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可享受的光伏扶贫措施有哪些
第一种模式是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此模式是众多光伏扶贫举措中,被认为是最适宜大面积推广,贫困户最喜欢的模式。
因为户用型光伏发电可以因地制宜,依贫困户屋顶、院落而建。装机容量主要是3kW、4kW、5kW,对于产权和收益均归贫困户所有,这样的小规模系统可以完全满足用户的日常用电,同时还可以有额外的发电盈余。贫困户可以通过光伏发电获取国家给予的光伏发电补贴,目前是0.42元每度,除日常所耗电外,多余的电还可以卖给电网,获取卖电收益。每个月可以有几百块钱的收益,并且是持续性的,对于贫困户来说是笔稳定的收入。
所以这样的模式一出就被贫困地区所看好,贫困户也非常乐意的去接受。
第二种模式是村级光伏电站扶贫。它和户用型光伏发电扶贫是《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到的两种重要模式,安装规模在25kW-300kW不等,是利用村集体土地建设,光伏电站的产权也归村集体所有,光伏电站的收益由村集体、贫户按照所定的比例分配,其中贫困户的收益要在60%以上,确保光伏电站的收益真正用在刀刃上。
第三种模式是光伏农业大棚扶贫。此模式是在已有的农业大棚顶部安装光伏电站。与户用型光伏扶贫、村级集中扶贫不同,因为光伏大棚扶贫规模比较大,少则几兆瓦,大则几十兆瓦。让贫困户和村集体投资的话不现实,一般由企业参与进来,产权归投资企业和大棚业主共有,收益也会由企业和用户分配,比例不会高于60%。因为企业投资光伏大棚,扶贫是其一,更重要的是有利可图。对于光伏大棚扶贫,虽然商业味道更浓一些,但也不失为一种新的尝试。
第四种模式是光伏地面电站扶贫。它主要利用沙漠、荒山、滩涂、沼泽等未利用地而建设的地面大型电站,规模超过10MW,通常由企业参与,企业会与地方签署捐助协议,把一部分发电收益捐赠出去,这笔资金主要用于地面扶贫,资金分配由地方统一分配给已建档贫困户。
《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2014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一、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
二、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具体实施步骤:(一)2014年10月,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摸底调查,编制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以省为单位、以县为单元、以村为单体、以户为单位完成户用光伏扶贫和光伏电站场址调查,利用两个月时间形成实施方案,12月底下达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同时协调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二)2014年10~11月,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能源局制定关于开展光伏扶贫的指导意见,明确光伏扶贫工程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
(三)2014年11~12月,组织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组织各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并在各省规划基础上形成全国光伏扶贫发展规划纲要,印发实施。
(四)2015年1~2月,制订年度扶贫方案。以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纲要为依据,组织地方编制并上报2015年光伏扶贫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光伏发电规模和国家扶贫资金后组织下达并实施。
(五)技术支撑单位尽快开展相关技术规范工作,年底前完成发布光伏扶贫重要对象统计技术规范、光伏扶贫规划编制大纲、2015年完成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相关技术规范及光伏扶贫技术培训方案。
光伏扶贫其实就是借助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来扶持贫困地区,与一般的光伏发电项目的区别其实就是政府保护、补贴多些、建造成本低些。扶贫项目建成后,贫困地区可以借助这些项目获得固定收益,从而达到扶贫的目的。
1、光伏扶贫不是所有地区都有资格的,主要是一些穷困山区地带或贫困县内的贫困村、贫困户。
2、光伏扶贫不仅限于光伏电站,还有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农业大棚等基于农业设施建设的电站。
(1)光伏电站主要是以村、县为单位进行投资(因为电站的投资太大,个人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国家或地方再给一些补贴,电站的所有权和电站所产生的收入是属于贫困村、县的,村、县再将其中一部分收入分配给贫困户。光伏电站不仅在荒地,荒山、荒坡也行。
(2)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安装在贫困户家庭的房子屋顶或院子里的。政府给贫困户一些补助,还提供选址、设计、安装帮助,说服贫困户安装发电系统(这个没法强制,其实感觉是中央的政策,地方也不得不完成任务)。系统的所有权和收入属于贫困户自己。
(3)农业大棚等基于农业设施建设的电站,看大棚是属于个人还是属于集体吧:属于个人的,所有权和收入归个人;属于集体的,归集体,再分配一部分给贫困户。
3、光伏扶贫下的光伏发电项目,不管是电站还是家用系统或是农业大棚,都是国家出一部分钱,其余的都是县或村或贫困户自己出。对于自己出的那部分钱,你可以选择自己全掏,也可以贷款,也可以依靠其他人或组织的帮助。
一般这种分布式的微型光伏电站的运维和监控,单纯依靠人工工作量大,效率低。所以需要一套软件来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运维,烟台开发区德联软件就有专业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监控运维软件,参与过河南省的光伏扶贫项目,并且成功将其接入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光伏发电项目自投入运营起执行标杆上网电价或电价补贴标准,期限原则上为20年。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2017年我国光伏行业政策
1、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小康,光伏扶贫、农光互补爆发,2016年1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文件,《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业成为充满希望的朝阳产业。并着重强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督查问责。
2、鼓励废弃煤矿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现代农业,2016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文件指出:煤炭是我国主体能源。煤炭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涉及面广、从业人员多,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煤炭需求大幅下降,供给能力持续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安全生产隐患加大,对经济发展、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3、适当增加贫困老区光伏、风电等优势能源资源开发规模。
2016年2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继续实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工程,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老区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推进老区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等措施,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4、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2016年5月5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源。此次联合发文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指导地方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有效措施。
5、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
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国发〔2016〕48号文件,意见指出要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形成充分竞争的机制,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提高价格灵活性。
6、光伏扶贫被国务院列入《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10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6〕58号文件。文件指出国务院在扶贫方面责令: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参与,精准帮扶贫困农户。支持有意愿、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扩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模,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带动关系。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法律依据:
《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光伏发电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区域发展光伏发电项目。除本文件确定的光伏扶贫项目及利用农用地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复合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土资规〔2015〕5号文件规定,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阵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其他用地部分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使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均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新建、改建和扩建地面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管理的,应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要求,合理利用土地。
二、积极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下达的全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应予以重点保障,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场内道路用地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在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
当然是!2013年,安徽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光伏下乡扶贫工程”。201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后,除安徽外,河北、山西、甘肃、宁夏、青海等5个省区也开始光伏扶贫试点工作。今年,国家能源局还专门规划1.5吉瓦的指标用于光伏扶贫项目。
由地方政府对户用和基于农业设施的光伏扶贫项目给予35%初始投资补贴,对大型地面电站给予20%初始投资补贴,国家按等比例进行初始投资补贴配置;同时光伏扶贫项目在还贷期内享受银行全额贴息。
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不论是独立使用还是并网发电,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它们主要由电子元器件构成,但不涉及机械部件。
所以,光伏发电设备极为精炼,可靠稳定寿命长、安装维护简便。理论上讲,光伏发电技术可以用于任何需要电源的场合,上至航天器,下至家用电源,大到兆瓦级电站,小到玩具,光伏电源可以无处不在。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就是太阳能组件产生的直流电经过并网逆变器转换成符合市电电网要求的交流电之后直接接入公共电网。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有集中式大型并网光伏电站一般都是国家级电站,主要特点是将所发电能直接输送到电网,由电网统一调配向用户供电。但这种电站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占地面积大,发展难度相对较大。而分散式小型并网光伏系统,特别是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由于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政策支持力度大等优点,是并网光伏发电的主流。
协议签署后,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规划和安排,农发行主要围绕以下4个方面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一是易地扶贫搬迁,为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提供政策性信贷支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或购买)以及与易地扶贫搬迁直接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二是光伏扶贫,重点支持具备发展光伏产业良好条件的贫困县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建设的县级地面光伏电站,以及这些县中具备发展光伏发电条件的村级小型电站建设等;三是旅游扶贫,重点支持全国1000个旅游扶贫景区及其周边的旅游扶贫重点村,带动景区周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四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便民商业设施建设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等。
3.
4.8月23日,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印发《金寨县2015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下称《考核办法》)文件。记者注意到,此次考核办法明确了两项一票否决:对项目资金管理中有违规违纪现象的,按有关政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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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追究责任,在年度扶贫开发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2015年6月30日前没完成光伏扶贫安装任务的,在年度扶贫开发考核中也实行一票否决。
“金寨县明确了两项一票否决,对于项目资金管理和安装时间等作了严格规定,有助于推动光伏扶贫工作扎实落地。作为全国光伏扶贫的试点标杆地区,今后将有更多地区对于光伏扶贫相关项目作出更加细化的规定,以确保项目真正落地。”一位参与光伏扶贫项目的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
从示范到推广更注重社会效益
据了解,安徽省合肥市是全国最早探索光伏扶贫模式的城市,起始于2013年。在学习合肥模式后,金寨县于2014年在全县进行了推行。
2014年11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决定自2015年在全国六省市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作。试点目标是利用6年时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促进贫困人口直接增加收入。
“从局地示范到在较大范围内试点,意味着此项发轫于安徽的扶贫项目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全面推广的可行性得到认同。”上述业内人士说。
“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项目之一,它将光伏应用和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合肥市扶贫办主任肖波表示,变“漫灌”为“滴灌”,光伏扶贫是最符合精准扶贫要求的扶贫举措。
“光伏发电项目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可产生稳定的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既推动了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又加快了节能减排型城市的建设步伐。”肖波补充说。
光伏扶贫作为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太阳能资源、连续25年产生的稳定收益,实现了扶贫开发和新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相结合。
光伏扶贫主要是在住房屋顶和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自发自用、多余上网”。也就是说,农民可以自己使用这些电能,并将多余的电量卖给国家电网。通过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每户人家都将成为微型太阳能电站。
“光伏扶贫更是一种精准扶贫的方式。”在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看来,利用光伏发电来帮助贫困人口脱离贫困是非常有效的途径之一。
存在的问题
一是启动资金缺口较大。无论哪种模式,光伏扶贫的初始建设投入都较大。以户用光伏发电扶贫模式为例,每户的一次性投入在3万元左右,假设给一个自然村50户安装,总投入就要在150万元,其中贫困户负担40万元左右。如果没有有效的解决方案,那么贫困户难以承担。
二是管理难度大。由于光伏扶贫项目小、分散广、施工企业多、资质参差不齐等特点,银行贷款和地方政府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后期运维难以保障。部分承接光伏扶贫项目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和服务网络问题,使未来25年的运维和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我所从事的就是太阳能光热及光电应用。
太阳能发电,成本太高。
以5KW太阳能电站为例,其初期投入成本在36000元左右。
这笔投入对于农村贫困户来说
拿得出来吗?
还有投资回收,如果没有国家补贴,至少二十年(包括期间的设备维护,关键是蓄电池的更换)
太不合算了。
因此,太阳能产电扶贫,是鬼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