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目前工业电价的基本情况
山东省物价局调整电价有关事项通知
鲁价格一发〔2017〕60号
各市物价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以及省政府暂停征收中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淘汰煤电落后产能的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结合我省输配电价改革进程,决定调整销售电价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我省工商业销售电价
山东电网工商业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0219元(含税,下同)。其中,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累计降低0.0114元;大工业用电价格累计平均降低0.026元并实现全省大工业用电同网同价。具体调整时间、标准详见附件1。
二、调整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我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0.0188元。为进一步推进发电侧电价改革,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通过差别调整逐步向标杆上网电价归并,减少机组间电价差距。
(一)省内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机组每千瓦时提高0.022元其它非标杆电价机组上网电价实行差别调整。我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调整为0.3949元。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企业自备机组自用有余上网电价调整为0.3159元。
(二)“外电入鲁”发电机组。宁东“点对网”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78元,落地电价同步调整为0.3883元(含脱硝、除尘、超低电价)。
调整后1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机组、“外电入鲁”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详见附件2。10万千瓦以下公用机组上网电价另行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上述电价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停征中小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自6月1日起执行,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及时做好清算、退费工作。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备注
1、在《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139号)公布的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基础上,2017年4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1.32分钱,其中菏泽降低1分钱,其它16市降低1.34分钱。6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再降低0.05分钱。7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再降低0.09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再降低1.23分钱,其中菏泽降低0.09分钱,其它16市降低1.29分钱。调整后电价标准详见上表。
2、上表所列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农业排灌、抗灾救灾按上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4、居民生活用电合表分类包括: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山东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一)
(10 万千瓦及以上公用机组)
单位:万千瓦、元/千瓦时(含税)
山东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二)
用电标准。
1、222洛阳市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洛阳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量按年千瓦时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电费如下:
第一档:分档电量为1-22(含)千瓦时/户/月,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56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521元。
第二档:分档电量为221-4(含)千瓦时/户/月,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61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571元。
第三档:分档电量为4以上千瓦时/户/月,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86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821元。其中:一表一户居民电价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64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62元、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元。
2、222湖南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湖南省株洲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居民阶梯电价试行范围为全省由供电企业(含地方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具体到分档电量及电价: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千瓦时及以内的用电量。第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3、4、5、9、1、11月为春秋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千瓦时—35千瓦时,三档电量为35千瓦时以上;1、2、6、7、8、12月为冬夏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千瓦时—45千瓦时,三档电量为45千瓦时以上。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其中省电网居民用户现行基准电价为.588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5元;第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3元。居民生活用电:第一档:民用电价,不满1千伏为.588元/度、1-1千伏为.573元/度、35千伏为.563元/度。
3、222郑州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河南省郑州市全面实行居民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量按年千瓦时为周期执行,年用电量216千瓦时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千瓦时.56元;216~312千瓦时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千瓦时电价加收5分钱,为.61元;超过312千瓦时的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千瓦时电价多收3角钱,为.86元。首档电量平均到每个月为18千瓦时。
4、222青岛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山东省青岛市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4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3元。
5、222山东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山东省日照市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度及以下,电价不变,执行每度.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4度之间,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5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3元。“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年用电量252度及以下执行电价为每度.5469元;252-48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5969元;超过48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为每度.8469元。使用量控式卡表与电力公司结算的居民用户,以年度购电量执行上述标准。6、222南京居民用电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标准,年用电量≤276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5283元/千瓦时;1—1千伏电价为.5183元/千瓦时。276千瓦时48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8283元/千瓦时;1—1千瓦时电价为.8183元/千瓦时。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电价为.5483元/千瓦时,1—1千伏电价为.5383元/千瓦时,江苏2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具体的峰谷用电时间段:不满1千伏,居民在高峰期8:—21:用电电价为.5583元/千瓦时;低谷期:—8:,21:—24:用电电价为.3583元/千瓦时。以上就是222年全国各地居民电费收费标准,大家可以作为参考,不同地区电费价格是不一样的,而且有可能会出现调整的情况,具体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
不满1千伏为0.7639;1-10千伏为0.7489;35千伏及以上为0.7339。
1、居民生活用电,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9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分钱。
2、农业生产用电,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9分钱。
3、居民生活用电合表分类包括: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基本电费
用户不论实际是否使用电能,都需要承担的电费。电力企业的生产成本中,一部分是不随发供电量多少而变动的成本,如固定资产的维护、折旧等部分,称为固定成本;另一部分是随发供电量变化而变化的成本,如消耗的发电燃料费用等部分,称为变动成本。
把电力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相应分为基本电费和电度电费,分别补偿以上两项成本支出,是世界各国计算较大电力用户电费的通用办法。这种办法称为两部制电价。它有利于用户公平合理地负担发供电成本,有利于促使用户提高用电负荷率,从而降低电力企业的发供电成本和降低总电价水平。
以上内内容参考 济南市人民政府——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鲁价格发〔2008〕101号
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公司(厂):
为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77号)规定,现将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上网电价
(一)山东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每千瓦时1.75分。同时,适当调整个别电价偏低、偏高电厂的上网电价幅度,有关电厂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一(略)。地方小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意见另行公布。
2、提高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山东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且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调整为0.3724元。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
二、逐步理顺电网输配电价,山东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
三、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至每千瓦时0.2分,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仍维持原标准。
四、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
1、山东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6分。其中,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48分;大工业、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提高4.72分。
2、实行区域同价,将电价水平相近的价区合并。同时,继续推进城乡用电同价工作,将尚未实现城乡用电同价的莱芜市城市电价水平每千瓦时提高0.7分,相应降低农村用电价格。
3、适当调整销售电价结构。非居民照明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合并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实行同价。拉开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各电压等级间的差价,一律调整为每千瓦时1分。
各类用户电价具体调整标准见附件二。山东电网与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结算电价另行下达。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08年7月1日起(抄见电量)执行。
六、各级物价部门和电力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电价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山东省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调整 电价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发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青岛 威海 菏泽 日照
临沂
潍坊
烟台 德州
枣庄
济南
泰安
聊城
淄博 济宁
莱芜
滨州
东营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不满1千伏 0.5469 0.5469 0.5469 0.5469 0.5469 0.5469
1千伏及以上 0.4929 0.4929 0.4929 0.4929 0.4929 0.4929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 不满1千伏 0.8045 0.7765 0.6450 0.7335 0.7071 0.6876
1-10千伏 0.7946 0.7665 0.6350 0.7235 0.6971 0.6776
35-110千伏 0.7845 0.7565 0.6250 0.7135 0.6871 0.6676
三、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 0.6934 0.6654 0.5339 0.6224 0.5960 0.5765 30 20
35-110千伏 0.6834 0.6554 0.5239 0.6124 0.5860 0.5665 30 20
110-220千伏及以上 0.6734 0.6454 0.5139 0.6024 0.5760 0.5565 30 20
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 1-10千伏 0.6834 0.6554 0.5239 0.6124 0.5860 0.5665 30 20
35-110千伏 0.6734 0.6454 0.5139 0.6024 0.5760 0.5565 30 20
110-220千伏及以上 0.6634 0.6354 0.5039 0.5924 0.5660 0.5465 30 20
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1-10千伏 0.3332 0.3332 0.3332 0.3332 0.3332 0.3332 30 20
35-110千伏 0.3282 0.3282 0.3282 0.3282 0.3282 0.3282 30 20
110-220千伏及以上 0.3192 0.3192 0.3192 0.3192 0.3192 0.3192 30 20
四、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0.5970 0.5690 0.4350 0.5140 0.4872 0.4687
1-10千伏 0.5910 0.5630 0.4290 0.5070 0.4814 0.4633
35-110千伏 0.5820 0.5540 0.4200 0.4987 0.4730 0.4527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8分(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83分)。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中小化肥用电0.1分,其它用电0.2分。2、农业排灌、抗灾救灾、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农网还贷资金)执行;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1.42分执行。
3、山东铝业公司电解铝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0.5160元执行。
如果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话,发电自己全部消纳,只享受0.42元的发电补贴;
如果是自发自用有富余的电量上网的话,就是发电量*0.42+上网电量*0.43.
如果是全额上网,就是电网按照每度电1元钱的标杆电价收购。
找到以下发改委的政策文章,请参考,具体以聊城供电局上网价格为准。
参考文件1:
继2019年1月初国家财政部就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召开座谈会后,1月18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就2019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召开了座谈会。十几家光伏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讨论,就电价政策草案提出了各自的意见。该草案虽然代表了电价政策的趋势,但并不具备太大可参考性,据悉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参会人员提的诸多建议进一步修改、调整。
据悉,该补贴方案是在多家机构提交的建议方案上综合而成。先划下方案的重点:
各类项目的补贴强度退坡超过40%(西藏地区地面项目除外)
——三类资源区集中式电站招标上限电价分别为0.4、0.45、0.55元/千瓦时;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分布式电价为0.1—0.12元/千瓦时(具体标准另定);
——全额上网模式分布式按当地资源区的集中电站招标上限价格执行;
——自然人居民分布式光伏全电量补贴0.15-0.18元/千瓦时。
按季度小幅降低电价
——地面电站需要在招标中标后第四个季度(含中标所在季度)建成并网,超过规定期限则按投运时招标上限价格执行;
——2019年后三季度,地面电站的招标上限电价和分布式光伏每季度降低2分钱/千瓦时。
此前,行业内有传言,2019年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为0.4、0.5、0.6元/千瓦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补贴降至0.1元/千瓦时、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降至0.15元/千瓦时,当然,也有其他版本的传言。可以看出,行业对电价的预期与此次讨论草稿的电价相差的范围并不太大。
从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基金有巨大缺口的角度看,在光伏行业实现完全去补贴的节点前,仍需要一部分的补贴规模。但有限的补贴资金支持下,如何既给出有支撑作用的电价,又能保障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装机规模,成为考验整个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难题——不管是光伏还是风电、生物质发电。
在就上述几个要点的讨论中,各企业代表在某些方面意见一致,也在某些方面有着不一样的观点。
一致的观点:多降补贴、多给规模
不管是传言中的电价,还是讨论草稿中的电价,都表明了行业较为一致的观点——多降点补贴强度、多给一些补贴规模。
在补贴退坡上,参会企业代表都认可把每年降一次电价的频率增加,以更高的频率推动补贴电价缓慢下降,以减少对补贴的需求量,但也有代表认为每个季度降一次的操作性有一定难度,半年降一次更合理。
主管部门领导在讨论会表示,之所以对电价进行详细计算,是希望能不降低项目收益率。
事实上,组件价格长期看是下降的,但短期看仍存在一定的波动。如何定价,确实是个难题。但如此大幅度的降低电价,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能得到市场的投资响应,有待观察。
参考文件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科学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推动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一)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
(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已经批复的纳入财政补贴规模且已经确定项目业主,但尚未确定上网电价的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指标作废的除外),2019年6月30日(含)前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规定执行;7月1日(含)后并网的,上网电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指导价执行。
(四)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对应的I~III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保持不变,仍分别按照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执行。
二、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一)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
(二)纳入2019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8元。
(三)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于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