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煤的检测标准
法律分析:煤炭质量的基本指标,总共有12个。煤的水分分为两种,一是内在水分(Minh ) ,是由植物变成煤时所含的水分;二是外水(Mf ) ,是在开采、运输等过程中附在煤表面和裂隙中的水分.全水分是煤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总和。一般来讲,煤的变质程度越大,内在水分越低。褐煤、长焰煤内在水分普遍较高,贫煤、无烟煤内在水分较低。高温炉内温度应严格控制在900±10范围内,当放进试样后,炉温应在5min内恢复到900±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煤炭检验国家标准
见吨位啊,高于标准就减,高于标准不加
谁知道煤炭检验和抽查国家标准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2002-03-10发布 2002-10-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商品煤质量抽查和验收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和验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商品煤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检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11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eqv ISO1171)
GB/T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eqv ISO 1928)
GB/T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eqv ISO 334\ISO 351)
GB 474-1996 煤样的制备方法(eqv ISO 19881975)
GB 475-1996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epv ISO 1988197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检验值inspected value
检验单位按国家标准方法对被检验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所得的煤炭质量指标值。
3.2
报告值 reported values
被检验单位出具的被检验批煤的质量 指标值,包括被检验单位的测定值或贸易合同约定值、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
3.3
质量指标允许差tolerance of quality parameter
被检验单位对一批煤的某一质量指标的报告值和检验单位对同一批煤的同一质量指标的检验值的差值在规定概率下的限值。
3.4
采样基数 base for sampling
抽查或验收时,实施采样的批煤量。
4 商品煤质量抽查方法
4.1 方法提要
煤炭质量抽查单位从被抽查批煤中采取一个或数个总样,然后进行制样和有关项目测定,以抽查单位的报告值(3.2)与抽查单位的检验值(3.1)进行比较,对被抽查批煤的质量进行评定。
4.2 检验项目
4.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
检验发热量(或灰分)和全硫。
4.2.2 冶炼用精煤:
检验全水分、灰分和全硫。
4.3 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
4.3.1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应经过专门的煤炭采样、制样和化验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
4.3.2 煤样的采取
4.3.2.1 采样机械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采样器开口尺寸应不小于被采样煤炭最大粒度的2.5倍;
b) 移动煤流采样器应能截取一煤流全断面作为一子样;静止煤中采取的子样质量应符合GB/475—1996要求;
c) 经有资格的部门鉴定采样无系统误差、精密度达到GB475—1996要求。
4.3.2.2 采样地点
煤样应从被抽查单位销售或待销煤炭中,在移动煤流或火车、汽车载煤中采取,一般不直接在煤堆和轮船载煤中采取,而应在堆(装)煤和卸煤过程中、从转运煤流或小型转运工具如汽车载煤中采取。在特殊情况下,可从煤堆上分层采取,也可从高度小于2 m的煤堆上直接采取。
4.3.2.3 采样基数
抽查煤样的采样基数一般为1 000 t或一个发运批量。在采样基数小于和等1 000 t时,至少应为一个作业班的生产、堆存或运输量。在用被抽查单位的测定值进行质量评定时,抽查单位和被抽查单位的采样单元应相同。
4.3.2.4 采样方法
4.3.2.4.1 煤样按GB475—1996规定采取。当采样基数小于和等于 1 000 t时,采取1个总样;大于 1 000 t时,可采取1个或多个总样。
4.3.2.4.2 总样的子样分布除遵守GB475—199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原则:
a) 在火车顶部采取原煤和筛选煤煤样时,抽查煤样和非抽查煤样的子样应分布在不同的对角线、不同的垂直平分线上或错开的小方块中,并将可能重合的采样点在最近的距离内错开;采取洗煤(包括洗煤和其他洗煤)煤样时,子样的起位置应随机错开。
b) 在汽车顶部采样时,根据每车子样数目,按a)条所述方法将抽查煤样和非抽查煤样的子样错开。
4.3.2.4.3 采样应由挫败查单位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并参照附录A(资料性附录)作好记录。
4.3.3 煤样的制备
4.3.3.1 煤样按GB474—1996和有关测定方法规定的粒度进行制备。
4.3.3.2 煤样缩分一般应使用二分器,煤样粒度过大或煤样过湿时,可用堆锥四分法进行缩分。
4.3.3.3 全水分煤样在一般分析煤样的制备过程中抽取。制样过程中应避免水分损失。
4.3.3.4 煤样可在采样后就地制成实验室煤样、带回抽查单位进一步制成分析用煤样。
4.3.4 煤样的化验
4.3.4.1 全水分按GB/T 212 测定。
4.3.4.3 发热量按GB/T 213 测定。
4.3.4.4 全硫按GB/T 214 测定。
4.4 煤炭质量的评定
4.4.1 质量评定指标
4.4.1.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干基高位发热量(或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4.4.1.2 冶炼用精煤,以全水分、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4.4.2 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
商品煤质量抽查的各项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如表1、表2和表3所示。
4.4.3 质量评定
4.4.3.1 单项质量指标评定
4.4.3.1.1 按被抽查单位报告的测定值计价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被抽查单位的报告值和抽查单位的检验值的差值,满足下述条件时,该项质量指标评定为合格;否则评为不合格。
a) 灰分(A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1规定值
b) 发热量(Qgr.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1规定值
c) 全水分(Mt)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2规定值
d) 全硫(St.d)
(报告值一检验值)≥表3规定值
表1 灰分和发热量允许差
煤的品种 灰分(以检验值计)
Ad/ %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Δad/ % Δqu.d/(MJ/kg)
原煤和筛选煤 >20.00~40.00
10.00~20.00
<10.00 -2.82
-0.141Ad
-1.41 +1.12
+0.056 Ad
+0.56
非冶炼用精煤 — —1.13 按原煤、筛选煤计
其他洗煤 — —2.12-
冶炼用精煤 — —1.11 —
表2 全分允许差
煤的品种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冶炼用精煤 —1.1
表3全分允许差
煤的品种 全硫(以检验值计)St.d/% 允许差(报告值—检验值)%
冶炼用精煤 <1.00
≥1.00 -0.16
-0.16St.d
其他煤 <1.00
1.00~2.00
>2.00~3.00 -0.17
-0.17 St.d
0.34
4.4.3.1.2 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计价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以被抽查单位报告的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和抽查单位的检验值、按4.4.3.1.1规定进行评定,但各项指标的实际允许差按式(1)修正:
T=T0 /……………………… (1)
式中:
T 实际允许差,%或MJ/kg
T0 表1、表2和表3规定的允许差,%或MJ/kg。
注1: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为一数值范围时,全水分、灰分和全硫其约定值的上限值为被抽查单位报告值,发热量取下限值为报告值。
4.4.3.2 批煤质量评定
4.4.3.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灰分计价者,于基高位发热量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4.4.3.2.2 冶炼用精煤:全水分、灰分和全硫三项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4.5 抽查报告
抽查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抽查单位名称、地址;
b) 被抽查单位名称、地址;
c) 采样时间、地点、气候状况和人员;
d) 抽查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
e) 样品数量、包括总样数量和质量、子样数量和质量;
f) 测定项目和依据标准;
g) 试验数据;
h) 质量评定结论;
i) 主要检验人员、审查人员、批准人员。
5 商品煤质量验收方法
5.1 方法提要
由买受方从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一批煤中采取一个或数个总样,然后进行制样和有关项目测定,以出卖方的报告值和买受方的检验值进行比较,对该批煤质量进行评定。
5.2 检验项目
5.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
检验发热量(或灰分)和全硫。
5.2.2 冶炼用精煤:
检验灰分和全硫。
5.3 煤样的采取、制备和化验
5.3.1 采样、制样和化验人员
同4.3.1。
5.3.2 煤样的采取
5.3.2.1 采样机械
同4.3.2.1。
5.3.2.2 采样地点
煤样应从买受方收到的批煤中,在落地之前,在运输工具如皮带、火车、汽车以及轮船卸煤用的皮带、汽车或其他小型运输工具载煤堆中,用迁移煤堆并在迁移 过程中采样的方式采取。
5.3.2.3 采样基数
验收煤样的采样基数应为买受方收到的、出卖方发给的整批煤量(包括分数次或数日抵达买受方的同一批煤炭)。
5.3.2.4 采样方法
5.3.2.4.1 煤样按GB 475—1996 规定采取。当采样基数小于和等于1 000 t 时,采取1个总样;大1 000 t时,可采取1个或数个总样。
5.3.2.4.2 总样的子样分布除遵守GB475—1996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尽量遵守以下原则:
a) 在火车顶部采取原煤和筛选煤煤样时,买受方采样和出卖方采样的子样应分布在不同的对角线、不同的垂直平分线上或错开的小方块中,并将可能重合的采样点在最近的距离内错开;采取洗煤(包括洗精煤和其他洗煤)煤样是,子样的起始位置应随机错开。
b) 在汽车顶部采样时,根据每车子样数目、按a)条所述方法将买受方采样和出卖方采样的子样错开。
5.3.2.4.3 采样应由验收单位两名以上人员进行,并参照附录A(资料性附录)作好记录。
5.3.3 煤样的制备
5.3.3.1 煤样按GB474—1996和有关测定方法规定的粒度进行制备。
5.3.3.2 煤样缩分一般应使用二分器,煤样粒度过大或煤样过湿时,可用堆四分法进行缩分。
5.3.3.3 煤样可在采样后就地制成实验室煤样,带回验收单位进一步制成分析用煤样。
5.3. 4 煤样的化验
5.3.4.1 一般分析煤样的水分和灰分按GB/T 212 测定。
5.3.4.2 发热量按GB/T 213测定。
5.3.4.3 全硫按GB/T 214测定。
5.4 煤炭质量的评定
5.4.1 质量评定指标
5.4.1.1 原煤、 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干基高位发热量(或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5.4.1.2 冶炼用精煤,以于基灰分和干基全硫作为质量评定指标。
5.4.2 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
商品煤质量验收的各项质量评定指标允许差如表1和表3所示。
5.4.3 质量评定
5.4.3.1 单项质量指标评定
5.4.3.1.1 出卖方提供测定值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评定:当买受方和出卖方分别对同一批煤采样、制样和化验时,如出卖方的报告值(测定值)和买受方的检验值满足下述条件,则该质量指标评为合格;否则评为不合格。
a) 灰分(Ad)
(报告值—检验值)≥表1规定值
b) 发热量(Qgr.d)
(报告值—检验值)≤表1规定值
c) 全硫(St.d)
(报告值—检验值)≥表3规定值
5.4.3.1.2 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的商品煤质量指标评定:以合同约定值或产品
准(或规格)规定值和买受方检验值、按5.4.3.1.1规定进行评定,但各项指标的实际 允许差按式(1)修正。
5.4.3.1.3 既有出卖方的测定值、又有贸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的商品煤的单项质量指标,应分别按5.4.3.1.1和5.4.3.1.2进行评定。
注:当合同约定值或产品标准(或规格)规定值为一数值范围时,灰分和全硫取合同约定值或规定值的上限值为出卖方报告值,发热量取下限值为报告值。
5.4.3.2 批煤质量评定
5.4.3.2.1 原煤、筛选煤和其他洗煤(包括非冶炼用精煤):以灰分计价者,干基高位发热量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定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定为不合格。
5.4.3.2.2 冶炼用精煤: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都合格,该批煤质量评为合格;否则该批煤质量评为不合格。
5.4.3.3 批煤质量争议解决方法
当买受方的检验值和出卖方的报告值不一致(二者的差值超过5.4.3.1.2规定的允许差)并发生争议时,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应改用下述两种方法之一进行验收检验,在此情况下,买受方应将收到的该批煤单独存放。
a) 双方共同对买受方收到的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并以共同检验结果进行验收。
b) 双方请共同认可的第三公正方对买受方收到的批煤进行采样、制样和化验并以此检验结果验收。
5.4.4 其他
除5.2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贸易双方也可根据有关工业用煤技术条件约定其他检验项目,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质量评定。
5.5 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至少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买受方名称、地址;
b) 出卖方名称、地址;
c) 检验实验室名称、地址;
d) 采样时间、地点、气候状况和人员;
e) 产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f) 样品数量,包括总样数量和质量,子样数量和质量;
g) 测定项目和依据标准;
h) 试验数据;
i) 质量评定结论;
j) 主要检验人员、审查人员、批准人员。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采 样 记 录
编号: 执行标准:GB475;GB474;GB/T ΧΧΧΧΧ
被采样单位: 采样时间: 气候状况:
采样地点: (煤流、火车、汽车、煤堆、船舶)
煤(品)种: 批号: 批量/t 粒度/mm
采样单数/个: 采样单元号: 采样单元/t:
子样质量/kg: 子样数目/个: 总样质量/kg:
子样采取部位:表面;0.2m以下;0.4m以下;煤流上;煤流落头
子样分布方式:
制样设备: 缩分方式:
煤样粒度/mm: 煤样质量/kg:
其他:如车皮号、煤堆草图及子样布置等
………………………………………………………………………………………
………………………………………………………………………………………
………………………………………………………………………………………
………………………………………………………………………………………
………………………………………………………………………………………
采样人员(签字): 被抽样方代表(签字):
………………………………………煤检…………………( )号………
编号:
被采样单位:
煤(品)种: 煤样质量/kg:
采样地点: 采样时间:
煤样粒度/mm:
采样人员(签字):
煤炭检验,煤炭检验仪器,中的的固定碳是什么?煤经热解出挥发分之后,剩下的不挥发物称为焦渣,焦渣减去灰分称为固定碳。不同煤种,固定碳含量不同。固定碳是参与气化反应的基本成分。
在煤或焦炭中固定碳的含量用重量百分数表示,即由常样的重量中减去水分、挥发物和灰分的重量,或由于样的重量中减去挥发物和灰分的重量而得。
固定碳含量是指煤炭除去水分、灰分和挥发分后的残留物,它是确定煤炭质量用途的重要指标。
榆林煤炭检验哪做?
你好,陕西省一八五煤田地质有限公司下属有个综合实验室。可以做煤炭、岩石等的各项指标检测和化验。这个单位是陕能集团下属的国企单位!有CNAS认可和CMA认证!我们在那边做过几次,还比较满意!地址在榆林市人民西路。
瓷砖检验国家标准!序号
技术标准
检验方式
国家标准
说 明
1
吸水率
GB/T3810.3
10-20%
瓷砖的吸水率是指产品的开口气孔吸满水后,稀如水的重量占产品重量的百分比,它能直接说明产品的密度和影响产品的耐脏度。如果瓷砖吸水的速度越快则说明瓷砖质量越差。
10-20%吸水率的实际效果是,将一杯150毫升的水倒在瓷砖背后,在3秒钟后,水会全部渗入砖体。
2
长、宽误差
GB/T3810.2
e±0.5%
f±0.3%
瓷砖的长、宽度是指产品实际的长度、宽度与产品标准长宽度之间的误差。其中e是指10块同型号砖中最大误差,f是指10块同型号砖误差的平均值。
普通消费者如要判断瓷砖的长、宽误差可用盒尺丈量4块同类型的瓷砖,如果四块瓷砖的长宽度基本相等则表明瓷砖是合格产品。
3
直角度
GB/T3810.2
±0.5%
陶瓷砖角与标准直角相比的变形程度,用%表示,它将直接影响瓷砖的铺贴效果。
其计算公式如下:γ=δ/L×100%。式中:γ:陶瓷砖直角度;δ:陶瓷砖在距砖边5mm处测量时表的读数,mm;L:陶瓷砖边长-10,mm。如结果在89.5度和90.5度之间即为合格产品。
普通消费者如要判断瓷砖的直角度可用盒尺丈量瓷砖的对角线,如果两条对角线的长度相等则表明瓷砖的四角都是直角。
4
表面平整度
GB/T3810.2
±0.5%
平整度是中心弯曲度和翘曲度的总称。其中,中心弯曲度是指当陶瓷砖四个角中的三个角在一个平面上时,其中心点偏离此平面的距离。翘曲度是指当陶瓷砖的三个角在一个平面上时,其第四个角偏离此平面的距离。误差在±0.5%之内即为合格产品。
普通消费者在选购瓷砖时可将两块同型号的瓷砖正面相对,然后用普通157g铜版纸对折后插入缝隙,如果能轻松进入则说明瓷砖的平整度存在缺陷。
5
耐磨性
GB/T3810.7
协商认可
瓷砖耐磨度分为五度,从低到高,五度属于超耐磨度,一般不用于家庭装饰,家装用砖在一度至四度间选择即可。
国家对瓷砖的耐磨度没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瓷砖时可以以锐物刮擦瓷砖看是否有刮痕,若有刮痕表示施釉差易使人滑倒;易磨光,砖面弄赃将无法清洗干净。
山东的煤炭检验收费标准是那一年的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0]34号 济南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局《关于申请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济价费字(1999)第390号)收悉。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对济南市环境检测站收取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费的批复》(鲁财综字(1999)55号)中“同意济南市环境检测站在接受燃煤单位和煤炭供应单位委托进行煤中含硫量分析测定时,可向委托人收取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费”的规定,经成本核算,现核定其每批次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收费标准为: 1、水分测定:55元; 2、煤的含硫量分析:75元; 3、采样费:80元; 4、制样费:60元;
5、交通费:如检测单位出车,按同类车型的出租车收费标准执行;如委托单位负责接送,则不收交通费。
收费单位必须坚决执行委托检测的原则,严禁利用各种方式强制检测或变相强制检测,否则,按乱收费查处。
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所收资金属预算外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批复自二000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特此批复。
煤炭水分 国家标准时多少水分符号:M,单位:%,是一项重要的煤质指标,煤的水分对其加工利用、贸易、运输和储存都有很大的影响。一般说来,水分高要影响煤的质量。在煤的利用中首先遇到的是煤的破碎问题,水分高的煤就难以破碎;在锅炉燃烧中,水分高就影响燃烧稳定性和热传导;在炼焦时,水分高会降低焦产率;而且由于水分大量蒸发带走热量而延长焦化周期;在煤炭贸易中,水分也是一个定质和定量的主要指标,故在签订销煤合同时,用户一般都会提出煤中水分的限值。
煤的水分简单地说分为:全水分、内在水分、外在水分、结晶水和分解水,在实际测定中只能测煤的全水分、内在水分、外在水分和最高内在水分,而不测定结晶水和分解水。
日常所说的煤的水分是指,在环境温度和湿度下,煤与大气达到接近平衡时所失的那部分水(外在水)和留下来的内在水分,它们的测值随测定环境的温度和湿度改变而发生变化,这也是为什么矿发煤与用户的水分往往有较大差异的原因。
煤炭运销中常用的水分指标有:全水(符号:Mt),全水分包括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一般分析煤样水分(也称空干基水分,符号:Mad ),它是指分析用煤样(<0.2mm)在实验室大气中达到平衡后所保留的水分,也可以认为是内在水分。有时用户也会要求使用收到基水分(符号:Mar),一般可认为Mar=Mt。
煤炭检验行业怎么样煤炭行业近期表现不够理想 行业也不那么景气 但煤炭行业毕竟是一个大行业
五百多万的从事人员 还有国家政策的负责 虽不说经济不好影响多么差吧
至少就业也没有什么大问题 煤炭检验行业CIQ,CCIC,或者工厂的质检部门福利相对要好一
些。要是单独的独立化验机构,没有专业技术的话就不够理想了。
目前煤炭行业就业不是很好 建议上煤炭英才网找工作试试 希望能帮到楼主 还差一个采纳就
升级了 楼主好人
煤炭检验报告什么样很简单的,报告上面有煤炭的品种和特性。如水分 灰分 挥发分 热量 全硫 等。 还有检测单位的名称
我国煤分类国家标准,编号GB5715—86,我国煤炭按煤的煤化程度及工艺性能进行分类,对无烟煤、烟煤和褐煤采用煤化程度参数进行区分。
(1)无烟煤的分类:
无烟煤以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和干燥无灰基氢含量作煤化程度的指标来区分无烟煤的小,即无烟煤一号、无烟煤二号和无烟煤三号。
(2)烟煤的分类:
烟煤煤化程度的参数采用干燥无灰基挥发分作指标,烟煤粘结性的参数选用粘结指数和胶质层最大厚度(或奥亚膨胀度)作指标来区分类别,即贫煤、贫瘦煤、瘦煤、焦煤、肥煤、1/3焦煤、气肥煤、气煤、1/2中粘煤、弱粘煤、不粘煤、长焰煤共12类。
(3)褐煤的分类:
褐煤采用透光率为煤化程度指标,以区分褐煤和烟煤,并把褐煤划分为褐煤一号和褐煤二号。同时还采用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为辅来区分烟煤和褐煤。
中国煤炭分类,是根据煤的煤化程度和工艺性能指标把煤划分成的大类,根据煤的性质和用途的不同,把大类进一步细分的类别。中国从低变质程度的褐煤到高变质程度的无烟煤都有储存。
在漫长的地质演变过程中,煤田受到多种地质因素的作用由于成煤年代、成煤原始物质、还原程度及成因类型上的差异,再加上各种变质作用并存,致使中国煤炭品种多样化。
类别 符号 包括数码 分类指标( Vdaf% 挥发份 GRL粘结指数 Y,MN胶质层 )无烟煤 WY 01,02,03 10贫煤 PM 11 >10.0-20.0 ≤5贫瘦煤 PS 12 >10.0-20.0 5-20瘦煤 SM 13,14 >10.0-20.0 >20-65焦煤 JM 24 >20.0-28.0 >50-65 10.0-20.0 >65 10.0-37.0 (>85) >251/3焦煤1/3JM 35 >28.0-37.0 >65 37.0 (>85) >25.0气煤 QM 34 >28.0-37.0 >50-65 37.0 >35-65 长焰煤 CY 41,42 ≥37.01/3焦煤质量要求:灰份≤9.5--10% 挥发份 28--32% 硫份≤0.7% G值>75 Y值> 14mm 国际上级冶金煤主焦煤质量要求:灰份≤9.5--10% 可燃基挥发份 18--24% 硫份≤0.7% G值>75 Y值> 16mm。主焦煤: 灰份% 含硫% 挥发份% G值 Y值<9.5 <0.6 18-26 >65 >181/3焦煤: ≤9.5 ≤0.6 28-35 >75 >18肥煤是指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中等,粘结性极强的烟煤的称谓,炼焦煤的一种,炼焦配煤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焦性最强,熔融性好,结焦膨胀度大,耐磨;精煤是指经洗选加工供炼焦用或其他用途的洗选煤炭产品的总称。
具体有:
粒度的划分:无烟煤和烟煤根据粒度的不同可分为12类;褐煤根据粒度的不同可分为6类。
品种的划分:煤炭产品按其用途、加工方法和技术要求划分为五大类,29个品种。
产品的质量指标的划分:按灰分A-i分,冶炼用炼焦精煤分为(i=0至15)16类;其他用炼焦精煤分为(i=1至7)7类;喷吹用精煤分为(i为0至18)19类;其他煤炭产品分为(I=1至36)36类;按硫分S-i划分:精煤可分为10类(i=1至10);其他煤炭产品分为13类(i=1至13);按发热量Q-i分:喷吹精煤分为15类(i=1至15);其他煤炭产品分为38类(i=1至38).按块煤限下率划分等级可分为10级。
煤炭质量的基本指标,总共有12个。煤的水分分为两种,一是内在水分(Minh ) ,是由植物变成煤时所含的水分;
二是外水(Mf ) ,是在开采、运输等过程中附在煤表面和裂隙中的水分.全水分是煤的外在水分和内在水分总和。一般来讲,煤的变质程度越大,内在水分越低。褐煤、长焰煤内在水分普遍较高,贫煤、无烟煤内在水分较低。
扩展资料:
指标介绍
一、水分(M )
水分的存在对煤的利用极其不利,它不仅浪费了大量的运输资源,而且当煤作为燃料时,煤中水分会成为蒸汽,在蒸发时消耗热量;另外,精煤的水分对炼焦也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水分每增加2 % ,发热量降低100kcal/kg(大卡/千克);冶炼精煤中水分每增加1 % ,结焦时间延长5 一10min .
二、灰分(A )
煤在彻底燃烧后所剩下的残渣称为灰分,灰分分外在灰分和内在灰分。外在灰分是来自顶板和夹研中的岩石碎块,它与采煤方法的合理与否有很大关系。
外在灰分通过分选大部分能去掉。内在灰分是成煤的原始植物本身所含的无机物,内在灰分越高,煤的可选性越差。
灰是有害物质.动力煤中灰分增加,发热量降低、排渣量增加,煤容易结渣;一般灰分每增加2% ,发热量降低100kcal / kg 左右。
冶炼精煤中灰分增加,高炉利用系数降低,焦炭强度下降,石灰石用量增加;灰分每增加1 % ,焦炭强度下降2 % ,高炉生产能就下降3 % ,石灰石用量增加4 % .
三、挥发分(V )
煤在高温和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时,所排出的气体和液体状态的产物称为挥发分。挥发分的主要成分为甲烷、氢及其他碳氢化合物等。它是鉴别煤炭类别和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来讲,随着煤炭变质程度的增加,煤炭挥发分降低。褐煤、气煤挥发分较高,瘦煤、无烟煤挥发分较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煤炭质量的基本指标
煤炭运输损耗的标准是2%,是煤炭部、铁道部1965年12月颁布实施的叫《煤炭送货办法》。在其后的《实施细则》中又规定每换装一次不得超过1%。
另外,国家建材局规定大宗原材料的定额损耗率分别为:煤炭≤4%、水渣≤5%、铁粉(硫酸渣)≤3%、石膏≤3%。
煤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由于风力等原因会随风流失、抛洒扬尘。据统计,目前在铁路、公路等运输过程中,一次运输煤损耗约为0.8%—1%,运输(转运)次数越多,损耗越大。
扩展资料:
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委印发《关于提高煤炭质量和消除运输亏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一、煤矿和铁路、交通部门必须共同负责,从煤炭生产到装车,铁路运输、港口中转各环节都要采取有效措施,以提高煤炭质量和解决运输亏吨问题。
二、加强生产管理,煤矿(尤其是地方煤矿、军矿)在采掘煤炭过程中,要有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根据不同煤层情况不断改进采掘方法和操作技术,努力降低煤炭的灰份、水份和含矸率,使之符合质量标准。地方国营及乡镇煤矿应逐步装备和使用煤炭筛选、洗选设备,减少毛煤直销 。
三、严格采样、制样、化验工作,把好煤炭检验关,不符合质量规定的煤炭不准装车外运。发煤矿(集运站)均应逐步配备和完善采、制、化手段,根据用煤单位的要求提交煤炭质量化验单。
四、加强煤场管理,有条件的矿、站要安装必要的除杂设备(除铁器等)或增设专职拣杂人员;在装车过程中,要有专职人员检查,严防杂质混入煤车。
五、采煤工作面上的雷管要有专人管理。采煤中发生哑炮时,要按有关规定找回雷管,严禁雷管混入煤中,雷管均要编号,并严格发放登记和使用管理制度,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追查责任。
六、严格执行铁道部1979年以(79)铁运字第557号文发布的《货车清扫、洗刷、消毒方法》。各卸车单位要认真清扫车底,以车底板、端板、侧板不留货渣为合格。铁路要在抓好路内卸车清扫工作的同时,与路外卸车单位签订货车清报协议,明确责任,确保车底清扫干净。
七、对于送到煤矿装煤的车皮,铁路部门应当保证车体完整,技术状态良好,清扫干净,车门关牢。煤矿经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当通知铁路部门及时处理,或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主动帮助解决。车辆按协议由煤矿代为清扫,铁路部门应按规定支付清扫费。
八、加强对铁路沿线的器材和废旧零配>(如铁鞋、闸瓦、闸瓦千、钢轨垫板等)的管理,严防其混入煤车。
九、认真做好港口中转煤炭的质量管理工作。要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清除杂物,在关键装卸部位安装除杂设备、固定筛等。
十、由矿、路、港、货组成中转下水煤炭质量管理联合监督、检查小组、定期抽查到港煤炭质量,并将结果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一、出口煤炭质量管理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还需严格执行国家商检局、原煤炭部联合下发的(88)国检监联字第46号《出口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原煤炭部(86)煤加字第829号文《关于明确煤炭产品质量责任制和严格煤炭管理的若干规定》。
十二、要严格计量管理。使用轨道衡的煤矿,衡器应定期检查检定,确保准确,并配备专人做好计量工作。煤矿应在货物运单内填写实际过衡数量,并加盖“衡”字章。使用检尺测量方法的煤矿,每季度要分煤炭品种测量一次煤炭的容积比重,测量后按新比重计量,并通知收煤单位和 铁路、港口部门。装车后要车车划线,认真平车。
十三、严格按照货车标记载重量或允许装载量装载,允许误差范围不超过2%。装车后要洒上石灰浆或平车,以示标记。
十四、继续整顿铁路沿线治安秩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上车扒煤。地方政府、公安部门要配合铁路严厉打击偷盗、哄抢煤炭的不法分子。运输途中如丢失整车煤炭,铁路部门应负责查找,找不到时,应按规定向用户赔偿。
十五、做好煤炭中转下水进出港及航行中的运输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散货运输管理标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港口对进港煤炭实行原来、原转、原交、做到不落水、防止自燃,卸车后扫清车底,并严格水尺管理,单船误差不超过万分之五。
十六、针对进港煤炭品种繁杂,收发货单位多的特点,港口可代收货人对进港煤炭作必要的成批质量和重量抽查。对于煤质低劣、杂质多、亏吨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实行经济处罚。有关单位对处理煤炭质量或亏吨问题发生异议时,可报请各自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按《煤炭送货办法》有关 规定处理。
十七、对中转下水煤炭每季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过磅或检尺抽查,力争对进港所有煤种(洗精煤、水产煤除外)全部发煤矿(站)、全部收货人的煤炭均应成批抽查,抽查面达到10%。抽查结果,由港口每月编制一次记录,分别送收发货人。
十八、到港口的煤炭按照煤炭采、制、化“国家标准”每季按批至少进行一次内在质量的抽查检测。由港口统一组织,尽可能利用当地煤炭公证检测机构设备进行化验,化验结果由港口编制记录,分别寄送收发货人。化验费由港口向收货人收取。
十九、进港煤炭卸车中,由于杂质造成港口机械事故的,责任单位要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严重时,要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十、关于煤炭亏吨的责任问题,如到站的煤车标记状态发生了变化,由到站检查确认后编制记录,其亏吨由铁路负责;其余均由发煤单位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煤炭运输
我有的资料里,很杂,没有专门的细化他们的标准,我也没专门的整理,你要的话留下邮箱,我U给你吧。
在漫长的地质演变过程中,煤田受到多种地质因素的作用;由于成煤年代、成煤原始物质、还原程度及成因类型上的差异,再加上各种变质作用并存,致使中国煤炭品种多样化。
分类标准:
1.G>85,再用Y值或b值来区分肥煤、气肥煤与其它煤类,当Y>25.0mm时,应划分为肥煤或气煤,如Y《25mm,则根据其Vdaf的大小而划分为响应的其它煤类。
按b值分类时,Vdaf《28%,暂定b>150%的为肥煤,Vdaf>28%,暂定b>220%的为肥煤或气肥煤,如按b值和Y值划分的类别有矛盾时,以Y值划分的为准。
2. Vdaf>37%,G《5的煤,再以透光率PM来区分其为长焰煤或褐煤。
3. Vdaf>37%,PM>30%-50%的煤,再测Qgr,maf,如其值>24MJ/kg(5739cal/g),应划分为长焰煤。
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5751-86)
1.G>85,再用Y值或b值来区分肥煤、气肥煤与其它煤类,当Y>25.0mm时,应划分为肥煤或气煤,如Y《25mm,则根据其Vdaf的大小而划分为响应的其它煤类。
按b值分类时,Vdaf《28%,暂定b>150%的为肥煤,Vdaf>28%,暂定b>220%的为肥煤或气肥煤,如按b值和Y值划分的类别有矛盾时,以Y值划分的为准。
2. Vdaf>37%,G《5的煤,再以透光率PM来区分其为长焰煤或褐煤。
3. Vdaf>37%,PM>30%-50%的煤,再测Qgr,maf,如其值>24MJ/kg(5739cal/g),应划分为长焰煤。
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5751-86) 类别 缩写 分类指标 Vdaf% GRL Ymm b% PM% Qgr,maf 无烟煤 WY 10 贫煤 PM >10.0-20.0 <5 贫瘦煤 PS >10.0-20.0 5-20 瘦煤 SM >10.0-20.0 >20-65 焦煤 JM >20.0-28.0>10.0-20.0 >50-65>65① <25.0 (<150) 肥煤 FM >10.0-37.0 (>85)① >25 ① 1/3焦煤 1/3JM >28.0-37.0 >65① <25.0 (<220) 气肥煤 QF >37.0 (>85)① >25.0 〉220 气煤 QM >28.0-37.0>37.0 >50-65>35-65 <25.0 (<220) 1/2中粘煤 1/2ZN >20.0-37.0 >30-50 弱粘煤 RN >20.0-37.0 >5-30 不粘煤 BN >20.0-37.0 <5 长焰煤 CY >37.0 <5-35 〉50 褐煤 HM >37.0>37.0 <30>30-50 <24 1. G>85,再用Y值或b值来区分肥煤、气肥煤与其它煤类,当Y>25.0mm时,应划分
为肥煤或气肥煤,如Y《25mm,则根据其Vdaf的大小而划分为响应的其它煤类。
按b值分类时,Vdaf《28%,暂定b>150%的为肥煤,Vdaf>28%,暂定b>220%的为肥煤或气
肥煤,如按b值和Y值划分的类别有矛盾时,以Y值划分的为准。
2.Vdaf>37%,G《5的煤,再以透光率PM来区分其为长焰煤或褐煤。
3.Vdaf>37%,PM>30%-50%的煤,再测Qgr,maf,如其值>24MJ/kg(5739cal/g),应划分为长焰煤。
(二)煤炭分类总表 类别 符号 分类指标 Vdaf% PM % 无烟煤 WY <10.0 烟煤 YM >10.0 - 褐煤 HM >37.0 <50 1) 凡Vdaf>37.0%,G<5,再用透光率PM来区分烟煤和褐煤(在地质勘探中,Vdaf>37.0,在不压饼的条件下测定的焦渣特征为1-2号的煤,再用PM来区分烟煤和褐煤。
2) 凡Vdaf>37.0,PM >50%者,为烟煤,PM >30%-50%的煤,如Qgr,maf>24MJ/kg(5739cal/g),则为长焰煤。
(三)无烟煤的分类 类别 符号 分类指标 Vdaf% H*% 无烟煤一号 WY1 0-3.5 0-2.0 无烟煤二号 WY2 >3.5-6.5 >2.0-3.0 无烟煤三号 WY3 >6.5-10.0 >3.0 在已确定无烟煤小类的生产矿、厂的日常工作中,可以只按Vdaf分类;在地质勘探工作中,为新区确定小类或生产矿、厂和其它单位需要重新核定小类时,应同时测定Vdaf和Hdaf,按上表分小类。如两种结果有矛盾,以按Hdaf划小类的结果为准。
(四)烟煤的分类 类别 缩写 分类指标 Vdaf% GRL Ymm b% 贫煤 PM >10.0-20.0 <5 贫瘦煤 PS >10.0-20.0 5-20 瘦煤 SM >10.0-20.0>10.0-20.0 >20-50>50-65 焦煤 JM >10.0-20.0>20.0-28.0>20.0-28.0 >65>50-65>65 <25.0 <25.0 (<150) (<150) 肥煤 FM >10.0-20.0>20.0-28.0>28.0-37.0 (>85)(>85)(>85) >25>25>25 (>150)(>150)(>220) 1/3焦煤 1/3JM >28.0-37.0 >65 <25.0 (<220) 气肥煤 QF >37.0 (>85) >25.0 〉220 气煤 QM >28.0-37.0>37.0>37.0>37.0 >50-65>35-50>50-65>65 <25.0 (<220) 1/2中粘煤 1/2ZN >20.0-28.0>28.0-37.0 >30-50>30-50 弱粘煤 RN >20.0-28.0>28.0-37.0 >5-30>5-30 不粘煤 BN >20.0-28.0>28.0-37.0 <5<5 长焰煤 CY >37.0>37.0 <5>5-35 分类用的煤样,如原煤灰分小于或等于10%者,不需减灰。灰分大于10%的煤样需按GB474-83的煤样制备方法,用氯化锌重液减灰后再分类。
(五)褐煤的分类
1凡Vdaf>37.0%、PM >30%-50%的煤,如Qgr,maf大于24MJ/kg(5739cal/g),则划分为长焰煤。
褐煤的分类 类别 符号 分类指标 PM % Qgr,maf①(MJ/kg) 褐煤一号 HM1 >0-30 - 褐煤二号 HM2 >30-50 <24 ①凡Vdaf>37.0%、PM >30%-50%的煤,如Qgr,maf大于24MJ/kg(5739cal/g),则划分为长焰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