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
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安全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生物工程、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运动训练;
阜新校区玉龙校园: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土木工程(地下建筑工程)、广播电视学、动画
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
我校对大一新生实行阜新校区和葫芦岛校区之间跨校区交流培养,新生报到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498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6388平方米,专任教师183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82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 3.03 亿元,图书239.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我校无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4、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采矿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共2个专业只招男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三、专业设置说明
附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专业设置一览表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由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及社会公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省属学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全部由省以上财政负担。平均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我校面向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特种奖学金和学生就业奖学金。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颁发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2个等级,其中:一等奖2000元/生·学期,二等奖500元/生·学期。
(2)国家助学贷款(主要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
A、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C、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③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④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⑤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⑥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D、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
A.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B.资助标准: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C.资助方式: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
D.资助期限: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4)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
(5)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无力维持下去的学习和生活,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C、社会奖助学金:我校设立了山西焦煤集团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晋城无烟煤集团奖学金、龙软科技奖学金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6)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共有9个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4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进行,本条款内容解释咨询电话:0418-3351701)。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不超过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档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105%);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对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进行分专业安排时: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
江苏省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安排。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七、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专业:动画
1、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动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
2、录取规则说明
在生源省招考办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文理兼招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文、理科考生的录取比例为7:3。
(二)运动训练专业:运动训练(篮球)
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主要实行以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评阅,体育专项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及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体育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凡被我校运动训练(篮球)专业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它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学校网站:http://www.lntu.edu.cn/
联系电话:0418-6511234、3350234(传真)
电子信箱:lntuzs@126.com lngdzs@126.com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附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专业设置一览表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学位授予门类
审批文号
备注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
教高〔2013〕3号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教高〔2013〕3号
030101K
法学
4
法学
教高〔2013〕3号
040202K
运动训练
4
教育学
教高〔2013〕3号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教高〔2013〕3号
050302
广播电视学
2
文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50302
广播电视学
4
文学
教高〔2013〕3号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70202
应用物理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80102
工程力学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201
机械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201
机械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4号
080205
工业设计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207
车辆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4〕1号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411T
焊接技术与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602T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4
工学
教高〔2013〕4号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703
通信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801
自动化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0902
软件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0902
软件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0903
网络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001
土木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001
土木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4〕1号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4号
081201
测绘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1201
测绘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教高〔2013〕4号
081401
地质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501
采矿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1501
采矿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1802
交通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2502
环境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2503
环境科学
4
理学
教高〔2013〕3号
082801
建筑学
5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2901
安全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82901
安全工程
2
工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082901
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
4
工学
辽教发【2010】11号
083001
生物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4
农学
教高〔2013〕3号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103
工程管理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103
工程管理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120201K
工商管理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120201K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202
市场营销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202
市场营销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120203K
会计学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专升本
120203K
会计学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402
行政管理
2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第二学士学位
120402
行政管理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20701
工业工程
4
工学
教高〔2013〕3号
120801
电子商务
4
管理学
教高〔2013〕3号
130310
动画
4
艺术学
教高〔2013〕3号
按各招生省(市、自治区)关于录取相关政策的要求及录取进度安排,我校本科录取工作于7月27日结束。
因我校新生入学相关信息确定时间较晚,且我校给每位新生办理的建行龙卡采用加密方式(今年第一年使用加密方式),其开卡周期较长,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4日开始发放,请各位新生及家长给与理解与谅解。
为保证新生能够更好的做好入学前准备,特将相关信息提供如下:
1.新生报到时间:阜新校区8月23日、葫芦岛校区8月25日;
2.提前准备事宜:
(1)新生本人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背面书写申请,学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八条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英语、数学入学考试(不含动画、运动训练专业及专升本、中职升本科新生)。学校将根据新生入学考试成绩进行分级教学,对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前100名的学生单独编入基础强化班,一学年后,考核合格的基础强化班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全校范围内自由选择专业。
(3)各项收费标准暂定如下:
A.学费:
标准为3800.00元/生·年的专业: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安全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
标准为4000.00元/生·年的专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焊接技术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标准为4200.00元/生·年的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专升本、中职升本)、机械工程(汽车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流体传动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矿山机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地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含专升本、中职升本)、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含专升本)、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含中职升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法学(含专升本)、法学(知识产权法)、广播电视学(含专升本);
标准为4800.00元/生·年的专业:工业设计、建筑学、自动化(含中职升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含专升本、中职升本)、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中职升本)、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英语;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两个专业学费为:第一、二学年4800.00元/生·年,第三、四学年13000.00元/生·年;动画专业学费为9000.00元/生·年;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1000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升本专业学费为13000.00元/生·年;
B、宿费:1200.00元/生·年;
C、新生体检复查费:60.00元/生(体检表需新生2寸彩色近照一张);
【以上三项收费请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以其它方式送达的银行卡均与我校无关),学校于开学日的前10日内开始划款,详情参阅缴费说明】
D、教材费(预交款):800.00元/生;
E、学生公寓备品费:520.00元/生(含纯棉被1床、纯棉褥1床、纯棉被罩2条、纯棉床单2条、枕芯1个、纯棉枕巾2条、枕套1个、被蒙1个、夏凉被1床、蚊帐1顶);
(咨询电话:0418-3350348)
F、根据辽宁省《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8〕126号),入学新生统一参加医疗保险。
(4)根据辽宁省政府(辽政发〔2002〕1号) 文件精神,录取新生一律不迁户口。
(5)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至中共阜新市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转至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团委。
(6)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领取高考纸介档案并于入学后上交到所在院(系)(或由考生所在市(县、区)招考办统一邮寄到学校,学生入校后到收发室领取)。
(7)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购买半价火车票。在报到期间,学校在火车站(阜新校区在阜新火车站,葫芦岛校区在葫芦岛、葫芦岛北、兴城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8)报到地点:录取到我校工商管理学院、营销管理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矿业技术学院所属专业及安全工程(矿山通风安全)专业的新生,在葫芦岛校区报到;录取到我校其它专业的新生,在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报到。
特殊说明:1、录取到我校土木与交通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测绘与地理科学学院所属专业的新生,在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后到阜新校区玉龙校园入住、上课。2、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18-3351701;学费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18-3350046。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
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采矿工程、采矿工程(智能开采创新实验班)、矿物加工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材料类(含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生物工程、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运动训练;
阜新校区玉龙校园:测绘类(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地理信息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中职升本、专升本)、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含中职升本、专升本)、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交通工程、广播电视学、动画、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职升本、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升本、专升本)、工程管理(中职升本)、自动化(中职升本)、会计学(专升本)、金融学(专升本)、软件工程(专升本)
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能源化学工程。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185.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5.2㎡;生均宿舍面积7.9㎡;生师比20:1;专任教师1514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51.2%,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84.3%;教学科研仪器总值4752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568.9元;图书240.4万册,生均图书78.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和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本着“稳规模、调结构、促就业、提质量”的原则,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无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仅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4.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仅采矿工程、采矿工程(智能开采创新实验班)专业只招男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专业(类)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四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附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0年招生专业(类)设置一览表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1200.00元/生·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国家助学金一等 4400元/生·年,二等 275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我校面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4个等级:特等奖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报情况而定;一等奖12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二等奖8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8%;三等奖5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5%。
E、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励:学校每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的5‰,奖励金额为800元/生•年。
F、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在校就读的孤儿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国家助学贷款(主要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如下:
A、国家助学贷款是由银行开办、由财政贴息、适用于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及罚息由学生全额支付。
C、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经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③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④自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学费、住宿费;
⑤有符合条件的见证人推荐;
⑥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D、贷款的金额为学费加住宿费额度,但每年不得超过8000元。
(3)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过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4)其它资助政策与措施
A.“绿色通道”:当年录取新生家庭经济确实存在困难,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B.临时困难补助及特殊困难补助:家里临时发生变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学生暂时无力维持学习和生活的,经过申请给予的经济资助。
C.社会奖助学金:我校设立了山西焦煤奖学金、潞安矿业集团奖学金、蓝焰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福兴奖学金等多项社会奖学金。
(5)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委员会,共有12个校内大学生勤工助学基地,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3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具体办理程序待学生到校后进行,本条款内容解释咨询电话:0418-5110337)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省(市、区)计划所在批次控制分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不超过102%。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1)普通类: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艺术类: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他省(市、区)的录取方式,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我校在录取中执行各生源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考生按成绩(指高考文化课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安排专业(类);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成绩或相关科目成绩等因素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分专业(类)录取时,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1)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2)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3)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提出1门、2门或3门选考科目的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
6.我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一至两年后,按《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机制》和《专业分流准入标准》进行专业选择与分流,其中:
测绘类:包括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数学类: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材料类:包括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9.部分省份录取特殊说明:
江苏省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安排,我校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类)安排,同分同等级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英语、语文的高考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七、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详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0年艺术类、运动训练招生章程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学校网站:www.lntu.edu.cn
联系电话:0418-5111111
电子信箱:lntuzs@126.com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0年5月26日
附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0年招生专业(类)设置一览表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生·年)
备注
1
020301
金融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3
030101
法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200
4
040202
运动训练
四年
3~6年
体育
教育学
10000
5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6
050302
广播电视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200
7
0701
数学类(含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8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9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10
080102
工程力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1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2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3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4
080205
工业设计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15
080207
车辆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4
材料类(含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8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9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0
08060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1
080604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2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4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5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大一、大二学年
4800元/生·年,
大三、大四学年
13000元/生·年
28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9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30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1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2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4
0812
测绘类(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专业)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5
081304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1401
地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3800
37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3800
38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3800
39
081501
采矿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3800
智能开采创新实验班
40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3800
41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42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43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待定
44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年
理工
工学
4800
45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3800
46
082902
应急技术与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47
083001
生物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48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49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50
12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51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52
120203
会计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53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54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55
120801
电子商务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56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文
艺术学
9000
注:各专业(类)学费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