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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包括哪些

独特的外套
标致的心情
2023-01-01 01:35:08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包括哪些

最佳答案
友好的荷花
冷酷的芝麻
2025-05-16 02:27:29

首批获得通过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天津、钦州、唐山、南京、武汉、洛阳、重庆、宁波、合肥、德州、威海、鹤壁、襄樊、铜陵、太原、株洲、珠海、深圳,西宁、建德铜陵(增补),福州,新余,等25个城市。

2010二批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银川市、扬州市、涟水市、承德市、南宁市、柳州市、青岛市、烟台市、黄山、芜湖 、萍乡市,贵阳,丽江等18个城市。

最新回答
现代的大炮
冷静的苗条
2025-05-16 02:27:29

有补贴的,每个地方不同,地源热泵属于可再生能源,你搜索一下当地可再生能源补贴方式,里面有关于地源热泵的补贴政策。

下面是各地的补贴信息:

北京市:地下(表)水源热泵35元/平方米,地源热泵和再生水源热泵50元/平方;

湖北宜昌:土壤源热泵应用:50元/㎡;水源热泵应用:40元/㎡;地源热泵太阳能一体化集成技术应用65元/㎡;

重庆市:利用可再生能源热泵机组的空调,按机组额定制冷量每千瓦补贴人民币 800 元;

上海市:浅层地热能的示范项目每平方米受益面积补贴60 元;

黄石市:地源热泵系统55元/平方米

柳城县:地源热泵(含土壤源热泵、地表水水源热泵)空调系统 补贴资金100元/㎡;

新乡市:每平方米补助20元;

合肥市: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项目按建筑面积补助60 元/平方米;

嘉兴市:采用土壤源热泵技术或地表水源热泵技术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示范项目,按负荷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元。

六安市:按建筑面积补助50元/平方米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绿色建筑与生态城研究中心

火星上的麦片
高挑的大地
2025-05-16 02:27:29

“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指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代表一种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又可称为可持续发展建筑、生态建筑、回归大自然建筑、节能环保建筑等。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共有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绿色建筑的室内布局十分合理,尽量减少使用合成材料,充分利用阳光,节省能源,为居住者创造一种接近自然的感觉。以人、建筑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在利用天然条件和人工手段创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使用和破坏,充分体现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报之间的平衡 。 绿色建筑之所以强调室内环境,因为空调界的主流思想是想在内外部环境之间争取一个平衡的关系,而对内部环境,即对健康、舒适及建筑用户的生产效率,表现出不同的需求。

1.1 温度问题(Thermal Problem)

首先热舒适明显的影响着工作效率。传统的空调系统能够维持室内温度,但是,近几年的研究表明,室内达到绝对舒适,容易引发出“空调病问题,且消耗大量能源,增加氟里昂对臭氧层的破坏。而绿色建筑要求除保证人体总体热平衡外,应注意身体个别部位如头部和足部对温度的特殊要求,并善于应用自然能源。另外,常采用的极大玻璃面建筑在夏季能发生温室效应,而在冬季发生来自冷玻璃面的低温辐射效应。因此,除了冬夏空调设计条件外,要分析当地气候及建筑内部负荷变化对室内环境舒适性的影响。最好每个月每小时的变化对空调负荷及舒适性的影响。

1 .2 日光照明、声问题(Daylighting、Voice Problem)

同样的,室内光环境直接影响到工作效率和室内气氛。绿色建筑中引进无污染,光色好的日光作为光源是绿色光环境的一部分。但舒适健康的光环境同时应包括易于观看,安全美观的亮度分布,眩光控制和照度均匀控制等,因此应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调节强光从而不影响阳光的高品质。另外,健康舒适的声环境有利于人体身心健康。绿色声环境要求不损伤听力并尽量减少噪声源。这样,设计时通常将产生噪音的设备单独布置在远离使用房间部位,并控制室外噪声级。

1.3 空气质量(Air Quality)

空气质量的好坏反映了满足人们对环境要求的程度。通常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包括空气流动(AIR MOVEMENT)、空气的洁净程度等。如果空气流动不够,人会感到不舒服,流动过快则会影响温度以及洁净度。因此应根据不同的环境调节适当的新风量,控制空气的洁净度、流速使得空气质量达到较优状态。同时对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有效控制也是室内环境改善的主要途径之一。影响室内空气品质的污染物有成千上万种。绿色建筑认为不仅要使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达到公认的有害浓度指标以下,并且要使处于室内的绝大多数人对室内空气品质指标表示满意。 20世纪60年代,美国建筑师保罗·索勒瑞提出了生态建筑的新理念。

1969 年,美国建筑师伊安·麦克哈格著《设计结合自然》一书,标志着生态建筑学的正式诞生。

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使得太阳能、地热、风能等各种建筑节能技术应运而生,节能建筑成为建筑发展的先导。

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组织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口号,同时节能建筑体系逐渐完善,并在德、英、法、 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广泛应用。

1987年,联合国环境署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1990年世界首个绿色建筑标准在英国发布

1992年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得到推广,绿色建筑逐渐成为发展方向;

1993年美国创建绿色建筑协会;

1996年香港地区推出自己的标准;

1999年台湾地区推出自己的标准;

2000年加拿大推出绿色建筑标准。 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中国政府相续颁布了若干相关纲要、导则和法规,大力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2004年9月建设部 “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启动标志着中国的绿色建筑发展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

2005年3月召开的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暨技术与产品展览会(每年一次),公布“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及单位,同年发布了《建设部关于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200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2006年3月,国家科技部和建设部签署了“绿色建筑科技行动”合作协议,为绿色建筑技术发展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奠定基础。

2007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出台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逐步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推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建设等一系列措施。

2008年3月,成立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节能与绿色建筑专业委员会,对外以中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的名义开展工作。

2009年8月27日,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提出要立足国情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

2009年11月底,在积极迎接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召开之前,中国政府做出决定,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到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

2009年,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境测控优化研究中心成立,协助地方政府和业主方申请绿色建筑标识

2009年、2010年分别启动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

2011年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绿色建筑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截至到2011年底,中国取得绿色建筑标志的项目达353项,2647栋建筑,3488万平方米,其中设计标识项目330项,建筑面积为3272万平方米运行标识项目23项,建筑面积为216万平方米。其中2011年,全国获得绿色建筑标志的项目是241项,1950栋建筑,建筑面积2504万平方米。

随着中国绿色建筑政策的不断出台、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绿色建筑实施的不断深入及国家对绿色建筑财政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大,中国绿色建筑在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迅猛发展态势。

2012 年5月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中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3年1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同时还对十二五期间绿色建筑的方案、政策支持等予以明确。

中国绿色建筑进入规模化发展时代,“十二五”期间,计划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介绍,近5年,中国绿色建筑每年以翻番的速度发展,2012年绿色建筑项目数和面积均相当于2008年至2011年的总和。

仇保兴说:“城镇化要转向新型城镇化,就意味着作为城镇化最基本的细胞——人类的住房必须要更新形式,从传统建筑转向绿色建筑。未来,必须把节约、智能、绿色、低碳等生态文明的新理念融入城镇化的进程中。”

仇保兴表示,尽管中国绿色建筑发展速度快,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如高成本绿色技术实施不理想、绿色物业管理脱节、少数常用绿色建技术由于存在缺陷并未运行。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实现专家评审机构尽责到位、政府监管到位、公开透明社会监督到位、补贴处罚机制到位、绿色物业运行维护服务到位等“五个到位”,严把绿色建筑质量关。

节能建筑统筹低碳城市新发展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资源能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人类正在遵循碳循环的概念,以低碳为导向,发展循环经济、建设低碳生态城市、推广普及低碳绿色建筑。

青岛:推广绿色建筑 每年可节标准煤7万吨

青岛开发区以建设绿色生态城区为目标,加大建筑节能管理力度,降低建筑的能源消耗,有力推动该区域迈向绿色低碳城区。据统计,青岛开发区累计竣工节能建筑项目150个,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个,开工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34个。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7.5万吨。

中国未来一星级建筑有望成为强制性绿色建筑

2012年11月22日,在北京举办的2012第三届中国住宅新趋势高峰论坛上,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主任李丛笑指出,中国发展绿色建筑是大势所趋,一星级建筑有望在未来成为强制性的绿色建筑。

住房和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诠释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是一个广泛的概念,绿色并不意味着高价和高成本。比如延安窑洞冬暖夏凉,把它改造成中国式的绿色建筑,造价并不高;新疆有一种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它的墙壁由当地的石膏和透气性好的秸秆组合而成,保温性很高,再加上非常当地化的屋顶,就是一种典型的乡村绿色建筑,其造价只有800元/平方米,可谓价廉物美。

湖南:2020年三成新房将是绿色建筑

2012年12月13日,在湖南省召开的2012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国家康居示范与住宅产业技术创新大会上透露出来一个消息,“十二五”规划期末,中国城镇新建建筑20%以上要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3年后厦门4成新房为环保绿色建筑

到2015年,厦门市新建建筑中预计将有40%为绿色建筑,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将达1000万平方米以上。2012年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监督检查福建省情况通报会在厦门召开。记者了解到,未来几年,厦门将继续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其中,绿色建筑将被大力推广。

绿色建筑应渐进 投资回报期10年

绿色商业地产与酒店峰会在沪举行,多方业内专家共同探讨了商业地产特别是酒店领域的建筑节能以及如何促进中国商业建筑提高能效,降低运营成本。同济中欧建筑节能培训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永明在峰会上透露,12年上海已出台相关规定,节能建筑占既有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65%。

三星级绿色建筑可奖80元/平方米

《关于顺德区加快推广绿色建筑的意见》出炉,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等建筑项目被纳入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而今后达到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的可获80元/平方米奖励。

向“绿色建筑”进军 回归大自然

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世界绿色人居环境建设的方向一致,也正在向着其本质内容,即“绿色建筑”的方向回归。推动这一趋势出现的基本动力,一是生态时代实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中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的越来越走向成熟。

国内首座智能化生态电厂投产 绿建指日可待

随着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第二台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投产,中国首座智能化生态电厂一期工程全面投产,年发电量将达110亿千瓦时,有效地填补了中国东部沿海电力缺口。同时,以此为标志,华电集团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

“升级版零碳馆”在沪现身 可由卡车运到任何地方

“零碳馆2.0版问世后,你可以把它建在海边,也可以住在喜马拉雅山脚下,感受雪域高原的风貌。 ”在日前举行的零碳馆2.0发布会上,零碳中心总裁、上海世博会英国零碳馆馆长陈硕说。世博零碳馆“升级版”,它集成了众多低碳、智能技术,能自行发电、供水。由于不需要接入电网和自来水管网,它可以被集装箱卡车运至任何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就地搭建,成为度假旅馆或私人别墅。

安徽:2015年绿色建筑占新增民用建筑比20%以上

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正式开始实施,“绿色建筑”将越来越多地走进市民生活。根据《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建设单位应该对民用建筑节能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时进行验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应当责成设计、施工单位整改。

海淀:新建筑为绿色 旧建筑改造成绿色建筑

“所有新建建筑必须是绿色建筑,已建成未达标的建筑也将改造成绿色建筑。”日前,海淀北部地区的低碳生态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项目负责人俞东伟透露,海淀北部新区将设准入门槛,区域内的所有建筑都将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北部还将规划“绿道”系统,鼓励人们绿色出行。这里将建设成北京市最大的低碳生态区。

十二五期间20%城镇新建建筑需达绿色建筑标准

《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定了明确目标。其中,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重庆:首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通过住建部验收

国家首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后勤工程学院绿色建筑示范楼项目通过了住建部验收。该楼采用了自然通风、智能遮阳、墙体自保温、太阳能发电、土壤源热泵、中水回收利用、光导光纤照明、楼宇自动化控制、废弃物回收利用等20余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重庆市2013年在该市新建公共建筑将在全国率先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将出台建设领域碳排放量计算方法,启动建筑领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公共建筑约占重庆主城区新修建筑的20%左右。国家发改委要求,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重庆市城乡建委提出,起主城区新建公共建筑率先执行一星级绿色标准,鼓励居住建筑和其他区县的公共建筑提前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完成40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重庆将在全国率先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湖南:将从政策方面执行并推动绿色建筑标准

2013年湖南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会议提出,湖南省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区域化、规模化发展。其中,从2014年开始,各级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以及长沙市的保障性住房,要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长株潭3市和有条件的地区、非政府投资的居住和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要超过20%。从2014年起,对须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内容。

南京:政府投资新建建筑全部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3年6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八大新城(片)区和四个国家级开发区内以及省级以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4年青奥会举办前,全市累计要新建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3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绿色建筑1500万平方米,2015年末40%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深圳:绿色建筑成新主力打造绿色建筑之都

2013年深圳正全力打造绿色建筑之都,各项节能低碳的绿色建筑已成为建设主力,从山苑的屋顶绿化,到园博园的太阳能发电,再到集人工湿地、水循环利用、太阳能等低碳技术于一身廉租房项目龙悦居,这些都深刻地说明深圳已开始大刀阔斧地走向了“绿色革命”的道路。

据了解,至今深圳已经有采用绿色环保技术的建筑1300万平方米,按照每年新增1000多万平方米面积来计算,预期2015年深圳绿色住宅项目将超过4000万平方米。

在城市规划上,早在2005年,深圳就划定了国内第一条生态控制线。2013年深圳市974平方公里土地正式纳入了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约占全市陆地总面积的50%。全市共建成绿道2209.67公里,实现了全市每平方公里土地拥有1公里绿道的目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人表示,深圳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起步早,并创下了多个“率先”:率先探索建立建筑节能减排制度体系,率先全面推进绿色节能建筑建设,率先集中开展绿色节能建筑工作试点示范,率先培育发展绿色节能建筑相关产业。“深圳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规模居全国城市首位。如今,深圳已成为全国唯一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达到100%的城市。”这位负责人表示。

铜陵:首个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开工建设

2015年7月,安徽铜陵市首个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铜陵市第一中学西湖校区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既是2015年城乡建设计划内容,又是铜陵市节能减排建筑绿色化项目之一,年度计划投资约2.6亿元。截止7月14日,一期土方工程和教学楼A地块桩基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宿舍楼基槽开挖和地下停车场土方开挖。

据悉,安徽铜陵市首个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已成功入列2015年度安徽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下一步,铜陵市住建委将严格按照“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规定,对该项目严格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陕西:126个项目取得绿色建筑标识

2015年上半年,陕西省共申报51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总面积731万平方米,申报项目数量同比增长183%。在申报的西安泰华·金汇时代等51个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中,一星级项目45个、二星级6个,均为设计标识。其中,西安市39个,西咸新区5个,咸阳市3个,渭南市2个,延安市、榆林市各1个。其中,36个项目进行专家评审,25个项目上报住建部审核。

贵州:企业开发“绿色建筑”可享减税等多项优惠

2015年8月30日,贵州省日前公布《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出台多项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开发民用绿色建筑。

企业开发“绿色建筑”可获得减税或降低收费优惠,包括开发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购置并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节能节水设备的投资额,可以依法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以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对采用地源热泵系统供热制冷并在取水井和回灌井安装检定合格计量装置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按取水量和回水量的差额征收水资源费。 2016年,河北省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推行75%节能居住建筑建设。

飘逸的耳机
酷酷的煎蛋
2025-05-16 02:27:29

地热能利用技术分析

地热能是指蕴藏在地壳中能够为人类经济地开发利用的热资源。地热能可分为浅层地温能、常规地热能和干热岩地热能。那么,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地热能利用技术分析,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地热能的概念和优点

第一,地热能的基本概念

地热能是指蕴藏在地壳中能够为人类经济地开发利用的热资源。地热能可分为浅层地温能、常规地热能和干热岩地热能。200米以浅的称为浅层地温能,200米至3000米的称为常规地热能,3000米至10000米的称为干热岩地热能。常规地热能的高温部分和干热岩资源供地热发电利用,常规地热能的低温部分和浅层地温能用作供暖和其他热利用。

第二,地热能的主要优点与其他可再生能源比较

地热能利用的优点是其利用系数最大。中国科学院院士汪集旸指出,地热发电利用系数是0.73,平均一年工作6400小时以上,生物质、水力、潮汐、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利用系数分别是0.52、0.42、0.23、0.21和0.14,在同样装机容量下,地热能发电年发电量是风力发电的3.5倍,是太阳能发电的5倍。

二、我国地热能分布及重庆地热资源状况

第一,我国地热能分布

我国是以中低温为主的地热资源大国,全国地热资源潜力接近全球的8%。据国土资源部初步评价,我国浅层地热能资源量相当于95亿吨标准煤,年可利用量约3.5亿吨标准煤常规地热能资源量相当于8530亿吨标准煤,年可利用量约6.4亿吨标准煤干热岩地热能理论资源量相当于860万亿吨标准煤,约为2013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20多万倍。高温(>150℃)对流型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西藏、腾冲现代火山区及台湾地区中温(90~150℃)、低温(<90℃)对流型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沿海一带如广东、福建、海南等省区中低温传导型地热资源,分布在华北、松辽、四川、鄂尔多斯等地的大中型沉积盆地之中。

第二,重庆市地热资源

根据《重庆市地热资源总体规划报告》,全重庆市地热资源总量为3.3×1017千焦,可采水量约为4.64亿立方米/年(约127万立方米/天)。

重庆市浅层地温能资源150米以浅的可利用资源量约为1.26亿千瓦,100米以浅的可利用资源量约为0.77亿千瓦涪陵区、黔江区、万州区、一小时经济圈150米以浅的可利用资源量分别约为7.33万千瓦、221万千瓦、881万千瓦、7220万千瓦涪陵区、黔江区、万州区、一小时经济圈100米以浅的可利用资源量分别约为472万千瓦、142万千瓦、567万千瓦、4640万千瓦。

重庆市钻孔深度取150米则地埋管地源热泵能满足制冷面积约为12.6亿平方米建筑的空调冷负荷,钻孔深度取100米则地埋管地源热菜能满足制冷面积约为7.7亿平方米建筑的空调冷负荷。涪陵区、黔江区、万州区、一小时经济圈150米以浅的可利用资源量分别能满足制冷面积约为7340万平方米、2210万平方米、8810万平方米、7.22亿平方米建筑的空调冷负荷涪陵区、黔江区、万州区、一小时经济圈100米以浅的可利用资源量分别能满足制冷面积约为4710万平方米、1420万平方米、5670平方米、4.64亿平方米建筑的`空调冷负荷。

三、地热能利用途径

地热能利用分为地热发电和地热直接利用两种途径。

第一,地热发电

地热发电是利用地下热水和蒸汽为动力源,把热能在汽轮机中转变为机械能,带动发电机发电的发电技术,适用于高温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可分为蒸汽型和热水型地热发电两大类。

其一,蒸汽型地热发电

蒸汽型地热发电主要应用在温度高于150摄氏度的干热岩资源地热田,把蒸汽田中的干蒸汽直接引入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发电方式简单。干蒸汽地热资源较少,且多存于较深的地层,开采难度大,发展受到限制。

其二,热水型地热发电

热水型地热发电主要利用高温热水,温度范围为150摄氏度-100摄氏度,主要有闪蒸地热发电和中间介质法地热发电两种方式。闪蒸地热发电是将高温高压热水抽至地面,部分热水会沸腾并“闪蒸”成蒸汽,蒸汽送至汽轮机做功中间介质法地热发电就是通过热交换器利用热水来加热某种低沸点的工质,使之变为蒸汽,推动气轮机做功发电,该种发电方式能有效利用中低温地热资源,适合温度为低于100摄氏度的地热资源发电。

重庆市地热资源主要以热水型中低温为地热资源主,地下数百米至三千余米的地热水温基本在25至62摄氏度,重庆市推广地热发电还有待相关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和投资成本的下降。

第二,地热能直接利用

主要是用于工业加工、建筑采暖制冷、农业温室、农田灌溉、洗浴医疗、旅游等领域。

其一,建筑物采暖制冷。主要是利用地源热泵技术,将土壤、地表或者地下水体中的热量进行转换,供建筑物采暖制冷。如重庆大剧院采用江水源热泵机组,以嘉陵江水作为热源和冷源,实现全年替代常规能源量1502吨标煤,年减排二氧化碳3710吨、二氧化硫30吨、粉尘15吨,年节约运行费用152万元,具有较好的节能效益。

其二,地热能农用技术。主要集中在地热温室种植和水产养殖方面,地热灌溉、地热孵化禽类、地热烘干蔬菜、地热加温沼气池等也在发展之中。

其三,地热能医疗利用技术。地热流体温度较高、含有特殊的化学与其他成分、生物活性离子及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器官功能具有医疗、调节作用,可利用地热进行水疗、气疗和泥疗。

其四,地热用于旅游娱乐。温泉与旅游相结合,是我国地热利用发展较快的领域。

四、重庆市地热资源利用状况及问题

第一,利用现状

重庆市地热利用以温泉旅游、地源热泵利用为主。2015年,全市已运营温泉旅游项目33个,预计温泉游客接待量将达2500万人次,地热水开采利用相当节约标准煤8万吨左右,减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悬浮质粉尘分别为23万吨、1600吨、570吨和770吨,节省燃料成本近4000万元,节省治理费用1700万元。

2011年至2015年全市建筑中热泵系统应用面积达到380万平方米,其中水源热泵系统应用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地源热泵系统应用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

第二,存在的问题

其一,投资成本较高。重庆地区地下岩石多,且成片,钻井费用高,目前地热利用工程的投资较大。

其二,老城区建设密度大,地下管网分布复杂,对老城区的空调进行热泵技术改造,施工难度较大,技术要求高。

其三,重庆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全市统一的地热资源信息系统需要建立二是需要政府出台地源热泵资源开采区规划及指导意见。

五、相关政策介绍

第一,《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3〕48号)》提出,到2015年,全国地热供暖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地热能开发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标准煤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地热能资源勘查与评估、地热能供热制冷项目、发电和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要求,对地热发电商业化运行项目给予电价补贴政策。

第二,《重庆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地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及其配套开发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开采地热资源应当依法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地热资源实行限量开采。

第三,《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建[2007]427号)》规定,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热泵机组的空调,按机组额定制冷量每千瓦补贴800元对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的高温热泵机组,按机组额定制热量每千瓦补贴900元。

细腻的蚂蚁
勤恳的背包
2025-05-16 02:27:29
最全的如下

一批建筑

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示

省市

示范小区名称

技术类别

示范面积(万m2)/光电(KWP)

北京

鲁迅文化园

地下水源热泵

15

61580部队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

土壤源热泵

13.8

鑫福里小区热泵集中供暖工程

地下水源、污水源

12.56

北工大软件园研发培训区污水源热泵工程

污水源热泵

6.1

建研科技园

土壤源、太阳能采暖制冷

2.16

北京奥运村

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城市污水源

15

内蒙

民生花园

太阳能热水、太阳能采暖

3.1

赤峰国际会展中心

地下水源热泵、太阳能热水

3.1

呼和浩特市新农村建设项目

太阳能热水、太阳能供热

15

内蒙古财政、发展大厦

土壤源热泵

10.4

北方联合电力住宅小区

地下水源热泵

15

辽宁

城建北陵生活园地下水源热泵工程

地下水源热泵

15

辽宁省人民医院病房楼

地下水源热泵

10

星海湾商务区

海水源热泵

15

北海热电厂再生水利用水源热泵工程

污水源热泵

15

山东

皇明节能示范小区

太阳能综合

5

德州信誉·新湖春天

太阳能热水、地下水源热泵

6.35

威海市民文化中心

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

7.1/300KWP

青岛鲁能领秀城海水/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示范工程

海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

15

青岛石老人生态旅游健身区项目

海水源热泵、太阳能热水

15

深圳

拓日工业园

太阳能光电

300KWP

深圳市无害化处理厂

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

83KWP

深圳市体育新城安置小区

太阳能热水

15

泉顺通工业园

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

2.4/128KWP

建科大楼

太阳能供热制冷/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电

77.9KWP

2010二批

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揭晓 阵容增大

记者日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了解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评审结果已揭晓,全国银川市、扬州市、涟水市、承德市、南宁市、柳州市、青岛市、烟台市、黄山、芜湖 、萍乡市等18个城市获批进行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48个县获批进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

据介绍,此次评审是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行的,申报工作从今年5月开始,6月10日截止,每个省(市区)申请示范的地级市不超过2个,示范县不超过3个。

为确保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的实施效果,此次评选支持的重点为:具备良好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及应用条件的地区;应用项目落实、应用技术先进适用、示范性强的地区;已落实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地方形成了良好工作格局的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能效检测、项目管理体系相对健全的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区。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及县级示范是可再生能源推进工作的必要阶段,是单个项目示范形成集中连片效应的发展必然。去年共批准示范城市25个、示范县38个。该项示范在极大程度上带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了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水平。

潇洒的星月
搞怪的秋天
2025-05-16 02:27:29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的用能系统运行管理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和材料,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普及建筑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建筑节能意识。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能源发展规划。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自治县)经委、发展改革、科学技术、规划、土地、房产、质监、财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建筑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开发利用,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的作用。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全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八条 地方建筑节能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按法定程序发布。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建筑节能技术性能认定公告制度,及时制定、公布并更新推广使用目录和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目录。第十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或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一条 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建筑节能措施。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方案设计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方案设计进行审查时,应当在建筑的布局、体形、朝向、采光、通风和绿化等方面综合考虑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的要求。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均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初步设计阶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项目热工计算书,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当落实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措施。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审查节能设计的内容,在审查报告中单列节能审查章节。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当定为不合格,市和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产品、设备和建筑构配件。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相关材料、产品、设备和构配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进行查验,对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耗指标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不得使用。

对国家和本市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部品,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送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要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建筑节能纳入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有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

可靠的白羊
迷人的抽屉
2025-05-16 02:27:29
如果是我的理解,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并不冲突吧。 在15年的时候,绵阳第三届科博会上展出过一种新能源房。这种房子的建筑材料是特殊处理过的秸秆材料,防水防火,顶部配太阳能电站和太阳能热水器给房子供电供热水。

饱满的魔镜
生动的水蜜桃
2025-05-16 02:27:29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及其相关的管理、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节能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分别编制本领域的节能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第五条 本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本市节能目标分解下达给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并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第六条 本市应当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改进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储存和供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第七条 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科学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

鼓励、支持开发和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消费方式,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应当组织节能知识宣传教育,开展节能实践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刊播节能公益广告,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节能的社会氛围。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举报浪费能源、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行为。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节能相关信息,及时答复公众的意见、建议和举报,为公众参与和监督提供便利。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重大问题,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节能工作。第十一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称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对节能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综合指导。

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

农业农村、教育、科技、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统计、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节能工作。第十二条 节能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节能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并提出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建议。

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取费用。第十三条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对国际国内先进节能标准的研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节能标准,及时组织制定或者修订有关地方节能标准,建立健全地方节能标准体系。

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节能标准、企业节能标准。第十四条 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国家规定应当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是否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评估,投资主管部门应当对评估文件进行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市、区县(自治县)投资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和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