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水电应该不是可再生能源?
水是资源,电是能源。水利发电产生的电能是电能。
只有一次能源才有可再生与不可再生之分是对的。
水资源是可再生资源没错,但是自然再生数量和速度有限,而中国人口众多,所以要节约用水。
电能是二次能源。中国的很多电力是煤电厂生产的,环境成本很高。其实水电厂也破坏生态,核电厂技术要求高,若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废料处理也不理想。
1、水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水能主要用于水力发电。水力发电将水的势能和动能转换成电能。以水力发电的工厂称为水力发电厂,简称水电厂,又称水电站。
2、水力发电的优点是成本低、可连续再生、无污染。缺点是分布受水文、气候、地貌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大。
电不是可再生资源,属于二次能源。
无法从自然界直接获得,需要一次能的消耗才能得到,这样的能源称为二次能源。水的动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可以在自然界源源不断的得到的能,称作可再生能源。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电不能从自然界源源不断的得到,所以电能不是可再生能源。但是电会不会越用越少呢?电能可以通过水能、风能得到,也不会越用越少,所以电能也不是不可再生能源。所以电能只能说是二次能源,不能说可不可以再生。
可再生能源
泛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目前主要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自然能源。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非常丰富,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
水电应该列入可再生资源的范畴吗?
大小型水电项目间的对比评价是公正合理的吗?
通过何种方式水电才能被认为是绿色能源?
1.水电应该列入可再生资源的范畴吗?
1.1可再生资源的科学定义
可再生资源的发展满足可持续发展的很多基本目标,显然,因为它应不消耗人类的自然资源财富。相应的,电力部门的重组通常由支持可再生资源的机构组成,包括那些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最低标准的部门。然而,在官方文件或重组法令中,可再生能源的定义通常对大型水电工程的发展表现出否定的理解。例如,在克林顿政府提出的“全面电力竞争法案”中,仅仅由太阳,风,地热,生物产生的能源才被列为可再生能源。在加利福尼亚,30MW或以下的水力发电站产生的电才被认为是可再生能源,佛蒙特洲规定的标准为80MW,而罗得岛洲为100MW,而且假定这个项目不需要建造一个新的大坝。
科学角度讲,把水电全部或部分地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之外是不公证的。风电被认为是一种对未来发展提供美好前景的能源。事实上,定义水资源和风资源在理论上的区别是不可能的,两者都是间接太阳能。不像矿物燃料,他们不增加熵值,也就是说,它们用风或水的形式将非浓缩能源的自然流量转变为有用的电力。两者都有非常简短且有效的能源链,重复进行,不像矿物燃料要求复杂的进化过程。基于这些原因,所有的水电项目,不论大小,都应该被列为可再生资源的范畴。
1.2服务水平
产生电力的每种形式都有其单一的特点,在计划新项目时必须考虑进去。这些因素包括容量和能源输出量,传输能力,循环能力,传输时间和自动发电控制。为了在同等的条件下比较可再生资源,把服务水平考虑进去是非常必要的。
特点是:
1)资源丰富,普遍具备可再生特性,可供人类永续利用;
2)能量密度低,开发利用需要较大空间;
3)不含碳或含碳量很少,对环境影响小;
4)分布广,有利于小规模分散利用;
5)间断式供应,波动性大,对持续供能不利;
6)除水电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较化石能源高。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风力、生物质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温差能等。
特点是它们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
共性:优于不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