于属地化时未包含在下划的离退休经费费用基数中,占用了在职人员费用,导致在职人员经费紧张。

建议社保资金对国有地勘队伍适度倾斜。

2.历史欠账过多,负担沉重

尽管国有地勘单位的职工住房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国家的房改政策尚未落实到位。按规定标准不达标,甚至还有部分无房户。目前5支实施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应补贴的住房面积115.5万平方米,应补贴住房金额5.46亿元。

部分野外地勘单位没能实现基地搬迁进城,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基地配套设施较差而且老化,职工生活极不方便,同时也给单位发展其他产业带来困难,加大了改革难度。

建议各级政府在房改方面在老房子老基地改造方面给予国有地勘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方面的政策优优惠。

(三)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不足

目前,国家对地勘队伍的投入主要是地勘事业费。由于地勘单位人均费用较低,经费紧张,地勘事业费主要用于维持人员基本费用,无多余资金投资地质勘查工作,影响到地质找矿及地勘单位自身的改革发展。

建议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从保障社会经济安全战略角度,加大对重点成矿区域和重点矿种地勘找矿及地质科研资金的投入力度。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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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洋葱
犹豫的小笼包
2025-09-12 04:37:47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云南省能源局,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云南省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能源管理有关职责。

(三)划入原云南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云南省煤炭工业局)承担的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职责。

(四)划入云南省电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五)加强对能源问题的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订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提高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煤、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三)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四)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和省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六)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省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

(七)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制定开展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省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八)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进出口总量平衡和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建议。

(九)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能源局机关设 6 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综合处

研究能源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能源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能源综合业务(包括投资综合)、能源体制改革、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督办、资产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电力处

拟订火电和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权限范围内火电、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定对火电和电网建设进行管理。

(三)煤炭处

拟订煤炭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负责煤炭资源管理,参与煤炭资源整合,推进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大型矿区总体规划,引导煤炭行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省级权限范围内煤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参与煤炭矿井整顿关闭。

(四)石油天然气处

负责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拟订石油储备规划、政策,监测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石油储备工作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拟订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权限范围内石油、天然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指导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

(五)水电和新能源处

拟订水电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权限范围内水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国家审批、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范规程对水电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和防洪安全等进行管理拟订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太阳能、风能和其他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省级权限范围内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其他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以及国家核准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按照规定对新能源建设进行管理。

(六)能源协调和科技装备处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产业的有关工作组织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

四、人员编制

云南省能源局机关行政编制 45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厅级)、副局长 2 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 7 名(含总工程师 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 8 名。

五、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能源局拟订的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产业政策和提出的能源体制改革建议,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或审核后报云南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能源局。 能源专项规划(电力、煤矿等)按照规定权限由云南省能源局审定。 云南省能源局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或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核准。 云南省能源局负责申报能源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的投资,汇总省级能源财政性建设资金并提出安排建议,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后下达。云南省能源局拟订的石油战略储备规划和石油战略储备设施项目,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审批。

(二)云南省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由云南省物价局审批或审核。 云南省物价局提出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云南省能源局的意见。

(三)云南省能源局负责拟订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工作。

(四)云南省能源局负责拟订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云南省物价局,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副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价格监管、执法检查、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等职责。

(三)将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职责交由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价格和收费改革调整方案以及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

(四)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和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应急监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五)负责价格、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省管收费标准和项目协调重大价格及收费争议受理价格处罚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案件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负责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指导价格诚信建设。

(六)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及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

(七)负责价格鉴证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负责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认定和乙级、甲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初审负责取得价格评估相关专业资格的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的初审或认定负责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初审。

(八)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物价局机关设 6 个内设机构(正处级)。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宣传、文秘、信息、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价格收费调整审价委员会和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起草价格政策措施提出修订云南省定价目录、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的建议拟订价格听证办法实施意见

负责丙级价格评估机构的认定和乙级、甲级价格评估机构的初审

负责价格鉴证师注册的初审。

(二)价格调控监测处

负责起草重要会议文件和业务综合性文件负责价格鉴证监管和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拟订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价格运行分析,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负责监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负责监测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专项价格,建立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实施价格应急监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三)价格管理处

拟订价格改革调整方案拟订价格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制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协调重大价格争议参与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关价格建议研究提出重要储备物资的管理费用标准、补贴和出库价格建议。

(四)收费管理处

拟订省管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公益服务、公用事业、经营服务、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提出收费改革方案提出有关收费的管理范围、原则和办法协调重大收费纠纷负责收费许可证发放、年度审验和收费统计工作。

(五)成本调查监审处

负责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的监督管理负责政府制定价格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按照国家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云南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规定,负责省管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负责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的培训。

(六)价格监督检查处(反价格垄断执法处)

负责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负责全省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行政处罚复议案件及应诉案件的受理负责全省 12358 价格举报电话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价格收费投诉举报的受理及案件查处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指导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举报工作。

四、人员编制

云南省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 70 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厅级)、副局长 2 名(正处级),正处级领导职数 6 名、副处级领导职数 12 名。

五、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能源局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由云南省物价局审批,或由云南省物价局审批审核。 云南省物价局提出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该征求云南省能源局的意见。

(二)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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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04:37:47
疫情原因。富源县是云南省最大产煤县,全县含煤面积达八百二十六平方公里,境内共有大小煤矿上百个。同时,富源也是煤矿事故的高发区,截止2022年9月4日,富源县新增病例1人,属于中风险地区。该行业已经停止开工,经过专业人...

为什么富源县煤矿一直不开工呢 —— 疫情原因。富源县是云南省最大产煤县,全县含煤面积达八百二十六平方公里,境内共有大小煤矿上百个。同时,富源也是煤矿事故的高发区,截止2022年9月4日,富源县新增病例1人,属于中风险地区。该行业已经停止开工,经过专业人...

富源煤矿最新消息什么时候开工 —— 没有开工通知。由于疫情的持续发展,富源煤矿在2022年6月19日的最新消息中,是没有说开工的通知的,需要等待疫情缓和之后才可以开工,是为了保证人们的安全,请耐心等待。

富源煤矿事故什么时候能恢复生产 —— 今年2月,徐武嘉升任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此时,红土田煤矿申请复产验收,徐武嘉明知该煤矿非法超程越界违规生产,仍然签字同意恢复生产。钱小万,2014年1月任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局长以来,明知红土田煤矿非法超程越...

富源县平庆煤矿什么时候可以复产 —— 富源县平庆煤矿2022年2月24日可以复产。根据官方资料信息,富源县平庆煤矿经富源县人民政府组织节后复产验收,同意2022年2月24日恢复生产。富源县平庆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云南东恒经贸集团成员,位于云南省曲靖市,是...

为什么贵州煤炭价格这么高 —— 煤炭采购紧张。由于2022年上半年云南省内煤矿受安全事故影响,复工慢、复产滞后,开工量少,采购紧张,而贵州煤矿力保电煤需求,供给不足,煤炭价格偏高,影响利润。

山西透水事故盗采案涉案矿主落网,他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 山西透水煤炭事故现已有7人被控制,剩下的一些人正警方正在加紧追查,目前这7人处罚结果,官方并没有宣布。年末来临,多地出现煤矿紧缺情况。在煤炭价格节节攀升之际。以杜某为首22名矿工不顾他人姓名,私自开采矿口,抽取...

山西盗采煤炭透水事故7人被控制,这些人会被如何处罚? —— 山西盗采煤炭透水事故,现在已经有7个人被控制了,剩下的一些仍然正在加紧追查。这7个人的处罚方案,目前官方并没有宣布。但是我认为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那肯定还是要判上几年的。在这次的事故当中,一共有22个煤矿工人被困...

山西盗

无辜的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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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04:37:47
一、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及简介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1978年经当时的云南省革委会批准建校,1980年秋季正式招生,1998年被评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2000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云南省工程技术学校”,2002年10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立“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秋季开始招收三年制和五年制大专,2007年11月在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定为“良好”。

学院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和云南省财政厅领导和管理。在近30年的办学中,始终坚持坚持“立足煤炭、面向能源、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云南省和周边省份的煤炭、电力、机械等行业输送了近8000名中、高等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培训技术职工近7000人、培训管理干部近3000人;为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为煤炭、能源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涌现出了全国煤炭教育先进个人、云南省先进生产工作者、云南煤炭系统劳动模范等众多优秀教职工,2007年被授予“全国煤炭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 http://www.ynny.cn/jwmis/

二、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有哪些

教育部、财政部支持的“专业提升服务待业能力”项目: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

云南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工程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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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04:37:47
1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美丽的云南省曲靖市。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1978年成立的云南省煤炭工业学校,2002年10月,由云南省工程技术学校、云南省煤炭基本建设公司技工学校、云南省广播电视大学煤炭分校合并组建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单位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性质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78年 公立 工科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2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学校占地1240多亩,现有莲华、安宁两个校区,办学条件优越,学习生活设施配套完善,校园环境优美怡人。现有学生15000多名,全校在编教职工942名,其中:正高职称77人,副高职称292人;建成363个校外实训基地,28个校内实训基地,368个实训室,拥有13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2年 公立 工科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冶金集团

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云南省丽江市。学校共培养各级各类人才3万余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良好评价。建有74个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11个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其中有云南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5个。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84年 公立 师范 云南省教育厅

4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是目前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体育类高职学院。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64年的云南省青少年体育学校,1966年,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云南省青少年体育学校改建为云南省体育学校,这是一所初等体育专业学校。2001年9月,学校体委大院校区集体迁往海埂,与扩建后的海埂校区合二为一。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64年 公立 体育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体育局

5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学院,是云南省首批成立的2所全日制高职院校之一。学校现有阳宗海校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区、小板桥校区、武定校区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达到769821平方米,建筑面积达21.36万平方米,总资产54642.03万元;建有24个校内实训基地,15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图书41万册。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8000余人。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2001年 公立 工科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6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主办、省州共管的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251人,其中专任教师199人,教授9人,副教授55人,讲师65人,双师型教师75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4人。学校面向全国十六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4579人。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0年 公立 医药 云南省教育厅

7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在曲靖西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占地385.89亩,总建筑面积10余万平方米。学校建有现代化的医学实验室、计算机房,现有实验楼3幢,实验室120间。建成7000平方米图书楼一幢,建有期刊阅览室、电子图书阅览室和网络借阅服务系统,资源充沛。建有400米标准运动场1个,运动设施齐全,绿化覆盖率、绿地率达54.83%,环境优美,文化气息浓厚。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2006年 公立 医药 云南省教育厅

8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云南省首批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院校队伍的院校。学院坐落于昆明。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为呈贡校区、普吉校区、吴井桥校区,占地面积共677.32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为6.57亿元;校内实训基地99个,校外挂牌实训基地60余个,其中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5个;学院图书馆馆藏文献64.09万件(册),电子图书380GB。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52年 公立 工科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9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云南省教育厅主管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德宏教育学院,曾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同志亲笔题名。学校位于云南省西南部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首府芒市。

创建时间 学校类型 学科类型 隶属单位

1984年 公立 师范 云南省教育厅

10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隶属云南骨伤产业,是一所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滇池南岸。学院占地400余亩,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目前已建成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教研楼群、学生公寓、学生餐厅、标准化足球场、篮球场等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学院实训中心配备齐全的先进医学实验仪器,图书馆纸质藏书14.6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