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
什么是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它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山西省分布式光伏发电优惠政策补贴
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00万千瓦,2020年底,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在2016年前,对光伏发电实行增值税即征即返50%的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电量免收随店家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和附加。
省内城市
1、晋城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发电政策补贴外,晋城市级财政还补贴0.2元/千瓦时;建设安装补贴按建设装机容量予以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执行年限暂定为2015—2020年);
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新建项目标准的50%补贴。国家、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
2、太原市
对来并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实际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奖励。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项目投资:
目前以家庭5KW的家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站为例,以现在市场分布式光伏发电建造市价,各种费用加起来平均每瓦10元左右,比如:5KW费用的总价也在5万元左右
设备寿命及维护:
目前优质设备一般寿命在25年以上(劣质设备除外);产品质保一般在10年及以上(根据厂家不同,所选用设备质保有所差异);产品维护,各厂家售后维护有所差别,具体请咨询所购设备厂家!
优惠补贴政策:
根据国家补贴政策,电量不仅可满足自家使用,还可领取发电量补助0.42元/度,多余电量再补助0.4552元/度,节能又环保。对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每度补0.42元,满足其自家商场使用后,多余电量再补助0.4552元/度。
工商业用电电价(算上国家0.42元补贴,地方暂无补贴)
工业用电:
达到高峰电价:度电收费在1.168—1.273元,回收成本在4.1—4.4年左右
达到尖峰电价(1千伏以上):度电收费在1.312—1.371元,回收成本在3.8—4年左右
商业用电:
用电量较少企业,针对小型工厂、饭店、、商业门店等
1、用电电压在1千伏以下:目前电价在0.8252元/度,回收成本在5.5年左右
2、用电电价在1—10千伏:目前电价在0.7912元/度,回收成本在5.7年左右
3、用电电价在35千伏以上:目前电价在0.7582元/度,回收成本在5.9年左右
一般商业用电:用电量较高企业,针对大型工厂、盈利机构等,度电收费在1元以上,全部自用回收成本在4.9年左右,甚至更短
一般商业用电:度电电价在0.9—1元左右,度电回收成本在4.9—5.26年左右
农业用电:
度电收费在0.466—0.484元,回收成本在8年左右
农业深井及高扬程排灌:度电收费在0.446—0.464元,回收成本在8年左右
投资回报:
家用、屋顶按阶梯电价算(算上国家0.42元补贴,若地方暂无补贴):
第一档(月):
180度以下,收费标准在0.56元/度
推荐安装1KW-2KW发电设备,投资1—2万元左右,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7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7—8年左右
第二档(月):
180度—260度,收费标准在0.61元/度
推荐安装2KW-3KW发电设备,投资2—3万元左右,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6.7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6.7—8年左右
第三档(月):
260度以上,收费标准在0.86元/度
推荐安装3KW以上发电设备,投资3万元以上,全部自用成本回收年限在5.5年左右,全部出售给电网公司成本回收年限(按卖电0.43元/度算)8年左右
综述:成本回收年限在5.5—8年左右
一、光伏发电国家最新政策:
1、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2、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3、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
二、光伏发电的好处:
1、无枯竭危险
2、安全可靠,无噪声;
3、无污染排放外,绝对干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十条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一、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二、河南能源监管办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1.光伏电站项目上网关口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电能计量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校表,检测校验装置配置和能力资质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电量计量的标准和规定。
2.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计量装置配置应可明确区分项目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包括合同能源服务方式中光伏企业向电力用户的供电量)和上网电量,并具备向电力运行调度机构传送项目运行信息的功能。
3.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量上下网电量,确保计费电量真实、准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至2022年底;
(二)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六)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光伏上网电价三类地区分别从0.98元、0.88元、0.80元下调至0.75元、0.65元、0.55元,而屋顶分布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部自发自用”的补贴由目前执行的0.42元,下调至一类地区0.2元,二类地区0.25元,三类地区0.3元。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综合考虑2019年市场化竞价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二、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