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好光伏电站积水问题
受土地资源限制,较多平原光伏电站建于近海滩涂地区,地下水位较高,一般为0.5~1.0m,且长期处于饱和状态,雨季下大雨或连续降雨时往往无法自行吸收或排出;容易形成场区内涝、电缆沟积水等问题,严重时会影响电气设备稳定运行。积水问题主要发生在滩涂平原光伏电站,光伏方阵布置较集中,地面积水很难采用蒸发、自流排出。
对建于近海滩涂地区的光伏电站提出如下建议:
(1)对于已建成光伏电站,采用内堵、外防、输水方案进行治理,对电缆沟渗漏处,使用堵漏剂对渗漏处进行封堵,漏点封堵成功后再使用高强度水泥对电缆沟进行整体全封堵,最后使用混凝土对电缆沟再进行加固,保证封堵严密,混凝土压实,出浆平滑;基础周围土层进行夯实硬化,外围挖掘环形泄水沟,使雨水及时通过主排水沟排出;光伏厂区按照地势挖掘横向或纵向的排水沟,将场区内积水依地势排入排水渠。
(2)对于新建光伏电站,加大对设计、施工环节的重视,应结合滩涂地区的自然气候,参照30年NASA数据及当地气象局数据,充分考虑当地30年不遇降雨、50年不遇洪涝灾害进行排水设计,包括设置满足场区排水需求的雨水泵房。
合理设计场区排水沟渠,适当抬高逆变器(室)及箱变基础,使箱变电缆室及逆变器电缆沟高出地下水的水平面,尽量避免电缆室及电缆沟道内存水,同时做好电缆室封堵,防止设备触头挂硝。施工过程中,严格规范施工过程管理,按照施工工艺要求,保证混凝土配比、浇筑振捣密实度及浇筑厚度,振捣程度、基坑回填满足施工工艺要求。
在当前全球新能源快速发展背景环境下,建设光伏电站不仅是当前全球收益率最稳定和比较可观的固定资产投资,而且作为串联上游制造和终端应用的核心环节,对推动整个新能源产业升级和应用普及承担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枢纽作用。从专业投建商角度看,光伏电站顺利并网以及正常发电,即意味着资产价值和IRR回报模型的基本形成。但从光伏组件商角度而言,则需将投资风险延续至更后端的贷款退出或整体出售。对组件商而言,电站资产交易现金流才是整个投建成败的关键。光伏电站在开发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项目选址方面存在的风险
1、土地面积不实、地形地貌不准确
在考察一宗地况时,特别是山地,建议使用GPS、水准仪等设备进行测试,因为往往靠目测或参考平面地图会导致地块有效面积、坡度、地表情况与实际不符,存在较大的误差。
2、土地性质风险
项目选址地块性质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原则上是选择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允许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等。其他性质土地是否能用到目前为止还不太清楚,比如林地、草地等,存在能否调规等问题。由于前几年国家推出耕地、一般林地等每年每亩给一定的补贴政策,当地政府把一些未利用的非耕地、非林地全部调规成为耕地或一般耕地等造成现在未利用地很少。
对于同一块土地,不同政府部门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划,会造成项目考察用地性质不一致。必须保证所有的部门均为未利用地方可进行下一步进度,这要求对所有管辖土地的部门一一进行详细了解。
3、关于土地租赁风险
面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这两种归属权的地块,需要与哪个部门签订租地协议?我们建议与当地县、乡镇政府、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尽量不要与当地老百姓签订合同,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麻烦。是否还有其他更好租赁方法,值得探讨。
4、土地投资费用
受土地、光伏资源的限制,地面光伏发电站往往规划在滩涂、丘陵、戈壁、沙漠等地貌类型的场地。在这些场地修建的地面光伏发电站,可能因为地下水位高、持力层埋深大、地形起伏大而产生高额的投资费用。在项目考察前期,要做好全面的费用预算。
5、关于土地租金和支付方式风险
在与当地政府洽谈项目过程中,政府主要考虑的是地价多少、税收多少、给当地带来多少就业等问题,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利润,给的地价指导价为每亩每年200-300元,山地和平地怎么区分,山地最多给多少?平地最多给多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指导价,目前行业用的投资模型测算,测算出的误差有多少还有待考证。
光伏项目享受三年三减半税收政策加上17%增值税抵扣,当地政府前五年是享受不了税收,政府就要求我们提前预交一部分税收,达到一定条件后再进行返还,这样存在资金占有、返还等风险。土地租赁费用以每年交纳的方式,还是以三年或五年一交纳的方式,还是一次性交清,哪种方式对于企业的资金流更安全,值得商榷。对于企业来说,这些都是项目开发存在的风险。
二、电网接入问题
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的新能源,要使它进入企业或家庭,最终还是要通过国家电网输送。地面光伏发电站往往规划在滩涂、丘陵、戈壁、沙漠等地貌类型的场地,这使得变电站远近、容量、备用间隔、是否能扩容间隔,是否能T接等信息至关重要。
三、环保要求程度高
根据我国光伏资源的分布特点,光伏资源丰富的区域往往是生态脆弱的地区,因此光伏电站的建设必须重视对生态的保护。如果不顾场区地形条件和原有生态环境,盲目套用传统的土建施工方式会引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废浆废水等种种问题。尤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西部地区,一些光伏电站的建设已造成恶劣的后果:部分地区草场退化、土地沙漠半沙漠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区域水土流失、次生地质灾害频发等等,这完全违背了光伏产业"绿色环保"的宗旨。
另外光伏支架基础在光伏发电站服务期满后为最大宗的固体废弃物,没有有效的回收处理措施,这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污染实质上是对我国现有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侵占,降低和限制了土地资源的再利用。如果因为光伏项目的建设而破坏生态环境,则是与发展绿色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愿望相悖了。
但在实施过程中,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对土地性质认定的规范不同,相关数据库没有联网合并,导致某些项目用地在国土部门的规划中被划为“未利用地(盐碱地等)或是荒地”,而在林业部门的规划内则变成“规划林地或是宜林地”,造成往往实际上贫瘠荒芜的山地滩涂,因戴上“林地”的帽子而无法得到有效开发利用,一些早已获得核准和备案的项目迟迟无法施工。
记者获悉,为解决信息不对称、明晰光伏用地政策等内容。2015年以来,国家林业局组织中国林科院专家组成3个调研组,分赴浙江、陕西、云南三省调研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实地调查了9个县的14个光伏项目,研究光伏电站建设对植被生长及生态的影响,突出资源保护,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林业部门和光伏企业要正确处理好生态建设与发展清洁能源之间的关系,坚决杜绝损毁树木、破坏林地的行为。为研究制定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古时,行军打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这三者对于事件的结果影响都是至关重要的。天时作为自然条件,个人无力改变,既然无力改变那么就老老实实去顺应它。这样的道理在农村建设光伏电站过程中同样适用。
这几年光伏电站以多种形式在农村出现,如农光互补,村级扶贫电站,渔光互补,林光互补等,通俗来讲有的光伏电站建设在大棚上,有的电站建设在农村的沼泽、滩涂、荒地之上,还有的电站建设农村的河流、琥珀之中。建设环境复杂多样,对于一个设计科学合理,能够持续稳定收益的电站来说,自然条件是设计前主要的考虑因素。
针对光伏电站的建设对象的复杂性,需要及早考虑好当地太阳能的辐射量、地址条件、地市情况以及气象条件这四方面因素。
一、考虑好当地的太阳能辐射量是光伏电站收益的保证。光伏电站顾名思义离不开光照,假若没有充足的光照地区建设电站,那是得不偿失的。在建设电站前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太阳能资源分布情况,光伏电站应建设在区域日照充足的地区。设计的时候可以参考我国太阳能资源区划分的标准。一般三类以上的地区都可以建设的。
二、地质因素,是选址时候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地质条件的优劣直接影响电站的初始投资额度的大小,假若光伏电站建设在地址条件恶劣的地区,电站的安全问题将成为隐患之一,说不定什么时候因为地质的变化让电站的前期投资毁于一旦。
地质因素我们要考虑好这几点,首先光伏电站选址要建在地震基本烈度为9度以下的地区,对于9度以上地区建站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估。地震标准可参考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以及GB 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
其次电站选址的时候要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设光伏电站对于用地和其他项目有所不同,相关部门明确发文,对于光伏发电用地作了明确批示,可以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滩涂、河滩等未利用土地的,不能占压农用耕地。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地方地质因素复杂,可能存在危岩、泥石流、滑坡等潜在风险,所以要提前把这些因素考虑好,作好综合评价,并对潜在危险及早做好防范措施。
三、地势条件。光伏电站选址应该在地势平坦的地区或北高南低的坡度地区。坡屋面光伏电站的建筑,其主要朝向宜为南或接近南向,宜避开周边障碍物对电池组件的遮挡。
对于渔光互补项目,其防洪标准应高于普通,还要考虑到风、浪、潮的影响,需再加重现期为50年的浪爬高。内涝为主的地区建站时,防涝堤堤顶标高应按50年一遇的设计内涝水位。如有排涝设施时,则按设计内涝水位加0.5米的安全超高渠道。另外对于山区的光伏电站应考虑防山洪和排山洪的措施。2016年夏天由于雨水比较多,因为系统公司在设计的时候忽略了洪涝的影响,致使许多光伏电站被淹,损失上千万,这是血的教训。
四、气象条件。对于光伏电站来讲,气象条件直接影响电站的工作效率,因此电站的选择要以多晴天,多旱少雨的气候特征作为选址的基本气象条件。假若长期处于阴雨天、积雪、结冰、雷击、鸟类粪便多的地区,光伏发电效率将受到严重影响。
太阳能辐射量、地质条件、地势条件、气象条件作为影响光伏电站重要因素,假若忽视了某一项,可能多会对光伏电站产生不小的影响,所以需要提早考虑好,规划设计好,确保电站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为破解建设光伏电站土地资源稀缺难题,可利用鱼塘、滩涂、芦苇荡滩等来开发建设渔光互补项目,采用水上发电、水下养殖的模式。那么建设方如何选择最合适的场址呢?下面介绍一下渔光互补选址的那些事儿。
(一)站址选择应注意的问题
(1)明确站址的土地性质,使用权状况,是否纳入土地利用规划;
(2)查明站址工程地质情况;
(3)合理评价地质构造及地震效应;
(4)评价站址及临近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5)对高差较大、塘深较深的站址应评估场平后可能产生的开、填方边坡性质、规模;
(6)确定站址周边人文情况,运输条件等。
(二)站址选择应取得的相关协议
(1)规划部门同意站址的建站要求,站址是否符合城镇规划,与其他规划设施也无矛盾等的协议;
(2)国土部门同意站址的建站要求,出具站址区域内未发现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协议,站址区域内地面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的协议;
(3)林业部门同意站址的建站要求,出具站址是否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否涉及珍贵树种、古树名木的协议;
(4)文物局出具站址区域地面地下未发现有价值文物,不在旅游规划区的协议;
(5)环保部门同意站址的建站协议;
(6)水利部门同意站址的取、排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