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光伏发电招商这个行业,想找一个可以开放全国市场的商家去合作
想跟这些公司合作要注意几点
1.首先要确认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他们是否有光伏这些资质
2.看他们是怎么培训是否能给自己提供安装的资质。
3.看他们的质保维护怎么样是否按国家规定25年质保。
4.看他们逆变器的牌子是否是国内知名品牌 还有他们的光伏组件。
5.看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跟你签订的合同,打款最好打对公账户。
注意好以上几点受骗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这个公司可以的。
光伏风电产业投资招商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西北地区、中部地区的省份。因为光伏项目中的未利用地是指除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而东部沿海地区、西北地区、中部地区的省份地理位置符合这些条件。
河北金旭硅业有限公司
河北宁晋松宫半导体有限公司
河北宣化正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廊坊松宫半导体有限公司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涿鹿宝伦光伏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涿鹿华达实业有限公司
涿鹿金日硅材料有限公司
涿鹿京仪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涿鹿理工晶科硅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原涿鹿鑫日硅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一公司中标林洋新能源保定市顺平县200兆瓦平价光伏发电总承包项目。林洋新能源保定市顺平县200兆瓦光伏项目采用平价光伏发电上网模式,总装机200兆瓦,占地约5700亩,主要利用原有荒山荒坡,有效开发当地太阳能资源,优化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均发电量约2.915亿千瓦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22年9月28日至30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石家庄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第二届河北光伏、储能、风电暨华北智慧能源博览会。本届展会预计展出面积达24000平方米;参展商约500家;专业观众约26000人次。
1、自然资源部文件
有媒体报道,近期自然资源部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用草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征求意见。文件提出:
要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大型光伏基地和光伏发电项目布局,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实行光伏复合项目用地差别化管理。光伏复合项目不得占用耕 地和林地,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农光互补”的有效途径。使用农用地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0%,对其中的光伏方 阵、_用直埋电缆敷设方式的集电线路可不办理用地手续。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光伏方阵间隔 应合理设置,尽量避免对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大型光伏基地 项目及光伏复合项目的场内道路用地可按乡村道路用地管理。
实施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对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和用途管制要求、纳入国家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范围的项目, 各地要建立项目审批协调联动机制,统筹保障用地用林用草 合理需求。用地审批中要严格执行《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 地控制指标》。
2、省级管理文件
1)江苏省:全面摸底农光互补项目
2022年6月2日,江苏省 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 有关情况的函》,要求各地级市提供以下材料,对辖区内农光互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
1)区域光伏电站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 占用耕地、园地及养殖水面情况
2)从行业技术角度看,光伏板铺设有哪几种模式,每种模式对耕地种植作物类型有何影响,是否影响耕地产能(尽量用量化指标)。
3)是否出台光伏用地相关规定或技术标准, 从耕地保护角度看,有何突出问题与意见建议。
可以预期,未来江苏省的农光互补项目政策将收紧。
相关链接:江苏严控耕地,农光互补凉凉!
2)河北省:停止一切未开工项目建设
2022年3月11日,河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请对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要求:对已列入省年度计划、尚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存量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
2022年5月1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存量光伏复合项目占用耕地政策的通知》,提出: 对于“ 未形成工程实际占用的存量项目”要调整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无法调整的应申请取消建设计划!
相关链接:河北启动存量光伏电站占用耕地摸底统计工作
河北严查农光互补,1月17日之后项目全面叫停!
这也意味着,未来河北省将很难再有“农光互补”项目。
3、河南省:光伏项目全面积按建设用地计算
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 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光伏项目的用地,提出: 光伏项目, 使用农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如果全面积按建设用地执行,1)根本无法协调如此大规模建设用地;2)光伏项目根本就难以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因此,未来河南“农光互补”项目将很难开展。
4、山东省:停止占用耕地项目审批
2021年11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进行核查的通知》,通知要求:
重点核查 2018年6月1日以来建设的光伏项目土地利用情况。并从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核查光伏项目土地使用是否符合鲁国土资规〔2018〕4号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光伏设施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抛荒、撂荒、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