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照乾的个人经历
1981.07——1983.08,韩城矿务局桑树坪煤矿财务科成本会计;
1983.08——1988.06,韩城矿务局财务处会计;
1988.06——1992.09,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
1992.09——1996.01,韩城矿务局财务处副处长
1996.01——2000.08,韩城矿务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00.08——2004.02,陕西省煤炭运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04.02——2006.09,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6.09——2008.11,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08.11——2011.03,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1.03——2011.08,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1.08——2014.04,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14.04——今,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马文瑞(1912—2004),曾用名马发海。生肖:鼠。陕西省子洲县人。
早年就读于陕西省米脂县中学。
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28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共青团陕西省绥德西区区委书记、绥德县委书记,中共绥德县委常委,中共陕西省安定县北区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书记,中共陕北特委南路特派员、陕北特委委员兼共青团特委书记,陕甘边根据地东区革命委员会主席,中共陕北省委秘书长兼白军工作部部长(书记郭洪涛),中共驻东北军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7年春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并任第4大队9支队支部书记。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中共陕北西区区委书记,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庆环军分区政治委员(司令员王世泰),中共庆环区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中共陇东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司令员王维舟),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第385旅政治委员(旅长王维舟)。
1944年初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同年秋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副部长(部长陈正人)。
抗战胜利后,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组织部部长、常委、副书记(第一书记彭德怀)兼党校校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副书记(1953)兼组织部部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党校校长,西北军政、行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劳动部部长(1954—1970)、党组书记(1955—1966)。
1977年6月起,相继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1978—1984)兼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1979—1984),陕西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增选),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法制委员会主任。
是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
曾当选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四、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
丁本淳(1911—1996),原名丁志鉴。生肖:猪。陕西省澄城县人。
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7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共青团陕西省东府工委候补委员,陕西第二师范学校中共支部书记。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总部炮兵团连指导员、营教导员、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主任刘何),延安炮兵学校政治部组干科科长(主任刘何)。
抗战胜利后到东北,相继任东北民主联军炮兵第3团政治委员,东北野战军炮兵纵队第2师副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司令部重炮师副政治委员(师长沙克,政委王凤梧)。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第四野战军暨中南军区炮兵第2师政治委员,中国人民志愿军炮兵第2师政治委员(1950—1951),解放军炮兵部队干部管理部副部长、高射炮兵学校副政治委员,炮兵部队干部部副部长、部长,炮兵部队政治部副主任(1959)、主任(1965)、副政治委员(1969—1975)。
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先后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于占彪(1914—1998)。生肖:虎。陕西省旬邑县人。
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2年被编入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军陕甘游击队战士,陕北红26军参谋长刘志丹的警卫员、警卫班班长,红军陕甘独立师排长、连长,陕北红28军第250团团长(政委王学清)、第251团团长(政委王学清、丁盛),中共代表团(西安事变)保卫干事;参加了陕甘边根据地的反“围剿”和东征、西征等作战。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学员,中共蒙古工委和绥蒙工委委员、军事部部长(书记白如冰),八路军120师绥蒙游击司令部副司令员(司令员孔令甫,政委白如冰),中共绥远省委常委、军事部部长兼绥察独立第2支队司令员(政委白如冰),中共绥远区委常委、军事部部长(书记白如冰),中共晋绥边区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书记白如冰),中共绥察边区区委常委(书记白如冰、白成铭)、武装部部长兼绥察行署军事部部长,120师大青山骑兵支队第3团团长(政委姜文华),延安中央党校学员(1942),中共七大会议正式代表。
抗战胜利后,相继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1旅第2团团长(政委刘永培),晋绥军区军政干部学校队长,西北军区大荔军分区副司令员、渭南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白清江)。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国务院煤炭工业部西安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兼西北煤田地质勘探局党委书记、局长,青海省体委党组书记、主任,国家地质部技术装备司党总支书记、副司长,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在1947年的延安保卫战中,他胸部中弹,拇指断残。
1998年辞世时,其胸部仍留有一颗未取出的子弹头,是二等乙级伤残军人。
马青年(1917—1997),又名马青廉,回族,陕西省安康市人。
1935年1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红25军排长、连长、连指导员,红15军团政治部宣传干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军事部部长,红军援西军政治部干事,红15军团回民师师长(政委欧阳武、李化民)。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129师驻镇(原)固(原)平(凉)办事处主任兼中共镇、固两县县委书记,陕甘宁边区回民文化促进会董事长,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1大队第9队指导员、第1队队长兼指导员,中央党校班主任,中共陇东地委统战科科长。
抗战胜利后赴东北,相继任中共赤东县委书记,热河军区赤峰支队政治委员,中共乌丹地委委员,中共冀察热辽区热中地委委员、赤峰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第9区区委常委、区长。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兼秘书长,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临夏地委第二副书记兼统战部副部长、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治委员、临夏专署专员,中共甘肃省委常委(1956),甘肃省常务副省长(1957—1961)、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省物价委员会主任、省编制委员会主任,甘肃省商业厅党委书记、厅长,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副部长兼民族工委副主任,陕西省外贸领导小组组长(1974)、省财办党组成员,陕西省外贸局局长、党组书记(1976),陕西省革委会副主任兼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部长(1978),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1979—198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兼党组书记。
是中共十二大代表,第二、三、五、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常委。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郑 锋;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郝鹏举 ;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郝德彪 ;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常兴;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杜旭生 ;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王海青 ;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调研员:段有光 ;
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副调研员:郭海涛 。
简介
陈建生,男,汉族,1956年12月出生,河南内黄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工作经历
1974.04—1976.10,鹤壁石林公社下乡知青
1976.10—1978.02,鹤壁矿务局三矿干部
1978.02—1982.01,焦作矿业学院地质系煤田地质与勘探专业学习
1982.01—1995.06,任鹤壁矿务局三矿工程师、计划科科长、副矿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长,二矿矿长(其间:1985.09—1987.06 在焦作矿业学院瓦斯地质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1995.06—1997.11,任鹤壁矿务局副局长
1997.11—1999.12,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1999.12—2004.01,任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4.01—2008.11.30,任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其间:2001.09—2004.12 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08.11.30—2010.09.30,任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3]
2010年9月30日——,任中共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副书记、代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4年4月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2004年6月17日,在河南国际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被选举为河南国际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2008年2月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河南省煤炭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矿业大学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事迹
在从事煤炭工业工作中,1992年12月,参与完成《新高普采在鹤壁矿区的推广应用》,获河南省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1994年4月主持完成的《鹤壁矿区煤巷掘进机械化作业线》,获河南省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主持或参与完善的《煤炭生产矿井质量经营模式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煤炭价格宏观策略研究》等多项成果,分别被评为中国煤炭工业企业管理现代化部级优秀成果一等奖、煤炭工业部科技进步三等奖、省煤炭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主编出版有《证券投资》专著,发表有《郑州矿区谁还与防治技术》、《返流注浆隐伏陷落柱突水技术》等学术论文。1993年12月,被评为鹤壁市“十大杰出青年”;1996年3月在国家实施的“百千万人才工程”中被列为煤炭系统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98年被煤炭工业部授予“中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家”称号;2000年12月,被河南省委宣传部、河南省科技厅等5个单位评为河南省优秀科技新闻人物;后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优秀专家”。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先后荣获中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AAA”级最佳企业形象、煤炭行业质量信得过单位、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和称号。在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居第222位,在中国煤炭行业中位居第8位,在河南省工业企业百强中位居第4位;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681亿元,利税78亿元,位居中国企业500强第80位;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801亿元,位居中国企业500强第75位。
澄城县群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07-24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庄头乡代庄村。
澄城县群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0007663477290,企业法人党生茂,目前企业处于吊销状态。
澄城县群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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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的产量、投资、利润(亏损)、安全、效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否达到任期目标或总承包指标;技术政策执行如何,采掘比例是否正常。
2.企业会计报表,财务决算和经济效益是否真实、正确、合规、合法;有无虚盈潜亏,弄虚作假等问题。
3.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情况,有无损公肥私,挥霍浪费,谋取私利等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4.国家财产完整情况。主要财产和物资的保管、使用、调拨、增减是否合规,有无严重积压、浪费、损坏、丢失等问题。
5.主要财务收支是否合规,是否依照规定缴纳税、利和其他应上缴款项,有无大量欠帐、坏帐和重大经济遗留问题。
6.专用基金的提取、使用是否合规,有无不按计划、违反基金使用范围的情况。第六条 审计的程序:局长(经理、厂长)在确定调离时,由其上级主管单位的干部部门,向同级审计部门提出干部调离审计要求,共同研究提出主要审计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在半个月内由审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会同离任人员所在单位的审计部门共同进行就地审计,在一个月以内将审计出的主要成绩和问题提出“审计评议书”(格式附后),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后,送交主管单位的领导,作为局长(经理、厂长)调离、任免的考核依据。第七条 审计的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调查研究、现场考察、查阅帐目、核实数据或与任期前的各项资料分析对比等方法进行。根据煤矿生产的特点,既要看任期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也要看煤矿生产的基础工作做得如何。整个审计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的原则。第八条 当事人对《审计评议书》如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述。第九条 经审计查证核实当事人在任期间勇于开拓,经营成果显著的应给予奖评。如有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严重问题时,应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有触犯刑律的应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 参加审计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如发现徇私舞弊等现象,应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由有关部门查处。第十一条 矿务局(公司)所属的矿长(厂长、工程处长,不含副职)离任时也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权限,按矿、厂长的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企业实行,各煤管局(公司)和矿务局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