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前景
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前景
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前景,我们大家都知道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前景是挺不错的,可是具体是怎么样的就不太了解的,我 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前景的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前景1(一)全球新能源发电崛起
新能源发电的快速崛起,与世界各国日益重视环境保护,倡导节能减排密切相关。风电、光伏作为最为清洁的能源,受到全球青睐,各国纷纷出台了鼓励新能源发展的措施,促进了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发展。同时,由于技术的进步,新能源发电的成本也快速下降,是其崛起的另一重要推动力。从1997年-2021年这二十年间,全球新能源发展迅猛。风电装机从7.64GW增长到468.99GW,光伏装机从0.23GW增长到301.47GW,分别增长了60倍和1284倍。风电,光伏发电量快速增长,分别从1997年的12TWh、0.8TWh增长到2021年的959.5TWh、331.1TWh,风电发电量增长了79倍,光伏发电量增长了439倍,已经成为电力供应中不可忽视的电源。
(二) 能源替代,空间广阔
1、新能源在能源结构占比低
在新能源发电替代传统能源的过程中,除了替代传统的燃煤发电外,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燃油汽车,部分石油消费也可由电能来替代,新能源发电的增长空间非常广阔。从历史情况来看,石油、煤炭、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在过去一直是满足世界能源需求增长的主要能源。近年来,虽然风电和光伏增长迅猛,但由于基数很低,在全球整个能源消费结构占比还非常小,风电在总的能源消费中占比仅为1.64%,光伏占比仅为0.57%。
2、新能源发电在总发电量占比同样较低
2021年,全球风电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为3.87%,光伏占比为1.34%,二者合计仅为5.2%。但风电和光伏由于拥有清洁环保的优势,以及较大的成本下降潜力,未来的发展空间不可限量。
太阳能和风电将主宰未来电力系统。太阳能发电及陆上风电成本将在2040年前分别进一步下降66%及47%,可再生能源将在2030年前实现比大多数化石能源电厂更低的运营成本。到2040年,风电和太阳能将占全球装机总容量的48%及发电量的34%。报告预计新增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总额将在2040年前达到7.4万亿美元,占全球新增发电投资总额10.2万亿美元中的72%。其中,太阳能投资2.8万亿美元,风电投资3.3万亿美元。
3、我国仍然以煤电为主,替代空间大
截止到2021年三季度末,我国煤电装机10.81亿千瓦,水电3.39亿千瓦,核电3582万千瓦,风电1.57亿千瓦,光伏1.2亿千瓦,生物质1423万千瓦;火电装机占全部装机容量的61.87%,水电装机占19.4%,核电占2.05%,风电占9.0%,光伏占6.87%,生物质占0.81%。从发电量来看,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煤电发电3.45万亿度,水电8147亿度,核电1834亿度,风电2128亿度,光伏857亿度,生物质568亿度。煤电发电量占比高达71.84%,水电占16.95%,核电占3.82%,风电占4.43%,光伏占1.78%,生物质占1.18%。
在我国,煤电无论是装机量还是发电量均占绝对优势,风电、光伏的发电量合计仅占全部发电量的5.21%,而煤电发电量则占全部发电量的71.84%,风电、光伏替代煤电的空间非常巨大。当前,正处于能源替代的关键节点上,由于新能源成本逐步接近甚至低于传统能源,能源替代正在加速进行。
(四)新能源电力保障性政策强劲, , “弃风弃光率”明显好转
2021年以来,我国“弃风弃光率”现象已经明显好转,弃风率下降至12%,同比下降6.7%,弃风电量295.5亿度,同比下降103亿度,实现了弃风率和弃风电量的双降;风电设备利用小时数1386小时,同比增加135小时。弃光率同比下降4%,特别是甘肃、新疆弃光严重的地区,2021年前三个季度的.弃光率分别同比下降了9.2%和7.9%。
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前景2新能源汽车的优点有:
1、新能源汽车环保。新能源汽车采用的主要是非燃油动力装置,不需要燃烧汽油、柴油等,而是采用清洁能源,比如:电力、太阳能、氢气等。这样,就减少了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2、省钱。燃油车每公里油费大概0.6-0.8元,但是使用电只需要0.2元。另外,电机结构非常简单不易坏,不需要频繁保养。
3、新能源汽车不用限号出行。因为环境污染严重,为了减轻环境压力,很多城市都采用汽车限号的方式,限制私家车的出行。但是,新能源汽车几乎是零污染、零排放,所以也就不在限号范围内,更方便出行。
4、效率高。一般新能源汽车采用新技术,新结构,使它的效率更高。
新能源汽车的缺点有:
1、充电难、充电慢。因为现在新能源汽车暂未普及,因此很多城市或地区都缺少供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充电桩,所以给汽车充电不太方便。除此之外,新能源汽车动力装置系统并不是很成熟,充电比较慢,一般需要数小时,这就不太方便。
2、续航里程较短。对于采用电力的新能源汽车来说,汽车电池的蓄电量有限,所以汽车持续行驶的里程也会受限,一般不能进行较长距离的行驶。
3、售后服务还不成熟。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行业的“新星”,各方面都还在摸索、改善中,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售后维修,尚没有很多熟练的维修人员,不能及时维修,这就给车主带来很大不便。
4、成本较高。电动车为了能反复充电和续航,必然需要锂电池这个额外成本。目前动力锂电池成本大概在2000 元/千瓦时。一辆汽车如果续航500公里需要90度以上的电池。这个成本就是18万了。即使日后可以大规模减轻成本,能达到铅酸电池的成本,也需要8万~9万。
新能源发电的发展前景3新能源汽车的优点:
1、节约燃油能源。一般是用天然气、石油气、氢气、电力作为动力。
2、减少废气排放,有效的保护环境。电动汽车不产生尾气,没有污染。氢能源汽车尾气是水,对环境没有污染。因为基本属于零排放,所以也在限号范围外。
3、效率高。一般新能源汽车采用新技术,新结构,使它的效率更高。
4、噪声低。
新能源汽车缺点:
1、因为新能源汽车处于起步阶段,技术还不是很成熟。所以充电比较慢,需要数小时。
2、车辆保有量低,充电、加气、维修等不太方便。而且新能源汽车充电难,因为普及面小。
3、续航里程短。一般车辆排量较小,动力不足,不适合长距离行驶。
4、价格不低。现在价格在5-10万的新能源汽车,只有纯电动汽车有批量生产,选择性不是太大。
扩展资料: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
新能源汽车两大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混合动力汽车为主,燃料电池车等新能源汽车为辅的发展方向,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
第二阶段是在纯电动汽车技术成熟的基础上,纯电动汽车逐步替代混合动力及燃料电池汽车以至于完全占据新能源汽车市场,实现零排放的阶段。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始于21世纪初。2001年,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被列入国家“十五”期间的“863”重大科技课题,并规划了以汽油车为起点,向氢动力车目标挺进的战略。“十一五”以来,我国提出“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战略,政府高度关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
国家能源局网站2022年1月26日消息,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2021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1亿千瓦,同比增长20.9%。
2021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81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60小时。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完成5530亿元,同比增长4.5%,其中,水电988亿元,同比下降7.4%。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完成4951亿元,同比增长1.1%。
我国经过30余年经济发展,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规模不断增加,国内资源环境约束凸显,迫切需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当前,以新能源为支点的我国能源转型体系正加速变革,大力发展新能源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成为顺应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发展方向
风电装机规模全球第一。截至2014年底,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9581万kW,占全球的27%。 风电装机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合计约占全国总量的83%。蒙西、蒙东、天津、等12个省级电网的风电已成为装机第二大电源。 风电得到较好利用,全年发电量超过18个省份的本省用电量,发电利用小时达到2000h左右。
2018-2023年中国新能源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表示,根据国家能源局定期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统计口径涵盖接入35kV、装机容量在2万kW以下的光伏电站。截至2014年底,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467万kW。
我国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现有技术水平可开发资源分别超过24亿、45亿kW,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可开发规模更大。目前我国风电装机位居世界第一、太阳能发电装机年底有望超过德国跃居世界第一风电和光伏发电设备产能充足,均占全球产能的一半以上,具备大规模开发的有利条件。破解当前的弃风、弃光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电网,通过在全国范围配置资源加以解决。
据发展现状和发展条件,确定预测情境下分布式电源发展规模:2020年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87亿千瓦,占同期全国总装机的9.1%2030年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达到5.05亿千瓦,占同期全国总装机的17.3%。从发展趋势来看,分布式电源占比逐年增加,年均增加近1个百分点。
行业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隆基绿能(601012)、晶澳科技(002459)、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晶科科技(601778)、长江电力(600900)和中国中车(601766)等。
本文核心内容:新能源行业市场规模、新能源行业发展现状、新能源行业竞争格局、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
行业概况
1、定义
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一般指在新技术基础上,可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包含了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一般地说,常规能源是指技术上比较成熟且已被大规模利用的能源,而新能源则通常是指尚未大规模利用、正在积极研究开发的能源。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新能源行业被归入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国统局代码D44)中的电力生产(D441),包含的统计4级代码有D4413(水力发电)、D4415(风力发电)、D4416(太阳能发电)、D4417(生物质能发电)、D4418(其他电力生产)。
2、产业链剖析
新能源行业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商,以及太阳能、光伏、水能和风能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组件及零部件制造商。其中: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设备和风力发电机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特变电工(600089)、迈为股份(300751)和中国中车(601766)等组件及零部件制造主要包括电力和光伏组件、太阳电池芯片、太阳电池组件、太阳能供电电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目前这一领域领先的上市企业有晶澳科技(002459)、天合光能(688599)和通威股份(600438)等。
新能源行业中游作为整条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主要包含氢能、光伏发电、风电和水电等能源供应商该领域目前的代表上市企业有隆基绿能(601012)、金风科技(002202)、三峡能源(600905)和长江电力(600900)等
新能源行业的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汽车、加氢站、充电桩和输变电等公共及个人应用领域。目前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比亚迪(002594)、上汽集团(600104)、广汽集团(601238)、东风汽车(600006)和北汽蓝谷(600773)等加氢站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蓝科高新(601798)、上海电气(601727)和美锦能源(000723)等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有特锐德(300001)、国电南瑞(600406)和万马股份(002276)等输变电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有长缆科技(002897)、金杯电工(002553)和平高电气(600312)等。
我国新能源行业具体产业链布局如下图:
行业发展历程:行业处在突飞猛进阶段
新能源行业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我国“十五”规划至“十四五”规划期间,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支持政策经历了从“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到“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再到“加快壮大新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发展方向”的变化。
“十五”计划(2001-200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加快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迅速发展从“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开始,规划提出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的原则,在继续加快小型水电和农网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适宜村镇、农户使用的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国家层面提出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至“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合理把握新能源发展节奏,着力消化存量,优化发展增量,新建大型基地或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到“十四五”时期,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家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对我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
行业政策背景:政策加持,行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都陆续印发了支持、规范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内容涉及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技术路线、产地建设规范、安全运行规范、能源发展机制和标杆上网电价等内容,2014-2022年6月,我国新能源行业重点政策及政策解读汇总如下:
注:查询时间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同。
行业发展现状
1、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逐年上升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7.10%。其中,水电装机3.91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0.36亿千瓦)、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核能发电装机0.5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38亿千瓦。
2、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
2017-2021年新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达2.89万亿千瓦时,较2020年增长11.63%,其中,水电1340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风电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32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1%生物质发电1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
3、新能源消费量分析
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的16.2艾焦增长到2020年的23.18艾焦,复合年增长率达到9.37%。前瞻根据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态势初步核算得到,2021年中国新能源行业消费量约为25艾焦。
4、新能源行业消纳情况分析
2022年1月,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2021年12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其中风电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西藏、广东、广西和海南光伏利用率达到100%的省市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重庆、四川、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和湖南。
5、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逐年递增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为34.9%,比2017年增长了5.3个百分点2021年,中国新能源发电占总发电比重达到35.6%,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
行业竞争格局
因目前新能源行业可量化指标较多,故行业竞争格局中的区域竞争部分仅以: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进行比较企业竞争格局以:2021年各光伏企业光伏组件出货量2021年各风力发电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和累计装机容量进行对比2020年各水力发电企业水电装机总量及水电发电量进行对比。
1、区域竞争:青海、四川和云南位列新能源行业第一竞争梯队
根据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0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30个省(区、市)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超过80%以上的3个,分别为青海、四川和云南40-80%的6个,分别为甘肃、重庆、湖南、广西、湖北和贵州20-40%的10个,分别为上海、广东、吉林、宁夏、江西、陕西、黑龙江、新疆、河南和内蒙古小于20%的11个,分别为浙江、福建、山西、安徽、辽宁、江苏、北京、海南、天津、河北和山东。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尚未发布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
2、企业竞争格局分析
(1)光伏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PV-Tech发布的《2021年全球组件供应商top10》,以光伏组件出货量来看,2021年光伏组件出货量前十名厂商中,中国企业包揽八席,隆基绿能、天合光能、晶澳科技依次位居2021年组件出货量全球排名前三,光伏组件出货量分别为38.52GW、24.80GW和24.069GW。据PV-Tech介绍,2021年全球光伏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光伏行业整体产能和出货量均超过190GW前十大组件供应商出货量超过160吉瓦,市场份额超过90%。
(2)风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数据显示,新增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中国风电市场有新增装机的整机制造企业共17家,新增装机容量5592万千瓦,排名前5家市场份额合计为69.3%,排名前10家市场份额合计为95.1%累计装机容量方面,2021年前5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为57.3%,前10家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装机市场份额合计达到81.8%其中,金风科技累计装机容量超过8000万千瓦,占国内市场的23.4%远景能源和明阳智能累计装机容量均超过300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11.1%和9.6%。
(3)水力发电行业竞争格局
因存在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资金门槛和技术门槛等,目前,我国水电行业运营企业的数量不多,主要大型集团包括:长江电力、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和国家能源等。根据企业的公开数据以及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2020年按在水电装机总容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2.32%,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7.5%之间。按照水电发电量分析,长江电力的市场份额达16.75%,其余五大集团的市占率均在5.5-8.5%之间。
注:截至2022年6月22日,除大唐集团外的其他五大能源集团均为公布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故此处仅以2020年数据为例,对我国水电行业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
行业发展前景及趋势预测
1、“十四五”时期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
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2022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新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需求和财政金融手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全面指引:
《实施方案》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传统电力系统是以化石能源为主来打造规划设计理念和调度运行规则等。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适应新能源比例持续提高的要求,在规划理念革新、硬件设施配置、运行方式变革、体制机制创新上做系统性安排:
鉴于新能源项目点多面广、单体规模小、建设周期短等,《实施方案》立足新能源项目建设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需求,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在简化管理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上: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并具有一定优势的新能源产业链体系。新形势下,我国新能源产业必须强化创新驱动,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此,《实施方案》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高国际化水平等方面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与传统能源相比,新能源能量密度较低,占地面积大。随着新能源规模快速扩大,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影响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因素。《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新能源发展用地用海保障,通过明确用地管理政策、规范税费征收、提高空间资源利用率、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等措施,推动解决制约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用地困境:
“十四五”风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实现平价无补贴上网,财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与时俱进,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的作用。《实施方案》提出三方面政策举措:
2、“十四五”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显著提高,向国际一流水平迈进
作为绿色低碳能源,新能源是我国多轮驱动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能源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在“十三五”的基础上,“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年均装机规模还将有大幅度的提升,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据此,前瞻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可达到17亿千瓦,至2027年末,我国新能源装机容量或将达到21亿千瓦。
随着新能源装机量的稳步增长,预计至2027年我国光伏、风能、水能、火电等新能源发电量也将随之进一步高增,前瞻根据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量以及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初步预测至2025年末,我国新能源发电量可达到4.28万亿千瓦时,至2027年末,新能源发电量或将突破5.20万亿千瓦时。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新能源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对于曾经长期负担基本负荷的火电厂来说需要进行改造、频繁启停,最重要的是降低发电小时数无异于自断财路。
04月08日,山西能源局关于火电灵活性改造发文:一、提高认识,积极开展灵活性改造工作
受新冠疫情及春节影响,2020年1-2月份,全省用电负荷长期低位徘徊,为了兼顾民生供热与新能源消纳,在省内供热机组连续30天按保供热最小方式运行的情况下,仍出现了6.6亿千瓦时的弃电量,弃电率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电源侧调峰能力不足与新能源消纳的矛盾持续加深。在新能源快速发展、装机占比大幅增长的背景下,火电企业尤其是供热企业,除提供稳定的电力热力供应外,还需承担新能源消纳的调峰义务。因此,火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煤电机组发展趋势,主动转变观念,积极开展灵活性改造工作,要创新机制,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 社会 资本投资, 探索 企业发展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新能源的消纳能力。
二、加快改造,主动承担新能源消纳任务
各发电集团要根据集团内省调火电机组与新能源发电机组的装机情况,尽快确定2020-2022年本集团的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计划,并于3月31日前报省能源局。原则上各集团煤电机组的调峰能力应与新能源装机容量相匹配,2020年底各发电集团煤电机组改造容量应不低于本集团的新能源装机容量。
三、化解矛盾,供热机组优先实施改造
为有效化解民生供热和新能源消纳的矛盾,自2020年起,对于新投产的热电联产机组,或改造为供热机组的现役煤电机组,应对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具备深度调峰能力,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按供热机组对待。
目前火电灵活性改造是必然要进行的,承担调峰任务后如果可以发给足够调峰补助,其实火电企业的改造积极性会很高。在东北地区,少发一度电补贴一块,东北的改造相对较好,但全国来看,仅完成目标的两成。
完善补贴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火电企业的改造积极性。实行电力辅助市场化运作,进行电网旋转备用交易,制定煤电灵活性改造标准。目前很多地方才刚开始试点,最合适的方法也许还要很久才会出现。
对符合云南省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利用25度以上耕地(水田除外)或其他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及农用地生产条件和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条件下,允许以租赁等方式使用;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集电线路的用地,实行与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场内道路用地可按照农村道路用地管理。
《措施》提出,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通过公开、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充分发挥以资源换发展的撬动作用,推动光伏电源建设与光伏先进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光伏制造业发展势头好的地区,在光伏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
在项目开发方面,重点支持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金沙江中游、澜沧江金沙江上游“风光水储”和曲靖“风光火储”等6个多能互补基地,争取3年时间全面开工并基本建成。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以乡村或村级连片开发建设“新能源+特色产业”、“新能源+生态修复”、“新能源+绿色食品”、“新能源+乡村 旅游 ”等项目。
为按期完成目标,《措施》还对项目建设的期限作出了如下规定,各州、市人民政府应督促项目业主在取得开发权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备案。完成备案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时限不得超过2个月,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逾期未完成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未开工建设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业主2年内不得参与我省光伏开发建设。装机规模10万千瓦及以下项目,开工6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10万千瓦以上项目,开工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重大自然灾害等)影响,项目业主及时向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报备的,项目建设周期可顺期延长。
在接网与消纳工作方面,《措施》要求做到同步接网,保障消纳。电网企业要加快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优先安排发电,确保电量全额消纳。光伏项目按照装机的一定比例精准配置储能,鼓励采用共享模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消纳机制,积极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以“配额+市场+电网兜底”模式,保障电量消纳。
此外,还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开辟绿色通道,土地、林地现场踏勘由省、州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实行并行审批。各州、市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业主按照规定时限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报送项目推进情况,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省能源局负责按旬调度,定期监测评价各地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项目业主认真整改,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