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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厅厅长是谁

爱笑的小懒猪
甜美的钥匙
2022-12-31 03:15:41

山西煤炭厅厅长是谁

最佳答案
舒心的发卡
紧张的树叶
2025-09-11 01:24:41

山西煤炭工业厅厅长 王守祯

王守祯,1951年生,山西寿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中央党校)。1969年参加工作;197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到北京钢铁学院学习;1976年分配到山西省晋中机床厂工作,任技术员;1978年到山西省晋中地区经济委员会工作;1979年到山西省经济委员工作,任副总工程师;1994年任山西省经贸委副主任;1998年兼任山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正厅级);2001年任中共运城市委书记,市长;2004年任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最新回答
含糊的墨镜
酷酷的小伙
2025-09-11 01:24:41

吴永平(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汉族,山西省怀仁县人,1959年7月出生,1981年6月入党,1975年4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山西省党委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厅长。

1976.05,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综采队工人、副队长;

吴永平

1981.09,大同煤校(今山西大同大学煤炭工程学院)学生;

1983.07,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通风区技术员、副区长、区长;

1991.10,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副总工程师;

1993.09,大同矿务局煤峪口矿副矿长;

1998.05,大同矿务局挖金湾矿矿长;

1998.08,大同矿务局同家粱矿矿长;

1999.12,大同矿务局晋华宫矿矿长;

2004.0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4.10,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5.1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06.02,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全面负责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工作

2008.01,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8.04,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1.09, 山西煤炭工业厅党组书记,山西大同大学煤炭工程学院(原大同煤校)校友会会长。

2011年12月1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吴永平为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

1984年参与完成了“煤峪口矿矿井均压防火实验研究”并成功实施,该项目获原煤炭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990年主持完成了“均压灭火自动监视与调节”,并成功实施,该项目获大同矿务局科技进步特等奖:2001年主持完成的“大同两硬条件大倾角煤层综采技术研究,通过了山西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撰写的论文《两硬特厚煤层综采上分层放顶煤开采研究》、《晋化宫矿推行超前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试论矿长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在复杂地质条件下应用综采技术的实践》、《从煤炭企业发展战略谈人力资源的开发》及《试论综采过大面积冲刷区的技术方法》相继发表在《山西煤炭》、《煤炭科学技术》和《中国煤炭》等杂志上。 从1989年至2003年,先后获得了山西省煤炭系统先进工作者、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山西省劳动模范、山西省“优秀和杰出青年企业家”、省“优秀企业经营者”和省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无奈的缘分
忧伤的帆布鞋
2025-09-11 01:24:41
最近没有,下面这个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成立统一管理山西煤炭工业的管理机构。将煤炭部所属的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西省政府所属的煤炭工业厅合并为一个机构,挂两个牌子,受煤炭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一个牌子为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是煤炭部的派出机构;一个牌子为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政府序列。

勤恳的战斗机
专一的煎饼
2025-09-11 01:24:41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没有。山西煤炭工业厅是挂两个牌子的,是由煤炭部所属的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山西省政府所属的煤炭工业厅合并的一个机构,因此有两种称呼,截止到2022年7月6日并没有改名。

动听的大神
斯文的水蜜桃
2025-09-11 01:24:41
劳资问题煤炭厅不管。下面是煤炭厅的职责范围,你看看,不是煤炭厅不想管,主要是这不是他们的职权范围,管了属于越权。就比如你看病就要去医院,而不能去民政局一样,虽然都是关爱百姓生活,但方式是不一样滴!同样管煤炭,但人家管的是整体煤炭工业经济的运行情况,你这个案是劳资纠纷。应该去劳动仲裁部门,如果不行就走司法程序诉诸法院。解释的很详细了,下面资料你参考下吧。想开点儿吧,现在办事难是真的。

省煤炭厅设15个内设机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二)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提出全省煤炭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矿区总体规划。

(四)拟定煤矿准入条件和办矿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的初审意见。

(五)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煤炭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省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分解下达设区的市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考核。

(七)承担全省煤炭生产监管责任,制定煤炭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实施行业调控;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八)监测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统计调度、信息化工作;负责全省煤炭运销管理工作;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颁发管理工作。

(九)对全省煤炭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煤矿相关从业人员的考核发证。

(十)指导全省煤炭行业机电管理工作。

(十一)经授权,承担全省煤炭行业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和林业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眯眯眼的方盒
苗条的绿茶
2025-09-11 01:24:41
楼主说的这两个单位没任何关系,因为是两个不存在的单位

第一,没有黑龙江煤炭局这个单位,只有黑龙江省煤炭工业厅(正厅级)和哈尔滨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处局级)

第二,哈尔滨没有市委办公厅这个机构,能成为办公厅的只有一个国务院的办公厅(厅级单位),哈尔滨本身就是个地级市(厅级),他的下属办公部门怎么可能和他平级?要是这样讲的话那黑龙江省委(正部级)的就得称“黑龙江省委办公部了”(呵呵,级别比国务院的都高)

激动的百褶裙
活泼的老虎
2025-09-11 01:24:41
第一条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第十条关于“厂长离任前,企业主管机关(或会同干部管理机关)可提请审计机关对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议”的规定和审计署关于对部直属企业厂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除一部分由审计机关直接进行审计外,主要由上级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的精神,并结合煤炭工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审计的对象是煤炭工业已实行厂长负责制企业的局长(经理、厂长),任职期满或中途调动均按本办法进行审计;在特殊情况下如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通过审计了解局长业绩,也可按本办法进行审计。第三条 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局长任职目标责任制或总承包任务的贯彻实施,考核任职期间生产经营管理上的主要业绩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评议,作为干部晋升、任免、调动的考核依据之一,完善企业主要领导工作交接制度。第四条 审计的权限:按照企业管理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上级主管单位对所属企业进行审计的办法;部直管矿务局和年产千万吨以上的矿务局的局长、部直属施工企业的经理和直属煤矿机械厂的厂长(均不含副职)由煤炭部进行审计;省局(公司)管理千万吨以下的矿务局授权各省煤管局(公司)进行审计。非部属的矿务局由各省煤炭厅按本办法结合各省规定办理。第五条 审计的主要内容

1.企业的产量、投资、利润(亏损)、安全、效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否达到任期目标或总承包指标;技术政策执行如何,采掘比例是否正常。

2.企业会计报表,财务决算和经济效益是否真实、正确、合规、合法;有无虚盈潜亏,弄虚作假等问题。

3.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制度情况,有无损公肥私,挥霍浪费,谋取私利等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

4.国家财产完整情况。主要财产和物资的保管、使用、调拨、增减是否合规,有无严重积压、浪费、损坏、丢失等问题。

5.主要财务收支是否合规,是否依照规定缴纳税、利和其他应上缴款项,有无大量欠帐、坏帐和重大经济遗留问题。

6.专用基金的提取、使用是否合规,有无不按计划、违反基金使用范围的情况。第六条 审计的程序:局长(经理、厂长)在确定调离时,由其上级主管单位的干部部门,向同级审计部门提出干部调离审计要求,共同研究提出主要审计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在半个月内由审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会同离任人员所在单位的审计部门共同进行就地审计,在一个月以内将审计出的主要成绩和问题提出“审计评议书”(格式附后),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后,送交主管单位的领导,作为局长(经理、厂长)调离、任免的考核依据。第七条 审计的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调查研究、现场考察、查阅帐目、核实数据或与任期前的各项资料分析对比等方法进行。根据煤矿生产的特点,既要看任期内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也要看煤矿生产的基础工作做得如何。整个审计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的原则。第八条 当事人对《审计评议书》如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报告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述。第九条 经审计查证核实当事人在任期间勇于开拓,经营成果显著的应给予奖评。如有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严重问题时,应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如有触犯刑律的应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 参加审计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如发现徇私舞弊等现象,应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由有关部门查处。第十一条 矿务局(公司)所属的矿长(厂长、工程处长,不含副职)离任时也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的权限,按矿、厂长的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企业实行,各煤管局(公司)和矿务局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实施细则。

着急的故事
漂亮的八宝粥
2025-09-11 01:24:41
煤炭司副司长为副厅级,行政级别为:六至八级。

煤炭司的职责:

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煤炭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平常的苗条
虚心的鸭子
2025-09-11 01:24:4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煤炭物资行业管理,建立良好的物资流通秩序,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提高煤炭行业的整体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煤炭物资行业管理应坚持加强煤炭企业内部管理和用市场的手段协调规范各级物资部门工作行为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益。第三条 煤炭物资行业管理须遵循“服务、管理、经营”的方针,以管理为手段,为煤炭生产、建设和多种经营服务。第四条 要确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煤炭部、省(区)煤炭厅(局、公司)、矿务局(公司)三级物资供销主渠道。以集中供应取得经济批量;以地区、行业条块合作求得经营规模;以大流通、大市场、大操作获得高效益。第二章 物资管理部门的职能第五条 煤炭工业部物资管理部门行使煤炭物资行业管理职能,是煤炭物资行业管理的组织者,负责组织制订物资管理条例、制度和方法;负责煤炭物资行业的产业结构、库存结构的调整;负责总结和推广煤炭物资管理的先进经验;在物资分配、流通中负责国家对煤炭系统计划分配物资的计划编制、指标分配、货单汇总和订货的组织;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家各有关部委的各种物资订货会,组织召开全国和地区专业订货交易会议;负责组织协调煤钢、煤木、煤与其它物资的协作工作;负责在煤炭行业推行物资代理制、配送制和连锁经营,建立煤炭物资经销网络。第六条 为降低煤炭生产成本,确保安全生产,煤炭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钢材、木材、水泥、缆线、阻燃输送胶带等用量较大的物资推行代理制采购、区域配送和连锁经营,构建煤炭物资流通新体系。对煤矿安全仪器装备仍按《煤矿安全仪器装备定点生产单位管理办法(暂行)》(煤安字〔1995〕573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定点生产管理。第七条 各省(区)煤炭厅(局、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各地区的煤炭物资行业管理和物资市场经营协调,在煤炭物资行业管理业务上接受煤炭部物资管理部门的指导。第八条 各省(区)煤炭厅(局、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要结合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对本地区的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和计划,组织本省(区)煤炭企业贯彻落实煤炭工业部颁布的物资行业管理条例、制度、办法及业务实施细则,推行大宗物资的代理制采购、区域配送和连锁经营及专用物资的定点生产管理。第九条 矿务局(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在煤炭物资行业管理上接受煤炭工业部及省(区)煤炭厅(局、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第十条 矿务局(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要贯彻煤炭工业部有关行业管理的文件精神,一方面在传统物资管理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新的形势制定出合理的物资管理制度、办法和规程,有效地进行物资供应和管理;另一方面在保持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配合煤炭工业部及省(区)煤炭厅(局、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第三章 矿务局(公司)物资管理第十一条 矿务局(公司)要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物资管理,积极推行“两集中、五统一”的物资管理方法。要结合本单位的物资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财、物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统分结合、分级管理的物资管理体制。第十二条 物资采购要实行分品种、分类管理的办法,分别制定局(公司)、矿、厂分管物资目录,分别由局(公司)、矿、厂的物资管理部门采购。第十三条 要发挥矿务局(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的主渠道作用,对煤炭生产、建设所需的大宗物资、专用物资、特种物资(同第六条所列物资),通过物资主渠道采购;地方产物资由各矿、厂物资管理部门编制采购计划进行采购。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要建立购销审核合同制度,规范物资购销行为,严把合同签约关、物资检测验收关和货款承付关。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要形成合理、经济的批量,保持70%以上的物资通过生产厂家及煤炭物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连销网络订货采购,减少流通环节,获取批量差价。为保证行业利益,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必须优先通过供销主渠道采购。第十六条 严格采购纪律,严禁采购无生产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无防爆合格证、无煤矿安全标志、质次价高、假冒伪劣的产品。对新产品、新材料,必须经矿务局安监部门认可方可采购。第十七条 矿务局(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利用,随时了解物资市场动态,指导采购工作。

火星上的歌曲
和谐的春天
2025-09-11 01:24:4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务院1994年12月28日发布的第169号令《乡镇煤矿管理条例》,促进我省乡镇煤矿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乡镇煤矿在生产成本价内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简称维简费),属于专用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分级管理,确保乡镇煤矿自我发展的后劲。第三条 乡镇煤矿维简费实行提取上缴和开支使用两条线的管理原则,坚持先收后支,按计划审批项目,做到有计划、有预算、有检查、有决策。第四条 乡镇煤矿维简费的提取由煤矿企业法人负责,乡镇政府和县级煤炭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纳入对矿长考核的内容之一。第二章 提取维简费的范围和标准第五条 凡在我省开办的县办、乡镇办、村办集体煤矿企业,私营煤矿企业,个体煤矿企业均执行本办法。第六条 维简费提取标准按煤矿企业当年当月实际产出原煤量计算,结合我省原煤售价和生产方式规定为:(1)井工生产的烟煤、无烟煤每吨提取10.4元;(2)井工生产的褐煤每吨提取8元;(3)露天矿生产的褐煤每吨提取6元。

维简费提取标准,应在煤炭销售价内提取,不允许在煤价外对用户新增维简费项目加收费用,也不能因此而擅自提高煤价。第七条 维简费的矿留和上缴比例:

煤炭生产企业按原煤产量提取的吨煤维简费矿留和上缴比例定为:矿自留75%,上缴县煤炭局16%,地区煤炭局4%,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4%,省救护支队1%。第八条 维简费提取按标准进入煤矿生产成本,煤矿企业于次月从煤炭销售收入中上缴县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委托的银行专户存储。第三章 维简费的使用范围和管理第九条 维简费的使用及其范围:

维简费的使用只能用于维持煤矿简单再生产,不能挪作他用。使用范围是:

1.3万吨/年以下矿井,维简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实现矿井“五消灭”,购置安全设备,本矿点的环境治理;

2.3万吨/年及其以上矿井,维简费自留部分主要用于实现矿井“五消灭”,购置安全设备,设备更新,生产环节补套工程;

3.县级煤炭主管部门提取的维简费,主要用于矿区公用工程(为矿区公路、供电、排水工程等),扶持骨干矿井,矿区环境治理;

4.省、地级煤炭主管部门提取的维简费原则上从什么地方提取应返回到什么地方,但亦可作调剂使用。主要用于补助新技术推广应用、扶持骨干矿井、完善交通通讯等;

5.省救护支队提取的维简费,主要用于购置救护装备、完善交通、通讯设备、救灾时费用支出的补助等;

6.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属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其他费用。第十条 维简费的管理按“先提后用,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

1.煤矿企业必须按当月实际产量数足额(包括自留维简费)上交维简费,煤矿企业应以当月销售收入中提取维简费于次月20日前上缴维简费给开户银行,专户存储。

2.煤矿企业不得借口不缴或者截留维简费,挪作他用;

3.煤矿企业使用维简费必须按管理权限申报项目,编制计划,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维简费;

4.受托银行建立专户存储维简费的管理制度,负责资金监督和管理,按期收缴,按规定付息,按计划审批项目及时返还资金,保证煤矿维简费的支出。第四章 使用维简费用项目的管理权限划分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凡使用维简费的工程、设备购置等项目,必须编报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1.凡使用维简费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和设备购置项目,由煤矿企业上报项目内容,编制预算和用款计划,经县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凡使用维简费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及设备购置,由煤矿企业上报项目内容,编制预算和用款计划,经县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查,经地(州)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凡使用维简费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煤矿企业提出项目内容,编制预算和用款计划,经县、地(州)煤炭部门审查,报省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4.各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使用维简费的项目计划抄报专储银行,银行按项目计划进度拨款交负责资金监督。第五章 维简费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 县人民政府的煤炭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乡人民政府负责对乡镇煤矿企业提取维简费的检查监督,每半年检查一次维简费收缴情况,向本级政府和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