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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煤炭经营管理办法

缓慢的小白菜
土豪的荔枝
2022-12-31 08:12:19

呼和浩特市煤炭经营管理办法

最佳答案
等待的早晨
繁荣的帆布鞋
2025-08-26 00:34:11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煤炭经营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煤炭市场,维护煤炭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益,保证精煤推广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大气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管理暂行规定》及《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呼和浩特市区范围内从事煤炭经营与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在市区经营煤炭的企业,必须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格认证,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第四条 市区范围内,煤炭实行集中交易。

呼和浩特市煤炭交易市场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在市区范围内进行煤炭经营与交易的场所。

煤炭经营企业统一进入呼和浩特市煤炭交易市场进行交易活动,严禁擅自设点经营煤炭。第五条 驻呼企事业单位必须在呼和浩特市煤炭交易市场内采购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煤炭。

确因工艺需要使用常用烟煤或配煤的单位,要经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采取就矿直调方式进煤的单位,仍依照市政府呼政发〔1998〕21号文件办理。第六条 禁止劣质煤炭进入市区。煤炭质量执行我市精煤推广的要求。用户对煤质有更高要求的,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第七条 煤炭用户不得销售所购煤炭,不得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第八条 禁止在煤炭经营活动中从事下列活动: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煤炭产品;

(二)销售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擅自生产的煤炭产品;

(三)利用煤价进行垄断倾销,搞不正当竞争;

(四)转借、转让煤炭经营企业营业执照或资格证书;

(五)未经批准,擅自销售常用烟煤或劣质煤炭。第九条 对不进场进行煤炭交易,擅自在市区范围内设立煤炭交易网点的单位或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煤炭和非法所得,同时责令其停止营业。

对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煤炭的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第十条 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一条 无煤炭准入手续而自行组织进煤或擅自销售常用烟煤及劣质煤炭的,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煤炭,取消煤炭经营资格,同时依照《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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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寞的服饰
俏皮的时光
2025-08-26 0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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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

2月24日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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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1

2月25日 06:10

CCTV-新闻

2月25日 01:45

CCTV-新闻

2月25日 05:30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焦点访谈):记者的职责是反映社会生活,报道事实真相。最近,有不少基层单位和工矿企业却反映,一些自称是记者的人找上门来,说是要进行采访报道,但其实,却既不采访,也不报道,一上来就开始做交易、搞敲诈。

去年底,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远郊县的一个大型民营煤矿就来了三个自称是记者的不速之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刘胡梁煤矿副总经理孟泉说,这三个人自称是来自内蒙古工商报的母瑾、中国企业新闻网内蒙古频道的王俊涛及中国法制监督报的常军,他们很明确表示是来做负面报道的,因为一些农民向他们反映了问题。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让人感到有些蹊跷,据孟泉介绍,“记者”先是给他拿来一份报道样稿,并称这个清样是负面报道,如果他们的态度有转变的话,这个报道也可以做成促进型的正面报道。而这个态度的转变就是要对“记者”有所回报,随后他就和“记者”进入了讨价还价阶段。最终,经过一番博弈。双方以24万的价格成交。

在确定了交易的时间地点之后,孟泉觉得这事很不正常,于是向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办进行了举报。内蒙古自治区“扫黄打非”办经过核实,确认这三人身份有假。于是,当三个假记者收钱的时候,被警方抓个正着。

经查实,《中国法制监督报》是非法报刊,自称是记者的常军是其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中国企业新闻网内蒙古频道是一个商业网站,按规定该网站不具备新闻采访资格,自称是主编的王俊涛已于去年8月被该网站辞退;自称是《内蒙古商报》主任记者的母瑾确系该报社的编辑,但是其并没有新闻记者证,属私自外出采访。

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李晓军介绍,这三人到矿上采访的主要目的就是敲诈勒索要钱。而他们所持的记者证都是手工写的,是假证件。

据公安机关初步查实,他们三人去年还合伙假冒记者敲诈勒索了其他6个基层单位和企业,共计索要13万多元。

他们为什么能够屡屡得手呢?就是因为舆论监督报道的力量。而打着所谓舆论监督的幌子进行敲诈勒索,正是假记者们敛财的惯常手段。他们先是声称问题很严重,要曝光,然后又表示只要企业想办法,就不仅不曝光,还可以做正面宣传。而企业一旦提出妥协,他们就顺理成章地索要高额宣传费,而这笔费用就是现今社会上常说的封口费。

据了解,假记者们选择的敲诈对象一般是一些基层单位和厂矿企业,他们通常先找毛病,而后以曝光相威胁,又以正面报道相诱惑,而当事人或是胆小怕事,或真的存在一些问题,所以宁愿花钱买平安,客观上也纵容了假记者的嚣张气焰。孟泉说,他遇到假记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其实,对于记者要辨别起来也是相当容易的,因为真正的记者必须要有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而且新闻记者证上的编号是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国记者网的官方网站查询得到的,更重要的是无论这些人的身份是真是假,只要他们是以负面报道相威胁,向当事人索要钱财,这就是不正当的记者采访行为,就是非法行为。

据中国记协国内部主任孙兆华介绍,记者采访是不许收费的,只要提收费就是假的,甭管有证没证,因为他违反了新闻采访规范。

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祝寿臣认为,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新闻工作者的形象。

假记者的敲诈行径之所以能够得手,一方面是由于他们常常软硬兼施,以做负面报道相威胁,做正面报道相诱惑。另一方面被敲诈企业或确有短处或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愿花钱打发了完事。其实,对敲诈行为的容忍就是对假记者们的放纵。最有效应对这些假记者的办法很简单,报警。

唠叨的帽子
含糊的小甜瓜
2025-08-26 00:34:11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党政大楼西侧

公交:18路 ,33路 ,3路 ,75路 ,102路 ,K6路 ,50路 ,72路 ,4路 ,31路 ,109路 ,100路外环 在

党政机关办公区下车

魁梧的石头
柔弱的曲奇
2025-08-26 00:34:11

李志斌,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郝映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凌江,特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富志刚,交警支队党委成员、副支队长

刘广义,交警支队党委成员、副支队长

张树峰,交警支队党委成员、副支队长

张伟光,交警支队党委成员、副支队长

张青春,交警支队党委成员、副支队长

高瑞军,交警支队党委成员、副支队长

畅芝兰,交警支队党委成员、政治处主任

吕兰英,交警支队党委成员、纪检委书记

坚强的哈密瓜
自然的微笑
2025-08-26 00:34:11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所属行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国家机构

联系地址:内蒙古 呼和浩特 内蒙古呼和浩特中山西路

公司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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