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用地要求
光伏发电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光伏发电用地相关的政策。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在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协调指导,提高审批效率。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企业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新建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不得突破标准控制,鼓励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用地节约集约化程度必须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优化调整近岸风电场布局,鼓励发展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设置登陆电缆管廊,最大程度减少对岸线的占用和影响。鼓励“风光渔”融合发展,切实提高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拓展资料:家庭分布式光伏补贴价格趋于一八元每千瓦时,不再按季度调整,而是每年调整一次;工商分布式项目补贴价格趋于零点一元每千瓦时,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降低零点零一元每千瓦时;自然人居民分布式光伏补贴总额为零点一五每千瓦时至0零点一八元千瓦时;全在线模式按当地资源区集中电站竞价上限分配。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一、总体要求各地应当依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区光伏发电规划,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太阳能电站通常需要以下自然条件:
1、光热条件,也就是说日照量比较充足,不可以有长期的阴天,雨雪天气,阳光要炙热强烈。
2、配套设施齐全,不可在独立的环境,荒无人烟交通不便,导致输电成本高的环境,这样才能实现并网发电。
3、闲置土地较多,比如说沙化地、沙漠,草原等,而且土地价格低廉。
在甘肃敦煌市西部的一片沙漠中将建起一座我国乃至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发电站。
这个规模在10兆瓦的太阳能电站,是我国政府批准的第三个太阳能电站示范项目,另外的两个是255千瓦的内蒙古鄂尔多斯项目、1兆瓦的上海市崇明岛项目。
而这个即将在2009年3月20日公开招标的10兆瓦、投资仅在5个亿的项目却引来了全国50家光伏企业的争夺。“国企有华能、华电等五大发电集团、也有无锡尚德等民企,甚至也吸引了德国与丹麦外资企业。”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确保光伏电站建设依法依规使用林地。积极探索支持光伏电站建设与防沙治沙、宜林地造林等相结合。
土地可以做光伏发电项目有:
1、在全国土地二调图上,不是基本农田,基本林地等不可用地类。(需要分别去国土、林业部门核实)。
2、未压覆矿产、涉军事、文物、保护区、水源地等敏感地。
3、光伏项目占地大,要核实区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均满足要求,因小部分土地不能用而进行土地调规。
地形地势:
有条件情况下,厂址越平坦越好。要记录地形、地貌、地势,是南高北低还是北高南低,开车考察现场是否有大的构筑物,有没有居民坟地等等。
现在平坦的厂址越来越少,如果是山地电站,需要考察山地的走向。最好是东西走向的,有向南的坡面,这样才能保证发电量,还要考察是否有遮挡,纬度较高地方影子倍率大概是三倍,可以利用这个倍率做一个粗略估计。
同时,山地最大坡度不要大于40度,太大坡度不利于水土保持,光伏项目土方量还是很大的,会造成比较大的水土破坏。坡度大也会造成施工难度大,造价也会更高,清洗也不方便。
1、对于占用未利用地的,区分为不压占土地用地部分和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一是对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光伏发电项目,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这主要是指光伏方阵用地,可以按照未利用地原来的用途管理,不需要办理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二是对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地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主要是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集电线路中的杆塔基础用地,这部分用地应当依法办理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手续。
2.对于占用农用地的,规定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也就是说,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农用地的,不论光伏方阵用地,还是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和集电线路用地,都需要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其中涉及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手续,与传统的建设项目用地没有区别。
光伏项目用地根据性质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3、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四荒地。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法律
依据《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规定,光伏项目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占用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的,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
非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