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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机械动力工程学院2022外校保研名额

斯文的犀牛
善良的指甲油
2023-01-01 13:53:09

上海交大机械动力工程学院2022外校保研名额

最佳答案
威武的大地
粗犷的小懒猪
2025-08-23 16:10:59

有70个名额。

2022年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健康状况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招考体检标准。

4、毕业高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毕业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A-及以上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毕业)。

5、英语水平要求,CET6≥425(或新TOEFL≥90、或IELTS≥6.0)。

6、综合素质优秀,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最新回答
纯真的发箍
自觉的大神
2025-08-23 16:10:5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常见问题 1、为什么要举行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 答:保送和自主选拔录取是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开展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优秀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举措。我校保送和自主选拔的理念是“唯才而不拘一格”。2011年我校继续举行保送生和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通过选拔考试,选拔出适合我校专业学科特点的、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特长突出的优秀拔尖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 2、需要符合什么样的报名条件才能报考北航自主选拔考试? 答: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有三条途径报考北航理工科类、文科类或外语类自主选拔招生(详见北航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1)有特长的学生可以报考:如航模特长、各类竞赛特长、科技创新或科技发明特长;数理特长、外语特长、作文特长等;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报考: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经省级示范高中推荐的、且全面发展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以报考。 3、你校自主选拔考试是否可以跨类报考? 答:我校自主选拔的专业类分为三类:A类、理工类各专业, B类、外语类各专业,C类、文科类各专业。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专业类,不可以兼报。 理科生可报A类B类C类各专业,文科生限报B类C类各专业。文科生考文科试卷,理科生考理科试卷。 4、获你校自主选拔招生资格学生录取时享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入选A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入选B类和C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理科考生报考C类各专业的,同样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入选考生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文理科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将享受10分加分安排专业,平行志愿的省市享受5分加分安排专业。 5、你校2011年与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如何进行? 答:我校与北大等13校联考是在自主选拔录取中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考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参加本校面试考生名单。旨在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第一步:请考生登录“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按平台要求完成注册。(保送生直接到北航招生网报名)。 第二步:13所高校利用各自的报名平台,分别接受相关考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3所报考高校,按所选高校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中学推荐信、中学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寄至所报考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时报考3所高校的,须分别邮寄相关报名材料。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 (2)初审:各校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邮寄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某1所高校初审的考生可以继续网上支付、参加统一的笔试。 (3)笔试:初审通过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完成网上支付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后,在当地省会城市参加北京大学与北航等13所共同组织的笔试(联合命题)。 (4)面试:高校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参加本校面试考生名单。面试将在各高校进行。 (5)入选:各校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入选名单。如果考生同时得到三所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则可任选一所高校认定。 请考生详阅各所高校招生简章。 6、如何准备你校的自主选拔或保送选拔的笔试和面试? 答:自主或保送均为选拔性考试,不必要刻意准备。选拔性考试考得不是记忆力,而是平时的积淀,以及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笔试题量不在于大,但涉猎学科面广泛;面试题目来源于生活来源于社会,没有标准答案。学生无从准备也无需准备,无论持何种观点,都可以表述,在表达和交流中体现智慧和能力。面试会兼顾城乡考生差异。 7、往届生可以申请保送生和自主选拔招生吗? 答:我校2011年保送生和自主选拔招生仅面向应届高中毕业生招生。 8、你校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是否给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答: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均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参加北航自主招生和保送生的选拔考试,包括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根据保送生招生简章,我校接受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的考生所在中学推荐和考生自荐,只要符合条件的保送生都可以申请报名,获奖证书尚未下发的,也可以先报名考试;根据自主选拔招生简章,符合我校自主选拔招生条件的考生可以自荐、也可以中学推荐,报名材料须校长签字和中学盖章。欢迎各省级示范性中学积极推荐! 9、你校保送生和自主选拔招生的选拔与认定有何不同?是否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分别申请? 答:我校保送生和自主选拔招生选拔采取“分别报名、统一笔试、分别划线、分别认定”的办法。 申请保送生和自主选拔招生必须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分别选择“我要报考保送生”类别和“我要报考自主招生”类别进行申请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通过初审后,考生统一参加我校与北京大学等高校联合组织的自主招生笔试,笔试在全国各省同时进行。 我校根据保送生和自主选拔招生选拔统一笔试成绩分别划线,确定面试人选。 我校根据保送生和自主选拔招生选拔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排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择优认定。 10、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答:网上报名首先要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在填报过程中要反复核对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不得有误。 考生要牢记网上注册系统生成后的“报名序号”和自己设置的密码,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我校报名环节、查询初审结果、打印《选拔考试通知单》等都在网上进行,有关政策、通知也将通过招生网发布。 11、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答: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明确要求,网上报名后,将必备材料准备齐全,在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中学推荐信》放在第2页,个人申请放在第3页,其它获奖材料依次附后,考生《报名表》须按要求打印清楚完整。报名材料必须有校长签字和中学盖章。 12、你校如何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答:初审将首先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凡存在虚假的,一律不予通过。之后,主要审核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和创新特长,参考中学的推荐意见和考生的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特长爱好、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情况。 13、你校2011年保送生和自主招生选拔考试在京外设考点吗? 答:2011年我校保送生和自主选拔笔试与北大等高校共同组织的自主招生笔试,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考点,考试时间统一。面试在北航学院路校区举行。 14、考生被确认为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后,还要做哪些工作? 答:(1)考生被认定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后,还需要配合学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相关信息确认工作(以学校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 (2)入选外语类的考生和理科生报考C类专业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诚信协议》。 (3)参加高考,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于6月30日之前将相关专业志愿和高考分数信息填写在《自主招生报考确认单》上寄回北航招办,我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和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15、为何入选自主选拔录取外语类和理科生报考C类专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诚信协议》? 答:为了切实保证我校外语类和文科类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质量和数量,入选外语类和理科生报考C类专业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诚信协议》。入选外语类和理科生报考C类专业享受自主选拔招生30分优惠政策录取的考生,只能按协议录取,并且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16、自主选拔招生考生录取时是否占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答:我校自主选拔招生录取计划已经预留,不占已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达到我校各省录取线(含高考附加分)的自主招生考生,将与普招生一起参与高考录取;未达到我校各省录取线的自主招生考生,分数满足自主招生优惠条件的(含高考附加分),我校将增投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17、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报考国防生是否可以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答: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招生资格生报考我校提前批次的国防生,录取时不享受自主选拔招生优惠政策。 18、对于在申请虚假材料和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你校将如何处理? 答: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都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推荐资格。对于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 19、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选拔考试时间节点提醒:

靓丽的白羊
神勇的芹菜
2025-08-23 16:10:59

民航飞行学院2021年招生条件如下:

1.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通用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品质测试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3.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矫正或未矫正远视力不低于0.7、双眼远视力不低于1.0(C字表),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4.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导航工程专业(通讯导航监视、导航应用与规划):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5.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6.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均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7.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师资力量

根据2015年1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教职员工3300人,各类教师13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00余人,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5%以上;教师队伍中有国际民航组织专家组成员、民航特聘专家和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50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纯真的老虎
雪白的洋葱
2025-08-23 16:10:59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3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8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3亿元,图书61.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二批本科录取专业(共1个):

商务英语。

(2)专科录取专业(共10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503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50304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50306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代码550308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9H)、风能与动力技术(专业代码550207H)、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3H)、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专业代码550214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H)。

2、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303

农业电气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701

工业工程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9

物业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

法学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法学

法学

050262

商务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20303

保险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106T

能源经济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2、专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503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3H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4H

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6H

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8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9H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207H

风能与动力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80203H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214H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660109H

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500

082303

农业电气化

4200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待定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200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4200

070302

应用化学

4200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200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4200

080801

自动化

4500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500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200

080703

通信工程

4500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200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200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待定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200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待定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500

080902

软件工程

4800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800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800

080903

网络工程

4800

120204

财务管理

4000

120701

工业工程

4200

120103

工程管理

4200

120601

物流管理

4000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200

120209

物业管理

4200

030101K

法学

4000

030302

社会工作

4000

050262

商务英语

4800

020303

保险学

4000

020106T

能源经济

待定

(2)专科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5503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3H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4H

火电厂集控运行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6H

供用电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8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309H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207H

风能与动力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80203H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50214H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660109H

旅游英语

(中加合作办学)

15000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一批本科(B段):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两专业在我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全国二批本科及高职专科: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自治区)要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按照平行志愿录取。

招生省、市(自治区)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根据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院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我院的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沈阳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紧张的八宝粥
懦弱的蜜粉
2025-08-23 16:10:5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 华北电力大学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华北电力大学 ,英文名称:NorthChinaElectricPower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教育部与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成的校理事会共同建设的大学,是“北京高科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

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校为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 华北电力大学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对符合《 华北电力大学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的颁发 华北电力大学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华北电力大学 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报教育部审批。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本着“科学、稳定和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地域、生源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鉴于我校“一所大学、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 华北电力大学 (部标代码:10054)和 华北电力大学 (保定)(部标代码:10079)的招生计划分别报考,北京校部和保定校区分别录取,两地录取结果不能互认。

第十一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我校招生专业中,英语、翻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范围内。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报考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或尚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对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含)以上,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获得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以上。

第十五条 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第十六条 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原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河北省政府有关部门收费标准的规定,北京校部理工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年,英语和翻译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保定校区产品设计专业(艺术类)的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

第十八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鼓励其入校前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帮助和指导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自主招生、第二学士学位、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招生联系方式

北京校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 华北电力大学 招生办

邮编:102206

电话:010-6177337761773020(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E-mail:zsb@ncepu.edu.cn

保定校区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 华北电力大学 (保定)招生办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31640312-7525336(传真)

本科招生网址:http://202.206.208.40/zs

E-mail:ncepu_zs@163.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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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草丛
风中的红牛
2025-08-23 16:10:5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设有研究生院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邮编150001。

第三条 学校是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院校,招生类别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国防生、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并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参加高考考生人数及占全国考生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全国31个省(区、市)计划招收3850名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其中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提档比例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发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时按各省(区、市)招生计划的100%-105%提档,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原则上不退档;对于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退回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录取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除国防生录取有性别要求外,其它专业录取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考生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总分、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分配成绩高考生的专业。

第十六条 学校国防生专业外语语种以总政治部要求为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金融学(中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材料物理(中英)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专业均不加试口语。

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20分(750分制,非750分制省份按测算值执行,下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澳)、金融学(中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材料物理(中英)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产品设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不低于70分。

第十八条自动化类(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按大类招生(不含国防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3-6年,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经过自主选择式学习,根据所学课程确定拟毕业专业。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航空航天类(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按大类招生(不含国防生),入学后第4学期可在类内选择专业方向。

第十九条 学校产品设计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不单独组织术科考试,采用招生省份术科统考成绩。学校在术科统考成绩、文化课统考成绩均达到该省艺术类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报考学校的考生中,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国防生、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的录取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相应招生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江苏省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是A和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技术科目等级要求合格。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同分情况下,按选测科目等级排序。

第二十二条学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项目与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录取排名位于学校在该省(区、市)理工类招生计划前2%的英语考生,可报名申请进入陈赓班学习。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理工、人文、经管等专业大类打通基础课程平台,在第二学期初,根据学生综合平均成绩,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本大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按国家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的学生(包括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国防生、高水平运动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和不属于大类培养专业的学生(包括国际合作教育学院、软件学院所属专业,工业设计、产品设计、英语专业等)除外]。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八条学校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b.hrbeu.edu.cn/zhaosheng,咨询电话:0451-82519740,传真:0451-82533070。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451-82519612。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