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西国企改革方案及工资待遇规定全文解读
山西最受重视的 国企改革 (1281.92,-8.320,-0.64%)首批试点。最大看点:目前煤炭电力板块国企改革试点的企业 国投电力 (6.35,-0.040,-0.63%), 文山电力 (8.41,0.020,0.24%)等PB估值都在3倍以上,而公司受制山西国企改革缓慢的影响,估值一直得不到提升,7月以来省委书记两次提到公司国企改革并且做了调研,公司被市场忽略的投资机会很可能就在眼前。7月,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表示:“同煤、晋能集团深化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在全省推开。”要求解决以下问题:1、解决资源整合遗留问题,2、破解煤炭国资一股独大问题。具体包括职业经理人市场化机制没有建立,企业主辅分析,剥离社会职能等。10月15日再次指出晋能集团是改革试点,并专门到晋能集团调研考察情况。我们认为:山西国资改革进度不一定最快,但国企改革方案出台以后,山西也必将逐步推进,而作为营运效率相对落后的山西企业,公司盈利也将有充足的改善空间。
小公司大集团,集团优质资产5倍于上市公司。公司大股东晋能集团100%持股山西国际电力,而山西国际电力持有 通宝能源 (5.37,0.000,0.00%)60%的股份。晋能集团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14亿元,利润总额6.61亿元,下辖两个子公司:1、煤销集团。煤炭产量7031万吨,煤炭贸易量4.1亿吨,净利润-15亿元2、山西国际电力。权益装机容量554万千瓦,发电量125.1亿千瓦时,售电量68.4亿千瓦时,售气量9.2亿立方米,净利润15亿元。集团在建发电742万千瓦,风电40万千瓦,光伏7万千瓦,并计划收购风电20万千瓦。其中通宝能源上市公司装机仅128万千瓦,净利润5.6亿。集团明确承诺,确定公司作为火电业务最终的整合平台,在发电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方面优先支持公司。
电改的盈利改善机遇。公司目前拥有三项主要业务,发电,配电,燃气。2015上半年利润分别为1.15、1.14、-0.07亿元,从现有的电改方案看,受制电价交叉补贴问题,发电和售电端价格短期难以放开,公司有望增加直购电量,按照山西目前的直购电平均低于上网电价0.05元/度左右的价格看,公司EPS有望提升0.04元。
预计公司-2017年EPS0.36元、0.48元、0.52元,按照分部估值给予公司目标价10.65元。由于母公司电力和燃气资产分别是上市公司的5倍和2倍,而受到煤炭资产拖累,目前集团资金也较为紧张,晋能集团一直是山西省委最重视的企业之一,省委书记多次调研该公司,我们认为公司理应给予高于行业平均的估值,按照火电资产平均PB1.7倍,电网资产2.5倍,燃气资产3.6倍,给予火电、电网、燃气资产PB分别为2.5倍、3倍、4倍,分部估算公司价值113亿,对应股价10.65元,给予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国企改革进度慢于预期。
1月8日,山煤集团召开2021年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山西焦煤2021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20年安全工作,对2021年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上,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为民作总结讲话,专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张军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纪委副书记苏振江通报了相关违规违纪情况,纪委书记任全祥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要求,总工程师范宁对全年安全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副总经理李苏龙宣读202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决定。王为民代表集团公司与各板块签订了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家单位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王为民对山煤集团2020年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他指出,2020年,山煤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山西焦煤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定扛起了“率先对标世界一流引进杜邦安全管理模式”重要使命,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实施安全变革管理,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引进杜邦安全管理模式,采取安全量化措施,实现了“零事故”目标。
合山西焦煤2021年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争当建设新焦煤“七个表率”使命要求,王为民从三个方面对做好2021年安全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他要求,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山西焦煤的安全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安全工作主动权,坚决实现2021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为企业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为建设新焦煤、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炼焦煤和焦化企业做出新贡献。
一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把“安全为天,生命至上”植入灵魂,敬畏生命、敬畏企业、敬畏规则、敬畏组织。 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焦煤安全1号文件,全力推进安全管理变革,提升安全管控精益水平。
二要牢牢把握新焦煤管理变革和改革突破的大好机遇,着力破解当前最突出的安全问题。 充分运用精益管理、变革手段和量化措施全力破解安全生产工作的“三难问题”。以压实矿厂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破解“落实难”问题。以细化安监部门与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为抓手,破解“协调难”问题。以严格安全生产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托,破解“考评难”问题。
三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聚焦对标一流,全面学习对标杜邦安全管理,落实好风险管理、属地管理,做到“有感领导”,打造本质安全体系;聚焦精益管理,把精益管理融入安全生产全过程,深入推进精益安全管理;聚焦源头治理,落实“1+4+N”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模式,逐级建立三个责任清单和风险数据库,杜绝安全生产事故;聚焦基础保障,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三化牵引”,强化精准安全投入;聚焦素质提升,建立健全“选准、育强”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狠抓安全培训工作。
王为民强调,各单位要认真规划好全年工作思路,制定好符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切实把安全稳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全力以赴确保“两会”“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物同防、多病共防”措施。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正“四风”工作要求。做好信访工作,关心职工生活,开展好走访慰问、困难帮扶等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张军就贯彻会议精神强调,要迅速传达山西焦煤、山煤集团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照会议部署,层层分解,细化落实。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山西焦煤和集团公司的安全部署上来,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集团安全生产态势保持平稳向好。要抓好近期各项工作,强化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同时,各级干部要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深入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实现一季度工作的良好开局。
任全祥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企。各级领导干部要不踩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做到廉洁自律,行稳致远。
李苏龙宣读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决定。
范宁总结了2020年安全工作,明确了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125566”安全工作思路,从7个方面对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
大会对部分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集团副总师以上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板块、直属单位及山煤国际驻并各分公司党政正职和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煤业分公司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代表在五楼会议室参会。驻科创城各板块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各三级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在视频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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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大气网讯:近期,随着省属企业市国资委负责人会议以及旗下上市公司相继披露,山西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拟合并事宜相继得以证实。
从公开信息来看,山西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合并重组框架基本得以明晰,本次重组分两步走:第一步为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将所持有的山煤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焦煤集团,山煤集团成为焦煤集团全资子公司;第二步则是后续焦煤集团对山煤集团吸收合并。
虽然关于上述两大重点省属煤企的合并传闻许久,但当消息得以官方证实后,还是引起很大热议,既有对强强联合的期待,亦有“拉郎配”式重组的担忧,可谓颇为“热闹”、猜想纷纷。由于当前该事项仍处于前期阶段,尚未签订最终重组协议,所以官方对两大国企的此次合并公开信息很有限。以下为山西资本圈对其中几个关注点的简单解读,仅供参考。
一、此次合并由何而起?
作为最“年轻”的山西“五大煤企”,焦煤集团于2001年通过对西山煤电、汾西矿业和霍州煤电山西三大炼焦煤企业为主体进行重组合并而来,成为国内首个重组成功的煤炭大集团,成立初衷便是避免市场恶性竞争。之后又相继通过部分兼并重组,逐渐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焦煤生产加工企业和全国最大的焦煤市场供应商,这也是焦煤集团在七大煤企中独有的优势地位。
而随着供给侧改革的快速推进,包括神华、中煤等国内重点煤企掀起了新一轮煤炭兼并重组,作为煤炭大省的山西在强力“去产能”的同时,相继提出打造晋北、晋中(焦煤)、晋东三个大型煤炭基地、由焦煤集团等五大煤企主导新一轮煤矿减量重组,直指加快推进全省煤炭资源整合。另外,山西省此前还曾推动山西煤销集团与国际电力集团合并组建晋能集团,以及曾尝试推动晋能集团与国际能源合并,所以山西有省属能源国企整合重组的先例。
在此背景下,支持焦煤集团组建国家级炼焦煤大集团的呼声亦越来越高,其理由包括炼焦煤资源稀缺且中国主要集中在山西、焦煤集团主导优势明显管理经验丰富、大集团有利于把握定价权稳定市场、增加市场话语权等等,显然是希望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焦煤企业。
尤其是在山西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加快“试水”推进煤炭领域专业化重组,第一步便是决意对几大省属重点煤企发展格局进行大的调整,其中潞安、晋煤、晋能等煤企均向非煤炭主业转型,而焦煤集团则继续“坚守”煤炭主业,这也为其主导省属焦煤领域的专业化重组提供了明显政策预期:
2019年12月,焦煤集团宣布对山煤集团旗下煤矿和选煤厂进行托管;2020年1月,推进焦煤领域专业化重组列入2020年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3月,焦煤集团“两会”宣布2020年要积极推进省内外优质焦煤资源战略重组;2020年4月,焦煤集团和山煤集团拟合并重组被官方证实。
二、为何先与山煤集团合并?
众所周知,山煤集团作为山西唯一拥有进出口两个通道的省属煤企,其自成立伊始便被给予特殊地位,之后又通过2009年前后的煤炭兼并重组迅速做强并成功跻身七大煤企之列,与焦煤集团、晋能集团一样总部均位于太原市。同样是在2009年,山煤集团率先实现煤炭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和煤炭贸易)的整体上市,而这其他六大煤企至今没有如愿完成,可谓山煤集团最”荣光“时刻。
而之后受制于煤炭市场的持续低迷,山煤集团因煤炭资产兼并重组的整合阵痛开始显现,并从2014年开始连续两年出现大额亏损,迎来集团跻身七大煤企之后的最危急时刻,不过随着市场转暖和集团领导班子调整,转折点也在加速到来。
在山西省力推建煤炭大集团和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背景下,本来在七大煤企中体量最小存在感就最弱的山煤集团,在集团经营陷入困境的大背景下,定下保壳脱困求生存的“三年三步走”战略,拉开集团“减负求生”转型序幕,“大刀阔斧”剥离频频亏损的煤炭贸易资产,同时对旗下煤矿等各板块资产进行整合,成功“减负”后集团也因此转危为安。
但相较于其他几家重点省属煤企,脱困后的山煤集团却面临相对尴尬的局面,那便是缺少一个支撑力强而又前景明晰的主业,现有优质资产基本已注入上市公司山煤国际,整合重组的阻力与难度无疑相对更小,加之煤炭领域专业化重组大势所趋,推动焦煤集团吸收合并山煤集团便开始提上日程,2019年底焦煤集团实现对山煤旗下煤矿和洗煤厂的托管显然亦是“有意为之”。
三、此次重组是否“偶然”?
自焦煤集团与山煤集团拟合并重组的消息甫一披露,质疑或疑虑最多的便是焦煤已经足够大,此次是否为了重组而重组,甚至再现“拉郎配”?
面对山西众国企此前“大而不强”的问题,山西资本圈觉得王一新副省长在2017年召开的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也即对新一轮国企改革启动作出安排部署时,对此有过重要表述:
“这些年,我们一些企业为了“世界500强”之名头,做得很辛苦,为了做大规模、做大数字,有的企业在那里自个儿辗转腾挪。'面子'是有了,'里子'却伤了……省委、省政府在这个问题上思想是清醒的、态度是鲜明的,我们不要虚假的“规模”,我们要的是企业“瘦身健体、固本培源、提质增效”。
从之前的大规模“去产能”再到之后拆分原有省属国企资产力推专业化重组,以及部署省属国企“减负瘦身”、实施“一企一策”经营目标考核等重要举措,都可以看出山西省委省政府对企业资产规模和营收规模的重视程度均在降低,近些年包括七大煤企在内多家国企资产或营收规模甚至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自然也对省属国企入围世界500强数量及排名造成了直接影响,但省属国企专业化重组的步伐仍在加快。
当然,山西省进行专业化重组目的是在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强传统产业,做优新兴产业,打造行业劲旅,而不是简单以减资产规模为评判依据,亦不排斥规模的扩张,例如交控、文旅、万家寨水务控股都是原有重点省属国企直接合并重组,其中交控的资产规模更是远超七大煤企,所以政策预期上来看出现焦煤与山煤的合并并不意外。
四、“新焦煤”规模究竟大不大?
根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来看,山西焦煤和山煤集团此次合并重组核心关键在于焦煤资源的专业化重组,也即山西焦煤要率先完成整合集团内部的资源,然后再整合包括山煤集团在内的其他省属国企的焦煤资源,进而整合山西省内外乃至国际国内的焦煤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市场话语权。
确实,随着对山煤集团等资产的合并重组,焦煤集团的整体规模必将得到一个大的跃升,升级版的“新焦煤”亦会成为名副其实的山西龙头煤企,但不可否认的是,“新焦煤”与国内其他龙头煤企在规模方面仍有一定差距。
众所周知,山西省素以大煤企居多,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披露的2019年中国煤炭企业50强名单(以2018年营收为参考)为,七大省属企均位于前20名,前10名中山西五大煤企占据半壁江山,所以说山西煤企的整体规模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但单个煤企优势却不明显,50强名单中山西排名最高的潞安集团也仅列第6位,焦煤和山煤则分列第7、19位,即便后两者相加也仅列第6位;煤炭产量50强名单同样如此,山西排名最高的同煤集团仅列第6位,焦煤和山煤则分列第7、21位,后两者相加也仅列第6位,所以即便焦煤和山煤直接合并后“新焦煤”能够轻松“领跑”山西众煤企,但与国内的国家能源、山东能源、陕西煤化、兖矿集团等仍有一定差距,只是差距得以明显减小。
与此同时,根据重组安排,无论是焦煤集团还是有可能从山煤集团划转的的非主营业务资产,未来都可能被剥离,并支持其他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专业化重组,所以未来“新焦煤”的资产规模还存在一定变数,最终取决于此次专业化重组的能否达到预期,未来进展值得关注。
以上便为山西资本圈对市场关注较多的几个问题的简单解读,仅为个人看法。当然,关于此次重组还有一些问题或者疑问希望得以解答,未来山西资本圈将结合相关进展及时解读,此次便不再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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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5-18
执行日期:2006-5-18
(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4月制定省政府办公厅2006年5月18号晋政办发[2006]33号文转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晋政发(200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列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计划或依法实施关闭破产的省属国有企业。
第三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费用的缺口部分,由企业提出申请,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经批准后,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第四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司法审理程序按法律和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积极稳妥,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第六条 凡借用外国政府、国际组织、世界银行贷款或转贷款,偿还任务尚未落实的省属国有企业,债务人不得申请破产。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 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并及时解决遇到的有关问题,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关闭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
第八条 实行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审查制度。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预案由企业主管部门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实施关闭破产。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的审查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第九条 省直委、办、厅、局和企业集团公司以及各级国资、经(贸)、财政、劳动保障、民政、国土资源、税务、工会等部门,要条块结合、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和配合人民法院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二)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
(三)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建立相应机构,做好关闭破产企业工伤人员、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四)做好关闭破产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接收管理工作;
(五)做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善后工作。积极做好职工再就业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企业制定关闭破产预案并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政策的衔接和补助资金的落实;
(三)组织实施所属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
(四)做好政策宣传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全力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五)协助和配合人民法院做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六)做好国有企业破产的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集团公司所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的关闭破产工作,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委、办、厅、局管理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由省直委、办、厅、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破产申报及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可申请破产:
(一)因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二)长期亏损,资不抵债需要清算的;
(三)资源枯竭的矿山。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省属国有企业申请关闭破产要编制破产预案。破产预案可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制定。
破产预案应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职工、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现状)、负债状况,近三年企业生产经营及亏损状况;
(二)企业关闭破产原因。其中重点反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需要清算的真实情况;
(三)企业关闭破产遵循的原则;
(四)企业关闭破产费用测算;
(五)资产变现方案;
(六)职工安置方案;
(七)抵押、担保责任及敏感债务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八)关闭破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九)关闭破产工作进度安排和确保稳定的措施;
(十)有关附件。
第十五条 破产预案需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职工安置方案(含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的情况及决议)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书。
第十六条 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项目责任制。明确项目责任人,负责做好企业关闭破产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 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提交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破产费用缺口补助资金,经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批准后,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
企业应按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提供案件受理的各项必备材料。
第十八条 凡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社会保障办法不明确、资金不落实的企业,不得进入破产法律程序。
第十九条 根据人民法院指定,国资、经(贸)委、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国土资源、工商、审计、税务、物价、人事、发展改革委和银监等部门,要指派专人参加破产清算组工作,认真履行清算组的各项职责,落实各项政策。
第四章 企业关闭破产费用
第二十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费用主要由破产清算费用、职工安置费用、社会保险费用、拖欠费用、社会职能移交补助费用等构成。各项费用以人民法院宣告关闭破产日为基准日,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政策进行测算和预决算,严格审查确定。
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军工企业关闭破产费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破产清算费用(一)破产案件诉讼费。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法发(1999)21号)规定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资产评估、审计费用。按有关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
(三)清算组人员费用及办公费用。根据关闭破产企业在职职工人数规模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在职职工人数清算费金额1000人以下10万元,100l-2000人20万元,2001-3000人30万元,3001-4000人40万元,4001-5000人60万元,5001-10000人80万元,10001人以上100万元。
(四)清算期间的维护费。根据关闭破产企业在职职工人数规模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在职职工人数维护费金额1000人以下20万元,1001-2000人40万元,2001-3000人60万元,3001-4000人80万元,4001-5000人100万元,5001-10000人150万元,10001人以上200万元。
(五)清算期间职工基本生活费。按照6个月的关闭破产清算期,职工基本生活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六)留守人员生活补助费。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第二十二条 职工安置费用(一)全民所有制职工的安置费。按法院宣告破产时企业所在城市(含县城)企业全部在岗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测算。具体发放时应体现工龄差别。
本人安置费=(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职工的安置费总额÷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职工的总工龄(月))×本人工龄(月)。
(二)合同制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按每满1年工龄发1个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三)混岗集体工的安置费用。按每满1年工龄发1个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四)1-6级工伤、工残人员费用,抚恤人员费用和退养家属工费用。
工伤、工残人员费用。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等级鉴定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10年。
抚恤人员费用。按照抚恤人员数和各类抚恤人员抚恤标准计算10年。
退养家属工费用。按照退养家属工人数和规定的退养费用标准计算10年。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费用(一)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企业上年实际缴费工资总额的28%计算10年,再折半核定。并一次性缴付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统筹的机构管理,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
(二)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企业上年实际缴费工资总额的比率为基数计算10年核定,并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用于解决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资金出现缺口时,由省人民政府统筹研究解决。国家如有新的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拖欠费用(一)职工工资及医疗费。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实际拖欠工资数核定。
(二)职工抚恤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因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按企业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实际拖欠数核定;
(三)拖欠基本养老、失业和医疗社会保险费。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实际拖欠数填列。
第二十五条 社会职能移交补助等费用省属关闭破产企业所办中小学移交后的办学经费(含离退休教师企业转事业养老保险差补部分),以所在地政府办同类学校现行经费的平均金额为标准计算三年。三年后的负担费用比例在省、市财政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确定。
省属关闭破产企业移交的公安、消防、医院、生活后勤服务设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移交当地政府管理等补助费用。按照上年度实际支付的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费用标准,计算3年。
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从原企业分离后的工作人员经费、场地建设维护费、办公经费、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费等补助费用(详见《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中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破产财产变现和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得仍不足以支付上述破产费用时,缺口部分由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补助解决。
第五章 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职工安置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破产企业职工的基本情况;
(二)职工安置渠道、措施、费用来源、经济补偿办法及执行的政策依据;
(三)离退休人员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及费用的落实情况;
(四)社会保险费用的清偿和缴纳情况;
(五)社会职能及其相关人员移交情况;
(六)工伤残职工、抚恤人员情况及保障计划;
(七)拖欠职工工资等费用总额及解决方法。
第二十八条 关闭破产企业中的离休人员交由原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具体实施按《关于加强我省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属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服务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移交当地社区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费等补助费用一次性拨付接收机构。具体实施按《关于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和关闭破产中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执行。
第三十条 资源枯竭矿山和地处偏远军工企业的在职职工安置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非资源枯竭型省属国有企业的在职职工安置。
截止法院宣告破产之日,关闭破产企业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劳动合同制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即:男满55周岁,女管理岗位满50周岁,女生产岗位满45周岁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凡办理提前退休的,不再享受其他安置政策,养老金按规定计发。
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不符合前款安置条件的,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发给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
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不符合本条第一款安置条件的,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发给经济补偿金,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直至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按职工本人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工龄,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工作时间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计算。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按照企业破产前上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及3倍以上的,按3倍的标准计发。
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自谋职业的职工,发给《再就业优惠证》,并享受我省有关再就业优惠政策。
本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按照人事部《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人发(2002)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省属关闭破产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的移交,以破产宣告日的在册职工(含内退人员)、离退休人员为准进行编制核定后,成建制整体移交所在地政府管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29号)进行核编后,有超编人员的,以2001年12月31日在册人数为基础,加上2002年1月1日以后分配进入学校的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全部移交。学校全部国有资产(含土地使用权的使用现状)移交当地人民政府管理,移交补助费用一次性拨付当地政府。
中央下放我省管理的煤炭、有色企业实施关闭破产时,所办中小学移交地方政府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费用全额拨付地方政府,补助年限期满后的办学经费,在省、市财政体制改革中统筹解决。
省属关闭破产企业所办的公安、消防、医院、生活后勤服务设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社会职能,经核定后在破产终结裁定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整体移交当地人民政府管理。移交补助费用一次性全额拨付当地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完成生活后勤服务设施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具体实施时按《关于推进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第三十三条 社会保险关系接续。与关闭破产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被其他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被其他单位招用的,参保办法按照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未参加失业保险的破产企业,其失业人员符合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十五条 因工受伤1-6级已办理退休手续伤残人员的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生活护理费属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余部分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因工受伤1-6级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伤残职工,应享受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在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企业破产后,上述人员暂由企业主管部门或重组企业代管,所需费用比照退休人员移交社区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执行,待社区具备管理工伤人员条件时,再逐步移交社区管理。
除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外,其他抚恤人员抚恤金一次性发放。
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一次性拨付工伤保险经办机构,5年后资金有缺口,由省人民政府统筹研究解决。
因工受伤7-10级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伤残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除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费用在破产清算时优先予以拨付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第三十六条 随同关闭破产的原省属国有企业所属集体企业的职工,属于城市居民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未参加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三十七条 以上各渠道安置的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其家庭成员属于城市居民的,如其家庭人均实际收入仍未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标准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并体现鼓励就业的原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的程序由当地专门机构审查造册、张榜公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十八条 应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职工,按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六章 相关工作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将破产企业职工的再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统筹规划。按照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加速建立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网络,广泛开辟就业渠道,加强就业培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帮助破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好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关闭破产企业的稳定工作负全责。要建立维护企业、社会稳定的工作机构和责任制,制定相应预案及防范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处理各种矛盾,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和扩大。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协助债权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做好呆坏账、债权清偿和损失的上报核销等工作。
第四十三条 破产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要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组织不散,工作不断。企业破产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做好党、团和工会组织关系的接转。
具体实施按《关于在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做好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四十四条 关闭破产清算工作档案处置要与破产清算工作同步进行,上交企业主管部门或寄存国家综合档案馆,防止流失。
第四十五条 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工会财产以及移交的中小学校、公安、消防、医院、生活后勤服务设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公益设施不计入破产财产。
第四十六条 省属关闭破产企业的生活后勤服务设施(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要与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分离,并确保设备完好。
第四十七条 有关拖欠费用的处理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债权,在关闭破产时,经破产清算组审核,张榜公布无误后,由企业工会集中申报。
(一)关闭破产企业拖欠的在职职工工资、医疗费、抚恤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因工死亡)补助金、丧葬费等予以补发。
(二)关闭破产企业自谋职业的人员,仍在当地工作、生活的,原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建立个人账户,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筹管理。不在当地工作、生活并要求退出住房公积金的,经本人申请,其原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及企业缴纳的部分)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退还。
被挪用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售房时相应抵扣。
(三)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在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清偿欠费确有困难的企业,其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长期挂账的欠费,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列入破产相关费用外,其余不能清偿的欠缴部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省劳动保障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
个人已缴纳被企业挪用和企业欠费应计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部分,在破产财产处置中优先清偿。职工个人未缴纳的部分由个人补缴。
第四十八条 省属国有企业破产财产以及土地使用权,应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产和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核准、备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转让。
第四十九条 省属国有企业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无抵押或抵押无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企业关闭破产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处置,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所得,减去出让业务成本费用后全额缴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支付关闭破产相关费用及安置职工。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变现收入(包括土地出让金)设专户管理,各级财政不得将其纳入财政收入,不得截留。
第五十条 经审核资产变现确有困难的个别省属国有企业,可实行人资分离的办法。所需破产费用由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先行垫付,破产财产(含土地使用权)变现收入缴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账户,缺口部分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经批准实行人资分离的省属国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清算组提出申请,并将职工安置方案、关闭破产费用预算、破产财产处置方案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实行人资分离的省属国有企业,其破产财产(含土地使用权)由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并负责在破产清算期结束后三个月内变现,破产财产(含土地使用权)变现后,将变现所得缴入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
第五十一条 鼓励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其他法人、自然人收购重组关闭破产企业。具体办法按照《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处置的意见》和《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二条 企业破产过程中资产评估、验资、审计、产权交易、公证、职业介绍等项目的收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土地使用权的核定费用在土地使用权评估费用中列支。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主管部门是指省直委、办、厅、局和企业集团公司。
第五十四条 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时,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对企业法人代表进行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当查明企业破产的原因和责任,对因违法违纪致使企业破产的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关闭破产实施中违法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干涉司法公正,侵害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十六条 对破产实施中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相互推诿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 监察、审计等部门审查核实后,对无违法违纪行为,在生产经营中无重大决策失误的,在破产清算工作中恪尽职守并做出贡献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破产清算组推荐,破产清算领导组同意,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妥善安置。
第五十八条 中央在晋及下放我省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执行国家关闭破产政策。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说起同煤、晋能、阳煤、潞安和晋煤,再加上山西焦煤和山煤进出口,每个山西人都知道这是山西七大煤企。但一提起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就不一定人人知道了。
除山煤进出口外,其他六个煤炭集团虽说是煤企,但除主营煤炭采掘外,还涉及与煤炭相关的坑口电厂、新能源新材料、煤化工、公路铁路以及港口运输和国内外贸易的多元发展的现代化企业集团,拥有众多涉及方方面面的二级公司涉及各行各业。
如 同煤 拥有二级单位158个,直属子公司12个,上市公司大同煤业和漳泽电力2个,财务公司1个; 潞安集团 拥有全资以及控股子公司60 家,各级子公司合计160户,拥有1家上市公司——潞安环能; 晋能集团 拥有4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11家地市子公司,98个县级子公司,1家上市公司——通宝能源晋能集团拥有48家全资控股子公司,11家地市子公司,98个县级子公司,1家上市公司——通宝能源 山西焦煤集团 拥有22个子分公司和西山煤电、山西焦化、南风化工3个A股上市公司; 山煤进出口集团 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102家,参股企业21家,1家上市公司——山煤国际,拥有全资、控股子公司102家,参股企业21家,1家上市公司——山煤国际。
如今,在山西国有企业改革中,七大煤企重组整合。山西焦煤和山西煤炭进出口合并,同煤、晋煤、晋能改革重组为晋能控股,阳煤、潞安分别整合为华阳新材料集团和潞安化工集团,形成了新的煤炭、能源、煤化工、新材料四大省属国有集团。而被誉为山西第八大能源集团的山西格盟国际屹然不动。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本身就是山西国企整合改革的产物。业内人可能不知道山西国际能源集团,但一提山西格盟国际能源几乎无人不知。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出身于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分出山西国际能源的山西国际电力集团与山西煤销合并组成了晋能,而晋能最近又与晋煤、同煤合并为晋能控股集团。
从山西国际电力分离出来的山西国际能源联合韩国电力公司、日本电源株式会社、日本中国电力株式会社在内的四国六方共6位股东,在2007年12月6日成立了山西省最大的中外合作能源企业----山西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格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亿元人民币,涉足电力、煤炭、天然气、新能源、城市污水处理等领域。格盟国际不仅是国际能源集团最大的子公司,甚至也是是全国能源类最大的中外合资企业,总资产超过600亿元。
格盟国际在山西创造了众多第一。国内第一大清洁煤矸石发电的企业;在山西运营污水净化项目最多的企业,旗下常家庄园又是山西第一个公司化运作 旅游 景区的企业、还是全省第一座煤矸石发电示范项目、更是亚洲第一座最大哈蒙式空冷塔发电机组、世界第二、国内第一座高水头抽水蓄能电站、全国第一台30万煤矸石发电机组、全国第一台30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省内的大唐阳城电厂、山西漳山发电、山西兆光、山西华光都是格盟参股或控股企业。
由于山西国际能源的核心资产几乎都打包在格盟国际,所以外界通常认为山西国际能源和格盟国际能源是一体。格盟国际全国第一个拥有发、供电两级产权经营管理职能的省级电力企业。格盟国际负债率不到60%,年均净资产收益率7%左右,远高于省属企业平均水平,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省属企业中利润排名第一,据公司网站消息2016年上缴国有资本是其他省属企业的总和。
在这次山西国企改革中,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气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山西国新能源和晋煤的旗下的山西燃气实施重组成华能燃气集团。组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一条“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4.6亿元”的消息引发业界关注。
参与增资的共有8家中外投资者,分别是中科合成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美国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中科潞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同煤集团、阳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旗下子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晋煤集团。
相比于上述8家公司的体量,4.6亿元的增资规模并不算多,但其背后浓重的山西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背景才是各界关注的焦点。
首次有民资参与现五大煤企共同持股
坐拥丰富煤炭资源的山西,近年来被打上“一煤独大”“一股独大”的印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山西省属国企资产总额达到2.92万亿元,在全国位列第五,排名仅次于四个直辖市。其中,仅山西同煤、焦煤、阳煤、潞安、晋煤等省属五大煤企的资产总额就超过1万亿元。
但由于“大”而不“强”、结构失衡,山西多次经历市场剧烈变化带来的切肤之痛。因而,横下一条心,发展新动能,推动结构反转,成为山西经济转型的当务之急。所谓“结构反转”,既包括工业结构上煤炭与制造业“结构反转”,也包括省属企业煤与非煤产业“结构反转”。在此背景下,国企改革被寄予厚望,特别是专业化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作为山西省属五大煤企之一,有60年发展史的潞安集团在改革过程中,主业由“煤炭开采和洗选”调整为“现代煤化工”。
此次增资扩股的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是山西组建挂牌的第七家专业化大集团公司,也是首家以重点省属国企为大股东组建的专业化大集团,被视为全省高端煤化工行业整合平台。
早在去年10月,潞安集团就在山西产权交易市场官网上发布了“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交易公告,拟引进1至16名外部投资者增资入股,完成后将合计持有不超过25%的股权。
参与此次增资扩股的中科合成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美国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中科潞安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就是通过公开征集的增资股东。除中科潞安由潞安集团控股外,其余三家均为民营企业。这是山西新组建的专业化大集团中首次有民营资本参与的增资扩股。
潞安集团董事长游浩表示,通过增资混改,潞安化工的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规模进一步增大,同时加大了煤基清洁能源公司、中科潞安能源技术公司、太行润滑油公司、精蜡化学品公司等子公司的混改力度。
此外,山西同煤、焦煤、阳煤、晋煤集团等其余四家省属重点煤炭企业共同参与增资,继山西燃气集团之后,再次出现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共同持股的格局。潞安集团总经理刘俊义认为,这将为潞安化工进一步深化改革带来新的机遇,注入新的动力。
在稳妥中推进重组在创新中高质量发展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自2017年以来,山西推进国有企业专业化重组的思路正在发生变化,“在走的过程中,认识到不能操之过急,专业化重组不能光是政府层面的简单整合,要等待时机,稳妥推进。”
2012年下半年蔓延至2016年上半年的煤市“寒冬”,曾让煤炭大省山西深切地感受到一组数据带来的压力:山西煤炭产量与内蒙古相当,但煤矿数量是内蒙古的两倍;神华集团煤炭产量相当于山西产量的一半,人员只有山西的十分之一……
从省属五大煤企到山西七大煤企,山西煤炭企业多而不强、同质发展、相互竞争,问题日益突出,而专业化重组正是解决之策。
“如果简单地按照动力煤、化工煤、焦煤、煤化工等进行专业化重组,并不见得是最优选择。比如,一家企业只发展煤化工,但自己没有煤,不太现实。”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山西国企几乎都在盈利,正是拿出优质资产,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时间窗口。
潞安化工就是这样一个案例。目前潞安集团在培育发展新型高端现代煤化工领域取得了系列重大突破,走出了五条高端精细化学品开发路径,高端蜡、环保溶剂油、全合成润滑油基础油、高端润滑油等多个产品打破国际垄断、填补国内空白。
潞安集团是继萨索尔、壳牌之后,全球第三家、国内第一家采用自主技术和原料生产高熔点费托蜡的企业,产品销往欧美、日韩、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望成为全球最大的高端蜡供应商。
潞安集团还与中科院合作研发茂金属PAO生产技术,成为继美孚之后全球第二家拥有这项技术的企业。此外,潞安集团研发将煤制成无芳环保溶剂油,产品投放市场后替代了日本出光等同类产品,销往知名气雾剂和化妆品企业,如枪手、彩虹、欧莱雅、联合利华等。
2018年7月前后,潞安集团分两批将旗下12家子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潞安化工,既包括多座煤矿,也包括优质煤化工资产。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潞安化工实现营业收入214.88亿元,净利润17.16亿元。截至2019年4月末,潞安化工资产总额780亿元,占潞安集团总资产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走国际化合作道路推动煤制油升级2.0版
今年3月,全球首家煤基合成Ⅲ+基础油在潞安集团成功下线,并通过美国雪佛龙公司油品检测,这一油品采用了雪佛龙公司的新型催化剂,将缓解中国润滑油市场对高端润滑油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以及对国外高端润滑油的依赖程度。
今年6月,潞安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潞安阿斯本氢动力 科技 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标志着潞安化工在进军氢燃料电池领域迈出关键一步。在氢能开发利用过程中,潞安集团将加大与美国空气化工产品公司和德国阿斯彭斯公司的合作。
在主业调整、产业转型的过程中,潞安集团坚持走国际化合作道路,向国际一流标准看齐,以国际化视野提升企业发展境界,以开放的力度加大企业国际化步伐。2018年以来,潞安集团先后与11个国家20余家国际化公司开展了深度合作,所有的转型产业和项目对接高端科研平台,实现重大转型项目与高端开放创新平台一体化布局、一体化推进。
在高端煤化工方面,潞安集团先后引进美国空气化工产品公司投资10亿美元参与年产180万吨煤制油项目及发展氢能产业;引进世界先进技术建成全球第一套35万吨/年煤基Ⅲ+润滑油基础油装置;与德国汉圣公司合作开发费托合成高端蜡产品;与德国公司合作氢燃料电池等。
国际化开放合作步伐的加快,让潞安集团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能源化工领军企业,汇集起快速转型发展的新优势,也使潞安集团成为全国第一个同时使用钴基、铁基两种催化剂进行煤基合成油的企业和全球首次采用钴基固定床费托合成技术改造甲醇装置的企业。
目前,潞安集团已建成山西省首家、全国唯一的国家煤基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由煤基合成油1.0版向煤基合成精细化学品2.0版的转型升级,先后开发出五大类、54种产品、270个型号的煤基合成化学品。
今年以来,潞安集团提出“13865”的初步战略构想。其中的“1”就是明确一个战略方向,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能源化工领军企业。在潞安集团发展规划中,现代煤化工板块的分量同样很重。“十三五”期间,潞安集团将建成总产能近600万吨油品、200多种高附加值化学品的高端精细煤化工产业基地。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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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混改按下“快进键”
2018年有望成为地方国企混改的加速落地年。获悉,近期山西、天津等地公布了省属国企混改计划,部分企业的混改方案也陆续浮现。从此轮混改方案来看,方案设计更为细致。混改的力度也在不断加码,一些企业甚至放弃了控股权。发改委、国资委此前表示,第三批混改试点中有21家是地方国企。业内人士认为,地方国企混改的积极性更高,条件更加成熟,改革步伐也在加快,未来将迎来更多混改方案的密集出台。
方案设计更细致地方混改加速落地
天津国资委于日前公开了混改目标。到2018年一季度,天津计划将有10家国企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部流程,到年底完成22家国企混改目标。目前天津旅游集团即将挂牌上市,海泰集团、北方信托、天津信托的混改方案也在进行中。其中,天津信托、海泰集团不仅放弃了国有控股,甚至还放弃了第一大股东。此次天津国企混改遵循“除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国有企业全部进行混改”的总要求,首要目标是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真正把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引进来,在股权比例上,打破国有股“一股独大”,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目的就是让社会资本真金白银进来,就得让他有话语权,以此引领企业的下一步战略发展方向。”天津市国资委主任彭三说。
山西省国资委也于2017年底发布了《关于第一批腾笼换鸟项目的通告》。据悉,第一批腾笼换鸟项目共有12个项目,涉及山西焦煤集团、阳煤集团、潞安集团等企业旗下相关资产,包括所持股权全部出让或部分股权出让等。同时,详细列出了转让项目基本情况、负债及损益情况和近三年主要经营情况等信息。有关专家表示,这些优质国有资产开放股权甚至出让控股权,体现了山西国企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定力。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山西国企混改大幕正式拉开,2018年有望迎来更多省属国企的混改落地。
而就在2018年1月2日,山西国资委公布第二批腾笼换鸟项目名单,其中共涉及41家国企股权,焦煤集团同时在列。与此同时,汾酒集团的混改方案已经正式获批,其中1个整体方案已经出台,35个配套子方案也已经完成28个。
事实上,今年以来山西国企改革一直在加速。在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后,山西省明确表示,将选择30家左右国有企业试点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分层、分类、多种模式的原则,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据山西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介绍,随着《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山西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激发企业家活力的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出台,山西的国企国资改革有望提速。据悉,这些文件内容涵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市县国企国资改革、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国企国资改革创造良好环境等。
企业积极性高混改形成突破势头
“完不成目标任务,我将引咎辞职!”汾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秋喜在2017年初时曾立下这样的“军令状”,签订了《2017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此后半年时间,汾酒集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引进有实力、有渠道的战略投资者,实现引资、引智。探索实施股权激励、管理层持股和员工持股计划,形成多元制衡的股权结构,进一步推动股权多元化。与此同时,下放经营权力、减少管理层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也因此尝到了“吃螃蟹”的甜头。签订责任书半年,汾酒集团上市公司市值累计增长了114.1亿元,增幅达44.36%。截至去年7月底,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8.17亿元,同比增长7.47%;其中酒类收入41.54亿元,同比增长45.6%,完成责任书考核目标的62.46%。实现利润总额9.46亿元,同比增长108.55%;其中酒类利润10.41亿元,同比增长90.08%,完成责任书考核目标的99.38%。
同样开展混改的山西焦煤也进一步明确定位主营业务和辅营业务,对主营业务要保持山西焦煤的绝对控股地位,辅营业务要坚持山西焦煤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
据山西国资委此前透露,山西建投集团混改方案已进入论证阶段,向全国寻找战略投资人。同时,同煤集团所属朔州煤电怀仁宏腾陶瓷建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也已获批。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1月,山西省还成立了首只国企发起、市场化运作的国企混改100亿基金。该基金由阳煤集团和梧桐树资本联合,将重点围绕阳煤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购重组等进行投资。
“混改的重心下移很明显。”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混改已经形成了突破势头,目前多地都在进行相关部署。他认为,今年混改将有望在继续提速的同时纵深推进。他表示,现在混改在覆盖面上已有相当的广度和宽度,接下来需要继续深化混改的深度,如混改重视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等,由文件落实转向实质进展。
国企要做到规范,起到带头作用。
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国企混改将升级增容,或推出负面清单,“混改+优先股”、员工持股等成重要实现形式。与此同时,国企将进一步优布局、调结构,重组整合有望提速。资本市场是国企改革的关键舞台,并购重组、整体上市、混改、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等将成为热点题材,新一轮改革牛市呼之欲出。
上半年的最后一天,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指出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这一判断和部署背后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日趋完善,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为国企发展注入了澎湃动力。但随着疫情席卷全球,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要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要应对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必须突破传统体制机制束缚,积极鼓励探索尝试创新,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国企混改中心负责人朱昌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国民经济的“顶梁柱”和“压舱石”,国企只有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才能为中国经济平稳运行提供强大支撑。三年行动承前启后,是前一阶段国企改革的升级版,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保障。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也向记者表示,会议释放了两方面的关键信号:一是用三个坚持,明确了改革的原则与要求;二是提出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改革方向。三年行动方案的审议通过,意味着国企改革将进入加快推进落实的新阶段,将推出升级版的改革举措,以尽快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成果。
中国电信旗下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二轮混改启动,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拟向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平台合计募集156.56亿元,山东公开40家国企混改项目……作为本轮国资国企改革的牛鼻子,近期国企混改落地提速。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赵辰昕此前在发布会上透露,今年要深入推进已经公布的四批210户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并将研究制定深化国企混改的实施意见,以此打造混改政策升级版。
“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后,该意见将进一步加速制定,有望尽快出台。”朱昌明预计,未来国企混改将从重要领域试点向其他领域国企扩围,同时优先股改革将迈出实质性步伐,“混改+优先股”可能成为今后的选项,而员工持股也将获支持,成为混改重要实现方式。此外,混改企业将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
刘兴国认为,未来混改深化将主要体现在几个层面:一是混改提级,即进一步向国企一级集团层面推进,包括向央企一级集团层面推进;二是推出国企混改负面清单,在负面清单外实现国企混改全覆盖;三是加快建立混改企业监管新模式,并在混改企业全面推进落实市场化导向的综合性改革。
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也是国企改革的重头戏。赵辰昕表示,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制定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意见正在各部委征求意见,需要与国务院国资委牵头编制的“十四五”全国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协同,预计将在下半年出台。
刘兴国认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将紧紧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来深化推进。未来的国有资本布局,要通过并购重组、投资进退,更多聚焦于战略新兴产业投资、现代先进制造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行业等重点领域;要通过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来促进国有企业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发展弱项,这意味着优化调整需要围绕创新资源的整合来实施。
“围绕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国有资本将进一步调结构、优布局。”朱昌明称,中央企业之间、央企与地方国企之间的兼并重组、交叉持股、战略合作将好戏连台。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部署安排,今年要在持续推进瘦身健体中更加突出主责主业。同时,重点推进装备制造、化工产业、海工装备、海外油气资产等专业化整合以及煤电资源区域整合,研究启动炼化业务整合,继续抓好煤炭等去产能工作。此外,在调结构优布局中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
相关工作已在展开。例如,目前央企煤电资源区域整合第一批试点正在推进,整合后中国华能等五大发电集团将在甘肃等5省区形成“一家央企一个省区”的格局。
地方国企重组也在提速。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和所属各级子公司转让一定比例的国有股权,今年“腾笼换鸟”项目净回笼资金完成100亿元……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省属国有企业“腾笼换鸟”促进国有资本优化布局的实施意见》提出这样的目标。
资本市场无疑是国企改革的关键舞台。在刘兴国看来,资本市场可以为国企改革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并且帮助国企通过发行股票完成混改和实现资产证券化,进行并购重组以完成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未来资本市场的热点题材预计有并购重组、整体上市、混改、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等。
朱昌明也判断,下半年资本市场将风起云涌,好戏连台,新一轮改革牛市呼之欲出。首先利用资本市场解决混资本、引战投和员工持股的定价问题;其次,资产证券化将进一步加速,注册制改革将为国企混改提供广阔的资本市场空间;此外,资产重组进一步加速,腾笼换鸟,恢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发展活力。
山西省国资国企改革加速推进。9月24日晚间,山西省上市公司蓝焰控股和国新能源发布公告称,收到各自控股股东转发的《关于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山西省将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组建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国新能源为整合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整合其他省属和民营管网公司。
整合重组省属燃气企业
根据上述通知,为深入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抓住中间、整合两头”的燃气产业改革思路,推动燃气产业成为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打造具有行业领军力的全产业链一流燃气旗舰劲旅,山西省将省属燃气企业整合重组。
一是定机构。实行“小总部”“大部制”管理,严控集团机构数量和人员。
二是定职数。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限制管理人员职数比重。
三是定员额。进人一律对标管理,劳动生产率超过或达到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方可进人,自然减员的实行“退二进一”。
四是定机制。建立进人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机制。
五是定薪酬。薪酬与利润、业绩、贡献、能力挂钩,绩效薪酬比重提升至80%并严格延期兑现,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六是定任期。全面推行董事会任期制、经理层聘任制、员工合同制。
在改革配套措施上,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建立人员分流安置机制,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压缩法人户数和管理层级,构建灵活高效市场机制,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调整规范机构职务名称。充分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二级以下企业“六定”改革由集团总部组织实施。
国资运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郭保民在动员部署会上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要深入贯彻楼阳生书记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开展“六定”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紧迫感,将“六定”作为一项重要严肃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是立说立行。不等不靠,立刻行动,按照国资运营公司的统一安排,一级一级抓好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既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先行,也要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进,确保改革质量效率。
三是真改深改。从根上改、一杆子插到底,保证改革不偏离、不走样。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担起第一责任,务必以大局为重,以企业质量效益为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确保改出活力、改出竞争力。
四是提高效率。省属企业“六定”方案,经国资运营公司审定,报省委组织部同意,成熟一家,审批一家。
五是确保稳定。要联系企业实际,吃透改革精神,严格规范操作,把握时机节奏,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把政策宣讲到位、解答清楚,维护好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