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光伏领跑者计划”
“光伏领跑者计划”是国家能源局拟从今年开始,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领跑者”计划将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如何定义“领跑者”?根据2015年1月8日发改委等八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所谓“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发改委将同有关部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而“光伏领跑者”则是与其并行的一种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质量管理的专项方案。(参考资料来自:太阳能电站建设专家-广东太阳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至2022年底;
(二)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六)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
1、备案流程简化
根据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2)个人项目由电网公司代备案
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设并网手续最简化
根据国家电网财[2013]2044号文,分布式是光伏项目的并网办理流程大大简化。
1)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
2)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免费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3、不受规模指标限制
根据《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光伏项目的备案被分为三类:
普通光伏项目和领跑者项目,都要采取竞争性配置的方式获得规模指标。
屋顶项目不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还是“全额上网”,都不限指标。
4、屋顶预留有要求
为了解决屋顶难找的问题,地方政府也在想办法解决。很多地方政府都对下辖的现有建筑、新建建筑的标准作出规定,提出要按照分布式光伏的标准考虑。
对于现有建筑屋顶,全国9个省/市/县(北京市、南昌市、太原市、杭州市、富阳市、德清县、龙游县、江山市、安吉县)规定下辖区域内,已有企业年综合能耗达到1000~5000吨标煤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在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项目。
对于新建建筑屋顶,全国18个省/市/县(合肥市、洛阳市、无锡市、镇江市、南昌市、太原市、浙江省、杭州市、德清县、嘉兴市、温州市、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绍兴市、安吉县、丽水市)规定下辖区域内,新建建筑屋顶面积达到1000~3000等不同标准时,政府鼓励或强制要求屋顶按照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5、国家、地方补贴高
除了国家补贴以外,全国很多有实力的省、市、县,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地方补贴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9个省(北京、山东省、江苏省、江西省、河北省、上海市、吉林省、湖南省、浙江省)有省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0个地级市(合肥市、南昌市、商洛市、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温州市、绍兴市、衢州市、丽水市)有市级单独的度电补贴12个县级单位(萧山区、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瑞安市、乐清市、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余姚市)有县级单独的度电补贴。
全国共2个省(江西省、陕西省)、4个市(无锡市、合肥市、嘉兴市、绍兴市)、8个县(富阳市、建德市、德清县、安吉县、洞头县、永嘉县、龙游县、江山县)给予初始投资补贴。
6、补贴结算有保障
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实行由电网企业按月转付补贴资金的制度。
当可再生能源附加不足时,优先发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而且,自然人投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由电网公司垫付。
另外,在刚刚颁布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中,未把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绿证范围之内。可见,国家计划在地面电站领域,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补贴问题然而,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将仍然采用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来解决。由于绿证价格低于可再生能源附加,因此,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保障性更强!
7、电量可计入节能量
根据《“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国万元GDP能耗要下降15%,各企业节能压力大。
然而,根据各地的分布式光伏政策:企业建设自发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使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产生电量,可计入企业的节能量。
8、不参与竞争售电
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中,对于分布式电站的提法:
(五)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
18、多途径培育市场主体。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允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或微网系统参与电力交易鼓励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
同时,根据电改系列文件中的配套附件4《关于有序放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三、建立优先发电制度
(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
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竟争。
(二)优先发电适用范围。
为便于依照规划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制度,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优先发电。
“光伏领跑者计划”:中国国家能源局拟从2015年开始,每年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领跑者”计划将通过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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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太阳能资源随处可得,可就近供电,不必长距离输送。
3、光伏发电的能量转换过程简单,是直接从光能到电能的转换,没有中间过程和机械运动,不存在机械磨损。
4、光伏发电本身不使用燃料,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和其它废气在内的任何物质,不污染空气,不产生噪声,对环境友好,不会遭受能源危机或燃料市场不稳定而造成的冲击,是真正绿色环保的新型可再生能源。
5、光伏发电过程不需要冷却水,可以安装在没有水的荒漠戈壁上。
6、光伏发电无机械传动部件,操作、维护简单,运行稳定可靠。
7、光伏发电系统工作性能稳定可靠,使用寿命长,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寿命可长达20-35年。
8、发电节约能源;
9、绿色能源,保护环境;
10、发电赚取收益
“‘领跑者’计划不能仅仅把效率作为唯一的指标,而更应把系统的整体质量作为衡量标准。应该通过市场准入等手段来保证中国光伏电站建设不出任何大的问题。”原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告诉媒体记者,最新的“领跑者”计划征求意见稿的确响应了业内一些呼吁,也比之前的版本有所提高,但关键还在于落实。
他认为,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当前“领跑者”计划都局限在集中式电站,而国家下一步力推的分布式发电却没有得到很好的“领跑”,“‘领跑者’不应该仅仅针对制造业,也应该在分布式系统的应用上有所体现。后者目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至于此前诟病较多、甚至被部分业内人士视为“拔苗助长”的光伏发电前沿技术应用依托基地(即“超级领跑者”)计划,石定寰表示,这个问题不大,毕竟不是所有企业都能进来。
“这个计划肯定会‘助长’,但是否‘拔苗’则仁者见仁了。”阿特斯电力集团董事局主席瞿晓铧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最新的文件要求这个计划在三年内全部建成并促进相应前沿技术产业化,应该说也留出一定技术升级的空间。
在他看来,“领跑者”计划一定会引领和促进光伏技术的发展,一些指标的调整也进一步接近了行业现状。目前,这个计划已成为全世界范围内最有影响力的光伏技术政策,也反映了能源局的确“想做事”。
但他建议,这次“领跑者”计划中有一个“如果融资成本低于现行基准利率10%及以上的可以加分”的条款应该修改或去掉,“阿特斯在海外也可以拿到这样的融资成本,但在中国,能够达到这条标准的基本只有央企了。而央企说到底用的还是国家的钱。”
“我们认为,根本办法还在于国家能否下决心解决光伏补贴发放拖欠的问题。我甚至建议可以成立一个国家光伏主权债,用于保证光伏补贴的足额发放。如此,则光伏开发商、运营商们可以把资金成本降到基准利率的40%,意味着度电成本还可降5分钱。”瞿晓铧说。
即使在等待中,其实也仍是大有可为。遥想当年李自成兵败潼关后虽然身边只余残部十七人,却仍有“收拾残破费经营,暂驻商洛苦练兵”的乐观与不屈,何况当下的光伏已渐成能源替代的主要方向,未来更是前景无限。
自2013年起年,我国新增装机规模就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目前累计装机量已超过170GW。知名咨询公司IHSMarkit曾预测,到2020年底,中国累计光伏装机容量将达255GW。集邦咨询也表示,今明两年国内将各有35GW以上的新增并网量。
这也意味着,到2020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超过200GW,已大大超出《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到2020年底装机容量105GW”的目标。
从地面电站到分布式电站,从领跑者计划到户用光伏,国内光伏应用市场的迅猛发展让所有人猝不及防,恐怕同样也令政策制定者料想不到。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1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的出台是光伏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对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缓解光伏产业补贴缺口、弃光限电
“当前解决光伏产业所面临困难付出的代价,比今后出现泡沫后再行调整所付出的代价要小得多,也有意义得多。”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
他说,通知的出台,既是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光伏产业当前面临的补贴缺口和弃光限电等突出矛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光伏产业从规模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主要有四方面意义。
一是有利于缓解财政补贴压力。财政补贴缺口持续扩大是当前制约光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缺口已超过1200亿元,直接影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如果这种超常增长继续下去,财政补贴缺口持续扩大,将对行业发展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他表示,适当调低需要补贴的新增建设规模,将避免形成系统性风险,长远看有利于产业发展。
二是有利于解决消纳问题。去年通过多方努力,弃光率下降至6%,但个别地方仍十分严重。今年一季度,弃光率达4%,虽有好转,但仍不稳固。而且随着分布式光伏装机快速增加,给东部一些地区配网安全运行带来新问题。通过调整发展节奏,有助解决光伏消纳问题,减少弃光。
三是有利于激发企业内生动力。随着光伏发电补贴强度下降,将倒逼企业从依靠国家政策向更多依靠市场转变,通过降本增效提高发展质量,实现光伏行业优胜劣汰,遏制非理性扩张,进一步巩固光伏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培育一批世界级光伏制造领军企业。
四是有利于促进地方降低非技术成本,改善营商环境。补贴下调之后,为保证光伏发电项目经济性,一方面企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也利于促进地方政府落实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降低非技术成本。
调整并非“一刀切”
“此次调整并非‘一刀切’,而是对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进行优化,采取分类调控。”该负责人强调,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和分布式电站建设规模合理控制增量对领跑基地项目视调控情况酌情安排对光伏扶贫和不需国家补贴项目大力支持,有序发展。
他介绍说,今年第一批418万千瓦光伏扶贫已经下达,第二批400万千瓦正在准备。第三批领跑基地项目已选定650万千瓦,第四批将于下半年适时启动。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调普通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主要考虑有:一是组件价格快速下降,光伏组件平均价格与去年底相比降幅已达约17%二是与光伏领跑者基地招标上限价格衔接三是补贴缺口增长过快。
“去年以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呈高速发展态势,存在不少风险,需要通过价格杠杆发挥调控作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已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补贴范围的项目在今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的,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此外,国家能源局组织招标的技术领跑基地建设项目上网电价政策也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