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在环境保护中可以发挥哪些应用
一、引言
绿色金融是一种将金融、商业和环境友好行为融于一体的现象。它的参与者包括个人和商业消费者、生产者、投资者和贷款人等。绿色金融可以根据参与者的不同来描述,它可能是由财政激励、保护地球的愿望或两者结合而来的。与传统金融活动相反,绿色金融注重生态环境效益,注重环保产业。
目前学术界对绿色金融的研究比较简单,缺乏对绿色金融的机制探索、市场研究等方面的详细研究。本文在回顾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重阐述了绿色金融的发展,提出了绿色金融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从市场和政策两个方面,探索和揭示绿色金融如何帮助我们实现生态平衡。
二、可再生能源领域绿色金融的现状
目前,有关绿色金融的能源研究在理论上更具解释性,主要是从能源、石油、风能、太阳能等单一能源方面进行的。利用绿色金融手段降低融资风险和成本,完善融资机制,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是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金融部门对能源的支持从几个方面论述: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融资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合理利用资金;金融工具必须与科学技术进步和可再生能源的融资需求相匹配;能源安全法律与能源基金符合政治目标,以更好地促进能源产业的发展。
但是,对能源产业与金融产业联动发展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这两个产业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的内在机制还没有详细的分析。
三、绿色金融市场机制
绿色金融市场包括市场导向机制和金融产品,前者的代表是排污权交易,后者则有各种类型,如环境基金、天气衍生产品、自然灾害证券和生态期权等。
(一)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
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应具备三个前提:一是该区域排污权交易总量;二是交易许可证初始分配额;三是排污权交易各方共享市场信息。此外,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还包括交易主体、交易程序以及如何管理和规范市场等。
(二)绿色金融市场机制总结
许多研究涉及绿色金融市场对环境的作用和影响。首先,绿色金融市场是环境保护资本流动的信贷中介,它采取有助于资金筹集和分配的方式,并规定企业和居民资金短缺。此外,绿色金融市场可以提高生产率。通过金融机构处理货币资金,货币资金流动促进市场需求下的商品交易,迅速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结合,形成新的生产力。最后,绿色金融市场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之一。资本供给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通过金融杠杆效应,绿色金融市场可以调整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结构。
四、绿色金融政策探讨
(一)政策在绿色金融中的作用
环保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前期投资资本且有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因此环保产业必须有独特的融资渠道。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面临的融资瓶颈。该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现有的金融工具的改革和创新,对财政政策类型和绿色金融发展资金的募集可行途径的探索;其次,现有的财政收入的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方向。
(二)绿色债券对环境保护的影响
金融工具是在现实生活中应用绿色金融的重要手段。绿色债券结合了“债券”和“绿色”的特点。首先,绿色债券具有普通债券的基本功能和特点。对发行人而言,发行债券的资本成本低且利息是税前费用,债券投资风险相对较低且投资者对收益的需求较低,从而降低了资本成本。而且债券可以筹集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的资金,因此债券非常适合那些需要巨额资金和较长时间投资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对投资者而言,相比于银行存款,债券一般能提供更高的收益率、流动性和稳定性,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同时,债券市场使投资者更容易进入和退出以及调整投资组合,从而在流动性管理上具有更高的灵活性。
较于普通债券而言,绿色债券多了“绿色”的要求。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可再生能源和可持续的绿色项目。绿色债券可以规避环境和气候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一些绿色债券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补贴为项目筹集资金,未来政府可能也会推出与绿色债券相关的优惠政策,如较低的投资门槛,更多的税收优惠等等。此外,绿色债券有比普通债券更严格的披露要求,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
(三)政策如何缓解绿色金融与环境保护之间矛盾
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需要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金融的矛盾。基本矛盾是绿色金融为环境保护筹集资金的流动性。流动性是指资产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变现的能力。流动性有两个衡量标准:一是资产变现的成本,资产变现的成本越低,资产的流动性越强;二是资产变现的速率,资产变现速度越快,资产流动性越好。一般而言,在活跃的平台或市场上与大量买家和卖家进行交易时,这些资产的变现能力会更强。然而,生态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无论是直接投资于环保项目,还是环保相关行业,都需要较长的投资周期。特别是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投资初期往往没有资金,回收条件也限制了相关项目的资金吸纳能力。
因此,为了有效地解决绿色金融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首先,政策需要找到符合项目期限结构的资金;其次,相关主体可以发行金融衍生产品,如资产证券化产品,改变项目的期限结构;最后,政策应该通过发展生态金融来完善绿色金融市场活动,构建天气衍生品市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相关的金融市场,来直接提高相关投资的流动性。
五、结论
绿色金融是一种旨在保护环境、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创新金融模式。如果绿色金融市场机制是合理的,绿色金融可以引导资金流动,实现对环境风险的有效管理以及环境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地规制政策,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现象,解决道德风险。环境保护建设应考虑建立有效的绿色金融体系,协调生态与金融的关系。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的金融工具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给贷款的
“补贴确权贷款”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金融工具,为可再生能源企业扩大了融资渠道,将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的良性发展,切实解决可再生能源企业需求,为新能源发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近年来,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深入践行绿色金融理念,聚焦新能源转型发展方向,结合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在总行授信行业指引基础上,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行业调研,精准调整对绿色行业授信政策。同时各机构负责人主动上门拜访,了解企业融资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方案,开通绿色通道,配置专项资金,提升审批投放效率,全面助力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领域发展。该笔补贴确权贷款的投放,是针对新能源行业授信模式创新的有益探索实践。截至目前,该行已投放绿色信贷资金近520亿元。
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扣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目标,依托集团全球化、综合化优势,积极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提升绿色综合化服务水平,全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为生态文明战略目标实现贡献中行力量。
来源:经济日报
图为山东威海市文登区金岭山庄清洁能源供暖站(无人机照片)。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消息,2020年山东完成35.84万户“煤改电”清洁采暖工作,2020年采暖季预计将节约标煤2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8万吨、二氧化硫2万吨、氮氧化物1万吨。新华社记者 朱 峥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明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而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绿色金融如何高质量发展备受关注。专家表示,要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其支持绿色复苏的重要作用。同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明年要抓好的重点任务之一。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30·60目标”)。会议同时指出,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
作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我国绿色金融该如何发力?如何高质量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增长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绿色复苏的重要手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桂平近期在浙江湖州召开的中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研讨会上说。
截至目前,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更无违约案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11.55万亿元,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一位;6月末,绿色债券存量规模1.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
刘桂平表示,下一步,要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复苏的重要作用,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不断改善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环境,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一方面,要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实现“30·60目标”,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央行政策与审慎管理框架,高质量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系统性推进碳排放权和碳金融市场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碳减排的体制机制。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基层实践,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标,鼓励试验区积极 探索 绿色金融发展新模式,推动绿色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清洁交通等领域创新发展,并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支持实现“30·60目标”
所谓碳中和,即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方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零排放”。
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国绿色金融该如何发力?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雷曜表示,2016年以来,我国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绿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体系、绿色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为了实现“30·60目标”,人民银行将专注于碳中和目标,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将在跨境人民币通道参与广东碳市场的实践基础上,为粤港澳投资机构参与广东碳市场提供支持,并 探索 以碳普惠等自愿减排产品为切入点,推动大湾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孟萌表示,广东在粤港澳大湾区应对气候变化及绿色金融合作方面开展了积极的工作。例如,与香港建立了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机制,成立合作小组,制定2020年粤港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合作计划;在环境信息披露、碳标签等方面同港澳机构开展了合作研究;还与港澳一道组建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为大湾区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提供支撑。
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认为,为实现“30·60目标”,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个很好的抓手和切入点。2017年12月份,作为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成果,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启动。工商银行与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UNPRI)分别担任中方及英方试点牵头机构,组织推动试点金融机构根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气候信息披露框架进行环境信息披露。3年来,试点取得积极进展,中方参与机构已增至15家,覆盖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业态,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2019年8月份,由人民银行组织研发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在湖州上线运行。该系统集成了绿色贷款统计分析、绿色信贷流程监管、绿色金融政策评估等多项功能,实现了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信息直连,下一步拟在长三角三省一市率先推广。
据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员介绍,自系统正式上线以来,数据采集频率时效由原来每季后20天变为每工作日后1天,统计人力成本预估削减近20%,数据精确度提高近10%,相关数据信息已初步应用到日常管理、统计分析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各试验区已开发上线16个与绿色金融有关的系统,有效解决了绿色项目识别问题,降低了绿色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扩大了绿色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刘桂平说。
不仅绿色金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新突破,“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也在加快构建。刘桂平表示,绿色金融统计制度逐步完善,多项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取得重大进展,中欧绿色金融标准对照研究工作即将完成,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 社会 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部分绿色金融标准草案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既指导了试验区的绿色金融工作,也切实提高了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质量。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建议,应当以碳中和为约束条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保证绿色项目、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目录中的项目不损害应对气候变化目标。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是相对于会穷尽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种能源,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
对可再生能源利用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
2、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
3、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
4、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扩展资料:
根据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组,可再生能源是指“从持续不断地补充的自然过程中得到的能量来源”。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除了核能、潮汐能、地热能之外,人类活动的基本能源主要来自太阳光。像生物能和煤炭石油天然气,主要透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太阳能储存起来。其它像风力,水力,海洋潮流等等,也都是由于太阳光加热地球上的空气和水的结果。
随着能源危机和高油价的出现,对气候变化忧虑,还有不断增加的政府支持,都在推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激励和商业化。新的政府支出,法规和政策,协助业界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优于其他许多行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可再生能源
根据国际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组,可再生能源是指“从持续不断地补充的自然过程中得到的能量来源”。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随着能源危机和高油价的出现,对气候变化忧虑,还有不断增加的政府支持,都在推动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立法,激励和商业化。新的政府支出,法规和政策,协助业界在抵御全球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优于其他许多行业。过去的研究认为,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可以满足全世界能源需求的40%。如果可再生能源技术所得到的政府关注和财政支持能够达到核能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曾经得到的支持,那么风能和太阳能的成本将分别在2020—2025年和2030年与传统发电技术的成本持平。但到了2014年,此项研究已经过时,因为太阳能及风能的降价速度超乎预期,在许多市场都已经不需要补贴。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获悉,银保监会将研究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规范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产业,加强环境和 社会 风险管理,提升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去年9月,我国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后,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均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需要实现的量化目标。
绿色金融机遇与挑战并存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中国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超过11万亿元,绿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项目的贷款余额及增幅规模位居前列。
绿色信贷环境效益也在逐步显现,按照信贷资金占绿色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每年可支持节约标准煤超过3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6亿吨。
得益于绿色金融政策的加码,以绿色债券为主的ESG主题债券也快速发展。截至2021年2月底,符合境内绿色认证标准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累计超1.2万亿元,2016年以来连续5年发行规模超2000亿元,为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碳中和目标的确立,绿色金融需要发挥更大作用。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工作会议提到,积极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信托。央行行长易纲日前也明确表示,央行已经把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推进。
据行业估算,为了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就需要约22万亿元的投资。如何满足这么庞大的绿色投融资需求,需要包括金融体系在内的市场资金充分参与,对于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而言,既带来机遇,也带来不小的挑战。
创新绿色投融资模式
2012年起,原银监会制定发布《绿色信贷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引导银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注重防范环境和 社会 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 社会 表现。目前,我国已逐步构建起一套绿色信贷政策体系。
在此基础上,近年来,银保监会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 探索 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今年2月9日,全国首批6笔碳中和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合计发行规模共计64亿元。这是全球范围内首次以碳中和命名的贴标绿色债券产品。3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首单碳中和专题“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约200亿元,是目前全市场发行金额最大的专项用于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绿色债券。此外,市场上还先后落地了市场首单碳中和证券化产品、首单碳中和并购债权融资计划、首单绿色权益出资型票据等碳金融产品。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分析师冯琳指出,碳中和债券是聚焦碳减排目标的绿色债券,属于绿色债券的一种。银行机构创新推出聚焦碳减排的碳中和债,有利于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更好发挥绿色债券这一重要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发展的功能。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信贷投入和创新力度也在加大。不久前,兴业银行制定了新一轮五年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全行绿色融资余额突破2万亿元。近日,该行还落地了首例以远期碳汇产品为标的物的约定回购融资项目,通过“碳汇贷”综合融资项目为福建一家林场发放2000万元贷款。
也有银行结合所在地发展特色和产业支持政策,不断创新推出绿色信贷产品。如邮储银行的光伏贷、建设银行的绿色智造贷、农业银行的油茶贷、湖州银行的绿色园区贷等。部分绿色金融业务领先的机构,也在绿色供应链金融上不断创新,绿色设备与绿色产品买方信贷、保理等绿色供应链金融产品不断涌现。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遥表示,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碳中和债等创新产品的出现,显示出金融机构在碳中和背景下的创新活力。未来,创新应当成为发展绿色的重要抓手,持续增强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在碳中和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需要不断向低碳产业倾斜,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与此同时,立足强化减排的目标,可再生能源、新能源 汽车 、碳捕获与封存等绿色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也将为银行带来可持续发展机遇。
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结合2020年的货币政策,预计2021年有关部门将在MPA(宏观审慎评估)考核体系中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考核,促使银行加大对绿色金融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气候投融资将日益成为银行绿色金融重要领域,银行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力度也将同步加大。
健全绿色标准,防范绿色风险
据悉,当前商业银行拓展绿色金融业务仍存在一些困难,例如目前各个行业和国内外绿色标准不完全统一、信息披露制度不够完善。同时,气候和环境变化的影响尚未纳入绿色金融风险的系统考量之中,这些制度建设的短板无形中使得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项目的难度和风险加大。
中金研究院副总经理周子彭认为,为了更好实现绿色发展目标,国家应统一绿色金融的标准制定,健全绿色信息的披露机制,完善“外部性内生化”的政策激励,全面发展多元化绿色金融市场,加强培育绿色投资理念,将环境风险纳入监管政策考量。
《中国银行保险报》了解到,目前银保监会正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去年,银保监会已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气候变化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银保监会还鼓励金融机构借鉴国际良好实践经验,加强融资项目的环境与 社会 风险管理,完善信息披露,积极参与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下一步,银保监会还将研究完善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规范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产业,加强环境和 社会 风险管理,提升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和金融服务质效,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工作,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鲁政委表示,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未来一是要降低高碳资产配置,二是要逐渐建立全面的气候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三是要加强气候相关信息披露。
想都不用想啊,肯定是钱最值钱呀,包括什么黄金白银的,这样的东西才是最佳保值的。其实金融危机它带给我们最直观的一个表现,就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资产价格暴跌,每个行业都特别的缺钱。而如果说这个时候某一个人手上有很多的现金,那么他就可以买到超级多物美价廉的资产以及物资,现金为王在这个时候就是一个最好的体现。
金融危机最容易引起的就是经济危机,而且还会进一步的引起大面积的一个通货膨胀。像黄金白银这样的贵金属的话,它就具有比较强的一个保值功能,因为它根本就不会因为通货膨胀去贬值,就算是在面临危机的时候,依旧能够在市场上表现出他坚挺的一个价格,让我们大家能够做到稳赚不亏,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总是喜欢存黄金首饰的一个原因。
其实只要有合理的一个保值的话,那么一定会度过这样的一个劫难的,如果说我们从来都没有对于自己的资产有过规划,那么在这个时候就应该要去积极地行动起来。寻求一个合理的渠道配置你自己的资产,才能够面对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来实现自己财富的一个保值和增值。很多事情都是要学会未雨绸缪的,不然等到事情发生的时候就悔之晚矣了。
不过这样的情况,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讲的话,其实很难能够遇到,毕竟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也赚不了什么大钱,不会像那些千万富翁亿万富翁一样,动不动就是多少个亿的流水。他们的人生真的是像坐起跳机一样起起伏伏的太厉害了,作为一个普通人我真的是承受不了这样的一个刺激,所以我觉得安安稳稳生活就挺好。
尽管欧盟2021 2027年财务预算谈判正陷入僵局,但是欧盟委员会(下称“欧委会”)仍表示将全力投资新能源领域。
欧委会日前公布一份“近海可再生能源战略”,旨在大幅度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率,预计到2050年欧盟整体海上风电产能将增加至300千兆瓦。欧盟将向该领域投资7890亿欧元,约三分之二用于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另三分之一用于发电设施建设。
欧委会副主席蒂默曼斯(Frans Timmermans)称,欧盟海上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已是全球性成功案例。目前欧盟正面临更大的机会,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推动可持续发展。
欧盟缘何推广海上风电投资?
欧盟在全球海上风力发电领域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全球42%的海上发电能力分布在欧洲沿海,北海是世界海上风电的最佳位置。
自本届欧委会上台以来,绿色经济成为了其产业政策重要抓手。欧委会相继出台加强传统行业绿色转型、扶持新能源 汽车 等细分产业政策,并通过调整能源税、推动碳排放交易机制改革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此次欧委会再推海上风力发电政策,首要原因在于,海上风电是欧盟实现中长期减排目标的主导因素。
国际能源署执行主任罗尔(Fatih Birol)认为,如果顺利实施海上风力发电的大规模部署,欧盟有望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2025年后,核电、光伏等发电方式将保持相对稳定发展态势,欧盟希望到2050年全面消除煤炭市场,剩余的能源转型重担将由海上风电完成。
陈晓径也认为,欧盟于3月首次将“绿色协议”写入气候法案,要求重工业部门实现“零排放”,能源系统实现“去碳”与“绿色电力”的要求迫在眉睫,海上风电将在新能源转型中扮演重要角色。
其次,欧盟具有海上风电领域的先发优势。1991年,丹麦设立全球首个海上风力发电场。过去十年,欧盟海上风能技术日益成熟、实现规模化生产,成本大幅下降。
陈晓径表示,欧盟在海上浮动风力发电、波浪能与潮汐能利用、漂浮式光伏系统等方面优势明显,也享有北海、波罗的海、地中海、大西洋、黑海等丰富的海洋资源。欧盟推出该计划,预计仅需占用3%的海上空间即可达到大幅生产可再生能源的效果。
再次,欧盟正在海上风电领域受到其他国家的挑战。拜登曾宣布,将带领美国重回《巴黎协定》,并加大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英国上月提出“全民风电”目标,计划2030年利用海上风电为全英所有家庭供电。2018年,全球近一半的海上风电投资都发生在印度等亚洲国家。
欧洲能源专员西姆森(Kadri Simson)称,欧盟要保持海上可再生能源的领导者地位,必须激发在海上风能领域的所有潜力,并通过发展波浪、潮汐和浮动太阳能等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欧委会:希望私有部门加大投资
欧委会称,该计划不仅可以推动欧盟在新能源领域更进一步,还可以推动经济复苏,预计该计划可以为欧盟创造6.2万个就业机会。但是,正如欧盟在其他领域的投资一样,如何筹措资金成为目前投资的首要难题。
国际能源机构(IEA)称,海上风电行业的效益正以每年2.2%的速度增长,未来两年至少需要吸引8400亿美元的投资。未来达到2050年气候目标,各方必须加速投资。过去十年,欧盟每年对电网基础设施的投资约为300亿欧元。
欧洲风能协会(Wind Europe)称,欧盟首先要加强在海上风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同时还要兼顾陆上电网方面。未来十年,欧盟的港口也需要65亿欧元的投资。
欧委会称,将从“恢复基金”中拿出1500亿欧元投资该领域,并将重点放在碳密集中度和化石燃料使用率最高的地区。此外,各成员国政府也将为此提供支持。
但是,目前因匈牙利和波兰两国反对,“恢复基金”迟迟未获批。即使未来最终获批,该计划也将面临6500亿欧元的资金缺口。
欧委会寄希望于欧盟的私有部门,希望公共事业和能源领域的巨头能向其提供支持。
欧委会称,预计私有部门将提供投资中的大部分资金,公有部门将发挥战略催化剂的作用。那么,私有部门是否愿意响应欧盟机构的号召,该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
对此,陈晓径认为,私人资本占大多数符合欧盟惯例与“绿色协议”要求,公私合作解决资金需求是当前形势下的可行做法。
她进一步解释称,一方面,公共资金相对充足,但受疫情影响并不宽裕。预计2020年欧盟国内生产总值(GDP)将下降7.4%,欧盟的理念是公共资金要发挥引导、杠杆、“战略催化剂”作用,而非融资为主。其功能是帮助成熟技术尽快进入市场、实现规模化并降低成本,帮助起步技术创造市场并引导私人融资、降低不确定性等。
另一方面,对于私人资本而言,欧盟已建立《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为代表的成熟框架,对如何引领私人融资有着详细规定,这可以协助其达成长期减排与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