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到哪里咨询
光伏发电可以到当地电业局咨询。也可以打电话95559进行了解。光伏发电原理简单,没有机械运动,不消耗燃料,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在内的任何物质,无噪声、无污染。只要有太阳能就能通光电转换发电,而且太阳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与传统能源相比,太阳能可以称为最清洁、可持续的能源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年是光伏享有补贴的最后一年,分布式光伏领域呈现跨越式增长,2021年新增并网容量共计548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2927.9万千瓦。2022年光伏不再享有国家补贴,但还有地方补贴。
具体各地政策列举如下,仅供参考。
一、广州黄埔区、开发区:
3月14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本次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 2022年3月31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二、陕西西安:
通知明确,自项目并网起,给予投资人0.25元/度补贴。各区县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补贴,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财政局,区县负责补贴资金兑付;各开发区(切块管理区)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补贴,由开发区(切块管理区)按照不低于0.25元/度补贴标准给予发电补贴。
太阳能光伏发电政策如下:
1、集中式光伏发电按照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销售给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申请电价补贴。对于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其上网电价在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基础上,按照每千瓦时补贴一定费用执,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
2、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每千瓦计算,对于自用有余上网部分,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补贴的具体发放时间一般为项目投产后,发放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当地实际的光伏建设情况分批发放。
3、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
1.对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及推广,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年节能量达到50吨标准煤(含)以上,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
2.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光热、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每千瓦1000元的补助。3.对储能技术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20%的补助。4.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控中心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建部分)30%的补助。5.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咨询项目,依据评审结果给予不超过15万元补助,其中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级资金与项目合同总额的差额给予补助,但不超过市级资金支持额度。对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额5%的区级配套补助。6.对循环经济和节水、节地、节材等资源节约类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额(不含土建部分)20%的补助。7.对按照规定完成本单位二级计量器具配置的用能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给予计量器具不超过总投资额30%的补助。
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00万千瓦,2020年底,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在2016年前,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50%的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电量免收随店家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和附加。
省内城市
1、晋城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
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
2、太原市
对来并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实际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奖励。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投资:
目前以家庭5KW的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站为例,以现在市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造市价,各种费用加起来平均每瓦10元左右,比如:5KW费用的总价也在5万元左右
设备寿命及维护:
目前优质设备一般寿命在25年以上(劣质设备除外);产品质保一般在10年及以上(根据厂家不同,所选用设备质保有所差异);产品维护,各厂家售后维护有所差别,具体请咨询所购设备厂家!
优惠补贴政策:
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电量不仅可满足自家使用,还可领取发电量补助0.42元/度,多余电量再补助0.4552元/度,节能又环保。对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每度补0.42元,满足其自家商场使用后,多余电量再补助0.4552元/度。
工商业用电电价(算上国家0.42元补贴,地方暂无补贴)
工业用电:
达到高峰电价:度电收费在1.168—1.273元,回收成本在4.1—4.4年左右
达到尖峰电价(1千伏以上):度电收费在1.312—1.371元,回收成本在3.8—4年左右
商业用电:
用电量较少企业,针对小型工厂、饭店、、商业门店等
1、用电电压在1千伏以下:目前电价在0.8252元/度,回收成本在5.5年左右
2、用电电价在1—10千伏:目前电价在0.7912元/度,回收成本在5.7年左右
3、用电电价在35千伏以上:目前电价在0.7582元/度,回收成本在5.9年左右
一般商业用电:用电量较高企业,针对大型工厂、盈利机构等,度电收费在1元以上,全部自用回收成本在4.9年左右,甚至更短
一般商业用电:度电电价在0.9—1元左右,度电回收成本在4.9—5.26年左右
农业用电:
度电收费在0.466—0.484元,回收成本在8年左右
农业深井及高扬程排灌:度电收费在0.446—0.464元,回收成本在8年左右
投资回报:
家用、屋顶按阶梯电价算(算上国家0.42元补贴,若地方暂无补贴):
第一档(月):
180度以下,收费标准在0.56元/度
推荐安装1KW-2KW发电设备,投资1—2万元左右,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7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7—8年左右
第二档(月):
180度—260度,收费标准在0.61元/度
推荐安装2KW-3KW发电设备,投资2—3万元左右,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6.7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6.7—8年左右
第三档(月):
260度以上,收费标准在0.86元/度
推荐安装3KW以上发电设备,投资3万元以上,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在5.5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5.5—8年左右
法律分析:自2013年8月26日国家发改委明确分布式光伏补贴0.42元/千瓦时(含税)政策后,户用光伏连续 5年享受了0.42元连补20年的的政策支持。 时间来到2017年12月19日,分布式光伏度电补贴首次下调0.05元至0.37元/千瓦时。 因2017年光伏新增装机53.06GW,市场空前火爆,转年的2018年5月31日,“5.31光伏新政”下发将分布式光伏补贴再次下调0.05元至0.32元/千瓦时。
法律依据:《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根据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补贴实施办法:
(一)项目确认。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程序完成备案。具体备案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具体补贴标准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后再另行发文明确。
(三)补贴电量。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1)大力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2)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3)改进补贴资金管理;(4)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5)完善金融支持政策;(6)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管理。
(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至2022年底;
(二)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六)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2、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补贴电量。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四)资金拨付。中央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发电量,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国家电网公司对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清
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主要内容包括: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部分,都可以获得0.4-0.6元/度的补贴。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