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金属资源的措施?(写3点)
保护金属资源的有效途径有:防止金属的锈蚀,由于金属锈蚀而浪费的金属约占三分之一,要想方设法防止金属生锈;回收利用废旧金属可节约原料、节省能源,是一种保护金属资源的有效途径;有计划、合理地开采矿物,否则既浪费了资源,又损害了国家利益;寻找金属的代用品,减少了金属的使用等.
故答案为:(1)防止金属生锈;(2)回收废旧金属;(3)合理开采矿物.
一、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原因调查程序
(1)调查准备
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主要包括造成重金属突发事件区域或流域的涉重金属企业相关情况,初步判断造成污染的重金属污染物的来源;调查涉嫌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地理位置、基
本工艺、生产规模、以前是否有群众投诉等;调查涉嫌企业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和环评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等,收集相关行业的产业政策、排放标准等;收集该区域或流域的环保执行标准。
根据造成污染的重金属种类统筹安排现场调查需要的调查取证的装备。
(2)制定方案
根据收集的基本资料和数据,制定调查方案。根据造成污染的重金属种类确定流域或区域调查步骤、调查路线,可联系专家或其他部门配合调查取证。
(3)现场调查
按制定的调查方案进行现场检查,重点针对区域或流域内的可疑企业进行调查,检查企业相关工序的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企业自行监测记录等相关资料;检查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及环保验收的执行情况;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处理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排放口是否规范,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应急设施是否配套建设,工业固体废物是否按规范处理处置;根据上述调查判断发生重金属污染的企业或工段。
(4)处理
对于引发重金属污染的企业,应立即责令企业停产并停止排放污染物。对于排放污水造成的污染事件,应立即停止排放废水的相关工段生产,或者把污水临时截留,待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后再加以处理。
(5)总结归档
编写总结报告,对现场检查过程中的文字材料进行归档,总结调查经验。
二、现场调查方法
(1)资料检查
Ø 检查资料的完备性:需要检查的资料内容视调查要点的不同而不同。
Ø 检查资料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比较。
Ø 检查资料的真实性:根据不同资料在时间和工况上的一致性进行判断。
(2)现场检查
根据所收集资料在现场对流域或区域的相关企业进行调查,主要调查产生该种重金属污染物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周边敏感目标距离、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污水排放管线等,必要时可利用便携式重金属检测装置实地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
(3)现场测算
Ø 便携式仪器测量法:主要是指使用便携式水质分析仪测定污水处理站排口污染物浓度。
Ø 在线监测数据:检测企业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调取最近一个月的在线监测数据。
Ø 物料衡算法:在不具备快速测定污染物排放情况时,可根据收集的企业原辅料、产品的分析数据,根据元素在生产过程的走向,推算各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
(4)现场访谈
Ø 与企业现场操作访谈:与车间工人进行随机性的访谈,了解企业近期生产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是否进行演练等。
Ø 周边居民访谈:走访企业周边居民,核实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了解企业运行过程中是否对附近居民带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
三、现场调查要点
(1)选址是否合理
环境敏感区判断:
调查该企业选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疗养地、医院和食品、药品、电子等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铜、铅、锌冶炼企业及生产装备。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是否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文件的规定
(2)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Ø 新建、改建和扩建冶炼生产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是否批复。
Ø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评审批文件一致,是否存在重大变更或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而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
Ø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否越级审批。从2009年3月1日起,新建和改扩建铜、铅、锌冶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部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
(3)“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Ø 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是否严格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Ø 检查环保设施是否按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到位,可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逐一核对各环保设施,同时,检查环保设施的规模与效果能否满足要求。
Ø 检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是否齐全,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是否落实到位。
(4)试生产管理
对于正处于试生产的企业,应调查该企业是否按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试生产申请,并得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试生产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污染源现场监察要点
(1)产业政策
调查企业是否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有色冶炼企业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准入条件、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要求。
(2)生产现场及污染防治措施
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产生节点及治理措施具体可参照第三章进行筛分检测,检查该企业各污染源节点是否按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处理处置。
(3)环境应急管理
环境应急设施
冶炼企业是否有污水处理事故收集池,收集停电、检修、故障停车或由于污水处理系统泵机出现短时故障而致使系统无法正常处理污水时的事故排放,以及由于各车间因事故而造成排水。在电解车间底部和净液车间内部是否建有足够容量的事故集液池,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在成品酸罐区内是否设有围堰及收集池,回收事故状态漏酸,事故排水都进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回用;事故水池是否进行了防渗、防腐。
(3)环境应急管理
环境应急预案
Ø 企业是否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应具备可操作性,并保持不断更新完善。
Ø 是否制订预防事故措施,并按照预案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质与设备。
Ø 是否具备应急监测的能力。
(4)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
Ø 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检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并调查企业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Ø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
调查企业是否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Ø 排污收费制度执行调查企业是否按要求按时缴纳排污费。
Ø 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企业是否制定环境监测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是否配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
五、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方案
处置程序
(一)接报。值班人员接到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要认真记录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出现的特征及可能的危害范围与损失、报告人等,并迅速向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
(二)行动。各部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指令后,应迅速出动赶赴现场,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发展态势。
(三)现场处理处置。应急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听从指挥,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处置程序,立即开展工作。
(四)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①当事件得到控制,紧急情况解除;
②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免受污染,并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水平。
(2)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的终止,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写出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处置报告,经总指挥批准上报后终止应急工作。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成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组
设立重大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组长一人,负责全过程统一协调;设现场副组长一人,负责现场应急救援;设保障副组长一人,负责调度内外的保障支援
(二)组织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办公室的决策和技术支撑,在应急响应时,根据现场提供的评价结果、监测分析结果,对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危害程度做出评价,向应急领导办公室提出可供采取的合适的防护措施和防护行动建议,为应急领导办公室决策提供依据。
(三)环境风险评估与监测
现场应急响应组长必须随时向应急领导办公室通报现场情况,判断事态发展状况,决策应急响应行动。环境监测部门应根据应急领导办公室的要求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水质污染等状况实施动态监测。
(四)污染控制
重金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办公室应根据职责、应急监测的结果和事件的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1)从源头上防堵污染源,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或大气,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污染源进行防控。
(2)采取工程措施,控制污染范围。以监测数据为依据,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一定的水域范围或大气环境保护范围内,防止继续扩散。
(3)对于水体重金属污染事件,应充分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结合物理、化学的方法,对受污染的水体进行稀释、中和、置换、净化。
(4)对于水体重金属污染事件,应及时通知可能受水污染事件影响的取水单位停止取水,并做好启用备用水源或采用其他设备临时供水的准备工作
(5)对于重金属超标的周边居民,应及时安排进行治疗,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搬迁范围及安置措施。
(五)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响应人员进入应急响应现场必须配备必须的防护器材,进行任何响应行动必须报告,不允许单独行动,必须有共同行动人员或监控人员。在应急响应人员自身安全无法保证时,领导办公室应下令应急响应人员撤离。
(六)及时公布处理进程
各级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严格把关的原则作好重金属污染事件报道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就事件预警信息、事件救援情况、现场调查情况、事件认定意见、应急处理结束等信息进行新闻发布。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及群众猜疑。对不实传言以及媒体有关事件内容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通过发布通告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避免引发群众恐慌。新闻稿件统一由应急领导指挥部负责审核。必要时,由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信息。建议将手机短信预警机制引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之中,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七)后期处置
根据现场专业人员意见及监测结果,组织事件应急处理后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同时监测部门提供跟踪性监测。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相应技术支撑部门的科学依据,对事件中涉及的损害赔偿问题,按照行政调解程序进行。根据事故认定结论,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并对事件进行通报。
七、责任追究
(1)企业责任
(2)相关管理部门责任
Ø 地方政府责任
Ø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任
(3)问责。
参考网络
一、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目标的技术改造。抓好诸如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强制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降低这些行业的资源消耗水平。
二、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三、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和修订有关促进能源资源有效利用的法律法规,同时运用财税、价格等政策手段,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形成全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体制机制,加快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健全矿产资源消耗补偿机制。
四、推行“节能型”消费政策,为企业节能减排“添动力”。通过制定实施“节能型”消费政策,大力倡导节能消费、绿色消费。扩大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范围,加强节能产品认证,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同时研究试行强制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办法。
五、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七是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参与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谈判,履行相应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
河南省是有色金属工业大省,2007年1~5月份,全省10种有色金属产量(电解铝、铅)、氧化铝、钼精矿产量,实现利润、实现利税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均居全国之首,金属镁(山西第一,为14.7万吨)、铝材(广东第一,为93.3万吨)产量和主营业务收入(江苏第一,为707亿元)居全国第二。全省有色金属工业的主要指标及占全国的比例详见表1。
表1 2007年1~5月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主要指标占全国比例及位次
从表1可以看出,我省正在向实现全国有色金属工业强省进行新的跨越。最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康义在我省召开的“全国有色金属地勘行业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上透露,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产量已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显然,要使我省有色金属工业逐步实现科学发展,其潜力在于加快发展全省铝、钼等有色金属矿业循环经济。为此,根据2007年矿业循环经济调研计划安排,我们在6~7月份,先后考察了郑州中铝河南分公司(简称中铝河南)及中铝矿业分公司(简称中铝矿业)、洛阳市栾川钼业集团(简称洛钼集团)及洛宁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发恩德)、三门峡市灵宝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简称灵宝金源)及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灵宝黄金股份)等有色金属和贵金属矿业企业或综合企业,并与上述企业有关的市、县政府部门进行了座谈。现将我们了解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与建议综述如下。
一、新情况
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38号)的指导下,今年,我省铝、钼、金、铅、锌、银等有色金属矿业企业推进循环经济步伐正在加快,已初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一)“减量化”(节能减排)
中铝河南推进快,成效显著,是一个较好典型。该公司确定了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节能3.5万吨标准煤以上,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6年降低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6年减少5%。为了实现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该公司坚持管理创新,实现全员节能;深化自主创新,实现科技节能;加快结构调整,实现投资节能;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增效节能。特别是国际先进的“一水硬铝石管道化溶出技术”、“烧结法粗液常压深度脱硅技术”、“强化压煮溶出技术”等在该企业应用,解决了关键技术,加大了节能力度。2007年1~6月份,该公司氧化铝产量达12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56%,达250万吨年产水平,完成利税20亿元,产量及效益双创历史新高。与此同时,节能减排成效显著,节能减排指标不断优化,内控指标优化率达77%。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2006年末降低3%,累计节能1.1万吨标准煤,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89%,主要产品成本比预算节约4800万元。
(二)再利用
有色金属矿业循环经济的再利用是指贫矿与富矿、厚矿与薄矿、主矿产与共伴生矿产,通过技术创新,进行合理开采与综合利用,以达到减少资源浪费、节约利用资源之目的。其再利用的部分指标是开采回采率(简称回采率)及选矿回收率(简称回收率)。
洛阳发恩德是一个比较突出的好典型,该中外合作公司十分注重以技术创新合理采矿,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对洛宁沙沟薄脉型“鸡窝(铅、锌、银)矿”,如果用传统技术采矿,贫化率高,回采率低,资源损失严重。为此,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引进了“削壁充填法采矿”技术,以1000美元/日的高额报酬,高薪聘请美国采矿专家在开采现场指导,使该企业在短时间内掌握了先进采矿技术,并使厚度远低于工业要求的薄矿体(0.1~0.5米)得到了合理开采,其矿山回采率高达95%。由于采用先进技术,使公司铅、锌、银回收率分别达到93%、81%和90%,其资源的综合利用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洛钼集团是一个较好典型。该企业把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回采率作为矿山开发的基点。经过多次专家论证,实施了安全系数高、资源浪费少的露采工程,已使露采能力达到了3万吨/日的开采规模,并使回采率高达98%。该企业还以技术创新,提高选矿生产能力。该企业引进了美国艾姆克公司浮选柱选钼新技术,以柱型浮选机代替传统浮选槽。此举不仅把回收率提高了8个百分点(达到86%),把精矿品位提高了4个百分点,而且每年节电50%,增加经济效益数千万元。
灵宝金源也是一个较好典型。该企业实施了硫铁矿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的主要工艺是将含硫23%的硫铁矿富集,制成含硫达47%的硫精矿,通过熔烧、干吸、净化等工艺制成硫酸,作为磷复合肥生产原料,制酸过程中的余热用于发电,副产品硫酸渣含铁达60%,作为铁精矿出售。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年处理硫铁矿20万吨、年产硫酸12万吨、磷肥15万吨、铁精粉7万吨、余热发电2040万度。2006年实现利税3000余万元。二期工程已施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可使硫铁矿中伴生的金、银、铜等金属得以充分回收利用,实现年产电解铜1221吨、电解锌550吨、黄金1吨、白银3.2吨、硫酸3万吨,年利润将再增加3000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打造了“采矿——选矿——制酸——化肥生产——废渣利用——余热发电——多金属回收”综合利用产业链。
灵宝黄金股份已成立了矿业技术开发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积极开展成矿规律、采选工艺、低品位矿冶炼、多金属回收等方面的科研。已形成日采选矿石2400吨、日处理金精矿700吨,年产黄金10吨、白银30吨、电解铜1万吨、硫酸15万吨综合利用规模,其利润2亿元以上。该公司综合冶炼二期工程,2007年8月份已投产,日处理金精矿达880吨。该公司铜金矿多金属综合利用项目已开工建设,该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铜金精矿3.3万吨、黄金3万两、白银5吨、电解铜1万吨、硫酸2.8万吨。灵宝黄金股份,对多金属综合利用也是十分重视的。
总之,我们调研的洛阳发恩德等有色金属矿业企业,对再利用均较为重视。这些企业不仅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损失,节约利用资源,而且也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资源化
有色金属矿业循环经济的资源化是指将低品位矿石作为资源利用及尾矿中低品位多金属再回收为可用资源。
中铝矿业按照资源化的新观念,供矿的铝硅比已由8~9降至最低3.5。中铝河南及中铝中州等企业,通过联合攻关,首创国际先进的“选矿拜耳法生产氧化铝新工艺”,其已建规模达60万吨(中铝中州),目前在建有220万吨(中铝河南150万吨、中铝中州70万吨),累计可达300万吨规模。这将有效提高我省数亿吨低品位铝土矿的利用率,对节约利用我省铝土矿资源,实现氧化铝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大意义,值得其他氧化铝企业学习。
中铝河南自主研发了树脂法提取稀有金属镓技术及精炼高纯镓技术。从氧化铝生产过程的尾矿母液中提取镓,回收率75%以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基本实现了资源化。该企业已成为亚洲最大的镓系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基地,制成了金属镓、高纯镓、氧化镓、医用镓盐等系列产品,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洛钼集团针对尾矿中每年有8000吨白钨精矿损失的局面,与俄罗斯国家有色金属设计院合作,攻克白钨回收技术,建成白钨回收公司,已达到1.5万吨/日回收能力,每年节约尾矿排放费用1000万元,增加效益数亿元。其二期工程正在建设,至2008年可将下属全部选矿企业建成配套白钨回收工程,届时可年产白钨精矿8000吨,增加效益6亿元,成为洛钼集团又一个经济增长点。
灵宝市一些黄金企业对黄金尾矿中有价值的废弃金矿石进行资源化利用,还对一些废弃坑口进行回采及残采,一年可开发低品位矿石5万余吨,既变废为矿,又产生了较好经济效益。
总之,所调研的几个企业,对资源化均有一定重视程度。
(四)无害化
有色金属矿业循环经济的无害化是指在“减排”的基础上,企业对排出的尾矿、气、水的无害化处理及对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的恢复性保护。
洛阳发恩德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是一个好典型。该企业所采用的采矿削壁充填国际领先技术,可对地下采空区进行动态充填,尽快恢复地下生态环境。与此同时,该企业对矿坑水进行沉淀处理,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无害处理,选厂污水进行再循环使用,显示了中外合作企业注重绿色矿业生产的特色。
灵宝黄金股份投资3000万元建成了黄金冶炼厂污水处理系统,达到零排放标准。灵宝金源采用两转两吸工艺,使二氧化硫浓度和硫酸雾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对铜、锌萃取余液置换后的贫液进行循环使用,实现了零排放。
按照“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理念,洛钼集团投入3亿元环保专项资金,对环境进行整体保护。针对露天开采对周围水土造成的影响,委托洛阳市园艺公司对矿山绿化进行了规划,在排渣场植树3万余棵,矿山绿化面积达17万平方米,为全国矿山绿化开启了成功范例。该企业通过科研攻关,利用除尘脱硫新技术,生产了市场紧俏的亚硫酸钠产品,变废为宝,为企业实现废气零排放创造了条件。针对传统钼流程使用剧毒氰化物对废水造成的影响,该企业经过技术攻关,以巯基乙酸钠取代了氰化钠,实现了选矿厂无害药剂推广使用,为废水无害化排放创造了条件。
总之,我们所调研的洛阳发恩德等有色金属矿业企业,从认识到行动,对“无害化”都比较重视。
综上所述,洛阳发恩德、洛钼集团、中铝矿业、灵宝金源等有色金属矿业企业,是我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好典型或较好典型。这些典型在合理开发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方面,均取得明显效果,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较大潜力。
二、新问题
1992年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可持续发展宣言的签署,标志着循环经济的诞生,1998年我国引入德国循环经济概念,确立了“3R”原则的核心地位,因此,我们了解循环经济的时间是在2000年前后,我省铝、钼等有色金属和贵金属矿业企业了解循环经济的时间仅是最近两三年。由于时间短,加之上述矿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步伐较快,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是难免的。本次调研中发现的新问题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点。
(一)对循环经济理念缺乏比较全面、系统、准确的认识
我们初步认为循环是“形”,“3R”原则是“魂”,科学发展是“本”,这是对循环经济的本质理解,我省相关矿业企业对循环经济的理解,尚难达到如此深刻程度。部分市、县政府部门及矿业企业既不能将省政府目前狠抓落实的“节能减排”约束指标体系〔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万元企业生产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与循环经济“3R”原则的减量化联系起来操作,也未认识到,对铝、钼、金等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环境承受容量控制是“3R”原则减量化的本质体现;更未认识到“3R”原则是有序的,其优先顺序是: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资源化。总之,矿业企业对循环经济比较全面、系统、准确地提高认识,还有一个较长学习和理解过程。
(二)发展循环经济的总体水平不高
一是价值高的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水平差。如我省铝矿石中伴生的稀有金属镓的价值很高,镓是做激光器、大规模高速集成电路、超导等不可缺少的高级材料,但只有中铝河南及中铝中州对其进行了有效综合回收,其他氧化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让其白白流失;又如栾川钼矿中有丰富的稀有金属铼,其价值甚高,铼是火箭、导弹、宇宙飞船等高温部件必需的材料,但现在尚未综合回收利用。二是尾矿资源基本上未实现(再循环)资源化。我省铝土矿尾矿(赤泥)有2000万吨以上,钼矿尾矿有3000万吨以上,均储存尾矿库中,未开发利用。三是有色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差,致使有色金属资源开采总量居高不下,逐年攀升。以上三点说明,从总体看,我省有色金属矿业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
(三)我省有色金属矿业企业均未建立评价其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技术、经济、环境、效益指标体系
(四)部分市(县)政府部门对运用政策及市场力量加快发展铝、钼、金等矿业循环经济,认识不足,措施不力
一些市(县)政府部门对加快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中政府自身的角色及市场居位分析不够深刻,定位不够准确,尚未主动创造适宜的市场环境,形成矿业企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也未深入研究如何运用合理经济规模及价格杠杆导向,推动矿业企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任重道远,出现这些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它们均是约束我省矿业企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新困难,我们必须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三、建 议
(1)加强培训,使矿业行业的主要企业及有关市(县)政府部门全面、系统、准确地提高循环经济的理性认识。
建议由省政府循环经济主管部门牵头,对重点矿业企业及有关市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是将发展经济、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的战略举措;也要使他们认识到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是新的系统观、新的经济观、新的价值观、新的生产观及新的消费观;还要使他们进一步认识到省政府目前狠抓落实的“节能减排”乃是实施循环经济的基础工作——“3R”原则的减量化,清洁生产是企业内部“小循环”;节约型社会基本上是社会层面的“大循环”。此外,我们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循环经济绝不是万能的,那种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最终实现全新的封闭式的零排放资源利用方式,它可以解决一切环保问题,这是一种认识误区。如日本、西欧等循环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受技术与成本—效益的限制,不可能都是“封闭式的零排放的资源利用方式”,最终不可避免要出现尾矿废弃物,经无害化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总之,只有提高认识,加强培训,我们在加快发展矿业循环经济过程中,才能少走弯路。
(2)进一步为矿业企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营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一是逐步制定铝、钼等有色和贵金属资源开采中的资源循环利用政策。地质勘查部门在地质勘查报告中应有资源循环利用篇章,开发利用设计部门在确定开采方案的同时,应当提出切实可行的共生、伴生矿回收利用方案、矿井水循环利用方案、尾矿循环利用方案和安全处置方案;有关矿业企业要在政府监管下,自觉执行上述方案,努力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及无害化处理率;二是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相结合,逐步制定考核矿业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的技术、经济、环境、效益指标体系,特别要加快制定矿产资源循环利用率及无害化处理率的指标体系;三是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的指导下,逐步制定加快发展矿业循环经济的鼓励与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投资倾斜、设立铝、钼、金等金属矿循环经济专项基金、合理定价、财政贴息、技术创新、政府绿色采购等。
(3)典型引路,紧抓试点。
据本次调研,发现洛阳发恩德(中外合作)矿业公司在利用国际先进技术进行有色金属探矿与采矿、管理严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依法纳税等方面均较突出,我们建议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可进一步调研总结并推广其经验与做法,以便推动全省有色金属矿业循环经济加快发展。我们还建议洛阳发恩德、洛钼集团、中铝矿业、灵宝金源及灵宝股份等矿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已初见成效,并具有典型意义,可按程序纳入我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范围。
(4)在铝、钼、金、银、铅、锌等矿产资源整合中,应向上述循环经济初见成效的典型矿业企业倾斜。
(5)在保证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逐步破解上煤下铝矿权设置难题,加大煤下铝的找矿力度,可能新增3亿吨铝土矿资源储量,延长铝土矿保障年限;要提高铝土矿中的稀有金属镓的评价及回收利用率;要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开展铝矿尾矿(赤泥)中的铝、铁、硅等低品位矿的综合回收试验研究,争取对这一世界难题的解决有所进展;在提高铝土矿资源循环利用率及无害化处理率的前提下,争取在2012年前后将三门峡铝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循环经济示范铝工业园区。
(6)要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钼业进行调研,制定发展规划,适度控制产量,提高我省在国际市场上钼价的话语权。应将栾川钼矿田进行资源整合,逐步实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采供矿、拉长产业链。综合回收利用钨及铼等很有价值的稀有金属,抓紧利用国际先进技术进行尾矿资源化试验,减少环境破坏,实现科学发展,争取在2012年前后,将洛阳建设成为世界领先的新型钼工业基地。
参加调研人员名单:
省政府参事 姚公一、林效森、蔡德龙、刘 勇
特 邀 专 家 孙志顺(河南省矿业协会)
预 备 参 事 王志光
1、组织措施 主要是建立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
2、经济手段 三废处理设施、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止设施;绿化;放射性保护;环境监测设施;复垦造田等。投资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工程基建投资;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排污回扣费,即环保补助资金。
3、环保资金来源的政策性措施 为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关于工矿企业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捉留办法的逼知》、《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了环境保护与治理经费有一个重要来源。一些省、市、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
《纲要》强调,要实行强有力的环保措施:一是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三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环保试点示范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四是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健全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防止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淘汰、限期治理、环境标识和认证制度。五是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六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进一步提高环保装备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七是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参与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谈判,履行相应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