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经营有色金属产品,国家曾经发文称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适用13%,请问现在税率有无变动,若变动了应适用的税率是多少?
专业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规定,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二、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其具体范围是指符合《食用盐》(GB5461-2000)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21-2003)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三、本通知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
增值税是国家的一种法定的国家税率,钛矿属于有色金属,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这也是要分情况进行讨论,需要分为一般的纳税人和小规模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矿产资源开采的增值税税率:13%,小规模纳税人矿产资源开采的增值税税率:3%。
原材料价格上涨,购入量的增加,我公司本年累计进项税额为XXX万元,去年同期累计进项税额为XXXX万元,影响进项税额同比增加XXX万元。主要材料生铁平均价格为XXXX元/吨,去年同期价格为XXXX元/吨,同比增长XXX%,铝材平均价格为XXXX元/吨,同比增长XXX%。在2011年度生铁占原材料总量的XXX%,铝材占原材料总量的XX%,而且我公司加大了对铝制品开发投入力度,为了防止原材料等价格上涨过快,我公司增加了主要原材料适量库存,致使购进进项税额增大。
2、产品出口销售增加,应纳增值税减少。
我公司属于出口免抵退税收政策的企业,我公司本年累计出口销售收入为XXX万元,去年同期累计出口销售收入为XXX万元,同比增加XXX万元,同比增长XX%,产品出口销售增加,致使相应的应纳增值税减少。
3、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提价,产品增值空间缩小,增值额减少。
受通胀压力影响,原材料及辅助材料价格上涨,直接人工增加,直接造成生产成本增加超过XXX%,单位产品成本价格增加,而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得到及时提价,令销项税未能实现相应增加,致使相应的应纳增值税减少。
4、技改设备购进增加,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致使应纳增值税减少。
企业只有通过技术改造扩产,发展新产品才是出路,一般纳税人扩大生产、设备改造等购进固定资产抵扣为企业的再生产减轻了负担,为加快企业发展速度铺好了路。我公司本年固定资产累计抵扣进项税额为xxx万元,去年同期累计进项税额为xxx万元,影响进项税额同比增加xxx万元,致使相应的应纳增值税减少。
自2019.4.1以后一般纳税人销售矿石增值税税率13%
二、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税制改革、加大减税力度,不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力,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当前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的形势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和创新动力,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促进结构升级。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debt to assets ratio)是期末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也就是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关系。资产负债率反映在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资的,也可以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资产负债率这个指标反映债权人所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也被称为举债经营比率。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表示公司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该指标是评价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同时也是一项衡量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的指标,也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
如果资产负债比率达到100%或超过100%说明公司已经没有净资产或资不抵债!
增值税的税收型别和征收范围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应税服务、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转让等。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啊?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复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的征收范围包括: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资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总的来讲,包括上述两大项,但对于实务中某些特殊专案或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需要具体确定。比如目前税法中规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专案主要有:
3.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4.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5.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6.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7.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见国税发〔1999〕40号)。
8.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银精矿含银、其他有色金属精矿含银、冶炼中间产品含银及成品银恢复征收增值税。
税法中确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主要有: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专案;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8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其确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二是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
2.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的特殊规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一方以土地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中如果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联营的就不能暂免征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如果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3)房地产的互换,由于发生了房产转移,因此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对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的行为,经过当地税务机关稽核,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4)合作建房,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5)房地产的出租,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房产或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地产企业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6)房地产的抵押,指房产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作为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权属的法律行为。这种情况下房产的产权、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并没有发生权属的变更,因此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7)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免征收土地增值税。(8)房地产的代建行为,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性质,故不在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9)房地产的重新评估,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因其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人也未取得收入,所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用、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具有合同等到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就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
(2)进口货物
(3)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解释1】前3项一直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第4项原来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现在全面改征增值税。
【解释2】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解释3】单位员工为本单位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解释】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时,委托方视同销售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的当天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解释1】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解释2】纳税人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不视同销售货物。
【解释3】(1)如果纳税人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卷菸厂将外购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货物,没有销项税额,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否则纳税人就占便宜了)(2)如果纳税人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饼干厂将自己生产的饼干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有销项税额,为生产货物所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了。
3.应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征收增值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4)缝纫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5)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7)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者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8)纳税人提供的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切割、破破碎、分拣、洗选等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4.增值税的免税专案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装置
(5)外国 *** 、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装置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解释1】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才免征增值税,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应当缴纳增值税。
【解释2】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是这样的
1将购进货物用于内部(福利,个人消费)涉及的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因为他没有用于应税专案
如果将购进货物用于外部(赠送)曾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如果将资产货物用于内部,视同销售,进项可抵
将自产货物用于外部,视同销售,进项可低
分清自产和外购
分清用于内部和外部
你的补充问题:若果你生产一支牙膏,用于外部,兑换商品,肯定是视同销售
可低尽享
那那买了一支牙膏,自己试用了,这能叫销售吗,这叫消费,这时进项税额不低
也不考虑销项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营业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何关联1.增值税和消费税可以交叉、重叠,那就是说,某些产品销售既要缴纳增值税,同时也要缴纳消费税,例如轮胎厂,卷菸厂,啤酒厂。。。。
2.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业务不能重叠,不存在同一项业务既要缴纳增值税,同时也要缴纳营业税的情况。
3.消费税与营业税也不重叠。
4.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消费税属于国税,在国税局征收;
5.营业税属于地税,归地税局。
2、经济景气度的不断上升,使宏观经济不断向好。
3、人民币升值助涨了房地产业和银行业业绩的大幅增长,亦吸引了大批外资投资或投机于人民币增值。
4、政府做多股市的决心和信心推动股市长期走好。
5、全球股市的牛市氛围不得不让中国股市结束其五年的熊市状态而向牛市挺进。
最后再归纳一下: 人民币升值;房地产受到调控,资金大量回流;流动性过剩严重;股改最难一关已经冲过;大股东占款被严令退还。
我们可以很容易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色金属的存在,电线电缆中的铜、汽车中的铝,电子产品中的稀有金属等等。有色金属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材料,航空、航天、汽车和机械制造等绝大部分行业都以有色金属材料为生产基础,其中稀有金属在现代工业中具有重要意义。参照申万和Wind行业分类标准和国内行业惯例,梳理归纳细分行业如下:
注:因标红行业因发债主体较少,本文暂不讨论
二、有色金属行业走过的路
从行业发展看,有色金属是铁、锰、铬以外的所有金属的统称。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东北地区的一批有色金属企业首先恢复了生产,随后逐步形成了独立完整的有色金属工业体系。改革开放初期,国务院批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立,从此我国有色金属工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我国十种有色金属产品产量由1978年的99.6万吨,增加到1992年的299.2万吨。从1996至1998年,有色金属企业出现了全行业亏损,随后有色金属工业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2000年,国务院决定将大部分中央所属有色金属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2012年以来,我国铜铝铅锌四种基本金属产量和消费量全部位居全球第一,成为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生产和消费国。伴随着有色金属行业高速发展,行业存在的问题越来越显著,包括过剩产能、产业结构不合理、环境污染等等。因此,有色金属行业已基本进入成熟期。
从行业特征看,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典型的周期性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性。
三、有色金属行业的产业链
从业务运行看,《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数据显示,2015年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十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5156万吨,表观消费量约5560万吨,“十二五”期间年均分别增长10.4%和10%。2015年有色金属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7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799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分别增长11.6%、1.8%。2016年,十种有色金属产量为5283万吨,同比增长2.5%,连续15年居世界第一。2016年,全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万亿元,同比增长5.6%;实现利润2430亿元,同比增长34.8%。在海外经济体复苏和国内供给侧改革预期等影响下,有色金属价格自2016年触底反弹后持续向好,2016年,铜、铝、铅、锌现货均价分别为38084元/吨、12491元/吨、14559元/吨、16729元/吨,同比分别增长-6.5%、3.5%、11.1%、10.1%。
从行业内竞争看,我国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其中稀土、锑矿和钨矿总保有储量较高,但铜矿对外依存度较高。近年来,我国有色金属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有色金属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是铝业企业(中国铝业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伊川电力集团、信发铝电集团、南山集团公司和河南豫联能源集团公司等)、铜业企业(江西铜集团公司、铜陵有色集团控股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川集团公司和大冶有色公司)。目前,有色金属行业部分品种冶炼及低端加工产能过剩,精深加工和应用技术研发不足,环保压力加大,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且债务负担沉重。未来,行业需转变发展方式,由规模扩张转向优化存量、控制增量,由低成本资源和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