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的如何计算?补贴如何结算?
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有三种模式,一是自发自用,二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是全部上网。这三种模式,光伏电价怎么计算?
以上三种模式中,每一种模式还存在两种形式,屋顶与非屋顶。国家为了鼓励屋顶电站项目,电价补贴相对较高一些。以河北省为例,屋顶电站“全部自用”的电价补贴0.62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价补贴是0.9697元,“全额上网”2016年1月1日前的受理的项目是1.2元,6月30日前没有并网的是1.18元,2016年之后的是1元。
非屋顶的光伏项目,“全部自用”的电价是0.42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电价是0.7697元。在2016年1月1日前建成并网的项目电价是1元,2016年以后建成并网的项目电价0.98元。
那么,大概计算下收益,居民在屋顶建设光伏电站,采用“全部自用”模式下,河北地区居民用电是0.52元,那么自发自用的收益=居民电价+补贴=0.52元+0.62元=1.14元。自用模式的收益跟电价性质有关,较高的电费电价收益也会更好。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建设屋顶电站,国家同样补贴电价0.62元,但是大工业电费电价在0.6元以上,总收益1.22元,超过了全额上网的1.2元;一般工商业的电费电价为0.732元,再加上0.62元,收益为1.35元。
光伏电站补贴的结算方面,地面光伏电站的结算是由河北省电网公司计算,分布式光伏项目是由市级电网公司结算,原则上,是按月结算,如果有的每月发电量小,装机量小,可以协商补贴计算的时间。自然人不开发票,非自然人要开具发票。一般的补贴是政府补贴,如果光伏项目没有在发改委备案,电网公司没法发放补贴,智能先给你脱硫煤的标杆电价0.3497元。电网公司受理后集中申报,一些项目提前进行,准备资料不全,要及时补齐,发改委名册中也要及时补齐。
参考资料:百度搜索
全额上网收益按照不同地区标杆上网电价(一类0.65,二类0.75,三类0.85)乘以电表读数发放。余电上网的收益按照:度电补贴(0.42元)*单向电表读数+当地脱硫煤电价*双向电表反向读数+【读数单向电表-读数双向电表反向】*当地居民用电。全额上网即光伏发的电全部卖给电网,自己一度电都不用。所以仅需要新增一个单向表即可。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是逆变器发的电先供自己使用,多余的电再卖给电网,这种模式不仅需要按照一个单相表(度电表),还需要把进户表改成双向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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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光伏电站发的电国家是有补贴的,0.42元/度;
其次,上网的电价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
余电上网的电价每个城市是不一样的, 就我所在的合肥来说是0.436元/度;
全额上网的电价(标杆电价),全国统一:1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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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项目确认。国家对按照程序完成备案,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发电成本和销售电价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1、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补贴电量。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四)资金拨付。中央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发电量,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国家电网公司对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四条 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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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三)补贴电量。电网企业按用户抄表周期对列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目录内的项目发电量、上网电量和自发自用电量等进行抄表计量,作为计算补贴的依据。
(四)资金拨付。中央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发电量,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国家电网公司对经营范围内的项目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清
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主要内容包括: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部分,都可以获得0.4-0.6元/度的补贴。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
法律依据:《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