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秒知道
登录
建材号 > 能源科技 > 正文

目前美国实行的电价制度有哪几种

愉快的泥猴桃
冷酷的春天
2022-12-31 16:47:31

目前美国实行的电价制度有哪几种?

最佳答案
紧张的康乃馨
贤惠的电脑
2025-07-28 07:53:37

到目前为止,美国一共形成了七大独立调度机构(iso),按2014年度的最大负荷来排名,从大到小分别是:pjm,miso, ercot, spp, caiso,

nyiso

和iso-ne。这七大iso只涵盖了美国大约60%的用电量。剩余的40%主要分布在美国的东南部和广大的西部地区。这些地区的电力工业依旧处于垂直一体化的传统管理模式,由当地的公共事业服务公司(utility

company)来统一调度、运营和收取费用。

iso是非营利性的独立机构,主要负责其管辖区域内市场的运行和调度、发电和输电规划以及系统的运行安全。iso不拥有电力资产,其运营成本和员工工资由各市场参与者分摊,最终会均摊到用户的电费中。iso的调度职能对应国内的“网调”。只不过,有些iso只包含一个州(如ercot,

caiso和nyiso),有些iso包含多个州(如pjm, miso,

spp和iso-ne)。跨州的iso下面没有相应的“州调”,即所有的调度指令直接发送到机组,不用经过(也不存在)州一级的调度机构。

批发侧的电价一般采用节点边际电价lmp。根据输电网络的结构按一定的规则把系统划分成很多的节点区域(cpnode)。发电机和负荷就连接在这些节点上。iso在进行调度时会运行相应的机组组合(scuc)和经济调度(sced)模型。lmp是这些模型运行完之后得到的结果。由于存在阻塞和损耗,每个节点上的电价都不一样。目前,美国所有的iso都以lmp模型作为批发侧电力市场的电价机制。

公共事业服务公司的发展历史和演化

在90年代中期,美国的电力都是由垂直一体化的公共事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公共事业服务公司在产权结构上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投资者所拥有的(investor-owned),这种占了大多数;另一种是由大众持有的市政公司(publicly-owned

municipal

utility),这种占少数。从1995年到2002年之间,电力工业的改革渐渐拉开了序幕,其主要成果就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以及独立调度机构iso的成立。

从历史上看,电力改革主要发生在由投资者所拥有的公共事业服务公司身上。而由大众持有的市政公司,绝大多数至今依然没有什么变化。电力工业可以分做四个独立的部分:发电,输电,配电和零售。在美国20多年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共识:发电、输电和零售侧是可以开放竞争的,而配电侧被认为是天然垄断的,因此要受到监管(对于由投资者所拥有的)或者大众持有股份(对于大众持有的市政公司)。

其中,发电侧的开放体现在大量的发电机组从以前的公共事业服务公司中独立出来,成立了商品化的独立发电商(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改革以前,是基于平均发电成本的办法对机组进行补偿。改革以后,这些机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是以市场的价格来获得相应的利润。输电侧的开放体现在允许第三方进入其输电网络,并为独立发电商提供非歧视性的输电服务。比如,在传统的垂直一体化状态下,公共事业公司自己拥有输电网,因此会优先调用自己的机组而对其他机组使用自己的网络具有排他性。改革以后,尤其是在成立了iso和rto(区域输电组织)之后,输电网络对市场中所有的独立发电商都是公平开放的。零售侧的开放体现在用户可以自由的选择供电商,而供电商之间则是相互竞争的关系。由于配电网是由公共事业公司所有的,供电商为用户提供电力服务时,需要向公共事业公司购买输电服务。这就使得,供电商只能在零售服务类型上提出创新的产品,而不能通过另建一套网络(比如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各自拥有自己的电信网络)的形式来相互竞争。例如,为了吸引用户跟自己签订用电合同,有的零售商提出凌晨0至2点用电免费,有的零售商保证自己的电力100%来自绿色清洁能源,而有的零售商提出跟用户签订一年的低价合同以规避电价波动的风险。

三张电费单

本节主要从美国三个不同地区的电费账单分析美国各具特色的配电侧(或零售侧)的电价制度。

a.

电费单1

第一张电费单来自印第安纳州某居民用户。该地区属于miso的调度管辖范围,但是具体的供电服务是由duke

energy这一公共事业服务公司来提供的,每个月的电费也由该公司来收取。其代表性在于,该地区存在批发侧的竞争(即发电机组竞价上网),但是不存在零售侧的竞争(即终端用户无法选择供电商,供电服务由区域的公共事业服务公司垄断)。这代表了美国目前大部分用户所面临的情况。

分析该地区2014年12个月的电费账单,发现其电费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

1)居民服务费(residential

service)9.4美元/月。这个费用直接加在账单上,跟用电量多少没有关系。该费用基本保持固定,每月稍微有浮动。

2)基本用电费。采用阶梯电价的方式,但第二段的电价比第一段要低。每月用电量低于300度电的部分,电价为0.092945美元/度;高于300度电的部分,电价为0.054178美元/度。这个定价标准在一年内基本固定,不同的季度之间稍微有所浮动。

3)各种调整费。2014年1月份的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一共有9项,但不同的月份,项数可能增加或减少一些。在不同的月份,每项费用的值也可能进行一些微调,但差别不大。

除了上面三项之外,还要加上7%的州税。举一个例子。如果某用户在该月用了622度电。那么交给公共事业公司的费用为:

9.4 +

(0.092945*300+0.054178*322) +

0.045378*622=82.95美元

再加上7%的州税,账单上显示的总费用为88.76美元。所平均下来,一度电的总费用为0.143美元,合0.885元人民币/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采用阶梯电价时,第二段的价格比第一段要低。这与国内很多人的思路相反,因为我们一般习惯第二段的价格要高一些。这是因为长久以来,在中国水、电等资源属于稀缺产品,把第二段的价格定的高一些有利于控制其用量。而在印第安纳州,电被认为是一般性的商品,买的越多价格自然更便宜。这更符合经济学的原理。

b.

电费单2

第二张电费单来自美国德克萨斯州某地区的用户。其代表性在于,该地区既存在批发侧的竞争,又存在零售侧的竞争。在批发侧,发电商通过ercot的交易平台竞价上网。在零售侧,用户可以选不同的售电商来为自己提供服务。虽然用户可以选择不同的零售商,但接入用户家里的只有一张电网,即当地的公共事业公司所拥有的电网。各零售商不可能建立自己的电网,因此只能通过租用当地公共事业公司的电网,向其支付一定的输配电费用。电网的维护和维修,以及电力系统的可靠性,都应该由公共事业公司来负责。

美国很多州是不存在零售竞争的,但有少数州走在了零售侧市场改革的前沿。目前,德州的改革是最充分的,电力销售的61%是在零售市场中完成的(也即39%的电力依然是公共事业公司垄断销售)。其他的州当中,在零售市场售电的比例分别为:缅因州45%,

宾夕法尼亚州38%,

康涅狄格州34%,俄亥俄州30%,伊利诺伊州32%,马萨诸塞州31%,新泽西州31%,马里兰州31%,新罕布什尔州26%,纽约州25%,蒙大拿州16%,加州8%,内华达州3%,俄勒冈州3%,华盛顿州2%。余下各州还没有形成零售市场,比例为0。

在德州,满足条件的人或公司都可以向德州公共事业委员会申请成为零售商。零售商的一般拥有如下职能:

从批发市场买电。

向输配电公共事业公司(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utilities)购买输配电服务并支付其相应费用。

以一定的价格把电力卖给用户。由于零售侧是竞争的,因此零售商在满足德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对电价要求的基础上,可以自由设定卖给用户的电力价格。

当用户需要电力服务时(比如电力设备维修),可以直接跟零售商联系。零售商再跟当地的公共事业公司联系使其提供需要的服务并支付相应的价格。

必须为用户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

必须建立信息接口,与ercot和其他市场参与者交换电表数据和与用户选择其他零售商有关的信息。

以德州圣安吉洛市为例。虽然该市人口只有10万,但电力零售商却有十几家之多。用户除了可以向零售商买电之外,也可以直接向公共事业公司买电。它们之间是竞争的关系。每个零售商都向用户推出了不同的“用电套餐”。以下是几个不同公司的具体套餐标准:

套餐一:需与某零售商签订6个月的用电合同,每度电的价格固定为8.3美分,并保证100%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

套餐二:与某零售商签订12个月的用电合同,每度电的价格固定为7.1美分,大约有11%的电力是来自可再生能源。

套餐三:按月签合同,第一个月的电价为每度电9.1美分,此后每月电价需要根据零售商的标准做一些调整。保证6%的电力是来自可再生能源的。

该地区的用电套餐计划多达几十种,其中包括公共事业公司自己推出的套餐。用户根据的实际需求,选择最合适的零售商并与之签订用电计划。

一张德州圣安吉洛市的电费账单应该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按照套餐计划付给零售商的费用。第二部分是支付给当地公共事业公司的电力输送费用,这部分费用是受到德州公共事业委员会监管的。收费的标准规定得非常详细,相关的文件多达370页。用户可以随时对这些文件进行查阅。由于其条款过于繁琐,在这里笔者仅列举居民用户电费账单上出现的各种费率值,如表2所示。对其具体的含义和计算方法不做详细描述。第三部分是所缴纳的税值。

c.

电费单3

第三张电费单来自美国科罗拉多州的用户。其代表性在于,该地区没有成立iso,依旧处于垂直一体化的传统电力工业状态。公共事业服务公司负责调度机组为其管辖区内的用户供电。该州主要有四个大的公共事业服务公司:xcel

energy, black hills colorado, platte river power authority和public service co.。

虽然它们在各自的供电区域内是垄断地位,在批发和零售侧都不存在竞争,但各公司依旧有动力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比如,xcelenergy公司近几年在大力发展风电以降低用电成本,在2015年某时刻风电的发电量甚至超过总供电量的50%。

再如,上述后三家公司最近达成了一项协议,决定成立一个小型的电力库(pool)来对三个区域的发电资源进行统一的调度。预计2015年该项举措会使三个区域的供电成本降低770万美元至1330万美元,这些节省的成本最终会使得用户受益。另一方面,这些公共事业服务公司会受到州和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其电费制定的标准都是基于一定回报率的合理水平。

以xcel

energy公司为例,在其网站上详细公布了电费收取标准手册。它向用户收取的电费,要严格按照手册中的规定来计算。该手册的条款非常复杂。总结起来,xcelenergy公司主要为用户提供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用电选择:

1)类型r,即一般性服务类型,适合大多数用户的选择;

2)类型rd,即基于容量需求的服务类型,适合家里拥有许多大功率用电器的用户。此外,如果用户安装了小型光伏发电系统,还有一些特别的优惠政策和计价方式。下面分别予以阐述。

对于类型r,

其电费的收取标准如表3所示。由表可见,用户的电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

每月固定的服务和设备费;

2)基本用电费。在夏季的收费标准中,第二段(高于500度的部分)的价格比第一段高。这与印第安纳州相反。

3)各种调整费。此外,还要加上6.5%的税。

类型rd的电费收取标准如表4所示。它也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不过与类型r相比有如下的不同:1)其每月的服务和设备费要高;2)基本用电费包括容量和电量两部分。容量部分是基于用户该月的容量需求(billing

demand)来计算的。容量需求是基于用户电表实时测量数据而得来,它等于该用户在该月每15分钟的平均用电需求的最大值。电量部分的价格要远低于类型r。3)调整费当中,前四项是基于容量需求而不是实际用电量来计价的。

对于家里安装了小型光伏发电系统的用户,用户可以选择r或者rd服务类型标准,只不过基本电费是以“净用电量”作为计费基准的。也就是说,用户需要安装双向电表,“净用电量”等于电网为用户提供的电量减去光伏系统向电网提供的电量。如果“净用电量”等于负值,表明用户所发的电大于其所用的电,则把它折算到下一个月的账单中作为“credit”,以此类推。此外,为了鼓励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xcelenergy会向用户提供补贴,补贴的标准是根据该光伏发电系统的实际发电情况而事后确定的。xcelenergy与美国可再生能源国家实验室联合开发了一套pvwatts的系统专门用于计算补贴的标准。用户可以随时访问该网站进行核实。这些额外的补贴也会反映到用户每个月的账单中。

结语

美国的电力工业发展水平在各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因此电价的制度也存在很大差异。看到印第安纳州账单所反映的居民用电价格约为0.885元人民币/度。其他两个地区的用电价格也与此差不多。考虑到美国民众的平均收入,这个电价相对中国是比较低的。其原因,除了是因为美国的能源供应充足,资源价格较低外,还因为通过改革提高了电力部门的运营效率,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比如竞价上网调度)又进一步降低成本,通过提高透明度,使得电力公司的各项费用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计算方法,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从而使得收费更加规范。改革是发展的方向。改革必然会带来红利,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好处。比如,美国20多年的改革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也出现了很多新的需求。相应的,就出现了一大批依附于电力工业的咨询公司、软件公司和科技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了。甚至有很多人从原来的垄断企业中跳出来,成立了自己的公司。这为美国社会增加了不少的就业岗位,也为传统的电力工业注入新的活力。

最新回答
知性的皮带
健康的镜子
2025-07-28 07:53:37

国外在煤层气勘探开发中政策支持起了很大作用,我们可借鉴其所采用的政策和法律的成功实例,包括明确的法规框架、能源定价和补贴、所需的投资选择方案、对外国投资者的税收鼓励和免税期政策、环境保护鼓励政策、市场销售及用气鼓励政策等,有助于形成适用于中国煤层气工业的政策和法规。

一、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可以采用不同的税收鼓励政策促进煤层气开发。美国的煤层气工业很大程度得益于为鼓励非常规能源项目的开发而制订的《1980原油意外获利法》中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规定,1980~1992年钻成的煤层气井以及于1992年12月31日以前开钻的井中,投产井于2003年前卖出的煤层气均可享受与气价有关的税收补贴。根据该政策,若煤层气热值为8500k cal/m3,则在1998年、2000年和2002年,每1000m3煤层气的税款补贴额分别为42美元、45美元和49美元(表9-1)。

表9-1 美国历年煤层气补贴

① 1Btu(英制热单位)=1055.056 J。

美国目前对煤层气生产实行“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联邦税法征税,然后根据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税款补贴。在多数情况下,煤层气生产者得到的税款补贴比上交的税款要多,因而可以得到实惠,积极性很高。尽管新井的煤层气生产不再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第29条税收优惠政策刺激了美国20世纪80年代煤层气工业快速发展,对其产量迄今仍保持强劲的势头起到了十分有效的作用。

二、投融资优惠政策

即使在一个预可行性评估已表明目标区的煤层气项目的经济性具有吸引力后,缺乏投资仍然可能拖延项目。煤炭企业自己通常没有多余的现有资金投资于煤层气开采和利用项目,因为现有的资金必须投资于其主要的煤炭生产方面。另外,一些借贷机构可能对仍然比较新的煤层气开采和利用概念不熟悉,所以项目开发者不能保证获得进行项目所需的预先投资。在美国,已有广泛的解决方式帮助项目获得投资。这些方式包括提供拨款、贷款、贷款担保、证券投资及其他的资助。

(一)提供拨款

从联邦、州及地方政府获得的这种资助中,州政府提供给企业的资助是最多的。除了美国能源部的科研攻关项目外,并没有专为煤层气而设立的拨款和贷款项目。但是,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已设立了许多项目资助总体经济开发、能源开发、环保项目、小企业发展及农业地区的开发,其中许多项目可用于煤层气项目。

拨款是对企业资助最直接的形式。拨款不同于贷款的是其将来不用偿还。在美国,因为拨款不需要企业偿还,所以政府对企业直接的巨额拨款很少。尤其是联邦政府不直接向企业拨款,但确实向州政府和地方中介机构如非盈利性的转借公司提供拨款。许多州政府直接向企业提供拨款。这些拨款趋向少量,并不是大型预先资本开支的全部。宾夕法尼亚能源开发局(PEDA)资助开发、促进或更有效地利用宾夕法尼亚的能源资源拨款最大数额为75000美元。

(二)美国与煤层气项目有关的援助资金渠道

虽然各州和地方政府对煤层气企业的财政支持可能更为直接,但是仍然可以从联邦政府部门得到有力的资金支持。根据美国环保局1996年3月发表的报告《联邦政府对煤层气项目资助指南》,下列部门能提供优惠贷款和援助。

(1)农业部。农业部农村企业与合作开发局为农村企业提供贷款、贷款担保和援助资金,其主要对象是农村地区新技术应用项目或微利项目。其援助形式主要有3种:向农村地区的私人机构、公共机构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以帮助他们获得资金;向当地中介部门和州中介部门直接提供贷款,让他们能够向农业地区的企业或社区发展机构提供贷款;拨款给当地的中介部门,作为企业的循环贷款、成本资金等。1993~1995年直接贷款总额为1.6亿美元,年利息为1%,最长贷款期为30年。由于许多高瓦斯矿井处于农村地区,比较容易从本地农村信贷部获得煤层气项目贷款,贷款限额为15万美元。贷款担保项目限额为1000万美元,最长期限也为30年,1993~1995年提供贷款担保8.49亿美元。

(2)商业部援助项目。商业部经济发展局援助对象主要是长期经济困难地区。1992~1994年提供援助资金总额为4610万美元。据该局称,高瓦斯矿井发展煤层气发电、管道输气销售或居民用气项目都有资格获得援助。

(3)小企业管理局援助项目。小企业管理局主要是为那些无能力获得私营银行贷款的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从而使得银行愿意向这类小企业提供贷款,节能项目可获优先考虑。1993~1995年小企业管理局共提供贷款担保215亿美元。煤矿回收煤层气项目一般都属于节能项目,特别是煤层气提纯、矿井乏风利用、生产甲醇或瓦斯汽车燃料项目都是优先考虑项目。

(4)科研资助。能源部下属的摩根顿能源技术研究中心从事天然气利用技术研究以及煤层气技术开发。能源部还向有关公司提供资金,帮助开发煤层气商业性示范项目所需要的技术。

另外,美国各界也纷纷在煤层气领域投入大量资金。美国在1975~1992年间科研投入达1.4亿美元,而煤层气项目基建投资则达45.4亿美元。

三、环境政策

近年来,由全球气候变化引起限控温室气体排放问题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是人类社会活动中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而煤层甲烷的“温室效应”相当于二氧化碳的22倍。开发利用煤层气,是限控温室气体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美国政府为了实现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制订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鼓励政策,主要包括可交换排放权和排放费等。

(1)可交换排放权。可交换排放权是由政府规定的允许某一工业形成的全部排放量或排放率。这一总排放量在该部门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并采用允许排放量管理制度,因此每个企业获得一定数量的排放权。内部分配后,企业便可以交换这些配额,在排放权的交换市场中,每排放单位的价格大致相当于未来排放物的减排成本。可交换排放权制度能使更经济地减少排放量的企业将多余的排放权出售,而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可选择从其他人手里购买多余的排放权。回收煤层气的定额可以在二氧化碳可交换排放权制度中进行交换。

(2)排放费。征收排放费可使企业以它们能够实现的最低成本来减少其排放量;此时排放物的减排成本低于排放成本。排放费收得过低,只能起到一种特种税作用,并且管理成本过高;排放收费标准过高,虽然会明显减少排放量,但会影响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征收煤层气排放费将使煤炭成本增加,进而影响煤炭销售,但煤矿的经营者有义务承担环境成本。

四、鼓励利用煤层气发电政策

煤层气利用的一个重要领域是煤层气发电。在德国,2004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利用煤矿瓦斯的供暖发电厂可享受20年每千瓦时6.6%~7.7%的固定退税率,新厂税率每年还可递减2.0%。5×104kW以下的煤层气发电设备,每生产1kW电补贴7欧分(相当于每立方米气补贴0.21欧元),鼓励有效利用煤矿抽排瓦斯和煤层气开发,并将减少煤层气排放和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列入“国家气候保护计划”。1998年在蒙特斯尼斯矿开采利用已关闭矿井瓦斯的供暖发电厂运转成功。2004年出台《可再生能源法》后,在各项优惠政策的鼓励下,最近又有多个3×104~5×104kW能力的供暖发电项目陆续投产。截至2004年,已建成利用矿井瓦斯的35个供暖发电项目,总发电能力约600×104kW。

美国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小型发电厂给予“合格设施”鼓励政策,并将这一政策逐步扩大到适用于煤层气发电厂,鼓励煤矿将煤层气发电厂的部分电力售给供电局,支持煤层气利用。

五、价格政策

美国实施绿色定价与电力公司补偿。绿色定价就是用户可以选用标准价的常规电力或电价略高的绿色电力,电力公司负责购买足够的环境友好性能源来满足用户的需要。例如,美国的尼亚加拉莫豪克电力公司是全美第一家实施绿色定价的公司,该公司的绿色定价计划包括每月收取6美元的用户附加费,其中1美元用于植树,其余5美元用于开发可再生能源。考虑到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和常规发电设施的增容,电力公司投资绿色电力是具有吸引力的。

电力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加入绿色定价计划。例如直接向煤层气回收项目投资;从回收甲烷的煤矿购买排放许可;以SO2排放许可交换温室气体减排额;参加由多个电力公司合资建设的煤矿甲烷回收项目并共享减排额。例如俄亥俄电力公司购买该州内尔姆斯一矿甲烷所发的电,用这种绿色电力代替部分常规电力,从而减少CO2的排放;而尼亚加拉莫豪克电力公司则已用CO2减排额来交换SO2排放许可。

六、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煤层气开发是受众多的因素所制约,除了储层地质条件、开采技术和经济条件以外,还必须考虑其他方面的综合因素,包括煤层气的所有权和煤层气开采法人的稳定性问题。其中煤层气所有权是个最复杂的问题,甚至在一个国家里由于制定法规机构的不同,会对煤层气所有权的含义也有所变化。即使在煤层气即将开发的地区,要给煤层气所有权明确的规定也是很困难的。因此,长期以来煤层气所有权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多种法律的解释和悬而未决所有权立法问题成为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一大障碍。

常规的石油和天然气在地质上是可以分离的,而煤层气的储层是煤层,很难将煤层与煤层气所有权完全分离开来,而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开采者和土地所有者都可能声称拥有煤层气所有权。因此,煤层气所有权问题是影响煤层气开发最重要的法规问题。

(一)美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美国亚拉巴马州的黑勇士盆地和阿巴拉契亚盆地中煤层气的开发,也存在所有权问题的约束。现美国对煤层气所有权问题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认为拥有土地就拥有地下矿产的一切所有权;另一种看法认为拥有土地,但对地下的煤层气无所有权,这是由于煤层气可以流动,因此需要对这些气体建立实际的所有权。甚至在美国一些地区煤炭企业主与煤层气企业主之间在煤炭和煤层气开采上也存在矛盾,煤层气钻井影响煤炭的开采作业,妨碍煤炭长壁工作面的开拓,同时钻井的水力压裂激励也危害煤层顶板;而煤炭企业主为了安全生产,用通风方式排放甲烷,使煤层中煤层含气量大大减少。

在美国煤层气所有权问题一直是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目前美国的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肯塔基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田纳西州、西弗吉尼亚州等制定了适用于本州的煤层气所有权的法规,主要如下:

(1)煤层气与煤炭分立所有权。美国蒙大拿州法院认为,煤层气是属于煤炭资源的一部分(1993年)。而亚拉巴马州最高法院认为,煤层气与常规天然气一样,法律应给予所有权,如果煤层气属于煤炭,煤炭企业主就必须勉强去开发有竞争性的资源,但煤炭企业主缺乏开发煤层气的专门技术和知识。

(2)早期获得权利者优先。煤层气的所有权是依据早期获得的资源权利,而决定分配给煤炭或煤层气企业主。这种情况类似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的煤层气开发,例如早期获得了煤炭开采租借权,然后煤炭主将有权开采煤层气。1994年这项政策开始在美国部分地区执行。

(3)彼此共同存在的权利。煤层气企业主有权进行煤层气的开采,而煤炭企业主也有权在煤炭开采活动中抽取相关的煤层气。例如在美国科罗拉多州煤炭承租人有权抽采煤层中的甲烷,作为煤炭开采中的一种安全步骤,而煤炭承租人无权开采煤炭未开发区的甲烷资源。

(4)分享所有权。煤炭企业主和煤层气企业主们对煤层气开发将有相同的份额,这可鼓励物主们合伙经营,以最小的风险和最大的灵活性去开发煤层气。

(二)英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英国,目前尚未采用大量地面钻进进行抽取煤层气,而主要是从井下进行煤层气的抽采。井下煤层气的抽采仅存许可权,而无煤层气所有权的问题。在英国,土地拥有者一般对地下矿床不具备拥有权。

1946~1994年间有关的英国煤炭工业法规中曾规定,煤炭是属于英国煤炭公司,石油和天然气由国家拥有。英国煤炭公司对煤层气开采的法规有监督的权利,并每年颁发煤层气钻井的许可证。1994年英国又通过《煤炭工业法》,规定任何石油或天然气以及包含在煤炭中吸附或解吸的气体均属国家所有,新建立的煤炭权力机构(Coal Authority)将对煤炭和煤层气开发的许可权负责,并制订煤层气勘探责任的法令。英国煤炭权力机构在一般条件下,将不会同意煤层气企业主申请进入煤炭开采区开采煤层气,如有助于煤炭开采又可促进煤层气回收条件下可以例外。如果煤炭权力机构同意在煤炭开采区进行煤层气开发,就必须考虑到煤层气钻井煤层激励等对煤炭开采危害的程度,并需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危害的程度。

(三)德国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德国煤层气的开发所有权问题,已在1993年8月的联邦会议上正式通过公布规定:煤层气是一种独立的资源;按德国的各种法律规定,煤层气是一种碳氢化合物,不属于煤炭的一部分;在煤炭开采过程中,遇到煤层气可以进行抽取或排放,并且采矿公司把抽取的煤层气可用于市场交易。

(四)澳大利亚煤层气的所有权和法规问题

在澳大利亚,新的《石油法》将煤层气定义为一种碳氢化合物,因此,煤层气勘探开发许可证的发放与石油天然气一样。这一规定使外国公司在煤层气开采和销售方面享有更大的合法权利,它成功地解决了煤炭开采公司和煤层气开发公司之间的纠纷。截至1996年5月,仅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地区就颁发了21个煤层气开发许可证。

纯真的猫咪
哭泣的日记本
2025-07-28 07:53:37
Net metering 该政策是一种电价结算政策,要求电力公司以一定的价格从安装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用户买回多余的电力,或者从消费者总账单上扣除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数量。

Feed-in Tariff 该政策可以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商以特定的价格出售电力,同时要求电力公司必须购买。

从实施方法上说,他们不是不是一回事儿。

区别在于:

Net metering是补贴的价钱可以说就是正常的公用电价,当然这种情况只是发生在你使用了太阳能发电而且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的电量没有超过太阳能发电的量才有补贴,如果超过了,那么从你使用的电量中扣除相应的太阳能产生的电量,在公用电费高的国家是比较划算的,比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可以说几乎不可能实现,因为这是亏本的买卖。

Feed-in Tariff则是国家强制规定了,电力公司必须购买用户安装的太阳能电板产生的电量,而且是高价收购,用户自己使用的电量照常按照普通民用电价付费,所以这个政策对上网安装用户是很划算的,很多太阳能电站以此盈利。

敝人才疏学浅,如果过错之处,还请您指正!谢谢!

畅快的鲜花
优美的天空
2025-07-28 07:53:37
一、前言 美国,是矿产资源大国,也是世界重要的矿产品生产国和消费国。美国的矿产资源与矿业管理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美国作为世界资源消耗大国,被称为"车轮上的国家",虽然也是资源大国,但它高度发达的经济消耗了太多的资源,造成了美国的"能源危机",经常为了能源而以这样或那样的借口发动对外战争。 在经历资源破坏、环境污染所带来的一系列灾难及能源危机给经济造成的重创后,美国开始在节约能源、合理利用资源方面采取了一些举措,并取得显著成效。开源节流,使美国逐步改变其资源使用方式,走上了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之路。 美国在节约能源及合理利用资源方面积累的经验值得借鉴。 二、矿产资源概况 美国矿产资源丰富。据美国地质调查局2006年和BP世界能源统计回顾2006年提供的最新资料数据,美国目前探明的矿产储量为:石油3600百万吨,煤炭246643百万吨,天然气192.5万亿立方英尺,铁矿石6900百万吨,钼270万吨,铜3500万吨等。 其中,美国的煤炭、稀土、铁矿石、钼、铜、铅、锌、金、银、硼、硅藻土、天然碳酸钠、重晶石等矿产储量分别占世界总储量的27.1%(煤炭)、14.8%(稀土)、4.3%(铁矿石)、31.4%(钼)、7.4%(铜)、12.1%(铅)、13.6%(锌)、6.4%(金)、9.3%(银)、23.5%(硼)、27.2%(硅藻土)、95.8%(天然碳酸钠)和12.5%(重晶石)。分别列居世界第1、3、7、2、2、3、3、5、6、2、1、1和3位。 此外,美国的石膏、滑石(和叶腊石)、高岭土、膨润土等矿产储量或资源量,也在世界上处于领先位置。 美国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全国5大油气区30多个油气盆地中。5大油气区分别为:墨西哥湾含油气区、北美地台含油气区、加利福尼亚含油气区、落基山含油气区和阿拉斯加含油气区。 目前探明的石油储量主要集中在德克萨斯、路易斯安纳、阿拉斯加和加利福尼亚等4个州。其中,得克萨斯州的石油储量占美国总储量的22%,路易斯安那州占20%;阿拉斯加占20%;加利福尼亚州占18%。 美国煤炭资源则主要分布在蒙大拿州、伊利诺斯州、怀俄明、西弗吉尼亚、堪萨斯、宾西法尼亚、德克萨斯和印第安那等州,其中,蒙大拿州和伊利诺斯州是美国煤炭资源最丰富的两个州,蒙大拿州煤炭资源量占美国煤炭总资源量的24%,而伊利诺斯州占美国煤炭总资源量的21%。 美国金属矿产资源如铜、铅、锌、金、银、钼、铀等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包括内华达、犹他、亚利桑那、蒙大拿、爱达荷、加利福尼亚、阿拉斯加、科罗拉多和新墨西哥等州。 铁矿资源则主要分布在苏必利尔湖区一带。美国非金属矿产资源则遍布全美各地,但以东部和西部地区居多。 三、石油与金属消费状况 2005年,美国石油消费为每天20660千桶,煤炭消费为1023.4百万吨,天然气消费量为219780亿立方英尺,分别占世界总消费量的25.0%、19.6%和23.0%。 在2000年到2005年的6年中,美国石油年消费量最高为2005年的每天20660千桶,最低为2004年的每天19625千桶,平均为每天19907千桶。煤炭消费量则变化在961.4-1023.4百万吨之间,平均年消费量为988.2百万吨。天然气消费量变化在219780-233330亿立方英尺之间,平均年消费量为225420亿立方英尺。 在消费发展趋势上,从2000年到2005年,美国石油消费量年均增长率为1.0%,煤炭消费量年均增长率为0.8%,而天然气消费量则成负增长,即减少趋势2005年,美国精炼铝消费量为611.4万吨,精炼铜消费量为233.6万吨,精炼铅消费量为146.9万吨,精炼锌(锌锭)消费量为101.8万吨,精炼镍消费量为13.3万吨,精炼锡消费量为4.21万吨,钨消费量为1.16万吨,钼消费量为3.42万吨。 前六种金属(铝、铜、铅、锌、镍和锡)的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比例分别为19.3%、13.5%、19.5%、9.8%、10.1%和12.1%。2005年美国钨和钼的消费量在世界总消费量中的比例,目前无可得数据进行计算。 在2000年到2005年的6年中,精炼铝的消费量变化在523.0-616.1万吨之间,平均每年消费量为574.7万吨;精炼铜的消费量变化在229.0-301.0万吨之间,平均每年消费量为250.5万吨;精炼铅消费量变化在146.9-169.4万吨,平均年消费量为158.0万吨;精炼锌消费量变化在101.8-131.5万吨之间,平均年消费量为116.6万吨;精炼镍消费量变化在11.8-14.7万吨之间,平均年消费量为13.0万吨;精炼锡消费量变化在4.21-5.72万吨之间,平均年消费量为4.88万吨;钨消费量变化在1.01-1.45万吨之间,平均年消费量为1.25万吨;钼消费量变化在1.96-3.42万吨之间,平均年消费量为2.65万吨。 四、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经验 (一)以节约能源为重点。美国对资源的节约使用始于节能,并始终视为重点。从总体上看,美国的节能政策和措施可分为两类:一是在政府管理下,通过法律等形式施行,属于政策性手段二是通过财税等经济手段鼓励节能,属于市场行为。 1.实施能源管理。美国政府设有专门的节能机构,同时允许非政府组织参与能源管理。这些机构的职责主要是为节能工作创造一个有规则的市场环境,同时对政策的实施起到监督和调控作用。美国负责能源管理的政府机构分为国家(联邦)和地方(州政府)两个主要层次。其中,美国能源部(DOE)是最主要的政府机构,负责能源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美国环保署(EPA)和联邦能源管理机构(FERC)是推动节能工作的辅助部门。此外,大部分州政府设有相应的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抓各州的节能工作和执行国家的能源政策。美国节能机构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政府机构,美国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ACEEE)和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是其中最重要的两个组织。 2.制定节约能源的法律法规。美国在能源管理方面十分重视法制建设,注重用法律手段加强节能管理,形成了完善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美国能源立法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第一,能源危机紧急应对阶段。为应对1973年以来的两次石油危机,美国于1975年颁布《能源政策和节能法案》,于1978年颁布《国家节能政策法案》和《公用电力公司管理政策法案》。第二,降低电器设备耗能阶段。美国于1987年制定了国家设备能源保护法,颁布《国家家用电器节能法案》。第三,制定国家能源综合战略阶段。美国于1992年颁布《能源政策法案》,于1998年公布了《国家能源综合战略》,并于2005年颁布《国家能源政策法》。 3.重视能效标准的制定。制定并执行能源效率标准是美国节能工作的重要一环。美国颁布和实施的能源效率标准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类。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强制性标准需经过国会讨论和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自愿性标准则由企业界自行制定和实施,若实施后得到政府、企业界和公众的认可,则有可能被改为强制性标准。能效标准的具体应用归功于"能源之星"项目的推行。"能源之星"是美国政府推出的一项旨在指导企业和个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保护环境的节能项目。它是美国环保局20世纪90年代推出的商品节能标识体系,凡符合节能标准的商品会贴上带有绿色五角星的标签,并进入美国环保局的商品目录得到推广。 4.对节能行为进行现金补贴。现金补贴是直接刺激节能行为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及电力公司等公用事业组织每年均会给予大量经费补贴用予鼓励用户购买节能产品。此外,美国在节能研发方面也采取多种融资方式提供现金支持,并以多种形式进行资金资助和补贴。 5.减免节能项目的税收。税收减免是节能财税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如,在2001年美国财政预算中,对新建的节能住宅、高效节能建筑设备等实行了减免税收政策,规定在2001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美国国家节能标准(IECC标准)基础上再节能50%的新建建筑,每幢减免税收2 000美元,对各种节能型设备,根据能效指标分别减税10%或20%。 6.提供抵押贷款服务。美国一些官方和商业贷款机构对节能型产品提供抵押贷款服务,对此类产品提供优惠的低息贷款以鼓励节能产品的开发。此外,还采取返还现金、低利息等措施鼓励居民购买"能源之星"认证的住宅等。 (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就开始提出循环经济概念。由于政府措施得当,加之产业界和公众的支持,美国正在向循环型社会发展。美国制定一系列以循环利用为目标的资源使用政策,主要内容有:一是促进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二是充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三是鼓励节能。 1.回收利用废弃物。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在美国取得了很大发展。据美国环保局公布的数据,1999年美国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高达6 400万吨,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率比15年前提高一倍,达28%。 2.鼓励发展可再生资源。美国政府采取一系列调控手段培育与可再生资源相关的市场。如,1993年克林顿总统签署行政令,要求再生产品在所有政府机构的办公用品中应占20%,1999年将这一比例提高到30%,这一行政令的实施使再生产品在联邦政府的采购物品中两年内增加到35%。在政府的带动下,各州和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政策,鼓励人们购买使用再生物质的产品,推动了美国可再生资源的开发。 (三)实施资源节约战略 1.通过立法管理资源。美国政府注重用法律手段来管理资源。迄今为止,美国已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多重利用、持续产出法》、《森林、牧场可更新资源规划法》、《联邦土地利用和管理法》、《濒危物种法》、《海岸带管理法》及国家公园管理法规系列。这些资源保护法和控制资源开发活动的各类经济法,加上有关国际公约,共同构成完整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大大增强了对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效应。 2.利用经济手段管理资源。美国经济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充分利用经济手段管理资源。为改变资源短缺与资源大量耗用并存的矛盾,美国政府着力完善资源产权制度,调动各方保护资源、节约资源的积极性,实现资源产业化管理,改变了资源无偿或低价使用的状况。此外,美国正逐步建立完善统一的资源市场及合理的资源价格体系,利用经济杠杆推动资源的高效利用。 五、能源资源利用的现状 (一)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由于节能政策的不断调整和技术上的不断进步,美国的能源利用效率长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节能取得显著成效,GDP单位能耗逐年下降,从1970~2005年,全美GDP单位能耗下降了将近50%。目前美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仍然很高:2007年美国单位GDP能耗为8.8百万BTU/美元(BTU:英制热单位),比1973年下降了98%。 (二)能源消费结构得到优化。美国能源消费以石油、煤炭和天然气为主。二战后,美国的石油进口量逐年增加,石油进口依存度极高。随着美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相应措施,其能源消费结构得到优化。据美国能源部统计,2005年全美一次能源消费中,石油占40%,煤炭占23%,天然气占23%,核能占8%,可再生能源占6%发电消耗的一次能源中,煤炭占49.8%,核电占19.9%,天然气占17.9%,可再生能源约占9.1%。这表明美国石油消费比例已大大降低。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效显著。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并实现了可再生能源的多元化利用。美国联邦政府还制定许多经济激励政策,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及服务的成本和价格,培育和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市场需求。近年来对几种不同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现状如下:风力发电方面,美国的风电装机容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2002年累计装机容量达467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美国已开展100万套屋顶光伏计划美国是世界上生物质发电装机最多的国家,目前拥有350多座生物质发电站美国还非常重视氢能,2003年投资17亿美元启动氢燃料开发计划,2004年建立了第一座氢气站。 六、经验启示 (一)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政策调节机制。美国在充分发挥市场对节能的激励、约束作用基础上,灵活采用财税政策,引导不同群体出于自身利益去自发节能。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使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 (二)出台资源节约的法律、法规,制定能效标准。进行节能立法,制定能效标识和节能监督等法律法规,形成完备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和实施能效标准体系,为节能工作提供依据和衡量标准。 (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发可再生资源。坚持节能与开发并举,在加强技术研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开发和利用我国丰富的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地热能,等等,实现能源利用多元化。借鉴循环经济的做法,提高资源整体利用效率,并着力开发各类可再生资源,鼓励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资源生产的产品。 (四)加强节约型社会理念的宣传。美国在制定每项政策措施的同时注重宣传,公众的积极参与是推动美国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动力。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在全社会形成科学消费、循环节约的理念

长情的棒球
细腻的朋友
2025-07-28 07:53:37
估计不好写,不过可以给你点资料参考一下

开发可再生能源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相结合,将对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解决贫困人口的能源问题、减少废气排放等做出重大贡献。可再生能源事业得到发展,可以成为继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后重要的替代能源之一。

电力短缺、煤炭短缺、石油短缺……当前能源短缺正在日益成为制约许多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发

展能够替代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可再生能源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焦点,认为这是一项涉及子孙后代生存与发展的战略任务。

可再生能源取之不尽

自人类大规模利用矿物能源、特别是石油资源被开发之后,人类生产和生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则造成全球大气、土壤、水源等诸多方面环境质量严重下降,暴露出世界上许多国家以煤炭等为主的能源结构的弊病。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石油出现危机后,使人们逐步觉醒,矿物能源终有耗尽之时,人类要维持自己的生产生活持续发展,必须开发新的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利用价值非常可观。据我国专家推算,每利用一吨可再生资源可以节约原生资源120吨,少产生垃圾废水10吨,增加产值约3000元人民币,产生利润500元。利用可再生资源进行生产不仅可以节约资源,遏制废弃物泛滥,而且具有比利用原生资源进行生产消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的特点。按国际标准测算,一座金矿每吨矿石可提取10多克黄金,而加工废电器每吨可提取50克黄金及其它贵重金属,成本不到金矿的20%,污染仅相当于开矿的几十分之一。

发展可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几乎涉及所有行业,如果能够得到健康快速发展,便可带动其它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并为城市人口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美国的实践表明,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传统发电方式劳动密集程度要高。美国全球观察研究所的报告说,10亿千瓦时发电量用煤炭或核燃料需要100到116个工人,而太阳能发电站则提供了248个工作岗位,风电场提供了542个工作岗位。根据国际经验,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以安排大量剩余劳动力。

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以降低发展中国家对煤炭的过分依赖,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据环境专家测算,大气中90%的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70%的烟尘来自燃煤,煤炭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的矸石、腐蚀性水、煤泥、灰渣和尘垢等,已构成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危害,而可再生能源基本上不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因而发展可再生能源也是保护大气环境的迫切需要。另外,目前全球有20亿人无法享受正常的能源供应,发展中国家的农村主要依靠直接燃烧秸秆、柴草等提供生活用能,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还威胁生态环境,发展可再生能源则有利于改善这些国家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

开发与利用方兴未艾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发新能源逐步成为新技术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发达国家竞相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开发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大力开发替代石油的酒精燃料等新能源。

在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资源取之不尽,清洁安全,是最理想的可再生能源,目前国际上对太阳能的开发十分重视。据有关资料介绍,20世纪80年代美国建成抛物面槽太阳能发电站,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相继建立了太阳能发电厂,1992年日本太阳能发电系统和电力公司电网联网,而到2000年已有7万家庭安装了太阳能家庭发电设备。预计到2050年德国消耗的能量半数将来自太阳能。

风能是地球“与生俱来”的丰富资源,加快开发利用风能已成为全球能源界的共识。风能的利用主要是发电,目前风电在全球已发展为年产值超过50亿美元的庞大产业。风能是可再生、无污染的绿色能源,一台单机容量为1000千瓦的风机与同容量火电装机相比,每年可减少排放2000吨二氧化碳、10吨二氧化硫、6吨二氧化氮,没有常规能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风能还具有一次投资后的追加成本少的特点,凭借其巨大的商业潜力和环保效益,在全球可再生能源行业中创造了最快增速。风力发电技术成熟,单机容量大,建设周期短,完全是一种安全可靠的能源。从长远看,不论工程投资还是发电成本,都会逐步接近火电成本。风力发电是一个极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全球已有50多个国家正积极促进风能事业的发展。

政府支持是发展关键

2004年6月在德国波恩召开的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企业以及民间代表聚集商讨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和利用大计,这是迄今世界范围内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召开的最大规模的政府间会议。大会通过的《共同宣言》提出了包含165个具体行动方案的《国际行动计划》,如果能够得到落实,到2015年全球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人口将达到10亿。

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投资成本高的难题,法国政府在科研投入、技术应用和市场化等各个环节做出了巨大支持。据统计,2002年法国科研机构的能源研发总经费为9.4亿美元,其中5000万美元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其中太阳能和地热能技术研发获科研经费最多。多年来,法国政府一直采取投资贷款、减免税收、保证销路、政府定价等措施扶持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应用项目,以解决可再生资源的技术应用初期运营成本高、风险大问题。

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初期成本高,风险大,其低排放与可循环等优势暂时不能体现在价格上,因此与传统能源竞争处于劣势。美国政府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主要是通过财政激励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即通过减税、生产补贴、信托基金、低息贷款和政府的研究、开发项目,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和相关服务的成本和价格,培育、扩大市场。根据美国1978年《能源税收法》,购买太阳能和风能能源设备的房屋主人,所付金额中2000美元的30%和其后8000美元的20%可从当年须交纳的所得税中抵扣;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和潮汐的发电技术投资总额的25%可以从当年的联邦所得税中抵扣。1992年《能源政策法》规定,企业用于太阳能和地热发电投资永久享受10%抵税优惠。

作为能源长期依赖进口的国家,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德国政府2000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力运营商有义务以一定价格向用户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政府根据运营成本的不同对运营商提供金额不等的补助。从2004年开始,德国政府还制定了市场刺激措施,用优惠贷款及补贴等方式扶助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迄今已投入研究经费17.4亿欧元。目前政府每年投入6000多万欧元,用于开发可再生能源,推动太阳能、风能和地热的开发。 (本刊特约记者 黄泽

深情的乌龟
野性的歌曲
2025-07-28 07:53:37
2011年5月9日,美国能源部称已经停止接受新建太阳能、风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设施的贷款担保申请,并暗示已经提交申请的企业也未必能全部获得担保。美能源部至今已通过贷款担保支持了20个清洁能源项目,总金额超过180亿美元。

美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体系十分完善,甚至比公认的可再生能源领袖欧盟更为全面和成体系。美国对可再生能源的支持体系可以分为政策层面和经济层面,其中政策层面主要包括各种法律法规;经济层面主要有税收抵免、对生产侧和消费侧直接补贴、债券和贷款担保等。

除了联邦政府层面的政策和经济支持外,州政府对于可再生能源也有很多补贴和优惠政策,尤其是加州等资源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

事实上,美国政府非常期望通过政策支持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创造新市场空间,为其发展扫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并通过经济支持使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化,调动起各方投资和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

本次美国能源部停止接受新建太阳能、风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设施的贷款担保申请,并不能理解为美国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的拐点,但可以看出美国官方对于可再生能源态度的调整。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调整,源自于美国政府对传统能源的重视。今年3月30日,美国政府发布了《能源安全未来蓝图》,把本土传统化石能源的地位再次提高。

《蓝图》认为,美国目前应该尽可能开发本土化石能源,这包括墨西哥湾和阿拉斯加的石油、非传统的油气资源,比如页岩气、致密气等,甚至连加拿大的油砂也可以包括在内。

美国本土的油气储量非常丰富,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2009年公布的数据,美国外海大陆架拥有高达1150亿桶的技术可采原油储量,565万亿立方英尺的天然气储量,这还不不包括BP和雪佛龙公司最近在墨西哥湾深海的新发现。

过去两年,美国积极鼓励国内石油、天然气等资源的开发和生产,在开采本土油气资源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美国政府一方面为本土资源开采解禁——奥巴马去年3月宣布部分取消在美国近海开采石油的禁令,另一方面,美国的油气开采技术这两年不断获得突破,使过去无法开采的非传统油气资源获得了有效利用。

在页岩气开采上,美国预计页岩气产量占天然气总产量的比例将从2007年的12%上升至2013年的35%,2030年这一比例将进一步上升至55%,非常规天然气的成功开发,使美国跃居2009年世界第一大天然气生产国,基本实现了自给自足。2010年,美国国内的石油产量达到自2003年以来的最高值,进口石油量占所消耗液体燃料的比例十多年来首次低于50%。

坐拥如此庞大的油气资源储备,美国自然不必像欧洲人一样将能源安全全部寄托在非常昂贵的可再生能源上,并且目前美国和欧洲一样,都还未完全走出金融危机的泥潭,政府财政收入捉襟见肘。欧洲各国鉴于财政因素,最近已经削减了对于各种可再生能源的补贴,而美国停止接受新建太阳能、风能或其他可再生能源设施的贷款担保申请也可以看作是对欧洲各国做法的效仿。

同时,美国虽然放缓了国内对于可再生能源的支持力度,但是另辟蹊径,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来为本国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寻找动力。近年来,美国不断同各新兴国家签订可再生能源发展合作计划,如与中印等国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同发展可再生能源,美国此举是希望利用新兴国家的资源和财政收入,以及美国本身的研发实力来共同开发可再生能源,真可谓是借力发展的高招,这对中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生动的发带
害羞的小鸭子
2025-07-28 07:53:37
美国是个生产大国,也是个消费大国。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美国人大手大脚,不重视节约。其实不然。美国人在个人生活中很节俭,在国家政策层面则一向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在美国,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起就制定了一系列以循环为目标的能源政策。此后虽不断调整,但其核心内容一直围绕三点:一是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二是充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三是鼓励节能。多年来,美国政府主要通过财政手段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美国不仅拨款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科研项目,还为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项目提供抵税优惠。2003年,美国将抵税优惠额度再次提高,受惠的可再生能源范围也从原来的两种,扩大到风能、生物质能、地热、太阳能、小型水利灌溉发电工程等更多领域。为扩大可再生能源市场,美国采取了由政府部门带头使用这一新能源方式的办法。美国已经要求其联邦机构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在2011年达到总能耗的7.5%。去年美国根据《能源政策法》拨款3亿美元,用于实施太阳能工程项目,其目的是在2010年前在联邦机构的屋顶安装2万套太阳能系统。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也是美国政府的一贯方针。水电目前占美国能源产量的10%,也是其最大的传统可再生能源。美国现有约7.5万处堤坝,但只有约1/3得到利用。美国联邦政府去年增拨1亿美元用于提高现有水电站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水电站发电量。煤是美国最丰富的传统资源之一,近年该国提出了“让煤更干净”的口号,联邦政府准备在2004年到2012年期间,每年拨款2亿美元,用于减少煤电环境污染等技术的开发和相关工程建设。美国政府近期还承诺为建设更安全、更高效的新核电站提供贷款担保。节能是美国能源政策的另一大重要内容,也是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在2004年到2006年间,美国政府准备每年拨款34亿美元给地方州政府,用于旧家电回收和鼓励购买节能新产品。美国还在法律中对一些耗能型商用和消费者产品设定了新的节能标准。这些产品包括变压器、电风扇、自动售货机、商用冷柜和冰箱等。另外,美国还为生产节能型家电的厂家提供抵税优惠。同时,消费者购买节能设备也将获得抵税优惠。石油是战略性资源。为节约石油资源,减少对石油的依赖,使能源来源多样化,美国从石油消费大户——汽车下手,鼓励研发和使用新型可再生能源车辆。美国规定,购买燃料电池车等新型车辆的消费者可享受抵税优惠。美国还鼓励乙醇和氢电池的研发和生产,以便为车辆提供新的燃料。

害怕的老鼠
害怕的小馒头
2025-07-28 07:53:37
21世纪初,美国陆续出台了《21世纪清洁能源的能源效率与可再生能源办公室战略计划》、《国家能源政策》等十多项政策来推动节约能源。2001年5月“美国国家能源政策发展小组”建立表明美国已经高度重视建筑节能问题和交通节能问题。2003年,美国能源部出台了《能源战略计划》,把“提高能源利用率”上升到“能源安全战略”的高度,并提出四大能源安全战略目标。此后,美国还颁布了《2005年国家能源政策法》核心内容是以优惠政策来辅助科研力量,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美国政府引导节能减排具备三个因素。一是要有强势的环境法规;二是政府要投入相当多的资源来发展和实施节能减排计划;三是整体战略要连接起整个行业。也就是说包括农业、建筑业等其他相关行业在内,需要投入足够的资源来添置设备、提高燃油质量,提高发动机排放水平。

美国的环保法规几乎是世界上最严格的。美国现行节能法规主要体现在2005年8月布什总统签署的《2005年国家能源政策法》中。另外,美国早在1976年就制定了《固体废弃物处置法》。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国,美国的法律法规就能源消耗和污染标准进行严格、详细的限制,如果一家企业被判处违反节能、洁能法规,处罚将非常严历,要么倒闭垮台,要么常年承担清理污染责任而负担沉重。2007年4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判决,认为二氧化碳属于污染物质,应当受《清洁空气法》的调整,联邦环保局应当对汽车尾气的排放予以管制。在八国峰会召开前几周,总统布什指示联邦机构,要求其制定措施,将美国的汽油消费量减少20%,并降低美国的汽车尾气排放量。这是布什政府自拒绝签署《京都议定书》以来首次表态要采取措施减排温室气体。

美国还通过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家及家庭、个人更多的使用节能、洁能产品,以达到减排目标。美国政府向全美能源企业提供减税额度,以鼓励石油、天然气、煤气和电力企业采取节能、洁能措施。美国政府在2001年的财政预算中,对新建的节能住宅、高效建筑设备等都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对于超出最低能效标准的商业建筑,每平方英尺减免75美分,约占建筑成本的2%。在个人消费方面,政府将提供税收减免优惠,甚至更换室内温度调控器、换窗户,维修室内制冷制热设备的泄漏等,也可获得全部开销10%的税收减免。规定购买太阳能设施30%的费用可用来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