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没有资质要求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报告吧,那么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没有了解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没有资质要求,欢迎阅读。
大部分可行性研究属于工程咨询范畴,目前国内工程咨询资质从高到低分别为国家甲级、国家乙级、国家丙级。咨询资质并非可行性研究本身必须,但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以及审核方的要求,可能要求立项方必须在最终成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当中体现某种等级的咨询资质。般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申请立项的单位,编写可研报告时需要由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来编写,而市级的需要丙级或者乙级,在省级立项需要甲级
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怎样才算标准?【1】
作为一个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只有对市场、技术、经济三个方面进行全面和深入的论证,并据以提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才是一份合格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才能切实起到为项目决策服务的作用;说到市场部分的作用,智投专家觉得市场可行是其余两部分的前提和先决条件;如果该项目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市场前景,在市场上不可行,那么该项目即使是在技术和经济上可行,也是建立在虚假的基础之上的;市场部分的工作决定了可研中所论述的产品或服务的目标市场、市场的现实和潜在需求量、竞争程度等,进而也就确定了该种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规模、品种;销售价格、经营成本等经济测算的基础数据,也决定了财务评价指标的可行与否。
智投公司整理可研报告的市场部分主要分为市场现状调查和市场未来预测两部分:
一、市场现状调查
市场现状调查主要包括市场环境调查、技术发展趋势调查、市场需求调查、产品及价格调查、竞争能力调查五个部分;
1、市场环境调查:包括政治、法律环境调查和经济、社会环境调查两部分;政治、法律环境调查主要是对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查;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调查主要是对gdp、国民收入、人口数量构成及物价水平调查,对全民受教育程度、民族地理分布、风俗习惯、职业构成、宗教信仰、审美观念及价值观念的调查;
2、技术发展趋势调查:主要包括新技术及新工艺发展趋势调查、新产品技术现状调查、技术研究政策调查三部分;其中,新技术及新工艺发展趋势调查是对技术创新与发明、新工艺开发等国内外最新技术动向的调查;新产品技术现状调查是对国内外现有产品的设计、质量、价格、寿命等进行调查;技术研究政策调查是指国家对科研、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和计划以及国内外专利和发明情况的调查;
3、市场需求调查:是通过对价格、收人、相关商品价格、消费者购买能力及偏好、政策的变化、季节的变化、广告以及消费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等影响市场需求的因素进行调查,最终确定市场的现实需求及潜在需求;
4、产品及价格调查:产品调查是指对产品的包装、规格品种、方便性、耐久性、用户的评价、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的调查;价格调查是对产品价格的供给及需求弹性、国家政策对价格的影响、产品定价策略及方法的选择以及价格变化后用户和竞争对手的可能反应等进行调查;
5、竞争能力调查:主要是对竞争对手及产品进行调查;对于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包括对其数量、分布、市场占有率、产品销售额、生产能力、产品成本、工艺水平,及其竞争策略和手段等进行调查;对其产品的调查主要是对其产品设计能力、工艺能力、质量、数量、品牌、成本、价格、服务以及竞争对手新产品开发动向等方面进行调查;
围绕着市场现状调查的内容,经常采用的调查方法是电话问卷调查;资料调查法(公开报刊及杂志、互联网等);询问法(面谈、电话、座谈等);观察法(直接观察法、亲身经历法、痕迹观察法、行为记录法)以及实验法;
二、市场未来预测
市场未来预测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需求潜量预测、市场占有率预测、资源预测、价格预测、技术发展预测等;
1、市场需求潜量预测:是指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对某项商品的购买力及投向的预测,以掌握市场发展及社会总需求的动态变化趋势,研究社会需求的具体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确定目标市场,制定合理的市场营销方案;
2、市场占有率预测:是指企业的产品销量占这种产品市场总销量的百分比;它反映企业的销售状况和竞争能力的大小;不仅预测自己的产品,还应预测同类产品和替代产品的未来发展趋势;
3、资源预测:是对企业生产某种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预测;一般从企业的生产能力、原材料供应及其价格、产品质量、成本等方面进行预测;
4、价格预测:主要包括对价格总水平的预测、单项商品价格变化预测、价格体系变动趋势预测、市场商品供求平衡预测、商品成本变化预测、市场行情预测、价格弹性预测、商品寿命周期预测以及价格变动连锁反应的预测等;
5、技术发展预测:是指在充分占有大量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预测方法,围绕着定性、定量、时间、概率四个要素对一定范围内的技术发展水平、速度、趋势进行预测;
围绕着市场未来预测的内容,经常采用定性和定量两种预测方法;其中定性预测主要采用经理评判法、专家意见法、综合意见法;销售人员估计法等;定量预测主要采用移动平均法、指数平滑法、回归分析法以及季节变动法等;
总之,随着市场部分的内容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客户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市场部分编制深度和广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写作的定位与方法【2】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专门针对某一特定项目是否合理可行,而在实施前对该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及全面的分析研究,以论证其可行性的实用文体。
为了体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行性”,在现实写作中,我们不必刻意追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写作模式上的`统一,而是应该力求把写作的重心放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写作的定位上,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做好实质性的铺垫。
一、以扎实的文字力显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写作立足于对市场需求的预测,主要根据市场调查及预测的结果,以及有关的产业政策等因素,论证项目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即,为什么要进行这个项目?写作者应对拟建项目规模设定的依据和项目投产后面向市场需求情况和发展方向做详尽的阐述和分析。
成立于××××年的河南××特种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论证时,曾做过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鸵鸟养殖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在鸵鸟养殖开发市场前景部分是这样阐释的:
由于鸵鸟具有耐粗饲、适应性强等前文所述的诸多优点,符合国家发展‘节粮’草食动物这一产业政策,得到国家大力支持。
姜春云副总理在中国鸵鸟养殖开发协会成立时曾指出“……”国务委员陈俊生同志也明确提出“……”的方针。
可见,国家对鸵鸟养殖开发非常重视。
鸵鸟养殖开发是一新兴产业,在我国只有4 年开发历史。
目前,全国存栏量不过8万只左右,只是进入育种、规模的起步阶段,远远达不到商品产业开发的要求。
根据中国鸵鸟养殖开发协会制定的发展规划:力争在20世纪末形成我国产业的雏形,最终目标是在我国形成集生产、科教、加工、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化的在国内外市场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鸵鸟产业。
毋庸置疑,这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写作在此处用了浓墨重彩,其意义分量很足。
文中既有对鸵鸟习性的再次提及,有对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也有对国家领导人讲话政策的引用,更有对鸵鸟养殖现状关键数据的披露,最终以国家制定的未来鸵鸟产业发展目标作为落脚点。
虽没有过多的文字铺陈,却将项目投资必要性的各种因素综合反映出来,足见报告的作者斟字酌句,处处皆为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而作,增强了投资的可信度。
在此,我们还有必要列举《××省100MW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工程建设必要性的相关内容: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太阳能光伏技术和光伏产业迅速发展,最近5 年世界太阳电池产量年平均增长率为49.5%,最近10 年年平均增长率为41.3%……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能源及环境问题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显得越来越迫切。
……美国……等国家纷纷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光伏技术和光伏产业的发展……虽然中国人均排放、历史排放还远低于美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但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缓解这一矛盾义不容辞……因此加快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是中国能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因此开发利用太阳能是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及政府完“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大力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省是全国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并且电网构架合理,是国内最适于发展大型、超大型光伏并网电站的省份。
目前其光伏发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案例中的项目已在积极有序的建设之中。
在上述报告内容中,作者以敏锐的视角,从全球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现状出发,引出能源和环境的发展需求,又谈及各国业已推进光伏产业的积极做法,最终指出中国应有的责任及光伏产业对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支撑意义。
通过这样的写作,我们深刻感受到“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同时,我们也从中看到了作者在内容上的深思熟虑,在结构上的层次递进,在文字上的细腻推敲,不可否认,这些扎实的写作元素源于作者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写作核心内容的认识和把握。
可以说,扎实的文字表现力有助于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写作定位的成功。
二、以多元化的方式体现项目预测的科学性
除了阐释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外,可行性研究报告在主体内容中还需下大力气体现项目预测的科学性,这就要求写作者立足主要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衡量项目的价值,评价项目在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有效配置经济资源、增加供应、创造就业、改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未来价值。
由于预测科学性写作的特殊性,其间常常会是数据与文字的汇聚,为了便于清晰完善地表现这部分主干内容的导向作用,本文作者认为,写作者应力图借助多元化的方式方能得到良好的写作效果。
这方面,《××省100MW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测分析写作部分也属成功的范例。
报告中多处适时体现了多元化写作的特色,下面所列举的便是作者在写到项目的建设能节省能源、保护环境、支持政府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时,其多元化的表现手法,这些内容应该能让我们得到一些有益的写作启示。
在对一个项目进行科学预测的时候,可行性研究报告要做到的必然是:所运用的数据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所依据的理论和原理本身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所应用的方法是科学的。
然而,这一切仅仅依靠纯文字写作是不够有说服力的,纷繁复杂的写作客体需要我们写作者在认识写作内容、理清写作思路的同时,探索一切足以使主体表现升华的多元化因素,写作出具有前瞻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以务实的笔触分析项目的风险性
项目风险分析是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何项目的建设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各种因素的风险。
如,项目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组织风险、法律风险、经济及社会风险等等。
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写作者,必须以客观务实的态度对预测的风险作出分析、评价,制定规避风险的实际对策,以保证项目论证的全面性,同时,也能为项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年产1 万吨铜铝复合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如下分析,首先是市场风险分析:
中国电动汽车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版)
报告关键词:电动汽车 车
报告撰写背景说明
中国企业编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用蓝本为联合国工发组织的黄皮书,即《工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手册》。
一般来说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概述、项目背景及目标定位、市场及营销分析、投资外部环境分析、行业发展前景分析、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等。可以看出这些内容主要从企业及行业的角度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华经纵横经济信息中心凭借多年项目可行性研究经验,联合业内专家、学者联合推出《中国电动汽车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版)。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中国电动汽车市场的调查研究来分析该行业的投资价值以及相关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从产业发展、企业经营、产品产销、交易市场、生产技术、产品应用、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多个方面研究电动汽车行业的投资价值和各地区相关项目的可行性。
第一章研究定位及主要方法
第一节研究目的
第二节研究内容
第三节研究方法
说明:在研究方法上我们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其他处理技术如下所列:
品牌消费构成结合生产领域产品构成核算均值
企业采购适用原则根据企业的性质和管理模式分析
国内的产品比较分产出企业与产品应用
企业调研数据的准确度通过企业基本规模进行误差调整
调研数据分析以抽样统计原则选取合格的企业、数据误差通过信息对比
企业配置和理性模拟等方法控制
数据预测采取时间序列的记忆性理论和多因素模型分析
第四节数据来源
第五节分析依据
第二章 项目投资环境分析
第一节社会宏观环境分析
第二节项目相关政策分析
一、国家政策
二、行业准入政策
三、行业技术政策
第三节地方政策
第三章 电动汽车项目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第一节行业特征分析
一、行业集中度分析
二、行业上、下游分析
三、行业与国民经济关系研究
第二节国外产业发展及中外比较分析
第三节 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前景预测
一、行业自身经济周期分析
二、行业成熟度分析
第四节行业需求预测
一、产业周期与宏观经济周期相关性
二、需求总量及结构预测
三、国内产能、产量分析与预测
第四章 电动汽车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第一节 国内生产企业现状
一、重点企业信息
二、企业地理分布
三、企业规模经济效应
四、企业从业人数
第二节重点区域企业特点分析
一、华北区域
二、东北区域
三、西北区域
四、华东区域
五、华南区域
六、西南区域
七、华中区域
第三节企业竞争策略分析
一、产品竞争策略
二、价格竞争策略
三、渠道竞争策略
四、销售竞争策略
五、服务竞争策略
六、品牌竞争策略
第五章 电动汽车行业财务指标分析参考
第一节行业产销状况分析
第二节行业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第三节行业资产运营状况分析
第四节行业获利能力分析
第五节行业成本费用分析
第六章 电动汽车项目建设方案研究
第一节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分析
第二节技术方案分析
第三节设备方案分析
第四节节能方案分析
第五节厂址方案分析
第七章 电动汽车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分析
第一节项目工期及实施进度及其合理性论证
第二节项目组织机构设计方案分析
第三节项目组织实施所需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分析
第四节项目实施招投标方案
第八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第一节投资估算依据
第二节项目投资估算
第三节资金来源与筹措
一、资金来源
二、筹资方案
第四节资金使用和管理
一、资金使用计划
二、还款计划
第九章 电动汽车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
第一节项目结果预测分析
第二节成本收益分析
一、生产成本
二、费用估算
三、收益估算
四、成本收益比较分析
第三节项目财务分析
一、盈利能力
二、债务偿还能力
三、项目财务评价
第四节不确定性分析
一、敏感性分析
二、盈亏平衡分析
三、风险因素与对策
第五节社会效益分析
第六节结论
第十章 电动汽车项目不确定性及风险分析
第一节建设和开发风险
第二节市场和运营风险
第三节金融风险
第四节政治风险
第五节法律风险
第六节环境风险
第七节技术风险
第十一章 结论与建议
说明:根据以上多层次多角度分析,对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合理性做出科学判断,并形成操作建议
第一节可行性分析结论
第二节华经纵横建议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是2017-12-11在陕西省西安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产业园区综合楼403室。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31MA6UPB087F,企业法人贾亚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西安联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分布式能源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节能环保项目、新能源项目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设计;检测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评估;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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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提纯过程 ;
b、拉棒过程 ;
c、切片过程 ;
d、制电池过程 ;
e、封装过程。
在这些生产过程会用到酸和碱,还有一定的辐射,剧毒的三氯化氧磷等。长期接触磷可使人慢性中毒并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癌、致畸。伴有肝、肾损害。如血中磷过多会降低血中钙的浓度,引起低血钙症,从而导致神经兴奋性的增强,手足抽搐和惊厥。表现:骨质疏松、易碎、牙齿蛀蚀各种钙质缺乏的症状日益明显、精神崩溃、破坏其它矿物质的平衡。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第三条 本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 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第五条 国家制定节能政策,编制节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能源的合理利用,并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或者节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每年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第十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在对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比较论证的基础上,择优选定能源节约、能源开发投资项目,制定能源投资计划。
第十一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
第十三条 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禁止新建的耗能过高的工业项目的名录和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
对没有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制定有关节能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制定有关节能的标准应当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并不断加以完善和改进。
第十五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生产量大面广的用能产品的行业加强监督,督促其采取节能措施,努力提高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逐步降低本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
第十六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的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应当科学、合理。
第十七条 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淘汰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的名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的规定,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出用能产品节能质量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质量认证证书,在用能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公报,公布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等状况。
第二十条 国家对重点用能单位要加强节能管理。下列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千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技术条件的单位依法进行节能的检验测试。
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要求、节能措施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
第二十一条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
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
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二十二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生产耗能较高的产品的单位,应当遵守依法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情节严重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第二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能耗指标。
第二十七条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
第二十八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能源消费情况、用能效率和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单位职工和其他城乡居民使用企业生产的电、煤气、天然气、煤等能源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计量和交费,不得无偿使用或者实行包费制。
第三十一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用能单位提供能源。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发先进节能技术,确定开发先进节能技术的重点和方向,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
第三十三条 国家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工程,提出节能推广项目,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对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推广项目给予支持。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引进境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禁止引进境外落后的用能技术、设备和材料。
第三十五条 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排的科学研究资金中应当安排节能资金,用于先进节能技术研究。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技术政策,推动符合节能要求的科学、合理的专业化生产。
第三十七条 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耗。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方针,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第三十九条 国家鼓励发展下列通用节能技术:
(一)推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高热电机组的利用率,发展热能梯级利用技术,热、电、冷联产技术和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提高热能综合利用率;
(二)逐步实现电动机、风机、泵类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发展电机调速节电和电力电子节电技术,开发、生产、推广质优、价廉的节能器材,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三)发展和推广适合国内煤种的流化床燃烧、无烟燃烧和气化、液化等洁净煤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四)发展和推广其他在节能工作中证明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通用节能技术。
第四十条 各行业应当制定行业节能技术政策,发展、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限制或者淘汰能耗高的老旧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通用的和分行业的具体的节能技术指标、要求和措施,并根据经济和节能技术的发展情况适时修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使我国能源利用状况逐步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新建国家明令禁止新建的高耗能工业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投入生产或者停止使用。
第四十三条 生产耗能较高的产品的单位,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可以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淘汰的用能设备转让他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耗指标不符合产品的实际情况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责令公开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1.节约用水。为珍惜水资源,不让水龙头空流,缩短淋浴时间;安装节水龙头;用节水型抽水马桶。
2. 节约用电, 尽量少使用电器,随手关灯。随时关紧电冰箱的门;使用节能灯具;购
买高效低能耗电器。
3. 节约用纸纸浆需求量的猛增是木材消费增长的原因之一。全国年造纸消耗木材1000
万立方米,进口木浆130万 吨,进口纸张的大量消费不仅造成森林毁坏,而且因生产纸浆排放污水江河湖泊受到严重污染(造纸行业所造成的污染占整个水域的30%以上。),用过一面的纸可以翻过来做草稿纸、便条纸,或自制成笔记本使用;过期的挂历可以包书皮。
4. 废物利用,如:糖纸可折成灯饰或门帘,旧衣服可做成拖把等等。支持和参与废纸、
废玻璃、废塑料和废金属的回收利用。
5. 减少生活垃圾,自觉将垃圾分类。
6. 少用化学制剂,购买使用无磷、生物可降解的洗涤用品;
7. 尽量不使用个人轿车。为减少空气污染,节约能源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或
步行;使用无铅汽油,购买小排气量的轿车。
8. 购物时自备购物袋。
(一)将第六条、第七条中的“经贸”、“建设”分别修改为“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
(二)将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中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第二款中的“设区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应当附具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除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流域机构审批的外,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一)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煤矿建设项目的立项,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并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核准。”
(二)将第十条修改为:“煤矿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核准的立项报告,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四)删去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五)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不得上岗。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六)删去第四十条中的“可以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煤炭经营资格”。
(七)将第四十三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煤炭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一)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禁止猎捕、杀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交换、赠送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
(二)将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猎捕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
(三)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
(四)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经营利用国家和省非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向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五)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或者省境的,由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准运证。”
(六)将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二条中的“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县(市、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五、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
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六、山东省消防条例
删去第六十一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删去第十七条第二款。八、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一)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从事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二)将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检测场地、设施和经依法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设备;
“(二)有必要的管理人员和经培训考试合格的检测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三)将第五十一条修改为:“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使用自有车辆从事租赁经营,并与承租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和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加强租赁车辆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日常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四)将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