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是什么?
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是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最佳时期。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占70%左右。“十一五”规划建议中进一步确立了“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基本方略,为中国煤炭行业的兴旺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需要新建煤矿规模3亿吨左右,其中投产2亿吨,转结“十二五”1亿吨。
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中国煤炭工业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趋势,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中国煤炭行业的发展前景都将非常广阔。
中国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的煤炭流通企业总量约为10万家,规模偏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煤炭生产与消费企业分布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偏低,为不同规模的煤炭流通服务商提供了生存空间。
国家正大力推动煤炭开采企业的整合,煤炭流通市场也将趋向集中,这将逐步提高煤炭流通企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小规模煤炭流通企业的生存空间将不断缩减,大规模、跨区域的流通服务商将成为主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煤炭行业
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是呈现震荡走势,2017年,全国新增煤炭查明资源储量达到815.6亿吨,创近年新高。据自然资源部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新增煤炭查明资源储量较2017年同期有所下滑,全年新增查明储量为556.1亿吨。
据自然资源部统计显示,2013年以来,我国煤炭查明资源储量持续提升。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中国矿产自然报告 (2019)》显示,2018年我国煤炭查明资源储量为17085.73亿吨,同比增长2.5%。
从消费量来看煤炭行业发展
从消费量来看,2019年,全球煤炭消费总量为157.86EJ,比上年下降0.6%,这是六年来第四次下降,煤炭在全球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下降到27.0%,为16年来的最低水平。煤炭消费量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分别是:中国、印度、美国、日本、南非、俄罗斯、韩国、印度尼西亚、德国和越南。
除中、印、美、日四大煤炭消费国排序不变外,第5到10位排名位次均发生变化。其中越南超越波兰成为第10大煤炭消费国。 世界前十大煤炭消费国中,亚洲独占6席。2019年,中国煤炭消费量占全球总消费量的51.7%,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要点:
1、分析往年煤炭行业情况
2、根据往年情况和现状进行预测分析
实例:
2020年全球煤炭需求下滑,产量下降,国际煤炭贸易萎缩,煤炭价格在上半年大幅下降。随着欧美发达国家绿色能源替代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及亚洲地区相对强劲的经济增长带动的煤炭消费增长,预计未来几年,煤炭出口和消费重心向亚洲转移的趋势将更加明显。
1、2020年全球煤炭产量有所下降
2017-2019年全球煤炭产量逐年增长,但增速呈现下降趋势,到2019年全球煤炭总产量达到79.21亿吨。2020年,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初步测算全球煤炭产量同比下降了4%左右,新冠疫情对全球宏观经济的巨大打击进一步导致煤炭产量有所下滑。
2、美国煤炭产量降幅最大
2020年,在全球16个主要产煤国中,煤炭产量增长的有3个国家(包括中国、印度、越南),其余13国煤炭产量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煤炭产量最大的中国,全年产煤量为38.4亿吨,同比增长0.9%;排名第二的印度,得益于四季度产量的快速回升,全年产煤7.41亿吨,同比增长0.8%;而美国的煤炭产量跌破5亿吨,仅产煤4.89亿吨,同比下降了23.7%,降幅最大。
3、俄罗斯煤炭出口逆势增长
从出口情况来看,IEA数据显示2017-2019年全球煤炭出口量逐年增长,2019年达到14.36亿吨。2020年新冠疫情对全球煤炭贸易造成较大影响,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预测2020年全球煤炭出口下降至13亿吨。
2020年,全球煤炭出口量排名第一的印尼全年出口煤炭4.07亿吨,同比下降11.3%;其次是澳大利亚,预计全年出口煤炭3.61亿吨,同比下降8.9%;排名第三的俄罗斯,在下半年中国强劲煤炭进口需求的拉动下,全年出口煤炭1.93亿吨,同比增长1.7%。
近几年俄罗斯煤炭向中国市场转移趋势明显。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西欧是俄罗斯主要出口市场,但随着西欧国家“去煤化”步伐加快,俄罗斯出口西欧的煤炭量快速萎缩,出口重心由西向东转移。
2020年下半年,俄罗斯出口中国的煤炭量达1460万吨,比2019年同期的1090万吨增长了33.9%。俄罗斯政府层面也将加快铁路、港口等物流设施建设,加大煤炭出口向东部转移的步伐,积极拓展亚太区域煤炭市场。
4、亚洲地区进口消费需求强劲
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是全球主要煤炭进口国家。其中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炭进口国,2020年进口煤炭3.04亿吨,同比增长1.5%;印度进口煤炭2.18亿吨,比2019年减少3000多万吨,同比下降了12.4%;日本进口煤炭1.74亿吨,同比下降6.8%;韩国进口煤炭1.23亿吨,同比下降12.7%。
2020年全球主要煤炭进口国家和地区中,中国、越南、泰国、巴基斯坦和土耳其煤炭进口量实现正增长,其他国家和地区煤炭进口量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德国的降幅最大,为-27.3%。
整体来看,亚洲市场煤炭进口需求占据主要份额,并在全球宏观经济低迷的情况下,以中国泰国、越南等为代表的亚洲国家依旧能保持逆势增长,市场潜力较大。
5、煤炭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在欧美市场,绿色可再生能源快速替代煤炭,近几年欧美国家的煤炭消费持续下降,2020年美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首次超过燃煤发电量,全年煤炭消费量下降21%;欧盟国家煤炭消费量下滑幅度更大,欧盟27国2020年煤炭进口量下降32.7%。
在亚洲市场,例如越南、印尼和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等国,煤炭消费量还有增长潜力。2020年,越南、巴基斯坦的煤炭进口量均实现正增长,印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煤炭产量和消费量虽然都出现下降,但疫情稍有缓和后,马上加快了燃煤电厂的建设步伐。
从整体来看,全球范围的煤炭出口和消费重心逐渐向亚洲转移趋势明显。
126.俄罗斯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
几个世纪前,俄罗斯人即将煤炭用于生产和生活。18世纪初,沙皇彼得一世时期(1672~1725年)开展了煤田普查与勘探。此间俄罗斯在不同区域组织了地质考察队展开工作。
1721年发现了顿涅茨煤田,1722年发现了库兹涅茨煤田和莫斯科近郊煤田。几乎同时还发现了乌拉尔及其邻近地区的煤田。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在俄罗斯欧洲部分的北部,在西伯利亚的西部和东部,以及在远东和库页岛上发现了煤田和煤炭资源。
19世纪中叶前,俄罗斯煤田的开发和煤炭工业的规模不大。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俄罗斯为了满足社会对煤炭日益增长的需求,煤炭产量持续增加。1928年俄罗斯境内煤产量为1030万吨,至1940年已为7280万吨。
卫国战争时期(1941~1945年),俄罗斯的煤炭工业开始了全新的发展阶段至1945年俄罗斯的煤炭产量达到了1.05亿吨。
1950年前,煤矿采煤工作面采用截煤机和风镐取代手工劳动,在巷道掘进中用钻孔爆破技术取代手工劳动,并扩大了井下的电机车运输,1950年的煤炭产量为1.6亿吨。1951~1960年间开始在采煤工作中推广采煤机械化,1960年俄罗斯的煤产量为2.94亿吨。
1960年后,煤炭工业技术发展的特征是强化采掘作业,其基础是在矿井回采工作面中推广综合机组和在巷道掘进中推广联合掘进机,以及在露天采煤中采用国内外高效率技术。
1988年俄罗斯达到最高煤产量4.254亿吨,其中露天采煤量为2.286亿吨,占53.7%。综合机械化采煤量占81.8%,巷道掘进的机械化装载量占84%,其中50.9%为掘进机掘进。1988年后,由于矿工罢工,恶化了苏联各企事业之间的经济与业务联系,俄罗斯各地区的煤炭产量开始下降,1993年煤产量降到的3.059亿吨。上述原因只是暂时造成煤产量的下降,而致使俄罗斯煤产量下降的长期因素是:第一,煤田的开采地质条件的恶化第二,大量减少新建采煤企业和现有采煤企业的技术改造,以及大量减少新的技术装备和行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显著下降。
1991~1992年,俄罗斯煤炭工业产量的下降是与原定计划一致的。1993年的计划采煤总量比1992年降低5.4%,其中井工采煤降低6%,露天采煤降低5%。但1993年实际产煤量比1992年下降9.4%,其中井工采煤量减少9.3%,露天采煤量减少9.5%。
1993年俄罗斯采煤企业采煤2.966亿吨。2000年后,由于宏观经济形势转好,煤炭年产量增长了11%,达到2.6亿吨。2002年,俄罗斯煤炭供应量为2.344亿吨。2006年俄罗斯煤炭产量达3.085亿吨,同比增加了2.8%。其中由于钢铁企业需求减少,炼焦煤产量下跌0.7%,达7030万吨。而动力煤产量有较大增长2006年俄罗斯出口煤炭8800万吨(2005年出口8020万吨)。俄统计局公布信息,2008年上半年,俄煤炭产量增长6.1%,达1.61亿吨。其中,6月份煤炭开采比上年同期增长5.5%,比当年5月减少0.9%。
预测显示,俄罗斯对煤炭的需求将会有所增加,到2010年煤炭产量有望达到3.43亿吨,到2020年达到4.4亿吨,到2030年为5.25亿吨。
煤炭开采业在远东地区能源生产中所占比重为70.2%,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煤炭工业遍布远东地区。在滨海边疆区、萨哈共和国和马加丹州,煤炭产量占燃料动力总量的比重分别为91.9%、81.6%和73.6%。采煤总量的80%集中在萨哈共和国(雅库特)、滨海边疆区和阿穆尔州。在煤炭开采业中,远东煤炭、滨海煤炭、萨哈林煤炭、雅库特煤炭、东北煤炭等联合公司占有主要地位。还有3个规模不大的露天采煤场,其中两个在萨哈共和国,一个在堪察加州境内。阿穆尔州的滨海边疆区一些煤矿经过多年的开采后,储量已接近枯竭,导致远东煤炭产量在1988年达到顶峰后即开始下降。在远东地区,煤炭是发电站、锅炉及民用的主要燃料。在锅炉用燃料的需求量中煤炭占60%,而电站用煤占煤炭总需求量的70%以上。
127.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公司
1998年俄罗斯金融危机爆发后,卢布大幅贬值。俄MDM银行创始人梅利尼琴科和波波夫借此机会大规模低价收购煤、铁、化工企业,从而构筑起MDM集团工业领域的两大支柱企业———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公司和欧化公司(化肥企业)。目前,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公司已成为全俄罗斯最大的煤炭企业,供应着全俄31%的煤炭市场和25%的煤炭出口。2006年公司产煤9000万吨,出口2400万吨。
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公司在远东年采煤能力为800万~1000万吨,主要由哈巴边疆区的乌尔加尔煤炭公司和滨海边疆区的滨海煤炭公司完成。此外,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公司还是远东多家电力能源企业的最大私人股东,持有滨海边疆区远东能源公司24.82%的股份、萨哈共和国雅库特能源公司25.48%的股份和南雅库特能源公司25.87%的股份。
自2005年起,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开始在哈巴边疆区瓦尼诺港穆奇卡湾实施大型煤炭码头项目。2008年3月,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公司出资8.4亿卢布收购了东方港20%的股份。
128.滨海煤炭公司
滨海煤炭公司2006年营业额15.5亿卢布,在远东煤炭企业中名列第三,在远东200强企业中位居第93位。截至2007年初公司资产29亿卢布,其中净资产26亿卢布。
公司年采煤能力300万~400万吨,其中绝大部分由下属的新矿井露天矿管理局完成,该管理局负责开发滨海边疆区的巴甫洛夫煤田(可采储量1.57亿吨)。此外,公司的东方矿井管理局每年有数十万吨的产量。
滨海煤炭公司同俄统一电力公司分别拥有滨海边疆区大型煤炭电力一体化企业卢泰克公司(全称为卢切格尔燃料能源综合体)43.7%和53.6%的股份。卢泰克公司成立于1997年,为卢切格尔煤炭公司(滨海煤炭全资子公司)和滨海国有地区发电站(远东能源公司子公司)合并的产物。主要开发卢切格尔露天煤矿,并利用自有煤炭进行发电。公司年采煤500万~600万吨,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约150万千瓦,供应滨海边疆区60%的电力。
129.乌尔加尔煤炭公司
西伯利亚煤炭公司自2004年开始收购乌尔加尔煤炭公司,目前持股74%。
乌尔加尔煤炭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末,是哈巴区最大的采煤企业。公司2006年收入10亿卢布,在远东煤炭企业中名列第五,在远东200强企业中排名第162位。
乌尔加尔煤炭公司主要开发位于哈巴边疆区西北部上布列雅区的乌尔加尔煤田,该煤田可采储量1.63亿吨。公司年采煤能力200万~300万吨,煤炭产品主要用于供应哈巴、滨海边疆区的热电厂。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大规模扩建项目,计划在2008~2012年期间投资44.6亿卢布,到2012年之前将产量提高至每年700万吨。
130.萨哈林煤炭公司
贝加尔煤炭公司(西伯利亚煤炭能源公司的前身)于2002年收购萨哈林煤炭公司80%的股份。
萨哈林煤炭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萨哈林州最大的煤炭生产供应商。公司年开采能力约100万吨,占全州煤产量一半以上,保障着萨哈林40%的煤炭供应并出口日韩。旗下主要生产企业包括:太阳封闭股份公司(开发太阳褐煤田,年产煤能力20万吨,主要供应南萨哈林斯克第一热电厂)、莱蒙托夫股份公司(开发莱蒙托夫煤田,年产煤能力66万吨,主要供应萨哈林国有地区电站)、中央股份公司(开发吉赫梅涅夫褐煤田)、罗帕塔股份公司、帕雅尔科夫煤炭股份公司、诺维科夫股份公司。
131.梅切尔公司
大型矿山冶金企业梅切尔公司(全称车里亚宾斯克钢铁集团)是全俄第五大钢铁生产商和第三大采煤企业,2008年公司市值178亿美元,其创始人和总经理伊戈尔·久津持有73%的股份。
梅切尔公司2007年煤产量2100万吨,主要由旗下的南库兹巴斯煤炭公司完成。2007年俄罗斯联邦资产基金会拍卖萨哈共和国两大煤炭企业———雅库特煤炭公司和埃里加煤炭公司股份,梅切尔公司在拍卖会上击败了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奥罗萨公司,以582亿卢布的出价收购两大企业,从而确立了在远东煤炭行业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基础设施方面,梅切尔公司持有远东重要港口———特西耶港97%的股份。波西耶特港年吞吐量150万吨,99%的货物为煤炭。
132.雅库特煤炭公司
雅库特煤炭公司组建于1966年,总部位于萨哈共和国涅隆格里市,是远东最大采煤企业和全俄最大的炼焦煤出口商。2006年公司收入160亿卢布,在远东200强企业中排名第四。截至2007年初公司总资产120亿卢布,其中净资产90亿卢布。
雅库特煤炭公司2007年采煤1000万吨,其中一半以上的煤炭产品出口亚太地区,主要销往日本、韩国和中国,目前正试销印度和巴西。俄国内主要用户为远东能源企业和乌拉尔、西伯利亚地区的冶金企业。
公司拥有3处煤田:涅隆格里、堪加拉斯和杰巴里基海斯克。3处煤田总储量达2亿吨,以炼焦煤为主,具有灰分低、含硫少、湿度适中、热量高等优良特性。
公司自2002年起进入私有化程序。2005年1月,梅切尔公司在拍卖会上斥资4.11亿美元收购雅库特煤炭25%的股份。2007年10月,梅切尔公司又将剩余的75%股份收至囊中。
133.埃里加煤炭公司
埃里加煤炭公司成立于1998年,拥有远东最大煤田———埃里加煤田西北区块的开发权。埃里加煤田位于萨哈共和国东南部,已探明炼焦煤和燃料煤总储量高达22亿吨,可供开采100年以上,对保障远东煤炭需求和对亚太能源出口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公司制订了庞大的开发计划,拟到2020年将产煤能力提高至每年3000万吨,在萨哈共和国、阿穆尔州和哈巴边疆区铺设总长320千米的铁路,建设煤炭码头、选矿厂、热电站等设施。
埃里加煤炭公司原股东为萨哈共和国政府(持股39.4%)、俄罗斯铁路公司(持股29.5%)和东方建筑合同集团(持股28.8%)。在2007年的拍卖会上,梅切尔公司购得萨哈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铁路公司持有的总计68.86%的股份,成为公司最大股东。
134.涅柳恩格里煤炭公司
俄大型矿山冶金企业、全球主要钢铁生产商之一欧亚控股集团于2003年创建涅隆格里煤炭公司,以开发萨哈共和国德尼索夫煤田的部分区块(储量6600万吨)。2005年,欧亚控股又出资3.3亿卢布为涅柳恩格里煤炭购得德尼索夫煤田东部区块的开发权,新购区块B+C1+C2炼焦煤储量高达1.9亿吨。公司自2004年起开发德尼索夫煤田,采、选矿项目总投资达2.4亿美元,目前煤炭年生产能力约300万吨。
2006年涅柳恩格里煤炭公司营业收入20亿卢布,在远东煤炭行业中排名第二位,在远东200强企业中排名第64位。截至2007年初公司资产48亿卢布,其中净资产10.5万卢布(公司注册资本10万卢布,欧亚控股集团主要以短期债务方式对其进行投资)。
135.阿穆尔煤炭公司
阿穆尔煤炭公司是俄罗斯煤炭公司在阿穆尔州的子公司,是阿穆尔州最大采煤企业。公司2006年采煤340万吨,营业额13.6亿卢布,在远东煤炭企业中名列第四位,在远东200强企业中排名第106位。
阿穆尔煤炭公司前身为远东煤炭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32年,是远东地区历史最悠久的采矿企业之一,主要开发阿穆尔州莱其哈煤田,1977年曾创下年采煤1400万吨的惊人纪录。2002年初远东煤炭公司开始私有化。2004年,俄罗斯煤炭公司通过子公司阿穆尔煤炭公司以1.8亿卢布收购远东煤炭公司全部股份。
136.艾莱尔股份有限公司
俄韩合资企业艾莱尔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后一家进入远东200强的煤炭企业。公司2006年营业额94亿卢布,在远东200强中排名第174位。
1993年,根据萨哈共和国总统尼古拉耶夫的命令,雅库特煤炭公司和韩国LG公司合资成立了艾莱尔公司。其中雅库特煤炭公司占股58.9%,LG占股34.2%,萨哈共和国资产关系部占股5.9%。自1995年艾莱尔公司相继开始开采楚尔马堪煤田的“伊纳格拉”、“东方”等区块。目前公司拥有煤炭储备约2000万吨,年采煤能力60万吨,出产煤炭中70%用于出口。
137.俄罗斯煤炭资源地区分布不平衡
俄罗斯煤炭资源地区分布不平衡,46.5%的储量在中部,即库兹巴斯煤田23%的储量在克拉斯诺亚尔斯尔斯克边疆区,几乎都是褐煤,适于露天开采。此外还有一部分动力煤分布在科米共和国(82亿吨),罗斯托夫州(65亿吨)和伊尔库茨克州(55亿吨)。近日俄罗斯政府决定修建一条459千米长的连接库那金罗和克孜勒的“煤炭铁路通道”,以促进俄罗斯重要煤田的战略性发展,打通并建立一条重要的煤炭运输通道。这条铁路和已建的西伯利亚铁路及贝加尔阿穆尔铁路已经构成了一条连接亚太地区的运煤通道。铁路修成后,俄罗斯的煤矿便能源源不断地集中运送到亚太地区,亚太地区的煤炭贸易将更加繁荣,该地区的市场格局也将发生巨大变化。俄罗斯艾利吉斯塔煤田是世界上最大的产炼焦煤的煤田之一,现已探明该煤田储煤量大约为90亿吨。2008年产煤约60万吨,到2010年预计产煤300万吨。预计在4年之内,产煤量将达1350万吨。根据专家的估计,随着艾利吉斯塔煤田的发展和俄罗斯政府宏伟的煤炭铁路计划的实施,俄罗斯将成为世界第三大炼焦煤出口国。
138.经济转轨中的俄罗斯煤炭工业
俄罗斯煤炭工业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煤炭工业是俄燃料动力综合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俄出口创汇的主要来源。煤炭的采掘量,1994年比1993年减少了3300万吨,下降了11%。例如,罗斯托夫煤炭综合体,在35个企业中有32个企业被迫减少采掘量。远东煤炭股份公司的采掘量减少了27%,萨哈林煤炭股份公司减少了25%,图拉煤炭联合公司减少了1/3。1997年全俄煤炭产量仅为23700万吨,同1994年相比,下降了11.1%,但是,露天产量却增长了61.6%。远东地区的煤炭产量下降幅度最大,1995年的煤炭产量仅为1990年的68%。
139.俄罗斯煤炭工业存在的问题
俄罗斯煤炭工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井工矿和露天矿的生产能力在降低。从1993年至2000年报废生产能力1.6亿吨,而同期投产的生产能力仅3450万吨同时矿山设备损坏程度达到75%。在大量关闭矿井后,对煤炭开采经费未能给予足够补充,使得地区性问题更加尖锐化。由于俄罗斯采矿运输设备老化,煤炭行业的生产潜力年年下降,工矿采矿设备的磨损率达78%,运输设备的磨损率达72%。露天矿采矿运输设备的磨损率达75%~80%,这种更换采矿工艺设备的趋势注定了非盈利矿井的比例由13%增加到22%,1995年在232个生产矿井中仅有16个矿是1970年以后投产的,却有146个矿是1970年以前投产的。1995年俄罗斯仅有15%的煤矿的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外类似矿井的水平。俄罗斯大约20%的煤产量产自开采深度大于600米的矿井,80%的产量产自有煤气与瓦斯问题突出的矿井。必须指出,1993~1997年俄罗斯报废采煤生产能力约7800万吨,而投入的采煤生产能力仅为2760万吨。
140.俄罗斯对煤矿的技术改造
俄罗斯根据国外的经验,提出了在井工矿技术改造方面的建议,主要包括:
(1)在有发展前景的已改造的和较稳定的煤矿区必须改变开拓准备和生产工艺,以保证全面地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
(2)要研制和采用可自动控制某些工序的高效可靠的回采设备,这些设备可用于长250~350米的工作面,20~25千米长的采区,并且日产量为3000~10000吨
(3)采掘工作的集中化。对于年生产能力为150万~200万吨的矿井来说要改为一矿一个工作面的生产工艺,对于更大型的煤矿来说要一个水平一个面或一层煤一个面
(4)在有发展前途的煤矿和保证当地用煤的煤矿,为了开采某些区段,可采用最有发展前途的短壁和房柱式开采工艺,并采用美国和南非所使用的技术设备
(5)为了提高库兹巴斯普罗科彼耶夫斯克—基谢列夫地区急倾斜煤层的开采效率和安全性,可采用水平分层固体充填开采工艺和水力开采工艺。
按现在全球的消耗速度计算,地球上的煤还可以供人类使用约250年.
严良 洪文志
(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我国国土幅员辽阔,从总量上看,煤炭资源十分丰富。据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反复计算和论证,截至2002年底,已探明可直接利用的煤炭储量1886亿吨,人均探明煤炭储量145吨。另外,包括3317亿吨基础储量和6872亿吨资源量共计1万多亿吨的资源,可以留待后人勘探开发。丰富的煤炭资源使得国民经济发展不断加快,但是在开发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煤炭企业的安全和利用结构上。
一、我国煤炭行业安全和利用的现状
(一)我国煤炭行业的安全问题
煤炭是中国的基础工业,也是生产事故最多的行业之一,屡屡发生重大灾难性恶性事故,给家庭、企业和社会带来重大灾难,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成为国民经济稳步快速发展的隐患之一。
据统计,中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是世界主要产煤国煤矿死亡总人数的4倍以上,百万吨煤的事故死亡率是美国的160倍,是印度的10倍。2005年,阜新孙家湾煤矿2·14特大瓦斯爆炸死亡214人,2.15云南曲靖松林村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8人,3·9山西交城香源沟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8人,3·19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死亡72人……一起起重大事故震惊了国内外。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损失达2000多亿元,约占GDP的2.5%。
从个人安全来看,中国的职业病危害也十分严重。近年来每年新发职业病例数均在万例以上,并逐年上升,增长率超过10%。据中国工程院的研究报告表明,中国每年因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500亿元以上,约占GDP的2%以上。
(二)煤炭的利用结构单一
由于煤炭生产受地质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经济运行中很容易出现效益下降或亏损的局面。更重要的是煤炭的利用单一,忽视了相关共伴生矿的开采和利用,导致效益低下。为保持煤炭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相关补充产业。开采和加工矿产品是煤矿的产业优势,以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作为煤矿的补充产业是一条有效可行的途径。
二、我国煤炭行业安全和利用的对策分析
(一)汲取国内外经验,加强安全生产
1.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经验
美国是世界产煤大国,历史上重大恶性事故也曾多次发生,年死亡人数曾达3000多人。但经过严格的治理整顿,美国煤矿安全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已成为美国最安全的行业。
(1)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管理。美国政府对煤矿安全科研工作的投入很大。联邦政府每年拨一定数目的款项用于科研工作,其中一半以上用于支持煤矿安全和保健科研项目。
另外,美国除国家有完整的安全监察体系外,各州政府也设有负责矿山的安全人员。他们和联邦政府的监察人员密切协作,相互支持。矿业总公司也有自己的一套业务保安系统,管理人员有严格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限及上下级的关系都有明文规定。矿长、工长都必须经州政府一级机关考核,发给证书,才能在本州煤矿任职。
(2)实行全员强制性安全培训。美国对煤矿的管理人员和矿工的安全培训非常重视。如1983年美国重新修订的《矿山安全规程》对安全健康培训作了详细规定,并必须接受安全基础知识的培训和法规的教育,矿工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才能上岗工作,在有经验的矿工带领下,实习半年后才能独立工作。除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外,每个煤矿都把安全贯彻到一切工作中,还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活动。此外,美国煤矿主还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资助矿工继续教育和培训,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实际技术能力和防灾、救灾能力。
(3)矿工参与安全管理。美国煤炭公司强调以人为中心的管理,煤矿管理风格的特点是开明和开放。美国的管理作风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矿工对管理人员有意见,可以向他的队长投诉,队长有责任处理这类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
(4)工会参与安全管理。工会组织设有专人对矿山随时进行安全监督。美国矿工工资也是由联合矿工工会等代表工人与资方煤矿经营者协会谈判商定的,并规定了井下工人在地面脱产培训的标准工资。联合矿工工会还和煤矿经营者联合建立了煤矿工人培训教育基金。
(5)强制执法。为了安全,企业花巨资购买安全设备。对于不合标准的小煤矿,强制关闭。安全状况大为改观,死亡人数不断下降,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损失大大减少。
2.汲取国外经验,加强我国煤炭行业安全管理
一般来说,依靠科技进步,创造本质安全化的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内外经验,建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和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检查和培训。我国监察部门应经常性地、不定期地、随机性地深入煤矿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而不能只限于事故后追查原因、追究责任。应树立预防为主、防范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观念。美国矿山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监察重要,培训比监察更重要。对参观者也毫不例外,凡入井者都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并签字保证执行。各矿业公司有自己的安全培训中心,并设有模拟工作面和各种设备,对职员和工人进行定期培训,以适应生产和安全的要求。
(2)加强国家监察队伍的建设并提高业务和执法水平、装备水平。依法行政和依法监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方式。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造成特大事故的责任人给予严肃处治,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然而,目前我国监察队伍整体状况不甚理想,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齐,专业门类不全,有的人员半路出家,不懂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监察执法水平还不到位。为此,加强国家监察队伍的建设刻不容缓。
(3)实行严格的逐级负责制。企业要严格实行逐级负责制,明确各级的安全责任并落实到人头上,各司其责,分工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限及上下级关系,都应有明文规定。
(4)建立煤矿企业安全文化、安全制度文化和安全物态文化。2005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强调加强安全生产要重视五个要素,第一个要素就是安全文化。从文化的形态来说,安全观念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精神层,安全行为文化和安全管理文化是安全文化的制度层,安全物态文化是安全文化的物质层。我们应运用各种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设手段,通过班组及职工的安全文化和现代的管理经验来建立安全文化模式。
(二)加强煤矿综合资源的开发利用
1.我国煤系共伴生主要矿物种类及赋存概况
煤系共伴生主要矿物种类有:高岭土(岩),我国煤系高岭土(岩)资源量很大,现已探明的储量达16.73亿吨;石膏,目前预测我国煤系共生石膏储量达115.7亿吨,超过世界其他国家石膏探明储量的总和;石墨,现已探明煤系中石墨资源储量达5251.64万吨,占世界已探明石墨资源量的40%以上;硫铁矿,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煤系硫铁矿保有储量为34.64亿吨;还有油页岩、膨润土等等。这些煤系共伴生主要矿物种类繁多,如果能够进行综合资源开发利用,不仅可以取得经济效益,而且还能带来环境、安全和资源等多重效益。
2.煤矿综合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资源效益
开发利用煤矿共伴生矿物,经济效益是显著的。据测算,建年产3000吨用高岭岩生产4A分子筛加工厂,约需投资500万元人民币,投产后年利税可达700万元人民币,2年后即可收回投资;建年产5000吨用膨润土生产活性白土加工厂,投资约需500万元人民币,年利税可达280万元人民币,投产后2年就可收回投资。煤矿可以根据本矿共伴生矿物资源的具体条件,有选择地逐渐形成规模,成为煤矿的补充产业,对保持煤矿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同时,对煤矿进行综合资源开发,还可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并可以减少矿井瓦斯向大气中的排放量,从而减少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3.煤矿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
煤矿综合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十分显著,我们应将共伴生矿物的开采、煤层气开发列入生产计划,使煤炭开采与其伴生矿物开采及煤层气开发协调有序地进行。
首先应加强煤系共伴生矿产开发利用方面的科研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对煤矿开发利用共伴生矿产也应给予鼓励,并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和政策优惠。地质勘探部门在勘探煤炭资源中要将共伴生矿物的勘探与煤同等对待,为煤矿综合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可靠的依据。煤矿设计部门应考虑共伴生矿物的开发利用问题,并在设计中予以体现,为煤矿建成投产后的综合资源开发提供保证。
三、深化改革,加强煤炭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增强煤炭企业管理能力
当前,我国煤炭产业正面临着日趋激烈的竞争,已经到了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煤炭产业发展的新阶段。在煤炭结构调整中,要把煤企做大,提高市场集中度,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同时又要把煤企做强,发展多元产业链,调整产品,增加煤炭产品的附加值,提高我国煤企的国际竞争力。在这里,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不可否认,我国煤炭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落后于我国各行业改革。国家近几年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但我国大多数煤炭企业管理结构仍没有发生多大变化,给我国煤炭行业的安全和综合利用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也严重影响着煤炭企业的产品结构与技术结构的调整和企业流程再造。
因此,应该对我国煤炭企业进行深化改革,加强煤炭企业的现代化管理,增强煤炭企业管理能力。发展煤炭工业公司、煤炭控股公司,形成协作。在更高、更深层次上建立煤企联合,形成以融资、控股、参股为主要纽带的煤企系列。只有在现代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才能更有效地处理好我国煤炭行业安全和利用问题。
参考文献
[1]李金柱.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开发与利用技术.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1998.
[2]朱永峰,孙世华.矿产资源经济学.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
[3]王显政.美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1.
[4]罗云.现代安全管理.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3.
作者简介
[1]严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2]洪文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主要问题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广泛,总量丰富,储量居世界前列,且煤类齐全、煤质优良。煤炭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构成中占了76.4%的比重,是我国主要的能源, 同时又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从煤中可以提取200多种生产和生活必需品。
在未来新能源大规模利用之前,煤炭将是支持我国能源供应的国内主要品种,是我国今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但是由于我们对煤炭资源保护认识不足,对环境和生态保护重视不够,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存在严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不合理开采造成资源耗费率高,损失浪费严重
煤炭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其形成要经过漫长的地质时期,一旦采完也就消失了,在短时间内不能再生,这种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煤炭资源保护和战略储存的重要意义。然而煤炭开采中采富弃贫、采主弃副的现象普遍存在,小煤窑的私挖滥采屡禁不止,给煤炭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
有关专家按照各类煤矿产量加权平均的方法,对煤矿的矿井回采率进行了估算,目前全国煤矿矿井回采率仅在30%左右,与国外矿井回采率最高为85%相比,相差悬殊。以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三分之一的山西省为例,“矿井回采率加权平均为38.7%,由于采矿方法落后, 机械化程度不高(国有重点煤矿98%以上,地方国有煤矿20%,乡镇煤矿低于10%),科技含量低,管理跟不上,造成厚煤层采不全,中厚煤层回采率低,薄煤层(0.7m~1.4m占全省煤炭总量的12%~18%)弃采, 每采1吨煤, 就要付出6吨~8吨煤储量的代价。” ①
(二)不合理开发利用带来严重的生态环境负面影响
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中都对矿山环境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就目前情况看,煤矿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仍十分严重。“一是井工开采造成地表塌陷,露天开采挖损土地;二是造成水资源的流失与污染;三是污染大气环境。同时,我国煤炭利用产生的污染也十分严重,我国85%的煤炭直接用于燃烧,致使我国成为典型的煤烟型污染,煤炭燃烧排放大量的SO2, 已造成我国30%的国土面积受酸雨的影响。”②
二、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在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观念、政策、法律、技术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观念原因
煤炭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由于我国的煤炭储量丰富,使人们对我国煤炭资源产生“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错觉。再就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作为一次能源的煤炭与二次能源的电力相比,其价格相差很大。“2002年美国的终端售电单价为7.2美分/千瓦时,而电煤的平均到厂成本是3.57美分/千瓦时,售电单价是电煤单价的1.97倍。而同期,我国终端的售电单价是59分/千瓦时,电煤平均到厂成本约为12分/千瓦时,售电单价是电煤单价的4.9倍,远高于美国1.97倍的水平,说明我国煤炭价格偏低。” ③电煤在电力价格中的比例关系,印证了我国煤炭价格与电力价格相比偏低的事实。正因此,人们认为煤炭资源是无价或廉价的。这种资源无价或廉价的错误认识,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对煤炭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
(二)政策原因
过去我们在对待经济发展问题上,指导思想出现了偏差,片面强调地方利益和经济指标的增长,只注重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形成了煤炭工业粗放经营的经济增长模式。长期以来,煤炭工业实行了“有水快流”的政策,对煤炭开发采取了“大、中、小型煤矿并举, 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导致乡镇、个体煤矿迅猛发展,甚至失控,占用了大量的资源。而这些小煤矿大多布局不合理,设备简陋陈旧,技术力量薄弱,环保措施不到位,其回采率仅10%,远远低于国家规定, 这种“掠夺式”的乱采、滥挖使国家宝贵的煤炭资源遭到严重浪费,并且造成了当地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三)法律原因
煤炭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最有力也最权威的管理手段是法律手段。但我国在煤炭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法制宣传不够,执法力度不够,法律制度还不很健全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煤炭立法不完善。 目前,我国煤炭立法是由法律、法规、规章等构成的。主要有《矿产资源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煤炭、矿产管理部门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以及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存在的问题是:
(1)煤炭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不合理。 煤炭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国家对进入煤炭行业的企业要给予一定限制。我国对煤炭企业的设立实行许可原则,由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我国《煤炭法》第十八条(四)规定:“有符合煤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资料(五)规定的 “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虽然都有环境保护的内容,但矿山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由哪个部门审批认定,是环境保护部门还是煤炭管理部门没有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再就是从《煤炭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开办煤炭企业的六项条件来看,条件低,不细化,使许多生产技术条件比较差的小煤矿能够通过审批成立,从而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2)我国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法律规定尚不健全,资源税费的征收不尽合理。
我国《矿产资源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也规定:“国家实行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法律规定有偿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比较单一,缺乏激励机制。对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的规定,也不尽科学。
《矿产资源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税是调节部分矿山企业的级差收益,鼓励企业间的平等竞争;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是对资源消耗的补偿,是矿山企业的‘资源’成本,是调节矿产资源所有者和采矿权人之间的产权关系,是对已消耗的资源的货币补偿。煤炭属于矿产资源,是一种高耗竭性资源,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这两种形式的费用的征收都是以销售数量或销售收入为计税和收费依据,不能真实反映煤炭作为矿产资源本身的价值,没有体现出煤炭资源资产化管理和资源有偿使用的全部内涵,不利于提高资源回收率,也不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导致了煤炭资源的价值和价格相背离。
(3)缺乏可操作性强的措施,保护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 我国《煤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 但是怎样进行保护性开采,采取何种措施保护,如哪些煤种属于特殊煤种或者稀缺煤种没有确定,没有建立稀缺煤种资源储备制度等使得保护乏力。在我国丰富的煤炭资源中“焦煤、肥煤、瘦煤等主要炼焦煤稀缺,据统计,全国肥煤资源量373亿吨,焦煤资源量695亿吨,瘦煤资源量445亿吨,三者仅占查明煤炭资源量的14%,优质炼焦用煤则更少。”③由于缺乏操作性强的措施,焦、肥、瘦煤等稀缺煤种得不到有效保护。
《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煤炭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煤炭资源回采率由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不同的资源和开采条件确定。”但这些规定随意性强,可操作性弱。因为没有一个统一的、动态的、比较公平的量化的标准。这也正是造成煤炭资源开采回采率低,损失浪费严重的原因之一。仅“1980年至2000年,全国煤炭资源浪费280亿吨。”⑤
《矿产资源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没有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煤炭法》虽然在第六十九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开采煤炭资源未达到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的,由煤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达不到规定的回采率的,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但由于没有统一的量化的标准,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往往是一句空话。
2.煤炭资源保护的执法力度不够。 在煤炭资源管理中存在审批不严、稽查不够的问题,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小煤窑屡禁不止。1998年,国家开始实施“关井压产”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01年5月国家经贸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大关井压产、总量调控力度确保煤炭经济形势进一步好转的通知》,加大关井压产力度,加快关闭国有井田范围内各类小井,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自办小井。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几年已关闭的小煤矿,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但是随着近一两年来煤炭价格的上涨,小煤窑又死灰复燃。
3.煤炭资源保护法制宣传不够。 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煤炭法》第三条规定:“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但是在实际开采过程中却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和执行。在许多人眼里,国家的资源好像是白给的,谁能挖到手就是谁的,根本不知道非法采矿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技术原因
煤炭资源的调查规划和勘查工作有待加强,煤矿生产的机械化、集约化程度低,采矿方法落后, 科技含量低,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低,洁净煤技术还有待推广。
三、我国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律对策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这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策和体制保障,也对环境资源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应当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切实执行煤炭开发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针对我国煤炭资源在开发利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
(一) 完善煤炭立法
1.严格实行煤炭行业的市场准入制度
建设高产高效集约化矿井,逐步取代小煤矿,减少煤炭资源浪费,是煤炭工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这就需要建立煤炭勘探、开发准入制度,提高煤炭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完善对开办煤炭企业条件的规定。对已有企业,要严格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可以根据煤炭资源赋存情况和开发要求,增加对企业年生产能力、回采率的要求,将不符合条件的组织、个人拒之门外。对此有些地方立法已做出规定,如《山西省煤炭资源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开办煤炭企业年生产能力不得少于30万吨,开采零星资源
、极薄煤层及残采、复采的矿井,年生产能力不得少于3万吨;煤炭资源的采区回采率,开采薄煤层不得低于85%,开采中厚煤层不得低于80%,开采厚煤层不得低于75%。
2.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
为了避免煤炭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以预防为主。对煤炭建设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将其作为煤炭企业设立和发放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前置程序。我国已于2002年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在《矿产资源法》、《煤炭法》中应对此做出相应规定。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通过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3.完善现行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完善现行的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规定,资源税的课税数量应将核定回采率考虑在内,煤炭资源补偿费应以经过合理评估的煤炭价格作为依据,以此促进煤炭开发者提高回采率,并真实反映煤炭资源的价值,达到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 《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对资源税的用途未作规定。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97年修正)第11条的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纳入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为了支持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国家应规定将征收的资源税费的一定比例用于煤炭科研项目的研究、科研成果的推广以及对企业的环保资助等。对此,可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联邦政府对煤炭工业的扶持突出表现在为煤炭的研究和开发提供资金和为环保提供资助。在煤炭研究和开发方面,联邦政府主要是加强对洁净煤技术的扶持力度。在环保的资助方面,美国通过建立废弃矿山土地复田基金帮助采后煤矿的复田。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由于煤炭开采和利用所引起的环境问题。此外,为了推进煤炭企业的技术创新,对于采用先进技术,超过核定回采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减交资源补偿费等。
4.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
为了合理开采,保证后备资源,应明确划定煤炭国家规划区、重要经济价值矿区,确定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对特定煤炭资源实行战略性保护,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实施统一规划和保护性开采。对于以上特定资源的开采,必须经国家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批准,开采方案需组织专家论证,以保证其科学性、合理性。
5.煤炭法的修改还应注意与修改后的《刑法》、《行政许可法》的衔接问题。新刑法已取消了类推,《煤炭法》第七十九条中关于“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提法,显然不符合新刑法精神。应对类似条款进行修改。再如,对开办煤炭企业的审批、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等规定都应当修改,使之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
(二)加强煤炭执法
1.实行保证金制度。 为了提高煤炭回采率,减少浪费,可以让煤炭开发企业交保证金,如果达到核定回采率,则退还。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煤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开采煤炭压占土地或者造成地表土地塌陷、挖损,由采矿者负责进行复垦,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为促使采矿者履行其义务,可以令其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如“美国的《露天开采控制与复田法》规定:煤矿主在开采前须交纳复田保证金,保证金数额须足以支付预计的全部复田费用,具体由州环保局确定。复田保证金待复田后按一定程序归还矿业主。对不按计划复田者给予罚款或刑事处罚。”⑥
2.关闭年生产能力在法定吨位以下的小煤矿。 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小煤矿要坚决关闭,而且要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发动群众,监督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如实行对重大违法行为的举报有奖制度。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洁执法、熟悉法律的监察队伍,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杜绝执法中的腐败行为。
(三)将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和法制教育相结合,提高全民的认识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强化可持续发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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