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国煤炭消费量高达33.65亿吨相当于全世界的一半
是相当于全世界的一半。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表示2015年世界煤炭产量约80亿吨,全国产量达37.5亿吨,虽然同比减少3.3%,但仍占世界的47%;我国煤炭消费量为39.65亿吨,同比下降3.7%,但仍占世界煤炭消费量的一半。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的比重达到64%,远高于30%的世界煤炭平均水平。
应该是不会涨的,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煤炭作为保证国家能源安全的稳定供应的主渠道短期内难以改变。据相关规划预测,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的比重将达到15%。按照这一预测,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比重还需要较长过程。
目前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改变,进口煤冲击依然严重,2015年新建投产的煤矿又会增加很多处,会从一定程度上加剧煤炭价格下滑,很可能煤炭价格会再次大幅下跌。
国务院:到2015年底关闭2000处以上落后小煤矿
2013年10月12日 2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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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到,我国将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矿安全生产关系煤炭工业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关系数百万矿工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煤矿安全管理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把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治本攻坚,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
(一)明确关闭对象。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煤矿;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不能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应安排配套资金,并向早关、多关的地区倾斜。研究制定信贷、财政优惠政策,鼓励优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修订煤炭产业政策,提高煤矿准入标准。国家支持小煤矿集中关闭地区发展替代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缺煤地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优先保障缺煤地区的铁路运力。
(三)落实关闭目标和责任。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小煤矿关闭工作,要制定关闭规划,明确关闭目标并确保按期完成。
二、严格煤矿安全准入
(四)严格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和生产能力核定。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30万吨/年的煤矿,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现有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的生产矿井,原则上不再扩大生产能力;2015年底前,重新核定上述矿井的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能力的生产能力。
(五)严格煤矿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准入。建立完善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井下合理生产布局以及能力核定等方面的政策、规范和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煤矿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六)严格煤矿企业和管理人员准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项目核准和资源配置的程序。未通过安全核准的,不得通过项目核准;未通过项目核准的,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具备相应灾害防治能力的企业申请开采高瓦斯、冲击地压、煤层易自燃、水文地质情况和条件复杂等煤炭资源的,不得通过安全核准。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必须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煤矿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必须具有安全资格证,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鼓励专业化的安全管理团队以托管、入股等方式管理小煤矿,提高小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建立煤炭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和安全生产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评价机制。
三、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
(七)加强瓦斯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各项政策。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达标。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落实区域防突措施,开采保护层或实施区域性预抽,消除突出危险性,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发现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的,一律按照事故查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人。
(八)严格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完善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提高评估标准,增加必备性指标。加强评估结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兼并重组,直至依法关闭。加强评估机构建设,充实评估人员,落实评估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全面普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
(九)强制查明隐蔽致灾因素。加强煤炭地质勘查管理,勘查程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得为其划定矿区范围。煤矿企业要加强建设、生产期间的地质勘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瓦斯、水、火等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明的必须综合运用物探、钻探等勘查技术进行补充勘查;否则,一律不得继续建设和生产。
(十)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机制。小煤矿集中的矿区,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对每个煤矿的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国家从中央有关专项资金中予以支持。
五、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
(十一)加快推进小煤矿机械化建设。国家鼓励和扶持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机械化改造,对机械化改造提升的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最低规模的产能,按生产能力核定办法予以认可。新建、改扩建的煤矿,不采用机械化开采的一律不得核准。
(十二)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动态达标和岗位达标。煤矿必须确保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转,并大力推进信息化、物联网技术应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生产调度、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实现联网,随机抽查煤矿安全监控运行情况。地方人民政府要培育发展或建立区域性技术服务机构,为煤矿特别是小煤矿提供技术服务。
六、强化煤矿矿长责任和劳动用工管理
(十三)严格落实煤矿矿长责任制度。煤矿矿长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确保煤矿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必须做到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达不到要求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十四)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在一定区域内,加强煤矿企业招工信息服务,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统一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并加强监管。严格实施工伤保险实名制;严厉打击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
(十五)保护煤矿工人权益。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研究确定煤矿工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下井补贴标准,提高煤矿工人收入。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工时制度。停产整顿煤矿必须按期发放工人工资。煤矿必须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建设标准化的食堂、澡堂和宿舍。
(十六)提高煤矿工人素质。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快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矿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教考分离、建立统一题库、制定考核办法、对考核合格人员免费颁发上岗证书。健全考务管理体系,建立考试档案,切实做到考试不合格不发证。将煤矿农民工培训纳入各地促进就业规划和职业培训扶持政策范围。
七、提升煤矿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科学化水平
(十七)落实地方政府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地区要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煤矿的监管责任人和验收部门,省属煤矿和中央企业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局长签字;市属煤矿由市(地)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市(地)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他煤矿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中央企业煤矿必须由市(地)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管,不得交由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负责。
(十八)明确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基层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监察方式方法,开展突击暗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煤矿存在超能力生产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发现违规建设的,要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查处;发现停产整顿期间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关闭。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安全准入,严格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停产整顿煤矿要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严厉打击煤矿无证勘查开采、以煤田灭火或地质灾害治理等名义实施露天采煤、以硐探坑探为名实施井下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要停止审批停产整顿煤矿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电力部门要对停产整顿煤矿限制供电。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煤矿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组织及时修订煤矿设计相应标准规范,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强化对煤矿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管。投资主管部门要提高煤矿安全技术改造资金分配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九)加快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其运行维护费用由中央财政和所在地省级财政给予支持。加强地方矿山救护队伍建设,其运行维护费用由地方财政给予支持。煤矿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没有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建设兼职辅助救护队。煤矿企业要统一生产、通风、安全监控调度,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加强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在煤矿抢险救灾中牺牲的救援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烈士。
(二十)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装备建设。煤矿要按规定建设完善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配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储备自救互救器材。煤矿或煤矿集中的矿区,要配备适用的排水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加快研制并配备能够快速打通“生命通道”的先进设备。支持重点开发煤矿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供电等设备和移动平台,以及遇险人员生命探测与搜索定位、灾害现场大型破拆、救援人员特种防护用品和器材等救援装备。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管监察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各项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1、美国提供能源中煤炭的比例已经降到了50%以下,这是一个标志。
2、煤炭从开采到使用,都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德国从2015年开始关闭所有煤矿。
3、天然气的开发尤其是页岩气的大规模开发,对煤炭是一个大的打击。因为天然气跟煤炭比较属于清洁能源。
4、原油的价格大家都看到了,煤炭要翻身更是不可能。
5、最简单的,2013年开始,全国再没闹过煤慌,以前是电厂求煤矿,现在是煤矿到处求着电厂。
6、过完春节就慢慢是春天了,北方也不需要供暖了。
所以目前煤炭即使有行情,也仅仅只是补涨行情,不值得长期投资。煤炭将不会再有曾经的辉煌了。
回答过题主的问题之后,下面带大家深入探讨一下牛熊市的问题!
在股市中,牛市和熊市分别指的是股票的持续上升和下跌。
由于牛市能够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的市场行情普通看涨趋势,因此也被称作多头市场。
熊市又被称作空头市场,它的行情就呈现普通看淡以及一直下跌的趋势。
看完有关牛熊市的概念以后,许多人可能会好奇,目前是熊市还是牛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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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样能判断出是熊市还是牛市呢?
要想知道目前是熊市还是牛市,可以根据这两大方面,一个是基本面,一个是技术面。
首先,我们可以从基本面判断市场行情,基本面也就是看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上市公司的运营情况,通常看行业研报就够了:【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其次,从技术面来了解,量价关系、量比与委比、换手率等指标或K线组合等可以供我们参考,来了解一下市场行情。
举个例子,若当前是牛市,买入远多于卖出的人,那么大多数个股的k线图的上涨趋势会十分明显。反之,如果此刻是熊市 ,买入股票的人远低于抛售股票的人 ,那么许多个股的k险图就有着很大的下跌幅度。
二、怎么判断牛熊市的转折点?
假使说我们赶在牛市快要结束的时候才陆续进场,在这时购买股票很有可能是在股票的高点,进而会被套牢,而最容易赚钱赚得多的时机就是熊市快结束的时候进场。
于是,只要我们准确抓住熊牛的转折点,购入时价格处在低位,售出时价格处在价格高位,这个差价就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收益!有很多方法可以用来分析牛熊转折点,推荐使用下面这个拐点捕捉神器,一键获取买卖时机:【AI辅助决策】买卖时机捕捉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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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焦“洁净煤” 推进绿色开发利用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 推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
环境商会在提案中提出如下建议:1、制订清洁高效用煤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2、扩大落后用煤技术的淘汰范围:建议国务院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扩大对落后用煤技术的淘汰范围,例如将所有型号的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小规格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目录。3、对采用清洁高效用煤的给予财政支持:建议财政部比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对工业园区集中制气、分散用能项目的节煤量,给予财税上的优惠或奖励。
民建中央:优化煤炭产能结构实施“洁净煤”战略
民建中央在今年《关于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中建议,要有效治理煤炭行业不同类型的产能过剩问题,优化煤炭产能结构,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当前煤炭产业的主要矛盾是产能过剩与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之间的矛盾,煤炭产业要走出困境,必须要破解产能过剩问题。
民建中央认为,应积极实施“洁净煤”战略,推进煤炭生产和消费的高效化、清洁化。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从“运煤”到“输电”,减少煤炭分散使用对环境的破坏,促进煤炭高效利用。此外,还应完善煤炭在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依法对“劣质煤”的使用和生产销售进行限制。
梁嘉琨委员:促进煤炭安全高效绿色开发
梁嘉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建议:(一)加大对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为重点,加强煤矿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装备,提高煤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和发展以煤为主的综合性大型能源企业集团;(三)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鼓励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煤电、煤焦化一体化等煤炭深加工项目,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电厂,促进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四)出台财税、信贷等支持政策,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
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董事长张文学建议:加大对大型煤炭基地、大型现代化矿井建设的支持力度,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为重点,加强煤矿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及装备,提高煤矿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和发展以煤为主的综合性大型能源企业集团。
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鼓励建设循环经济园区,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煤电、煤焦化一体化等煤炭深加工项目,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和煤矸石电厂,促进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出台财税、信贷等支持政策,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
2、关注雾霾 煤企何去何从
胡淑萍代表: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
江西丰城矿务局坪湖煤矿洗煤班班长胡淑萍通过广泛调研,准备了关于合理利用低热值煤发电、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的议案。她希望煤矿企业能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来改变目前相对不景气的状况。
张文学委员:补充完善相关煤矿退出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开滦集团董事长张文学建议:补充完善以前相关煤矿退出政策。建立煤矿退出长效机制,形成政策机制,连续性的,不搞阶段性的。建议设立煤矿退出关闭长效基金。煤炭税收太重,应留出一部分做煤矿转退基金。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
伊永春代表:老国有煤炭困难企业生存问题亟待改善
为了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和谐安定,伊永春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立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妥善安置职工。如:对于文化程度低、年龄大、技能单一的“40、50”职工,由国家托底,允许提前退休;对于“40、50”以下的职工,由国家托底,鼓励其自谋职业等;二是减轻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的社会负担,减免因承担社会责任而支付的税收、贷款利息;三是减免老国有困难煤炭企业的各种税费,如资源税,应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制定浮动税率,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创造生存环境,为职工留住生存岗位。
卜昌森代表为老矿退出开药方
卜昌森表示:“企业如人体,长期超负荷、缺营养,必然积劳成疾、酿成病患。”。针对上述问题,他尝试开出药方。药方:政策性关闭破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关闭转产长效机制
中国矿业大学副校长姜耀东委员建议:首先,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延长中央财政补贴政策,由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继续对破产煤矿离退休人员工资、医药费和必要的后勤运行费用等给予补助,并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其次,支持破产煤矿“四供一业”等后勤设施移交。由中央财政足额拨付资金,对破产煤矿“四供一业”等后勤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弥补历史欠账,使其尽快达到移交条件,便于尽快移交社会。
最后,给老煤炭企业的保证补助资金到位。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拨付方式仍以1998年中央下发地方的煤炭企业名单为基本依据,按原渠道专项下拨,以便于企业接收,专款专用,避免挪用截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聚焦税改 代表有话说
华炜张有喜卜昌森:推进“清费立税” 取消铁路建设基金
华炜认为,铁路建设基金是在特定时期、特殊背景下,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应对资金短缺的一种应急性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相继建立和健全,特别是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铁路建设基金已经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
张有喜表示,中国铁路总公司成立后,,铁路建设基金征收主体已由国务院组成机构变为企业法人,铁路建设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由企业继续征收“名不正言不顺”。
卜昌森表示,我国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决定了煤炭运输呈“西煤东运”、“北煤南运”的格局,西部和东北地区煤炭外运量大,运距远,承担的铁路建设基金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难以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既加剧了我国煤炭供需的结构性矛盾,也影响到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此外,铁路建设基金的存在,使得国内煤炭运输费用高昂,煤炭价格与进口煤相比毫无竞争优势。
贾康:环境税改革,费改税为先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党委书记,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去年12月1号作为代表事项启动的资源税改革,也是政府手里增加的一个很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这样存量变存价的改革,要扩大覆盖面。另外消费税,在今年应该听到它的方案信息的披露,在这方面优化它的设计,使消费税能给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有分量的财力来源。除此之外,方案里的税制改革明确规定,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以及要推进以环境方面的费改税为第一阶段重点的环境税改革。这两个税种改革主要是完成立法先行的过程,立法过程可以拭目以待。
山西国资委朱晓明:煤炭业增值税由17%调回13%
去年山西省煤炭业经历“寒冬”,而这“寒冷”在短时间内或很难消退。“建议国家把(煤炭业)增值税调回到13%。”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国资委主任朱晓明今年两会要提出的建议,是“缓冻”的针对性举措。
煤炭行业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是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产业转型的最佳时期。煤炭是中国的基础能源,在一次能源构成中占70%左右。“十一五”规划建议中进一步确立了“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基本方略,为中国煤炭行业的兴旺发展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需要新建煤矿规模3亿吨左右,其中投产2亿吨,转结“十二五”1亿吨。
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中国煤炭工业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趋势,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中国煤炭行业的发展前景都将非常广阔。
中国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的煤炭流通企业总量约为10万家,规模偏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煤炭生产与消费企业分布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偏低,为不同规模的煤炭流通服务商提供了生存空间。
国家正大力推动煤炭开采企业的整合,煤炭流通市场也将趋向集中,这将逐步提高煤炭流通企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小规模煤炭流通企业的生存空间将不断缩减,大规模、跨区域的流通服务商将成为主流。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煤炭行业
前瞻产业研究院 中国煤炭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指出我国的煤炭表观消费量已由2005年的18.43亿吨增长至2011年的37.27亿吨,年均增幅达到12.45%,煤炭产量由2005年的21.13亿吨增长到2011年的35.20亿吨,年复合增长率为8.88%。截至2011年底,我国煤炭行业资产总额达37573.96亿元,当年销售收入达到32593.92亿元,同比增长37.83%。前瞻产业研究院煤炭行业研究小组认为,我国煤炭行业的盈利能力出现下滑趋势,“投入即利润”的时代即将结束,煤炭行业必须承受住深度调整的阵痛,才能实现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受到中国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雾霾治理等因素影响,当前中国电力发电的煤炭需求基本保持平衡,整体需求不会超过38亿吨,而且进口煤还会继续增长。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煤炭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前瞻》分析:从整个供需平衡来说,煤炭需求不会出现大幅度增长,但需求结构会发生变化,经济增速的平稳也使得煤炭需求会稳定在一定的水平。
根据煤炭资源、区域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容量,适度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支持大型企业瞄准现代煤化工发展前沿,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再创新,发展现代化煤化工技术和工艺,建设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具有规模效益的现代煤化工和循环经济骨干项目,推进煤炭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与优化。
经济增速放缓,需求量下降。
暖冬,用电量、耗煤量都有所下滑。
产能过剩,供大于需。
进口煤冲击,进口煤仍较国内煤便宜几十块钱。
10月份,全国原煤产量28354万吨,同比增长1.5%。1-10月份全国累计生产原煤285279万吨,同比增长4.8%。
10月,陕西生产原煤5004.73万吨,同比增加554.03万吨,增幅为12.45%;1-10月,陕西累计生产原煤43589.62万吨,同比增加7020.98万吨,增幅为19.20%。
此外,前三季度内蒙古原煤产量68066万吨,占全国累计产量的26.3%,同比增长12.8%;山西原煤产量64184万吨,占全国累计产量的24.8%,同比增长7.5%;陕西原煤产量41294万吨,占全国累计产量的15.9%,同比增长12.2%。
三省区上半年生产原煤17.35亿吨,占全国原煤产量的67%。随着国家层面有步骤地释放优质产能,全国煤炭供应形势逐步宽松。
二、大秦线沿线港口库存居高不下
监测数据显示,10月份秦皇岛港口煤炭库存呈稳步回升的态势。截至11月8日秦皇岛港煤炭库存虽受大秦线检修影响有所回落,但库存依然处于高位,较去年同期回升270万吨,涨幅达63.16%。
1-9月份全国主要港口累计发运煤炭5.44亿吨、同比增加7580万吨、同比增长16.2%。
9月下旬以来,随着国家发改委的保供应政策显效,铁路总公司、太原铁路局加大调运力度,日均装车高位运行,日均运量稳定在120万吨以上,秦港方面也高效接卸,港口日均卸车稳定在8000车以上,对港口煤炭场存形成了明显的补充。
三、港口贸易商抛货情况逐渐增多
近期由于沿海电厂耗煤量持续下滑,库存量明显提升,加之长协煤保供以及对后市预期偏悲观的影响下,整体终端对市场煤采购积极性不高,在买涨不买跌的心态下,实际交易较为冷清。
港口贸易商抛货情况逐渐增多,不乏有一些低价货出现。在市场下行的过程中,终端接货也会带一部分预期来出价,所以整体还盘接货价格压得很低,报还盘价差较大,实际成交稀少。
进口动力煤市场也非常冷清,报盘和询盘都比较少。由于外矿当月可售货源不多,多数货量在贸易商手上,离岸报价相对比较坚挺,然而由于中国国内煤价开始走弱以及进口煤减少等因素影响,下游观望增多,需求明显减弱,进口贸易商也有开始抛货的情况,另外国际海运费也有下降,使得进口煤到岸价较前期有一定幅度的下跌。
四、供暖季需求不佳
10月份沿海六大电厂平均日耗、库存均呈回落的态势。当月沿海六大电厂日均库存量为1032.00万吨,较上月回落30.01万吨,环比跌2.83%,日均耗煤量为63.64万吨,较上月回落7.54万吨,环比跌10.60%。
数据显示,2017年9月份全国绝对发电量52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环比下降12.2%,其中,全国火力绝对发电量362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5%,环比下降15.94%。
随着天气逐渐转凉,发电用煤需求随之走低,六大电力集团沿海电厂日均耗煤不断下行,库存不断攀升。截至11月3日,沿海六大电厂煤炭库存为1235.85万吨,日耗煤量为49.39万吨,存煤可用天数恢复至24天,目前下游电厂随着日耗的走低,采购积极性减弱,助推港口煤价进一步下行。
五、限产或停产影响
环比来看,9月份除水泥产量略有增加外,火电、生铁产量增出现下降。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在采暖季前(11月15日前),“2+26”城市完成72台机组、398万千瓦的燃煤机组淘汰,淘汰的燃煤机组要实现电力解列或烟道物理割断。
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等多个行业在采暖季将错峰生产。除了保障供暖等民生任务,水泥、砖瓦窑、陶瓷、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下游限产、停产之下,对煤炭需求会有减少。
六、政策调控防止“煤超疯”
国家相关部门为稳煤价提前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包括释放产能、监管煤价、推进中长协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等,有效的控制了市场的炒作因素。而11月神华长协价格出炉,年度长协价格较上月降了3元/吨。
通过对比了近四年的煤价走势。明显看出,2014、2015年煤价持续走低,2016年下半年煤价疯涨,今年煤价虽有波动,但波幅小于去年,季节性因素导致的上涨也较去年提前了一月。
后期,随着产能的不断释放,晋陕蒙等主要产地煤炭供应稳中趋升,供应偏紧局面将得到缓解,整体供应趋于宽松。需求来看,虽然临近冬季用能高峰,但下游电厂日耗回落明显,加之供暖期错峰生产影响,需求预期并不乐观。
受供应趋于宽松影响,预计后期动力煤将呈现“旺季不旺”的态势,价格下跌趋势将继续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