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能耗”的建筑是怎么实现的?
不少人也许已接触过“零耗能住宅”这个术语,虽然还不大清楚这到底是什么,但它听起来不错。那么这到底是现实呢?还是对未来的一个设想?这的确是现实,在美国各地这样的设施已经帮助房主们节约了大笔的能源开支。过去几年中,美国能源部一直在推广这种高效住宅设计,目的是在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建设中采用高效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策略。正是如此,美国各地都出现了能耗已经接近甚至达到零的住宅,甚至是社区。根据我国建设部门的统计,目前我国已建房屋有近400亿平方米属于高耗能建筑,新建房屋有95%以上是高耗能建筑。我国市面上已建成的“准零耗能”与“纯零耗能”住宅都是广泛采用各种节能策略以及太阳能发电与热水供应系统。
所谓“零耗能”,是指建筑在实现低耗能的基础上,补充太阳能、风能和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达到节约或者不用传统化石能源的目的。现国际通行的所谓“零耗能”建筑主要是指通过最佳整体设计、利用最先进的建筑材料以及节能设备,达到房屋所需能源或电力100%自产的目标。零耗能建筑并不是说建筑不耗能,而是指对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为零,用能主要是太阳能、风能和生物智能。
初夏的瑞士,摄氏30多度的气温让人吃不消,但一走进Eawag(瑞士联邦供水、废水处理与水体保护研究所)总部大厦,却是感觉清凉如春。这个大厦没有空调,但室温一年四季保持在23摄氏度。这就是著名的Chriesbach大厦——国际知名的零耗能建筑。它于2006年9月落成,在现有节能技术的创新基础上,为建筑业树立了新的标准。据介绍,Chriesbach大厦消耗的能源仅相当于规模最小的大厦所消耗的能源的1/4,其能耗已经达到欧洲2050年的标准。
大厦是一个紧凑型实体,有一个玻璃屋顶的中央大厅,因此阳光可以照射进大厦,同时也有助于大厦在夏日夜晚的降温。墙壁是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是冷热蓄能体,绝缘层有30厘米厚。窗体底端天花板使用的是再生混凝土,地板用木屑板铺设,而大部分墙壁则采用木质结构。办公室之间的隔断墙壁采用了黏土材料,这样既符合环保的要求,又能调节空气湿度。逃生露台上,装有天蓝色的玻璃板,在兼顾美观的同时,可根据季节变化控制日光通透,或提供遮阴,或让太阳光直射进大厦。这些玻璃板可根据设定的角度自动调节,夏天可遮挡75%的太阳光;冬天则尽可能多地放进阳光。
在能源方面,个人活动、办公设备、照明灯光及自然光线产生的热量,通常足以维持一个舒适的室温,即23摄氏度左右。在大厦屋顶四周,分布着459平方米的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太阳能电池,可为大厦提供近1/3的建筑用电量,约等于21.9万千瓦时(不含服务器的用电量)。此外,屋顶上还种了小植物,用来保温及收集雨水。
在水源供给和处理上,Eawag动足了脑筋。饮用水主要用于员工食堂、每层楼的饮用水龙头及清洁设施。而其他用水则主要依靠雨水。比如,屋顶上有一个80立方米的露天水花园,用来储存雨水,它位于食堂的前面,有一根单独给水管,为厕所提供冲刷水源。尿液也会被特别处理,它经单独管道与无水便池和厕所分离,储存到两个大水箱(分男、女)中,用于Eawag的研究。在停车场、通道等地方,雨水不能直接排入地下,而是被收集到一个露天水道,流入排水区域。大厦周围,挖了小沟渠,种了大片树木,它们与建筑物组成了一个融入自然的整体系统。整个零耗能表现出的不仅仅是单个尖端技术的叠加,更是各个系统和技术相互作用的最优效果。
能。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对纳入示范的城市,中央财政将予以专项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每个示范城市5,000万元,具体根据2年内应用面积、推广技术类型、能源替代效果、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切块到省。推广应用面积大,技术类型先进适用,能源替代效果好,能力建设突出,资金运用实现创新,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每个示范城市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相反,将相应调减补助额度。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示范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取得良好的政策效果,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应用面积迅速增加,部分地区已呈现规模化应用势头。为进一步放大政策效应,更好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大规模应用,将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级示范。开展城市示范,有利于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技术标准等配套能力建设,形成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有效模式;有助于拉动可再生能源应用市场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有利于促进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宏观调控目标。
二、示范城市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及审核确认
(一)申请示范城市应具备的条件。申请示范的城市是指地级市(包括区、州、盟)、副省级城市;直辖市可作为独立申报单位,也可组织本辖区地级市区申报示范城市。
1.已对本地区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资源进行评估,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
2.已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
3.已制定近2年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详细说明在今后2年可以实施的项目情况,做到项目落实,并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应用的技术类型、应用面积、实施期限等,并填写《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备案表》。
4.在今后2年内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应具备一定规模,其中:地级市(包括区、州、盟)应用面积不低于200万平方米,或应用比例不低于30%;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应用面积不低于300万平方米。
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包括新增的新建(含改扩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面积以及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面积,具体将根据不同技术类型应用面积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0.5+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太阳能与地源热泵结合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5。地源热泵包括土壤源热泵、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技术。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指2年内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与新建(含改扩建)建筑面积之比。
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等标准、规程或图集基本健全,具备一定的技术及产业基础。
6.优先支持已出台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法规的城市。
(二)示范城市申请程序。
1.申请示范的城市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编写实施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送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2.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各市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后,择优选择备选城市,并于每年5月31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示范的地级市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示范城市审核确认。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项目落实程度、今后2年内推广应用面积、技术先进适用性、城市能力具备条件、机制创新实现程度等因素,选择确定纳入示范的城市。对于逾期上报的城市示范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中央财政支持城市示范的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综合考量,切块下达。对纳入示范的城市,中央财政将予以专项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每个示范城市5,000万元,具体根据2年内应用面积、推广技术类型、能源替代效果、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切块到省。推广应用面积大,技术类型先进适用,能源替代效果好,能力建设突出,资金运用实现创新,将相应调增补助额度,每个示范城市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相反,将相应调减补助额度。
(二)创新机制,放大效应。各地应创新补助资金使用方式,立足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可综合采用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资本金注入、设立种子基金等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及配套能力建设两个方面,其中,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补助的90%,用于配套能力建设的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制订、能效检测等。
(三)分批拨付,追踪问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根据城市申报应用面积等因素测算补助资金总额,按测算资金的60%拨付补助资金;后两年根据示范城市完成的工作进度拨付补助资金。
(四)加强考核,严格监管。各地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考核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示范城市进行检查,对没有完成申报应用面积或节能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将相应扣减财政补助资金,对城市示范开展较好的省市,下一年度将予优先支持。
四、城市示范技术及管理保障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实施城市示范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技术标准,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能力建设,逐步扩大应用规模,提高应用水平。
(一)加强规划引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太阳能及浅层地能资源分布和可利用情况进行充分论证或评估,制定专项发展规划,指导技术应用。对浅层地能热泵技术,要切实把握不同热泵技术推广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坚持适度发展,合理布局,避免盲目性和对资源的非合理利用。各地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应统筹考虑可再生能源应用。
(二)完善技术标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推动有关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应用的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贯彻和执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研究制定相关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
各太阳能光热产品生产企业应积极开发标准化、通用的太阳能光热系统组件,提高建筑一体化应用水平。各浅层地能热泵设备生产企业应积极研发高效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热泵设备。
(三)加强产品设备质量监督。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太阳能光热及浅层地能产品、设备建筑应用市场,强化市场准入,研究建立相关应用产品、设备的认证标识体系,加大对产品、设备性能的检测力度,确保产品质量。
(四)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应用项目的质量管理,在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不符合现行有关标准或不能实现项目预期节能目标的要责令改正。北方采暖区新建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应同步推进分户供热计量。要建立项目评估机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负责组织对辖区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进行能效检测,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委托专门的能效测评机构进行抽检。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项目加强运行管理,提高利用效率。
(五)强化技术支撑服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相关机构,做好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能热泵技术应用项目的技术支撑工作,形成可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技术、标准及产品体系,整合各方面力量,推动太阳能光热技术及浅层地能热泵技术生产、设计、施工三者有效结合,提高应用水平。要积极培育能源服务市场,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进太阳能及浅层地能应用技术的推广。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
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建[2009]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加快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将以县为单位,实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推广,引导农村住宅、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建筑应用清洁、可再生能源。为指导开展示范推广工作,我们制定了《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
附件:
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
农村地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具备良好的建筑应用条件,建筑节能潜力巨大。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地区建筑用能迅速增加,尤其北方地区农村建筑采暖以生物质能源为主的模式,正逐渐被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的模式所替代,农村建筑节能形势严峻。广大的农村地区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应用条件优越、发展空间巨大。在农村地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节约与替代大量常规化石能源;可以加快改善农村民房、农村中小学、农村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供暖设施,保障与改善民生;可以带动清洁能源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扩大内需与调整结构。
二、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重点领域
各地要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客观实际需要、经济社会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推广应用重点。近阶段国家重点扶持的应用领域是:
1.农村中小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结合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农村中小学生活配套设施,推进太阳能浴室建设,解决学校师生的生活热水需求;实施太阳能、浅层地能采暖工程,利用浅层地能热泵等技术解决中小学校采暖需求;建设太阳房,利用被动式太阳能采暖方式为教室等供暖。
2.县城(镇)、农村居民住宅以及卫生院等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三、以县为单位,实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示范推广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实行以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为单位整体推进,并先行示范,分期启动,分批实施。示范县应满足相关条件,并按要求组织申报。
(一)示范县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已制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整体规划。
2.已制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1)。实施方案要详细说明今后两年内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工作内容,要做到详实具体,项目落实,并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技术类型、应用面积、实施期限等,填写《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备案表》(详见附2)。
3.今后2年内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应具备一定规模,新增应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万平方米。对于辖区人口较少、规模较小的县,可适当降低面积要求。
4.以在农村中小学的推广应用为重点。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的学校应是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予以保留的学校,具备较完善的办学条件,校园布局规划合理,建筑保温隔热性能较好,有生活热水、采暖等需求。
5.项目建设资金落实。详细说明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筹措渠道等情况。
6.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建设、运营及服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对在农村中小学等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采取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的模式,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实施效果。
(二)示范县的申报。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省示范县的申报组织工作。县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编写本地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应用申报材料,并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对申报材料汇总和初审后,择优推荐示范县,并于每年5月31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31日)。每年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示范县原则上不超过4个。
(三)示范县审核确认。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方案详实程度、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示范推广效应等因素选择确定示范县,将优先选择符合国家支持重点领域、项目落实情况好、推广应用面积大、推广技术类型先进适用的县。对于逾期上报的示范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实施中央财政扶持政策
中央财政对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予以适当资金支持。
(一)补助资金的核定。2009年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标准为:地源热泵技术应用60元/平方米,一体化太阳能热利用15元/平方米,以分户为单位的太阳能浴室、太阳能房等按新增投入的60%予以补助。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本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每个示范县补助资金总额将根据上述补助标准、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面积等审核确定。每个示范县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
(二)补助资金的拨付。中央财政将上述核定的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省,由省级财政按规定拨付到示范县,示范县负责将补助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三)补助资金的监管。各地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考核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省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示范县严格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执行。财政部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地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完成上报工作任务或节能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将抵扣今后该省专项补助资金;对示范效果好的省份,下一年度将予优先支持。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职责,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地做好项目建设,确保示范工作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应对辖区示范县太阳能及浅层地能资源分布和可利用情况、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需求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制定专项规划,指导示范工作开展。在农村中小学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要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相结合,其他项目也要与现有政策充分结合,避免浪费。
(二)强化建设标准控制。示范推广工作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原则,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超标准建设。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推行标准化应用模式,提出系列应用技术方案,并配套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工法、图集,指导工程建设。
(三)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在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建设与使用安全,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应经过培训,技术水平应满足岗位要求。要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委托专门机构对应用效果进行评估。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指导项目加强运行管理。相关设施建成后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高效和长久的运行。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依托相关机构,做好示范推广技术指导工作,整合太阳能、浅层地能应用设备生产企业、科研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等各方面专业力量,推动与示范推广工作相关的生产、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有效结合,提高应用水平。
(五)认真总结经验。各级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工作经验,妥善解决示范推广过程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为下一步全面推广奠定良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示范推广工作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社会氛围。
所谓建筑节能,在发达国家最初为减少建筑中能量的散失,现在则普遍称为“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率”,在保证提高建筑舒适性的条件下,合理使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所界定的范围指建筑使用能耗,包括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炊事、照明、家用电器、电梯等方面的能耗,一般占该国总能耗的30%左右。
建筑节能材料的发展和种类 最近,有关专家重新定义了绿色材料———在原料采取、产品制造、使用或者再循环及废料处理等环节中对地球环境负荷为最小和有利于人类健康材料,亦称之为“环境协调材料”。 在建筑和工业中采用良好的保温技术与材料,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统计表明,建筑中每使用一吨矿物棉绝热制品,一年可节约一吨石油。北京安苑北里节能小区采用情况表明,单位面积节煤率每年为11.91公斤标煤/平方米。工业设备与管道的保温,采用良好的绝热措施与材料,可显著降低生产能耗和成本,改善环境,同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如:工业设备和管道工程中,良好的保温条件,可使热量损失降低95%左右,通常用于保温材料的投资一年左右可以通过节约的能量收回。 1980年以前,我国保温材料的发展十分缓慢,为数不多的保温材料厂只能生产少量的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矿渣棉、超细玻璃棉、微孔硅酸钙等产品,矿棉厂很少,生产能力不足万吨,散棉、硅酸钙绝热材料也只有3家,年产8000立方米。产品数量、质量都满足不了要求。 主要节能保温材料的情况对比如下:矿物棉及制品矿物棉是一种优质的保温材料,已有100余年生产和应用的历史。 1840年英国首先发现融化的矿渣喷吹后形成纤维,并生产出矿渣棉;1880年德国和英国开始生产矿渣棉,以后其它国家才相继使用和生产,本世纪30年代开始大规模生产和应用;1960年至1980年,世界各国矿物棉发展最为迅猛;1980年以后至今,国际上矿物棉制品的产量处于比较平稳的阶段,主要原因是其它保温材料如玻璃棉、泡沫塑料发展加快,加之发达国家发展速度放慢,近年来世界矿物棉制品年产量约800万吨左右,矿物棉在建筑中应用最为广泛,例如英国占85%、德国占70%、日本占92%、美国占90%以上。 我国80年代初北京引进瑞典16300吨生产线,我国绝热材料向规模化、性能更加优异、品种规格更为齐全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随后,哈尔滨、太原、呼和浩特、齐齐哈尔、乌鲁木齐、东莞、银川、西宁、上海、北京相继从瑞典、日本、澳大利亚、意大利、英国、波兰引进,中国又在南京建造一条生产线。生产能力3000吨/年就有80家,生产企业有180家左右,设计能力55万吨。 岩棉生产技术:小厂生产的岩棉均匀程度差;引进的设备布棉速度与厚度自动调节,出棉多,主动轮转速快,有一个比例关系,因此,大厂的岩棉容重均匀、渣球含量少。 玻璃棉及制品继岩棉之后,出现的一种容重轻、绝热性能好的隔热保温材料。日本90年产量20.5万吨,美国1985年产量192.5万吨,法国1984年产量11.5万吨。80年代前我国仅有几家超细玻璃棉小厂,品种单一,质量低劣,80代中期,上海、北京引进日东纺技术和设备,采用离心喷吹法生产,产品有:板、毡、壳、装饰天花板等。 特点:重量轻,一般10-96kg/m3,20kg/m3以下为毡,24-48kg/m3为中硬板,48-96kg/m3为硬板,其中48kg/m3可做天花板,软化点为500°C左右,保温300°C,美国用量较大,k=0.9。 硅酸钙绝热制品国内70年代研制成功,具有抗压强度高,导热系数小,施工方便,可反复使用的特点,在电力系统应用较为广泛。 1994年底,全国有近50家生产企业,总设计生产能力近30万平方米,目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仅30余家,年产量约15万平方米,它的应用受到矿物棉的冲击,加之价格较高,宣传不力,近年来销售不佳,使生产受到制约。 应用:耐高温,价格相对来说较低,最大缺陷在于受热膨胀后自身易开裂,焊缝错动;留有空间,热空气冒出来,冷空气进去,虽然外护表面温度不高,但热损较大。 硅酸铝纤维硅酸铝纤维也叫耐火纤维,主要用作窑炉保温材料,1971年我国研制成功,目前生产企业200家左右,总生产能力超过4万吨/年,年产量近2万吨。品种较多,国内主要有普通硅酸铝纤维、高纯硅酸铝纤维、高铝纤维和含铝纤维及少量制品,均为中、低档产品;多晶莫来石纤维、多晶氧化铝纤维和多晶氧化锆纤维等高档产品。 国内大部分普遍为小作坊式生产,之后相继从美国引进四条生产线,工艺技术先进,速溶速甩成纤、干法针刺毡,质量稳定,可耐温800-1250°C。 特点:酸度导数2.0以上,耐高温,一般化工管道1000°C多,必须用这种材料。溶温在2000°C左右。 泡沫塑料是以合成树脂为基础制成的,内部具有无数小孔的塑料制品,它具有导热系数低,加工成型等优点,在建筑上刚开始使用。主要用于包装行业(如冰箱)、地下直埋管道保温、冷库保冷。 主要产品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但建筑领域应用存在问题。近年来用于钢丝网夹芯板材,彩色钢板复合夹心板材,虽然有一定限制,但发展较快,随着建筑防火对材料要求越来越严格,对该材料应用提出了新课题.
第二个对我们的未来非常重要的优势是它们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这保证了对环境的更大尊重,这就是它们被定义为清洁能源的原因。
即使从经济的角度来看,也有许多优势,因为它们的生产保证了生产者和用户的大量节省,近年来,他们也获得了住宅能源效率转换的重大激励。
何为生态住宅?它是指人与自然更为和谐的未来建筑物。生态住宅具有高质量的环保标准,有着节能、舒适的特点,并且能够满足人类对健康的高要求。法国人生性浪漫,但他们却对自己的生活环境严厉有加。对于生态住宅建设,法国人有着自己先进的理念。如生态住宅要具有最佳的照明效果,卫生间用水可循环使用,要使用自然建筑材料,寒带地区的生态住宅要具有保暖功能,热带的则具有散热功能,住宅自身要有通风功能,以排除室内异味或污染性气味。此外,生态住宅在建设时要具有遵守环保施工标准,建筑材料的废弃物可回收使用,施工噪音要控制在最低等。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迅速发展,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过去10年内增长了21%。预计中国在2010年和2020年释放的二氧化碳量将分别占世界总量的15.6%和17.7%。中国又是世界住房建设增长最快的国家,每年的建筑面积达到10亿平方米,住宅的能耗问题日益凸显。
住宅建设和其使用的消耗要占人类消耗总能源的1/4,而中国房地产业的能耗更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而生态住宅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强调更有效地节能。具相关资料显示:现在北京一家住户在能源消耗等方面,每年大约要释放7吨二氧化碳,如果搬进生态住宅,每户二氧化碳排放量可减少一半。目前中国正在实施生态住宅项目规划,初步设计为11300住户,总计可减少大约44000吨二氧化碳释放量。
法国“高环保质量”的住宅标准要求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和谐,形成一个让人愉快生活的氛围。在总体能源管理方案既独立,又利于对建筑物的有效服务,即保证能源的低污染运行,又保证能源的低成本理费;在水的利用方面,具有良好的雨水回收和污水处理的节水系统;在日常管理方面,要做到合理维护和良好维修,保证清洁卫生用品的使用不给健康和环境带来危害;它要求居室内保持一定的湿热度,在不同的季节都能享受相同的、可随意调节的温湿度;它要求最大限度的提高自然采光标准,在室内能让居住者视野更广阔地观览户外景致等等。这体现了法国“高环保质量”住宅的地道的与人为本的原则。
法国政府目前也推出了多种优惠政策:使用再生能源、隔热材料、暖气调节设备的“高环保质量”的住宅可以获得减税的优惠,还可以取得某些政府财政支持。政府最看好的一点是,生态住宅改善了传统的供热和能源运行方式,可以节省25%至60%的能源。据有关统计,法国住宅和第三产业使用的建筑场所的能源消耗量占法国能耗总量的45%,二氧化碳排放量占25%。如果将所有的住宅和第三产业的商用建筑均按照“高环保质量”标准建造,仅巴黎地区每年就可节约1亿立方米生活用水,15年内可节约540亿法郎的能源消费,8年内可降低16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仅巴黎要是实现这一标准,就可以达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法国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40%。专家认为,虽然目前这种标准的建筑价格比普通价格高2%至5%,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价可以在几年内被能源的节约所抵消。
中国将把生态住宅作为住宅产业发展的长远目标,其宗旨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各类资源的基础上,在住宅生命的各个环节(如材料的生产及运输、建造、使用、维修、改造、拆除等)体现出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创造出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以及与周围环境相融合的三大主题,从而大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