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全损车能买吗
现在来说新能源汽车还是可以购买的,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没有尾气排放,是国家大力扶植车型还能享受国家政策和补贴!可以说现在购买可以便宜不少呢!
2,上下班代步操控性还是很好的,尤其是提速真的是超爽,但是不是很适合长途行车!很多开过新能源车的朋友表示都不想再开燃油车了!
3,高科技爆棚!不管是内饰还是车身都是各种黑科技!
4,综合费用还低!随着汽油价格的不断升高,燃油车比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更是不断升高!
5,虽然说现在新能源车还正在不断改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是时代发展的步伐,现在购买新能源车建议大家选择大品牌,因为现在很多车企只看重国家的补贴根本没有好好研究新能源车,所以说选择大品牌还是值得信赖的!
这个要看损失大小和保单价值的。比方保单保了车损10万,维修费只有2万,那这种是无法推全的。如果实际损失维修费超过保单价格50%,这种要求保险公司询残,然后根据询残金额和维修金额相加可以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金额,比方保险公司定损维修费6万,已超保单50% 保险公司发起询残,残值商竞拍金额3万,那么这种情况下维修金额6万加残值3万金额共9万,在保单价格内,是有维修价值的,但车主确实不想修复,可以按9万的金额和保险公司谈的,如果是高端车,残值一般比较高,定损金额加残值金额很可能超过保单价格,这种就可以推定全损。
很有可能是因为车主想要通过炒作的方式,让自己获得比较高的人气。
有很多消费者都会对新能源汽车进行更换电池的费用产生比较大的困惑。因为有很多人都认为新能源汽车在更换电池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较高昂。但是也有一部分消费者认为新能源汽车更换电池的费用比较合理。
极星回应称车辆已全损报废。
近日有媒体人在网络上进行爆料,表示极星2双电机长续航版车主黄先生进行投诉,并且在投诉的过程中表示自己驾驶的这款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车辆的大灯和底盘受到了严重的损坏。甚至电池板需要进行更换,然而在进行维修的过程中,4S店告知黄先生由于底部铝板无法单独进行更换,所以需要更换整个电池组。而且整台车的维修费用价格达到了54万元,从而让黄先生内心拥有一种不能接受的感觉。因为黄先生当时在购买这台汽车的费用是25万元。但是随着这件事情在网络上拥有比较高的热度之后,相关品牌汽车负责人表示目前这辆车已经进行全损报废。也就是说这辆汽车在报废之后,保险公司会对黄先生进行全额赔付。
车主炒作的原因。
其次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有很多网友都认为黄先生作为这辆汽车的车主很有可能存在炒作的嫌疑。然而能够让黄先生进行炒作的主要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黄先生想要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获得比较高的人气。并且也让更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的存在,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并不能代表黄先生的真实想法。
我个人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最后我个人觉得黄先生根本没有必要进行炒作。而且我也认为黄先生在维修这款汽车的过程中确实遇到了需要支付54万元的维修费用。所以才会让这件事情在网络上进行曝光,但是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说,车辆进行全损报废对于黄先生来说也是一件比较不错的事情。
过去一直苦于没有专属车险产品的600万新能源车主即将迎来曙光。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 汽车 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下称《征求意见稿》),向 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
《征求意见稿》不仅将新能源 汽车 的电池、电机、电控纳入保险责任,还保障了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保障涵盖车辆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各个环节。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条款的诞生,有望解决新能源 汽车 沿用传统燃油 汽车 车险条款中面临的定损难、理赔难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将新能源 汽车 定位在: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解决“自燃”痛点
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 汽车 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 汽车 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 汽车 下列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其中,“设备”包括车身、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而“使用”范围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
从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来看,《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保险人赔偿责任与传统车险大致保持一致。不过,在相关条款中用括号特别标明了意外事故包含“起火燃烧”,此举或针对近年来新能源 汽车 此类事故频发的情况。
具体来看,包含有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附加新能源 汽车 增殖服务特约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 汽车 不论是在充电还是正常停放时,起火自燃除了会造成自己车辆损失之外,还极易造成第三者伤亡或者损失。一旦牵涉到第三者,比如 汽车 自燃引燃旁边多辆车,或者将整个房屋引燃,财产损失数额往往巨大,可能会超出购买车险的赔偿限额。
《征求意见》新增了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新能源 汽车 因起火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范围的,被保险新能源 汽车 第三者责任保险所适用的责任限额在保险单载明的基础上翻倍,分为主险责任限额的2倍、3倍、4倍三档,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按照当前三责险最高1000万元的保额来计算,新能源 汽车 的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最高可以翻4倍。投保4000万元的保额,基本能满足车主因火灾赔付的理赔需求。
自动驾驶辅助功能列入赔偿范围
意见稿中还有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保险责任为,在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全部损失,造成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无法使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翻译一下就是,如果车辆因事故导致全损,而此前车主单独购买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无法使用(车辆全损后,保险公司回收后全额理赔),也会对其进行保险赔付。
举例来说,目前,特斯拉推出的增强版自动辅助驾驶功能售价3.2万元,完全自动驾驶能力售价6.4万元;蔚来的自动辅助驾驶精选包系统售价1.5万元,全配包售价3.9万元。当车主选购了附带的驾驶套件时。如果车辆因为事故,保险公司给出全损理赔。如果车主购买有 “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保险公司同样会对购买的驾驶包软件进行理赔,具体赔付金额多少,由保险公司确定。
保费或有增加
在有了示范条款之后,新能源车主最为关心的就是新能源车险的价格会怎样?
据了解,目前新能源车险的费率方案还未公布。不过,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每月折旧系数设定来看,9座以下的新能源家用车或非营业用车将面临保额的下降。
《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新能源 汽车 的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在折旧金额上,《征求意见稿》则给出了相应的参考折旧系数表。折旧的计算公式为:折旧金额=新车购置价 被保险新能源 汽车 已使用月数 月折旧系数。
折旧系数越高,折旧金额越大,保额越小。
而在保费方面,综合多名业内人士观点来看,新能源 汽车 在销售过程中或多或少有各种政府补贴,而在发生事故时,更换零部件并无补贴,因此,相同新车价格的新能源 汽车 在发生事故维修时,其修理价格远远高于传统 汽车 。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新能源 汽车 的保费比传统 汽车 更高。
新能源车自燃意外事故,终于明确了赔偿责任方。
8月4日,中国保险业协会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 汽车 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很多媒体热烈欢呼: 新能源 汽车 有了专属保险,起火自燃保险能赔了!
确实,新能源车专属保险的征求意见稿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莫过于新能源 汽车 自燃起火后的赔偿问题。按照征求意见,以后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导致的起火,保险公司会给予赔付。
此前,新能源 汽车 自燃、起火,赔付方并不明确。车主面对这样的困境,往往只能“以闹取胜”,争取车企出面为此负责。 在绝大部分实际案例中,车企也确实承担了赔偿责任,但也有部分情况是车企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不得不进入司法程序进行索赔。
按常理言之,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但是, 实际操作中,我们没有找到一例保险公司赔付的。 这让人不由得有些疑惑:新能源 汽车 自燃、起火,到底谁来赔?
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的推出,终于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新能源 汽车 起火自燃后,谁来赔付车主,谁来赔付连带损失的问题,在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中有了明确的规定。
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征求意见稿第六条
在征求意见稿中,将新能源 汽车 起火燃烧明确写为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不论车辆是在行驶、停放还是在充电过程中。
同时,针对新能源 汽车 特有的意外事故,例如充电时起火、私人充电桩的意外触电事故,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保险公司以附加险的形式,承担起赔偿责任。
但为何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时至今日才出现?新能源 汽车 起火的新闻不少,保险公司要当“冤大头”吗?
新能源 汽车 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远超它的实际产值比例,特别是在中央领导和主管部门心目中的位置,迫使保险协会改变态度。同时,新能源 汽车 品质有所提升,起火概率下降。此时,保险公司准备“承担 社会 责任”。
不过,对于新能源和智能 汽车 ,保险遇到的挑战还未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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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自燃起火,车企先赔为敬
新能源车起火自燃,大多是车企出面赔偿车主的。
《电动 汽车 观察家》联系到多位起火自燃新能源 汽车 车主,包括进行过电池召回车型车主,以及一些充电站运营商负责人后,得出以上信息。
为何车企成为新能源车自燃的赔付人,是现有的保险条款不予赔付吗?
经多方求证后, 可以明确的是, 汽车 保险可以对新能源 汽车 自燃进行赔付。
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400客服人员的说法,只要是在车损保险承保范围之内的自燃事故,均可正常理赔。具体而言,即根据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中起火原因为车辆自身原因引发的火灾,均属于车损险理赔范围。
即使是以2020年9月19日车险改革前的情况看,只要是投保过自燃险的新能源 汽车 ,在发生自燃事故时同样可以进行理赔。
那又为何,车企要先于保险公司,对自燃的新能源 汽车 进行赔付呢?
一部分特情是,车主没有投保相应的保险,就只能找车企赔偿。 但更多的可能是,车企从品牌口碑,质量保证,以及新能源 汽车 补贴政策等多方面考虑,“心甘情愿”的进行赔偿。
品牌口碑、质量保证角度进行赔偿不难理解,而新能源 汽车 补贴,则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政策要求。
《电动 汽车 观察家》了解到的信息是, 存在大批量起火的事故电动 汽车 ,车企可能会被取消补贴资格,或是其他进行其他处罚,因此车企愿意对自燃车主进行补偿,以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国家新能源 汽车 补贴政策中,虽然没有明文条款,但在部分地方性的新能源 汽车 补贴政策,曾出现相关条款。
发生在北京三里屯的新能源车自燃事件
曾有某新能源 汽车 品牌,因多辆同款车型在连续自燃,在北京被执行过处罚。
因此和动辄几亿、几十亿的新能源 汽车 补贴相比,车企绝不会因小失大 。在新能源 汽车 自燃后,车企往往从快、从速处理对车主进行补偿,据《电动 汽车 观察家》了解到的案例,从起火自燃到赔付完毕,最快仅用半天时间。
上海某自燃事故后司机出具的情况说明
甚至,车企明知不是自己责任的情况下,仍会进行赔付。 北京、上海都曾发生过因“飞线”充电引发的新能源 汽车 火灾事故,车企在让车主写下承诺书,证明是因为车主问题引发火灾后,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车主进行了全额赔付。
在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推出后,车主无需再以闹取胜,又或是与车企对簿公堂,才能取得赔偿。
在投保车损险后,保险公司将为车主的新能源 汽车 自燃事故进行兜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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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小保险,大保障
汽车 自燃后三者险保额不够赔付,怎么办?
车主自用充电桩引发的第三者损失,谁来赔偿?
购买智能辅助驾驶软件后,车辆报废,购买软件的费用能不能赔偿?
这些问题在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中,也有了答案。
本次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条款的征求意见稿中,列出了多项附加险,涵盖起火自燃、充电和智能化软件三部分的赔付。 这些针对新能源 汽车 的特殊情况提供保险服务,可理赔一些看起来风险很小,实则风险巨大的意外事故。
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就是一种可避免巨额赔偿的保险。
投保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后,新能源车自燃后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可翻倍为2倍、3倍或4倍 ,具体倍数以投保时车主与保险公司双方约定为准。
以前述上海地库中自燃事故为例,该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可对因该车火灾造成的第三方损失进行赔付。
上海地库自燃事故中被烧毁的 汽车
仅从停在着火车辆旁,被引燃的两台豪华品牌 汽车 的价值来看,直接损失就已超过100万元,外加其他车辆、地库内其他物品的损失叠加在一起,损失或更为巨大。
即使该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00万元,也难以覆盖所有直接损失。
若附加投保4倍档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在发生自燃事故时可获得最多4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足够应对本次火灾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类似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这样的,针对特例中特例提供的保险服务,在充电方面同样提供。
在充电方面,新增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三项附加险。
其中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的承保范围是,新能源 汽车 在充电期间,因外部电网故障,导致被保险新能源 汽车 的直接损失。例如在充电时,因突发停电造成的车辆损失,将由本险种进行赔付。
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是针对车主自用充电桩,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被盗窃或遭他人损坏导致的充电桩自身损失,进行赔付。 例如因雷击导致的充电桩损失,可由此项保险赔付。
私人充电桩
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是针对车主自用充电桩,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例如因充电桩漏电导致的意外事故,将由该险种进行赔付。
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是针对新能源车主自用充电桩的保险,并不要求车辆在充电状态下才可享受保险服务。
针对新能源 汽车 特有的智能化配置,本次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条款征求意见稿中,推出了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
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可在因发生车损险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全部损失,造成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无法使用时,保险公司对智能辅助驾驶软件购买费用进行赔付。
例如,特斯拉的FSD软件单独收费,当车主投保车损险以及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后,当车辆因事故报废后,购买FSD软件的费用,可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额进行赔付。
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的多项附加险,针对车主自用充电桩没有保险,三者险保额不够以及智能辅助驾驶软件购置成本的特殊情况所设计,这些附加险虽然看起来都是特情中的特情,但在发生相关意外事故时,这些保险却能解决车主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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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要当“冤大头”?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 保险公司将在承保范围之内为新能源 汽车 自燃事故兜底。即使是因为车企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自燃事故,也将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但如果是车企因某一款产品的质量缺陷,导致大量事故发生,保险公司还会进行赔付吗?
会。但保险公司也是算过账的,足以应付大额赔偿的情况。
电动物流车在充电站中自燃
一个公开可查的数据是, 2020全球智慧出行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孙逢春针公布了新能源 汽车 起火概率, 2019年为万分之0.49,2020年下降至万分之0.26。
以目前约600万辆的新能源 汽车 保有量计算,“冤大头”的说法并不准确,从概率上看全年也不过200辆左右的新能源 汽车 发生自燃。
以单车理赔金额20万元计算,200辆车总计理赔金额也不过4000万元,相对保险行业几万亿的资产规模来说,4000万元连“毛毛雨”都算不上。
因此若新能源 汽车 专属条款获得通过,财大气粗的保险公司将承担起新能源 汽车 自燃的主体赔偿责任,真的会成为“冤大头”,但这也正是保险 社会 责任属性的体现。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车企可以将产品质量问题的锅甩给保险公司。
站在保险公司角度看,若单一车企或是单一车型的自燃风险增高,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提高保费降低风险。如果自燃风险极高,保险公司甚至可以拒保。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对某款车型承担保险责任,那么该车型的销量也一定不好。
不过,如果保险公司将所有起火新能源 汽车 的损失都扛起来,费用也不少。保险公司愿意毅然决然地承担起 社会 责任来,可能是政治考虑。
当前,新能源 汽车 作为国家 战略新兴产业的 地位已经不可动摇,而且地位还在上升。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会议指出,对于国民经济具体行业的要求中,第一个提及的,就是新能源 汽车 。 会议要求,要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 汽车 加快发展。
另外,“碳达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铁律,所有相关政策、服务,都要支持双碳目标。新能源 汽车 如果没有专属保险,显然会成为新能源 汽车 推广、交通碳减排的障碍。保险公司就会成为千夫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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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 汽车 保险疑难待解?
新能源车专属保险有利于消费者,也有利于车企,却为何此时才推出呢?
从公开可查的信息上看, 早在2017年12月,中国 汽车 保险协会举办 “新能源 汽车 保险发展交流会”,启动新能源 汽车 保险专属条款制定、风险定价和理赔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研究。
但直到4年后的2021年夏季,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条款才开始进入到征求意见阶段。期间,新能源 汽车 保险迟迟未能推出,导致新能源 汽车 保险乱象频发。
乱象之一是,保险保额是否包含补贴? 即保险保额是按照补贴前车价计算,还是按照补贴后车价计算保额,而保额又直接决定了保费、理赔金额。
在新能源 汽车 车主的认知中,新能源 汽车 保险保费较高,正式因此产生。但保险公司若按照补贴后价格提供保险服务,出现涉及到动力电池损伤的理赔时,理赔金额恐难以覆盖维修费用。
乱象之二是,理赔金额大于新车价格。 若按照补贴前车价投保,在出现全损事故后,保险公司需按照投保保额进行赔付,特殊情况下保险理赔金比新车补贴后的实际购置价还高。
这种特殊情况,甚至引发违法犯罪行为。
乱象之三是,拒保与理赔难。 因为新能源 汽车 的特殊性,部分保险公司存在拒保情况,还存在保险公司以特别约定条款的形式,对动力电池拒保,而对整车承保的情况。在涉及到充电时自燃,动力电池损伤的理赔案件时,存在理赔难问题。
如今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条款开始征求意见,一方面是保险业内的乱象确实需要整治,而另一方面则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新能源 汽车 加速发展的反馈。
从时间看,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条款已进行过多方位的调研,在中央提出加速发展新能源 汽车 后,保险行业率先反馈,为新能源 汽车 的发展助力,应予以赞许。
在新能源 汽车 专属保险征求意见稿中,能够看出保险公司站在 社会 责任角度,在 汽车 自燃、充电以及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方面,主动承担了保险责任。
但在征求意见稿中,仍有一些不明确的部分。
例如对于换电车的保险条款,未明确动力电池是否在保障范围之内;智能电动 汽车 OTA升级导致的 汽车 意外事故,是否在保障范围之内等等。
新能源 汽车 不仅仅是 汽车 能源的变化,在 汽车 生产制造、使用方式上,均有较大变化,保险行业能否快速变革,支持新能源 汽车 的后续发展,也需要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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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在市场持续发展变得越来越受欢迎。可一辆30万左右的电动汽车更换电池组却需要54元,网友认为是在跟自己开玩笑。殊不知那是真实发生的事件,可能是一些商家想要对其进行讹诈。车主会想去换电池组是因为在开车的过程当中不小心发生了意外撞上了大山,大灯的底盘受损非常严重。车在维修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更换车底的铝板,因此才给出了如此高的报价。4S店不仅没有对车进行维修和更换电池,而且还直接走了全损的事件。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电池更换费用是根据品牌和车型的种类来决定的,一般占比率为30%~50%。要知道4S店在维修的过程当中是按照电池的重量收费的,超过500斤便需要将近10万元左右。4S店问车主要54元那真的是天价,车主可以拿着具体的证据对其进行一个举报。因为这种方式完全不合理,4S店把电池拆了直接是双倍赚。
新能源汽车一直想把业绩冲上去,可是在这种情况下是绝对不能拿消费者当换取利益的手段。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讲,只是想买一辆能够代步的汽车不需要太过昂贵的价钱。一旦发现被坑之后,内心肯定会十分不平等。新能源汽车会因为一些不好的口碑逐渐走向低落,面对如此的情况属实是让人觉得非常痛苦。
总的来说汽车如果出现事故之后,一定要按保险的程序去走。不要全听4S店的说法,一定要有自己的看待。可以先去专业的店里询问一下电池更换需要多少钱,然后再去4S店。相信4S店肯定会给予一定的说法,不会让事情继续的发酵。假如事情属实的话,4S店不仅要把钱全部退还,而且还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有关部门一定要进行严厉的打击,不可以让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
《条款》既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扩大传统车险的保险责任和保障范围,并首次将车外固定辅助设备、动力电池起火爆燃等情况纳入承保范围之内。
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
此次《条款》首先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定义。新能源汽车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其次是全面梳理了保险责任。《条款》既为“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具体来看:一是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特点,开发《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既涵盖本车损失,又包含充电桩等辅助设备自身损失以及设备本身可能引起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集中解决新技术应用中,辅助设施产生的风险。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内的一次创新和探索。
二是以列明式的表述,突出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的构造特征。同时,将保障范围扩大至车辆特定的使用场景,如自助充电、专用车辆工程作业等。
三是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过程中的风险,设计《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承保由于外部电网输变电故障、电流电压异常等导致的车辆损失。
电池衰减不在承保范围
不过,《条款》也指出,“自然磨损、电池衰减、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的情况,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据悉,电池衰减是指动力电池不能满足特定的容量、能量或功率性能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