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中山装光伏发电还有补助吗?
你好,广东地区2021年安装光伏发电有地区补贴的,虽然目前国补政策还未下来,但是地区补贴是还有的。
根据广州地区的2020年的最新补贴政策, 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按以下规定给予扶持:
(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方按照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5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0.3元/千瓦时[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
以2020年计起,单个项目最高享受补贴时间为6年。补贴时间范围为2020-2025年。 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0.2元/瓦。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为200万元。
(二)在区内实施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热泵、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项目的,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20%给予项目实施单位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想要了解更多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可以在碳盈协同或者碳银网了解一下哦~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等要求,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光伏上网电价三类地区分别从0.98元、0.88元、0.80元下调至0.75元、0.65元、0.55元,而屋顶分布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和“全部自发自用”的补贴由目前执行的0.42元,下调至一类地区0.2元,二类地区0.25元,三类地区0.3元。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政策。
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综合考虑2019年市场化竞价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二、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最新发布的通告,在电价方面国家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集中式光伏发电三类资源区的指导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广东是Ⅲ类,0.49元/W,是电价最高地区。
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
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也就是说,现在光伏电站发电基本实现了平价上网,国家政策补贴力度逐渐降低。但好的是2020年光伏电站电价成本也下降了,根据行业下游供应商浙江碳银-碳盈协同给出的报价,分布式光伏电站安装成本仅在3.5元/W左右,安装20KW的电站,加上安装等总成本仅在7万元左右,相比2019年,成本下降了15%左右。现在安装也是很好的时机。
碳银光伏业务覆盖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广东等省份,浙江碳银光伏针对于户用光伏电站推出了“零首付”的普惠金融伏分期产品,农户可以像分期买车一样购买电站了。
浙江碳银光伏的分期产品是与工商银行联合推出的,最长可以贷款8年,分期费率只有3.3%,最高可以贷款15万元。如果你对光伏电站感兴趣,可以到碳银网网页链接,或碳盈协同APP了解,电站勘测、业务政策等可以咨询广东地区负责人。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完成项目备案。
(二)承诺2020年并网或已于2020年度并网。
(三)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
(四)落实项目土地(场地)建设条件。利用地面建设的光伏项目,须签订租用协议,并取得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的支持,且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涉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开发的区域和国家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利用建筑物建设的光伏项目,其所用建筑物须为自有(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签订租用协议。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支持性材料:
(一)项目备案文件。
(二)项目计划(申报)投产时间(点击下载)或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证明文件(于2020年度已并网项目提供)。
(三)项目申报上网电价(点击下载)。
(四)电网接入系统报告的批复文件(集中式光伏电站提供)。
(五)项目单位对项目采用技术标准、履行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情况的说明和承诺(点击下载)。
(六)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
利用地面建设的项目,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落实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点击下载)。
2.县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支撑性文件(附拐点坐标),包括土地类型、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情况及配套支持政策(点击下载)。
3.土地产权所有人及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利用土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点击下载)。
依托建筑物建设的项目,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落实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点击下载)。
2.场地产权所有人及管理权、使用权单位出具的利用场地建设光伏项目的支持意见及治理要求(点击下载)。
详细信息:广东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四、报价要求
申报项目(包含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和全额上网模式),按照《通知》对预期上网竞价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上网电价以0.1厘/千瓦时为最小报价单位,申报电价不得高于我省所在资源区2020年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每千瓦时0.49元。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请各地级以上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engyy@gd.gov.cn,主题命名为“XX市+2020竞价初审”。
(二)省复核。
省对各地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项目接网消纳情况征求省电网公司意见。
对经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七天。
(三)平台申报。
通过省复核的项目单位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称平台)上进行申报,申报过程分为竞价资格审核、基本信息审核、电价信息审核三个步骤,请企业按步骤依次填写信息,只有完成前一个步骤审核后方可进入下一个步骤审核。
(四)上报和公布。
省对通过平台申报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按照申报上网电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上报国家。待国家公布竞价结果后,省将及时进行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附件中要求将材料进行排序,项目支持性材料以项目为单位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排列,各项目支持性材料以项目为单位打包提供。
(二)各地要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条件、支持性文件不齐全的项目不得上报。
(三)请广东电网公司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核准(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研究提供全省新增光伏消纳能力分析评价意见,并编制电力消纳市场及接入系统研究报告。同时组织各市县供电公司做好各地申报项目电力接入论证工作。
(四)各地要及时告知通过省复核的项目单位登录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对平台退回的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项目,要通知提醒项目单位及时按照有关审核意见进行补正后再提交。
(五)请有关企业实时关注平台状态,对返回修改的项目要及时修改并反馈情况。
综合考虑2019年市场化竞价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
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
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