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是什么机构?
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成立于199O年,由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
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是负责对全国节能监测工作统一组织、管理的权威部门。
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在业务上受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隶属于中国计量科学院。
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节约能源法规(或行业、地方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监测以及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等执法活动。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的监测范围涉及电力、煤炭、石油、机械、电子、冶金、化工、铁道、交通、建材、有色、环保等众多行业及部门。
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检测中心、培训中心、企业服务中心、专家委员会、国家节能评审办公室、节能(CMA)实验室等机构。
安监办是安监局的下设单位,90%的是事业单位,待遇非常优厚。
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
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
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职能:
(一)研究起草并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和合格评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
(二)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相关的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
(三)研究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工作。
(四)负责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的评审和注册等工作,办理注册通报和向国外推荐事宜。
(五)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与培训等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认证、认证咨询、培训机构和从事认证业务的检验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的资质审批和监督;依法监督管理外国(地区)相关机构在境内的活动;受理有关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并组织查处;依法规范和监督市场认证行为,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服务组织的改革。
(六)管理相关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对承担强制性认证和安全质量许可的认证机构和承担相关认证检测业务的实验室、检验机构的审批;负责对从事相关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
(七)管理和协调以政府名义参加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国际合作活动,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等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合格评定活动,签署与合格评定有关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归口协调和监督以非政府组织名义参加的国际或区域性合格评定组织的活动;负责ISO和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等国际活动的外事审批。
(八)负责与认证认可有关的国际准则、指南和标准的研究和宣传贯彻工作管理认证认可与相关的合格评定的信息统计,承办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有关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九)配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研究拟订认证认可收费办法并对收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话:010-82260777 传真:010-82260799
安监办是安监局的下设单位,90%的是事业单位。安监办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拟订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承担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办是安监局的下设单位,90%的是事业单位,待遇非常优厚。
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批复结案。
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
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
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监办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拟订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 承担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3. 组织、指导全街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村级安全管理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4. 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带储存)单位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监督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改正或者消除,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6. 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现状评价、场所检测、工人体检)。
7. 督促企业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8. 负责组织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 承担云林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0.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
一、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二、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三、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四、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五、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六、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了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七、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八、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
九、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这个单位工资待遇是很不错的,属于电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