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的经济现在处于什么现状?将如何发展?
一)农牧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一产业收入仍占绝对比重。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4631元、4667元、4601元、4265元,均超过当年全区农牧民纯收入水平(2989元),也超过当年全国农民纯收入水平(3225元),比2001年分别增加2070元、2109元、2343元、1686元,年均增长15.9%、16.2%、19.5%、13.4%,比全国平均增速8.3%高出7.6个百分点、7.9个百分点、11.2个百分点和5.1个百分点。从收入来源情况看,收入结构比较单一,一产业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达到62%、56%、57%和81%。
(二)非农收入贡献加大,但地区间差异明显。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非农收入(包括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分别达到1750元、2042元、1981元、829元,比2001年增加了580元、1125元、1268元、565元,对五年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28%、43.5%、54%、33%,比“九五”时期都有较大增长,但和全国平均水平(65%以上)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另外,从四市非农经济发展来看,呈现不平衡状态。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非农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分别为37.8%、43%、43.7%、19.4%,与2001年相比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包头市增加了11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和7.9个百分点,呼和浩特市下降7.9个百分点。
(三)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十分薄弱。2005年呼、包、鄂、巴四市农牧民工资性收入为1047元、1018元、1365元、463元,比2001年增加378元、590元、883元、243元,除巴盟外其他三市农牧民得到的工资性收入均超过全区平均水平,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工资性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占非农收入比例都达到了50%以上,鄂尔多斯市达到60%以上,工资性收入是非农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二三产业收入占非农收入比例均在15%以下,对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微弱。
可以看出,目前内蒙古西部非农经济发展,主要是以输出人力资源获取劳务收入为主,真正经营性非农收入很少,非农经济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状态。
二、影响内蒙古非农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产业结构严重农牧化。内蒙古人均耕地8.3亩,是全国的人均耕地的3倍;人均草牧场122亩,位居全国首位。农牧业资源具有比较优势,一产业具有较高的比较效益。调研所及的四个市第一产业收入都占绝对优势,非农牧收入只占19%到43%。巴彦淖尔市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虽然逐年下降,但2005年仍高达81%,收入的主要来源仍然是第一产业尤其是种植业。即使工业化较快的鄂尔多斯市目前农牧民仍有近六成收入来自第一产业,非农收入比重较全国平均水平还低16个百分点。呼市近年由于奶牛养殖业的迅猛发展,一产业占农牧民收入的比重还有较大幅度上升。严重农化的产业结构,说明了内蒙古农村非农行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思想观念相对滞后。农牧业资源丰富带来另一个问题是农牧民小富即安的思想根深蒂固。在推进非农业产业经营过程中,部分基层领导就农业抓农业,对于二、三产业的发展在思想上认识不够,一些地区农牧民外出打工的积极性不高。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银脑包镇新兴村农民刘金牛认为现在生活“猪肉不误吃,烧酒不误喝,日子过得顺溜”, “儿子出去不省心、女儿出去不放心”,不如留在身边。
(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融资困难。内蒙古县域经济发展较慢,对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十分有限。包头固阳县域内缺乏马铃薯加工企业,商品薯全部以鲜薯外运,该县金山镇红崖湾村农民仅鲜薯运费一项就比在当地销售多支出90多万元。同时,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受融资难等问题的困扰,不仅发展壮大困难,有的生存也成了问题。鄂尔多斯东胜区的移民村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银脑包镇有创业计划的农牧民都反映贷不到款,贷款没有渠道;国家设立的创业贷款只给城市下岗职工,而农牧民就地兴办二三产业或进城创业都不能享受该项贷款。此外,对合法经营的农村牧区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有的地方仍在收取管理费。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基础工作落后,外出打工组织化程度低,进城务工环境仍有待改善。农牧民务工的组织领导系统、信息系统、维权系统未完全建立,农牧民打工70%靠自发,政府组织职能不到位。农牧民工子女上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仍未纳入打工城市统筹范围。呼市赛罕区的双树村村民说,划归市区后,所交养老保险费与原城市居民一样多,但领取养老保险金少200多元,原城市居民是每月650元,他们只能领到418元。赛罕区大台什乌盟籍打工村民子女上学不能享受到教育“两免一补”。为城市盖楼房的乌盟人,打工十几年也买不到当地一套住房,只能租南房居住。在北京等外地城市打工的农牧民再到其他城市或返乡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帐户不能跟着转移,社保基金管理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农村牧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滞后。全区职业技术学校很多已并入普通学校,现有的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差,缺乏与专业相适应的教师、实验室、实训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办学成本较高,难以满足教学要求。鄂尔多斯市旗县区前些年教育改革把职业技校都并入普通高中,致使各旗县区没有一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使鄂尔多斯技工用工缺口大大增加,其他三市也不同程度存在类似情况。四市农村牧区相当一部分中、高考落榜生重新回到农村牧区务农,增加了农牧民的数量,需要社会高度关注,加强就业培训,但目前除鄂尔多斯市外,对这部分新增农牧民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还没有做出有效安排。
目前国家对农牧民转移培训的补贴量小、标准低,难以满足对农牧民进行有效培训的需要。由于农牧民自筹能力弱,而大多数旗县区又没有安排转移培训的配套资金,每人300元的补助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只能开展一些引导性和简单工种培训,难以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开展订单、技能性要求高的培训,导致培训质量不高,效益不明显。据呼市教育局测算,2006年市教育局直属的6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住校的农村学生每年每人支付的学费、生活费约3900元,而2006年国家和自治区资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最高每生1000元。“阳光工程”只有国家补贴300元,时间是15天到3个月,根本满足不了掌握就业本领的需要。四市都有召不到生源的现象,有的十五天的培训,时间过半、人走一半,培训质量大打折扣。
另外培训资源分散,有关农牧民的培训工程分散在科技、教育、劳动就业、扶贫、农牧业等多个部门,四市呼吁整合农牧民培训资源。
三、有效增加非农收入的对策建议
继续坚持自治区七届、八届党代会以来形成的战略思路,解决农牧业问题在非农牧产业上下功夫、解决农村牧区问题在加快推进城镇化上下功夫、解决农牧民问题在减少农牧业人口和转移农牧民上下功夫。充分运用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展规划,做出科学决策。彻底摸清内蒙古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结构、产业结构和农牧民收入结构、投资意向等家底。从调查情况看,有效增加内蒙古农牧民非农牧收入。
(一)继续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三化”互动战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进程。把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作为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二三产业中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在农村牧区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收入在农牧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快推进农村牧区工业化进程。重点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制定综合配套政策措施,使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并列入各级政府农村牧区工作的考核指标。
二是以发展县域经济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把带动农牧民收入增长最直接最就近的县域经济作为最重要的载体和平台布局谋划农村牧区经济。将非农牧产业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点。着眼于农村牧区劳动力的转移和增收,围绕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农牧民转移培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村牧区人口的转移创造条件。合理区划农牧业资源,实施禁止开发区内的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巴彦淖尔市和呼和浩特市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实践证明,龙头企业带动下的一产业有旺盛的生命力。巴彦淖尔市2005年一产业给农牧民带来的收入就超过了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水平,达到3400元左右;呼和浩特市一产业给农牧民带来的收入也达到近3000元,功在产业化。要通过发展农村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带动关联产业群的发展,将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化为农民的就业机会和增收渠道。
(二)大力改善进城务工农牧民就业环境,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拓宽劳动就业渠道,发展劳务经济,有效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要制定农村牧区人口转移的具体优惠政策,使转移后的农村牧区人口降低进城后的生存成本,在生活、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入托等所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综合出台加强部门协调的意见,责成农牧民工办出台政策,并牵头监督现行农牧民工工作政策执行情况: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执行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18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由自治区发改委执行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405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教育厅执行的《关于教育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06]6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科技厅执行的《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有关科技培训和产业发展工作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社字[2006]26号)等3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司法厅执行的《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司发通[2004]159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由财政厅执行的《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03]561号)等5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农牧业厅执行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科教[2004]4号)等3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执行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6]28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执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 [2006]287号)等2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工商局执行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工商个字[2006]75号)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三号)等4个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自治区团委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等等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对实施状况进行评估、完善配套衔接、营造农牧民工务工的整体良好氛围。
教育厅和财政厅要研究解决教育“两免一补”覆盖到进城农牧民与在村农牧民同享的政策办法及加大教育资源投资力度,让农牧民工子女能上得起学的问题。社保局和财政厅要研究解决稳定就业的农牧民工纳入所在城镇的社保范围,同时允许保留和参加户籍所在地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政策措施。建设厅和发改委、财政厅要研究解决为农牧民建设适用住房问题。农牧民工办和农牧业厅要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农牧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积极发展劳务经济,有效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
(三)加强农牧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培养新型农牧民。
要抓好农村牧区职业教育,变以追求升学为主要目标为追求就业为主要目标。扩大职业教育规模,设置实用的专业课程,使学生能系统地掌握实用技术,毕业后能尽快就业。
增加农牧民职业技术教育投入,提高职业教育补助标准。建议将户籍在农村牧区、参加中高考的初高中落榜生全部送到职业技术学校上学,使其将来具备进入城镇从事二三产业的技能,其学费由政府买单。据自治区扶贫办多次调研结果,培训一名市场认可、能够就业的技术工人,最起码需要1000―1500元的投入。鄂尔多斯在国家补贴300元的基础上,将阳光工程的补贴由市、旗县两级扩大补贴600元,达到每人900元。建议自治区再增加补贴300元,使有条件的地方,转移培训的补贴达到每人1200元。
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将民营学校纳入国民教育;将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针对农牧民培训的资源整合使用,产生合力,要建立农牧民工培训的联席会议制度,使农牧民工培训有组织、有机构、有经费、有场所、有保障。
(四)深化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改革,发展现代农牧业,充分挖掘农牧产业内部增收潜力。内蒙古农牧民人均占有耕地草牧场等农牧业资源有较大的相对优势,即使实现超过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水平,在国家惠农政策的支持下,第一产业仍然是今后相当长时间内蒙古农牧民增收的主渠道和最现实的选择。要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依法推进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牧业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牧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步,提高科技贡献率,努力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率。充分挖掘内蒙古农牧业资源优势和农牧产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
(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农支牧力度;切实解决农牧民兴办二三产业融资难的问题;加快转变县乡政府职能改革,为提高农牧民非农牧收入创造良好环境。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征用土地对农牧民的补偿政策,加大退耕还林补贴、粮食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和良种补贴,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幅度,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严防农牧民的负担反弹,使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不留死角,增加农牧民政策性和财产性收入。
自治区财政要拿出一定数量资金对农牧民兴办二三产业,农村牧区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中小企业进行贴息贷款,促其发展壮大,为农牧民增加非农收入拓展渠道。
县乡财政改革后,核心任务就是转变政府职能,乡政府不再承担税收任务,而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农牧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务上,为提高农牧民非农牧收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内蒙古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可以做到高比例的绿电供给,安全且低价,这是将零碳产业园落地鄂尔多斯的重要原因。据界面新闻了解,新工业体系是在原有的工业体系上,通过低廉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拉动产业重组,同时催发新产业生态的过程。低价的绿色电源是构建零碳产业园的核心关键,也是构建零碳新工业体系的重要驱动力。“建设零碳产业园是市场行为,在顶层设计方面,需要将产业链富集起来。内蒙古具有产业链富集的优势,动力电池的上游产业,所需要的石墨、矿产、电解铝等原材料,基本上都可以在内蒙古找到。”张元称。据他介绍,中国30%的电解铝产量、20%的萤石储量,都在内蒙古,可以形成生态产业的闭环。内蒙古在能耗强度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也推进得较早。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内蒙古自治区在能耗强度降低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方面均处于最优等级。此外,内蒙古还出台了多重利好政策。例如可以开拓智能物联网系统;零碳产业应用场景丰富,拥有30万辆重卡;鄂尔多斯是中国最大的煤化工基地,可以消纳大量的绿氢。
内蒙古的产业机构是以第三产业为主,第一、二产业为辅。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103.2亿元。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7.2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6408.6亿元,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8047.4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比例为10.2:39.8:50.0。第一、二、三产业对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0.3%、14.8%和74.9%。
1、第一产业(农业):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98.3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8%。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牧业年度牲畜存栏头数达12614.8万头(只),比上年下降7.2%;牲畜总增头数7148.6万头(只),总增率达52.6%。
2、第二产业(工业):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全部工业增加值5109.0亿元,比上年增长3.6%。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3.7%;实现利润增长1.2倍。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98.2%,产成品库存额增长8.8%。
3、第三产业(服务业):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开工项目17404个,下降11.5%;在建项目投资总规模39027.9亿元,增长5.6%。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邮电业务总量516.9亿元,比上年增长86.7%。截至2017年底,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2952.8亿元,比上年增长8.4%。
扩展资料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404.6亿元,比上年下降6.9%。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219.3亿元,下降7.0%。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单位投资6647.5亿元,集体单位投资92.6亿元,个体投资225.5亿元,其他经济类型单位投资7439.0亿元。
从三次产业投资看,第一产业投资891.1亿元,增长15.0%;第二产业投资5617.6亿元,下降13.4%;第三产业投资7895.9亿元,增长11.6%。按项目隶属关系分,地方项目完成投资13746.6亿元,中央项目完成投资657.9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蒙古-经济
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针分析
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机制,进一步优化风电光伏发电的建设布局,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支持风电光伏分散式发展,持续强化可再生能源消纳工作。是管理层为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拟定的现行方针。
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稳步扩大,发电装机达到7.06亿千瓦
在即将过去的2018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稳步扩大。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在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5596万千瓦,占全部新增电力装机的69%。而截至到2018年9月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6亿千瓦,同比增长12%。这其中,包括水电装机3.48亿千瓦、风电装机1.76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6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691万千瓦。
以风电、光伏为例,在风电方面,今年前三季度,我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261万千瓦,同比增长30%,风电发电量26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从新增并网容量区域分布来看,新增比较多的省份主要是内蒙古(193万千瓦)、江苏(156万千瓦)、山西(117万千瓦)、青海(110万千瓦)、河南(86万千瓦)、湖北(79万千瓦),合计占到全国新增容量的59%。
在此基础上,风电热门市场海上风电也在快速增长,今年前三季度,海上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02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江苏(92万千瓦)和福建(9万千瓦)两省,累计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5万千瓦,主要集中在江苏(255万千瓦)、上海(30.5万千瓦)、福建(19万千瓦)。
更为值得欣喜的是,今年前三季度,我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1565小时,同比增加了178小时。其中,弃风电量为22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74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为7.7%,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曾经困扰行业的弃风限电情况,正在全面改善。
在光伏方面,我国光伏发电市场也总体稳健,截止到今年9月份,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6474万千瓦(光伏电站11794万千瓦,分布式光伏4680万千瓦)。在此背后,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454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新增1740万千瓦,同比减少37%,分布式光伏则新增1714万千瓦,同比增长12%。
从新增装机布局看,华东地区新增光伏装机为858万千瓦,占全国的24.8%华北地区新增光伏装机为842万千瓦,占全国的24.4%华中地区新增装机为587万千瓦,占全国的17.0%。而与风电一样,全国来看,光伏遭遇弃光的情况也得到了明显缓解,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光伏发电平均利用小时数857小时,同比增加57个小时弃光电量4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3亿千瓦时,弃光率为2.9%,同比降低了2.7个百分点。
在业界看来,光伏装机增长重心正在向我国东部,电力市场消纳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转移。同时,分布式光伏的增长更快,意味着管理层支持风电光伏分散式发展的政策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531”新政长期积极影响大于短期阵痛
今年1月份至4月份,光伏行业密集出台了《关于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
“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
特别是4月13日,国家能源局对《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通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征求意见。彼时,业内普遍认为,这两个文件是对光伏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管理层对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管理办法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但紧随其后,对于光伏行业影响似乎更为重大的一项政策,业界称为“531”新政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颁布。
从“531”新政的内容来看,“暂停普通地面电站指标发放”、“分布式光伏规模受限”、“调低上网电价”等内容,看似是扼住了光伏行业命运的喉咙。按照新政,地面电站、分布式电站和扶贫电站均由国家层面直接安排和管理。其中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仅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的分布式光伏建设规模,进一步下调光伏标杆上网电价,降低补贴强度。
这一变化曾令业界哗然,前瞻数据亦显示,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3454.4万千瓦,同比下降19.7%。其中,虽然分布式成为“逆”势攀升的典型代表,但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却同比减少了37.2%。
此外,“531”新政发布后,在资本市场上,以光伏产业上市公司为代表的一批新能源上市公司股价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光伏组件企业形势尤为严峻,净利润率降至1%以下,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亏损。而大部分光伏公司在第三季度的营收、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现金流等财务指标上均出现了下滑。
不过,慌乱过后,越来越多的业界人士认为,“531”新政的颁布实为利大于弊。
虽然短期内光伏企业将面临不小的挑战,但在全球气候变化、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共识,为了增强光伏发电的竞争力,尽早实现平价上网,“531”新政的颁布有助于提高行业门槛,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产业结构也将不断优化,具有积极意义。
如今,各界应该看到的是,在“531”新政的引导下,光伏产业正在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上下游越来越多的企业则更为积极地通过技术的革新,实现降本增效,主动迎合市场需求。
11月中旬,A股光伏板块集体回暖,部分个股甚至呈现大幅上涨。在业界看来,这很大程度上,源于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的会议释放了较为明确的光伏“十三五”装机规划上调信号。对于2018全年光伏发电量,业内人士预计可能接近40GW,比“531”刚出台时业内预计的“30GW以内”要好得多。不过,关于“十三五”全国光伏装机规划究竟上调至多少,目前仍是未知。而可期的光伏政策环境迎来边际改善,有效扭转此前“531”新政带来的市场对光伏产业的悲观预期。
目前,业内普遍预计2022年能够实现平价,而现在正是平价上网的“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相关报告,新政对于光伏企业的压力将逐渐退去,光伏成本和价格仍将处于“快速下降通道”。接下来的光伏市场将呈现无补贴项目与补贴项目共存状态,同时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心,待相关政策细化后,其有望重新激发下游应用端的投资热情。随之而来的还有行业信心,业界专家指出,2019年将有新一轮补贴指标,业界千呼万唤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将正式实施。
风电竞价预示平价上网已经来临
今年,风电行业也迎来了《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试行)》两项新政,《通知》要求,新增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应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和确定上网电价。这意味着,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时代的告终,风电平价上网已经到来。
目前,我国风电行业实现快速规模化发展,但存在较为严重的弃风限电、非技术成本高等问题。业内专家表示,此次印发的《通知》及《指导方案》,意在解决这两项不必要的成本,为实现风电平价上网扫清了障碍。
在风电新政发布后,有专家表示,风电建设管理办法是地方政府自主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并通过行政审批确定具体建设项目,但在具体的指标分配上仍存在标准不统一、不透明、难以公平等问题。这会导致将风电资源配置给不具备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消纳条件不能得到有效落实,风电项目建成后不能及时并网。还有可能衍生变相向企业收费等问题,从而增加风电开发过程中的非技术成本。
《通知》提出,尚未配置到项目的年度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未确定投资主体的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各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同时,《指导方案》也将解决弃风限电,消除非技术成本作为项目竞争的前提条件。《通知》及《指导方案》将解决弃风限电,消除非技术成本作为地方政府配置风电开发指标规则和依据,消除不必要的成本,有利于发现风电的真实成本,加速风电平价上网到来。
与“531”新政相似,风电新政从长远来看能够解决我行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但同样,会对行业造成短期的阵痛,《指导方案》对竞争要素提出了要求。包括:对开发企业的能力,包括投资能力、业绩、技术能力、企业诚信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对设备先进性,包括风电机组选型、风能利用系数、动态功率曲线保障、风电机组认证情况进行对技术方案,包括充分利用资源条件、优化技术方案、利用小时测算、智能化控制运行维护、退役及拆除方案、经济合理性等评价。
因此,风电企业要不断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具备各环节的优势资源整合能力,包括设备制造能力、EPC总包资质、工程建设优势与项目运营等方面。具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风电企业将会生存下来,经不住市场竞争考验的企业或将被淘汰。
12月初,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陆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以促进海上及陆上风电有序规范建设,加快风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市场化发展。这也是全国首个风电竞价细则。
12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宁夏风电基地2018年度风电项目竞争配置评优结果的公示》。共有24家企业32个风电项目参与配置竞争,其中16个项目拟满额配置,4个项目拟减额配置,平均承诺电价为0.4515元/千瓦时。
而这两项地方政策的公布,都预示着未来电价仍有下降空间,风电平价上网正在加速到来。也为未来风电市场以及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能源消纳有待进一步改善
除上述光伏、风电两项重要政策外,今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简称《计划》),其中提到,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连续跃上新台阶,为缓解能源资源约束和生态环境压力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新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也日益凸显,特别是新能源消纳问题突出,已严重制约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解决风电等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计划》中制定了,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加强宏观政策引导,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体制机制深挖电源侧调峰潜力,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促进源网荷储互动,积极推进电力消费方式变革落实责任主体,提高消纳考核及监管水平等相关措施。
同时,《计划》中已经对我国未来光伏和风电的利用率以及弃用率提出了目标。2019年,要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高于90%(力争达到92%左右),弃风率低于10%(力争控制在8%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基本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2020年,要确保全国平均风电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力争达到95%左右),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力争控制在5%左右)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全国水能利用率95%以上全国核电实现安全保障性消纳。
未来,对于光伏和风电行业的发展,有专家指出了以下几点,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政策,分省确定电力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最低比重指标严格执行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和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等监测办法,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前提下有序组织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平价等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率先在资源条件好、建设成本低、市场消纳条件落实的地区,确定一批无须国家补贴的平价或者低价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按照《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开展各种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扩大跨区消纳,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的送出和消纳工作。
风电、光伏未来仍是能源转型主力军
根据有关目标,2020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要达到9%,但2017年,作为绝对主力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量只占全部发电量的6.5%,距离目标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在此基础上,相关规划显示,2016年至2020年,我国风电新增投产要达到7900万千瓦以上,2020年达到2.1亿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新增投产6800万千瓦以上,2020年将达到1.1亿千瓦以上。
由此可以看出,未来,国家限制煤电、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不会改变水电资源总量存在制约,开发成本不断攀升,未来增长空间有限核电建设受到整体社会氛围制约,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生物质、潮汐、地热等发电形式由于资源、成本、技术限制等多方面原因,发展规模也不大综合各个因素,风电和光伏将是未来低碳发展和能源转型的主力军。
随着风电产业的快速发展,风电上网问题正日益凸显。按照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电网企业必须接纳并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然而,由于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主要分布在“三北”等偏远地区,绝大部分处于电网末端,为电网建设相对薄弱的地区或远离电网,容纳风电能力很小。同时,相比火力发电,风电稳定性较弱,也间接造成了风电上网难。电网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风电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融资渠道缺乏。
风力发电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风力发电项目回收期较长,风电运营企业资金压力较大。目前风电运营企业主要采取自有资金加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项目投资资金,融资渠道较为匮乏,只有少数上市风电运营企业得以通过股权融资等形式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打开电器,电能大多来自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而非传统的火电走出家门, 马路上再难见到石化汽油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新能源 、清洁燃料 汽车 等……
自从2020年中国“双碳”目标后,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均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 社会 热议的话题。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各地陆续推出详细的进程规划,而像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近期,全国17省市(自治区)已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均涉及新能源利好消息。规划文件均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转型方面进行了着重强调,其中,广东、江苏、河北等部分省市出台的文件中制定的目标水平整体较高。
河北省:
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上海市: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 汽车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贵州省:
2021年,贵州省将抓好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现有水电站送出通道,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
西藏: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1000万千瓦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
甘肃省:
甘肃酒泉将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致力于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省: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山西省:
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 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青海省: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
江苏省:
江苏将继续发展光伏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江苏省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省: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四川省:
四川的“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即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在“十四五”期间的总装机容量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
基于在资源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成都将氢能产业的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为了完善氢能产业的基础设施,成都将在2022年之前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1条氢能源新型轨道1个氢燃料发动机研究中心等。
山东省:
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近日,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提升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
云南省: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
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率先达峰。
江西省:
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到2025年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
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辽宁省:
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建议”指出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洁净能源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