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煤炭工业以及产煤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煤炭销售票是指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煤炭销售票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给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并随煤炭流转,在省内终端用户或者完成出省销售时回收。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煤炭生产、运销监督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回收、核查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工业经济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运输、电力、煤炭运销等单位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执行使用工作。第六条 鼓励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广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第七条 煤炭销售票票面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自用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煤炭生产企业的核定生产能力、企业的生产安排和销售情况逐月发放煤炭销售票。同一县(市、区)、同一煤炭生产企业全年使用的《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票据所开具的煤炭销售总量之和不得超过其年核定生产能力。第九条 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在年核定生产能力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台账。
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应当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明细表。第十条 洗煤、储煤等煤炭加工中转企业销售煤炭或者加工转化产品时应当将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的煤炭销售票加盖本企业印记并注明日期后转交给购煤企业或者煤炭用户。第十一条 受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煤炭销售办公室负责核查回收《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所属的煤炭出省口管理站(含出省口营业站)(以下简称煤炭出省口管理站)负责核查回收《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县级以上煤炭纠察机构负责核查回收《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煤炭出省口管理站回收的煤炭销售票及汇总表按月上报所在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纠察机构)。省煤炭销售办公室、煤炭纠察机构回收的煤炭销售票及汇总表应当逐级按月向省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在提报铁路运输计划时应当逐月向省煤炭销售办公室按实际发运量上缴《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必须向煤炭出省口管理站按实际运量上缴《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省内煤炭用户必须将购买煤炭时取得的《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按实际采购量逐月上缴所在地煤炭纠察机构。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非法违法煤炭生产企业和煤炭经营、运输企业及煤炭用户发放煤炭销售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及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煤炭。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纠察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的执行情况(含煤炭出省口管理站)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鼓励煤炭用户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不使用煤炭销售票的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执行本办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不会。
山西省取消煤管票限制已有多年,2022年也不会实行。所谓“煤管票”,是指地方对煤炭生产运输、税务等综合管理的一种票据,只有正规煤矿才能领取票据进行运销。没有“煤管票”,煤炭无法外运。
一、大同煤业(601001):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是联合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大同同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大同市地方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兰花科技(600123):山西省首家煤炭类上市公司和晋城市唯一的上市公司,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由一个单一的煤炭企业发展成为以煤化产品为主,集煤炭、化肥、精细煤化工等多元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是全国化肥原料煤基地大型企业之一。
三、郑州煤电(600121):公司主营煤炭生产及销售、发电及输变电.拥有煤炭地质储量24157万吨,可采储量13302万吨,煤炭产品主要是无烟煤、贫煤以及主要用于发电、冶金及民用的优质工业动力煤.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以煤为本,煤电联营,多业并举"的经营发展战略,力争建成技术先进、机制灵活、管理完善、高效运转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四、国阳新能(600348):全国最大的优质无烟煤生产基地、高炉喷吹煤加工和出口基地,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特大型煤炭企业和质量标准化、现代化企业。国阳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电力、电解铝、磁性材料、煤化工等生产和销售业务。
五、兖州煤业(600188):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25日,是一家主要经营煤炭、能源、铁路运输行业的公司,也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煤炭生产商和中国最大的煤炭出口企业之一,还是国内唯一一家境内外三地上市煤炭公司,在国内煤炭行业中处于龙头地位,其煤炭产品销售主要集中于中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等市场.公司本部目前拥有六座生产煤矿。
【拓展资料】
金融界网4月28日消息,煤炭股盘中持续拉升,昊华能源、潞天环能涨停,平煤股份、晋控煤业、开滦股份等多股大幅拉升。
消息面上,上周动力煤、焦煤、焦炭均上涨。动力煤方面,港口动力煤价格大涨,CCI5500收于792元/吨,周环比增长35元/吨,下半周涨势趋缓。下游方面,电厂煤炭库存略有回升但仍处于低位,工业需求支撑下日耗在采暖季结束后仍稳定在高位水平。
中泰证券指出,2021年煤炭板块具有六大优势:一是有业绩(煤价中枢抬升),二是有分红(提升分红比例是大趋势),三有安全边际(估值6-7倍),四有抗通胀能力(企业盈利跑赢通胀),五有格局(行业前十占比超52%),六有主题(碳中和推动行业供给侧改革),持续看好煤炭行业投资机会。
华西证券认为,目前煤价上涨超过此前的预期,具有业绩弹性。同时在煤炭行业不再有大规模的投资周期且行业集中度提升的情况下,龙头煤企业绩和现金流优秀且后续无大的资本开支,煤炭板块低估值、高股息属性凸显。重点推荐标的为动力煤龙头中国神华、陕西煤业、露天煤业,以及具有成长性的西南焦煤龙头盘江股份、全国焦煤龙头山西焦煤。焦炭上涨受益标的:金能科技。
其使用范围为:
第十七条煤炭销售票票面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自用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第十八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在年核定生产能力范围内组织生产,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台账。 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应当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情况明细表。 第十九条洗煤、储煤等煤炭加工中转企业销售煤炭或者加工转化产品(包括中煤、煤泥等附产品)时应当用取得的煤炭销售票到当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换开票。换票时,需上缴购买原煤时回收的煤炭销售票、本企业销售煤炭时开具的煤炭销售票存根联和使用回收明细表。 第二十条对于外省通过公路进入我省销售或经过我省过境的煤炭,由入境口(出省口管理站)发放煤炭销售票(公路入境),按煤炭销售票的回收渠道核查回收。入境口所用票据直接向省煤炭运销总公司公路公司领取。 第二十一条 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的驻矿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煤炭生产企业煤炭销售票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注明 “审核”标志。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买卖、转让、涂改煤炭销售票。
2: 两票制(出境票+殖增票)
3: 三票制(出境票+增殖票+准销证)
山西省煤炭销售实行两票一合同管理。
山西经公路出省的煤炭包括煤检票和基金,煤检票就在煤检站交,有煤检票才能运输。基金一般煤矿或者厂家代缴(基金一般税务局购买)。
山西的增值税发票抬头:山西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版式都是14000开头的。
你说的票应该是普通发票。不过现在的票很少有手写票。属国税票。地税票只针对服务行业
现在企业很少收普通发票,手写发票这几年也几乎没见。普通发票的左侧一般都有使用期限,真伪就要靠自己分辨了,假发票很容易辩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