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资源区划
全国煤炭资源区划分为赋煤区、含煤区、煤田或煤产地、勘探区(井田)或预测区四级。其中,全国煤炭资源分布的一级区划单元有东北赋煤区、华北赋煤区、西北赋煤区、华南赋煤区和滇藏赋煤区,二级单元的含煤区共有84个(表10-1)。
1)东北赋煤区:位于狼山—阴山—燕山一线以北,包括东北三省、河北北部和内蒙古的东部和中部。大地构造区划属天山-兴蒙褶皱系东部以及华北地台北缘,区内以早白垩世含煤盆地群为主,并有新生代、早中生代和晚古生代含煤盆地分布。
2)华北赋煤区:北界为狼山—阴山—燕山一线,西至贺兰山—六盘山,南界为秦岭、伏牛山、大别山,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大部、山西、陕西、宁夏大部、山东以及河南、安徽、江苏三省的北部和内蒙古中部的部分地区。本区处于华北地台的主体部位,以华北晚古生代聚煤盆地经后期改造形成的一批含煤盆地为主,并有中侏罗世及零星的第三纪含煤盆地分布。
3)西北赋煤区:位于贺兰山—六盘山以西,昆仑山—阿尼玛卿山以北,包括新疆、甘肃、青海北部、宁夏南部、内蒙古西部和陕西的部分地区。该区地处天山-兴蒙褶皱系的西部,塔里木地台和秦-祁-昆褶皱系的西部。区内以早—中侏罗世聚煤期为主,含煤地层的分布遍及天山南北的伊犁、准噶尔、吐鲁番-哈密等大型盆地,以及昆仑山北麓、祁连山、河西走廊等地区,有石炭二叠纪、晚三叠世含煤盆地零星分布。
4)华南赋煤区:位于秦岭—大别山以南,西以龙门山—哀牢山一线为界,包括上海、江苏南部、浙江、安徽南部、福建、江西、台湾、河南南部、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南部、四川大部、贵州和云南大部。该区位于扬子地台、华南褶皱系及滨太平洋褶皱系(台湾)。区内以二叠纪聚煤作用为主,并有石炭纪、晚三叠世及第三纪煤分布。
表10-1 全国赋煤区、含煤区一览表
5)滇藏赋煤区。位于昆仑山以南,龙门山—哀牢山一线以西,包括西藏、青海南部、四川西部和云南西部。地处滇藏褶皱系,自晚古生代至第三纪均有聚煤作用发生,含煤地层沉积巨厚,但含煤性很差,仅青海南部与藏东的扎曲—昌都—芒康一带的石炭纪煤和晚三叠世煤稍具规模。
采煤工四级是中级。
采煤工 职业资格等级共分为五级: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肥煤是烟煤的一种,煤化程度较高,是中等挥发分及中高挥发分的强粘结性煤,其挥发分在25%-35%左右。肥煤也是炼焦用煤的一种,多供炼焦用,结焦性好,炼出的焦强度较高,但耐磨性差,单独用它炼焦时容易膨胀损害炉具,因此多和其他烟煤混合使用。
瘦煤挥发物较少,粘结性弱,能单独结焦,属炼焦煤。炼焦过程中能产生相当数量的胶质体,Y值一般在6-10mm左右。用单种煤炼焦生成的焦炭,熔融性差,易于碎裂,耐磨性小,但块度 大。常用作配煤炼焦的瘦化剂,以减小焦炭的裂纹, 提高焦炭的耐磨性和块度。也用作燃料和气化的原料。
扩展资料
烟煤的分类:
按挥发分含量的不同,有长焰煤、气煤、肥煤、焦煤和瘦煤等许多品种,不同煤种作用不同。长焰煤和气煤挥发分含量高,容易燃烧并适于制造煤气。肥煤挥发分含量次之,粘结性强,主要用于炼焦。
焦煤挥发分含量低于肥煤,结焦性良好,适于生产优质焦炭。瘦煤挥发分含量较低,粘结性弱,多用于炼焦或用作气化的原料。烟煤最适于用作锅炉燃料,也可用为炼焦、低温干馏、炼油、近代化学工业的原料以及民用燃料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肥煤
百度百科-瘦煤
煤炭批发经营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批发和零售行业,行业分类:煤炭及制品批发 ;行业代码516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 (GB/T4754-2002)已经废止。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目前最新版是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4年和2002年进行修订,2011年第三次修订,2017年第四次修订。该标准(GB/T4754-2017)由国家统计局起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
扩展资料:
3.1 划分行业的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3.2 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
根据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 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将由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性企业中的每个法人单位区分开,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3.3 确定单位行业归属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
4.1 本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打破门类界限,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
4.2 本标准的中类和小类,根据需要设立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项。为了便于识别,原则上规定收容项的代码尾数为“9”。
4.3 当本标准大类、中类不再细分时,代码补“0”直至第四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名经济行业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