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可以做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项目用地根据性质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四荒地。对于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对于非建设用地,则需履行不同的用地手续。
《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定期检查,确保光伏电站建设依法依规使用林地。积极探索支持光伏电站建设与防沙治沙、宜林地造林等相结合。
如果在国家二类数据调查为地方性公益林地块属保护林地,绝对不可以建光伏。
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也就是说林业局认定为宜林地且国土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可以建设光伏电站。
关于您所承包的集体荒山林地部分,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三、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具体相关问题请咨询自然资源部门。
征用和占用林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不能混淆。征用林地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等使用集体所有的林业用地,其权属由集体所有改变为全民所有;占用林地,是指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其他全民所有制单位依法使用的全民所有的林业用地,权属仍为全民所有。
不论征用林地还是占用林地,按照《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均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办理手续基本上是相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均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用地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办理手续基本上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