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国网分布式光伏云网3.0正式发布
6月25日,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网雄安金融 科技 集团)在京召开“国网分布式光伏云网3.0发布暨泛在电力物联网技术研讨会”,正式发布国网分布式光伏云网(以下简称“光伏云网”)3.0。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孙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相关部门、国网财务部、产业部、营销部相关处室、来自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北京邮电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参加会议。
此次发布的光伏云网3.0,在2.0基础上,按照国网泛在电力物联网典型架构体系,充分应用“云大物移智链”等先进技术实现功能服务全面升级,从聚焦用户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到聚焦全产业链提供全方位智能化服务。3.0拓展实现风能、生物质能等其他分布式能源的线上全流程服务,创新推出“项目交易”、“光伏体验馆”、“线上虚拟展厅”、“设备评价”等特色服务,实现智能化、浸入式、“千人千面”定制化体验,通过应用自主研发的边缘采集终端和能源路由器等泛在物联装置,实现海量数据实时采集、就地处理以及源网荷储能量一体化管理,联合省行业协会,构建“一县一中心”线下运营运维标准化服务模式,打造应用全面创新、状态全面感知、业务全面拓展、服务全新体验、合作开放共享的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平台。
会议邀请到了北京邮电大学、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晶澳太阳能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对泛在电力物联网通信技术、数据平台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与会专家提出,光伏云网3.0聚焦整个产业链和生态圈,致力于提供全方位智能化服务,解决全行业痛点,有助于新能源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孙总表示,下一步,国网电商公司将加快推进基于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光伏云网综合服务,不断增强资源共享和服务开发能力,协同全产业链上下游共生共赢,共同解决分布式新能源发展面临的难题,充分运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新模式不断促进产业“裂变式”发展,着力推动分布式能源生态圈建设,为新能源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持续助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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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光伏展
继青海班彦新村扶贫光伏电站接入电网光伏云网2.0平台之后,青海省首个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电源成功接入光伏云网平台。
近年来,青海省分布式光伏市场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有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1419项、容量4895.3千瓦。为更好地服务分布式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依托电网光伏云网平台,推进“互联网+”分布式光伏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并以海东为试点,推广光伏云网移动应用“光e宝”系统,为客户提供“线上并网”服务。
据悉,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电源接入国网电商光伏云网2.0平台后,村民可以用手机客户端通过“电e宝”App的“光e宝”平台,实时查看电站发电情况和收益情况。同时,还可以通过光伏云网平台了解行业动态、最新政策、线上并网申请等内容,改善原先日常运维难、并网申请复杂等问题,促进分布式光伏产业资源整合与信息高效流动。
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始终牢记责任和使命,将党的建设作为引领各项工作的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证了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扭住思想“总开关”,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加强组织领导,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夯实基层基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向基层延伸;坚持党管干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强化作风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抓好群团青年工作,促进企业和谐持续发展。
深化改革在党中央领导下,国家电网公司坚决拥护改革、主动参与改革,结合实际推动各项改革落地实施。围绕国企改革新要求,公司成立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公司制改制、董事会建设、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等各项改革任务。
截至今年8月,公司已完成390家县公司“子改分”,各级存量法人户数共计减少437户。电网业务基本实现两级法人、三级管理。这些改革措施为公司带来的综合收益约49亿元。2016年,公司的负债率降到55.9%,在世界500强同业中处于最优水平。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公司以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产业和金融单位等为重点,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运作、股权投资和上市等方式,激发国有资本活力。
一带一路国家电网公司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公司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公司“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和国际产能合作行动计划,以项目为依托,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海外业务拓展的重点,推进电网互联互通,通过电网技术输出、基础设施建设、海外项目投资、社会责任履行等融入世界发展脉搏。
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已经累计建成中俄、中蒙、中吉等10条跨国输电线路,在解决当地无电和缺电问题、促进民心互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正在推进蒙古国锡伯敖包—中国河北等跨国输电项目,并就利用特高压技术,加强与周边国家联网进行研究。累计对外投资约155亿美元,成功投资运营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澳大利亚、意大利、香港、希腊等国家和地区的骨干能源网。
坚强电网
自2004年底国家电网公司明确提出建设特高压电网的重大战略构想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围绕特高压科研、试验、论证、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方面,国家电网公司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十多年来,通过发展特高压交直流电网,我国电网已经成为世界上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最大、资源配置能力最强、尖端技术装备应用最多的现代化电网。电网规模、并网发电装机、新能源开发规模、全社会用电量等均居世界第一位。
截至2017年9月,国家电网公司已累计建成“八交七直”特高压工程,在建“一交四直”特高压工程,20条特高压工程线路累计长度超过3万公里,形成输送能力达数千万千瓦的“西电东送”“北电南送”能源大通道。
农网改造农网改造升级是一场惠及亿万农民的重要民生工程,是推进农业现代化、拉动农村消费升级的重要基础。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要部署,在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最为关键的两年攻坚期里扎实推进工程实施,提前3个月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两年攻坚战”建设任务。2016~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累计投资1423.6亿元,完成153.5万眼农田机井新通电及改造、6.6万个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7.8万个自然村新通动力电及改造。毫无疑问,农网升级对塑造农村生产生活格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力,农网改造塑造了新农村。
安全供电安全供电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国家电网公司重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也是国家电网公司全面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要求。国家电网公司把大电网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电网调度和运行监控,加强电力需求预测,统筹电力电量平衡,抓好风险预警预控,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对重大电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全力保障夏、冬季节电力负荷高峰的安全供电。
截至2017年9月下旬,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21个省级电网用电负荷屡创历史新高;面对多地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公司发挥跨区跨省输电通道作用,落实需求侧管理,保障电力有序供应。
科技创新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能源安全的国有骨干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代表着行业和国家的创新能力和水平,是引导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国家技术创新的国家队、主力军。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目标,在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清洁能源等示范应用上,加大科研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技术应用,强化标准制定,取得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占据世界电网技术制高点的重大成果,实现了“中国创造”和“中国引领”。
能源转型国家电网公司始终以奉献清洁能源为企业使命,为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做了突出贡献。一方面积极帮助发电企业实现清洁能源的并网和输送,提高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另一方面积极促进清洁能源的消纳和配置,提高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仅在2016年,为加强清洁能源并网和输送,国家电网公司投资750千伏及以下相关工程120亿元,建成输电线路5620米,满足了784个新增新能源项目并网和省内输送的需要。同时,跨省跨区外送通道建设紧锣密鼓,加快推进,集中投产了一批跨省跨区输电项目,全国新能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大幅度提高。
电能替代国家电网公司历来重视电能替代工作。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充分发挥电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电能替代的实施方案》和《国家电网公司“十三五”电能替代规划》,从机制设计、技术保障、市场推广等方面,加快推进电能替代。
截至今年8月底,公司累计实施电能替代项目9万余个,完成替代电量约3247亿千瓦时,相当于在能源终端消费环节减少1.8亿吨标准煤消耗,减排二氧化碳3.2亿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碳粉尘合计1亿吨。替代技术由5大类、18种技术拓展到20大类、53个应用领域。
创新创业作为一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电网公司从未停止对创新发展的战略思考。今年6月,公司成功入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公司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优化业务布局,提升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和设备试验能力,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升级。
公司先后成立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国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为央企促进双创的典范。近年来,公司不断推动智慧车联网平台创新发展,强化充电服务、车桩全寿命周期服务等功能,提高增值服务能力和充换电设施利用效率。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加快电动汽车储能、分布式新能源与电网协调控制系统建设。完善分布式光伏云网功能,推进增值服务开发。
精准扶贫
国家电网公司深入分析影响贫困地区脱贫的农村电力发展突出问题,精准聚焦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建设,研究定点扶贫县及其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稳定脱贫办法,统筹部署实施了“国网阳光扶贫行动”,推进村村通动力电、国家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定点扶贫县光伏扶贫三大工程。
2017年9月25日,圆满完成全部7.8万个自然村通动力电和增容改造任务。2017年8月底,公司已完成光伏扶贫项目接网总容量896.6万千瓦,惠及174.4万户贫困户。公司连续22年推进定点扶贫工作,迄今已向湖北长阳县、秭归县、巴东县、神农架林区和青海玛多县捐赠扶贫资金1.94亿元,实施了421个扶贫项目。去年以来,公司先后在青海、湖北五县区投资建设光伏扶贫电站。
电力入藏国家电网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西藏地区电网发展,把服务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当作责任央企的重要政治使命,把加快西藏电力建设作为关乎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边疆安定的大事,集中力量、狠抓落实。
由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的川藏电力联网工程彻底结束了西藏东部和四川甘孜南部电网孤网运行的历史;将于2018年建成投运的藏中联网工程将显著增强西藏中东部地区电网结构,与青藏联网工程、川藏联网工程形成合力,为全区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提供有力保障,为后续藏电外送打下坚实基础。
——玖石国网
三个建设分别指: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
1、党的建设
国家电网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各级领导班子,不断深化对党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加快党建工作制度、机制创新,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行有序的党建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作风建设
在党员干部员工队伍集中开展“转作风、重执行、提效率、争排头”作风建设活动,认真搞好思想、工作、纪律整顿,凝聚力量,健全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奋力争先;完善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包靠供电所、班组制度,实行部室与供电所、班组结对制度,把力量、精力向基层一线、向基层班组倾斜,推动工作提效、管理提升。
3、队伍建设
从工作、健康、家庭等各方面给予员工关爱、关心、关怀,增强员工归属感;深化“七位一体”健康管理,改善员工工作生活条件,增强企业凝聚力;推进厂务公开,完善总经理联络员制度,畅通员工建言献策渠道,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内部和谐发展关系。
扩展资料:
“三个建设”还当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党建工作的服务保障效应,发挥企业文化的教育引领功能,加大人才智力支持力度,确保“三个建设”与“两个转变”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个建设”事关电网公司发展全局,是一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具有国家电网公司特色的优秀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积极开创以“三个建设”为保证,深入推进“两个转变”的工作新局面,推动和促进公司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之路。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高密供电公司深化“三个建设”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物联网是指利用局部网络或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把传感器、控制器、机器、人员和物等通过新的方式联在一起,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相联,实现信息化、远程管理控制和智能化的网络。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延伸,它包括互联网及互联网上所有的资源,兼容互联网所有的应用,但物联网中所有的元素(所有的设备、资源及通信等)都是个性化和私有化。
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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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前瞻可行性研究步骤
1.2.2 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基本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背景
(3)项目承办单位
(4)项目建设用地
(5)项目建设期限
(6)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7)项目开发建设模式
(8)光伏发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2.3 前瞻对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
(1)前瞻项目政策可行性研究结论
(2)前瞻产品方案可行性研究结论
(3)前瞻建设场址可行性研究结论
(4)前瞻工艺技术可行性研究结论
(5)前瞻设备方案可行性研究结论
(6)前瞻工程方案可行性研究结论
(7)前瞻经济效益可行性研究结论
(8)前瞻社会效益可行性研究结论
(9)前瞻环境影响可行性研究结论
第2章:光伏发电行业市场分析与前瞻预测
2.1 光伏发电项目涉及产品或服务范围
2.2 光伏发电行业前瞻市场分析
2.2.1 政策、经济、技术和社会环境分析
2.2.2 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分析
2.2.3 光伏发电盈利情况分析
2.2.4 光伏发电市场竞争分析
2.2.5 光伏发电进入壁垒分析
2.3 光伏发电行业市场前瞻预测
第3章: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址分析
3.1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址所在位置现状
3.1.1 项目建设地地理位置
3.1.2 项目建设地土地权类别
3.1.3 项目建设地土地利用现状
3.2 光伏发电项目场址建设条件
3.2.1 项目建设场址地形、地貌、地震情况
3.2.2 项目建设场址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
3.2.3 项目建设场址经济条件
3.2.4 项目建设场址交通条件
3.2.5 项目建设场址公用设施条件
3.2.6 项目建设场址防洪、防潮、排涝设施条件
3.2.7 项目建设场址法律支持条件
3.2.8 项目建设场址气候条件
3.2.9 项目建设场址自然资源条件
3.2.10 项目建设场址人口条件
3.3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条件对比
3.3.1 项目建设条件对比
3.3.2 项目建设投资对比
3.3.3 项目运营费用对比
3.3.4 项目推荐场址方案
3.3.5 项目场址位置图
第4章:光伏发电项目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4.1 光伏发电项目技术方案
4.1.1 项目生产方法
4.1.2 项目工艺流程
4.1.3 项目技术来源
4.1.4 推荐方案工艺流程图
4.2 光伏发电项目设备方案
4.2.1 项目主要设备选型
4.2.2 项目主要设备来源
4.2.3 推荐方案的主要设备
4.3 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方案
4.3.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
4.3.2 项目特殊基础工程方案
4.3.3 项目工程建设规模
4.3.4 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量估算
4.3.5 项目主要建设工程一览表
第5章: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方案分析
5.1 节能政策与规范分析
5.1.1 节能政策分析
5.1.2 节能规范分析
5.2 光伏发电项目能耗状况分析
5.2.1 光伏发电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
5.2.2 光伏发电项目能源消耗状况分析
5.3 光伏发电项目节能目标和措施分析
5.3.1 项目节能目标
5.3.2 节约热能措施
5.3.3 节电措施
5.3.4 节水措施
5.4 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效果分析
5.4.1 装备节能效果
5.4.2 建筑节能效果
第6章:光伏发电项目环境保护分析
6.1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址环境条件
6.2 光伏发电项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6.2.1 项目主要污染源分析
6.2.2 项目主要污染物分析
6.3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6.3.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6.3.2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6.3.3 水污染防治措施
6.3.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6.3.5 绿化措施
6.4 环境保护投资预算
6.5 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6.6 地质灾害及特殊环境影响
6.6.1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址地质灾害情况
6.6.2 光伏发电项目引发发地质灾害风险
6.6.3 地质灾害防御的措施
6.6.4 特殊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第7章:光伏发电项目劳动安全与消防
7.1 编制依据和执行标准
7.1.1 项目编制依据
7.1.2 项目执行标准
7.2 危险因素和危害程度
7.2.1 安全隐患主要存在部位与危害程度
7.2.2 有害物质种类与危害程度
7.3 前瞻安全措施方案
7.3.1 工艺和设备安全选择措施
7.3.2 对危险作业的保护措施
7.3.3 对危险场所的防护措施
7.4 前瞻消防措施方案
7.4.1 火灾隐患分析
7.4.2 前瞻消防设施方案
第8章:光伏发电项目组织架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8.1 光伏发电项目组织架构
8.1.1 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8.1.2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架构
8.2 光伏发电项目人力资源配置
8.2.1 项目员工数量
8.2.2 员工来源及招聘方案
8.2.3 员工培训方案
8.2.4 工资与福利
第9章: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进度分析
9.1 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进度规划
9.1.1 项目管理机构设立
9.1.2 项目资金筹集安排
9.1.3 项目技术获取转让
9.1.4 项目勘察设计
9.1.5 项目设备订货
9.1.6 项目施工前期准备
9.1.7 项目完整竣工验收
9.2 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进度表
第10章: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预算与融资方案
10.1 光伏发电项目投资预算
10.1.1 项目总投资
10.1.2 固定资产投资
10.1.3 流动资金
10.2 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方案
10.2.1 项目资本金筹措
10.2.2 项目债务资金筹措
10.2.3 项目融资方案分析
第11章:光伏发电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11.1 财务评价依据及范围
11.1.1 财务评价依据
11.1.2 财务评价范围和方法
11.2 前瞻对光伏发电项目销售收入估算
11.2.1 产品生产规模
11.2.2 项目实施进度
11.2.3 年新增销售收入和增值税及附加估算
11.3 前瞻对光伏发电项目经营成本和总成本费用估算
11.3.1 费用估算基础数据
11.3.2 年总成本费用估算
11.3.3 年经营成本估算
11.4 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11.4.1 利润总额及分配
11.4.2 现金流量分析
11.4.3 投资效益分析
11.5 财务清偿能力分析
11.6 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11.7 不确定性分析
11.7.1 盈亏平衡分析
11.7.2 敏感性分析
11.8 财务评价主要数据及指标
第12章:前瞻对光伏发电项目社会效益与风险评价分析
12.1 社会效益前瞻
12.2 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前瞻
12.2.1 项目风险定性分析
12.2.2 项目风险防范措施
第13章:附图、附表、附件
太阳能并网的流程是:
1、拨打95598提出申请
2、递交《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表》和《项目系统设计和实施方案》的申请材料,国家电网将正式受理。受理后地方供电局将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3、制定接入方案。国家电网根据业主项目情况,出具项目并网接入方案
4、确认接入系统方案。申请并网业主审查并确认接入系统方案
5、出具接网意见函
申请并网业主得到电网出具的接网意见函
6、项目核准和工程建设
业主完成光伏板铺设等项目建设工作
7、提出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
业主填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和调试申请表》
8、受理并网验收和调试
国家电网将上门为业主项目进行验收,更换电表,与业主签订购电协。
只要个人的屋顶有明晰的所有权,独立电表,都可以申请,农村自然环境最好,国家也在大力鼓励农村方面扩大这方面的太阳能发电,同时也能促进农民增收。如果是在城市地区,首先要考虑城建部门的是不是有限制要求,有些城市会涉及到是否违建的问题,最好还是找光伏公司来经手,他们一方面熟悉,另一方面同政府部门经常交涉,更容易解决问题。
光伏发电并网太阳能发电是传统发电的有益补充,鉴于其对环保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各发达国家无不全力推动太阳能发电工作,目前中小规模的太阳能发电已形成了产业。太阳能发电有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 2 种方式,其中光伏发电具有维护简单、功率可大可小等突出优点,作为中、小型并网电源得到较广泛应用。
特点
在微网中运行,通过中低压配电网接入互联特/超高压大电网,是光伏发电系统并网的重要特点。
基本必要条件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的基本必要条件是,逆变器输出之正弦波电流的频率和相位与电网电压的频率和相位相同。
系统分类
1、有逆流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有逆流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当太阳能光伏系统发出的电能充裕时,可将剩余电能馈入公共电网,向电网供电(卖电)当太阳能光伏系统提供的电力不足时,由电能向负载供电(买电)。由于向电网供电时与电网供电的方向相反,所以称为有逆流光伏发电系统。
2、无逆流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无逆流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即使发电充裕也不向公共电网供电,但当太阳能光伏系统供电不足时,则由公共电网向负载供电。
3、切换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所谓切换型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实际上是具有自动运行双向切换的功能。一是当光伏发电系统因多云、阴雨天及自身故障等导致发电量不足时,切换器能自动切换到电网供电一侧,由电网向负载供电二是当电网因为某种原因实然停电时,光伏系统可以自动切换使电网与光伏系统分离,成为独立光伏发电系统工作状态。有些切换型光伏发电系统,还可以在需要时断开为一般负载的供电,接通对应急负载的供电。一般切换型并网发电系统都带有储能装置。
4、有储能装置的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有储能装置的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就是在上述几类光伏发电系统中根据需要配置储能装置。带有储能装置的光伏系统主动性较强,当电网出现停电、限电及故障时,可独立运行,正常向负载供电。因此带有储能装置的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可以作为紧急通信电源、医疗设备、加油站、避难场所指示及照明等重要或应急负载的供电系统。
形式
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有 2 种形式:集中式并网和分散式并网。
集中式并网:特点是所发电能被直接输送到大电网,由大电网统一调配向用户供电,与大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换是单向的。适于大型光伏电站并网,通常离负荷点比较远,荒漠光伏电站采用这种方式并网。
分散式并网:又称为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特点是所发出的电能直接分配到用电负载上,多余或者不足的电力通过联结大电网来调节,与大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换可能是双向的。适于小规模光伏发电系统,通常城区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这种方式,特别是于建筑结合的光伏系统。
国家相关政策
国家能源局最新发布《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https://baike.so.com/doc/24357830-25171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