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怎么这么怕能源局?
配电网网架结构薄弱,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较为突出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不到位,市场竞争不充分调度运行和并网管理不严格,未平等对待清洁能源发电企业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不及时,承兑汇票比例偏高>>——摘自国家能源局《2019年重点专项监管报告》国家能源局监管公告2020年第3号2019年重点专项监管报告二〇二〇年七月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9〕38号),国家能源局组织各派出机构开展了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清洁能源消纳、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以下简称重点专项监管)。在日常监管、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本报告。一、基本情况国家能源局严格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部署要求,将重点专项监管与能源行业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农网改造升级大排查工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努力减轻基层负担。各派出机构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台账,按照启动部署、自查整改、现场监管等步骤,全面摸底排查,深入调研督导,严格行政执法,确保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在监管工作中,国家能源局集中全局力量,组成15个工作组,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调研督导和现场监管。 从监管情况看,各电网公司及各级供电企业基本能够落实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要求,注重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用电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在监管中也发现了部分企业在用电报装办理、配电网运维管理和市场交易组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存在问题经统计,国家能源局工作组和各派出机构在重点专项监管中共发现各类问题717项。本报告按照同类合并、通报典型原则,重点披露以下问题。 (一)用电业务办理时间超出国家规定时限或业务办理“体外循环”,时间信息不真实 部分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业务办理时间超出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业务办理存在“体外循环”,重复或滞后发起系统流程、补填或涂改时间记录,用电报装时间统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1.广东湛江供电局在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环节超时率达35%;内蒙古赤峰、山西太原、河南邓州、贵州湄潭等地区供电企业部分用电报装资料不符合逻辑,业务办理环节时间倒置。 2.天津城西、西藏林芝等地区供电企业营销系统记录时间与业扩资料记录时间不一致,或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宁夏石嘴山、安徽阜阳、广西贺州等地区供电企业存在先办理用电业务、后发起系统流程的现象;新疆喀什供电公司部分低压非居民新装用电业务直至装表接电环节才发起系统流程。 (二)办电资料或环节精简不到位,线上报装系统功能不完善或推行力度不够 部分供电企业办电资料或环节精简不到位,有的增设审批、承诺事项,有的报装申请资料繁杂,有的线上办电系统功能不完善或推行力度不够,制约了“获得电力”便利化水平提升。 3.福建闽侯等地区供电企业对部分用电报装项目增设“前期办电指导”环节;湖北新洲等地区供电企业要求低压用电报装必须委托台区网格员办理;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在用电报装业务办理中对110kV及以上用户增设“接入系统审批”环节。 4.河北承德、唐山等地区供电企业要求新装用户既提交纸质用电申请资料,又使用“掌上电力”APP重复提交业务申请;江苏无锡供电公司在办电报装办理过程中重复收取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海南三亚供电局在个别用户用电报装时,要求提供包括管委会报装函、中标通知书、管理合同等11项报装申请资料。 (三)接电和抄表收费不规范,违规收费情况依然存在 部分供电企业违规收费或由关联企业变相违规收费;投资界面不清晰,随意扩大用户受电工程范围,将部分应由供电企业承担的费用转嫁给用户;在交费协议中对用户交费金额、方式设置不清晰或隐含预付费条件;对用户变更信息不及时导致重复收费。 6.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部分使用变电站间隔和既有电缆通道的用户收取租赁费,违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规定;广西富川水电公司自立名目收取电能表材料费、电表押金、验表费等。 7.安徽亳州、陕西延安等地区供电企业将计量、用电信息采集、负控装置等本应由供电企业承担的费用转嫁至部分用户承担;海南三亚供电局将计量装置辅件有关费用转嫁至用户,2017年至2019年5月份累计约600万元。 8.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统一印制《低压电力智能交费服务协议》相关条款限制用户变更交费方式的选择权,且对用户交费金额、方式设置不清晰,并在办理过程中对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没有充分告知;重庆市电力公司在推广智能交费时设置隐含预付费条件,且要求预付费账户余额不得低于20元。 9.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供电分局因电量采集不及时导致部分用户用电递升阶梯,电费升高,连续两次被通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配电网网架结构薄弱,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较为突出 部分农村地区配电网架构薄弱,供电能力不足,低电压、频繁停电等问题多发频发;部分供电企业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不合理、计划检修统筹不科学、停电 抢修不及时,供电“两率”数据管理不规范、统计不准确。 10.河南信阳、周口、驻马店等地区,河北唐山、沧州、保定等地区,湖北恩施、黄冈等地区,陕西西安、汉中等地区,广西贺州、玉林等地区,贵州毕节、铜仁等地区农村配电网基础设施较为薄弱,当地群众反映的低电压和频繁停电问题较为突出,投诉举报数量偏高。 11.四川省部分藏区县配电网建设投资不足,网架薄弱,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较低,频繁停电、低电压等问题突出。 12.宁夏石嘴山供电公司停电计划执行率偏低,2019年1月、5月计划检修执行率为71.43%、77.5%;陕西西安供电公司2019年1月主网停电工作中临时检修占比达50%,配电网停电计划完成率仅为39%。 (五)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不到位,市场竞争不充分 部分供电企业区别对待关联企业和其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影响和阻碍市场公平开放;其关联企业利用特殊地位,影响公平竞争;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查验把关不严,存在无资质或虚假资质施工单位违规承揽用户工程的现象。 13.湖南郴电国际郴州分公司明确要求该公司各部门直接介入用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确定、材料采购、项目管理等各环节。 14.浙江绍兴、衢州等地区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与用户签订的施工合同部分条款显失公平,如要求用户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付清全款、未约定质保金或质保期。 15.江苏常熟供电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当地用户(含居配)接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市场份额占比100%,河南安阳、湖南株洲等地区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电力试验项目市场占有率超过80%。 16.甘肃酒泉、河南西峡等地区供电企业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审核把关不严,个别未取得资质或资质已注销的施工企业仍在承揽用户工程。 (六)信息发布不规范,办电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供电企业对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举措宣传贯彻不到位,宣传内容与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政策不相符;部分供电企业未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个别电力交易机构未及时向清洁能源发电企业披露与市场交易相关的安全约束、出清结果等信息。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部分供电企业在门户网站、供电营业场所等处公开的《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中,对部分用电业务的办理时限规定不符合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安徽安庆等地区供电企业门户网站未公布营业网点信息。 18.甘肃兰州供电公司停电计划制定不严谨,停电时间预测偏差较大,不利于群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用电;山西朔州山阴、右玉等地区供电企业只发布计划检修停电信息,其他故障停电信息未发布。 19.山西电力交易机构新能源交易公布出清结果耗时较长,外送交易公告时间较短;信息披露不完整,缺少关键输电通道剩余可用能力、关键设备检修预安排等安全约束信息。 (七)调度运行和并网管理不严格,未平等对待清洁能源发电企业 部分电力调度机构未明确弃风情况下风电场站调用原则,相同条件下不同风电场站弃风比例差异较大;部分电力交易机构未与部分新建机组在调试前签订购售电合同,导致发电企业不能按期结算并网调试期上网电费。20.冀北电力调度机构未明确弃风情况下风电场站调用原则,同一风力资源区、同一输电断面的不同风电场站弃风比例差异较大。 21.辽宁电力交易机构未与新建机组并网前签订购售电合同,未与发电企业按期结算并网调试期上网电费,影响发电企业效益。 (八)组织交易不规范,交易规则执行不到位 个别电力交易机构未按交易方案组织市场交易,定向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未按要求提交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新能源发电计划安排不合理,执行进度差异较大;省间外送电交易合同执行率较低。22.新疆电力交易机构未遵循交易方案,超规模组织新能源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挤占了新能源优先发电和市场化交易电量空间。 23.蒙东电力交易机构2019年上半年组织的市场化交易均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 24.青海电力交易机构安排新能源基数电量计划无明确原则,在月度电量交易计划编制时,未根据前期各电厂基数电量完成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新能源企业基数电量计划完成进度差异较大。 25.四川省电力公司2019年上半年外送电年度交易合同执行率仅为67%,影响省内市场交易边界条件确定和发电企业发电计划制定。 (九)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不及时,承兑汇票比例偏高 部分电网企业结算上网电费、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不及时,对市场交易用户的退费管理不规范,退费时间滞后;支付购电费金额与应付购电费存在差异;向发电企业支付电费中银行承兑汇票比例较高。26.天津市电力公司存在单月结算多个月电费情况;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对可再生能源企业支付补贴不及时;四川省电力公司对市场交易用户的退费管理不规范,退费时间滞后,所属供电企业之间差异明显,退费时间跨度最长达3个月。 27.陕西省电力公司月度支付购电费与应付购电费存在差异,且差额在年底核对清算。 28.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结算电费中银行承兑汇票比例较高,将用户开具的大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转移支付给发电企业,自行承担比例较低。 (十)对群众投诉举报重视不够,处理质量不高 部分供电企业对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部署滞后、效果不佳;未严格落实12398热线投诉举报事项调查处理要求,内部流程不清晰、调查结果不准确、责任认定不严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针对性不强、处理质量不高。29.新疆喀什等地区供电企业对个别用户多次反映低电压的投诉举报事项重视不够,整治问题不及时、不彻底;新疆阿勒泰等地区供电企业处理部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针对性不强,解决措施不具体。 30.湖南平江供电公司没有建立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处理台账,多项投诉举报未及时进行处理;四川泸州供电公司共性问题台账不规范,无基本信息、整改措施等内容;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电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部署滞后,未能有效组织所辖供电企业开展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专项监管。三、监管成效针对重点专项监管发现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按照闭环监管工作要求,综合运用会商通报、监管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推动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属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623项问题,国家能源局于2020年4月13日、15日分别与两家电网公司进行了会商通报。在重点专项监管中,两家电网公司按照监管工作要求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对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不断健全问题解决长效机制。截至5月15日,两家电网公司的562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其余61项因涉及农网改造、资金投入等因素,也已明确整改措施和预计完成时间,将逐步予以解决。对属于地方电力企业的94项问题,各派出机构向相关企业进行了通报,并责令进行了整改。 总体来看,通过重点专项监管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各地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健全了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促进了清洁能源消纳和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矛盾突出的共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动“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国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全国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19年10月,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以北京、上海为样本城市参评的我国“获得电力”指标排名由第14位进一步提升至第12位,连续两年保持全球领先水平,部分指标属全球最佳。1.办电更省时。上海市电力公司无缝对接地方政府“一网通办”和“联审平台”,低压小微企业平均接电时间4.22天,最短仅需1天;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促请地方政府对20-200米内的配套电力外线工程占掘路实行备案制,用户办电平均时长较2018年压缩超过1/3;青海省电力公司实现低压业扩配套工程“抢修领料”工作模式,办电效率同比提升32.5%。 2.办电更省心。北京市电力公司创新运用 “互联网+”“大数据”,实现工程管理全流程电子化,用户报装接电全程“指尖”完成;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推出了“零资料”“零审核”的无感低压用电报装,市民仅需“刷脸”即可完成低压报装业务;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农村地区实现网格化、片区化综合服务,通过深化大数据应用、推广移动作业终端、推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实现农村低压用户办电“一次都不跑”,偏远地区居民用电“7×24预约上门服务”。 3.办电更省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创新推行“临电租赁共享”“电能保”等供电服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19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电网公司通过提高低压接入容量、延伸投资界面,合计为用户节省投资约225亿元。 4.信息更透明。重庆市电力公司编制线上线下宣传材料,通过新闻发布会、走访沟通、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全面宣介“三零”服务举措及“掌上电力”APP,方便企业群众知政策、享便利、得实惠。 (二)推动清洁能源消纳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国清洁能源装机保持稳步增长,电源结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消纳水平不断提高,弃电量、弃电率实现“双降”,弃水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风光消纳逐年好转。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不断完善,交易组织、安全校核、电量调度等环节精益化管理水平有所提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逐步深化,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和安全裕度全面提升,清洁能源消纳空间进一步拓展,能源结构转型升级效果显著。5.清洁能源消纳整体形势持续向好。2019年,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300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96%,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全国弃风电量约169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全国弃光电量约46亿千瓦时,平均弃光率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通过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深度挖掘系统调峰能力3100万千瓦,促进清洁能源电量增发850亿千瓦时,相当于少消耗2600万吨标煤,少排放1.7万吨二氧化硫、1.6万吨氮氧化物。 6.资源优化配置成效显著。西北区域跨省调峰市场实现了区域资源共享和省间互济,以甘肃为例,2019年区域辅助服务市场为甘肃电网提供调峰电量25.83亿千瓦时,甘肃电网为其他省份提供调峰电量2.28亿千瓦时。东北区域开展跨省调峰支援991次,支援电量近18.12亿千瓦时,并积极协调俄罗斯、朝鲜开展跨国调峰,缓解冬季低谷时期调峰困难。 7.清洁能源消纳空间不断拓展。南方区域提前建成滇西北直流工程,新增云电送粤能力500万千瓦;加强调峰电源建设,新增抽水蓄能装机130万千瓦。东北区域加强清洁能源消纳综合管理,2019年消纳清洁能源发电量830.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5%,新能源受限电量15.5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6.55%,实现历史最好水平。 8.电力调度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华北区域实施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优先调度机制,2019年,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光伏扶贫电站合计增发电量1.97亿千瓦时,增收1.56亿元,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云南开展梯级水电群精细化调度,2019年主汛期全网弃水电量同比减少92.5%,全年弃水电量同比减少158.1亿千瓦时。 (三)推动投诉举报共性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各供电企业按照监管要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矛盾突出的频繁停电、低电压、停电抢修不及时、用户报装受限等12类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整改,共自查问题13551个,绝大部分问题于2019年完成整改,一大批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国家能源局严格行政执法,对重点专项监管中发现的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项坚决予以查处,对13起严重违法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195万元。9.群众反映集中的电能质量问题得到重点解决。针对投诉举报集中的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电能质量问题,各供电企业进行了重点治理,解决电能质量问题8093个。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认真梳理电压不稳和低电压共性问题案例,开展降低故障率专项行动,完成942个低电压台区的问题治理,区域内的电压不稳及低电压问题得到有效缓解,频繁停电问题数量大幅下降。河南省电力公司针对排查出的低电压、频繁停电问题,制定专门台区改造计划,下达9.5亿元专项整改资金,集中对相关台区进行改造治理,12398热线投诉举报数量排名下降明显。 10.影响较大的部分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河南部分地区农业生产灌溉用电费用较高问题,河南监管办将该问题列入共性问题清单进行专项治理,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供电企业,从规划衔接、并网接入、电费收取等方面研究出台意见,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针对福建地区行业反映强烈的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问题,福建监管办开展专题调研,联合地方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辖区内的相关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11.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长效解决机制初步建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南方电网公司大力减少12398投诉十项举措》,实行客户问题“日监控、周分析、月通报”机制,打造“全客户、全渠道、全业务、全数据”的“四全”统一服务平台,投诉举报管控力度持续强化,客户问题解决能力全面提升。四川省电力公司完善投诉举报管控机制,建立三级分析例会制度,定期核查重难点问题;建立低电压精准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投诉举报问题源头治理。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制定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专项管控方案,建立共性问题台账长效分析制度,常态开展“回头看”。四、监管意见各电网公司及各级供电企业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治理,持续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全面提升“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 各供电企业要加快复制推广北京、上海等地“获得电力”典型经验做法,聚焦用户需求,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间、提高办电便利度、降低办电成本,全面提升我国“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确保完成“2020年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4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任务;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用户对优质服务的获得感。 (二)持续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各供电企业要加大城市配网和农村电网投资建设和改造力度,将农村地区线路老化、供电半径大、电压低、停电频繁等突出问题优先纳入电网改造计划,着力解决低电压、频繁停电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倾斜投资,对供电能力较差、突出问题较多的贫困地区进行重点改造,着力解决电网建设发展不平衡问题;要优化综合保障体系,提高电网运行维护管理水平,加强停电计划管控和停电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供电质量有关规定和标准,全面提升供电可靠能力。 (三)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综合保障体系 各电网公司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着力破解清洁能源消纳的制约因素,构建适应高比例清洁能源消纳的综合保障体系;要统筹推进网源荷储协调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清洁能源配套电网工程;要积极配合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实时调度原则和联合调度运行方式;要持续规范市场化交易组织方式,加强市场化交易合规管理和电量分解执行工作,提升交易规则、交易方案的执行刚性,提高清洁能源消纳公平性;要认真落实清洁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合理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洁能源利用率目标并适时动态调整,稳步提升清洁能源电量在能源消费中占比。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各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12398热线投诉举报处理相关工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每一项诉求,认真查找服务短板,严格规范内部流程,加快投诉举报处理进度,提高投诉举报处理质量,持续提升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能力,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群众困难得到圆满解决;要重点关注和定期总结群众投诉举报中的共性问题,善于从群众诉求中发现一般性规律和普遍性诉求,注重从配网建设、投资布局、力量配备、服务能力等方面解决深层次矛盾,做到共性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批、杜绝一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投诉举报响应机制,优化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科学合理制定投诉举报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共性问题处理长效机制。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北极星电力网,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坚持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满足合理消费需求,在工业生产全环节、全过程落实碳中和目标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任务。协调推进各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效率第一,源头控制。坚持把节能放在首位,提高利用效率,优化能源消耗和原材料结构,促进企业循环生产,加强产业间耦合联系,促进污染减排和减碳协同,持续降低能源和单位产出资源消耗,从源头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实施铝用优质阳极示范,镁冶炼等技术改造项目。冶炼余热回收、氨炼锌、海绵钛颠覆性制备等突破性技术。依法依规管理电解铝出口,鼓励增加优质再生金属原料进口。坚持电解铝产能总量约束,研究差异化电解铝减量置换政策,防止铜化铝等冶炼产能盲目扩张标准高级值。
建立数字化碳管理体系。加强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领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关键耗能设备在云平台上的运用,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高碳排放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鼓励企业建设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和分析系统。打造重点行业碳达峰的碳中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础数据库。加强重点产品产能和产量监测预警,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
合理控制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在合理范围内,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广低碳燃料替代传统燃料,提高终端燃料产品能效。加快机动车、内河船舶等车辆电气化和低碳化。合理控制航空和航运用油消费增速,大力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料、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传统燃料替代。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
创建文明单位意见范文篇一
机关各处室(中心):
现将内蒙古煤监局《创建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PPT初稿)发至局网站,望全体同志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谢谢!
联系人:王纪强
联系电话:0471-23532xx
附件:《创建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机关党委
年4月10日
创建文明单位意见范文篇二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全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城管先锋”服务品牌,促进我市城管执法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办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科学发展、为民执法、和谐城管”工作理念,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管先锋”服务品牌,促进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奋进,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政 教育 、普法教育深入人心,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加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抓实抓好“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城市市容环境不断改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全市文明单位标准。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余东风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如增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中心、各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争创全市文明单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董如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处负责局争创全市文明单位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各部门、大队派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附表二),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参与创建工作,并做好活动的记录和档案整理。
四、创建内容及标准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领导重视,创建活动摆上党委重要日程,计划周密、目标明确、 措施 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大队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参与创建活动积极性高,在单位内部开展文明处室、文明窗口、执法先进等创评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围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全局干部职工举止文明有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认真学习贯彻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 文化 知识、业务技能培训以及形势政策和国情教育,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形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不断健全文体基础设施建设,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等管理制度。单位内部秩序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干部职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人际关系和谐,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境卫生达标。高标准抓好城市市容秩序管理,落实单位门前区域“五包”责任制,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绿化活动,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六)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把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提升干部职工道德素养的有力抓手,办实事、办好事。加强“道德讲堂”建设,强化学习氛围。积极开展“第一书记”扶贫帮困结对共建活动和“争做文明使者”活动,弘扬互助友爱精神,履行社会职责,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七)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推进年初 工作计划 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新闻舆论、社会公众监督,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落实到位,工作标准和办事程序规范公开,干部职工职责明确,工作成果明显。
五、 方法 步骤
创建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发动阶段(20xx年7月下旬)。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创建全市文明单位实施意见抓好动员发动,部署安排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0月)。根据全市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坚持硬件、软件建设一起抓。各处室(中心)、各大队按照《创建全市文明单位工作任务分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同时,整理有关材料,建立创建工作档案。
第三阶段:申报阶段(20xx年10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向市文明办完成申报工作。
第四阶段:考核完善阶段(20xx年10月以后)。组织创建“回头看”活动,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迎接市文明办领导检查指导,征求意见,及时整改提高,确保达到考评标准。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以后)。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对文明单位测评数据采集主要是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征求意见六种方法进行。各处室(中心)、各大队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把握好测评体系有关标准指标,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各处室、中心、各大队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20xx年全年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紧密结合做好城管执法业务工作和提升“城管先锋”服务品牌的目标来全员发动,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各项创建活动中来。
二要明确标准,精心组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共涉及22项测评指标。各处室、中心、各大队要认真梳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细化分解各项指标任务,每项活动都要制订具体方案、措施,精心准备资料,建立活动记录档案,详细记录各项活动的时间、内容、参与人员数量,确保各项活动见成效。
三要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各处室、中心、各大队要逐条对照《考核办法》各项指标,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测评各项活动要进行专题部署,为迎接测评打好基础。20xx年10月份,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处室(中心)、各大队落实《考核办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要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处室、中心、各大队按照责任分解,进一步细化创建责任,形成要将创建任务分解到位、分解到人,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失分谁负责”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目标责任体系。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条块衔接,不留盲区,相互补台,形成横向到边全覆盖、纵向到底不落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建合力,不断提高创建的质量和水平。
附: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创建全市文明单位责任分解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7月10日
创建文明单位意见范文篇三
市局各处(室、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20xx年是局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第二年,省、市文明办将继续对创建申报单位进行考评。为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根据市文明委的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市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内先进、国内领先”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创建宗旨,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扎实推进“三个质监”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质监文明程度,争取在全市申报机关的考评中获得好成绩,为20xx年的综合考评夯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任务要求,采取整治、规范、提升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确保“三个安全”根据省、市文明办的部署,精心组织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与治理、道德模范学习宣传、道德讲堂建设、贯彻浙江省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推进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
1.深化质量示范创建。推进“三级”联创,力争在年内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推进“三强”示范创建,深入实施“双十一百”示范创建工程,着力提升企业、行业、区域的整体质量水平。推进质量奖扩面,力争在“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上再取佳绩。增强名牌标准化战略的引导力,进一步提升区域名牌促进产业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绍兴制造”向“绍兴智造”转变。巩固并大力推广诸暨市推进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市)试点工作的 经验 。促进第二批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实施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5个以上。继续完善“智慧安居”工程标准化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质量强市建设考核指标体系,着力推动质量创新。
2.夯实质量管理基础。完善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建设,积极争创省级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推动企业创建“中小学质量教育 社会实践 基地”。全面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要继续深化实施“千争创万导入”活动、“五个一百”工程,全面推广绿色供应商制度,积极开展树“质量标杆”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和产品质量检验体系,加快培育“五型”企业。健全质量政策体系。制定行业质量诚信守则和规范,在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信用信息记录,努力打造“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诚信环境。
3.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深化“站所+网格”监管模式。加强基础数据采集和动态监控工作,不断改进完善信息化动态监管系统。切实加大省、市级文明规范基层质监站所创建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站所保障“三个安全”的坚强堡垒作用。积极构筑质量安全预警网,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组织开展“传统地产食品安全保障行动”。完善“双百”创建单位常态化管理。深化质量安全约谈制度,加快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并向社会公示,积极创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积极探索试行安全监管新方法。发挥节能减排服务支撑作用。大力推进节能、节水、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积极开展环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着力推动生态绍兴和美丽绍兴建设。
4.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按计划有序推进滨海绍兴国家级检测试验科研基地建设,着力提升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大平台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分级分层推进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能源检测研究。要大力深化实施技术机构质量帮扶活动,积极在产业转升中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引导企业采纳新工艺、新标准和新技术等,缩短企业自我创新周期。要加强融合,公共技术检测平台要努力发挥产业转升助推器、企业发展服务器和科技创新孵化器的作用,要深化产学研合作,努力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开展技术攻关、研发创新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5.推进科学化质监建设。全面巩固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开展国家总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全省系统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机关行政效能,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继续抓好市局机关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工作,大力推进机关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质监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和贡献率。大力实施青年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塑造一支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的质监干部队伍。要继续完善“工分+学分”理论学习量化管理考核制度和机关干部季度述职评议制度,着力营造“用实干谋实效,凭实绩兴业绩”的工作氛围。
6.大力加强质监文化建设。自觉实践“科学、公正、责任、诚信”的质监核心价值观,结合全省系统“最美质监人”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做最有质量的质监人”主题演讲活动,开展一次人文精神专题讲座。要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培育和激发干部职工创业、创新、创优的热情。
7. 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精心组织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各个党建示范点的作用,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开展“一星二卡”服务评选活动,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质监事业的创新发展。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开展“防风险、守纪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扎实开展“作风行风深化年”活动,保持“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的位次稳中有升。
8. 开展群众满意服务。要以“政府重视,企业需要,社会认可,群众信任,内部和谐”为目标,创新观念增强动力,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始终围绕服务发展务实效、围绕企业需求出实招、围绕百姓关切办实事。要扎实开展民生计量入万家“五个一”主题行动,继续全面推进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菜篮子”更放心、更实惠。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开放活动,使检验检测平台为企业所用,成果为民所享。要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干部职工“一对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9.提升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垃圾不落地”清洁城市行动的要求,确保办公区和生活区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无损坏花草树木,无乱张贴、无乱涂写、无乱设 广告 牌。公共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办公室干净整洁,墙面、玻璃干净无破损,照明灯完好、无缺失,场外周边停车有序,无杂物堆放和乱扔乱倒现象。有相应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10.推进窗口优质服务和文明单位示范。在机关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便民窗口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创建评比活动。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建立常态化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设置公民思想道德公益宣传牌,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
11.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以“做文明有礼的绍兴人”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文明守线”、“礼让斑马线”活动。开展文明居住、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观赛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言谈举止、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上交流文明有礼。积极参与9月20日的第11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加强绍兴质监网建设,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发挥手机短信、博客、QQ群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壮大网上传播社会正气的力量。
12.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在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等领域,研究探索加强道德教育、健全制度保障、依法解决问题有机结合的措施,切实发挥职能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管作用,通过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等途径,推进道德建设监督干预机制建设,着力解决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突出问题。
xx.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广泛宣传雷锋式模范人物和优秀志愿者,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把志愿服务的要求纳入质监干部职工行为规范之中,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以体现人文关怀的关爱老幼弱残和体现生态文明的关爱山川河流两大志愿服务行动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凡人善举。积极参加“中国好人榜”好人推荐活动。完善帮扶机制,深化“一对一”帮扶活动。
14.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 春节 、元宵、 清明 、端午、中秋、重阳等中华传统节日,开展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节日 民俗文化 活动和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广泛开展敬老、爱幼、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引导青年团员参与节日活动。宣传节日文化,报道节日活动,营造节日氛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 传统文化 。
三、时间安排
根据全年创建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月—4月):部署安排和整体推进。各部门对照测评标准,着眼惠民利民,根据各自职责,梳理创建工作重点和难点,制订本年度创建工作方案,落实相应责任。市局创建办将加强检查督促,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创建任务达标。
第二阶段(5月—9月):迎接市文明委测评。成立迎评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集中开展专项督查,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整改提升,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材料审核等准备工作,完成各类申报材料和佐证资料。
第三阶段(10月—12月): 总结 经验和巩固提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提升措施,巩固工作成果,提高常态化文明水平,研究安排2014年度的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今年本部门的总体工作统筹安排,结合部门工作要求,分解创建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落实,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督查有力、工作有效的体系。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x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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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打开电器,电能大多来自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而非传统的火电走出家门, 马路上再难见到石化汽油车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更多是新能源 、清洁燃料 汽车 等……
自从2020年中国“双碳”目标后,随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 财经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等均提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全 社会 热议的话题。
为实现2030年之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各地陆续推出详细的进程规划,而像石化、煤炭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将面临新的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近期,全国17省市(自治区)已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均涉及新能源利好消息。规划文件均在绿色低碳发展、清洁能源转型方面进行了着重强调,其中,广东、江苏、河北等部分省市出台的文件中制定的目标水平整体较高。
河北省:
建设张家口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及构建综合能源体系,加快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化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上海市:
在“十四五”规划期间,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 汽车 ,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贵州省:
2021年,贵州省将抓好四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利用现有水电站送出通道,大力发展光电、风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600万千瓦。
西藏:
十四五期间,西藏将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到2025年底,装机容量将突破1000万千瓦水电建成和在建装机容量突破1500万千瓦。
甘肃省:
甘肃酒泉将加快建设风光水火核多能互补、源网氢储为一体的绿色能源体系,主攻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光热、电网升级、调峰电源、储能装置等八类工程,致力于建成千亿级规模的清洁能源产业链。
陕西省:
十四五期间,将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有序开发建设水电和生物质能,扩大地热能综合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占比。
山西省:
全力培育生物基新材料、光伏、智能网联新能源 汽车 等潜力型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制造基地。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促进可再生能源增长、消纳和储能协调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青海省:
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支持建立动力电池、光伏组件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系统,发展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建设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更多实现就地就近消纳转化。发展储能产业,贯通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打造海南、海西清洁能源基地,推进黄河上游水能资源保护性开发,开展水风光储等多能互补示范。
江苏省:
江苏将继续发展光伏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产业。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将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GW、14GW,江苏省在“十四五”期间预计新增光伏装机9.16GW。
浙江省:
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到2025年为止,光伏、风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00万千瓦和630万千瓦的目标,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
四川省:
四川的“三州一市”光伏基地,即甘孜、阿坝、凉山州及攀枝花市,在“十四五”期间的总装机容量预计达到2000万千瓦。
基于在资源和政策方面的优势,成都将氢能产业的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为了完善氢能产业的基础设施,成都将在2022年之前建设加氢站15座以上1条氢能源新型轨道1个氢燃料发动机研究中心等。
山东省:
在“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1300万千瓦,2021年山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409万千瓦以上。积极发展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光伏+农渔业”开发模式。近日,山东利津县刁口乡4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并网。项目采用“渔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提升了单位面积土地的经济价值。
云南省:
“十四五”期间,云南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
广东省:
十四五期间,要推进能源革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碳排放率先达峰。
江西省:
积极有序推进新能源发展,到2025年力争装机达到19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光伏、生物质装机分别达到700、1100、100万千瓦以上。
内蒙古:
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推进大规模储能示范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新增并网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到“十四五”末,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超过1亿千瓦。
辽宁省:
培育壮大氢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建议”指出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洁净能源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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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所称生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发电、农林废弃物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第四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建设、生产和交易,并依法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管。
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协助、配合。第二章 监管职责第五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情况实施监管。
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应当制订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建设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第六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的情况实施监管。
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并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技术标准,并通过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电网企业应当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制定并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示范文本。第七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提供上网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第八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要求,编制发电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电力调度机构进行日计划方式安排和实时调度,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本办法所称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认定。
电力调度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特性、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的具体操作规则,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跨省跨区电力调度的具体操作规则,应当充分发挥跨流域调节和水火补偿错峰效益,跨省跨区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第九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安全运行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输电设备和技术支持系统的维护,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保障设备安全,避免或者减少因设备原因导致可再生能源发电不能全额上网。
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备维护和保障设备安全的责任分界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电网企业应当及时将未能全额上网的持续时间、估计电量、具体原因等书面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应当将可再生能源发电未能全额上网的情况、原因、改进措施等报电力监管机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监督电网企业落实改进措施。第十一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电费结算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核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标准和购售电合同,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和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电费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资料的情况实施监管。
电力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第三章 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