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色小镇推荐 浙江知名的特色小镇有哪些
玉皇山南基金小镇
2015年05月17日,杭州玉皇山南基金小镇正式揭牌,一个类似于美国对冲基金天堂——格林尼治的基金小镇,在国内诞生了。2016年玉皇山南基金小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成立玉皇山南建设发展公司,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投资建设主体,主导小镇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截止2016年底,山南基金小镇入驻企业超1000家,管理资产规模超5900亿元,实现税收超10亿元。
诸暨袜艺小镇
袜艺小镇,地处诸暨新老城区交接处,依托沪昆高铁、浙赣铁路和诸暨三环线的有利位置,是大唐镇上的一个“镇中小镇”。小镇规划面积2.87平方公里,其中水面78亩,建设用地1162亩。计划3年完成总投资55亿元,其中2015年25亿元、2016年15亿元、2017年15亿元。预计到2017年,实现年产值150亿元,税收1.6亿元,年旅游人次30万。
如果从外形看,整个袜艺小镇的外部轮廓,类似一只巨大的“袜子”,按区域划分又是三只袜子的形状,分别规划了“智造硅谷”、“时尚市集”、“众创空间”三大区域。
余杭梦想小镇
“梦想小镇”坐落在余杭区仓前街道,占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于2014年9月正式启动建设,17万方先导区块即将运营。“梦想小镇”涵盖了互联网创业小镇和天使小镇两大内容,其中,互联网创业小镇重点鼓励和支持“泛大学生”群体创办电子商务、软件设计、信息服务、集成电路、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安全、动漫设计等互联网相关领域产品研发、生产、经营和技术(工程)服务的企业;天使小镇重点培育和发展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集聚天使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机构、财富管理机构,着力构建覆盖企业发展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服务体系。
德清地理信息小镇
德清地理信息小镇位于湖州莫干山国家高新区,核心区规划建设面积1.31平方公里。小镇坚持“产、城、人、文”交融的理念,着力建设地理信息产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先行区、地理信息服务体验区、地理信息文化展示区和宜居宜业宜游新城区。
长兴新能源小镇
“新能源小镇位于长兴县画溪街道,毗邻中心城区,属典型的城郊接合部,规划面积3.3平方公里,重点建设区域1.2平方公里。”新能源小镇选址于画溪街道工业功能区核心区块,是长兴最早形成的工业园区之一。在该地规划建设新能源小镇,既是提升当地环境、改善民生的需要,同时其本身也具备打造特色产业、促进经济转型的潜力。
秀洲光伏小镇
光伏小镇主体功能结构为“一核、两带、三片区”。其中一核即围绕光伏科创园形成的核心节点,集聚产业孵化、研发办公、企业总部、会议会展等多种功能;两带即沿马泾港-洪福桥港形成的滨水景观带,是小镇生态休闲的重点区域;三片区即文化休闲服务区、光伏研发创新区和光伏装备制造区,其中文化休闲服务区主要建设“光伏小镇客厅”,设置光伏科技展示馆、小镇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等设施。
桐乡毛衫时尚小镇
桐乡“毛衫时尚小镇”规划总面积为3.2平方公里左右。濮院毛衫升级创新服务基地作为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占地83.7亩已经顺利完成。未来,这里将集聚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成长学院区等一系列围绕毛衫产业发展的基地。“毛衫时尚小镇”蓄势待发。
湖州丝绸小镇
“丝绸小镇将秉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导向’的建设原则,借助绿水青山的生态资源,以丝绸文化和产业复兴为核心,带动创新创意和旅游度假等关联性产业集聚。”负责小镇开发建设的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丝绸小镇将发展“丝绸+游乐”“丝绸+度假”“丝绸+文化体验”等高端现代服务业,引领丝绸消费新潮流,提升丝绸产业附加值,打造世界级丝绸创新平台、国家级文创孵化基地、长三角特色休闲度假目的地。
西湖云栖小镇
云栖小镇,是西湖区计划依托阿里巴巴云公司和转塘科技经济园区两大平台打造的一个以云生态为主导的产业小镇。云栖小镇,是一个云计算产业生态聚集地,运用大数据的计算将简单数据变成生产要素,小镇就是围绕云计算产业的特点,构建“共生、共荣、共享”的生态体系。
2015年阿里云开发者大会正式更名为“云栖大会”,并且永久落户西湖区云栖小镇。
磐安江南药镇
“江南药镇”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2000亩,建设用地1500亩。产业定位为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中医康复、保健养生、休闲度假体系,以中药材种植、深加工、市场贸易及生态旅游为特色。“江南药镇”将结合用地现状,规划形成“一城四区”空间发展架构,“四区”即中药材交易区、科技信息区、综合服务区和药文化展示区,核心区域是浙八味特产市场,目标是打造成为华东地区最大的中药材贸易市场。计划3年完成总投资76.7亿元,项目涵盖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中药材精深加工、中药材市场商贸流通、旅游保健、商贸服务、休闲养生及配套基础设施等7大类32项。
特色小镇是个完全非标准化的项目体系,如何塑造出独具特色的特色小镇形象,吸引企业入驻,拉动投资才是关键所在。2017年,高端营销推广平台鹿豹座紧跟政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正式开展特色小镇网络推广活动,融入互联网+特色小镇的创新思维,结合本地的特色文化、特色产业以及旅游进行整合推广,打响宜居、宜业、宜文、宜游的浙江特色小镇金字招牌。
分布式光伏发电前景较好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园区内80%的新建建筑屋顶、50%的已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在具备开发条件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商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方式,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屋顶光伏工程。在太阳能资源优良、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好的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推进居民屋顶光伏工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易地搬迁等统一规划建设屋顶光伏工程,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
通风管是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鼓励光伏发电项目靠近电力负荷建设,接入中低压配电网实现电力就近消纳。各类配电网企业应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运行提供服务,优先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建设分布式发电并网运行技术支撑系统并组织分布式电力交易。推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电力用户市场化售电模式,向电网企业缴纳的输配电价按照促进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纳的原则合理确定。
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完成
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在出台的“十三五”规划中,对光伏市场的装机容量做了明确规划,发展重心明显向分布式光伏发电转移,在规划的105GW装机容量中,分布式光伏电站目标为60GW,集中式地面电站目标为45GW,占比过半。同时,国家能源局在2016年12月发布的《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继续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建成100个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园区内80%的新建筑屋顶、50%的已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来看,2015-2019年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在逐年提升,2018年已经达到50.61GW,截止到2019年前三季度,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8.7GW。
从区域格局来看,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19019万千瓦,同比增长15%,新增1599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5870万千瓦,同比增长28%,新增826万千瓦。其中浙江、山东、江苏的累计装机量在全国占前三位。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光伏发电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太行凤凰谷·中国零碳小镇是一座位于河北保定易县正在规划中的特色小镇,单用光伏小镇不足以概括,这座小镇建成之后,无论你在这个小镇的什么地方,都可以随时随地给手机和电脑充电,你走在路上的每一步都将转化成电能给整个城镇提供能源。
地下是煤炭,整体搬迁了,在矿区这样的村子很多。
阳原县,隶属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位于河北省西北部,东接宣化,南连蔚县,西与山西大同毗邻,北与怀安县和山西省天镇县交界。距北京市280千米、大同市78千米、张家口市140千米。阳原县全境东西长82千米,南北宽约27千米,总面积1849平方千米。
气候特征
阳原县属温带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少雨,夏季炎热短促,多雷雨天气,降雨量约占全年62%~67%。秋季气候凉爽,降温快。冬季寒冷干燥,昼夜温差大。
阳原县年平均气温7.7℃,七月气温22.7℃,一月气温-10.2℃,年均温差33.4℃,稳定通过10℃以上积温3125℃。日照充足,年均日照总时数为2842.4小时,年总辐射140.6千卡/平方厘米。平均全年无霜冻日期136天,年均降水量364.6毫米。
7月19日,河北张家口人民政府发布的《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指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以下为原文!
一、工作背景
张家口市位于我国“三北”地区交汇处,是“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规划的新能源基地之一。依托张家口的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对引领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经济落后地区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确保完成《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主要任务,尽快将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打造成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和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标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窗口区、河北省绿色发展的先导区,为河北乃至全国能源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以“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绿色示范”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在统筹考虑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消纳能力的情况下,建立适用于示范区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及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充分做好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管理,促进示范区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基本情况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自2015年7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起,先后推出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15-2017年)》等一系列规划或指导文件,规划到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600万千瓦。近几年张家口市结合示范区定位及相关规划先后推动了张家口风电基地三期、张家口光伏廊道的规划建设。
截至2017年底,张家口市风电已安排规模为1627万千瓦,已超出2020年规划目标(1300万千瓦);光伏发电已安排规模为435万千瓦,距离2020年规划目标(600万千瓦)还有一定空间。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但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及电源结构性矛盾的加剧,地方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力与电网消纳能力的矛盾日益凸显,成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的进一步发展需重点关注要素。当前,做好可再生能源电源项目建设和并网友好协调发展,以及推动技术进步是促进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产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一方面应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项目自身技术先进性和经济竞争性,另一方面应加快协调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消纳和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根据《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54号)的要求,结合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基本情况及示范区2020年规划目标,开展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工作。本次项目筛选工作将在不超过示范区2020年光伏规划目标的前提下,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为基础,对具备接入条件的项目,综合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深度、技术与产业先进性、项目创新性及示范性等因素进行筛选排序,并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及电网相关规划,合理确定可实施项目及其开发规模、开发时序,提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在明确示范区建设和运行监测评估机制后,有序推进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提高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四、工作原则
(一)公平竞争、项目优选
建立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筛选体系,营造比学赶超的市场化竞争氛围。针对各能源品种特性,采用技术类和经济类等筛选指标,纵向分类,横向比较,评判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工程设计方案、技术先进程度、项目方案合理性、成本效益,遴选出一批技术先进、成本优化的示范项目,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创新驱动、维度升级
建立强调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的筛选方法,在筛选过程中,不仅考虑单体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同时,应从先进技术引领、绿色转型示范、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等多维度评判项目先进性、创新性和示范性,提升可再生能源发展质量。
(三)规划引领、分步实施
根据《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5—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5—2020 年,2020年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本筛选方案暂适用于近期2018—2020 年新建项目筛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筛选主体
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冀发改能源〔2017〕552号)所申报的20个示范工程项目、基于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及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项目中,对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在《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增示范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条件确认的复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支持张家口市涿鹿县可脱网运行的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黄帝城示范小镇建设的复函》中确认的13个项目进行筛选排序。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筛选工作流程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开发布筛选文件→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项目筛选排序→确定实施方案。各步骤依次为:
1. 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并将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报备能源局。此外,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对项目筛选工作方案予以发布,水电总院予以转发。
2. 公开发布筛选文件
水电总院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确认的项目筛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评分标准、申报企业须知、资料格式等要求的项目筛选文件。由张家口发展改革委在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项目筛选公告,水电总院予以转发,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报名,购买项目筛选文件,参与项目筛选。
3. 企业编制并递交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按筛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具体申报文件递交要求将在递交申报文件前另行通知。
4. 项目筛选排序
项目筛选排序工作自企业递交申报文件截止后开始。筛选排序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在筛选项目清单中、各申报投资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
(2)详细评审
通过合格性评审的申报项目由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排序。
5. 确定实施方案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规划目标、电网相关规划,以及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电力送出和消纳方案,依据专家筛选排序结果,由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公示(网址:www.hbdrc.gov.cn),公示时间为5天。公众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间以实名书面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反馈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方案确定后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报备能源局。
六、项目筛选标准
(一)项目基本要求
结合《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呈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实施的请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本次示范工程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与具备筛选资格项目清单中的开发业主相对应,且不得变更。开发业主为联合体的,应明确各方权益比例,同时需有绝对控股方(业绩按权益考核),联合体入选后按申报权益比例注册合资公司,合资比例不得调整。
2.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变更和转让。
3.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先进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4.项目已开展土地利用、林地、环保、压矿、文物等颠覆性因素排查,不得位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范围、自然保护区和规定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对于已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性文件的优先考虑。
5.入选项目应承诺按照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施方案的时间及规模要求如期开展工作。对于未能如期开展工作的企业,取消其规模配置,此外该企业不得参与后续张家口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或优选工作。
6.入选项目中涉及的风电建设规模,在2020年前建成的,按平价上网安排;在2020年后建成的,届时根据可安排建设规模统筹安排。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提出项目筛选工作方案,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示范区项目筛选工作,并配合做好实施方案。
八、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项目筛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项目筛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组织申报和筛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全部参与项目筛选排序人员接受监督,遵守廉政和保密要求。
九、时间安排
2018年7月20日前,公开项目筛选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发布项目筛选文件; 8月10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8月15日前,完成项目筛选排序工作;8月20日前,张家口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意见,并报送请示文件;8月25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省发改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8月31日前,下达张家口市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