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冶金的设计院名单谁有??联系方式???
以下设计院都是有 专门网站的,网址下面都有联系方式!
上海治金设计院
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
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冶金设计院
上海黑色冶金设计院
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
吉林省冶金设计院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院
河北冶金设计院
长沙冶金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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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冶金设计院2山东冶金设计院3南昌有色冶金设计院4上海冶金设计研究院5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6江苏省冶金设计院7河北冶金设计院8长沙冶金设计院9南昌冶金设计院10广东省冶金设计院11广州市冶金设计院12湖北省冶金设计院13安徽省冶金设计院14山西省冶金设计院15秦皇岛冶金设计院16长沙有色冶金设计院17上海冶金设计院18江苏冶金设计院19南京冶金设计院20四川冶金设计院21湖南冶金设计院22江西冶金设计院23河北冶金设计研究院24河北省冶金设计院25长春冶金设计院26西安冶金设计院27江西省冶金设计院28吉林省冶金设计院29陕西冶金设计院30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31第五冶金设计院案例32冶金研究院33浙江省冶金研究院34广西冶金研究院35冶金自动化研究院36冶金技术研究院37北京冶金研究院38上海冶金研究院39河北冶金研究院40河北省冶金研究院41冶金勘探研究院42吉林省冶金研究院43北京冶金技术研究院44有色冶金研究院45北京冶金设备研究院46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47冶金建筑研究院48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49冶金自动化院50冶金信息标准研究院51冶金设备院52冶金部青岛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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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in.gov.cn/quality/statis/97kancha.htm 其中有几个著名的冶金院!!
97年勘察设计单位综合指标前100名
序号 单位名称 隶属关系 职工人数 营业收入合计(万元) 利润合计(万元) 人均收入(万元)
1
中国石化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石化总公司 1123 8997.40 2009.60 8.01
2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 9145 54034.60 2198.50 5.91
3
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 铁道部 4320 20188.00 942.70 4.67
4
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 石化总公司 1320 13933.50 1784.90 10.56
5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 893 12344.40 1412.60 13.82
6
冶金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冶金部 1484 10587.00 329.20 7.13
7
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 铁道部 5905 27538.00 524.00 4.66
8
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 铁道部 5628 17080.00 428.00 3.03
9
铁道部第一勘测设计院 铁道部 5682 21925.00 430.90 3.86
10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 1195 13514.50 283.80 11.31
11
水利部能源部东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部 1896 12332.00 141.00 6.50
12
邮电部设计院 邮电部 916 10620.80 1773.50 11.59
13
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2507 19035.30 359.00 7.59
14
冶金部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 冶金部 1490 10811.00 34.00 7.26
15
电力部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电力部 1649 10234.30 229.90 6.21
16
电力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电力部 2490 13712.90 161.00 5.51
17
西北电力设计院 电力部 1665 9200.00 400.00 5.53
18
华北电力设计院 电力部 1531 9020.00 672.00 5.89
19
电力部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电力部 1703 9003.50 41.00 5.29
20
冶金部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 冶金部 1445 8698.00 1.00 6.02
21
电力部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电力部 2547 12889.00 206.30 5.06
22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电子部 1086 10410.60 338.70 9.59
23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 1051 9743.02 673.67 9.27
24
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有色总公司 1217 9623.60 235.60 7.91
25
华东电力设计院 电力部 1285 9176.60 958.40 7.14
26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 核工业总公司 1534 10048.00 546.70 6.55
27
中国石化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石化总公司 1834 12911.20 239.50 7.04
28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水利部 1906 10665.48 155.85 5.60
29
电力部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电力部 2174 11453.80 37.00 5.27
30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电力部 668 9909.10 3232.50 14.83
31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 815 8707.80 355.70 10.68
32
电力工业部中南电力设计院 电力部 1218 8475.00 225.94 6.96
33
建设部建筑设计院 建设部 680 7065.50 1094.00 10.39
34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船舶总公司 1002 6350.30 395.00 6.34
35
中国轻工业上海设计院 轻工总会 773 8642.00 450.00 11.18
36
电力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电力部 787 7358.70 499.20 9.35
37
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 696 6664.70 952.20 9.58
38
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 轻工总会 862 6611.30 887.30 7.67
39 交通部第一公路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 776 6388.00 747.00 8.23
40 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研究院 水利部 1538 6372.49 210.04 4.14
41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航空总公司 1517 6234.40 222.50 4.11
42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 化工部 814 6019.70 49.40 7.40
43 西南电力设计院 电力部 1418 9148.80 104.10 6.45
44 冶金部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院 冶金部 1318 7773.40 457.10 5.90
45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建设部 937 6518.00 492.98 6.96
46 机械部第九设计研究院 机械部 538 6177.30 2866.70 11.48
47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 491 10280.00 346.08 20.94
48 东北电力设计院 电力部 1558 7240.00 19.50 4.65
49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建设部 917 7129.00 480.00 7.77
50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纺织总会 860 6062.00 455.00 7.05
51 电子工业部第七研究所 电子部 883 7475.10 1099.50 8.47
52 山东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 冶金部 1267 9220.90 10.20 7.28
53 冶金部武汉勘察研究院 冶金部 996 9131.00 88.00 9.17
54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 564 6236.70 836.60 11.06
55 电子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 电子部 751 5343.40 53.60 7.12
56 机械部第二设计研究院 机械部 789 5260.00 140.80 6.67
57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 769 6472.60 193.00 8.42
58 长庆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415 4855.50 1984.20 11.70
59 广东省水利电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 651 6573.90 580.40 10.10
60 上海冶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 515 6458.90 101.80 12.54
61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国家建材局 934 6343.00 225.90 6.79
62 广州市设计院 广东省 503 5447.40 6.60 10.83
63 冶金部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冶金部 956 6858.20 7.60 7.17
64 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江苏省 347 5890.55 1283.70 16.98
65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院 建设部 821 5592.40 356.70 6.81
66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电力部 437 5371.80 777.40 12.29
67 中南建筑设计院 湖北省 707 4863.09 352.97 6.88
68 北京首钢设计院 北京市 1682 4794.20 -593.30 2.85
69 电力部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电力部 979 5363.60 91.50 5.48
70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 865 5034.70 235.30 5.82
71 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国家医药局 772 4934.30 186.50 6.39
72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 492 4498.00 859.90 9.14
73 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 核工业总公司 1111 4250.00 57.20 3.83
74 冶金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 冶金部 1113 6511.90 49.60 5.85
75 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 化工部 1257 6051.40 30.50 4.81
76 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688 4554.10 462.10 6.62
77 重庆市设计院 重庆市 515 4482.83 935.70 8.70
78 机械部第四设计研究院 机械部 1041 4200.10 11.30 4.03
79 新疆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653 7001.00 506.50 10.72
80 冶金部西南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冶金部 678 6513.20 58.60 9.61
81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 兵器总公司 1081 6050.00 66.00 5.60
82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电力部 681 5610.60 892.30 8.24
83 交通部第二公路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 874 5437.60 529.30 6.22
84 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 637 5375.00 100.00 8.44
85 辽河石油勘探局勘察设计研究院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856 5011.00 1145.30 5.85
86 中国石化兰州设计院 石化总公司 812 4492.60 832.20 5.53
87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 1113 4046.80 144.40 3.64
88 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 698 5081.70 304.70 7.28
89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 301 4284.40 356.00 14.23
90 交通部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交通部 944 4250.60 129.90 4.50
91 邮电部北京设计院 邮电部 362 4076.40 655.00 11.26
92 冶金部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 冶金部 1338 3955.50 7.70 2.96
93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总公司 民航总局 220 2850.00 453.00 12.95
94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勘察设计院 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805 6941.00 263.00 8.62
95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电力部 414 4685.30 569.50 11.32
96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 487 4243.90 658.20 8.71
97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电力部 634 4202.50 291.80 6.63
98 机械部设计研究院 机械部 821 4860.50 104.00 5.92
99 化工部第一勘察设计院 化工部 733 4850.20 14.75 6.62
100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航空总公司 574 4551.30 81.80
冶金部武汉钢铁设计研究院深圳院 深圳振兴路赛格工业园4号9层 3213439
深圳规划设计研究院 深圳振兴路6号建艺大厦10楼 3788447
广东省重工业设计院 广州越华路116号 83334946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广州市中山二路35号 87395881
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东风东风路745号 (020)87770340
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复兴路12号 63981783
北京首钢设计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古城 68295389
冶金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宣武区白广路4号 63526688-223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设计院 北京燕山迎风街8号 69343321
冶金部重庆钢铁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63850431
重庆市设计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63854124
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大坪长江二路197号 68811852
重庆建筑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沙坪坝北街83号 65124021
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 重庆大渡口区李子林钢铁路34号 68846185
包头钢铁公司地质勘察院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阿吉奈道 2126911-
包头钢铁公司设计院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34号 2125399
冶金部包头钢铁设计研究院 内蒙内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39号 0472-2126012
包头钢铁学院建筑勘察设计院 包头市昆区青年路14号街坊 2123583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 南京市大阳沟98号 4599763
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95号 8933178-0531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 济南市历山路134号 6953155
济南济钢设计院 济南市工业北路21号 8985901-68077
济南炼油厂设计所 济南市工业南路济南炼油厂设计所 8987331-2760
莱芜钢铁总厂设计院 莱芜钢铁总厂设计院 6821109
电话:(029)88419699, (029)88419682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西延路61油脂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市辖区水利设计院 地址:陕西西安东大街57号东北楼413号佳丽理容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韦曲西街附近陕西省燃气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咸宁东路432西安市建筑设计院西安中铁勘察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附近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西关正街233号设计院办公楼
电话:(029)88628647西安有色金属设计院 地址:陕西西安南大街10号西安通信规划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
电话:(029)87817688陕西省邮电科研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吉祥路
电话:(029)88250023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6号
电话:(029)85221471陕西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金水路6陕西省巨石建筑艺术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
陕西省巨石建筑艺术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
电话:(029)82683078陕西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劳动路138西安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文艺北路98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95号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49号西北水电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省综合勘察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机电部勘察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西安市轻工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东关正街附近
电话:(029)82487811陕西省城市规划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市辖区西安市轻工业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陕西人民建筑研究设计院陕西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 地址:西安莲湖区劳动南路187号,丰庆路与劳动南路路口北侧路东,沿劳动南路方向陕西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北路58号西安西京电力建筑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95号陕西技术改造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仓门21号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金花北路280
电话:(029)82593888西安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勘察研究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辖区西北电力设计院电网技术研究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
电话:(029)82526231国家粮食储备局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劳动路118号(办公室)化工部第六设计院 地址:西安市市辖区西安振华建筑工程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七路285号印刷物资大厦4层
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洛阳,还是属于比较好的企业,各方面的福利还是保留原来的体制。过年过节都发点。
年终奖看你的项目了,项目多,年终奖多。平均刚进去的,第二年一班能拿个2-3万吧。不过,这个浮动也很大的,有人拿不到这个数,有人拿更多。
祝你好运啦!如果决定留洛阳,这个公司不错,推荐!
中冶分中冶赛迪、中冶京城、中冶南方。都比较不错,效益最好的是中冶赛迪
排名靠前大钢厂的冶金设计院也都还算行。
这些单位的福利待遇都好。
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等部门拟定的《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关于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省建设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人事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55号),参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现就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勘察设计单位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于2001年年底以前全部由事业单位改制为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具备条件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合伙法》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改制为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制企业。勘察设计单位要参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岩土工程公司和设计事务所等模式改造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二)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一律与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
(三)主行业不是勘察设计而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和省属事业单位内设的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随其主行业或省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进行。
(四)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作为该企业的成员单位,不再保留事业性质,享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管理体制调整。此次体制改革涉及的省属勘察设计单位共25家,由于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等6家单位(名单详见附表一)(略)所承担的任务特殊性,暂不进行改制,其余19家单位的具体改制方案如下:
1、西安有色设计研究院等3家勘察设计单位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名单详见附表二)(略)。
2、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7家勘察设计单位交由省上管理(名单详见附表三)(略)。
3、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等3家已经列入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范围(名单详见附表四)(略),按照省属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方案实施改制。
4、陕西省冶金设计研究院等5家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名单详见附表五)(略)。
5、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筑设计室1家撤销(名单详见附表六)(略)。
(二)交由省上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后,经省委同意,党的关系和领导干部由中共陕西省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委科技工委)管理,原主管部门要将移交单位的领导干部名单和党的关系资料登记造册,移交省委科技工委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由财政厅负责。公司制改造由经贸委负责。行业管理由建设厅负责。
(三)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勘察设计单位,由原主管部门按批准的方案,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领导干部职务、党的关系、资产及财务关系移交和划转手续。
(四)中央移交地方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其领导干部职务及党的关系由省委科技工委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由财政厅负责。行业管理由建设厅负责。
(五)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勘察设计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后,党的关系交由省委科技工委管理。
三、配套政策
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享受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及本细则的扶持政策。
(一)离休、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参加地方社会保险统筹。
1、从2001年10月1日起,勘察设计单位及其职工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分别以2001年9月的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2002年1月起,按照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规定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01年10月1日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改为企业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从2001年10月1日起,对于有事业费的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2000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483元标准支付,与原待遇标准差额部分由原单位用事业费或自有资金支付对于没有事业费的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核定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支付。
3、改为企业前参加工作、改为企业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执行。为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平稳衔接,对在2006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本人2001年10月按原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的,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中,2001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90%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70%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50%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30%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退休的,发给差额部分的10%2006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该项补贴。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本人2001年10月按原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就高执行。
4、从2001年10月起,全部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所需经费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改为企业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5、2001年9月30日前,已经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勘察设计单位,仍继续执行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已经随原行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仍按国家和我省原规定执行。
6、改为企业前没有参加地方养老保险统筹的勘察设计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可以与体制改革分步进行,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先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从2001年10月1日起,按照本文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7、勘察设计单位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统一政策。离休人员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应继续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执行政府指导价。在国家没有正式公布指导价以前,全省勘察设计的收费标准,暂按在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规定的费率取费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一个百分点的标准执行。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公布指导价后,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5年内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改制前属于财政拨款的勘察设计单位,其自用土地的税收政策按照《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5号)的规定办理。
(四)根据陕西省土地管理局《陕西省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时,引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土地资产采用出让方式处置,土地出让金以评估确认地价为基数优惠60-90%的比例缴纳。划拨土地的出让金全部或部分返还企业。
(五)根据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决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国企〔1999〕067号)科研院所中国家直接投资、拨款或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界定产权时,应把勘察设计单位实行自收自支以后(具体时间以各单位实行自收自支时间为准)形成的资产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再行界定。
(六)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又要积极鼓励勘察设计单位职工一次性买断国有净资产。原则上国有资产从中小勘察设计单位退出。职工一次性全额买断的,给予20%的优惠。一次性交款的再优惠10%。
(七)对于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性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其实质基本上属于个人或个人合伙性质,应报省财政厅予以产权界定,恢复其民营科技型企业性质。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建立过挂靠关系、贷款担保关系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般不享有资产权益,但履行了债务连带责任的,应予以追偿或依照有关规定转为投资对属于个人投资形成的资产,产权归个人所有。在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工商登记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出资只要达到其申请注册资本的30%,即可登记注册,其余出资在两年内补足。
(八)在勘察设计单位改企建制时,要大力压缩非生产人员,合理引导分流,剥离后勤生活服务体系,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允许生产辅助部门职工和管理人员提前离岗,提前离岗的年龄规定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达到退休年龄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扶优扶强的改革思路,在勘察设计单位资质换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完成体制改革的单位在勘察设计单位晋升资质时,改制后的企业,不受时间限制,符合资质标准就可为其办理晋升资质的有关手续在勘察设计单位申请跨行业专业资质时,改制后的企业的资质放宽专业个数的限制,只要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可办理跨行业专业资质。
(十)勘察设计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需要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工资分配管理按以下原则进行。
1、原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后可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继续执行工效挂钩办法。
2、可根据有关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贯彻“两低于”(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3、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探索适合科技型企业特点的分配制度,进行项目核算分配制、年薪制等改革试点。
四、组织领导
(一)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勘察设计单位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告。
(二)在体制改革期间,勘察设计单位的现有领导班子要保持相对稳定,交接工作尚未完全到位时,日常工作仍由原主管部门管理为主。
(三)地市政府(行署)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和本细则要求,尽职尽责地支持勘察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
(四)地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所属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由各地市参照陕政办发〔2000〕55号文件和本细则进行。其中,地市及其以下所属事业性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批准实行转制的,经同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养老保险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附表一:暂不改制的6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农业厅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2林业厅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3水利厅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 4监狱管理局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建筑设计院 5人防办陕西省人防工程设计科研所 6建设厅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附表二:进入省上管理的企业的3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旅游局陕西省旅游建筑规划设计院进入陕西旅游集团2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进入陕西省高校后勤集团3有色局西安有色冶金研究院已进入陕西有色集团有限公司附表三:交由省上管理的7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设厅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2交通厅陕西省公司勘察设计院 3水利厅陕西省水利电力土木勘测设计研究院 4地勘局陕西省工程勘察研究院 5地勘局陕西省秦地建筑设计所 6文物局陕西省古建设计研究所 7地勘局陕西地矿第二工程勘察院 附表四:已列入科研院所改制的3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材总公司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2科技厅陕西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 3科技厅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 附表五:直接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5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建设厅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 2有色金属集团公司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 3纺织总公司陕西省水工程勘察规划研究院 4经贸委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建筑设计院 5科技厅陕西省人防工程设计科研所 附表六:撤消的1家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编号部门单位名称备注1省政府机关事务管事局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筑设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