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公司税率是多少
15%的最低税率。
美国清洁能源协会(American Clean power Association)在一封写给参议院领导人的信中表示,这将大大削弱旨在加快绿色能源建设的立法中的其他财政激励措施所带来的好处。包括美国电力(AEP.US)、NextEra Energy(NEP.US)和Orsted AS在内的清洁能源公司表示,最低税率将威胁拜登提出的到2035年实现无碳电网的目标。
美国游说团体爱迪生电气协会(Edison Electric Institute)也提出了类似的担忧,并要求从法案中移除这一税收条款。该团体表示:“对电力公司征收账面最低税将阻碍清洁能源的部署,造成数十亿美元的投资损失,并导致数千个工作岗位的流失,同时提高消费者在清洁能源转型方面的成本。”
此外,该社会支出法案提议取消加速折旧,而清洁能源开发商曾利用加速折旧在较短的时间内对项目进行更高的税收减免,从而有助于降低成本。美国清洁能源协会表示,取消加速折旧将使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费用增加15%至20%,并导致未来10年清洁能源部署损失1.3亿瓦特。
国家发改委此前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要达到16%,目前这一比例尚不足1%.规划把“加大财政投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确定下来。
有税收专家表示,税收在我国今后加强对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税收政策和完善措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减有免
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改善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意义重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能源消耗的加快,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扶持政策逐年增多。
增值税主要有5项: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属于生物质能源的垃圾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自2001年1月1日起,对风力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部分大型水电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消费税方面,自2005年起,对国家批准的定点企业生产销售的变性燃料乙醇实行免征消费税政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虽然仅适用于个别企业,但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二、有奖有罚
税收促进能源节约经济发展离不开能源的支撑,能源的承载能力制约着经济的发展,而能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因此,建设节约型社会已成当务之急,更是一场关系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革命”。
相关专家表示,我国能源利用效率目前仍然很低,比以发达国家为主要成员国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落后20年,相差10个百分点。但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在税收方面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节能减排行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投资企业在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提供的专有技术所收取的使用费,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或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独立核算的煤层气抽采企业购进的煤层气抽采泵、钻机、煤层气监测装置、煤层气发电机组、钻井、录井、测井等专用设备,统一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抵免新增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在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作为节能建筑原材料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对煤层气抽采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抽采销售煤层气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
在消费税上,《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汽油、柴油分别按0.2元/升、0.1元/升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实行差别税率。200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调整的消费税政策规定,将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同时,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税目税率。按照新的国家汽车分类标准,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大小分别适用3%、5%、9%、12%、15%和20%六档税率,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进一步体现“大排气量多负税、小排气量少负税”的征税原则,促进节能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在资源税方面,现行《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征收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的计征方式。自2004年以来,陆续提高了23个省(区、市)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额标准。其中,部分油田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已达到条例规定的最高标准,即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政府可根据有关油田、矿山的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该政策有利于鼓励对低油田和衰竭期矿山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体现了节约能源的方针。
在出口退税方面,自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以来,为限制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等。对上述产品中应征消费税的产品,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对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5%,主要包括铜、镍、铁合金、炼焦煤、焦炭等。
三、优惠多多
税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税收政策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鼓励、支持企业积极进行资源的综合利用。
其中,增值税就包含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的建材产品,包括以其他废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2001年将其中的综合利用水泥产品改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二是对企业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三是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油母页岩炼油、废旧沥青混凝土回收利用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煤矸石、煤泥、煤系伴生油母页岩等综合利用发电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四是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五是逐步取消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对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对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四、可抵可免
保护环境有“绿色税收”支持当前我国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污染总体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上世纪60年代水平,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000亿元。因此,保护环境,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陆续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有税收专家因此将这些环保性的税收定义为“绿色税收”。从已经出台的税收政策看,目前的“绿色税收”主要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
增值税方面,自2001年7月1日起,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生产的二水硫酸钙等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半征收。
企业所得税方面,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内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目前企业环保设备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上述政策执行。
调整与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将更加系统全面我国已出台的4大类30余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对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这些年的执行情况看,现行税收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包括:一是在支持的范围和力度上与《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支持政策;二是虽然出台了一些支持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缺乏对这项工作发展的整体把握,一些政策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一些新的政策尚未实施,税收支持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生态税收和循环经济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门税种。同时,现行税制中为贯彻循环经济思想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比较单一,主要是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税收抵免、延期纳税等国际上通用的方式在我国基本没有。
据了解,有关部门正针对现行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结合税制改革和税种特点,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要求,研究完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税收政策,争取尽快建立健全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体系。
有关专家认为,企业在进行节能、环保等项目的立项、建设时,眼光不能仅盯着现有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政策,而是要综合考虑,用好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等一切可以利用优惠政策,并兼顾国家将要出台的优惠政策,统筹进行筹划,才能使投资收益实现最大化。
补贴是否可以持续带动行业的发展?从光伏和新能源车这两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这一问题的答案并不乐观,事实上,补贴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补贴的确激励了行业的快速成长;而另一方面,如果补贴未能随着行业壮大而适时调整,则会带来产能盲目扩张、技术进步缓慢的恶果,过于依赖补贴并不可取。
补贴政策伴随着我国光伏行业发展。08年金融危机导致海外市场需求收缩,为扶持我国光伏行业发展,国家适时启动了金太阳示范工程,对并网光伏发电按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补贴带动了光伏产能的快速扩张,这也直接导致了11-12年期间欧美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而13年光伏行业“国八条”的出台,规划到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GW以上,并明确光伏补贴期限为20年,光伏行业在补贴激励下再迎发展高峰。此外,一直以来存在的上网电价补贴制度也使得行业利润得以维持,不断吸引新的产能投入。
光伏新增装机全球过半,发电弃光问题严重。在补贴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光伏行业的扩张速度较快,17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超过五万兆瓦,占全球新增装机比重超过50%,累计装机规模也已连续三年位居全球首位。但我国目前尚不足以消纳如此规模的光伏产能,发电中的弃光问题仍较严重,17年甘肃、新疆两个光伏发电大省弃光率均在20%以上。
财政不堪重负,价格竞争激烈。补贴成就了光伏行业,但过度补贴也使得行业产能盲目扩张,目前补贴对光伏行业发展已经弊大于利:一方面,补贴带来了财政资金负担的加重,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缺口不断扩大,因而不得不一再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率,光伏上网电价的补贴标准也一降再降;另一方面,补贴政策使得行业注重规模扩张甚于技术提升,以量取胜的竞争格局令制造商的利润率被一再摊薄,光伏组件的出口单价由14年初的0.69美元/瓦降至18年6月的0.33美元/瓦。
补贴退坡加快,行业面临整合。18年5月,发改委等三部委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要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再降0.05元,并且不再安排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补贴退坡的加快使得光伏行业面临考验,产能过剩下的竞争将愈发激烈,行业整合进程或将提速。
新能源车行业起步,补贴带动产销两旺。我国新能源车行业正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目前产销量占比仍在5%以下,而我国对新能源车的补贴带动了产销量的快速增长。05-15年的十年间,我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总额超过全世界的一半,16年政府补贴更是突破800亿元。由此带来新能源车产销量的增速远超汽车行业总体增速,16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量月平均增速超过60%,而汽车产量平均增速不足10%;新能源乘用车销量月平均增速超过90%,而乘用车销量平均增速仅在8%左右。
产能过剩苗头已现。补贴拉动下的新能源车行业已出现产能过剩的苗头,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15年-17年6月底,各类车企已经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能规划超过2000万辆,是《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设定目标的10倍,而这些项目大多将在2020年之前建成投产。
补贴适时退坡,标准逐渐提高。吸取了光伏行业的经验教训,新能源车补贴政策提前做出了调整:一方面,在产能还未进入严重过剩期,补贴标准就开始逐年退坡,以防止企业产能进一步盲目扩张;另一方面,新能源车补贴所适用的技术标准也在稳步提高,补贴向性能指标更优的新能源车集中,以激励企业通过研发创新,不断提升新能源车的技术水平,增强行业的内生发展动力。
光伏和新能源车行业的发展经验启示我们:补贴的作用应当仅限于发展初期提供起始动能和技术创新激励,而行业发展最终必须摆脱补贴依赖,未被慎用的补贴政策很容易使行业陷入产能过剩的困境。
一句话素材:光伏和新能源车行业在补贴政策的激励下,产销量的快速成长;但光伏行业的补贴未能随着产业壮大而适时调整,形成产能盲目扩张的恶果。而新能源车行业吸取了经验教训,补贴政策提前做出了调整,以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同时,补贴向性能指标更优的新能源车集中,激励企业不断提升新能源车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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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开发利用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再生的自然资源叫不可再生资源。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种矿物、岩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这类资源是在地球长期演化历史过程中,在一定阶段、一定地区、一定条件下,经历漫长的地质时期形成的。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比,其形成非常缓慢,与其它资源相比,再生速度很慢,或几乎不能再生。人类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只会消耗,而不可能保持其原有储量或再生。其中,一些资源可重新利用,如金、银、铜、铁、铅、锌等金属资源另一些是不能重复利
用的资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当它们作为能源利用而被燃烧后,尽管能量可以由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但作为原有的物质形态已不复存在,其形式已发生变化。
通过天然作用或人工活动能冉生更新,而为人类反复利用的自然资源叫可再生资源,又称为更新自然资源,如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各种自然生物群落、森林、草原、水生生物等。
可再生自然资源在现阶段自然界的特定时空条件下,能持续再生更新、繁衍增长,保持或扩大其储量,依靠种源而再生。
一旦种源消失,该资源就不能再生,从而要求科学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物种种源,才可能再生,才可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土壤属可再生资源,是因为土壤肥力可以通过人工措施和自然过程而不断更新。但土壤又有不可再生的一面,因为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可以比再生的土壤自然更新过程快得多,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也就成为不能再生的资源。
可再生能源泛指多种取之不竭的能源,严谨来说,是人类有生之年都不会耗尽的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含现时有限的能源,如化石燃料和核能。
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其实都是太阳能的储存。可再生的意思并非提供十年的能源,而是百年甚至千年的。
随着能源危机的出现,人们开始发现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
太阳能
太阳能一般指太阳光的辐射能量。太阳能的利用有被动式利用(光热转换)和光电转换两种方式。太阳能发电一种新兴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广义上的太阳能是地球上许多能量的来源,如风能,化学能,水的势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