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电厂热能与动力工程,笔试考什么?
申报电厂热能与动力工程,笔试考基本设备的基本原理,发电厂流程
,
汽水流程等。
“热能与动力工程”是多门科学技术的综合,其中包括现代能源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等,主要涉及热能动力设备及系统的设计、运行、自动控制、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环境保护、制冷空调、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和新能源开发等工作,面向及培养知识面广、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考虑学生在宽厚基础上的专业发展,将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现能源与动力工程)分成以下四个专业方向:
(1)以热能转换与利用系统为主的热能动力工程及控制方向(含能源环境工程、新能源开发和研究方向);
(2)以内燃机及其驱动系统为主的热力发动机及汽车工程,船舶动力方向;
(3)以电能转换为机械功为主的流体机械与制冷低温工程方向;
(4)以机械功转换为电能为主的火力火电和水利水电动力工程方向。
即工程热物理过程及其自动控制、动力机械及其自动化、流体机械及其自动控制、电厂热能工程及其自动化四个二级学科。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热能与动力工程)主要面向发电企业,毕业后主要从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常规岛、生物质发电厂、燃气发电厂、城市供暖企业、工业集中区热电联产企业、大型工业企业自备电厂的运行管理、设备检修等工作,也可在相关电力安装企业从事安装检修工作,或者从事节能减排技术服务。
由于开设这个专业的高校并不多,毕业生供不应求。
发电行业待遇也相对比较高,尤其是著名的央企五大发电集团,待遇非常好,各省的地方发电企业也有不俗的待遇。
由于发展到现在,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相对比较成熟,这个行业的人才需求也不是那么强烈,现在属于需求平稳的状态,而且入职后薪酬待遇普遍不是很高(电厂除外),因此选专业之前,必须要有一个明确清晰的职业规划,不然的话,将会面临转行的风险,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希望各位考生及家长能够慎重考虑。
考过了基础课之后第二年还有专业课要考,
我估计没有参加工作的话有点困难,
而且要在设计院工作才能行,
不过不排除可能性
只是比较困难
热能与动力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是多门科学技术的综合,其中包括现代能源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等,主要涉及热能动力设备及系统的设计、运行、自动控制、信息处理、计算机应用、环境保护、制冷空调、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和新能源开发等工作,面向及培养知识面广、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就业方向
热力发电厂及电力公司、电力设计研究院、大中型用能企业、政府规划和环保部门、制冷和空调设备企业、高等院校等领域,从事设计、运行、自动控制、信息处理、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利用和新能源开发等类型工作。
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及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说实话这个专业不错的,就业还是比较容易的,不过工资不是很高!我是发动机方向的,今年本科的出去也就在1500吧,当然还得看什么学校和什么单位了!热电方面要好得多哦!呵呵,希望这个对你有帮助,如果你还没上大学,而且想学汽车方面的,那就建议上车辆工程,这个就业面更广!
热能与动力工程分一般可分为3个方向:热工、热动、水动。其中热工和热动区别不大,工资待遇2000-4000之间。
水动主要是水电厂和水电施工单位,工资较高但是地处偏僻。
核能的开发与利用将为我们提供用之不竭的能源,尤其是运用核聚变原理开发的人造“小太阳”技术将为人类提供洁净、取之不尽的动力。而这项技术目前在世界上都还有待成熟和完善。
简单介绍如下: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文件精神, 从2003年5月1日起,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公用设备(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组织领导
北京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管理。北京地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划分为给水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动力工程3个专业。
各专业考试均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只允许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三)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规定的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四)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五)截止到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六)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以上报考条件中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七)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八) 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办理缴费。(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六、成绩管理
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合格证书。
七、合格证书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八、注册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注册有效期为2年。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