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倒查20年”阶段性成果公布,其中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倒查廿年成果公布,多只煤老虎受贿瀑。另加942处分干部,阶段性成果凸显露。煤炭四虎出内蒙古,光宗耀祖牢狱入住。黑钱628亿元往出吐,299亿吨煤清仓查库。阶段成果战绩显著,投案自首19名干部。坚决清洗各种毒素,反腐路上永远阔步。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煤炭资源领域中偷采、盗采的不当得利、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应缴未缴的各种税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大限度追缴挽回涉煤领域国有资产损失。截至目前,追缴挽回损失628亿元,清收处置煤炭资源299亿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自治区地方煤矿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保障安全生产,促进地方煤矿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除有重点煤矿以外的各类煤矿(以下简称地方煤矿)。
国有重点煤矿开办或者联合开办的小型煤矿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发展地方煤矿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方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综合利用,有效地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改善劳动条件,实现正规生产、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自治区鼓励以各种所有制形式联合开办煤矿,实现规模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办地方煤矿,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使用任何手段侵占、破坏、买卖煤炭资源或者抵押、非法转让采矿权。第六条 各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工业实行行业管理。协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煤炭资源;协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煤矿安全生产;协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煤矿的环境保护。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建立和维护煤炭开采秩序,制止和取缔非法开采,保护地方煤矿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第二章 开办与关闭第八条 开办国有地方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生产规模不低于年产原煤6万吨。第九条 开办集体煤矿和其他煤矿,除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过批准的地质勘探报告或者地质勘查资料及可靠的储量依据;
(二)有经过旗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
(三)矿井生产规模不低于生产原煤1万吨;
(四)矿井资源回收率不低于50%;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办矿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和煤矿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并取得矿长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七)有适应安全生产需要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
(八)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第十条 开办国有地方煤矿必须经自治区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凭批准文件办理有关证照。
开办集体煤矿和其他煤矿,由盟市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凭批准文件办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第十一条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地方煤矿生产井田时,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在国有煤矿井田或者自治区规划矿区内开办集体煤矿和其他煤矿,须经国有煤矿或者筹建单位同意并提出划界方案,分别报下列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证照:
(一)进入国有地方煤矿井田,须经国有地方煤矿主管部门批准;
(二)进入国有重点煤矿井田,须经国有重点煤矿主管部门批准;
(三)进入自治区规划矿区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三条 因资源枯竭或者其他原因需关闭矿井,煤矿必须提前六个月写出闭井报告,并附有反映实际开采情况的图纸资料,采取有效的防治水、火、瓦斯等事故措施后,由旗县级以上煤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煤炭企业主管部门、矿产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验收,按开矿审批程序,报发证照部门注销有关证照。第三章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第十四条 地方煤矿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环境污染,严格执行有关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第十五条 国有地方煤矿在建设和生产中,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符合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的要求。第十六条 集体煤矿和其他煤矿要严格执行乡镇煤矿安全规程,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实测的《井上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二)按照批准的井田范围开采;
(三)有两个安全出口和机械通风设施;
(四)有预防水、火、瓦斯、煤尘、冒顶等事故的措施和相应的测试手段,严禁明火明电照明、明火明电放炮、明刀闸开关;
(五)有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整合走的是一条以矿权为核心的关闭与整合协同发展的路子。通过煤炭资源整合、技改和关闭不合格小矿,一是实现了煤矿集约化、规模化生产,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整合后,全自治区地方煤矿全面淘汰落后的开采工艺,最终地方保留煤矿500座,煤矿年产规模将达到30万吨以上,平均资源回采率将提高15%左右,年节约煤炭资源4000万吨,相当新上30多座百万吨矿井。二是明晰了产权,全面实现资源的有偿使用。通过资源整合,建立现代企业模式,明确了各煤矿的产权,同时也加大了煤炭资源有偿使用的力度。三是彻底解决了国有矿山内的小矿问题和遗留下来的上下开采安全问题。四是矿山布局日趋合理,煤矿 “多、小、散”的状况得到了全面治理。五是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装备得到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成功模式有:
3.3.5.1 边整合边关闭———鄂尔多斯煤炭资源整合模式
鄂尔多斯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与晋、陕、宁三省 (区)接壤,面积8.73万平方千米,含煤面积约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70%,约占全自治区煤炭储量的60%。2005年全市生产销售原煤1.5亿吨,居全国地级市之首,煤炭工业已成为全市的支柱产业。该市原有地方煤矿矿井532个,通过整合关闭最终达到300个,其中有135个保留矿井,剩余的397个矿井整合为165个,并按照符合规划、就近整合、实现规模开采的原则合并资源。整合煤矿各方签订的 《煤矿资源整合协议》规定,由其中的一个采矿权人办理采矿许可证,其他煤矿在整合后不主张权属利益的,保留煤矿申请扩大范围,其他煤矿申请注销原来的采矿许可证;煤矿整合的各方签订的 《煤矿资源整合协议》中以合股形式或者在整合后的煤矿中主张权属利益的,应先设立新的煤炭企业,由新设立的企业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参与整合的各煤矿全部注销现有的采矿许可证。
鄂尔多斯市积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出台相应政策,全力推动煤炭资源整合与技改工作。一是能够主动整合并进行技术改造且回采率达到要求的煤矿,市、旗 (区)两级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二是对整合矿井周边及井田间不宜再设新矿业权的闲置边角资源,配置给整合煤矿,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三是对积极参与整合的矿井,政府在电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优先配套。四是对符合整合条件并主动参与整合的煤矿,各有关部门及时出具相关材料,为其办理采矿权合并手续。五是已进行资源整合的矿井,采用多井口生产或到2007年年底没有完成机械化开采改造,其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依法组织关闭。六是对具备整合条件但拒不整合的,如果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依法组织关闭。七是在开采工艺选择上,优先鼓励露天开采和机械化综合开采;对实行露天开采或机械化综合开采的煤矿,市、旗 (区)两级政府分别给予煤矿专项补贴100万元。对于资本金充足、抵押担保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好的煤矿,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协调解决露天开采煤矿、机械化综合开采煤矿的银行贷款问题。
鄂尔多斯市在煤炭资源整合中,坚持五项原则,确保整合工作顺利推进。一是坚持煤炭资源整合与促进采煤方法改革和提高回采率相结合的原则。通过煤炭资源整合,为保留矿井设置适合机械化开采的井田面积,要求整合的煤矿必须采用先进的采掘工艺,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实现正规化开采。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整合后的联合矿井根据资源赋存状况、地质条件,按照 “宜大则大、宜中则中、宜小则小”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井型和采掘方式。三是坚持合理规模、高产高效的原则。整合后的煤矿,只保留一套有效证照,形成一套独立生产系统,尽量利用原有井巷工程设施,避免重复建设。确实需要重新建井的,应严格按照设计建井,多余井口一律关闭。严禁借整合搞多井口生产,防止出现 “假整合”现象。四是坚持 “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各煤矿以资源为基础、以产权为纽带,采取联合、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完成整合工作。整合中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和技术、资金、管理等优势,引导、鼓励、支持重点煤炭企业对地方小煤矿实施兼并、联营、参股、控股、收购,通过资产重组形成区域性的煤炭集团,提高煤炭产业的集中度和整体素质。五是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易于整合和能实现规模开采的煤矿,以及煤炭延伸和加工转化搞得好、有潜力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和倾斜。
3.3.5.2 先关闭后整合———乌海市煤炭资源整合模式
在内蒙古自治区除鄂尔多斯市以外的各盟 (市)均采用这种整合方式。各盟 (市)先对不具备生产安全条件的煤矿实施关闭,再由地方政府对煤矿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处理关闭中产生的各种矛盾,明确采矿权主体,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自治区备案意见办理采矿权。如乌海市原有矿井100余处,通过关闭保留矿井仅23个,把关闭后的煤矿资源再规划成10多个矿区,引入有实力的企业设置采矿权。
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坐落在物华天宝、资源富集的鄂尔多斯。公司成立于1985年,前身为原国有企业准格尔旗煤炭工业公司,现为股份制民营企业,是集煤炭、煤化工、电力、集装、路桥、金融投资、房地产、生态旅游开发为一体的大型能源企业。集团公司下设38个企业,有煤矿19座,其中直属煤矿13座,拥有员工5000多名。公司被列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现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煤炭企业百强、内蒙古自治区30户重点煤炭企业;鄂尔多斯市重点企业。
1、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大学,简称“内大”,坐落于草原青城呼和浩特,以蒙古学和动物学著称于世,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一所综合大学。培育了中国首例、首批试管绵羊、试管牛。入选国家“211工程”,是全国重点大学、中西部“一省一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高校、内蒙古自治区“双一流”建设首选支持高校。
2、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大学,是教育部2001年“十五”期间西部重点建设十四所高校之一,国家首批32个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之一
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校园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由中国农业大学对口支援内蒙古农业大学。
3、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是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是新中国成立后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综合性师范大学,为自治区重点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入选高校,是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1982年,学校更名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并被确定为自治区重点大学。2000年7月,内蒙古教育学院并入。
4、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坐落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教育部留学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招生单位,进入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支持院校行列 ,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相结合,具有博士、硕士、本科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其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绥远省高级工业学校。1958年在清华大学支援下成立内蒙古工学院,曾隶属机械工业部、农业机械部,2011年,该校入围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第二批名单。
5、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始建于1956年,最初为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1958年两校合并组建包头工学院,1960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学院,隶属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高等学校。
2000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学校并入,2003年与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医学院联合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8年6月,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13年博士点建设顺利通过验收。
6、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坐落在被誉为科尔沁草原明珠的通辽市,始建于1958年,2000年6月由原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三所本科院校合并组建,是一所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民族大学。
2006年,学校被确立为自治区重点大学,2009年,国家民委与内蒙古自治区签署协议共建,成为内蒙古第二所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系欧亚-太平洋大学联盟成员。
7、内蒙古医科大学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截至2014年5月,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03项。
8、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原内蒙古财经学院,简称内财大,始建于1960年,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一所独立设置的以本科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财经类院校。1960年,在内蒙古财经学校的基础上,整合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干部学校、商业干部学校等财经教育资源,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内蒙古财经学院。
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财经学院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正式升格进入大学行列。
9、赤峰学院
赤峰学院是2003年4月16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赤峰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赤峰教育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赤峰分校三所专科层次的高校合并,同时并入赤峰卫校、内蒙古幼儿师范学校的部分资源组建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诞生在世界闻名的“红山文化”发祥地—赤峰市。
10、集宁师范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是一所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和文化底蕴的学校。学院历史可以追溯到1931年原绥远省在集宁创办绥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中央党校校长刘云山同志曾经在校学习。
2006年06月,学校接受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9年03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在集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建立集宁师范学院,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
燃料工业之一。煤炭工业为电力、冶金、化工等部门提供原料和燃料,也为铁路、航运等交通运输部门及居民生活提供燃料的工业部门。从开采煤炭到洗选原煤都属于这一部门所管制。包括煤田勘探、矿山建设、煤炭采选、矿山机械以及炸药等生产单位。它的布局受资源分布、储量、埋藏地质条件和地区自然、经济条件所影响。我国煤炭资源储量很大,主要分布在山西、内蒙古、陕西、河南、河北一带,以及安徽和江苏两省北部,新疆、贵州、云南、黑龙江等省、区也不少,而江南沿海各省煤炭资源较少。目前,国家有重点地先后建设了内蒙古的霍林河、伊敏、元宝山、准格尔等大型露天煤矿及山西的大同、平朔、内蒙古边境的神府、东胜、辽宁的铁法、黑龙江的双鸭山、山东的兖州、安徽的淮南等煤矿。我国的三大煤炭储量的1/4,是中国规划,建设中的特大型煤炭基地;内蒙古煤炭基地,鄂尔多斯煤炭资源探明储量1496亿吨,约占有全国煤炭总储量的1/7,准葛尔煤田是建国以来煤炭工业史上投资最大的项目,东胜煤田是中国优质精煤的主要产区。
煤炭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煤炭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兖矿能源(600188)、中国神华(601088)、晋控煤业(601001)、陕西煤业(601225)、山西焦煤(000983)、中煤能源(601898)、华阳股份(600348)、山煤国际(600546)等。
本文核心数据:产量、销量、市场规模、市场份额、规模预测
行业概况
1、定义
煤炭是指植物有机质伴随地球地壳运动,经堆积、沉积、压实等过程,在高温高压条件下发生缓慢碳化反应所形成的黑色或棕黑色具有可燃性矿石,其主要成分为碳、氢、氧、氮、硫等。煤炭是冶金、煤炭、医药、建材等领域主要原材料,是供热、发电等领域主要燃料。
煤炭行业指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分级生产活动的行业。国内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山西、内蒙等地煤炭产量对全国煤炭总供给的影响显著。
按照煤炭的属性和用途,主要分为三大类:无烟煤、烟煤以及褐煤。
2、产业链剖析:大型能源集团前向一体化布局,下游主要应用于四大行业
煤炭行业产业链上游为设备和系统,主要包括采掘机、掘进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相关的智能化系统中游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主要煤种有褐煤、烟煤、无烟煤等下游为应用领域,主要包含电力行业、钢铁行业、化工行业以及建材行业四大类行业。
从参与企业来看,上游包含华科电气、双环、圣亚机械等设备制造商中游包括国家能源、阳泉煤业、兖州煤业等企业,大型能源集团亦布局上游相关设备制造下游包括国家电投、山东钢铁等应用行业相关企业。
行业发展历程:目前处于高质量发展期
我国煤炭的有序发展可追溯至计划经济时期,建国后由国家规划发展,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转型,我国煤炭行业逐渐实现市场化。近年来,我国煤炭行业基于能源转型的需求,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行业政策背景:鼓励智能化与清洁化发展
2021年以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矿山安全监察局等多部门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煤炭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煤炭行业历年的发展目标、煤炭开采的安全性建设、煤炭的清洁与智能化利用等方面:
2021年6月,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配套颁布《煤炭工业“十四五”标准化发展指导意见》、《煤炭工业“十四五”地质勘查指导意见》、《煤炭工业“十四五”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等13个文件。
产业发展现状
1、我国煤炭行业规上企业数量逐年精简
依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来看,2013-2020年,中国煤炭行业规上企业数量呈下降趋势。行业主题数量规模逐年精简,到2020年,煤炭行业的规上企业数量下降至4331个。
2、我国煤炭行业供需缺口近年来有所缩小
依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1-2020年,我国原煤的产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16年我国原煤产量下降至近十年最低点,为34.1亿吨,主要由于煤炭行业进行结构转型升级。2020年,我国原煤产量为39.0亿吨,基本接近顶峰时期的产量。从我国煤炭的消费量来看,2001-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呈上升趋势。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为40.4亿吨,同比上升0.5%。整体来看,近十年我国煤炭消费量稳定在40亿吨左右水平。
近年来,我国煤炭的供需缺口正在逐渐的缩小。
3、我国煤炭市场规模呈波动态势
2021年3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2020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报告中披露我国煤炭行业规上企业的营收情况。具体来看,2015-2020年,我国煤炭行业规上企业的营收保持在2万亿以上的水平,但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我国近几年能源结构转型所致。2020年,我国煤炭行业规上企业的营收为20002亿元。
行业竞争格局
1、区域竞争:资源富足区生产企业集聚
从我国煤炭产业链生产企业区域分布来看,煤炭产业链中游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山西、贵州和内蒙古地区,贵州。山西和内蒙古是我国煤矿资源丰富的省市,贵州是南方地区多煤的大省。我国煤炭行业相关企业的分布与资源分布情况一致。
注:颜色越深代表相关企业数量越多。
从上市公司的区域分布来看,企业的分布数量基本与我国煤矿资源的分布一致,以贵州、内蒙古、山西、陕西等地区企业数量为最。从上市企业情况来看,山西省的上市企业数量相对较多,有山煤国际(600546)、晋控煤业(601001)、华阳股份(600348)、潞安环能(601699)、兰花科创(600123)、山西焦煤(000983)等上市企业北京含有昊华能源(601101)、中煤能源(601898)、中国神华(601088)等龙头上市企业。
2、企业竞争:中国神华在产量与市占率方面位列第一
从产量的分布来看,2020年中国神华的产量占比达到7.5%,是国内相关上市企业中产量前列的龙头企业。陕西煤业和兖矿能源的占比均在3%以上。
注:占比依据企业煤炭业务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比重而得。
从市场份额来看,中国神华占比为6.9%,排名前列,中煤能源以5.7%的份额排名第二。
注:市场份额依据企业煤炭业务收入占全国规上煤炭企业收入的比重而得。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智能化、“绿色低碳”转型,优质产能释放
从我国煤炭行业“两化融合”的文献数量来看,智能化占比超过1/3,且随着政策的重视程度提高,各大生产地均在布局智能化工作面。另外,目前我国煤炭行业处于高质量发展期,响应“3060”双碳政策的号召,煤炭行业逐渐向“绿色低碳”转型,带动优质产能发展,淘汰劣质产能。再者,近年来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基准价+上下浮动”的煤炭市场价格长效机制,我国煤炭售价弹性或逐渐趋弱。
2、未来煤炭规模有望接近21500亿元
依据《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我国未来煤炭消费增长率保持在1%左右,另鉴于中短期煤炭作为电力、钢铁、建材以及化工等行业不可替代的燃料和原材料,预计到2027年,我国煤炭行业的市场规模接近21500亿元。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煤炭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