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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必要性及必要条件是什么

淡然的含羞草
小巧的天空
2022-12-31 17:01:13

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建设的必要性及必要条件是什么

最佳答案
着急的紫菜
天真的盼望
2025-07-28 02:05:40

必要性为没有机械转动部件也不消耗燃料,并且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在内的任何物质;必要条件为不受地区、海拔等要素的限制。

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过程没有机械转动部件也不消耗燃料,并且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在内的任何物质,具有无噪声、无污染的特点;太阳能资源没有地域限制,分布广泛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与其它新型发电技术相比,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一种具可持续发展理想特征。

太阳能在地球上散布普遍,只需有光照的当地就可以运用光伏发电系统,不受地区、海拔等要素的限制。太阳能光伏发电进程无需冷却水,可以装置在没有水的荒凉沙漠上。光伏发电还可以很便利地与修建物连系,组成光伏修建一体化发电系统,不需求独自占地,可节流珍贵的地盘资源。

扩展资料:

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的相关要求规定:

1、通过税收或其他鼓励措施,促进工业和商业用户的太阳能系统安装。因为工商业用户主要用电高峰经常在白天,太阳能系统在日照白天发电,补充工商业用电,降低工商业对电网的压力。

2、对建设光伏电站在资金方面零投入,只需提供闲置屋顶,以当地市电价格使用光伏电力。同时,投资方给予企业6~10%的电价返还,实现节能效益共享的初衷。

3、在电能计量表安装在逆变器交流输出端的交流配电柜中,项目均采用供电部门提供的计量表,符合相关国家计量标准,达到精准、公平、合理的电流计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阳能光伏电站

最新回答
雪白的荔枝
文艺的溪流
2025-07-28 02:05:40

浅谈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成本的控制措施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对一个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进行成本管理以及成本管理的好与差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好与坏,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施工企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最重要的是在项目施工中以尽量少的物化消耗和劳动力消耗来降低企业成本,把影响企业成本的各项耗费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加强成本管理,才能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1.成本分类及影响因素

1.1

成本分类

成本是进行生产经营(或施工)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可以分为广义成本与狭义成本两种。广义成本是指为了实现生产经营目的而取得各种特定资产或劳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狭义成本强调为了生产一定种类和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应当负担的费用。按照成本控制剂量要求划分有目标成本、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和定额成本。

1.2

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

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1)项目范围:项目范围规定了完成项目所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这些工作要消耗相应的资源,项目范围越大,需要做的工作越多,消耗的资源越多,项目的成本越高。

(2)项目质量:项目成本的高低与对项目的质量要求有很大关系,一般来讲,项目质量要求越高,项目成本就越高,但并非对项目质量要求低了,项目的成本也就降低了,这是因为在施工中对项目质量要求低,可能会造成工程返工,验收不合格等情况,反而会增加项目成本。

(3)项目工期:每个施工项目都有一个最佳的工期,若由于各种原因,需要缩短工期,则需要采用一些赶工措施。如果,加班加大资源的投放强度,高价进料,高价雇佣劳动力和租用设备,这样必然?嵩黾酉钅康某杀荆运醵坦て诨嵩黾邮┕こ杀尽?

(4)资源价格:很显然资源价格越高,项目成本越高;资源价格降低,项目成本也会降低。

(5)管理水平:管理者水平低或管理不认真,在施工中可能会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意外失误,形成较高的项目成本;管理的水平高,认真负责可以减少施工失误,避免意外事故发生,达到降低项目成本的目的。

除此之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扰民、政府部门罚款等不可预见的因素,也会导致项目成本增加,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相关因素的控制与管理,力求将成本降到最低。

1.3

项目成本的管理原则

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强化成本观念,追求项目成本最低原则

要实现项目成本最低,管理者要在思想上强化成本观念,重视成本控制,寻找并使用降低施工成本的方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最低成本目标,及时进行考核,对差异作出调整,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实行全面成本管理的原则

统计工作是一个项目实行成本控制的基础,只有原始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才能保证项目成本的真实性。一直以来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存在着"三重三轻"问题具体表现为:

①重视实际成本结算,轻视全过程,动态的成本控制;

②重视工程施工成本或某一阶段施工成本的计算分析,轻视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③重视财会人员的计算结果,轻视日常生产活动费用的控制。

全过程成本管理即全组织,全员和全过程的管理,面面俱到,达到成本最低化。

(3)分解成本指标,落实成本责任制管理原则。

全面成本管理涉及到项目成本的各个方面,需要对成本指标层层分解,实施明细分工,建立成本责任制;项目经理部、班组、个人对各自成本指标负责,逐级考核,奖罚分明。

2.

项目成本预算概述

2.1

项目成本预算概念

成本预算是为了确保项目的实际绩效,制定项目成本控制标准,并把项目总成本估计分配到各项目工作和各施工时间段上去,确定项目执行情况的成本基准,以此监控和测量成本的实施情况。

2.2

项目成本预算的制定原则

(1)项目成本与项目目标相联系的原则

会计核算遵循一个原则,就是"不同目的,不同成本"。开发一种新产品的成本要远远大于改良一种老产品所需花费的成本。只有根据项目具体目标来制定成本预算,才能保证预算计划与实际预算支出相接近,为项目预算的可行性提供保证。

(2)项目成本与项目进度相关

一般情况下,项目进度越快,项目成本越高。如果项目进度加快,那么就需要工人加班,或者在采购材料的时候由于找不到合适价格的供应商而不得不以高于预期的价格购买原材料,这些都将导致项目成本增加但是缩短工期能减少间接费用,使成本降低。所以无论是大项目或是小项目,做好周密的项目进度计划,会降低成本预算的压力。

(3)项目成本与项目成员对项目的理解和把握相关

项目成员对项目的理解必然会影响项目的成本支出。如果项目团队人员没有准确把握项目计划的真正目标,就会完成一些不必要的工作,而这些工作对项目目标的实现没有任何作用,这样只会造成项目资源的浪费。例如,有项目计划中需要建一个仓库来存放施工的原材料,这个布置是临时性的,随着项目的完工也就失去了使用价值,而修建工作人员如果没有很好的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就可能会过多的使用资源把仓库建造的比较牢固,可以长期使用,浪费项目资源,同时也增加了项目成本。

2.3

项目成本预算的编制方法

(1)自下而上的预算:自下而上的预算方法是汇总工作分解结构中各项具体活动的成本,形成项目活动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这种预算方法的程序是首先将各个工作包的成本相加,形成可交付任务,再将每个任务的预算汇总,形成更高一级的工作预算,这样把每个活动的总成本相加,最终完成整个项目的总成本预算。

(2)自上而下的预算:自上而下的预算需要组织高级管理层的直接渗入,这种方法的一般程序是由高级管理层估算项目的总体成本和主要工作包的成本,然后项目预算计划按照部门级别的指导下达至最终的实际执行部门。沿着以上程序,项目成本被分解为更详细的部分,直到最终从事该工作的人员能够清楚每个任务的具体成本。

3.

施工单位改进措施

(1)树立全员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

成本管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成本管理决不仅是经营、财务那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这

些部门人员的事情,与生产、安全、人事甚至后勤部门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成本控制要做到全员参与,树立全员成本意识,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体员工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本职工作在成本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明确自己的工作对施工项目整体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要梳理流程,加大执行力度,做到各部门之间相互连接,相互协作,相互制约,责任分工明确,权力利益相配套。堵塞管理上的漏洞,真正做到对外开源,对内节流。

(2)以市场为导向,搞好施工前的成本预测

对每一项工程,在工程开工之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预算,对项目拟投入的成本进行测算。这个测算是按实际发生的原则对项目拟投入的人工、材料、机械及临设、管理费、其他费用等费用与各项投标报价作较为详细的比较分析。可采取风险预测技术,对工程项目的投标价、成本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成本控制目标与控制措施,明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用控制的重点,将风险降到最低,以获取最大利润。。应采用量化的方法将目标责任成本进一步分解到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即具体落实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和分项负责人身上,最终确保责任成本目标的顺利实现。

(3)严格项目成本控制

一旦项目成本目标确定,如何控制成本,节约支出,让每一项支出均控制在测算目标范围之内就成为项目成本管理者的首要任务。项目成本控制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终,项目从实施的开始,就须制定降低成本的具体目标和方法,从而有计划有措施地控制支出。降低施工成本,决不是偷工减料,而是在于精细管理,经验表明,影响项目成本的因素很多,对项目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可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现场管理费、质量、工期、施工技术和索赔等几方面入手。

光伏发电有很大的优势,有充足的阳光就可以了,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比风、水要小,相对于风电和水电,光伏发电受制于气候、环境要素要低,而且我国幅员辽阔,光照条件好,发电前景广阔。太阳能在降低能耗上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且太阳能有利于与建筑结合,大力发展太阳能是我国乃至全世界直接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建筑能源管理的重要方向,光伏发电工程"暴利时代"已经结束,市场需要合理的成本和合理的利润,施工企业的管理者要转变观念以成本控制为核心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让光伏发电这一清洁能源走入千家万户。

专注的板凳
瘦瘦的芹菜
2025-07-28 02:05:40
看您的提问中有场地要求,应该是与光伏发电建站有关的条件吧。

目前与公共电网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站一般需要以下一些基本条件,供您参考:

1、屋顶或其它场地有合法的租赁或产权证明文件。

2、屋顶或其它场地的承重,抗风等建筑物安全必须由相关专业或有设计资质单位确认。

3、向当地主管部门及电力公司报备和出具设计安装资质、系统方案设计等相关建站技术文 件,并向当地电力公司提出并网申请和签订相关合同。

4、光伏组件安装场地四周应开阔,最少东南西方向无遮挡物;了解并网点公共电力线路及距离、与之相关的线路电力变压器容量、当地用电负荷量等相关公共电力设施。

5、所需基本设备及部件: 屋顶或地面土建及水泥预制基础、光伏支架、光伏组件、直流防雷 汇流箱、逆变器、交(直)流配电柜(箱)、直流侧光伏专用电缆、交流侧电力电缆、系统 防雷接地系统以及电力公司负责安装的光伏并网计量器等。

6、设计、安装及施工最好请当地有资质的电力设计、安装施工单位建站。

单纯的毛巾
辛勤的乐曲
2025-07-28 02:05:40
支架应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按照,支架组装、焊接、防腐应按照《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标准》GB50018和《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的相关规定。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贤惠的萝莉
典雅的微笑
2025-07-28 02:05:40

1、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2009年3月26日颁布)

2、关于支持加快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的政策解读(财建[2009]128号,财政部2009年4月发布)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94号)

4、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有效期为3年的《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国能监管[2013]459号),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明确了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于光伏发电并网运营的各项监管责任,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从而推进光伏发电并网有序进行。正文如下:

《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光伏发电系统有效运行,优化能源供应方式,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 监管内容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电力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

除按规定实施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其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持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许可条件,许可事项或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能质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并网点的电能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电网可靠运行。

第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配套电网建设情况实施监管。

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由项目运营主体投资建设,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积极服务、简洁高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光伏电站项目接网服务流程,并提供并网办理流程说明、相关政策解释、并网工作进度查询以及配合并网调试和验收等服务。

电网企业应当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提供便利条件,在并网申请受理、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合同和协议签署、并网验收和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中,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简化办理程序。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收系统备用容量费和相关服务费用。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环节的时限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并网环节时限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自受理并网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自项目业主确认接入系统方案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接入电网意见函,项目业主据此开展项目备案和工程设计等后续工作;自受理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申请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服务,并与项目业主按照要求签署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自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网验收及并网调试,向项目业主提供验收意见,调试通过后直接转入并网运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验收不合格,电网企业应向项目业主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和并网协议签订、执行和备案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与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和协议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合同和协议签订1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范本,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签订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第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光伏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规定,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

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应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组织认定。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应当遵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有关规定,服从调度指挥、执行调度命令。

第十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电网企业收购光伏发电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未能全额收购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时间、原因等信息书面告知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并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维护情况实施监管。

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负责光伏电站场址内集电线路和升压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负责光伏电站配套电力送出工程和公共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电网企业安排电网设备检修应尽量不影响并网光伏电站送出能力,并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主体。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可以在电网企业的指导下,负责光伏发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和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光伏发电电量和上网电量计量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量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产权分界点处,对项目上网电量进行计量。电网企业负责定期进行检测校表,装置配置和检测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电量计量技术标准和规定。

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安装两套计量装置,对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

第十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电费结算情况实施监管。

光伏发电项目电费结算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自然人为运营主体的,电网企业应尽量简化程序,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第十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对光伏发电补贴发放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核定的补贴标准,及时、足额转付补贴资金。

第三章 监管措施

第十七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与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和监管信息共享,形成有机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十八条 电网企业应向所在地区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按季度报送以下信息:

1.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

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

3.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并网光伏电站运营主体应根据产业监测和质量监督等相关规定,定期将运行信息上报,并对发生的事故及重要问题及时向所在省(市)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可以要求光伏发电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报送与监管事项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

1.进入并网光伏电站和电网企业进行检查;

2.询问光伏发电项目和调度机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4.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与电网企业就并网无法达成协议,影响电力交易正常进行的,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裁决。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因履行合同等发生争议,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申请调解。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社会公开全国光伏发电运营情况、电力企业对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电网企业和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电力监管条例》等追究其相关责任。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完成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各派出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俭朴的水池
虚拟的皮带
2025-07-28 02:05:40
光伏发电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光伏发电用地相关的政策。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新建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不得突破标准控制,鼓励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用地节约集约化程度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优化调整近岸风电场布局,鼓励发展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设置登陆电缆管廊,最大程度减少对岸线的占用和影响。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拓展资料:家庭分布式光伏补贴价格趋于一八元每千瓦时,不再按季度调整,而是每年调整一次;工商分布式项目补贴价格趋于零点一元每千瓦时,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降低零点零一元每千瓦时;自然人居民分布式光伏补贴总额为零点一五每千瓦时至0零点一八元千瓦时;全在线模式按当地资源区集中电站竞价上限分配。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一、总体要求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靓丽的西牛
超帅的跳跳糖
2025-07-28 02:05:40

2022年光伏补贴最新政策为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每个项目的补贴有一定的年限,补贴对象为法人单位或个人。了鼓励新能源对光伏发电用户给予一定的补贴,国家出台了很多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光伏集中发电指导价将连续制定,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一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集中发电厂,新增集中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由市场竞争决定,不得超过资源区指导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落实情况监测评估,引导和促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项目竞争性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按要求组织开展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行规范有序。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陪派樱量跃升发展。

什么是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遵循因地制宜、清羡简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当地太阳能资源,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分芦丛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它是一种新型的、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发电和能源综合利用方式,它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不仅能够有效提高同等规模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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