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达峰阶段的主要措施是
我国碳达峰阶段的主要措施是:
1、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牵引
要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特别是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衔接国家发展战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国土空间、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和地方规划。
将绿色低碳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中,切实发挥重大区域规划引领带动作用。
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民参与绿色低碳建设的良好局面。
2、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
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7%,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牛鼻子”。
充分考虑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特点,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以能源供给清洁低碳化和终端用能电气化为主要方向,坚持节能和结构调整双向发力,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消费,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全面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加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充分挖掘节能提效的减碳潜力。
3、以重点领域转变发展方式为抓手
工业领域长期以来是我国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第一大户,是影响全国整体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
要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基础上,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交通领域要加快公转铁、公转水建设,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全面提速新能源车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出行,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
城乡建筑领域要通过乡村振兴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坚持能效提升与用能结构优化并举,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逐步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碳建筑。
4、以技术创新为引擎
技术创新是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驱动力。要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约束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脱碳要求,系统谋划相关技术的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
围绕能源、电力、工业、交通、建筑以及生态碳汇等领域的技术发展需要,加强科技落地和难点问题攻关,汇聚跨部门科研团队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碳排放驱动因素、影响机制、减排措施、管控技术等科技攻坚,采用产学研相结合模式推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的普及应用,推进前沿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部署,加强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成果转化。
5、以碳汇能力全面提升为补充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充分利用坡地、荒地、废弃矿山等国土空间开展绿化,努力增加森林、草原等植被资源总量,有效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等生态系统的减排增汇能力。
6、以治理体系变革为保障
加快建立完善支撑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各方参与、全民行动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格局。
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立法进程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和相关制度法治化保障;加快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实施配额有偿分配,出台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引导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夯实政府主体责任,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综合考核等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治理效能。
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和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在对全国各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进行整理之后,编者将划分不同区域对各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的主要或重点任务进行梳理和总结。在对粤港澳大湾区及京津冀地区任务举措进行汇总梳理后,本文将对长三角地区( 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安徽省,上海市未发布建筑业“十四五”规划 )及 成渝都市群(重庆市和四川省) 的任务举措进行汇总。
长三角篇
浙江省建筑业“十四五”规划共有 八项主要任务 。
一是深化建造方式改革,加快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设计、生产、施工、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培育钢结构龙头企业,提高钢结构建筑耐久性和舒适度;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系统化水平,推广应用通用部品构件,推进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设计,强化标准化设计方案审查,以设计带动全产业链纵向横向协同、多专业全面协作;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标准图集,完善部品部件配套技术,推行构件和部品部件识别标识制度,建立构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数据库, 探索 建立质量保证书制度;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提高机械装备水平,优化施工工艺工法,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装配式建筑施工相适应的部品构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安装等施工工艺工法;推进装配化装修与装配式结构深度融合,倡导菜单式全装修。
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全力打造智能建造高地。 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加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增材制造等技术和智能装备的应用;加大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 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面向建筑领域的应用程序;鼓励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以及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推行 BIM 技术和 BIM咨询专项服务模式;培育一批 BIM 软件开发骨干企业和专业人才,推动研发自主知识产权 BIM 软件和平台。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积极 探索 和应用 CIM 及数字孪生技术,设区市和条件较好的县市鼓励建立 CIM 建筑模块;大力推广应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构建实施“安全码”制度;推广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设施设备使用,强化技术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改革体制机制,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对条件清晰、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发包;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带头实施工程总承包;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支持专项咨询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转型;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工程项目试点。鼓励和支持民营建筑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中小型建筑业企业、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
四是深入实施标准化行动,切实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突出和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严格履行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施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建立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考核办法, 探索 第三方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建立区域质量评估制度;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随机抽查和差异化监管;开展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全面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引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建立健全绿色施工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提升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制度;推进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
五是加快产业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才素质支撑。 完善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体系,鼓励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增加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后备人才供给;建立全省统一的产业工人队伍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立技能导向激励机制,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保障薪酬支付长效机制。加快培育建筑业各类注册执业人员,推动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管理,推行个人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加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拓宽投融资、网络技术等相关知识面,培养满足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发展战略需求的新型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快培育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监督机构、监督人员量化考核机制;支持学校、企业、 社会 团体建立学、训、赛体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支持建立以龙头学校或企业集团为首的产教融合联盟,打通人才培养双向通道。
六是强化 科技 创新,巩固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支持建筑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组织力量加强联合技术攻关,推动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及新型建筑工业化关键核心技术尽快实现突破;鼓励地方政府引进一流高校在建筑业企业聚集地区创建高能级产业创新研究机构;鼓励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产品和工艺,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和建筑业特点的 科技 成果推广转化机制,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孵化,鼓励科研人员带成果创业。
七是加快走出去发展,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 加强与上海、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合作,引导企业打造物料、人力、管理等长三角一体化成本优势;积极培育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形成大型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专业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鼓励企业以品牌拓市场,投资占市场,合资扩市场,鼓励地方政府利用省外推荐会、省外表彰会等多种形式,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走出去;紧抓“一带一路”、RCEP、中欧绿色经贸合作机制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机遇,紧跟政府援建项目,联合海外浙商团体力量,主动布局境外重点区域市场。
八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实现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为公共机构、科研部门、建筑业企业等提供数据存储、传输、监测和分析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研究提出建筑市场综合信用分级管理应用的政策措施,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库,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信用等级引导担保保险单位实行保函和保险差异化费率;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坚持择优和竞价相结合、优质优价、实施技术、商务、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 探索 推行评标定标分离方法。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管理动态管理机制,优化估算指标、概算定额的编制发布,开展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和分析,健全价格信息预警机制;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加强项目策划阶段的造价管控。
安徽省建筑业“十四五”规划中包含 八项重点任务 。
一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鼓励建筑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密切合作,支持建筑业企业建设砂石、混凝土、装配式建筑一体化的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鼓励优势企业创办建筑 科技 产业园,孵化技术创新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综合资质企业;鼓励企业融入包括5G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军民融合,推进安徽省骨干建筑企业进入部队民用建筑领域;大力引进优质企业落户,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推进特色化发展;鼓励和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以联合、兼并、重组等形式,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国企与当地龙头建筑业企业共同持股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试点。
二是推广新型建造方式。 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等要素,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推进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应用;开发面向建筑领域的应用程序;积极 探索 和应用CIM及数字孪生技术,鼓励设区市和条件较好县市建立CIM 建筑模块;分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水平构件、竖向非承重构件、竖向承重构件技术体系;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争创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优化施工工艺工法,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
三是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推进工程总承包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鼓励各地培育一批综合实力较强、合同履约情况良好、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较高,具有独立总承包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为企业向产业链前后进行服务延伸创造条件,引导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培养一批符合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求的综合型人才,引导企业建立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组织结构和项目管理体系。
四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压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强化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质量责任,强化生产环节的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完善质量追溯机制;大力提升工程质量,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随机抽查和差异化监管,加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管控,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动BIM技术、5G、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智慧工地中的集成化应用,优先应用安全智慧监管,指导创建智慧工地示范片区。
五是夯实建筑业人才支撑。 提升建筑产业工人素质,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等新兴职业(工种)建筑工人培训,建立全省统一的产业工人队伍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开展技能评价,组织建筑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设立1+X技能等级认证机构,组织行业协会、具有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的企业申请设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并向 社会 提供技能评价服务,引导建筑业企业建立完善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培育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加快壮大建筑业各类注册执业人员队伍,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加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培养满足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发展战略需求的新型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保障建筑工人权益,加强建设工程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
六是提升 科技 创新驱动力。 加强 科技 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建筑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和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加大建设 科技 研发与应用技术供给,大力推进施工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工艺,积极申报专利和工法;推进科研成果应用,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和建筑业特点的 科技 成果推广转化机制,大力推广绿色低碳、节能高效、智能建造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 科技 成果产业化基地和 科技 示范工程,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孵化。
七是增强“安徽建造”影响力。 推进长三角建筑市场一体化,推进融合发展,在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古建筑、建筑防腐、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和输出等方面开展互利合作;拓展省外建筑市场,以珠三角一体化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为契机,巩固和拓展省外建筑市场,支持省内企业与外省地方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深度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提升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及周边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非洲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区域航空等“三大网络”及拉美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八是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 优化完善招标投标方式,适时调整公布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投标异常低价参照标准,支持骨干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施工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的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建立健全计价依据体系,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工程担保制度,全面推行参建各方以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方式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和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建立和完善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风险共担机制,切实加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等基础数据库,加强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市场执法、信用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和动态监管;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以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实行住建、公管、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摸排、移送、查处、公开等管理制度。
成渝篇
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围绕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出 十项 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培育龙头骨干企业,积聚内生发展新动能。 以扶持企业资质升级为抓手,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壮大具有“投融建管营”一体化能力的本地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龙头骨干建筑企业向轨道交通、机场等基础设施领域延伸。积极出台政策,支持特级资质企业全资子公司、诚信前百总承包企业、装配式企业、科创型企业直接匹配相关二级总承包或二级专业承包资质。
改进生产组织方式,开创融合发展新格局。 建设单位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促使企业发挥在资本运营、建筑设计、物资采购、技术应用、施工管理等一体化方面的资源配置作用,提升全过程综合承包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工程咨询行业的业务融合,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协调机制,推进项目管理服务集成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
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加速建造 科技 创新。 健全住建领域 科技 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主体地位,引导行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 研发资金向成绩突出的单位倾斜。加快推动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智能建造。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建立BIM数据、物联网数据等基础数据汇集机制。推广BIM技术在设计、施工等环节的集成应用,打通工程建造全生命周期数据通道。
全面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 推动现有政策落地实施,加大新型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高装配率技术体系、工业化装修技术体系工程应用项目试点示范建设。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和技术问题研究,支持装配式建筑采用以设计、施工、生产一体化为核心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构件生产企业参与实施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
大力发展绿色建造,推动建造方式低碳化。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建立健全绿色施工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落实绿色建筑强制标准实施。 探索 制定全市建筑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线图,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制度,完善顶层设计。
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完善跨领域跨部门联动执法、协同监管机制,加强 社会 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质行业发展环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办理建筑许可改革,对标一流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大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层级考核机制,提升监管队伍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深化工程造价改革,以服务工程全过程为目标,优化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 。
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培育人才队伍专业化。 培育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伍,完善建筑工人职业技能标准及评价考核体系;加强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国际化技术人才培养和输送平台,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设计和工程施工能力的高端技术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
加强川渝建筑业合作,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筑产业协同发展,一是共同培育产业,积极争取将建筑产业园区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大产业布局, 探索 合力建设川渝建筑产业园区;二是共同支持市场主体,支持一批龙头企业抱团发展;三是共同拓展市场,搭好平台、共同行动,积极开展推介会,对外拓展市场。
积极拓展外部市场,拓展行业发展新空间。 提高建筑企业对外承包能力,推动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承揽工程项目,并提高属地化经营水平,实现与项目所在地区和国家互利共赢。加强建筑企业对外开拓扶持,加强与其他省市区战略合作和交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
四川省在《四川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中指出明确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坚持创新驱动,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提出 五项 主要任务和重点举措:
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促进产业现代化。 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建筑产业园区建设,实施“1+N”省级建筑产业园区行动计划。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引导市场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全过程智能建造创新应用,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互联网+”监管机制。加快完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积极推广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或者设计-施工(DB模式)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民用建筑工程中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提升 科技 创新能力与勘察设计水平,提高产业驱动力。 增强 科技 创新能力,完善 科技 创新管理体系,出台 科技 创新指导性政策,设置 科技 创新专项经费;建立创新研发平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建筑企业加大 科技 创新投入力度。推动勘察设计服务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提高工程勘察设计综合品质,全面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促进设计行业产业化发展,鼓励设计企业以产业化思维开展服务模式升级;创新勘察设计监管方式,推进工程勘察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建立勘察质量可追溯制度。
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碳排放达峰。 推动设计建造方式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提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建筑逐步提高标准;推行绿色建造体系,大力推动绿色建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推动运行方式绿色低碳发展,优化民用建筑能源结构,推动建筑能源消费多元化发展;降低既有建筑碳排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建筑行业碳达峰行动,开展建筑领域碳达峰体系研究,建立低碳发展体系,推广低碳建筑技术,促进低碳建筑发展。
提升市场主体综合能力,夯实产业基础。 支持企业做强做优,优化企业发展路径,开展“建筑强企”培育行动,支持骨干建筑企业加强产业协同;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持续清理对民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设置的不平等限制条件和要求。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建立走出去服务机制,为企业“走出去”发展提供资讯服务;深化川渝建筑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培育壮大产业工人队伍,强化产业工人培育体系,加快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加快建筑劳务企业转型。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政策体系,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全面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与抗震防灾,保障安全发展。 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加快构建以建设单位为首要责任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工程质量,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监管落实;纵深推进扬尘治理,持续开展“工地蓝天行动”。加强工程抗震防灾建设,严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监管;强化工程抗震防灾技术应用,加强建筑工程抗震防灾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大力提升工程抗震防灾信息化管理水平。
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变化,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效益保持较高水平。初步核算,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比上年增长9.2%,超过预期目标1.2个百分点。经济增速较上年出现了适度回落,但符合年初确定的调控方向,仍处在较快区间。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4.5%、10.6%和8.9%,超过预期目标0.2个、2.4个和0.4个百分点。全部工业增加值18.86万亿元,增长10.7%。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居民生活、重点时段、重要领域的需求得到较好保障。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继续改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4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增长24.8%,财政赤字比预算减少500亿元。
图表一、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新华社发
消费、投资稳定增长,内需动力明显增强。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919亿元,增长17.1%,超过预期目标1.1个百分点。投资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民间投资的增速和比重继续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11022亿元,增长23.6%,超过预期目标5.6个百分点,其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分别增长20.1%、27.5%、28.7%和30.4%;民间投资(不含农户)增长34.3%,所占比重提高4.5个百分点。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分别拉动经济增长4.7个和5个百分点;最终消费的贡献率为51.6%,提高10.1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的贡献率为54.2%,提高1.4个百分点。
(二)物价涨势得到初步遏制。
市场供应保持稳定。大力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启动实施棉花、油菜籽、大豆、玉米临时收储,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适时组织玉米、大豆、食用油、棉花、食糖、猪肉等紧缺商品进口和投放,累计投放国家储备粮3986万吨、食糖127万吨。
货币条件明显改善。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3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7.47万亿元,比上年少增3901亿元;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增长13.6%,低于预期目标2.4个百分点。
流通成本得到控制。取消、降低和减免了一批涉农涉企收费。对农副产品生产用水、用电实行了价格优惠政策,对蔬菜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和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有序推进。农贸市场摊位和超市进场的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市场监管继续加强。严厉查处少数商贸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反价格欺诈、打击恶意囤积、查处散布虚假涨价信息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全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4.51万件,实施经济制裁20.91亿元。
价格涨幅逐步收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由7月份的6.5%逐月回落到12月份的4.1%,全年上涨5.4%,没有实现预期目标。重点城市房价涨幅回落,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有9个,环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扩大到52个。
图表二、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月度变化情况。 新华社发
涨价影响得到缓解。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全面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依法设立并不断完善,各地全年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近百亿元。
(三)农业和农村发展保持良好态势。
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夏粮、早稻、秋粮季季丰收,分别比上年增产2.5%、4.5%和5.1%;全年粮食产量达到57121万吨,增长4.5%,实现连续8年增产,总产、单产都创历史新高。油料产量3279万吨,增长1.5%;糖料产量12520万吨,增长4.3%;棉花产量660万吨,增长10.7%;肉类总产量7957万吨,增长0.4%;水产品产量5600万吨,增长4.2%。
图表三、粮食连续8年增产情况。 新华社发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全国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29342亿元,增长21.2%;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的比重超过50%。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江河治理、骨干水源、大型灌区建设与节水改造等重点工程的投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得到加强。全年补充耕地31.33万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多万公顷。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加大,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50公斤分别提高5.4元和14元。
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解决了6398万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75%。新建和改造农村电网线路34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9万公里,启动了331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新增沼气用户280万户、小水电代燃料用户11万户。改造农村危房265万户,比上年增加145万户。支持建设了粮食收储仓容430万吨、农产品批发市场115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186个。农村流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
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创新2020工程开始实施。新建国家(重点)实验室54家、国家工程实验室28家,认定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23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88家,中央和地方联合共建实验室(工程中心)173家。天宫一号与神舟八号成功实现交会对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投入试运行服务,百亩超级杂交稻试验田亩产突破900公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新增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41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面数字电视国家标准和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成为新的国际标准。平板显示、集成电路、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制药和育种、国家基因库等重大工程实现阶段性突破,21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5个云计算示范城市启动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6.5%,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2.6个百分点。
图表四、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情况。 新华社发
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基础保障能力提升。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颁布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150亿元,支持了4000多个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水平明显提高。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积极开展,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1.5亿吨、炼铁产能3122万吨、焦炭产能1925万吨、煤矿产能2463万吨,关闭小火电机组超过700万千瓦,均超额完成计划目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建铁路投产里程2167公里,京沪高铁投入运营;新增公路通车里程7.14万公里,改扩建国省道完成2万公里;改善内河航道里程1091公里;新增运输机场5个。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发展,新增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超过3400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三分之一以上。全年原煤产量35.2亿吨,增长8.7%;原油产量2.04亿吨,增长0.3%;发电量47001亿千瓦小时,增长11.7%。
服务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水平继续提高。颁布实施了支持现代物流业、高技术服务业、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运用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了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性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新兴业态培育,推动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信息、咨询、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
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实施开局良好。西部大开发新10年政策措施全面实施。新开工22项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2079亿元。促进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以及加快青海等四省藏区发展的各项举措得到较好落实,新时期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开展。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成果得到巩固和扩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开放取得新的进展,中央财政用于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35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全面实施,“三基地、一枢纽”建设稳步推进,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有序展开。东部地区经济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出台了成渝经济区、海峡西岸经济区、河北沿海等区域规划和云南桥头堡、中原经济区等区域性政策文件,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福建平潭、浙江舟山等试验功能区建设顺利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颁布实施,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了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胜利完成,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超过震前。玉树、舟曲、盈江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
(五)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节能工作积极推进。全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1%,虽然没有完成计划目标,但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颁布实施。支持重点节能项目924个,建成后可形成2200多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推广高效节能空调1600多万台、电机500多万千瓦、节能灯1.6亿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在37个城市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进一步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415个,建成后可形成年节水9.2亿吨、废物循环利用量7240万吨的能力。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展顺利,再制造产业化取得初步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长江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治理、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继续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扩大,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巩固,退牧还草政策进一步完善,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植树造林610多万公顷。塔里木河、石羊河近期治理任务基本完成,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1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11万吨。5000多万千瓦新增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80%以上的铅蓄电池企业已关闭或停产。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2.2%和2%,超额完成计划目标0.7个和0.5个百分点;氨氮排放量下降1.52%,完成计划目标;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5.73%,没有完成计划目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82立方米,下降8.9%,完成计划目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6.74%,没有完成计划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2.6%和78%,超额完成计划目标。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务实推进。“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颁布实施,在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加联合国气候大会德班会议等国际谈判,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人才培训。
(六)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加大。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就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21万人,超过预期目标32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实现了预期目标。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7.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分别达到553万人和180万人。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增长3.4%。
图表六、城镇新增就业情况。 新华社发
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810元和6977元,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和11.4%,农民收入是1985年以来实际增速最快的一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49元,比上年增长21.2%。颁布了新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启动实施,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90万人,超额完成计划目标3万人。
图表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新华社发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2147个县(市、区)开展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343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达60%以上。连续第7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将312万名企业“老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2.89亿人、4.73亿人、1.43亿人、1.77亿人和1.39亿人,国家新农保试点地区参保人数达3.26亿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惠及农村5300多万人、城市2200多万人。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并完善优惠政策,运用多种融资渠道,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国有工矿、林区林场、垦区和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其中中央安排财政性资金1713亿元,是上年的2.2倍。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做到了应保尽保。截至年末,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432万套;新开工1043万套(户),超额完成计划目标。
(七)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公用经费年生均基准定额又提高了100元,中西部地区小学年生均达到500元、初中700元。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600万农村在校学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1.5%,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4%,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681.5万人,研究生56万人,均完成计划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启动,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病床数达到3.51张,比上年增长7.3%。中央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行了全面部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国家博物馆改扩建工程、国家话剧院剧场工程竣工。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事业繁荣发展。全国重点景区和旅游线路的配套设施进一步改善,旅游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旅游接待总人数达到27.8亿人次,增长12.7%。人口自然增长率4.79‰,完成计划目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0.1张,比上年增长11.7%。全民健身计划深入推进,体育事业加快发展。残疾人康复和托养工程启动实施。
(八)改革开放继续深化。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迈出新步伐。25个省份基本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三网融合试点扩大到各直辖市和各省(区)的省会城市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制定出台了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进一步改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推进,煤炭电力价格综合调控方案和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出台,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部分地区试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及水价改革有序推进。全民基本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修订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出台实施。逐步建立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符合现代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范围扩大到全国。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取得实质性进展,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正式启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取得积极进展。
开放型经济水平继续提升。进出口贸易趋向平衡。外贸进出口总额36421亿美元,增长22.5%,其中,出口18986亿美元,增长20.3%;进口17435亿美元,增长24.9%;贸易顺差1551亿美元,比上年减少264亿美元。利用外资结构继续优化。全年非金融领域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1160亿美元,增长9.7%,其中服务业使用外资增长20.5%。借用国外贷款252亿美元,增长23%。企业“走出去”稳步推进。全年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601亿美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034亿美元,增长12.2%。
图表八、非金融类境外直接投资情况。 新华社发
“十二五”规划实施总体上进展顺利。(1)进行年度分解的7个约束性指标中的11个分项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国总人口8个分项指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但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3个分项指标,没有完成年度计划目标。(2)进行年度分解的9个预期性指标中,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化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7个指标,实现或超额完成年度预期目标;但是,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个指标没有实现年度预期目标。(3)一些指标未能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或实现年度预期目标,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仍然滞后,重化工业比重偏大,产业技术水平总体偏低;有的约束性指标是“十二五”规划新确定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政策措施,已有措施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实际工作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进。
在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不懈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结果,也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2012年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升,下行压力明显增加,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继续恶化,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加剧。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全球能源资源稳定供应面临重大挑战。从国内看,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一是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外需持续疲弱和内需增长放缓可能同时显现。2011年9月份以来我国出口增速持续回落,2012年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加大。内需增长的制约因素继续增多,消费增速可能稳中趋缓,企业投资能力和意愿有所减弱。二是物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劳动力、土地、能源资源等要素价格上涨呈长期化趋势,面临的输入性通胀因素不容低估,部分农产品紧平衡格局难以改变,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升价格总水平。三是农业稳定增产的难度较大。农业基础尚不巩固,科技水平不高,资源约束加剧,务农比较收益较低。同时,粮食在实现“八连增”后,面临产量基数高、生产成本高等新的情况。四是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条件和政策环境有待完善,能源消费增长较快,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尚不健全,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呈多发态势。五是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一些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凸显,企业亏损面扩大,特别是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困难突出。同时,财政金融领域存在潜在风险,房地产市场调控处于关键阶段,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征地拆迁等方面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应对。
二、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2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着力加强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综合考虑需要和可能,并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相衔接,提出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比上年的目标下调0.5个百分点。主要考虑:一是反映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发展速度的趋势性变化,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国内稳增长、控物价、转方式任务相当繁重,增长速度预期目标适当调低一些,可以更好地反映经济走势。同时,7.5%仍是一个较快的增速,在我国经济总量较大、外部环境严峻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仍需付出艰苦的努力。二是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地把工作着力点进一步放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三是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增长目标适当调低一些,有利于减轻日益凸显的资源环境约束压力,也有利于缓解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
——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进一步提高;稳定发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新进展;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切实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幅更大一些,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5%,氮氧化物排放量实现零增长。主要考虑是: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少困难和挑战,同时也对调整经济结构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要按照主题主线的要求,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向纵深发展,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低于2011年实际涨幅。主要考虑是:一方面,当前我国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绝大多数产品供应充足,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奠定了物质基础;引发物价过快上涨的短期因素有所减弱,2012年的翘尾影响约为1.1个百分点,低于上年。另一方面,要素价格上涨呈长期化趋势,成本推动价格上涨的压力将持续存在;全球流动性仍比较充裕,输入性通胀因素不容低估;而且要为疏导价格矛盾、推进价格改革留出一定空间。
——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50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以上。主要考虑是:2012年,经济增长速度有可能回落,继续扩大就业规模、增加居民收入、健全保障体系等,将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的关系,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制度安排,下更大力气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顺利实现民生领域各项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